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锦摘了杨梅,泡了梅子汤,汤汁红渍渍的,美滋滋端去给了二人。
窗外一丛竹子长得好,遮挡了不少刺眼的阳光,影影绰绰洒落屋中。
陆聿和杨绍在窗前闲聊着。
杨绍一回京,就迫不及待的先来看看明锦。
听说她被太后强行带入宫中后,他是既担忧又失落,担忧于明锦的安危,失落于他的春心刚动,就这样无疾而终。
明锦把梅子汤端了过来,给二人一人盛了一碗,用竹夹给杨绍那碗夹了几块碎冰酪,哥哥要养伤,不能吃的太寒凉。
小女郎今日穿了件淡黄色素绉襦裙,肩挽朱砂色披帛,额点花钿,脸上挂着笑。
她现在穿的衣服、戴的首饰,都是她住过来后,陆聿又命人精心为她营制的,华贵精妙,娇艳动人。
以往在朔州的时候,是很少能穿到这般精贵的料子的,那边风沙大,她又总要跟着商队跑,精贵的料子不耐穿。
如今贺云珠也来了京城,生意上不需要她太操心,她也难得的跟着哥哥过上了躺平享福的悠闲人生。
陆聿看着她在身旁忙碌,一低眼就能看到她乌亮的发髻和雪白的颈子,她今日没有戴那支白玉簪,而是簪了一朵几可乱真的嫣粉色芙蓉簪花。
春夏时节,小女郎总喜欢簪花。
明锦把汤端给二人。
陆聿轻尝了一口,入口微酸甜,盛夏的暑气,顿时便消了不少。
“好喝吗?”
明锦托着腮,眼巴巴看着他。
“你自己没尝吗?”
陆聿面色平淡,抿了抿唇上的汁渍,放下了汤碗。
明锦哽住,那她自己做的就算稀烂,她也会觉得好喝,关键是要他觉得好不好喝。
杨绍端起碗尝了一口,眼睛亮亮的鼓励她道:“很甜,很好喝。”
明锦瞬间漾开了笑脸,又给他盛了一碗。
几人边喝着梅汤,杨绍便问起了明锦被掳到宫里的事。
皇帝以前是非常喜爱明锦的不错,太和殿内,至今还挂着他亲笔给明锦画的小像,只是那小像依旧停留在她十二岁的模样。
可自明锦身世揭露后,元晔便没再流露过喜欢她的情绪了,这是他出于帝王身份的冷静考量。
元晔心性坚韧,城府深沉,当年明锦落难时,他将一切都交由太后处置,自己不置一词,没有很明确的要维护她的态度。
帝王总是薄情的,有用的时候,对你尊宠呵护,没用的时候,就疏远离弃。
明锦幼蒙灾祸,缺乏安全感,她需要的是极致的偏爱,并不适合宫廷。
杨绍感叹着,“虽说宫闱事秘,外人难知,可陛下又怎能做出这样的事,自毁盛名呢?”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可明锦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她解释道:“那一日我被掳进宫后,是陛下主动放我走的,我想此事大约就是太后擅作主张,陛下可能并不知情。”
杨绍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陛下最是爱惜羽毛,怎会做出如此卑劣行径呢?
定是太后迫不及待想找人给陆氏女借腹生子,太后才有这个动机。
陆聿却微微沉下了脸。
这件事之后,他便没再去见过元晔了,他不能接受他以这样卑劣的方式得到明锦。
她那么好,他自己都舍不得碰她。
他凭什么那样伤害她?
杨绍安慰她道:“不过也不必太过担心,一次不成,想来太后也不会故技重施了。”
明锦点点头。
众人闲聊着,转眼夜色就深了。
今夜杨绍没有回去,明锦怕他们久别重逢,一聊便是彻夜不眠,不利于陆聿休养,便早早让下人去给杨绍收拾了客房。
等下人来说房间收拾好的时候,明锦就主动提出替陆聿送他回房。
杨绍是从魏郡回来,她刚巧有些魏郡的事想问问他。
“哥哥,你先休息吧,我去送杨二哥回房。”
陆聿猜到了她的心思,却没有点破,淡淡“嗯”了一声,没有制止。
她早晚是要知道的。
明锦便带着杨绍有说有笑的往外走去。
走的时候,地上落下了一抹嫣粉的痕迹,一朵足以乱真的芙蓉簪花。
陆聿看见了,却也没提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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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朦胧,枝叶婆娑。
一高一低两道身影缓步走在梧桐树下的石子小道上,微风吹过,丝丝凉意,明锦挽了挽肩上的披帛,还未开口,却被杨绍抢了先。
“芝芝——”
杨绍忽然拉起了她的手。
明锦有些茫然地看着他,略不自在地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他却攥的更紧了。
“我有话对你说。”
明锦一怔。
杨绍微微红了脸,认真道:“芝芝,先前在魏郡的时候,我就跟宣明提过,我爱慕你,想追求你,只因当时还未调回京城,尚不稳定,所以没有跟你明说我的心意。”
明锦呆了一呆,所以他当时说让自己在京城等着他吗?
杨绍看着她的眼睛,握住她小手的手都在微微发抖,“我知道说这些话有些唐突,可是听说了太后掳你入宫之事后,我便再也坐不住了。我想保护你,爱护你,如果你答应的话,我立刻让我大哥去跟你父亲提亲,你嫁给我之后,太后就不会再强迫你入宫了。”
明锦呆呆看着他,杨绍自幼父母双亡,是兄嫂把他抚养长大的,陆太后怜悯他,所以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让他入宫给皇帝伴读。
幼时的杨绍,跟天潢贵胄的帝王和惊才绝艳的陆聿比起来,就显得有些平凡朴实,所以皇帝也一直是跟陆聿的关系更加亲近。
小时候的明锦偶尔入宫看哥哥时,也会跟他有所交集,记忆中,杨绍一直都是很安静的一个人,他会对她笑,喂她吃甜甜的桂花糕,静静地看她跟哥哥撒娇。
那时的她是要做皇后的,所以杨绍也只当她是妹妹,从未对她展现过妹妹以外的任何感情。
此刻,他认认真真的对她说着,“我们弘农杨氏虽不及天家富贵,可也是汉姓名门,我会爱你,宠你,护你,一生一世,只你一人。”
爱慕之言,情真意切。
明锦怔怔的,也不由为他这份善意微微感动到了,她静静听完他的话,脸上浮现一丝浅笑,她眨了眨眼,“杨二哥,谢谢你。”
杨绍怔了一下。
“我知道你这样是为了保护我免遭毒手,我真的很感动。”明锦笑了笑,“怪不得哥哥和你的关系好,你真的是很可靠的一个人。”
在明知太后有意让她入宫,世家都对她唯恐避之不及的时候,还敢站出来求娶,跟皇帝抢女人,明锦毫不怀疑他对自己的真心。
“芝芝……”
明锦垂下眼眸,月光下,浓密的眼睫在面上投下一片黯然的阴影,朦胧婉艳。
她苦笑了一下,“其实杨二哥并不清楚我现在是个怎样的人,你对我的记忆,还停留在少年时期,可是我会长大,会改变,我不会永远都是那个跟在你们身后嬉闹的小芝芝。”
明锦推开了他的手,杨绍心里顿时空落落的。
她认真道:“杨二哥,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或许我们的感情会为天下人所不容,但我还是会坚定不移的追随他。”
杨绍怔怔听着,心口好似裂了一个洞,少年初动的春心,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五年了,她会长大,她会遇见很多人,经历很多事,她不会一直等着他。
杨绍一阵惘然,苦笑了一下,“芝芝,我明白了,刚刚是我冒犯了。”
明锦摇了摇头,脸色释然。
杨绍忽又抬起眼,认真望着她,“我只是很遗憾,过去那五年,我没能参与你的人生,反倒让其他人抢了先。”
“杨二哥,你这么好,你以后一定会遇到更好的小女郎的。”
杨绍苦笑着,不会了,他知道再也不会了。
二人继续往回走着,只是这一次却换做杨绍沉默,明锦问他。
“杨二哥,先前哥哥去魏郡追查刺客的事儿,还有在继续追查吗?”
他刚从魏郡回来,应该会有些魏长风的消息,以后,她还是要去追寻他的。
杨绍点点头,以为陆聿已经跟她说过陆明锦的事了,便道:“她没再露过面,我们暂时找不到人。”
“所以,还是没找到他啊。”
明锦微微有些黯然。
杨绍看着她那神色,语气郑重道:“是得要尽快找到她,若她哪日来找你报仇,你就危险了。”
明锦:?
报仇?她跟魏长风又没仇怨,他为什么要找她报仇?
“你换走了她十二年人生,她如今能成为这般让人闻风丧胆的大杀手,一定吃了不少苦,可能与一般人的心性不大一样,说不定会怨恨你,报复你。”
明锦越听越迷糊,打断他道:“等等,杨二哥,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我换走了他的人生?”
杨绍一懵,“你不知道?”
他以为陆聿早就跟她说过了!
明锦茫然摇摇头。
杨绍抿上了嘴,原来他们两个说的根本不是一件事,陆明锦的事陆聿既然没跟她说,他也不好多言。
明锦看他那模样,愈发肯定他们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瞒着自己,而且是跟她有关的事,便态度坚决,不依不饶的追问着。
杨绍架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心想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有个提防,便将陆明锦现身行刺陆太师之事告知了她。
明锦听完后,大吃一惊,难以置信道:“杨二哥,你说魏长风很可能是真正的陆明锦?”
陆聿的亲妹妹根本没有死?
“是啊,大约是宣明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吧,可这件事到底跟你有关,我替他说了也好,这也是为了你的安全。”
明锦心绪复杂,一片混乱,原来那个“魏长风”根本不是他,而是陆明锦假扮的。不是魏长风要刺杀陆太师,而是陆明锦要弑父!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不可能是魏长风。”
一字一句,语调肯定。
再没有人比她更清楚魏长风是男是女了,如果刺杀陆太师的“魏长风”真的是陆明锦,那她绝对不可能是真正的魏长风。
可现在,所有人都当她是魏长风了。
真正的魏长风为什么还不出现?他竟能容忍有人假扮自己行刺,嫁祸给他吗?
“芝芝,你怎么知道她不是?”
明锦面色凝重,语气肯定,“因为,我见过真正的魏长风,他是个绝绝对对的男人,绝不可能是个女人!”
杨绍愕然。
夜深了。
陆聿还没有入睡,似是很肯定小女郎会再折返回来,所以一直在等着她。
“哥哥。”
果不其然,明锦很快再度推门而入,模样心事重重。
陆聿看了一眼掌心那抹嫣粉的芙蓉簪花,张了张嘴,还未出声,便被明锦打断了。
“哥哥,你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之后我可能不便再照顾你了,我还是想搬出去跟我爹爹一起住。”
明锦攥着披帛,语调平静,眼神看不出情绪。
听完杨绍的话后,她想了很多,终于明白刚重逢时哥哥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冷漠了,他那时是要去找他的亲妹妹,自然不需要她这个假妹妹了。
如果真正的陆明锦还没死的话,她的确不配再做他的妹妹,不配再留在这里了。
陆聿收起掌中的簪花,起身走向她,二人相对而立,男人高大的身影笼罩着她,不解道:“不是说不走了吗?怎么突然又要走?”
明锦低下眼,“刚刚杨二哥跟我说,真正的陆明锦很可能还没有死,她才是哥哥的亲妹妹。”
陆聿不以为意,他心知肚明明锦是去跟杨绍问魏长风的事,她早晚会知道陆明锦的存在,他本就无意再瞒着她,就算她知道了又如何,陆明锦的出现,并不会影响他们的关系。
他们自幼相伴,相依为命,她是他养大的,她还是他最宠爱的妹妹。
“那又如何?人还没找到,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何况就算她找回来了,你也还是我的妹妹,哥哥不是说过,会养你一辈子吗?”
陆聿扶着她的肩膀,语调温和,让人安心。他凝视着她的脸,把那朵芙蓉簪花,又给她插在了发髻上。
灯火朦胧,人比花艳。
明锦却是摇了摇头,“我先前是不知道她的存在,才会愿意留下照顾哥哥,可我现在知道了,就不能再鸠占鹊巢了。”
陆聿听了这话,眉峰一蹙,犹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鸠占鹊巢?
她为什么会这样想?
她真的变了很多。
他以为她就算知道了陆明锦的存在,以她那没心没肺的性格,也不会太放在心上,还是会乖乖留下给他做妹妹,可不想她竟然想走,给陆明锦让位。
“谁敢说你是鸠占鹊巢?我既认你是妹妹,你就是我唯一的妹妹,我承认的才是我妹妹!”
明锦看着他那的偏执模样,喉头一热,耐心道:“哥哥,这对她不公平,她才是你的亲妹妹,我就是个多余的人,我本来就不该在这个家里出现,我抢了她十几年的锦衣玉食,抢了她哥哥的宠爱,母亲的呵护,我早就该走了,我根本就不该回来。”
“你不是答应过我不走,会留在我身边吗?”
陆聿慌了,“妹妹,我们就像现在这样,一辈子做兄妹不好吗?哥哥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宠你、爱你,哥哥不在乎你是不是我的亲妹妹。”
一辈子做兄妹。
明锦恍恍惚惚又想起在魏郡那日,他跟自己说的话,他不能再做她的哥哥了。
因为,他真正的嫡亲妹妹回来了。
“可是哥哥,我不能再做你的妹妹了。”
她说着,眼中泛起了涟漪,声音也哽咽了。
陆聿心口忽然寸寸撕裂般的抽疼,一阵头晕目眩,苍白的手指不由捂上了心口,脚步踉跄了一下。
明锦立刻上前扶住了他,关心道:“哥哥,又犯心疾了吗?”
陆聿脸色苍白,心口抽疼,他猛然把她拉到怀里,紧紧抱住,不愿放手。
明锦动弹不得。
陆聿捧起了她的脸,二人四目相对,眼中都有微光闪动,“你不是脸皮厚吗?为什么不能厚颜留下安享我给你的荣华呢?”
明锦眼里含着水雾,痴痴望着他。
“以前你是我的哥哥,我可以无所顾忌的跟你撒娇任性,可现在的我,没有资格了。”
陆聿心下轰然一声,他看着那涟漪,眼神微微颤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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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已经表白了,哥哥还会远吗?
夏夜里,空气有些潮湿,蝉声聒噪。
陆聿捧着她脸颊的手,微微出了一层薄汗,他望着烛火朦胧下小女郎潋滟的眼波,一股难以遏制的冲动在叫嚣着。
告诉她,告诉她,让她留下来,留在你身边。
另一个声音又在挣扎着,不可以,不可以。
她是妹妹,你们是兄妹,她只当你是哥哥,一旦捅破了,她会恨你、会怨你、会恐惧、会恶心、会再也不想见到你。
如果她知道她一直敬重信任的哥哥,竟然是这样卑劣无耻的一个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畜生,你会连以哥哥的身份陪伴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她本该有着光明灿烂的人生,不该跟你一起在阴沟里沉沦,不见天日。
陆聿乍然松开了手,茫然若失的在屋中踱步,无章的步伐,迷失的方向,心乱如麻。
明锦视线追随着他,从这一头又走到那一头。
“芝芝,留下来,我一定会解决这件事的。”
他停下脚步,目光沉着地看着她,向她保证。
明锦苦笑,怎么解决?
陆明锦才是他的亲妹妹,难道为了让自己名正言顺的做他的妹妹,就要把她解决了不成?
“哥哥,我们早晚要面对这个问题,我长大了,不可能永远是跟在你身后,被你庇护的妹妹。平南王府家大业大,纵是养得起一个我,可世间人各有命,我们都有不同的人生。”
她说的坦然而真诚,眼中没有丝毫多余的感情,那种淡漠的情绪看在陆聿的眼中,却如一把把刀子剜过。
陆聿听她这一番话,如冷水浇头,全身颤抖,身心俱凉。
人各有命,好一个人各有命。
“你是我养大的,是我救回来的,我要留你,由不得你走。”
他一字一句,态度坚决。
明锦心头一动,陆氏养了她十几年,是哥哥抱着她长大的,是哥哥把她从宫里救出来的,她欠他的永远还不起。
“哥哥这样说,是想要我报答你吗?你想要什么?”
他想要什么?
陆聿惨淡淡地扯了扯嘴角,小女郎那单纯的语气,说出来的却尽是伤人的话,把他刺的千疮百孔。
他摇了摇头,“留下来,你也知道太后想对你做什么,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你都不要离开。”
一场雨后,闷热的天气舒爽了几分,永安坊的清晨,在人来人往的嘈杂声、叫卖声中苏醒。
明锦今日穿了一条碧色团花软罗襦裙,素雅清爽,风姿如月,在一群仆妇的簇拥下坐上了马车,随贺云珠来了永安坊的望月楼。
二人坐在二楼的雅间,说着生意的事情。
京城原不流行簪花,明锦在朔州的生意做起来之后,在陆太后大寿时,贺云珠托父亲将此作为朔州特色献给太后祝寿,太后大喜,簪花才在京城蔚然成风。
名气打开后,贺云珠就安排人在京城开了铺子,一来赚钱供给军需,二来为六镇留意着京城的风吹草动。
自南北对峙以来,北朝想南征,南朝想北伐,都自诩正朔,斥对方做蛮夷乱臣,而今北朝大力推行汉化,拉拢天下民心,南下一统之心昭然若揭。而在长江淮水一带,南朝的水师也是厉兵秣马,兵锋对准中原。
北方六镇原本是魏国用来抵抗柔然,守护边境的军镇,而今朝廷重心转移中原,图谋南征,六镇的军事作用降低,巨大的军费开支给朝廷财政造成极大负担,朝廷一直有意废军镇。
可六镇权贵需要靠兵权维护自己的政治地位,交兵等于自尽,故而六镇与朝廷的关系是如履薄冰,早就想割据自治了。
明锦在北境招兵买马,也是很清楚若有一日陆太后再想杀她,只有逐渐脱离朝廷掌控的六镇才能保全他们一家。
贺云珠端着茶盏喝茶,从窗户看着楼下人来人往,叫卖之声不绝。
这两年南北虽然局势紧张,可因改革之故,贸易通商更加频繁。
南朝自古便是丝绸产区,她们便趁机引进了南朝更先进的纺织技术与工具,在北境一带兴办织坊,鼓励民生,将丝绸和茶叶沿着丝绸之路贩卖西域,又从这条商路上带回西域的珍稀香料,奇珍异宝,贩卖给京城的权贵。
明锦清点着匣子里的银票,取出一部分递给她道:“把这些送去朔州给我长兄。”
这些年来,她每次拿到的分红都会取出一部分交给阿兄保存,这是给他们一家准备的逃命钱,若是陆太后发难,这些钱也足够一家人逃出关外,安度余生。
贺云珠接过收好,又问她,“你不是说要搬出来跟我一起住吗?怎么又不来了?”
明锦垂了垂眼,“哥哥说等宫里的事情解决了,就跟我好好谈一谈,再决定我要不要搬出来。”
陆聿解了禁足后,就又领了侍中之位,免官之后再起用,对他的仕途没有丝毫影响。
他近来总是早出晚归的,经常在宫里一呆就是很久,很多次回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
明锦去看他时,总能看到他埋在一堆公文之中,黯然疲惫的样子
“也行,毕竟他那边更安全,太后敢动你,他是真会拚命。”
明锦勉强笑了笑。
这时,一道讶然的娇媚声音传来,猝不及防地打断了二人的交谈。
“呀,你们也在这里啊?”
一身粉绫浮锦裙的艳丽女子从木屏风后闪出,身后跟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公子,积石如玉,风神俊朗,二人正准备下楼离去。
明锦转头看着来人,三公主姿态慵懒,挽着披帛,笑的风流妩媚。
年轻公子神色从容优雅,对二人微微做了一揖。
贺云珠扫了他们一眼,她对三公主并无好感,很看不上她那纵情声色的放荡做派。她恨陆太后,那就去找陆太后报仇,迁怒明锦,作践自己算什么?懦夫才会伤害自己,挥刀向更弱者。
“东海王殿下和长公主殿下也有礼了。”
明锦从座位上起身向二人福身还礼。
东海王元谧是皇帝三弟,其生母在他出生不久后就过世了,元谧是由陆太后抚养长大,自幼不知生母何人,长至十余岁才知生母身份,哀痛嚎毁,不顾礼法为生母追服孝期三年,陆太后大为奇之,是以恭孝著称。
也是因为此事,陆太后心下有所悟,开始寻访皇帝母族残余之人,为他们加官进爵,以慰皇帝生母在天之灵。
元谧是身份贵重的当朝亲王,明锦以前是他的表妹,可如今已经没关系了,哪里担得起他这一礼?
元季遥笑道:“赶得早不如赶得巧,既然遇见了,明锦,不要请我喝杯酒吗?”
明锦怔了一下,心知三公主以前是极度厌恶自己的,却没想到落难之日,她竟会出手相助,遂斟了一杯酒敬道:“这一杯我敬公主,多谢公主的救命之恩。”
元季遥接过,唇角微挑,“行,这一杯我就喝了,过去有什么不愉快的,就一笑泯恩仇了。”
一饮而尽。
明锦莫名松了口气。
元季遥放下酒杯,看了她一会儿道:“明锦,我不讨厌你,我只是讨厌是陆氏嫡女的你,现在啊,我是特别特别喜欢你,以后我们常来往,我对你们在做的事可是很有兴趣。”说着,还看了看贺云珠。
明锦讶然,和贺云珠面面相觑。
元谧颔首,歉疚道:“先前之事,我也有所耳闻,让明锦妹妹受惊了,陛下一贯优容宽和,此事绝非陛下之意。”
明锦点了点头,她本来就没怀疑是皇帝授意,毕竟太后有劣迹在前。
元季遥又宽慰她道:“你也别太当回事,北朝本来就风气开放,贞洁算什么啊?你看我,被那么个残废折磨着,不照样及时行乐的活着。”
明锦有些尴尬,没有接声。
贺云珠白了她一眼,“那是你,阿锦可跟你不一样。”
元季遥淡淡笑了笑,不以为意,“不过你们也不用再担心了,刚我还跟三弟说,听宫里的风声,太后大约是会让陆顺华入宫了。”
明锦微微惊讶,怎么选了她?论地位、论年龄,陆丽华都该在她之前的。
“陆氏庶女要入宫了,明锦,好戏在后头呢。”
明锦茫然眨眨眼。
长春殿。
帘幕后,三足兽首铜炉中,檀香静静燃烧。
今日陆鉴得召后,便立刻进了宫,听了陆太后的话后,浓眉紧蹙。
“不是说好了让丽华入宫吗?怎么成了顺华?”
“让顺华入宫,是聿儿的建议,哥哥还不懂吗?”陆太后拨动着佛珠,从容道:“聿儿自幼与陛下一起长大,陛下的心思,惟他领之最深。”
陆鉴恍然大悟。
陆太后提醒着他,“聿儿提议让顺华入宫,也许就是陛下自己的意思。”
陆鉴若有所思,如今明锦的事情闹开,所有人都知道陆氏又想故技重施,杀母夺子,群情激愤,太后声望大损,急需重振威望。
崔晟虽位卑,可博陵崔氏也是有名有姓的汉人世家,这样的事儿再来一次,恐怕会大失汉人人心。
宁愿得罪勋贵武将,也不要得罪这些汉人文臣,文人的笔杆子,比武将的刀剑更狠。不然,当年世祖皇帝为何要掀起国史狱,族灭清河崔氏?
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让陆氏女入宫,以堵悠悠之口了。
“她们都是庶女,想做皇后,就必须得到陛下的支持。陛下若是更喜欢顺华,那顺华做皇后的机会就更大,我们就把他喜欢的送给他就是了。”
陆太后语气淡漠,对这些陆氏女儿的性命并不为意。
反正陆氏女儿多,一个不成就再送一个,陆鉴姬妾成群,女儿不断出生,慢慢长大,总有一个皇帝会喜欢。
“反正都是你的女儿,谁做皇后,你不都是国丈吗?”
陆鉴深以为然。
回去后,太师府上下便开始准备三小姐入宫事宜。
阖府上下喜气洋洋。
常氏有些急了,原定是让陆丽华入宫的,如今反倒让陆顺华占了先,她本就是妾室管家,名不正言不顺。若是陆顺华入宫得了势,那她的生母张氏岂不就要压她一头?
她与张氏都是妾室,谁也不比谁高一等,可若陆顺华成了皇后,张氏有了诰命,那二人的身份就是天差地别了。
常氏便撺掇着女儿去父亲跟前闹一闹,把这入宫的机会给顶下来。
陆丽华有些不情愿,先前是因为有明锦给她借腹生子,她才答应入宫的,现在没人给她代孕生子,她可不敢自己冒险。
常氏劝道:“我儿糊涂,就算进了宫,你也未必能生下儿子。可若陆顺华比你先进了宫,又有其他嫔妃在她之前生下长子的话,她不仅不用死,还能抚养太子,登上皇后位,到那时,你还怎么做皇后?”
陆丽华脸色一变,这才想通个中利害,便立刻去找了陆鉴撒娇哭闹,说好了让她入宫做皇后,最后怎么成了陆顺华那个小贱人?
她以前那么欺负陆顺华,若让她入宫得了势,她以后还不得欺负死自己。
她不干。
“你们姐妹,谁做皇后不都一样吗?”陆鉴拍拍她的背,安抚道:“再说,陛下也更喜欢顺华。”
陆丽华跺着脚,不服气。
“怎么可能,陛下明明更喜欢我。”
明明她更漂亮、更讨喜,陆顺华那个一棒槌都敲不出声的木头拿什么跟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