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朱听季嬷嬷三言两语讲清了方才发生的事,便知老太君这话其实是在不满谢江昼,觉得是他偷偷唆使南秀来退婚的。
南秀仍固执道:“是我不想与表哥成亲。”她人虽然傻,可也隐约知道这件事的关窍在自己身上,若只是表哥不想,根本没用。
她并未想错,南家人都宠她宠得不讲道理。她想要嫁给谢江昼,那谢江昼就必须老老实实地等着娶她,但谢江昼要是反悔了,那可由不得他。
南朱坐到南秀身边,耐心说:“你若不嫁他,往后再不能进他的屋子,与他一同吃饭。等他娶了别人就要从家里搬出去,另找地方住。”
这话可真是捏在了南秀的“七寸”上。她瞬间瞪大了眼睛,眼中明显有两分讶异和难过,但最后还是嘴硬道:“我、我到时可以去找他,他也不会撵我走的。”刘明规也在外面有大宅子,她平时去找他玩儿一直都是畅通无阻的。
南朱轻轻哼了哼,道:“你也不能时时去找他,那是他和他正室夫人的院子。你去了一次两次还好,三次五次就是讨人嫌!”
她眼珠子里的光彩一下子就暗了下来。南老太君瞧见小孙女沮丧又不乐意了,白了女儿一眼,小声说:“你吓唬她做什么?”
南秀埋头低低说:“年节……年节总会见到的。”
她人傻脾气软,今日居然这样固执,一定有内情。老太君执意要问清是谁教她说的这些话。南秀情绪低落,但还是坚持说这些都是自己的想法,她不要嫁人了。
隔几日南敏来府上探望娘家人,这件事竟然还没闹完,南秀像头死倔的小牛犊,咬死不松口。
南敏听姑母无奈地复述了这几日的事后,摸摸紧贴她乖乖坐着的妹妹,手摩挲着她柔软的发顶,忽然笑了起来。
“强凑也是一对怨偶。”南敏倒是看得豁达,“只要我们阿蒙快快乐乐的,一辈子不嫁人又如何?”
谢江昼学识过人又样貌出众,但心气也高,她打心底里不希望妹妹嫁给一个不爱她的人。
经南敏这么一劝,老太君和南朱心里慢慢有些松动了。从前谢江昼默许了婚事不假,可细细想来这几年对阿蒙没那么上心也是真,看来的确不想娶阿蒙了。
在离开南府的路上,南敏的贴身侍女忍不住嘟囔着问:“奴婢过去在府上看着,表少爷对咱们姑娘的情意也是真得不能再真了,怎么这才两三年的功夫就变了。”她是南敏的陪嫁丫头,从小就在南家伴着南敏长大。
南敏不辨喜怒道:“哪有人是一直不会变的。”说完后微带讽意的笑才浮上嘴边,“寄人篱下的时候,可能那些微薄的,摇摇欲坠的尊严才是最重要的。若你是他,同窗背地里看你笑话,嘲笑你入赘娶一个傻子,你一日忍得,一月忍得,一年忍得,那五年十年呢?何况外头还有个落魄的美人儿得他拯救,让他做了一回主,逞了一回英雄。”
南敏消息灵通,早听说了高家那个二夫人被不学无术的高少爷活活气死,发妻尸骨未寒,高少爷便又迎了继室入门。他的长女高灵心丧母,又不得父亲疼爱,名义上是嫡出大小姐,可在高家的日子过得如履薄冰。
前些时候高灵心受人责 难,还是谢江昼为她出了头,说了公道话。如今长安城世家圈子里已经传遍了,都在等着看他们南家笑话呢。
不过谢江昼听到的闲言碎语总归更刺耳一些,南敏能猜到那些人说的话,无非是嘲笑谢江昼寄人篱下,还强撑着脊梁骨想给别人做靠山。
“宥王殿下就没有变。”侍女犹不服气。
南敏一怔,竟顺着她的话点了点头,赞同道:“他确实是个怪人。”
原本她还以为宥王对阿蒙有男女之情,但这么多年看来,倒是更像师徒情谊。
不过真是男女之情她才要惊讶,毕竟谁会喜欢阿蒙那样傻气的姑娘,即便是自己的亲妹妹她也不得不承认。宥王天人之姿,皇后娘娘对这个外甥也格外重视,定会为他指一门好亲事。
或许人和人之间真的有说不清的缘分,无关情爱。只是以宥王数年如一日的态度来要求谢江昼,倒也显得很不公平。毕竟宥王身份尊贵,没人敢逼他娶他不想娶的人。
“由着他吧。”南敏叹了一声,真心想放过谢江昼。沈宁表姑母这辈子过得坎坷,也就指望着这个儿子将来能有出息,他们母子二人皆是苦命人。她虽对谢江昼没什么感情,名义上到底算他的姐姐,并不想挟恩图报,要他赔上一辈子来逗妹妹开心。
但南敏对谢江昼和高灵心这对凄惨鸳鸯也并不看好。高灵心确实美貌多才且惹人怜爱,但她父亲眼高于顶,怕是看不上谢江昼。
南秀有多喜欢谢江昼,这么多年南家人都看在眼里。
思来想去,老太君还是觉得是谢江昼与南秀说了什么,才会哄骗得她傻乎乎跑来主动提退婚的事。这段日子府里闹腾不休,南秀平日里大事小事对谢江昼知无不言,他怎会不知晓其中缘故,偏偏这关头成了锯嘴葫芦,两耳不闻窗外事,在老太君看来无异于是在以沉默纵容,实在可恨。
故而没两日,听闻谢江昼在学堂受先生斥责了几句,她便以此作筏子罚谢江昼跪祠堂。
“本以为你是个好孩子,最是知礼纯孝,可今日先生责备你,你非但不知错,还要出言顶撞,当真不该。”老太君话里有话,眼里满是对他的失望。
在大事上老太君是个极宽和的长辈,不然也不会叫嫁出去又丧夫的南朱和沈宁光明正大回娘家来住。可一旦事关南秀,她又无疑是个异常护短的祖母。
谢江昼也不曾为自己辩解什么,晚饭都没吃,给老太君磕过头后径自去祠堂领罚了。祠堂内阴冷,即使是春末也有些冻人,谢江昼穿着单衣静静跪在蒲团上望着台子上的数排牌位自省。但也只跪了不过一个时辰,就听见大门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接着便有人推开了门,朝他背影轻轻喊了一声:“表哥——”
他循声回头,见南秀正朝祠堂内探头探脑,压低嗓音朝他道:“我给你送饭来了!”说着她已经迈过门槛,还不忘回身将门仔仔细细合上。
然后她提着裙角挎着食盒小跑到他面前,又左看右看,将一边离得最近的蒲团拉到他旁边,跪坐上去,这才将食盒放下,打开盖子让他看里面的东西。
她面上有些得意:“有一碟馒头和两道小菜,我一点儿都没碰过的,很干净。”
南秀知道谢江昼爱洁,所以这两道菜送到她桌上,她分明爱吃得不得了,还是咽着口水给他留下了,绝对没有偷吃。
谢江昼没有说话,只看着她。他生得清俊,不说话时透亮的凤眼中蕴着冷光,若是胆小的与他目光接触了必然要发憷。南秀却是个傻的,见他一动也不动,就拿起一个馒头往他嘴边凑,催促他吃。
一边嘟囔着:“再不吃就冷了……”
软乎乎还带着热气的白面馒头蹭过谢江昼的嘴角。
谢江昼抬起手隔着衣袖握住她细瘦的手腕,微微偏过头,躲开她热情的“投喂”。
“阿蒙。”他将脸转正,凝视着她停顿片刻,道,“你当真会与我退婚么?”
他的声音轻轻的,语气却是异常的认真。
“会呀。”南秀一双黑漆漆的眼像琉璃球,眸光流转,只看这双漂亮的眼睛完全看不出心智低弱。她跪坐在垫子上,直起腰抬着脸望向他,软软问道,“姑母说,你娶了别人就要搬到新宅里住了,那到时我也能去住吗?”
谢江昼紧绷的心慢慢放下来,竟难得朝她露出一丝笑意,肯定道:“自然能。”
得了他这个回答,南秀脸上绽开了明亮的笑容。受她的好心情影响,谢江昼嘴边也再次浮起不自知的笑意来。
“阿蒙,我从小便视你为亲妹,你有所求,我无不应。只是男女之情强求不得,我……”他话还没说完,见南秀还是那副懵懂的样子,便知她是听不懂这些了,不由失笑。
见他终于不说话了,南秀又笑眯眯地将馒头举起来送到他面前,“吃吧。”反正他说的话自己都不爱听。
这一回谢江昼接了过来,轻轻咬了一口,仔细嚼了咽下去,温声道:“这里冷得很,快回去吧。”
“我不走,我在这里陪着你。”南秀语气坚定。
接下来不管他如何再劝,南秀始终捂住耳朵不说话。直到老太君身边的嬷嬷急匆匆赶来了,谢江昼才后知后觉:南秀虽然心智如孩童,但她却知道祖母姑母都舍不得她吃苦。若她留在这儿不肯走,便也罚不得自己了。
果然,季嬷嬷见南秀在这里,先是舒了口气,然后走到谢江昼面前道:“老太君说罚也罚过了,小惩大诫,表少爷便可回了。”
谢江昼站起身,微微垂眼:“叫老太君伤心了,是昼儿的不是。”
季嬷嬷将南秀从垫子上扶起来,给她揉了把膝盖,见她还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只顾偏头看着谢江昼,轻叹了口气,道:“老太君等着您去喝果子茶呢,这里冷得很,咱们快回去吧。”
谢江昼撞上南秀单纯的视线,心底深处缓慢升起一丝说不出的难受。
南秀指指他的膝盖,示意他要记得抹药。
季嬷嬷陪着她离开了,谢江昼立在原地看着她纤细的背影慢慢穿过祠堂敞开的大门,转了个身便消失在视野之中。她带来的食盒还留在原地,里面的菜一口都没有动。他静静坐回蒲团上,拿起方才咬了一口的馒头,就着温热的菜一口一口吃起来。
她拿得太多了,他吃得腹中发撑想吐,但还是一点儿都没有剩下。
虽然这一回不得不免了他的责罚,老太君还是没有立马顺着南秀的意,为二人解除婚约。府上除了各主子和老太君房里的下人,还无几人知道这次的风波,都照旧将谢江昼看作未来家中的姑爷。
若是没有这档子事,南朱其实已经在为这场婚事做准备了,现在也不得不搁置下来。
退婚这件事就这么一直僵持着,老太君不松口,南秀也不妥协。但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最后肯定是老太君先败下阵来,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等老太君彻底消了气也就尘埃落定了。
沈宁深居简出,是从南朱那里得知的这件事,一连三天都不肯再与儿子说话。她埋怨谢江昼不知恩,心中郁郁,也同样表现在了胃口上,第三日索性滴水未进,半靠在床上出神。
谢江昼陪着母亲不吃不喝,请了一日学假,就在门外阶下跪着,即便这样也不肯认错。
他这幅油盐不进的样子令沈宁愁得额角隐隐作痛,心中很清楚自己的儿子有多么固执,简直和他父亲一模一样,怕他真的跪坏了腿,只好让侍女喊他进来。
谢江昼进来第一件事就是请她用饭,不要因气他而伤了自己的身子。
沈宁招手让他到床边来,定定看着儿子,半晌才道:“母亲幼时幸得老太君收留,才没有被饿死冻死在外头,南家这些年肯收容你我,也是老太君莫大的恩情。钱大人冒风险为你父亲求情,也是看在敏敏的面子上。这些恩情大如天,你说咱们母子该不该报答?”
“自然应当报答。”谢江昼说完便沉默下来。他们母子欠下的,母亲年年时时挂在嘴边,他不能忘也不敢忘。
“可你如今这样,我便是死了,也无颜去见你父亲,此刻更是无颜见南家人。”沈宁流着泪道。
谢江昼犹豫了,甚至开始后悔一时冲动,也后悔心怀侥幸。或许他真的没有资格去喜欢其他人,注定要与南秀牵扯一生,护她周全,让她开心。
“任谁都看得出来阿蒙喜欢你。她现在闹来闹去,是发现你不喜欢她,对不对?”欠下的恩情要儿子用一生来还,沈宁同样不忍,但南家对他们母子莫大的恩情又不得不偿还。
从前儿子对南秀明明也十分照顾,并不抵触入赘,可随着长大又有了让她始料未及的变化。沈宁看着儿子笼着阴郁的俊挺眉眼,忍不住在心里说:对不起,别怪母亲无能。
若当初她能支起谢家门户,不用带着幼子寄人篱下,今时今日也不必为难儿子娶他不爱的人。
“阿蒙痴傻,比不得高姑娘聪慧过人。但要论真心,我相信十个高姑娘也比不上阿蒙一个。”沈宁目光慈爱又伤感,迎上谢江昼惊讶震动的目光,苦笑道,“你是不是奇怪,我明明整日不出门,又从哪里得知你和高姑娘的事?”
“前些时候你生病发热,梦里曾叫了高姑娘的名字。”
沈宁对外交往极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也算与高灵心的母亲有些旧交。从前几次见儿子与高灵心说话,都是克制守礼的,当真没想到两人会渐生情愫。病中都在叫人家的名字,必然是放在心尖上了。
高灵心善良柔弱,是个讨喜的好孩子,只是沈宁心底虽惋惜,还是继续说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十二岁那年与人斗狠,从马上掉下来摔断了腿。那时阿蒙哭着趴在你床前,说你以后若不会走路了,她就多多吃饭,会很有力气,到时候就能背着你到处走。”
南秀不知听谁讲了金屋藏娇的典故,说她也要学着故事里的人造一个大房子,和谢江昼一起住。
谢江昼当时红着眼睛摸了摸南秀的发顶,点点头,感动得一塌糊涂。
“如今,已全然忘了吗?”沈宁存着开解儿子的心,轻柔地问。
南秀要退婚的事太后自然有耳闻,特地寻了由头接她入宫小住。被问起这件事的时候,南秀直说她夜里梦到神仙让她这辈子别嫁人,下辈子就也渡自己去做神仙。
太后先是一怔,忙抬手轻轻点了一下她的嘴巴,责备道:“胡言乱语!”
南秀笑嘻嘻地抱住外祖母的手臂撒娇,说自己想吃宫里的点心,又说明日要去御花园的静池喂鱼。她给池里的锦鲤都起了名字,太后怕少了哪条叫她看出来了伤心,每日都要宫人去静池清点。
宫里的胡贵妃听说这件事时,还在暗地里嘲笑太后是在陪傻子做游戏,连池子里的鱼多了少了都要忧心,实在可笑。
但她听到宫人禀报太后最疼爱的外孙女又进宫了,同样不会错过这样讨好的机会,隔日一早便来了,结果身下椅子还未坐热,就见皇后也来给太后请安。
两人向来不对付,总在暗地里较劲。
尤其胡贵妃视皇后为眼中钉,欲处之而后快。皇后过去只是贤妃,明明低了她一头,还因善妒失宠许久,结果不知用什么狐媚子手段又将圣上的心拢了过去,先皇后薨逝后还一跃入主中宫,明明连亲儿子都没有!而胡贵妃所出之子乃是大皇子,自然不会甘心。
皇后尊崇,胡贵妃的大皇子如今在朝中风头最盛,两人各压一头,斗得热火朝天。今日撞见了,你一言我一语也是暗流涌动,太后早已经习惯了且懒得管,而南秀则是懵懵懂懂,她才起床,还有些犯懒。
胡贵妃坐在一旁笑眼微弯,细细看着南秀,看起来慈爱又和善,说了一些铺垫的话后,话锋一转,语气似乎别有深意:“宥王殿下倒是很宠爱阿蒙。说起来,两人自幼便感情极好,出入相随,谁看了不羡慕。”说了半天恭维的话,就是在找机会说这句。
太后摸摸南秀的肩头,神态慈爱。
皇后和胡贵妃打交道多年,哪里不知道她肚子里打的是什么算盘,神情顿时就变了,脸色也瞬间阴沉下来。
果然听太后轻轻一叹,接话道:“若不是阿蒙长成这幅孩子脾性,当年我原准备为这两个孩子指婚的。”
胡贵妃分明瞥见了皇后眉眼间的不悦,仍旧装作没看见一般继续道:“我瞧着殿下倒是不在意,阿蒙纯善可爱,是殿下陪着长大的,二人情分深厚着呢。”
太后仿佛听得认真,一时竟没有打断胡贵妃这段别有用心的话,这可急坏了皇后。毕竟阿蒙对于太后来说,那可是心尖尖上的明珠,纵然皇子们和刘明规都算是她的孙子,也半分比不上这个傻丫头。
太后对圣上又有养恩,母子情分可不像自己与三皇子那般淡薄,甚至胜过亲母子。淑妃当年刚诞下皇子时只是小小的贵人,生产后性情大变难以照顾好襁褓中的幼子,那时还是昭仪的太后将圣上养在宫中,直至淑妃彻底失宠时都已经成年了,才远赴封地自生自灭。
可皇后又不敢贸然出声打断,唯恐太后觉得自己是在替外甥嫌弃南秀,肚子里的话缠缠绕绕,一时间也捋不出合适的言辞来回击胡贵妃。
谁知南秀不知嘟嘟囔囔念叨了一句什么,忽然扭头看向太后,道:“宥王和齐云姐姐才最相配。”
她语出惊人,一时间殿中安静了一瞬。
皇后先是一愣,紧接着忍俊不禁,为防失态又连忙垂下眼掩饰。
这下轮到胡贵妃心急了。齐云是她看中的儿媳妇,身后可是岭南十四军,如此势力怎么可以便宜了宥王?干巴巴笑着说:“郡主比宥王还大两岁呢。”齐云和她儿子倒是同年,这才叫般配。
太后扫了她一眼,不辨喜怒道:“齐云那丫头不爱在长安呆着,是个闲不住的性子,怕要在封地择郡马。”
胡贵妃不敢再说话了。
因南秀这一句话,皇后和胡贵妃直到离开时仍各怀心思。
齐云的父亲与圣上乃是结义兄弟,当初往援长安时立下汗马功劳,如今掌管岭南十四军,诸皇子哪一个不眼馋他的势力?胡贵妃也早就在为亲儿子未雨绸缪了,做梦都希望将这股力量收入大皇子麾下。
唯独单纯的南秀在二人离开后只顾着等早饭后的点心,然后坐在桌边认认真真地吃得满嘴芝麻香气。太后屏退左右,试探着问她:“宥王他……想娶齐云?”
南秀不明所以,但还是边吃边乖巧回道:“我觉得两个人很般配。”
太后微微蹙眉,顿时有些警惕:“是他教你这么说的?”
“没有啊。”南秀认真地眨眨眼。她不会说谎,见她眼中清澈,对视时并不躲闪,太后这才完全信了。
说实话,这么些年太后对几个皇孙并无厚此薄彼之处。但不得不说,她心底对宥王刘明规曾有过几分迁怒。
女儿永乐在世时十分喜爱刘明规这个侄儿,她甚至也动过心,想为刚出生不久,众星捧月的外孙女早早择一门好亲事。可当初所以为的童言无忌,却恰恰说中了阿蒙的痴傻,刘明规自己倒是有了个小神仙的好名头。以至于起初发觉刘明规与阿蒙越来越亲近,她还以为是这孩子会钻营,生怕自己记恨他。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刘明规是什么样的品性她心里有数。
刘明规对阿蒙即便无男女之情,也有兄妹情分、师徒情谊。若有他护着阿蒙,也就无须自己费心了。对于他这个先太子,圣上表现得似乎并不忌惮,待他极为宽厚,也数度褒奖。
因为是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太后对圣上也自忖了解七八分。圣上与先帝手足情深,总不会真让先帝唯一留存在世的血脉不得善终。
“齐云和宥王算什么般配?”太后不指望那个谢江昼了,又得胡贵妃启发重新把算盘打在了刘明规身上。她拢着小孙女单薄的肩头,试探着哄问,“阿蒙想嫁给宥王吗?做他的王妃,一辈子和他一起玩。”
南秀被点心粘了牙,好半天才低声说:“不想嫁人了。不好玩。”
第5章 悔婚的傻女配五
只因为觉得不好玩,便不想嫁人了。太后听到她这句话不免有些无奈,但那又如何?唯有阿蒙开心,才是顶顶重要的事。
“好玩的事宫里多得很。”太后点了下南秀的鼻尖,“水灯宴就要到了,先别急着回去,总要留在宫里看个够才好。”
南秀从小就喜欢亮晶晶的彩灯。往年她都是黄昏时分才会随家人入宫的,这一次在宫里多住了几日,外祖母还带着她亲眼去看宫人爬梯挂灯。
水灯宴虽然已经参加过数回,她依然十分期待,兴致勃勃地等着。这一宴会有几十年的传统,宫里早早就在做准备了,特地引活水做细渠,到时供人放河灯玩耍。前一夜后宫中已经万事俱备,各色彩灯琳琅满目,热闹堪比新年。
这一日也是三皇子刘珏的生辰。他虽养在皇后膝下,皇后对他却只能算是尽了嫡母该尽的心,并不疼爱,早晨嘱咐宫人往他这儿送了长寿面,又按例给了一些赏赐。
年年都是这样过的,刘珏已经习惯了。从前在尚贵妃宫里甚至连长寿面都吃不到,哪一日能躲过折磨已经是难得的好日子了。
尚贵妃面慈心毒,倒也不敢真的毒打他落人话柄,故而他身上少见有伤,但凡有了明显的伤处就要大张旗鼓请来无数太医,一份药材配以大量水煮沸,不等晾到温热就强迫他喝尽,喝不下就叫太监强灌给他。
那样的日子,刘珏这些年来于噩梦中仍经历过无数次。
今年南秀特意跑来承和宫给刘珏送长寿面和水煮蛋。几位皇子中只有大皇子和二皇子在宫外开了府,岁数小一些的皇子要随各自母妃同住,而像刘珏这样刚成年的便要搬来承和宫居住了。南秀懂得要知恩图报,当年刘珏的救命之恩一直被她牢牢记在心上,把他看作救命恩人,也看作自己很好的朋友。
她还在送给他的喜蛋上画了一只很丑的喜鹊,因为会画的东西实在不多,在滑不留手的蛋上就更难发挥了。清淡的汤面热气氤氲,太后的宫殿距离承和宫稍远些,摆到刘珏面前时汤面的口感已经欠佳。刘珏用筷子夹起来默默吃着,一旁坐着的南秀可真要急死了,一直叠声提醒他入口前别将面弄断了。
“断了又如何?”刘珏并不在意。
南秀认真地说:“断了不吉利。”
刘珏在心底嗤笑:他本就是个不吉之人,也不信这些用来骗人的鬼话。
不过之前皇后送来的面他都是一口不动的,这一碗连汤都喝尽了,其实也说不出什么滋味,总归心里暖和一些。
黄昏时在宴席上两人的座位相隔较远,但刘珏一抬眼便能看到南秀的背影。太后从不爱这种场合,所以并未出现,她和南家人坐在一起,不知在小声说着什么话,嘴巴就没有停下的时候。
刘珏坐得有些无聊,渐渐走神。直到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遥遥传来,这才拉回了他的注意。
“今日正逢三皇子生辰。”坐在圣上和皇后下首的胡贵妃忽然说道。
刘珏乍然被点到名,缓慢抬头迎上胡贵妃投向自己的视线。她艳若桃李的面上带着笑,说完后便低声吩咐了宫人几句。
因为胡贵妃的提醒,圣上也才想起自己这个儿子恰逢生辰,于是淡淡关切了两句,又随便赏赐了些东西。胡贵妃等圣上说完后立即掩嘴一笑,娇声道:“臣妾也有礼想送,就是不知道三皇子会不会喜欢。”
圣上给她面子,顺着夸了她一句:“无论送什么,都是你的心意。”
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汇聚过来。得胡贵妃吩咐的宫人很快折返,怀里抱着一只狮子狗,正乖乖趴在臂弯里呜呜叫着,皮毛油光水滑,一看就养得十分精细,倒是很可爱。
可惜,刘珏怕狗。
尚贵妃对刘珏的残忍之处,不仅仅是冤枉打死了陪伴他多年的乳母,数度折磨他的心智,更曾心血来潮将他和饿得发疯的狗关在殿中,从那时起他就极其怕狗。胡贵妃此刻要将狗送给他,再看她压在眉眼间得意的神色,明摆着不怀好意,想来是不知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
堂堂皇子若被传出去惧怕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幼年犬,圣上必要嫌弃他丢人现眼,即便现在对他这个儿子没多少疼爱,总比厌恶要好上许多。刘珏面上带着浅淡的笑意,袖中的手却慢慢握成拳,手背青筋微微暴起,心头戾气丛生。
这么多双眼睛看着,这份“礼”刘珏不得不千恩万谢地收下。他刚准备向胡贵妃道谢,旁边却忽然插过来一道声音。
“这狗可真好看。”
说话的竟是南秀。她说完后便眼巴巴望着胡贵妃,明摆着是瞧上这只狗了。旁边的南老太君把险些脱口而出的话咽回肚子里,心里疑惑:阿蒙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狗了?她小时候养过一只,连出门都要贴身带着,结果没两年病死了,害她哭得昏天黑地,从那之后再不肯养了。
胡贵妃没料到会被南秀横插一脚,一时间还真不知如何是好,但又实在不敢得罪她,不由得看向了圣上。圣上见开口的人是南秀,倒是露出和蔼的神色,对她打趣道:“真是难得你喜欢。”
圣上都如此发话了,胡贵妃也只好勉强笑道:“既然阿蒙喜欢,自然要送给阿蒙!”
“谢谢贵妃娘娘。”南秀也不客气,脆声向她道谢。
身边的侍女立即上前将狮子狗从胡贵妃的宫人怀里抱过来,缓缓退到南秀身后。南秀伸手摸摸小狗毛茸茸的脑袋,强将狗要来了也没有表现出特别喜欢的样子,反而并不避着人,自言自语道:“和外祖母宫里的大福作伴正好。”
大福是太后养了多年的狗。原来不是她自己想养,要来后扭头就准备送出去。
四周不明所以的,一部分人还要同情三皇子的生辰礼被一个傻子夺走了,而且还不知珍惜。南秀如此不懂礼数,圣上却又不会怪罪她,万事由得她随心所欲,真是让很多人又嫉又羡。
而胡贵妃备的礼被人半路截胡,又不得不另外送些贵重东西,可一时间哪里拿得出合适的,只能捡现成的送。补的礼还不能太过寒碜,她是丢不起这个人的,平日里圣上赏赐的送不得,她的私藏全是价值连城的好物,所以一边皮笑肉不笑地吩咐宫人去准备一边肉疼得很。
这一次刘珏唇边带笑,认真谢过了,堵得胡贵妃脸色时青时白,很不好看。
南秀是知道刘珏怕狗的。她心思简单,却也耳濡目染懂得宫里一些法则,隐约知道长辈送的礼,是不能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