在这样辽阔的景色下,他们挤身于车子的前座,周身仿佛都变得狭小了,许云暮忍不住垂眸,朝笙没有看他了,她看向漫无边际的海面,穿过云层的太阳照着她,他们难得有这样寂静温和的时刻。
那时候在海边等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最后只看到乌云从远处翻滚前来,降下了一场倾盆大雨,少年时候错过的日出,居然再次和她共看。
“明天在这边的事情就结束了。”
镜头里,周瑾坐在晨光笼罩的露台上,身上披着一件薄薄的针织披肩。谢敏行身后却是纽约灯火通明的夜色。
周瑾含笑道:“看来事情很顺利。之前你说可能要一周才行。”
谢敏行在外向来是沉稳而冷峻的形象,在妻子面前却丝毫不掩温柔:“因为想快点回国见你和朝朝。”
“朝朝还说,这次让她去接你呢。”
谢敏行想起自家女儿,自然欣然应允。
他一年中见到朝笙的时候不多,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也不像童年时候那样依赖他。但无论如何,谢敏行作为父亲的在意却未曾少过。
“朝朝懂事了。”
以前虽然乖巧,性子却总定不下来,不过他与周瑾对此并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谢周两家有累世的财富和傲视整个江岛市的权力,家中小孩贪玩又如何呢,总归是有能力让她任性下去的。
“说起来,上次去言家时朝朝见到言乔了,两人还和小时候一样要好,言老太太和我提起过小时候的婚约玩笑,觉得他们二人现在看倒更般配了。”
谢敏行若有所思:“你是怎么看的呢。”
周瑾并未立刻回答,而是给丈夫发了一张照片过来,那时候她在宴会厅的二楼,低头看到言乔邀请朝笙跳舞,青年俊秀,少女皎灼,两人步入舞池,白衣翻飞在璀璨的灯光下,谁都不能说不登对。于是她心念一动,拍下来这张照片作为纪念。
那一瞬间她才感觉,自己的掌珠已经十九岁,亭亭玉立,顾盼生辉,少时的美丽化作更为动人的容光,在社交场上,会是男孩们眼里的意中人。
谢敏行看到照片,不由得也会心一笑:“我明白了。其实老言也和我提过结亲的事情——言家这些年在江岛市风头很盛,但在海外却还才刚起步,而我们正相反,在江岛市已不如从前上心,大半资产都在国外。他确实动了结成儿女亲家的心,我亦觉得,可行。”
“不过无论如何,也要问问朝朝的意思。”周瑾点点头,复又补充。
朝笙并不知道谢家父母的谈话,她此刻在琴房和大提琴较劲。
谢敏行快回江岛市了,通常每到这个时候,谢朝笙会收敛自己往日的作派,甚至不去酒吧。她畏惧这位父亲远胜过敬爱,尽管在谢敏行眼中她是他与周瑾唯一的孩子,但谢朝笙无法控制自己联想许赫,父亲这个身份被简单而粗暴的剥离成两个人,她面对谢敏行便无法像面对周瑾那般自然。
自从知晓自己的身世之后,谢朝笙纵然知道这个秘密会永远掩盖下去,也忍不住在意起自己与谢敏行和周瑾的不同。那把因为嫉妒而被她厌弃的大提琴被她重新拾起,居然练了下来。
她想更像周瑾一点,遗憾的是她毫无天分可言。
这么多年下来,仅仅也只是学会了周瑾拉琴时的模样,曲声出来的时候,是会让周瑾都叹息遗憾的普通。
朝笙抱着大提琴,一如往常抬起了手臂。
她循着记忆,一曲《爱的礼赞》流淌而出。
朝笙惊讶的发觉自己似乎对这首曲子很熟悉,不是来自原主的肌肉记忆,是来自她空白而不清的回忆。她默不作声的演奏,小白对她的想法一无所知,在那儿赞叹:“朝朝,你的大提琴拉得很好诶。”
朝笙长睫微垂,手臂轻轻一抖,原本渐入佳境的乐声骤然断去,在一旁安静等待的许云暮骤然抬头,看了过来。
少女似是有些烦躁的松开琴弓,她望向许云暮,随意道:“许云暮,你过来。”
“还会拉《爱的礼赞》吗?”她仰脸,乌黑微卷的长发轻轻在肩上颤动。
许云暮下意识的摇头,在可以的时候,对于喜怒无常的大小姐,他向来敬而远之。
朝笙却抓住了他的手,道:“你再拉一次。”许云暮低头看着落在手腕上那只雪白的手,感受到她掌心微凉的温度。她脸上是他一直以来熟悉的胡搅蛮缠,他本该厌烦,可手腕上柔软的触感格外明显。许云暮几乎是慌张的把手抽了出来。
朝笙仿佛没有看到他微红的耳尖,意兴索然地重新提起琴弓:“没意思。”
琴房外的敲门声解救了许云暮,是家里女佣的声音:“小姐,夫人找您。”
他走过去,拉开了门:“请夫人稍等一下。”
朝笙极轻地哼了声,并没有怪他自作主张。
周瑾坐在露台上等她。见到女儿走了过来,她不由得露出温柔的神情来:“练琴辛苦吗?”
朝笙从身后抱住周瑾,撒娇道:“不辛苦,只是做不到和妈妈一样好。”
周瑾握住朝笙的手,拉着她坐下。朝笙看着她神情微微郑重,问道:“妈妈,是有什么事情吗?”
“是有个事情要和你说——上次去言爷爷家里不是又看到了他家阿乔吗。朝朝,你觉得阿乔怎么样。”
朝笙转过身,从露台往下看,许云暮正经过,往温室那儿走了过去。除开照顾朝笙,他剩下的时间都给了那儿的鸢尾。
她声音娇而懒,无所谓道:“还好吧,言乔人挺有意思。”
“那如果和他订婚,你愿意吗?”
这是这些庞大而富有的家族中常见的事情,婚姻经由父辈的筛选,以家世作为第一前提,从而缔结更加紧密的联系。
她沉默了一瞬,周瑾以为她要拒绝了。然而朝笙只是把头轻轻靠在了周瑾的肩上,问道:“爸爸也是这么想的吗?”
周瑾知道女儿自从长大后对于自己的父亲有些太过敬畏,却还是点了点头。
朝笙看着许云暮的背影远去,他的好感度在她最近这些有意无意的靠近中,达到了60,他好似终于意识到他们的身份除了主仆外还有男女之差。毕竟一开始这个人就像一只温吞的小狗,总是可以克制而容忍地接受她的刁难,根本察觉不到她蓄意的靠近并非只是捉弄。
于是她温声告诉周瑾:“我要考虑一下。”
第8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8)
夏天的温室潮湿而闷热,朝笙来的时候,看到许云暮半蹲在地上,衣袖挽起,被汗水浸的微湿的衬衫隐隐看得到一点背部的轮廓。
她走了过去,道:“现在已经过了鸢尾的花期,有什么好看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刻薄。
许云暮正垂眸看着鸢尾的绿叶匍匐在水面,一开始并未察觉到朝笙的到来。
他敏感的觉得这位大小姐心情似乎不是很好。
“夫人和你说了什么?”他沉默了一小会,才开口问她。
上钩了。
许云暮看着少女姣好的面容倒映在浅浅的水面上,她环着胸,脸上的神情确实说不上愉悦。
“爸爸妈妈希望我和言乔订婚。”
许云暮摆弄鸢尾的手一顿,他缓声道:“那很好。”
他神情平静,语气也极其的淡,然而心跳却渐渐加快,他压抑着这种陌生的感觉,脑海中又不由自主出现舞会上的那一幕,朝笙把手置于言乔的掌心,舞池中央,水晶灯下,她裙摆翻飞,在言乔身前旋出一道优美的弧;海滩上,言乔不自觉地靠近她,而她低头笑,连身躯都微微颤抖。
“他喜欢你。”他低头看着鸢尾的叶子,那儿因为他刚刚一时没控制住,留下了一道深绿的痕迹。
一双素白柔软的手从身后伸出,她的手放在许云暮的轮廓温和的下颌,掰起他低着的头,强迫他仰起脸看自己。
“那你为什么不想想我喜不喜欢他呢?”
许云暮的心越跳越快,他迷惑于朝笙的行为,并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紧张。可他心里有一点点隐秘的期待,居然想知道朝笙的答案是什么。
60的好感度还是不够啊。朝笙淡淡的想。
她似乎是不满意于许云暮的反应,于是选择无视了他眼中的波澜,缓缓松开手,散漫道:“不过,我觉得言乔确实很适合。”
她掌心的温度犹在脸侧,许云暮的心却渐渐冷了下来,他说不清楚自己的失望从何而来,但朝笙承认言乔确实合适的时候,他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
可是,和他有什么关系。冷静下来后,许云暮颇为自嘲的想。
“不说这个了,我要去Sliver。”她支使着许云暮。
Sliver就是她常去的酒吧,上次去这家酒吧的时候,她在某个搭讪者的头上浇了一杯尼克罗尼。
“谢先生就要回来了,按理你这周都不要去酒吧。”他淡声提醒朝笙。
然而朝笙神情不耐,心情似乎更差了些:“订婚后我就不能这样随意了。”
许云暮明白了,他想,她确实不讨厌言乔,但是成为言乔的未婚妻意味着她要面临更多的束缚,从此她的所作所为代表着言谢两家的脸面。她将告别这样无拘无束的时光。
而他也不需要再跟着朝笙,言乔不会允许的。
许云暮默了一瞬,然后告诉自己,朝笙订婚对他来说是好的,他不需要再被朝笙束缚在身边,不需要忍受她的喜怒无常,冷嘲热讽,她偶尔的恶毒捉弄。或许今天陪她去Sliver都是最后一次。
许云暮仿佛舒了一口气,他温声道:“那走吧。”
夏天的夜晚来得并不早,但酒吧里早已经觥筹交错,绚烂的灯光在音乐声中摇晃。
刚进到Sliver,立刻有侍者轻车熟路把这个素来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引到中心的卡座。酒吧里的顾客还记得这个明艳照人的少女,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朝笙对于成为视觉的中心十分的习惯,她不理不睬,径自坐了下来。许云暮一如往常,找了一个能时刻关注到她却不显眼的位置等待。
她到了这儿似乎心情好了一点,殷勤的侍者已为她上了店里最昂贵的酒。
但愿她不要喝太醉。许云暮心想,他不想深究是否自己开始担心这个任性娇纵的大小姐,只是下意识告诉自己,若因为宿醉耽误了明天去机场,最后被谢先生看了出来,自己又要被她所迁怒。
酒保揣测女生或许会偏爱酸甜的酒水,于是熟练的给朝笙调了一杯大都会。橘红的酒液轻晃,少女白皙秀长的手指端起纤细精致的马提尼杯,实在很动人。
永远有人想挑战这样的美丽,有几个青年结伴到她面前,其中最俊朗的那个先开了口,露出个精心设计过笑:“介意请我喝一杯吗?”
朝笙把大都会一饮而尽,懒散道:“可以啊。”
青年眼里露出惊喜,陪他来的另外两个人胆子也大了些,其中一个故作不满,大声道:“小姐姐,见者有份嘛。”
她笑着点头,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
有人还记得这是那夜给人兜头一杯尼克罗尼的少女,当她神情不再冷淡时,慑人的容光也就少了攻击性,人们渐渐开始起哄,想要从她这儿也得到一杯酒。
音乐嘈杂,气氛热烈,许云暮看着朝笙游刃有余的和搭讪者们交谈,慷慨的给他们点酒,最后干脆一掷千金,给今夜在场的所有人买单。
气氛达到了高潮,她不知喝了多少杯酒,神情越来越散漫,被围过来的人逗得吃吃的笑。
许云暮并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因为必须照顾她而留在这儿等待。到最后,酒吧里的人因为足以畅饮的酒水而醉了一片,他坐在吧台一角,神情清明,格外突兀。
朝笙睁着迷蒙的醉眼看向他,像逗小狗似的招了招手。
他看着她神情都涣散,莫名有一丝不悦,但他生生压了下去,反而淡声问道:“开心了些吗?”
醉意卸去了她的攻击性,她变得好说话了许多,声音懒懒的回答他:“好多了。就是喝得头晕。”
“我送你去楼上的套房。”
“傻。这儿离机场太远了。”醉成这样,还没忘记明天要去接她的父亲,许云暮忽然感到极度无奈。
“那我带你回家。”
朝笙瞪他一眼:“妈妈会发现我喝了酒的。”
喝醉了的人,瞪起人来也软绵绵的。
许云暮奇异于自己的心软,竟然不觉得她的胡搅蛮缠和从前一样让人厌倦。
但谢家的庄园远离市区,这座满是高树繁花的山地小区更不允许人在周边参观,更别提有什么酒店。
他静默了一瞬间,思考着是否找一下离机场比较近的酒店——只是满是酒味的衣服解决不了,还要再去给她买明天穿的衣服……越来越麻烦了。
朝笙似乎没看出他的为难,漫不经心的做了个决定:“去你家吧。”
她的呼吸落在许云暮的耳畔。
寂静昏暗的楼梯里,只有窗外明朗的月亮注视着他们。
第9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9)
他愕然低头看向她,她眼尾都是嫣红的醉意,似乎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对。或者说,单从他们这对从小到大的主仆关系来看,朝笙要求什么都天经地义,以至于她不会去思索别的什么。
主仆。他在心里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一颗本来惴惴的心也飞快的平静了下来。他知道的,朝笙并不在意他的想法,若知道了他的顾虑,只会刻薄的嘲笑他,最后再提醒一下,他们之间的差别。
许云暮静默了一小会儿,直到朝笙都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
他叹息着,答道:“好。”
他的家,在谢家庄园之中,在那个梦幻如城堡的主宅后,那是好几排五层高的小楼,住着为谢家服务的佣人们,没有电梯,一室一厅,厨房狭长,小时候,客厅里隔出一个两平的窄小空间,床帘一遮,曾是他的房间。
许云暮的生活之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谢家华美的房屋之中度过,以前的谢朝笙在哪,他就尽职尽责的在哪里。但作为曾经的朋友,谢朝笙从未来过许云暮的“家”——庄园里那些五层的小楼里的某一户。
最开始是自矜身份,后来那成了她的禁忌。
但朝笙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
小楼里漆黑一片,居住在这儿的佣人早已经歇下,为了明天的工作养足精神。
朝笙借着明朗的月色打量这排小楼,它们掩映在谢家庄园的林木中,赭石色的砖墙与不远处的白色城堡相映衬,像沉默的仆从,深绿的爬山虎在墙面上攀伸,留下时间的痕迹。落后的结构造成它的窗极其狭窄,与几度翻新、充满大片落地玻璃,万神殿般穹顶的谢家主宅相比,它只是一个有些寒酸的附属品。
这儿就是许云暮的家——但本应该,是谢朝笙的家。
许云暮领着她往上走,出于某种难言的心虚,他没有打开灯。
“可能会吵醒其他人。”他欲盖弥彰的解释。
只有月色照进来,依稀看得到楼梯。许云暮的影子拉长,笼罩住了朝笙。
朝笙忽然说:“许云暮,在几楼呀——我走不动了。”
她被酒精弄得有些难受,说出来的话也软绵绵的,并不像抱怨。
许云暮回身看她,他本就比朝笙高大许多,站在高几级的台阶上,给原本气质温和的他平添了一些压迫感。
这让朝笙感觉有些好玩。
许云暮习惯性地说:“在五楼,我背你上去。”
她在暗色中勾起得逞的笑,伸出手,扯住了许云暮的手腕。
“那你蹲下来。”
她的手很凉,隔着薄薄的衬衫,温度传给了许云暮,许云暮几乎一瞬间想缩回手,又觉得自己这样有些奇怪。但他已经习惯了朝笙的许多要求,从身份上而言,他也不该拒绝。
他点头,到了楼梯中间的休息平台那,依言蹲了下来。
“那你抓稳一点,楼梯有些陡。”
身后,朝笙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许云暮,我知道。”
许云暮的背宽阔且可靠,朝笙趴在他身上,双臂松弛地垂下,虚虚拢住了他的脖子。
薄汗打湿了许云暮的上衣,他身上热而湿润,朝笙有些嫌弃,抬起脸,把下巴搁到了他的肩头。
楼梯高而陡,许云暮背着她往上走去。伏在他肩上的朝笙百无聊赖,颇为惊讶的开口:“为什么你看起来一点也不累。”她刚走一层就开始嫌费力了。
她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裹杂着甜腻的酒味,也许是蔓越莓汁的气味——许云暮的神思有些浮动,对着背上的醉鬼道:“因为我一直有在锻炼。”语气很诚恳,说出来的话却很官方。不过事实就是如此,任谁从十六岁起开始要背着一个烂醉的人从酒吧离开,要让她身边的狂蜂浪蝶望而生畏,他就必须得高大、有力。
朝笙不满意这个回答,哼声笑了起来,讥诮道:“反正,你总是做什么都做得好。”
语气半真半假,因为从前的谢朝笙确实是这么觉得——发现这个人可以轻易做好任何她做不好的事情,从种一朵花到演奏一首曲子,到让所有人喜爱,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那时的谢朝笙嫉妒着他,恐慌于自己除了“家世”之外没有其他地方胜得过他,并且连家世都是偷来的。
许云暮更无奈了,怎么喝醉了也不忘损人。
朝笙的手臂忽得收紧了,用力地搂住他,轻声强调:“我一直都知道。”
“所以,许云暮,我总是很嫉妒你。”她借着酒意,卸下心防,声音平静的陈述自己内心的卑劣。
在这一瞬间,许云暮忽然失言。
“对不起。”她低头,脸埋在了许云暮温热的颈窝里。说出这三个字时,声音都没底气了许多,细细小小的,只落下湿热的呼吸在他肌肤上。
许云暮很难形容这一刻他的感受,他温和的长大,温和的面对一切,唯有在朝笙这,他不断碰壁,不断受伤,渐渐冷漠如铁。
可他并不知道,朝笙只是比以前好了一点点、柔软了一点点,他就能这样说——
“都过去了。”
好似这么多年的伤口骤然开始愈合,痒,有细小的痛,但确实,是在愈合。
此时此刻,许云暮再也无法忽略他心里的偏袒。
“好吧。你是这么说的,所以以后也不能再怪我。”
她不得理也不饶人,任性一如很多年前。
但对许云暮来说,她不一样了。
背上的少女嘟嘟囔囔,耍赖卖乖:“许云暮,许云暮,你说的啊......说话就要算话......”
许云暮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有本该模糊的童年,他第一次见到谢朝笙,她问他那是不是鸢尾。
琴房里他坐在高脚椅上,看她一脸不耐地练琴,忽然,她抬头,朝他狡黠而灵动的笑,说:“马上就能去玩了。”
她神情冰冷地告诉言乔:“这不是我的朋友,是我家管家的孩子,我的佣人。”
他背着烂醉如泥的她回到房间,却在为她掖被子时被他打落手臂。
她恶作剧般替他扣上袖扣,站在舞池里投来惊鸿一瞥般的一眼,在海边拉住他的衣角说“带我回去”......
这么多年,桩桩件件。
细细密密的疼痛生长,攀附在心脏,过往的痛苦厌倦被回忆和暧昧缠绕,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浸泡在忽冷忽热的水中,战栗,窒息,又跳动。
他说:“嗯,我说话算话。”
耳畔响起小白尽职尽责的播报:“好感度加10,当前好感度70。”
朝笙微微一笑,她的呼吸渐渐均匀而安静,仿佛终于说累了,昏昏然欲睡去。
许云暮说完那句话后再不开口,安静地背着她往上走去,每一步都很坚定。
门还是泛绿的铁门,配上老式的锁。
许云暮拿出钥匙,金属相碰的声音在黑暗中格外清晰。他先进去了,然后打开灯,照亮一室橙黄。
灯开时,朝笙还不适应骤然的光亮,她秀美的眉头微拧,目光随意打量这狭窄的一方空间。
是真的很小,客厅和厨房加起来只有十几平,但东西不多,收拾得也干净,看得出住在这儿的人自律且勤勉——总之显得并不太局促。
她看着许云暮弯身,取出一双棉质的拖鞋,放在了她的面前。
“没什么人来过,所以——”
朝笙懒散地抢白:“所以,你并没有准备客人的鞋子。”
许云暮难得有些局促,父母去后,他独自在此,日常生活只剩下照料朝笙,偿还谢家的恩情,余下的时间他在那个巨大而寂静的温室里度过,一个人独处,他确实不曾有过很多的交际。
“算啦。”朝笙酒意还没有散干净,她嘟嘟囔囔,“我不想穿你穿过的。”
她脱了鞋袜,雪白的双足踩在木质的地板上,一股凉意钻入脚心,她轻轻的抖了下。许云暮欲言又止,担心她着凉,又看着她浑不在意,直奔浴室而去——今夜一身酒味,忍无可忍。
许云暮将她的鞋子摆好,对她的任性早已习惯。
浴室忽然传来一声惊呼,朝笙在里面气冲冲地叫许云暮的名字。
许云暮走了过去,离关紧的浴室门还差着两三步。青年局促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朝笙推开浴室的门,一副恶狠狠的表情。许云暮只好往里看去,花洒滴着水,她的发梢也滴着水。
她浑然不觉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在许云暮面前她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和伪装。
“没有热水。”朝笙冷冰冰地看着许云暮,双手环胸,仿佛这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
许云暮抬头看一眼热水器,有些无奈——这儿当然和谢家主宅里属于朝笙那堪称豪奢的卧室不同,自然也没有随时随地无穷无尽的热水。
“抱歉,热水器没开。”其实夏天的时候他总是洗冷水澡,江岛市的夏天闷热之至,他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气候。
他抬手,打开热水器,朝笙身上湿哒哒的水还在往下淌,他感到有些棘手,因为热水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热,然而眼前的大小姐明显心情又坏了起来。好像在昏暗的楼道软声道歉的人是他错觉。
“先出来吹干头发吧,热水还要一会儿,别感冒了。”
“我还要换身衣服。”
“知道了。”他点点头,询问她的意见,“我有一身新买的睡衣,你介意吗?”
朝笙略略歪头:“除了这个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许云暮无声叹气,他就知道。
可是为什么——反倒不觉得厌烦,还能再忍耐下去呢。
他很快拿着睡衣来了浴室,递给了朝笙。
是一身灰色的睡衣,尺码明显不合身,毕竟许云暮高大,还有线条流畅明显的肌肉,和因体弱而有些过于纤细的朝笙比,简直不要太明显。
朝笙也发现了这一点,她从浴室出来时,脸上的嫌弃之味很明显。
许云暮正在整理房间。他的房间也不大,胜在干净整洁,并且十分的简约,他好像没有什么多余的喜好,将一切都压缩到简单。朝笙环视这个房间,倒不排斥在这儿过一夜——至于许云暮要睡到哪儿,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他已经铺好了床,还换上了新的床单——对于朝笙的时不时的吹毛求疵,他已经十分的应对坦然。
朝笙还算满意,坐在了床头,双腿自然而然的垂着,过长的裤腿盖住了她雪白的脚,像穿了一条比例不太好看的长裙。她满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着,时不时落下几滴水来。
吹风机的声音响起,许云暮的手抚上她湿漉漉的头发,热风对准了他宽阔的手,落在了朝笙柔软细长的头发上。
朝笙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像一只妄自尊大的猫,一点也不觉得许云暮或许也需要休息。
许云暮实在很会替人考虑,或者说,很会替朝笙考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几乎是他的本能。
但朝笙没有丝毫愧疚,她被暖风曛得有些困倦,头也忍不住一点一点往下低去,许云暮不知道要不要伸手扶住她,觉得僭越,又有些不敢离她太近。最后在犹豫之中,许云暮眼睁睁看着朝笙一头栽了下去,脸直接砸在了枕头上。
还是个荞麦枕?!
她撑着手臂重新坐起来,有些吃痛的揉着纤巧的鼻头。朝笙抱怨道:“许云暮,你怎么没扶住我。”
她的头发从他手中滑落,垂了下去,许云暮惊觉她的头发已经快长到腰际了,衬得她向来盛气凌人的美丽多了几分柔和。
许云暮被她通红的鼻头逗笑了,他温声说着抱歉,但朝笙分明听出了一丝揶揄。
敢笑话她了。
她仰起脸看向许云暮,他一脸正色,认真地拿着吹风机,让热风流过他指尖握着的一捧乌发。
许云暮和她的眼睛对上,看到朝笙的潋滟如琉璃的眼中映着他的脸,神情是难得的认真。
他心跳漏了一拍,又有些欲盖弥彰的移开了眼睛。
“头发快吹干了,别乱动。”他不轻不重地补充了一句,哄着朝笙重新坐好。
房间里只有向上浮起的热风,和吹风机低沉的呼声。他感受着掌心的发丝渐渐变得柔软而干燥,缓缓的松开了手。
第10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0)
折腾了半天,朝笙终于满意了,暖烘烘的头发随着她身体的向下而坠起,她陷进柔软的散发着皂香的被窝。
“我要睡了。”她向许云暮宣布,“明天记得早点叫醒我。”
许云暮站在床边,看着她卷着被子翻了个身,很快露出困倦的神情。
他沉默了一瞬间,想起自己好像没有地方睡了。
许云暮被她磨得毫无脾气,认命的去了浴室,把她随意丢在洗手池里的长裙浸在了水里。丝缎的布料手感冰凉,他掌心却发烫——一刻之前,有一个人穿着它来到了他的家。许云暮到底只有十九岁,思绪难得乱飞,却还是认真地把裙子洗得干干净净,拧干,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