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马从床上翻身下来,打开房门,飞奔下楼。
只见美诗诗正神态游离地站在前厅中央。她穿着黑色的吊带裙,一条彩色条纹围巾,紧紧地裹住了伤痕累累的上身。
面对小姐妹们的关怀,她始终一言不发,嘴角偶尔会牵扯出一丝不自然的苦笑。
远远看去,原本就身材纤细的她,此刻越发单薄了。
我心疼地走上前,默默地伸手抱住美诗诗。
美诗诗把额头抵在我的肩膀上,那依赖的样子,像极了受委屈的孩子,终于找到了能呵护她的母亲。
她身上浸透着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那股没有温度的味道,直冲鼻腔,让人倍感凄凉。
我清楚地感觉到她浑身上下都在微微地颤抖,一声又一声沉重的鼻息,压制着即将喷薄的情绪。
莎莉看着眼前的画面,响亮地嗤笑了一声,水杯往茶几上一墩,大拇指抹过玫红色的唇,不耐烦开口。
“行了,你们才认识几天啊,还真搞得跟亲姐妹似的。美诗诗,你刚回来,还不知道吧,你这个姐姐,发大财了!你可要跟着她好好学学,只要哄好了客人,哪里还用再受皮~肉罪?以后脑子放灵光点,别总给自己找事!”
美诗诗满眼诧异地抬起脸望向我,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
我暗暗冲她摇了摇头,示意她先不要多问。然后接过了她手里的塑料袋,仔细地挽着她上了楼。
进了房间关上门,我心里积攒已久的万语千言争相想往外涌,却不知道该捡哪一句先说。
沉默良久,美诗诗突然“扑通”一下跪在我面前,前额重重地砸在地板上,泣不成声。
半晌,美诗诗才把头埋进我怀里,小声地抽噎着说:“我想出去,我想回家,我想找到妈妈……你一定有办法出去的,对不对?你走,带上我一起好吗?求你了,我不想死在这里,我不想……”
我又何尝不想回家呢?做梦,我都想变成一缕烟从窗户飘出去。
等美诗诗止住抽泣,我才捧着美诗诗的脸坚定地对她说:“如果我能出去,一定会带上你!我们一定可以的!”
美诗诗抿着嘴大力地点了点头。
我帮她擦干了眼泪,才慢慢地说起了前几天光头来店里的事。
莎莉只说光头跟她预定了我,却没有提到美诗诗。如果美诗诗非要跟过去,莎莉绝对是不肯的。
花一个人的钱,带走两个姑娘,这笔赔本生意莎莉不会做。
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把美诗诗也一道带出去呢?
还没等我从一堆难解的焦头烂额中捋出头绪,我无意间又发现了一件大概与这件事有关的突发事。
就在光头约定的外出时间的前一天晚上,我和美诗诗共同发现,水晶晶趁我不在屋,偷偷进了我的房间,然后从衣兜里拿出两粒圆滚滚的药丸,丢进了桌上的白色塑料水壶里。
那是什么?毒~药?
应该不是。
水晶晶没有那么大胆子,敢在莎莉的眼皮子底下下~毒杀人。
所以,那药应该毒不死人,但是也绝不会让人好受。
想到水晶晶近来对我态度,我立刻明白了她的意图。
原本,水晶晶才是会所的头牌,也只有她才能出外场。
可是自从光头定下了我之后,会所里的小姐妹们明里暗里都拿我跟她做比较,都说我压了她一头。
这让心高气傲又一心想着赚大钱的水晶晶,怎么能忍?
她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我对她产生威胁的。
如果我今天真的喝了药,恐怕就算去得了光头的约会,也会因为状态差而激怒对方,回不回得来都不好说。
而如果我去不了,那她也正好可以借莎莉的手,狠狠地惩罚我,让我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
等水晶晶走远了,我和美诗诗才轻手轻脚地回到房间。
美诗诗一边嘟囔着水晶晶心真黑,居然敢下药,一边握起水壶把子,要将里面的水倒进垃圾桶里。
“别!”
我当机立断阻止了美诗诗,伸手接过水壶,倒了一杯水,然后在她惊诧的目光中,缓缓送到了嘴边。
我当然不会喝。
我只是将它送到鼻子下面闻了闻,可惜却什么也没有闻出来。
虽然我不确定这药是什么成分,但是药物中毒的各种轻微症状无非也就是那么几种,就是装,我也能糊弄过去。
我太了解莎莉了。她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已经达成的生意,被破坏掉的。哪怕我断了胳膊,折了腿,她都会打包将我送过去交差的。
可如果我真半死不活地去了,为了防止我不能让客人尽兴,惹出新的麻烦,她很可能会另找一个人,陪我一起去。
不仅两个人可以相互照应着,说不定莎莉还能得到双份的费用。
而这个注定要受大罪的局,那个陪我去的人,除了和我怀着同样目的的美诗诗,还会有谁愿意呢?
于是,那天夜里,我突然间“上吐下泻”起来。
一整个晚上,我都抱着肚子,来回地进出厕所。
抽水马桶声,上下楼梯的脚步声,痛呼声,搅得一个会所的小姐妹们都没睡好。
水晶晶穿着水红色蕾丝吊带睡裙,一只脚站在走廊上,另一只脚踩在扶梯边缘,颇有精神地冲我吐了口唾沫,幸灾乐祸骂了声:“活该!”
其他小姐妹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脸色都不太好,眼睛里含着怨气。
一直折腾到天亮,我已经是一副脸色发青,两个腿肚子打颤的模样了。
当莎莉看见眼神发直、手脚发软的我时,脸色不出预料,登时阴了下来。
“你这是因为不想去,故意给我捣乱的是吧?老娘还就把话撂在这儿了,今天你只要不死,就是爬,也得给老娘一步步地爬过去!”
我故作虚弱地将头压在美诗诗的肩上,稍喘了口气,就同莎莉周旋起来。
“莎莉姐,我也不想这样。可是你也看到了,我现在连站的力气都没有,还怎么去饭局?我就是去了,也只会给莎莉姐丢脸,砸了咱们店的招牌。”
顿了顿,我故意四下环视了一圈,将目光锁在一脸幸灾乐祸的水晶晶身上。
“要不,您找个姐妹陪我一起去吧?就水晶晶吧?咱们店里就她出过外场,经验足,又会讨客人欢心。她如果能和我一块去,肯定能让客人尽兴,说不准还会收到不少打赏呢。那个客人,出手可是很大方的!”
我没有直接提出让美诗诗陪我去。
因为我知道,莎莉一直对我抱着极深的戒心。如果我贸然提出带着和我交好的美诗诗,她一定会有所怀疑,进而做出一些扰乱计划的举动。
但是水晶晶不同,她是莎莉的心腹,并且她和我的关系是人所皆知的差。
果然,水晶晶一听,脸色立马变了,“不去”两个字脱口而出。其他的小姐妹们,也是一脸惶恐,连连摇头。
我悄悄使了个眼色给美诗诗,美诗诗立刻向前跨了半步,似乎鼓足了全身的勇气般,用一种略低却十分坚定的声音说:“我去。”
水晶晶看好戏般地剜了我一眼,欠身贴在莎莉的耳畔,小声嘀咕着什么,还时不时地斜我和美诗诗一眼。
半晌,莎莉点了点头,眉心微微松动。
“想让美诗诗陪你去,也不是不行,但是……”
还没等她说出话里的深意,有小姐妹已经在门口高声地喊着:“姐,客人来了!”
莎莉应了一声,转脸朝着我的印堂使劲一推,恶狠狠地丢了一句:“给你五分钟,赶紧把这张脸给我收拾收拾,耽误我生意要你好看!”
说完,便踩着细高跟迎了出去。
不一会儿,光头就穿着绿底橙花的短袖衬衣,卡其色短裤,夹着烟来到了前厅中央。
他一言不发,拖着我的胳膊就走。我被他拖得踉踉跄跄,拼尽全力、手脚并用攀住了大门,才总算停了下来。
“等等,等等。我今天状态不大好,恐怕要让你的朋友失望。你看,能不能让我的姐妹陪我一起去啊?就是美诗诗,你之前不是挺喜欢她的吗?莎莉姐那边已经答应了。”
我先发制人,只说莎莉已经答应了,却不提她那句“但是”。
光头一愣,右手习惯性地摩挲着光秃秃的脑袋,眼神在我和美诗诗之间打了个来回,两排黄黑的牙齿倏地露了出来。
“两个?嘿嘿,好,好!”
说完,他转身折回去,咬牙切齿地朝美诗诗猛蹬一脚,左手拽着她的头发,右手捏着我的后颈,准备出门去。
莎莉笑嘻嘻地横出一条胳膊,算起了账。
“客人好兴致啊!不过嘛,一个人是一个人的钱,两个人有两个人的价。出一份钱,带走两个姑娘,这可不合规矩啊。”
光头瞪了我一眼,大概是意识到了我的有意误导,又觉得自己被拦薄了面子,于是不耐烦地一甩手,直接把莎莉掀翻,幸而被水晶晶给接住了。
阿水不失时机地扛着条木制长椅,“哐”的一声砸在了门口。
他嘴里嚼着牙签,一只脚踩在凳子上,胳膊肘撑着膝盖,皮笑肉不笑地朝光头勾了勾食指。
浓浓的火药味腾地一下,弥漫开来。
我以为光头为了自己的面子,怎么也得跟阿水杠上一杠,却没想到他只瞧了美诗诗一眼,就忽然推开了她。
情况很明朗了。
莎莉不肯做赔本生意,而光头也不愿多掏钱,更不想因为美诗诗再惹麻烦。
不等我和美诗诗再说些什么,光头就已经一把将我推出门外,猛地一下拉开车门,插上钥匙,发动了车子。
莎莉跟上来亲手将我推进了副驾驶位,又狠狠地在我大腿上拧了一下,咬着牙低声威胁:“老实点。”
接着“哐”一声替我关上了车门,换上了一张假面,朝着我极尽温柔地交代:“乖乖,玩得开心啊。”
小面包车抬头起步,超速冲了出去。
从后视镜里望回去,车轮扬起的灰尘遮天蔽日,店的招牌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了。
我这才右手往后,探着寻找安全带。
就在这时,迎面突然冲过来一辆偏三轮摩托车,速度极快。面包车为了躲避它,猛地打了一把方向。
来不及系上安全带的我,脑袋重重地向车框砸去,眼冒金星迷糊了好一会儿。甩了几下头,眨巴了下眼睛,几经努力,我才勉强扣上安全带插销。
而我越是狼狈,光头却笑得越是高兴。
我扯了扯嘴角,紧紧攥着安全带,全程保持警惕,生怕自己还没逃跑,就已经横死在惨烈的车祸现场。
眼看交通信号灯即将由绿变红,光头使劲踩了一脚油门冲过了路口。强烈的推背感,将我死死地按在座椅上。
右手边的路口处,一辆黑色小轿车带着风疾驰而来,目测它的车尾和我们的车头只打了0.1秒的时间差。
看着眼前混乱无比的缅甸街头路况,我陡然想起曾经在港片电影中看到过的无数疯狂的飙车镜头,脑海里当时就迸发了一个极其大胆的想法。
我何不找准时机,在路上趁乱跳车逃跑?
鬼知道到了光头的地盘,我会遭遇些什么非人的虐.待和禁锢。
光头只见过我两面,想在人海快速地找到我,应该没那么容易。
主意打定,我不着痕迹地解开了安全带,若无其事地跟光头聊着天,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
“大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呀?”我故作期待地问。
“到了就知道了,包你好玩。”
光头朝我邪邪一笑,又抓起我的左手按在他的大腿上来回地揉搓着。
我心里一阵恶心,假笑了几声抽回了手。左手握着安全带,右手悄悄地搭在了车门把手上,细心观察着窗外的一切。
吱……咣!
后背突然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巨大冲击力顶了一下,撞得我整个人向前冲去,又被刹车的力道带回了座位,狠狠跌落。
惊魂未定中,我扭头一看,只见一辆小型的厢式货车,正亲上我们的车屁股。
光头气急败坏、骂骂咧咧地下了车,我也连忙打开车门,悄悄地溜到车头前面。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这车祸来的正是时候!
见他跟后车司机仍在纠缠不休,并没有发现我下车,我便撒开腿玩命似的向前跑去。
这是一条双车道直路,没有分叉,没有小路口,路边都是林林总总的商店和小饭馆。
我猜想,如果他上车后发现我不见了,一定会开车径直朝前追。
所以,如果我能躲进商店,只要看到他车开了过去,我应该就安全了。
狂奔了几百米后,我看准时机,一头扎进了路边一家不起眼的便利店。
老板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大红色的塑料发箍将头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看起来很和善。
她笑盈盈地跟我讲了几句缅甸语,我尽量控制着呼吸的节奏冲她打了声招呼,又抱歉地摆了摆手,表示我听不太懂缅甸语。
她了然地笑了笑,用生硬的中文又问我说:“买东西?”
我一眼瞥见了她收银台上的米色座机,于是求她:“我的钱包刚刚被偷走了,我可不可以借你的电话,打一个电话给我朋友?等我朋友来了,我一定会把电话费给你的。”
老板娘一听没钱赚,瞬间收起了和善的笑容,撇着嘴、怂着肩,不情不愿地朝电话一指说:“一分钟。”
我激动不已地冲着老板娘深深鞠了一躬,千恩万谢过后,果断拿起座机,用颤抖的手指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拨着号码。
这台座机是老式的圆盘形拨号,每拨一个数字都要等圆盘转回到原点。
0……0……8……
“滴、滴滴!”
街上传来了几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声。
我惊弓之鸟似的警惕地看着门外,加快了拨号的速度。谁料,情急之下竟拨错了一个数字。
没办法,我只好恼怒地压了电话,重新再来一次。
就在我即将拨到最后两位数字时,一个男人的声音自门外传了进来。
那分明就是光头的声音!
我慌忙丢下电话,蹲下身子,躲到收银台的后面,透过玻璃货柜,往门外偷偷观察情况。
只见他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朝老板娘喊着什么,老板娘则慢条斯理地在门口有一句答一句地回应着。
具体他们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不过猜也能猜到,他一定是在询问我的行踪。
我咬紧嘴唇,逼迫自己镇定,抓紧时间环视了便利店一圈。
很可惜,这便利店就是因为太小了,所以很恐怖地既没有后门,也没有阁楼,根本连半个退路都没有。
加上我借电话时,跟老板娘说丢了钱包,要打电话给朋友。所以,这个时候光头正好找来,我猜测,老板娘必定会认为,他就是我嘴里说的朋友。
就算为了一分钟的电话费,她想必也会让他进来看看的。
果不其然。
老板娘在和光头说完话之后,便转身进店,伸手敲了敲收银台的玻璃面,勾下头对蜷缩成一团的我说:“喂,你朋友来了!”
老板娘一句话,吓得我当下大脑一片空白,闭上眼睛暗叫了声“天要亡我”。
隔着玻璃柜,我浑身紧绷着,强迫自己冷静,眼睁睁看着光头汲着拖鞋,怒气冲冲地向我走来。
如果被他就此抓住,认定我是想逃跑的话,我就死定了。
就算不死在他的手里,也会死在莎莉手里。
不行,我绝不能坐以待毙!
大脑掐着秒飞速运转,我很快就确定,眼下除了这个方法,想要活命,已经别无他法了。
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我此刻唯一能做的选择了。
当机立断,我深吸了一口气,命令自己身体一秒放松之后,若无其事地从收银台后站直了身子。
然后绕到饮料柜前,随手拿起一瓶可乐,气定神闲地走到他面前,拧开瓶盖就喝了一口。
一口下肚,我故作天真地冲他眨巴眨巴眼睛,佯装关切地问:“怎么样,都弄好了吗?我都吓坏了,正要给莎莉姐打电话呢。”
光头显然并不相信我的话。他双唇紧抿,眼神不善,忽然右臂一展,就要勒上我的脖颈。
我趁机蹲下身子,迅速从他腋下钻了过去,然后反手将手里的可乐悉数对准他的脸,猛地泼了出去。
冰凉的可乐带着黏腻的碳酸气泡,被人迎面突然泼了一满脸,那滋味肯定不好受,所以光头的反应,也慢了半拍。
我抓住这个关乎我性命的关键半拍,头也不回地拿出我这辈子最快的短跑速度冲出店门,撒丫子朝光头车尾的方向跑去。
缅甸的街道交通复杂,车来人往,他若想掉转车头追我,恐怕要花费一些时间。
况且我专挑人多拥挤的地方钻,光头就算弃车步行来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顺利。
我跑了还没多长时间,身后就又传来了急促的喇叭声。那熟悉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像贴上了催命符似的。
我心头一紧,脚下更没命似的使劲狂奔。
可是,两条腿怎么跑得赢四个轮子呢?
就在我眼看就要绝望的时候,眼前忽然飞过来一辆偏三轮摩托,风驰电掣般围着我打了个转,最后停在了离我不到半米远的正前方。
前路被堵,我不得不去辨认驾车人的身份。
如果是光头的同伙,那我就彻底死定了。而如果是揽客的黑摩的,那我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骑车的是个年轻小哥。
他包着迷彩头巾,戴着大框的黑色太阳镜,穿着一件白色弹力背心,双脚着地,支撑着偏三轮,右手不住转动着油门把手。
“嗡嗡”的轰鸣声中,偏三轮的排气口喷出了两股刺鼻的黑烟。
“愣着干嘛,快上车!”估计见我一脸怔愣,小哥心急地冲我吼了一嗓子。
这道粗粝的嗓音,听着竟有几分熟悉。
难道是莎莉的人?
一想到莎莉,我身体本能地向后退了两步。
这个男人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妙,让我不得不疑心这是莎莉耍的什么花招。
然而身后的喇叭声也已经越来越近。后有追兵,前有堵截,我到底该选谁?
但事实就是,我是没有选择机会的。
跟着光头肯定是一个“死”,而跟着眼前这个人,是“吉凶难料”。
两者相比,我当然选后者。大不了赌一把。
心一横,就在偏三轮小哥等不及,要用铁臂朝我拽过来的瞬间,我一脚踏进了他的侧斗。
伴随着排气口刺耳的轰鸣声,偏三轮急速往前飞驰,拐进了一条小路。
我双手抓住侧斗两边,紧张地往后看去,发现这条小路虽然窄,但也容得下光头的小面包车。
加上这里行人减少的关系,光头的小面包车凭借速度的优势,竟不仅追了上来,还很快贴近了摩托车身。
光头一边驾着车,一边恶狠狠地冲我挥拳,嘴里咬牙切齿地喊着:“喂,下车!马上!”
就在光头试图想办法逼停偏三轮的时候,摩托车小哥忽然冲光头喊了声“哒哒!”(缅甸语:再见)
然后车轮一颠,车头一扭,拐进了一条更加窄小的巷子里。这巷子很窄,只能勉强够偏三轮驶过去。
光头没办法,只得把面包车停在路边。不死心地徒步追了几步,但也于事无补。
“阿尼玛达!”
一声愤怒的咆哮,地动山摇。
偏三轮径直又往前开了一段,在确定光头不会再追上来之后,我这才有精力关注眼前这个人。
此刻,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个人,他不仅不是光头的同伙,更不是莎莉的同伙。
因为他根本没有把车子往莎莉店的方向开,而是越开越远。
那么,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冒险帮我呢?真的是我认识的人吗?
满心疑惑间,车子终于停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下,我才发现,这是一条死胡同的尽头。
来路被偏三轮占得满满的,背后是高高的灰白色的院墙。左边有一扇半开的木栅栏,里面的荒草有半人高,右边是锈迹斑斑的简陋的铁门。
太阳收敛起了余晖,天色蓦然暗淡了下来。夜幕初临,身边的一切显得更加荒凉破败。
风灌进巷子里,在我身后的围墙上打了个转,凉意毫不留情地钻进我的脊背。
这是哪里?他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一束刺目的强光骤然打在我脸上,是他打开了摩托车的前灯。
我下意识拿手去挡眼睛,从指缝中,我看到一个男人陷在逆光里。
他推开木栅栏,将摩托车停了进去。再次向我走来时,他已经取掉了墨镜,摘掉了头巾,手里拿着一个高瓦数的手电筒。
灯光下,我清楚地看到,他额头上斜切下来的一条长长的疤。
“拉哥?是你!”
我惊呼出声,万万没想到这个从光头手上救下我的人,居然是拉哥。
拉哥“嗯”了一声,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那道长疤痕微微舒展了些。他朝前指了指,示意我跟着他走。
“放心,我不会害你的。”
我脚步一顿,不肯动。
自从上次拉哥在莎莉面前维护了我之后,我就一直没想明白,他这么做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现在,他又救了我一次,而且还是背着莎莉,不,准确说,应该是背叛,不得不让我愈发心生疑惑。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不相信什么玛丽苏剧本。他一定别有目的。
而在不确定这个获救的代价是否是我能给得起之前,我是不会轻易跟他走的。
不久之前,我刚被最亲近最信任的丈夫石林给卖掉。从那天开始,我就将“人性诡谲”这四个字,深深地刻进了骨子里。
无缘无故无代价的善意,我不敢信。
见我一脸警惕,拉哥也不勉强,只身往前走了几步,见我真的没跟上,突然转过头来,蹙眉开口。
“你就这么想待在原地,等光头来抓?还是等莎莉来接?别忘了莎莉是干什么的!做这个行当,多少和各区的地头蛇、小混混有几分交情。你敢保证,你现在从这里走出去,不会被她的眼线发现?”
这句话,一下子就击中了我最害怕的软肋。
确实,莎莉既然会说出“你走不出果敢”这句话,肯定多少是有些把握的。
虽然我不知道拉哥的目的是什么,但他接连两次帮了我,几乎可以证明,他不会像光头和莎莉似的,分分钟想要了我的命。
这么想着,我咬了咬牙,抬脚跟了上去。
拉哥带着我朝巷口方向走了几步,最后一个拐弯,进了一个更小的巷子,领着我上了一层窄小的楼梯。
楼梯很黑,没有灯。只有楼梯间的正中央点着一盏昏黄的灯泡,灯泡底下是一张极小的暗红色木质桌子。
头顶上横着一道矮梁,上面用红色油漆写着“宾至如归”四个字。
这是宾馆?
孤男寡女的,他带我来宾馆干什么?
而且,这宾馆开这么隐蔽,哪里可能会“宾至如归”?
这乌漆嘛黑的,又山路十八弯地拐进来,一个客人和店员都没有,是正经开店的宾馆才怪!
我有些迟疑,在暗红色的小桌子前停下了脚步。
拉哥听到动静,回头看我,出声催促:“怎么了?走啊!”
我咬咬牙,还是没办法劝自己迈动脚步。
缅甸不仅有红灯区,更有金三角。
这里的形势只会比正常人想象的更复杂,而且莎莉之前也提过,要我不要幻想靠拉哥,等拉哥一出事,我还是得乖乖回去。
拉哥这样一个战斗力看起来已经很强的男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出事呢?
难道,他从事着什么更为危险的行当?
如果真是这样,他如果真的把我关进这个一般人根本找不到的地方,那我的下场,会不会比在莎莉那里,还要悲惨?
莎莉那里,至少还有一群同命相连的姐妹,还有相依为命的美诗诗,可以相互照应。
而这里,万一真出了事,我是恐怕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就在我忐忑不安之际,拉哥在一扇暗红色的门前停了下来。
他从腰间取下一串钥匙,哗哗抖了两下,从中精准地抓取了其中一把,打开了房门,又啪地一声按下了墙上的电灯开关。
房间一下子亮堂了起来,里面的摆设一览无余。
房间虽然不大,却很整齐。一张双人床、两把靠背椅、一个木制的小方桌。
我站在门口狐疑地正张望着,拉哥一把将我拽进屋,关上了门。
他拉开一张椅子按着我的肩叫我坐下,又拔开热水瓶塞子,倒了两杯水,咕嘟咕嘟的喝掉了一杯,将另一杯推到我面前。
随后,他默默地从裤子兜里掏出一个手机,放在了桌上,又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缅币,压在了手机底下。
他敲了敲桌面说:“我的备用手机,留给你,有要紧事就打给我,或者发定位给我,通讯录里找武吉拉。这几天你就住在这,能不出门就不要出门。我会想办法送你回国的。”
我打断拉哥,问出了困惑我许久的问题。
“你为什么要帮我?你吃着莎莉的供奉,不应该把我送去她那里吗?”
他沉默着,眉心微蹙,像在思考。
半晌,转过身子,盯着我的眼睛,反问道:“你叫赵思齐,是在昆明第三中学上的初中对吗?你还记不记得初三那年,你们班来了一个转校生,那就是我。”
我怔住了,有些不敢相信。
努力在他那张冷峻的脸上寻找着往日的痕迹,又试图从脑海中唤醒对“武吉拉”这个名字的记忆。
可是,我脑海中空白一片,什么都没有。
拉哥见我一脸茫然,继续解释道:“我以前叫张弛,后来才改的名字。我那时候成绩不好,你不记得我也正常。不过,就算你记得我,恐怕现在也认不出了,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