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文远闻讯赶来,扑倒在萧鹰尸体上嚎啕大哭,他最英勇的儿子,死得太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他怎能不伤心呢。
萧鹰的母亲和舅舅们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孔武有力的萧鹰会死在一个宫女手中,但是当晚侍候萧鹰的宫女们都能做证,萧鹰的确是被那名宫女杀死的。
最终,萧鹰的母亲只能将那晚所有的宫女全都杀死泄愤。
萧鹰尸骨未寒,长安军却卷土重来,萧文远派出麾下大将甄泽,这场仗前后打了半个多月,几乎将一座小县城夷为平地。
西北的战报隔三差五就要送到京城,何苒看向钟意:“萧鹰如何?”
钟意说道:“为人狂妄自大,但确实是将才。”
何苒叹了口气:“早就听说萧文远无情无意,却没想到他对自己的儿子也能如此狠心。”
钟意:“我没有仔细调查,不过我怀疑萧鹰并非萧文远的亲生骨肉。”
何苒笑了:“难怪呢。”
不得不说,钟意猜得没错,萧鹰确实不是萧文远的亲生骨肉,不过现在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长安军要啃萧文远这根带肉的大骨头。
何苒对小梨说道:“传令何大力,必要时帮长安军一把。”
满太后想让何淑婷和萧文远相互制衡,何苒却恰恰相反,她要让这两方狗咬狗,要么咬死一个,要么两败俱伤。
何苒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当务之急,就是要对付后周小朝廷,而西北幅原辽阔,地势复杂,又有鞑子的渗入,除了萧文远和长安军以外,还有大大小小十几股势力,若要全部荡平,至少十年之功。
因此,让他们大打出手,远比让他们结成同盟更好。
西北的大小战役不断,而在京城,何苒终于喝上了宗祺的喜酒。
宗祺和陆畅大婚,从此后,何苒有了嫂子。
现在她和宗祺是名义上的表兄妹,她能正大光明叫陆畅嫂子。
那天她很高兴,回到老磨房胡同,便给周沧岳写信。
她告诉周沧岳,她哥哥成亲了,她有了嫂子。
写着写着,泪水模糊了双眼,哥哥终于结婚了,可是父母、祖父和曾祖父却看不到了。
永远也看不到了。
何苒已经不记得她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十年八年,或者是上辈子的事了。
她坐到画架前,提笔做画。
这一次,她画的是一对俊男美女,他们穿着大红的喜服,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她在画的下方写了一行小字:贺何芃陆畅大婚,何苒亲笔。
古人重视陪葬品,如她这般身份,死后肯定也会有很多陪葬的东西。
这幅画她要带到地下,将来被考古工作者发掘时,发现这幅画,一定会引起轰动,若这一切是平行时空,那么在现代的父母会留意到何芃和何苒这两个名字吧。
这幅画装裱之后,被她装进金属制成的匣子里。
周沧岳收到这封信时,已在西南的滇地。
他同时收到了两封信,除了这一封,还有一封是过年时何苒给他的回信,连同何苒送给他的那幅画。
没办法,在此之前他一直都在行军中,因此,那封信和那幅画用了四个月才辗转送到他手中。
周沧岳看完信,便对着那幅画傻笑。
苒姐还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而且画上有爷爷。
他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见到爷爷了,他想念爷爷,可是却连做梦也梦不到爷爷了。
他笑着笑着,就哭了。
他担心自己的眼泪会弄花那幅画,便把画放到一边,自己把脸埋在臂弯里哭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狗拍拍他的肩膀,周沧岳抬起头来,便看到白狗两眼红红。
“你怎么也哭了?”周沧岳问道。
白狗指着那幅画:“我才知道原来你小时候也是有人疼的,呜呜呜,只有我是没人疼没人爱的。”
“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是有人疼的?”周沧岳问道。
白狗指着画上的老爷爷:“你看看,这是你爷爷吧,他看你的眼神那么慈爱,我长这么大,从没有人这样看过我,呜呜呜。”
周沧岳更伤心了,是啊,爷爷那么慈爱地看着他,除了爷爷,再也没有人这样看过他,就连义父也没有。
两人抱在一起,嚎啕大哭。
外面的卫兵听着营帐里传出的哭声,面面相觑。
“大帅和二将军这是怎么了?”
“怎么哭得像是死了亲人一样?”
“大帅的义父是丐帮老帮主,该不会今天是老帮主的忌日吧?”
丐帮老帮主并没有忌日,按照丐帮的规矩,感觉自己大限将至,便将帮主之位传给下一任,料理完帮中事务之后,便独自寻一处地方默默死去。
除非是死在帮中兄弟面前,否则丐帮帮主大多是没有墓碑的,更没有忌日。
但是周沧岳是老帮主的义子,别人不知道老帮主的忌日,周沧岳却很可能是知道的。
于是两名卫兵悄悄记下了日子,他们也都是丐帮弟子,当年受过老帮主恩情。
所以从这一年开始,每到这一天,两名卫兵便会偷偷到十字路口烧纸,被人发现后,得知他们是给老帮主烧纸,于是其他人便也跟着一起烧。
周沧岳知道这件事后,虽然奇怪他们怎么知道义父的忌日,但是别人都在这一天烧纸,那他这个干儿子当然也要烧。
因此,这一天就真的变成了老帮主的忌日。
而何苒的第二封信里,告诉周沧岳,她哥哥成亲了。
周沧岳是这个时空里,唯二知道何芃这个人的,别人只知道宗祺是个商人,是漕帮的帮主,但是只有何苒和周沧岳才知道,他曾经是一位了不起的兵王。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和何苒一起分享这个喜悦,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周沧岳。
周沧岳看着这封信,想起了当年那个让大院的孩子们集体崇拜的少年,谁不羡慕何苒有一个厉害的哥哥啊,周沧岳也羡慕,别的孩子都想给何芃做弟弟,只有周沧岳不是,他更想给何苒当弟弟,而何芃离他太遥远了,他伸长脖子也够不到,但是苒姐却说过要罩着他,所以还是给苒姐当小弟更容易实现。
周沧岳想起这些往事,就把这些写在信上。
手臂上一阵瘙痒,周沧岳强忍着把信写完,手臂上已经红肿一片。
他骂了一声,这里的毒虫子太多了,上次侬六娘给他的药丸子,他送给何苒一多半,余下的原本以为能用上几年,没想到到了西南消耗的越来越快,他已经舍不得戴在身上了,这不,昨天刚把装着药丸子的香包取下来,今天就被毒虫子咬了。
这毒虫子只要咬上,就会红肿起来,抓着抓着就会化脓,没有十天半月是不会结痂的。
“开饭了开饭了,今天有鸡吃!”白狗捧着个大托盘,高高兴兴地走进来。
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过肉了,今天好不容易得了几只鸡,终于可以开荤了。
周沧岳大喜,吃鸡,叫花子就没有不爱吃鸡的。
和炖鸡相比,他更喜欢把泥抹在鸡身上放在火里烤,这是丐帮祖传的。
“咦,怎么还有蘑菇?”周沧岳说道。
“这叫菌子。”白狗纠正。
“菌子不就是蘑菇吗?呀,这蘑菇炒熟了吗?会不会吃死人?”周沧岳问道。
白狗:“肯定熟了,放心,当地人全都吃,吃不死人的,你就放心吃吧。”
第422章 金公子
吃完饭,白狗收拾碗筷出了营帐,周沧岳身上瘙痒难耐,忍不住想抓,可又不敢,一旦抓破就要化脓了。
还是让军医看看吧,上次军医给的药膏很好用,冰冰凉凉,抹上以后很舒服。
周沧岳大声叫了卫兵进来,可是进来的却是一只花花,周沧岳揉揉眼睛,一定是离开蜀地太久,他想花花了。
他素来不会和自己过不去,眼花就眼花吧,那就让花花去请军医吧,片刻之后,军医来了,这下子周沧岳不淡定了。
军医也变成了花花,跟在军医身边的医工也是花花!
军医朝他伸出手,天呐,那分明就是一只熊掌!
周沧岳中毒了。
不仅他中毒,白狗以及虎威军里很多人全都中毒了,且,大家中毒的反应不一样,比如白狗,他看到好多光屁屁的美女在跳舞。
军医治不了,让人把附近村子里的土郎中们全都请来了,架起大锅熬药,折腾了好几天,最终有五人死亡,其余人捡回一条性命。
虎威军初到滇地,还没开始打仗,便经历打击,一时之间,上上下下士气低迷。
周沧岳给何苒写信哭诉,不仅是中毒,还有虎威军还没有完全恢复,又和宝象王的军队遇上,被打得落花流水,元气大伤。
何苒初时被周沧岳中毒的描写给逗乐了,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眉头便蹙了起来。
现在的宝象王,已经是第四代了。
当年周池尚未登基的时候,整个西南都是宝象王的地盘,包括蜀地以及前阵子侬六娘送给何苒的地盘,全都属于宝象王。
直到后来宝象王死了,几个儿子内斗,周池才趁乱出兵,将宝象王朝驱赶至滇地,如今的宝象王据说英勇非凡,有先祖之风,大有夺回昔日江山之势。
何苒心中清楚,周沧岳拿下襄阳之后,便已存了要与宝象王一较高低之心,只要宝象王存在一日,这天下便终不完整。
何苒很想帮帮周沧岳,可是万里迢迢,就连她现在正在看的这封信也是两个月前的。
但是该送的东西还是要送。
十日后,整整一百辆装满药材、武器、盔甲、粮草和奔雷炮的大车向西南而去,随行押运的是五万苒军,这五万苒军在到达滇地之后,便会前往桂地。
这件事并不是秘密,且,这么多车,这么多军队,想要保密也不可能。
因此,没过多久,这个消息便传到荆重光耳中。
他早就知道何苒与周沧岳结盟,但是当年何苒也和武东明结盟了,可是最终何苒还是派了符燕升打跑了武东明,政客之间的结盟不过就是一个笑话,因此,对于何苒与周沧岳的结盟,荆重光根本没有当真。
可是得知何苒竟然送给周沧岳这么多东西,其中竟然还有十门奔雷炮,荆重光眼红了。
其他东西倒也罢了,可是还有奔雷炮啊,整整十门奔雷炮。
据说就连火炮手也一起送了,那些火炮手都是精心培养的,不但会打炮还会修炮,这种人材千金难寻。
可何苒却轻轻松松就送给周沧岳了。
这个小叫花子,真是交了狗屎运了。
不过叫花子就是叫花子,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他在前面打,何苒就在后面捡漏,荆重光叹息,如果他手下能有此良将,岂会现在还要蜗居在福州?
就在荆重光的叹息声中,董近真主持打造的第一艘战船终于试水了。
与此同时,宗祺告别已经怀孕的陆畅离开了京城,身为漕帮帮主,他离京南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没有人怀疑。
宗祺没有去扬州,也没有去漕帮任何一个码头,他去了东海上的一个小岛,接下来的三年,他会在那里打造出一支古代水师。
这是他两世的理想,他要为之奋斗。
宗祺所在的岛屿,距离福州二百多海里,那里之前是一个大海盗的营寨,渔民出海都要绕道而行,根本不敢靠近,因此,这伙海盗被宗祺带兵剿灭之后封锁了消息,来往船只不知内情,依然避而远之,宗祺更是派出小船在周围巡逻,看到有船只靠近便凶神恶煞地驱赶,因此,围绕岛屿百里之内,再也看不到过往船只。
海上的这些消息,荆重光不得而知,最近,他被永和帝气得够呛,几次三番进宫训斥,可是永和帝表面说要痛改前非,可是一转脸便把他的训斥抛到脑后了。
永和帝迷恋上了赌钱,先是让身边的内侍宫女连同嫔妃们陪着他一起赌,当然,如果他只是在宫里玩玩,小赌怡情,荆重光是不会多管的。
可是赌着赌着,永和帝就觉得没意思了。
这些人都是从太监总管那里领了银子再陪他玩的,可想而知,无论输赢,这些银子都是他的,初时还觉得有趣,可是时间长了,便索然无味。
永和帝并非是在象牙塔里长大的皇子,他长于红尘之中,没有做皇帝时,便已经见识到五光十色、声色犬马,一座小小的皇宫岂能锁得住他那颗年轻奔腾的心。
永和帝三天两头偷偷溜出宫去大赌特赌,福州城里的大赌坊全都留下他的身影。
别说,他在赌这个方面还是有几分天赋的,逢赌必赢,赌神转世,没过多久,福州大大小小的赌坊全都知道了有他这一号人物。
赌神金公子!
初时,那些赌坊不肯让他把赢来的银子带走,可是赌坊豢养的打手们在皇宫暗卫面前走不了两个回合,便被打得落花流水。
更有那些输不起的手下败将,派人拦在半路,想要教训他,同样被打得屁滚尿流。
一来二去,赌神金公子就成了福州城里惹不起的人物。
荆重光被气得血压飙升,这哪里像个皇帝?
可是到了如今,荆重光除了训斥也没有其他办法了,总不能把他打一顿吧。
荆重光认定是身边人带坏了永和帝,把他身边的内侍宫女全都换掉,可是没过几天,市井之中便又流传起金公子新的传说。
现在的金公子,已经开始接单了,比如有人想要对付某家,便千方百计把那家的二世祖带到赌坊,若是那位二世祖赌技惊人,那么这个时候,就要高价请金公子出战了。
金公子除了能得到丰厚的赌资,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报酬。
金公子第一次以这种方式赚了一笔,便像是打开了一道新的窗子,他专门挑了一名足智多谋的侍卫负责接洽生意,之所以要从侍卫中挑人,而不是指定内侍,当然是因为侍卫都是正常男人,比起内侍更不会引起怀疑。
永和帝很喜欢金公子这个新身份,他不想让人知道他是永和帝,太丢脸了。
毫无疑问,荆重光在得知此事之后,又被气得差点吐血。
为此,永和帝还让内侍替他抄了几篇金刚经送给荆重光,以示他的悔过之心。
可是抄好的经文还没有送到荆府,金公子又去赌坊里接单了。
“江湖救急,金公子啊,您老一定要救救小号啊,否则小号就要连大门都被人赢走了。”
金公子邪魅一笑,这座福州城,没有本公子就得亡了。
荆重光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府中,小厮把皇帝派人送来的佛经捧过来,荆重光叹了口气:“连同前几天送来的那些,送到寺里焚了吧。”
抄再多的佛经有什么用,那个昏君还是会跑到赌坊里大赌特赌。
他又不能把皇帝关起来,毕竟,他之前已经关过一个皇帝,如果再关一个,后世史书里还不知道要怎么骂他。
荆重光又是一声叹息,何苒在偷偷摸摸造战船,周沧岳在打宝象王,萧文远在打仗,就连襁褓里的武国昌也在和萧文远不死不休。
放眼天下,这些让他看不起的土匪流寇乱臣贼子没有一个闲着的,全都在努力开疆拓土,可是他的皇帝在做什么?
在赌钱!
荆重光忽然感觉很累很累,这些年来,他为了这个孩子抛弃了一切,甚至背上谋逆的罪名,弃祖宗名声于不顾,可是换来的是什么?
那名动赌坊的金公子!
这一刻,荆重光终于想起了那些被他抛弃的亲人,他离开金陵的时候,老祖母缠绵病榻,他是来到福州后,才知道祖母消息的。
何苒那女人,竟然没让祖母埋进荆家祖坟,甚至没让祖母与祖父合葬!
如果当时他守在祖母身边,又怎会发生这样的事,何苒是对荆氏一族的侮辱!
荆重光咬牙切齿,他那颗被永和帝气得奄奄一息的老心,终于在对何苒的愤恨中重又焕发生机。
所以,仇恨也能鼓舞士气,比如现在。
这时,乔夫人抱着孩子过来:“老爷今天回来,怎么没回后宅,青哥儿一天没有见到你,都想你了。”
荆重光哈哈大笑,从乔夫人手中接过孩子,这是他的老来子,是千辛万苦才来到福州的。
想当年,他囚禁了齐王,那时他几乎整日都在临时皇宫里,其他的妃嫔全都吓得簌簌发抖,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唯有乔美人,眨着一双天真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他。
他忽然就想起深埋在心底的那个人。
其实乔美人远比那个人要美貌十倍,可是在荆重光的心中,这两张完全不同的脸,却意外地重合在一起。
第一次见面,他便宠幸了乔美人。
就在他决定让齐王驾崩的时候,乔美人有了身孕。
可惜那时局势已经到了千钧一发的关头,他没办法带着怀孕的乔美人一起逃离,只能把她留在了临时王府。
再后来,他也就把她抛到了脑后。
直到乔西常买通了漕帮的人,把消息送到了福州,荆重光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和他做过露水夫妻的乔美人竟然生下了他的儿子。
他有过儿子,他甚至早就有孙子了,可是在永和帝面前,他的儿子们什么都不是,早就被他抛弃了。
或许是老了,也或许是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当他得知自己意外又有了一个小儿子时,他竟然激动得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无论如何,他都要把他们母子接到身边。
后来这件事真让乔西常办成了。
乔美人成了他的续弦夫人,而这个孩子,也成了府中的世子,他的唯一继承人。
乔夫人的手不轻不重地按着他的肩头,既酸楚又舒服,荆重光心中的怨气渐渐消失,他叹了口气:“有妻有子,夫复何求?”
乔夫人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妾身有老爷和青哥儿,就是给我个皇后娘娘,我也不换。”
荆重光哈哈大笑,不愧是宫里出来的,就是会讨人喜欢。
至于永和帝,算了,想当金公子就去当吧,这个朝廷,有他看着。
与此同时,远在杭州的一处宅子里,一个年轻姑娘正在收拾行囊,她便是荆重光的女儿荆珊珊,现在她的名字是沈瑶。
母亲李氏将两张银票交给她,说道:“穷家富路,你多带些银子。”
沈瑶笑道:“娘,我就是去赶考,用不了这么多银子。”
李氏责怪:“傻孩子,你以为赶考就不用花钱的吗?京城里一下子来了那么多考生,可想而知,客栈脚店全都住满了,那房价还不跟着水涨船高?再说,你是女孩子,安全起见,咱们宁可多花点钱,也不要贪便宜,一定要挑那些环境好的客栈。”
“知道了知道了,要不,娘,您跟着我一起进京吧。”
李氏摇摇头,她当然想回京城了,可是她不能回去,她和女儿不一样,女儿当初离开京城时还是个小孩子,女大十八变,现在又改了名字,哪怕是以前见过女儿的人,也不一定还能认出她来。
可是自己不行,她听说有很多南下官员回了京城,那些夫人们还是会认出她来的。
自家和别人家不一样,别人家顶多是曾经跟着齐王南下,而自家呢?
李氏苦笑,她与荆重光做了半辈子夫妻,最终却落了个千夫所指的下场。
去年的秋试,沈瑶考上了举人,成了杭州城里唯一的女举人,即使她不参加京城的官员考,也已经有大户人家争先请她去给家中女儿做先生了。
可是沈瑶胸怀大志,当年她想去从军,后来听说女子也能参加科举,她便一心扑到读书上,她要做女官,李氏支持她,这个女儿,就是她的希望,是她活着的动力。
第423章 灭国
西萧与长安军的战争还在持续,这旷日持久的战役劳民伤财,萧文远焦头烂额,他自己就是战无不胜的大将军,可是那些功勋背后,是无数次伤痛,他有多处旧疾,但这些年养尊处优,有名贵药材将养着,已经很少再犯。
可是最近不知为何,那些旧疾却又开始折磨他,肩膀中过箭的地方,让他每次抬起手臂时就会一阵刺痛;腰上被马蹄子踹过的地方,以前只是阴雨天才会疼,可是现在哪怕是在大太阳底下,也能让他疼得直不起腰来,还有膝盖、脚踝、以及伤到肺部后那总也去不了的咳嗽。
面对这些多年积累的旧疾,大夫们束手无策,除了止痛别无他法。
可是最近这个月,那些止痛药贴对他已经不起作用了,他疼得满头大汗,只能咬牙忍住。
香兰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款药香,样子有点像艾条,但是点燃后的味道却更加芬芳,令人如痴如醉。
香兰把点燃的药香凑到他的鼻端,他用力吸了几下,身上的疼痛竟然奇迹般地止住了。
香兰兴奋地告诉他,这是从一位胡商手里买到的,不过她不知道这款药香好不好,因此只买了一盒。
香兰身上有胡人血统,她喜欢所有胡人的东西,她屋里的布置,她日常的打扮,全都充满西域风情。
萧文远最爱的就是这个,他喜欢她那与汉女截然不同的气质。
那些臣子和商贾们,投其所好,经常向他敬献西域来的宝物,很多胡商为了能在西萧做生意,更是将他们万里迢迢带来的珍品献给香兰。
因此,香兰能搞到胡香,萧文远并不奇怪,相反,他感觉很贴心,他的爱妃总是令他身心愉悦。
可是当这盒胡香用完之后,那些痛苦便再次袭来,他派人四处寻找售卖这种药香的胡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因为生意不好而买醉浇愁的胡商。
这名胡商有十几盒这种胡香,萧文远让人全部买下,胡商兴高采烈,拿着银子欢欢喜喜离开王城,并且信誓旦旦,他回到西域便会筹集更多的胡香,全部带到西萧。
自从断了胡香,萧文远每天被疼痛折磨得无法入眠,可能是睡眠不好的缘故,哪怕是白天,他也是神情恹恹哈欠连天,没有精神。不过几日,他便瘦了一圈,整个人像是老了二十岁。
现在胡香终于找到了,萧文远重又焕发生机,虽然仍然脸色苍白,可那眼中的神采、高昂的语气,无不彰显出蓬勃的生命力。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就在一个月后,前线噩耗传来,西萧大将军甄泽死于女刺客红袖之手,西萧军大乱,长安军乘胜追击,西萧军群龙无首,连连败退,长安军却不肯善罢甘休,直追至西萧王城。
王城之外,长安军正在骂阵,负责骂阵的都是军痞,他们出口成脏,荤话连篇,城楼上的将士们听得恼羞成怒,长安军却个个捧腹大笑。
王城之内,宠妃香兰焚香祷告,求上天保佑王城平安。
臣子们恳请萧文远御驾亲征,众所周知,他们的西萧王乃是不可一势的悍勇骁将。
萧文远站起身来,脚下的虚浮是瞒不了自己的,他知道他老了,他试着拿起他的大弓,大弓入手,他忽然怔住,这弓怎么这般沉重?
那把跟随他多年的大弓,他不但拉不开,甚至已经拿不动了。
臣子们慨叹,大王老了。
可是萧文远自己知道,他不仅是衰老,还有虚弱。
他现在的身体,终究是垮下来了。
那些胡香只能止痛,只能麻痹他的精神,让他误以为自己身强体壮。
萧文远让人把那些胡香全部烧掉,胡香烧掉后,他也大病一场。
而此时的长安军,还在王城外面,萧文远病重如山倒,这一倒,便再也没有起来。
暗藏在身上的沉疴全部复发,大夫发现,他的五脏六腹都已衰败,曾经的常胜将军,如今已经油烬灯枯。
可是萧文远却还清醒,他知道自己的身子为何会迅速垮掉,是那些胡香!
可是那个卖胡香的商人早已离开西萧,不知去向。
渐渐的,萧文远的神志也开始模糊起来,黑夜越来越漫长,他每天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
直到那一日,他再次醒来时,看到宫女太监们正在宫里四处翻找,他们拿走值钱的东西,就连他挂在脖子上的暖玉也被扯了下来。
他想让他们住手,可是嘴巴张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这时,一道娉娉婷婷的身影向他走来,啊,这是他最心爱的香兰。
当他被全世界背叛时,只有香兰还在他身边。
浑浊的眼睛里焕发出渴望,他伸出枯瘦如鸡爪的手,想再次将他心爱的美人拥入怀中。
香兰嫌弃地挥开他的手,居高临下冷冷地俯视着他,就如初见时,她匍匐在地对他顶礼膜拜。
“狗杂种,去你娘的,给我吃绝子药,你该死!你知道那些胡香是什么吗?那是老娘送给你的断头药,你断了老娘的子嗣,老娘就断了你的脑袋,可是现在老娘不想要你的脑袋了,老娘不想便宜你,就让外面那些长安军把你千刀万剐吧,哈哈哈!”
萧文远不可置信地看着香兰,嘴巴张开又合上,这是在做梦吗?他竟然在香兰眼中看到了刻骨的仇恨。
他想告诉香兰,她是他最宠爱的女人。
可是香兰没有给他机会,在他那已经开始腐朽的身体上踹了几脚便扬长而去,走出纷乱的王宫,一个妩媚的女子正在等着她,她不知道这女子是谁,但她知道,这是何宗群派来接她的,跟着这个女子,她便能永远离开这座充满不堪回忆的王城。
何宗群没有食言,十几天后,女扮男装的香兰跟随一个驼队,踏上了古老的丝绸之路,她要回到她来时的地方,那里有她心爱的男人,也有她向往的生活。
那个将她带出王城的妩媚女子名叫红袖,红袖交给她一袋金子和一把刀,红袖对她说,如果有朝一日,她心爱的男人背叛了她,那就用这把刀杀了他,再带着这些金子重新开启新的人生。
太阳照耀着一望无垠的沙漠,那大大小小的沙丘在阳光下如同金子一般闪闪发光,骑在骆驼上的香兰转过身来,回望来时路,她挥挥手,再见了,这片属于汉人的土地,她不会再来,但永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