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by伏菽
伏菽  发于:202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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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下走来的少女一袭白,却并不显得单薄或者乏味,言乐喜爱一切美丽事物,只觉得她比庄园的玫瑰更像造物的恩宠。
她走近了,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弯:“乐乐,好久不见。”
言乐:哥哥,你值了!
言乔率先和她打招呼,言乐也露出甜滋滋的笑。路过的宾客见状,露出或善意或揶揄的神情,知道言谢两家的儿女有早定的婚约,现如今两家小孩长大,看起来倒是相衬极了,不知是否约好,都穿了白色的礼服,教别人都和陪衬似的。
她好奇地看向朝笙身后,一袭墨色的高大青年长身玉立,像个沉默的背景。
“朝朝姐,这是谁呀,你的亲戚吗?”

第3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3)
不怪言乐有这样的想法,许云暮站在那,得益于那张好面孔,看起来正像哪家出身的少爷。
且那副沉稳模样,总觉和谢家叔叔有几分相似,所以他们是堂兄妹也说不定。
言乔轻敲了下自家妹妹的脑袋:“哪儿像了?我看你是在国外呆久了。都脸盲了。”
言乐夸张地捂住头顶:“言乔!会越敲越盲的!”
朝笙笑出了声,露出对堪称可爱的梨涡,几句玩笑越发拉近了幼时玩伴的距离,况且,她并不在乎言乐把许云暮给误认为她的某个亲戚。应该说谢朝笙的人设向来到位,她仅仅只是会在许云暮面前表现他天性恶劣的一面——无论是面对周瑾,亦或是言家兄妹,她都是那个矜贵得体的谢家大小姐。
音乐声变了一个节奏。言乐揶揄的笑:“要跳开场舞了。哥哥,我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不知道你现在跳舞的时候还会不会踩到舞伴的脚?”
言乔从没感觉自己妹妹这么讨厌过!
而且朝笙就在这儿,她为什么要毁他的形象!
他面上镇静,却忍不住微微低头看向朝笙的反应。他眼中倒映出女孩的精致的眉眼,从小时候起他就喜欢谢家的朝笙妹妹,那个美丽又骄傲的大小姐。家中长辈意欲和谢家联姻,也曾问过他的意见,想起那双潋滟的看人总含三分情的丹凤眼,言乔立即就同意了,为此还被父母取笑了许久。
于是言乔顺从自己的心意,他伸手,语气故作正经:“谢小姐,赏个脸吧。”
言乐乐见其成,推了推朝笙:“去去去,他要是踩到了你,朝朝姐你就十倍的踩回去!”
朝笙对这对兄妹印象极好,她莞尔,将手置于他的掌心。
音乐的旋律渐渐高起,朝笙不负她绝佳的皮囊,也不负她矜贵的人设,只要她愿意,于舞池中可以比谁都得体优雅。浑不似昨夜的模样。
许云暮早已习惯朝笙的冷遇,他也并不在意朝笙的态度,只是觉得谢朝笙好像变了一点。
勉强算得上和谢朝笙一道长大,他知道这个人金玉般的外貌中藏着何其腐朽的败絮,她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喜爱的美丽面孔,在父母面前是乖觉贪玩的女儿,在友人面前是脾性相投的知交,在酒吧里是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只有在他面前,谢朝笙不吝啬展示自己阴暗恶毒的面目。
灯光好像在追逐着那抹雪白的身影,许云暮头一次这样的出神。
言乔的舞跳得没有言乐说的那么蹩脚,又有一副好相貌,无论如何是称得上赏心悦目的。他抬手,朝笙翻飞的裙摆轻巧地划出一道优美的旋,她步履轻快,一个转身,与他触近又分开,周遭人的目光落在舞池中,而她抬眼,若有所感,那双倒映着华美灯光的眼看向了许云暮。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人影幢幢,但许云暮却隐隐约约觉得,朝笙在看他。
言乐感觉十分的圆满,而且有朝笙带着,她哥哥的脚步都流畅了许多。作为一个乖巧的妹妹,她决定不做电灯泡了,快乐的跑向了在休息区等她的小姐妹们。
灯光璀璨,许云暮安静地站在阴影中。
这场宴会是言家掌舵人七十的寿诞,它辉煌盛大到人们难以置信,甚至媒体在举行前就花了夸张的文笔大肆渲染。
许云暮知道自己本不会出现在这儿。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谢家恢宏的庄园与员工小楼的差别,不明白坐在同一辆车上的父亲与谢先生的差别,不明白谢家朝笙与“朝朝”的差别。
然后谢朝笙率先明白,并让他懂了。
他们是云与泥。
言乐走到休息区,回头看一眼,发现那个跟着朝笙来的高大青年仍旧一个人孤零零站着,不自觉地便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再一转眼,朝笙已经被言乔拉到爷爷那去了,她知道哥哥和朝笙自来关系好,爷爷也很喜欢朝笙。
她的礼节与同情心同时作祟,于是言乐叫住个端着甜点的侍者。
“阿乐小姐。”侍者停下,恭谨地唤她。
“你去问那边那个黑色衣服的男孩子,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言乐指了指一个方向,她看许云暮站一晚上了。
侍者点头,转身向许云暮走去。
许云暮有些意外于言乐的好意,他略惊讶地看向她,少女朝他挥挥手,秋水似的眼睛弯成美好的弧。
他让侍者转达他的谢意,并表示自己并不需要。
因为谢朝笙是个有着很强的领地意识的人,她厌恶自己靠近他生活中的某些人,某些部分。
那是很多年前的仲春,高达367米的南洲大厦刚刚落成,许云暮离开这座城市边缘小岛上的廉租房,坐着货舱渡过窄窄的南洲湾,被父母接来了江岛市的中心。他离开了小渔村,见到了亚洲最高的大厦,而后,掩映在城堡般的庄园后的、水晶般的温室更令十一岁的他震惊。从此他成了这座庄园的一份子。
“这是什么花?”年幼的许云暮蹲在温室中,他面前放着一丛鸢尾,蓝色的花瓣微垂,像一只将要振翅飞走的蝶。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去,面前的小女孩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美好轻盈的蕾丝缀在领口上,精致得像他路过橱窗时看过的洋娃娃。
他先前一直生活在乡下,最近才被父母接来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他对于谢家庄园的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是谁。
但许云暮对于同龄人的出现很开心,他说:“这是鸢尾。”
“原来它叫鸢尾——我母亲很喜欢这种花,她的房间里还挂着一副画满鸢尾的画呢。花是你种的吗?”
“是的,最近我一直在帮妈妈照顾她的花。”
小女孩歪头思索,扎起来的一对小辫子跟着晃了晃:“你妈妈是这儿的园艺师吗?”
许云暮点点头。
“那不错。”小女孩朝他笑,露出一对甜滋滋的梨涡,“我叫朝朝,做我的朋友吧。”
许云暮其实刚见面就很喜欢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笑,一双猫儿似的眼微弯。
“朝朝,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谢朝笙显得对温室中生长的花很有兴趣,对于新出现的玩伴亦然。她在温室里待了一下午,直到日暮时,等候在温室外的佣人才进来,告诉她即将到晚饭的时间。
“小姐,该回去了。”那是个瘦削的眼睛灰蓝的女佣,一头银发梳得整齐,许云暮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面孔。她不苟言笑,甚至神情有些严厉。
“您不该在这这样久的,您身体还得养着。这儿有蚊虫,而且很脏,您看那个小孩,指甲里都是泥......”
她的声音渐渐远去,许云暮没听清,他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尚对冷眼不敏感,也并不会放在心上。
谢朝笙不爱女佣这样管教她,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想到母亲在等她,于是她快乐地向外跑去,银发的女佣落在他身后,无可奈何地提着裙摆追着谢朝笙快步向前。
许云暮的母亲郭瑶不知何时出现,她看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又垂眸看着自己的儿子:“阿暮,你知道那是谁吗?”
许云暮仰脸:“她叫朝朝,我刚认识的朋友。”
郭瑶蹲下身,沾满泥土和草叶的围裙微皱,碾出凌乱的颜色:“那是谢家的大小姐,知道吗?”
许云暮似懂非懂。
郭瑶很认真地说:“爸爸妈妈都是在谢家做事的,安身立命的恩情是谢家给的,所以你以后要对小姐好,要照顾小姐,明白吗?”
“何况你比小姐大一岁呢,是哥哥,懂不懂?”
母亲反复地这样问他,语气却不容置疑,他年纪小,但从来很体贴父母的辛苦,于是用力地点点头。
何况朝朝是她的朋友,他理所应当会照顾她。
水晶吊灯的光芒璀璨,映照得食物愈加缤纷诱人,谢朝笙哒哒跑过去,她的母亲周瑾正落座。
“朝朝,今天去哪玩啦?”
她说话的声音娴静温柔,并无责备之意。
谢朝笙抱着目前撒娇,露出一对可爱的梨涡:“我去了温室,那里的鸢尾开得很好。妈妈,你最喜欢的那幅画上就是画的鸢尾是不是?”
周瑾含笑点头:“是,朝朝真聪明。”
谢朝笙喜悦于母亲的夸赞,但她马上说:“是阿暮告诉我的!”
周瑾面露迷惑,还不待谢朝笙再说什么,灰蓝眼睛的女佣忍不住开口,显得不大满意的样子:“太太,那是温室里那个园艺师的孩子。那孩子一看就缺乏教养,我们去的时候他正在那玩泥巴!”
出身极佳的周瑾显然不能理解这样一幅场景,但教养使然,又看到女儿无忧无虑的神情,她倒并不想和女佣一样心存偏见。
“交到新朋友是很不错的。”她鼓励谢朝笙,“朝朝也可以带他来主宅这儿玩,妈妈也想见见朝朝的新朋友呢。”
谢朝笙点点头,心想,她也很乐意带许云暮来玩,不过烦人的老嬷嬷说对了一件事情——许云暮得洗干净那双手才行。
晚间,谢敏行回来时,周瑾和他提到了这件事情,他想起那个老实能干的管家许文,自然无可无不可:“老许也在家里干了十几年了,人我是放心的,他孩子想必心性也不会太差。”
偌大的谢宅,有近百人,除却谢家三口之外,其余人尽皆为维护这座庄园,照顾这个家庭而存在。
谢朝笙难得有一个同龄的玩伴,如同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去哪都要带上许云暮,且许云暮温和又聪明,实在很合她心意。照顾他长大的女佣不大满意这个玩伴,认为他出身太差,谢朝笙倒是没什么感觉,整个谢宅的人除却爸爸妈妈,其他人都要听她的,身份不身份的也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且不论许云暮的家庭如何,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谢朝笙心中早有朦朦胧胧的概念——整个江岛市,也许都没人能越过她的出身。
她这年十岁,童稚尚存,天真有余。还没来得及长成后来许云暮眼中那个面目全非的样子。
周瑾终于见到了自家女儿的玩伴,在谢朝笙的生日宴上。
许云暮大抵是被家长教导过,虽然每日与谢朝笙一块玩,却从不进入主宅,会在他们将要就餐时和朝笙道别。她心里感慨过这个孩子的乖巧,对他的印象也渐渐更好。
生日她并不想大办,邀几个亲朋来即可。谢家这些年越发显赫,攀交情的越来越多,每逢这样的时候,应酬起来总是格外麻烦,借着送礼的由头,说些言尽意无穷的话,实在没意思。
不如故友至亲相聚,简单却温馨。
谢朝笙已经拥有了几乎它想拥有的一切,生日隆重与否她也不在意。
“我就要十一岁了。”她比较在意这个。
许云暮去年就已经满十一岁,却比谢朝笙高了半个脑袋,和他说话时,总要仰起脸。
谢朝笙表示她迟早会长的更高。
到了生日这一天,谢宅被勤劳的佣人们精心装扮,虽然谢夫人不需要“大办”,但依然布置得十二分用心,从国外空运过来的玫瑰装点厅堂,出自奢侈品牌的水晶缀满花树,生日宴精致小巧且昂贵,只是对于谢夫人和谢朝笙这样的人而言,确实很简单温馨。
许云暮还是第一次进入主宅,水晶灯璀璨的灯光几乎让小孩有些目眩。谢朝笙今天打扮得格外可爱,穿着蓝色的公主裙,头顶上戴着一个小而精致的钻石王冠。她的身旁围绕着谢家旁支的小孩,他们被教导要围绕着谢家大小姐,因此每次见面时都爱簇拥到谢朝笙旁边。
一时间谢朝笙居然没有注意到许云暮来了。
许云暮有点无措,他对于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却也知道朝朝生日宴的大厅比他和爸爸妈妈住的房子还要宽敞,沾着露水的玫瑰是温室中最娇贵的那一种。他好像终于意识到了一点点自己和朝朝的不同。
周瑾爱看这样亲友相聚的场景,她含笑看向谢朝笙时,发现门口站着个蓝色衬衫的小少年。
衬衫洗的稍稍发白,却整洁如一,她很快意识到这是朝朝口中的“阿暮”。

第4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4)
周瑾向他招招手,于是许云暮看到一个美丽和善的女人朝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
明明是第一次见,仅仅凭着一个孩子的直觉,许云暮也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走了过来,向她问好。
“谢夫人。”他这样道——在来主宅前,他的父母已经教导过他该如何称呼朝朝的父母。
“小姐的父母就是先生和夫人,阿暮,你看到他们要问好。”父母如是叮嘱,“态度一定要很恭敬,他们是身份很高的人,比谢小姐还要高。不能像在爸爸妈妈面前那样随意,明白吗?”父母眼中,朝朝是尊贵的小姐,谢家父母更是云端上的人,他心里觉得朝朝是他的好朋友,却也被父母的态度弄得不自觉有些紧张。但眼前的贵妇人眼神慈和,似乎并不是那样高高在上。
周瑾打量着他,也看出来他的紧张。
真奇怪,她见他第一眼便觉得亲切——是爱屋及乌吗?因为疼爱朝朝,所以对他的朋友也格外优容。
家中司机和花匠的面孔她印象并不深,依稀记得容貌都是端正清秀之人,只是生活让他们看起来要老上一点点。但眼前的小少年大概继承了他父母容貌的全部优点,特别是那双沉静却润秀的桃花眼,叫人看一眼都有些惊艳。
她记得自己在年轻时认识谢敏行时,也为他的眼睛心动过——大概是她思绪太发散,竟觉得许云暮还有些像谢敏行年轻时。
说来朝朝面容也精致,只是反倒像她多点。
思绪林林总总,不妨碍她产生对许云暮的喜爱之情。
“你就是阿暮吧。”她像朝笙一般唤他,语气恰似一个亲近的长辈。
许云暮点点头:“是的,夫人。今天是朝朝生日,我来给她庆生。”
谢朝笙带着一群小孩在逗她小姨家的表妹,小表妹眼巴巴看着姐姐手里拿着一个和她一样好看的娃娃,样子有趣得很。谢朝笙都忘了许云暮也要来,哪有半点身为主人翁的自觉。
许云暮年纪小,但早有以后沉稳的影子,他并不觉得被谢朝笙冷落,将怀中包好的一束花递给周瑾。
新剪下的鸢尾上还沾着晶莹的晨露,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跃然如蝶,深深浅浅的蓝色中间杂着绒绒的明黄。
“这是我种的花,朝朝很喜欢,所以想送给她很多。”他组织语言,“夫人帮我转交给朝朝吧。”
谢朝笙与亲人们玩在兴头上,许云暮自觉自己心意送到已经很足够,他并不想去和很多陌生的孩子一块玩。
周瑾有些惊诧:“走这样早,朝朝会失落的。”
又接过小少年捧着的鸢尾,她心想,朝朝大概是见自己喜欢鸢尾,也学着去喜欢了。倒是难为许云暮种出开得这样好的鸢尾,花开热烈,气质却静。
她忍不住夸赞:“阿暮很厉害呢。”真心实意。
她声音一直很温柔,却包含着饱满的温柔情绪,让人感觉无比的包容,许云暮其实很少从郭瑶那得到这样的情绪,郭瑶总是用含着忧愁的眼神看着他,开口时总叮嘱他在谢家要乖顺地生活,他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她身上的抑郁,却不明白那种情绪从何而来。
他欣然接受了周瑾的夸赞:“夫人也喜欢吗?我下次送您一盆吧!我妈妈也说我的鸢尾种得很好。”他忍不住强调,像一个单纯渴望更多夸赞的孩子。
周瑾并不觉得一盆鸢尾是否太寻常,她笑道:“那先谢谢你了——不过你现在还在念书,不要因为种花耽误了学习。”
许云暮想,我的功课也很好。
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居然能气氛融洽、有来有往的聊天,不能不惹人注意。
谢朝笙不知何时想起了许云暮,她放下手中的玩具,不再逗小表妹,小表妹踮着脚,小胖手挥啊挥,不知道为什么谢家姐姐不和她玩了。
谢朝笙不知自己的情绪从何而起,或许是小孩子对于妈妈的占有欲,她是喜欢许云暮这个新玩伴的,然而她奇怪的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太喜欢他。
仅仅凭着直觉,她厌恶眼前这幕。谢朝笙说不清楚原因,但她的占有欲通常都能巧妙占据上风。
谢朝笙扔下那群小孩,跑到了许云暮面前。许云暮看着她裙摆的纱像风中的鸢尾一样扬起,一对梨涡浮现在她精致可爱的脸上。
“阿暮阿暮,你来啦!”
她确实为他的到来高兴,毕竟这是她最心仪的玩具。
她走过去,站在周瑾前边,接过她手里的花,鸢尾安静的盛开于她淡粉色的掌心。
她眼尾微弯,甜甜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周瑾温柔的抚摸着谢朝笙软软的黑发,不再看许云暮。
许云暮心里莫名有一点点失落,但他很快忽略了。那群小孩子追着谢朝笙过来,重新簇拥着她。他只是站在那安静地等待着,看着谢朝笙众星捧月,宛如城堡中的公主。
灰蓝眼睛的女佣似乎终于知道了这个小孩子的可爱之去,她推了推他,声音慈爱,是平时只会对谢朝笙的那种态度:“去和小姐玩吧,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蛋上泛起羞赧的红晕,他点点头,又和女佣道谢。
谢朝笙很快忘记了对妈妈的占有欲,见到许云暮过来了,推开身边的小朋友,拉住了他,娇声抱怨道:“我等你很久了!倒要看看你要傻站多久!”
语气盛气凌人得可爱。
真是遥远的回忆。
许云暮不知自己为何突然记起很多年前的这一幕。
他看过去,年少时的玩伴依然被人所簇拥,她亭亭的站在灯光下,白色的长裙衬着她柔美的轮廓。那个外人眼中倨傲的言家大少爷看着朝笙,笑得温柔,其他出身不凡的少年们或是羞怯或是大胆的看向她,想得到她的一点目光。朝笙今夜似乎很开心,从侍者的托盘里取出一杯酒,一饮而尽,她喝酒时的样子很养眼,光洁细腻的颈扬起,海蓝色的宝石点缀一片雪,像只优雅的天鹅。
谢朝笙依然是小时候那个骄矜美丽的女孩,但是她不再是他的朋友了。
“好感度减10,当前好感度25。”
小白茫然了,它正喜滋滋地刷论坛吃瓜呢,突然检测到的数值变化如同一道惊雷:“为什么你跳个舞他都能黑化啊!”
匪夷所思的人类。
朝笙逗它:“嫉妒言乔吧。”
小白不信,又翻出那本《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委屈道:“好感值之前才35,怎么能算喜欢。如果喜欢你,好感度也不会降了。”
朝笙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也算青梅竹马的言乔,心想,也许许云暮是想起自己和他童年时的记忆了,还算得上美好,所以后来被谢朝笙毁掉时才叫伤人。
她浑不在意,轻轻和某个脸色微红的少年碰了碰酒杯。
“虽然不认识,但脸红的样子还怪可爱。”她和小白点评。
小白看着朝笙在这群出身不凡的人之中游刃有余,感到一丝焦灼——她已经一个晚上没有和任务目标互动了!如果说欺负任务目标算互动的话当他没说!
小白:这个任务好棘手,不应该是给新手的难度ToT。
但朝笙并不这么觉得,虽然她穿越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期——但这个任务简单就简单在,许云暮刚不过19岁。他还不是很多年后阴翳沉郁的模样,他还能为小时候的回忆动容,就算因此又怨她几分又怎么样了,总归还记得,还因谢家的“恩情”而陪在她身边,十九岁实在是个太好的年纪了。心软且勇敢,真诚且坦荡,又介于大人和少年之间——简单来说,十分好骗。
朝笙看人的经验源于她遥远模糊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只知道自己独自漂泊了许多年,因为某个自己都不记得的执念不愿消散。
某一天听到小白元气满满地向她自我介绍,说自己主神出品的最强系统,如果想复活的话就成为它的搭档,一起在任务世界乘风破浪吧。
朝笙答应了。
她作为一个不愿消散的孤魂度过了堪称漫长无尽的时间,许云暮是萍水相逢转瞬即逝的其中一个,朝笙丝毫不会因为要得到他的真心再丢弃而愧疚。
纤长的手随意取过一杯金澄的酒水,晶莹的气泡缓缓上升,折射着细圆的光点。
她笑得开怀,潋滟的凤眼中是盈盈剔透的光。酒水饮尽,是微苦的樱桃白兰地。言乔纵然与她相识多年,也因这样昳丽的容光而微怔。
长辈们在这样盛大的宴会上,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去做,小辈们玩作一块,想要提前离去,自然无可无不可。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空下响起。他们身上穿着昂贵精致的华裳,钻石项链折射出庄园辉煌的灯火,少女礼服的裙摆在夜风中扬起,甩开远处快门闪烁的摄像机,驰骋远去了。
朝笙本来就喝了酒,许云暮必须照顾她。虽然他看到朝笙精致的眉眼皱起,露出厌烦的神情来,却还是沉默着上车,旋动钥匙。
言乐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朝笙的身后,她和朝笙多年未见,却情不自禁地想和她更加亲近。
朝笙喜爱这样美丽而柔软的小姑娘,十分纵容她。
“哥哥你喝了酒,去坐巍仔的车吧,不要和我挤一起哦。”言乐抱住朝笙的手臂,占据了车后座的全部空间,扬眉看着言乔。言乔无法,但言乐和同样看起来有些醉意的朝笙在一块,他到底还是能放心一点。
他最后瞥了眼许云暮,走到了自己朋友那。
许云暮并不在意言乔的眼神,他对自己的定位十分清楚,这位言家的少爷喜欢朝笙,厌恶永远跟在朝笙旁边照顾的他,实在很没必要,因为朝笙在他面前,完全是另一个模样。
傲慢而不可攀,冷漠且恶劣。
“言小姐,之后是安排了去银沙湾吗?”他温声询问,像个尽职尽责的司机。
言乐微微愕然,就算哥哥那么打岔了,她还真的以为许云暮是谢家某个远方亲戚呢。
但她教养极佳,很快收起了诧异,点点头。
“对,麻烦你啦。”
江岛市是临海而起的城市,有二分之一的边界同海洋接壤。沙滩漫无边际,白浪轻卷推移。
他们去的是言家的私人海滩。银白的细沙为这个家族所私有,有一段海岸线被这些顶级的豪门所占据。
许云暮将车稳稳停好,朝笙喝了酒,有些犯晕,她斜斜倚在座椅上,柔软的长发垂落到光洁的脖颈。
言乐欣赏了一路美色,可谓心旷神怡,眼见星夜无遮,潮生浪涌的景象,不觉心情更加开阔。她所求学的国家一年四季有漫长的雨水和阴天,雾气缭绕古老的城市,她总觉得那里太过沉闷。
她轻快地推了推眯眼假寐的朝笙:“朝朝,到啦!还没开始玩你就睡了。”
朝笙睁眼,酒意与困意交织,许云暮在这些年被迫养成了无时无刻关注着朝笙的习惯,他转眼看过去,探询朝笙到底醉到什么程度,酒瓶子里玩乐多年,朝笙酒量已经很好,但回回都喝得烂醉,支使着许云暮将她或抱或背到套房之中。
入目是一张堪称安静乖巧的面容,长如蝶翼的睫微微盖住水光朦胧的眼,感觉到许云暮的目光,她抬起脸,微红的眼角带出点困倦的泪。
还没太醉。
言乐已有些等不及,先到的小姐妹在外面冲她扬手。许云暮见此,从驾驶位上下来,替这位言家的小公主拉开了车门。
言乐甜甜的向他道谢,蓬松如云的裙摆下迈出一只纤细修长的腿。
大海,她来啦啦!……啦?
言乐一个踉跄,整个人摇摇欲坠,然后被一双遒劲有力的手拉住。
“言小姐,请您务必小心。”许云暮有些无奈,没想到今天还要多照顾一个。
言乐有些讷讷,丢大人了。
她低头,和他细声道谢:“可以帮我一下吗……我的裙子好像被车门卡住了。”
许云暮示意她扶好车门,而后松开了搀扶她的手。
他蹲下,挺拔的背弓起一道有力的弧,原本笔挺昂贵的黑色西装泛起褶皱。
骨节分明的大手拂过裙摆,露出一小截带血的纱布,又很快缩进了袖中,言乐以为自己眼花。
许云暮仿若未觉言乐的打量,只是认真观察,眼下这条裙子做工极其精致,裙摆层层叠叠的纱堆砌起如云的松柔,却很容易被卡住。
并不适合来海边游玩时穿。
但挥金如土的豪门继承人们,并不在乎沙滩是否会弄脏一条价值不菲的礼服。
他确认好裙摆被卡住的位置,然后冲言乐道:“冒犯了。”
言乐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他线条笔直流畅的鼻梁,宛如刀铸玉琢。声音是与年龄不太相符的沉稳和温和,却让人更生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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