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模拟器—— by挽星霜
挽星霜  发于: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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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恶的泥巴!”一位骑士下了马,一脚踩进了泥泞中,泥巴糊在了他的皮靴上,甩也甩不掉。
与他同行的人看起来更斯文些,一头金色的头发压在帽子下,鼻子又直又挺,显得年轻而庄重,看人的时候目光却是相当柔和的,他穿着一件精制獭皮料的教士服,为了保暖又披着一件栗色大氅。“我敢说我们已经快到翡翠领了,只剩下最后一小段路而已。”
文森特很清楚骑士为什么发怒,绝不是这湿润的土壤,而是他们再次迷了路。
出门旅行,无论是长途还是短途,都需要时刻小心。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危险就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文森特穿教士服,这让他在城市中得到优待,叫上强壮的友人乔治同行,让他在野外的安全性也有所保障。
但是文森特忘了一点,除了这些之外,他还需要一个识路的人。
这一路上,他们无数次迷路,好在每次迷失的都不是偏僻的地方,总会等到人指路,加上白天看太阳,晚上看星星,学过的天文知识得到了有效的运用,大致的方向还是能辨别的。
就在文森特确定自己已经距离翡翠领不远时,他们两个再次迷路了,今天偏偏还是阴天。于是他们驾轻就熟的找了个路边蹲守,等一个路人打听方向。
道路尽头远远的出现了一群农夫,骑在马上的乔治立刻警惕起来,因为这些农夫的人数太多了。这世上并不存在某种令人绝对信任的群体,男爵可以靠战争和打劫起家,农夫也能在农忙时种地,农闲的时候变成盗匪,拦路抢劫。
“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匪徒。”
骑着马藏匿在不远处树林里的文森特对乔治说道。如果这群农夫是匪徒,至少应该更凶恶些,拿着武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毯子,手中是用来探路的木棍,背上的麻袋里很明显装着简陋的行李,也不四处张望,只闷着头走路。
这是一群和他们一样的赶路人。
“真奇怪,”乔治也看到了,“农民不留在自己家中种地,成群结队的要去做什么?”
这下他们敢放心的上前问路了。
反倒是农夫们很是惊恐的看着这两个骑在马上的大人,得知他们的目的以后,才畏缩的指出了翡翠领的方向。
文森特猜的没错,他们的确是距离翡翠领不远了。“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人的农夫说:“去翡翠领做事,大人。”翡翠领从去年就在招工人,好些农民趁着冬天不需要干农活的时候大着胆子跑过去,结果既没挨鞭子也没被抓去做奴隶,真的带了钱回来!
他们这些人中,有的是去年冬天已经去过翡翠领的人,有的家里凑不出一身御寒的衣服,不得不等到天气转暖了才出发,从现在到土地能耕种,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赚些钱了。他们一个村子的人结伴同行,路上也有个照应。
文森特皱了皱眉:“听说翡翠领如今已经成了异教徒的乐园,你们就不害怕吗?”
那些农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可是,异教徒又不会吃人,而且做工真的能拿到钱啊!”
文森特一阵气闷。
他在问这个问题时,那些农夫眼睛里明晃晃的透出一个疑问:难道你不也是要去翡翠领的吗?
这怎么一样?!
文森特又不是去为领主做事的,他和他英勇的骑士朋友,要一起去将他被领主劫持的朋友奥斯芒德解救出来!
虽然有着相同的目的地,但文森特和乔治因为交通工具的优越性,很快把这群农夫甩在了身后。
然后他们就再次迷路了。
好在这次,他们已经到了翡翠领的土地上,似乎是误闯进了一个农庄。
田埂上有一群孩子在玩。
文森特看到一个长得最高的孩子站在中间,嘴里说道:“从前有一只口渴的鸽子,看见墙上画着一个瓶子,以为里面有水,就急匆匆的冲了上去,结果撞在墙上折断了翅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急功冒进,草率行事,就会遭遇不幸。”
文森特仔细的看了又看,一个农夫家的孩子,竟然也能讲出这么有条理的故事?难道他是这个庄园主的孩子?
另一个孩子站了起来,似乎是轮到他讲故事了。然而他绞尽脑汁,憋红了脸,也没想到什么有趣的故事。于是磕磕绊绊地说:“用一个破了底的陶罐,最上面放石头,然后是木头烧过的灰,最下面是叠起来的亚麻布,把河水倒进去,喝这种陶罐下面滴出来的水,肚子就很少痛。”
这不能称为一个故事,但明显是一种通过过滤得到清洁水源的方法,文森特自己在路上用到的过滤方法,都没有这么细致。这让文森特实在好奇,一群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见识,于是他走上前去,给了那个最高的孩子一个自己身上的铜扣子。
高个子小孩很珍惜地把玩着铜扣,文森特问他:“你们识字吗?”
高个子小孩指了指旁边一个孩子:“我和安迪识字,大人。”
这就奇怪了,文森特走近以后终于确认,这孩子八成是出自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只要一看就知道,他身上穿的是大人不要的破衣服,上装一直拖到快到膝盖的位置,裤脚卷了好几层,最下面的毛边在泥土里拖着。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得到识字的机会?
于是文森特想到一个可能性,也许他的朋友奥斯芒德已经从领主的魔爪中逃脱,只是苦于缺少路费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隐居在这个农庄,在闲暇时教授了这几个孩子认字。
“是谁教你们识字的?你的老师叫什么名字?”文森特迫不及待的问道。
让文森特失望的是,这孩子说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名。安迪则说了另一个。
“你们竟然有两个老师?”这下连一旁的乔治都忍不住了。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有哪个识字的学者愿意留在村子里教这些只会玩泥巴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两个。
乔治随手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下几个单词,叫刚才承认自己的识字的两个孩子去辨认,来证明他们不是撒谎自夸。两个孩子骄傲的昂着脖子,不费什么劲就正确的说出来这几个单词的意义。
不信邪的乔治又让孩子们算数,从简单的个位数运算一直到三位数相乘,两个孩子列了个奇怪的竖式,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面对乔治的惊讶,他们居然还诚实的承认:“也不是每次都能算对,经常马虎出错的。”
“那你们刚才讲的故事,也是老师教给你们的吗?”文森特依旧温和的问。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那是在报纸上看到的!”说完,他们就自顾自的念叨起来,今天的报纸是被谁家抢在前头领到了,昨天又是聚集在谁家,洗干净手传阅了一份报纸的抄本,哪天的报纸上又有着格外有趣的故事等等。
文森特依旧一头雾水,他心中升起一种荒谬的念头,那就是他比一个农家的孩子更没见识,他们习以为常的事物,自己却完全没听说过。
而且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没有离开过家里,也没经历过艰苦的求学,受人白眼,就这么学会了识字,简直容易的不可思议。
如果路边随便偶遇的农民都能识字,那么这个地方只有地上的天国这一个解释了。
但这样的天国,最不该出现在一个异教徒横行的领地。
“也许我们一踏入翡翠领的地界,就中了领主的邪术,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世界。”乔治只能想到这么一个解释。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尽快找到奥斯芒德。”
————
怀着这样的念头,他们急匆匆的赶往城内。
翡翠城的城门口比他们想象的要繁忙,文森特抵达翡翠城的时候,正好赶上一个商队启程,连绵的驮马队伍一眼望不到头,地上的脚印痕迹深陷,一看箱笼里就满得不能再满。
这个商队的路线应该是准备向西深入内陆,沿路的路况很差,很多山路,崎岖不平到连马车都走不了,只能用骆驼、骡子和马组成的驮队。
翡翠领盛产新纸,这是连文森特这个从来没到过翡翠领的人都知道的,他所在的教会学校,如今也已经完全抛弃了笨重不透气的羊皮纸,改用更轻薄美观的新纸。
但是乔治告诉他,那些箱笼里绝对不只是装载着新纸,还有更沉重的商品,否则驮马的脚印不会那么深。
这些都不是最紧要的,文森特思索片刻,觉得这次进入翡翠城要低调行事,先打探出奥斯芒德如今在哪,再想办法将他营救出来。
两个人风餐露宿了这么久,第一站先找了个酒馆,边吃饭边打探消息。
在文森特看来,翡翠领的领主和奥斯芒德无冤无仇,把他掳来不可能只是为了折磨他,更大的可能是看中了奥斯芒德的才华,让他为自己效力。既然如此,那么奥斯芒德就不会默默无闻,总该有人知道他的消息。
他正斟酌着用怎样的话术打听奥斯芒德,就听见乔治大声嚷嚷起来:“你们这里的麦酒也太贵了,难道是看我从别处来,就想蒙骗我?”
刚刚叮嘱过乔治要低调的文森特无奈的转过头。
酒馆的伙计看到乔治一身轻甲,腰配刀具,殷勤的解释道:“大人,我们哪敢骗您的铜币,实在是翡翠领的麦酒与别处不同,口感更好,而且过滤了里面的渣滓,别的地方能出两杯,我们这只能出一杯。”
乔治平时是不喝下等人才饮用的麦酒的,但是一路辛苦,只想畅快的喝两口酒犒劳自己,也顾不得是什么酒了。
伙计的解释蛮有道理,加上态度令人满意,乔治倒也不是很在乎多出来的这几个铜子,爽快地要了两杯麦酒,又问伙计这儿有什么受欢迎的食物。
要是普通人来问,伙计会给他推荐碱水扭结包,个头大,切开的内部铺满葱花和咸奶酪,价格不贵又足以饱腹。
但问出这个问题的是配有武器的阔佬,伙计立刻换了一种推荐:“您可以试试我们这里的肉卷配海鲜汤,都是最近流行的新式菜。刚烙出来的柔软面饼,卷上洋葱碎和撒有酱汁的脆皮五花肉或者酥烂入味的小牛肉。海鲜汤用贻贝和鱼排加上蒜蓉和洋葱末炖煮,浓郁入味。”
啃了好几天硬面包的乔治一听伙计的介绍,嘴巴里立即口水泛滥,当即大手一挥,各要两份。
赶了这么久的路,先坐下来好好吃上一顿。就算正处在痛苦煎熬中的奥斯芒德教士知道了,想必也会理解他的。

就在这个时候,没有迷过路的农民们也成功抵达了翡翠城。
领头的青年叫做罗德尼,他在去年冬天就来过翡翠领,并成功带回了两个银奥雷的巨款,作为村里第一批吃螃蟹的勇士,他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本次务工队伍的头领。
除了勇气可嘉以外,他的脑子也是相当好用的。一进到城里,罗德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哪里有报纸看。
听说现在有很多酒馆和旅馆都开始出售报纸,罗德尼没费多少力气,就在附近找到了城里现在最大的酒馆——红松鸦酒馆。
站在酒馆外,这些看起来十分拘谨和呆愣的农夫围拢到一起,每人从怀里的布包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铜币,交到罗德尼手上,作为他们寻找工作的启动资金。
这是在路上就说好了的,因此这些农夫都十分配合,尽管他们的脸上露出不舍的表情,而且大多数人都在铜币上捻了又捻,好确定这是一个而不是黏在一起的两个铜币。
罗德尼拿着这十几个铜币,先是买了一张报纸——花费三个铜币,又买了一杯麦酒,作为请人为他解读报纸上招工信息的报酬。
这位识字的客人很高兴能喝上免费的麦酒,自从麦酒大幅度涨价以后,他饮酒的频率就从每日一次改成了三日一次。
他将报纸展平,为罗德尼念上面的内容。
“环卫工,年龄要求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要求身体健康,勤快麻利,不提供食宿,每月有半个银奥雷的餐食补贴,通过识字班,每日薪酬七铜币,未通过识字班,每日五铜币。”
罗德尼想了想,这薪水倒不低了,可是不提供食宿这一点不好。赚的钱大半要花在吃住上,带不回去多少。这份工作看起来更适合本身就住在城里,身体健康还能做活的老人。
罗德尼说出自己的疑虑后,那客人就明白了:“你们要找的是短期工,包食宿的那种吧?”
罗德尼赶紧点头,说自己一行人从村子里来,趁着还未到耕种的时间,赶来做活。不过他还是刻意隐瞒了自己并不是翡翠领人,而是来自另一个领地的事实,免得被人敌视。
客人又问:“那你们都没上过识字班喽?”
他一边惬意的啜饮一口麦酒,一边帮罗德尼算账。“像你们这样农闲来打工的人,总是觉得上识字班不划算,白白浪费时间。其实并非如此,据我所知,要是不识字,做工前一个星期,只能拿一半薪水,因为要做培训和纪律训练,这就少了十几个铜币。”
这事罗德尼是知道的,他上次来做工的时候就是如此,前几天是不做工的,专门学怎么听懂指令,管事吹什么节奏的哨子代表集合,什么哨子代表解散,什么时候领用工具,什么时候归还工具,都要熟悉了才能上工。
识字的人是不需要的,他们可以自己阅读作息时间表、行为规范、纪律条例,而且脑子更伶俐,听到管事的命令反应更快。
客人继续说:“这还是小钱,就以这个环卫工为例,要是不识字,每天就比识字的人少两个铜币,两个月就是一百二十铜币,两样加在一起,那就是快一个半银奥雷。”
“像你们这样的,也不是这辈子就进这么一次城,田地里的活不忙,谁不想着多赚钱?一次就少一个半银奥雷,十次就是十五个银奥雷!上个识字班,也就是两个月的事,耽误赚两三个银奥雷,但最后还是赚了!”
客人说的都是良言,罗德尼也领受了,连连点头。有个懂算术的把这笔账算明白,连他都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心痛。这次是来不及了,从现在到今年耕种之间没有足够上识字班的时间,不过等今年秋天,他是一定要来上课的。
客人继续看报纸:“这有个适合你们的工作,修路工,年龄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要求身体健壮,吃苦耐劳,提供食宿,通过识字班,每日十二铜币,未通过,每日十铜币。”
这些农夫们听了这话,虽然一个个面黄肌瘦,衣服下的肋骨都清晰可见,也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身体健壮”,是无比适合做这份工作的!
一旁的文森特把这场“农夫进城工作记”的全过程尽收眼底,他叫来酒馆的伙计。
“城里有许多工作吗?”文森特皱眉,难道行会制度已经崩塌了吗?随便一个乡下的来的农夫,都能顺利的加入一项工作中,毫无门槛可言?那么手艺人还能得到尊重吗?制成的产品质量还有保证吗?
“新工作是很多的。”酒馆的伙计消息灵通,而且没少像这样解释客人的疑问,说起来头头是道。“单是领主建的工厂,城里有纺织厂、工具厂,城外有砖厂、水泥厂,这些工厂好进,难进的是钢铁厂和造纸厂,必须识字才有报名资格。至于行会的工匠们,已经完全融入到工厂里去了,工厂有自己的制度,不合格的产品是不会出厂的。”
伙计扒着手指数:“再说除了领主的工厂,别的事也缺人做。来往的商队越来越多了,他们的住宿、吃穿难道不花钱?城里的旅馆新开了好几个,连我们酒馆都多招了三个伙计。还有些短时间的工作,像刚才的修路工就是其中一种。”
谁都知道,一个城市想要繁荣,首先得吸引到足够的人,想让这些人有能力在城市中,又需要安顿他们的岗位。
像翡翠领这样的城市,完全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而且名声已经传到附近的其他领地去了,否则不会有闻名赶来的农夫。
但是,这一切为什么和文森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他心事重重的将剩余的食物咽下肚,又听见有人从门口进来,似乎在盘问伙计什么。
这大概是领主手下的官员或者士兵之类的人,因为伙计对他们很是恭敬,而且这些人都穿着统一的制服。
领头的竟然是个女人,不漂亮也不丑陋,不年老也不年幼,就像在路上随随便便就会遇到的路人。但她即便踏进了酒馆,脸上的表情依旧很镇定。这是不常见的,除了十分粗鲁没有教养的女人——大多是年老的寡妇,女人是不会来酒馆的。
酒馆是一个十分繁忙和混乱的地方,人们在这里喝的酩酊大醉,发着酒疯大呼小叫,经常有付不起钱的醉汉被老板搜刮完身上的财物之后丢出去,借着酒劲打架的人比比皆是。
除了提供酒和食物,酒馆还为人们提供赌博的场所,也有妓女在这里等待嫖客,醉醺醺的客人在输掉自己的钱财和女人后嚎啕大哭,就算是个盲人踏进这里,也会被那股混杂着酒气、热气和恶臭的味道提醒,这里绝对是一间酒馆。
说到这,文森特又发现了这个酒馆让他隐隐觉得不对劲的地方。没看见赌博和嫖.妓的人,甚至连发酒疯的人都不常见,人们老实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而不是蹲在桌子上。更多的人点了食物而不是酒,他们匆匆的吃完,又匆匆的离开,好像有事急着要做。
那个穿着制服的女人拿出一个本子,本子后面是个厚实的硬纸板,让她能方便一手把本子搭在胳膊上,另一只手在上面写写画画。
她在开场白中说自己是市场监察局的办事员,这次是来做例行检查,先是问了伙计几个问题,像是酒馆里现在有没有用蜂窝煤取暖,是否按时通风,近期有没有发生犯罪事件等等,等伙计一五一十的回答完了这些问题。她又要求查验厨房的食物和酒水有无变质,伙计似乎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阵仗,直接引着他们向后厨去了。
等这些人出来,又叫伙计在那本子上签名。
趁伙计签名的时候,有人笑着说:“小伊恩也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年轻的伙计脸红道:“还只会写个名字,等老板再招一个伙计,我就有时间去上课了。”酒馆老板也是支持伙计们去上课的,因为他这里也卖报纸,伙计要是识字,就能回答客人今天的报纸主要有什么内容的问题,也更方便推销。
伙计伊恩之所以脸红,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他这个课,上得太迟了。翡翠城的居民们去上识字班的高峰期在去年冬天,那两个灰色的大城堡建好以后,居民们也一天天褪去了对它的畏惧。
领主并没有搬去灰堡里住,教堂也没有迁址,反倒有好多人每天来来往往,衣着体面的管事、提着工具和模型的工匠、穿着工厂工作服的工人、女人和半大的孩子,都敢往里面走。
后来人们知道了,那是两所学校,其中一所免费就能去上课,学基础的识字和算术,成绩优秀就有机会进领主的工厂。
这是其中一个诱惑,确确实实的吸引了很多人。但总有人不为所动,他们打心眼里认为,自己是够不上这个“成绩优秀”的标准的,白白浪费时间。
让他们改变想法的是另一个消息:学校里暖和的很!
那里烧一种铁皮炉子,里面加的是如同蜂巢那样有孔洞的煤,烧的整间教室都暖烘烘的。翡翠领的冬天还没有冷到冻死人的地步,许多人家为了省钱,家里的木炭只在最冷的那几天才烧,白天靠劳动和搓动手脚让身体热起来,晚上一家人挤在一个被窝里取暖。
现在有这么一个地方,不花一个铜币就能享受到如此舒适的环境,哪怕是呆坐着放空,也是赚到了。
至于进了识字班,能不能如他们所想的那样把上课当做休息,知识又是如何强行进入了脑子里,那就是后话了。

从别人口中知道了学校的存在,文森特对于寻找奥斯芒德有些眉目了。
他先问了一圈识字班的老师都叫什么,没听到奥斯芒德的名字,心里也不觉得失望,教授这种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东西,简直是在浪费自己这位朋友的才华。
既然识字班之上还有更深奥的课程,那么奥斯芒德理应在此授课。
离开酒馆以后,文森特直奔灰堡学校,结果吃了个闭门羹。
学校的看守不允许非学生入内,哪怕文森特展示出他的教士身份也无济于事。
“既然您是教士,那么可以去曦光教堂等候。”守卫古板的像一块大理石。
要是去了教堂等候,他又怎么知道奥斯芒德什么时候出来呢?
于是他只能站在门外,等待学校下课,并因此觉得羞窘极了。
好在没过一会儿,就有人来陪伴他。
许许多多的妇女和男人推着两轮的手推车,车上放着木桶、箱子和漆成黑色的木板,还有各色食材,聚集到了学校门口。
一个围着厚围巾的瘦脸女人把车上的女儿抱下来,把围巾解下来裹在她的身上,并叮嘱女儿不要到处乱跑。然后她取出一个白色的长条,开始在涂黑的木板上写字。
[煎包子,牛肉萝卜馅/猪肉卷心菜馅,2铜币/个,胡萝卜青菜馅,1铜币/个
纯卷饼(内有蔬菜)2铜/个,多加煎蛋1铜,加香肠2铜,加培根2铜,多加酱汁1铜]
一个卖食物的小贩,居然也会书写?
更奇怪的是,她写的文字要给谁看呢?毕竟这世上大多数的人,可都是不识字的呀?
文森特的疑惑很快得到了解答。随着一声声洪亮的钟声响起,建筑物里渐渐有了许多人走动的声响。
这些摊贩也纷纷揭开推车上的铁箱子,在里头加上煤块,又往上方的铁板上刷上油,一块块擀平了的面饼被烙出金黄的纹路,小麦和香肠的香气飘散出来。
那些学生——从学校里出来的当然是学生,但文森特不太想承认这件事,他们身上仍然留着部分过去职业的痕迹,有些是农民,有些是工匠,有些甚至是半大的孩子和老妪。
他们身上挎着背包,里面隐隐能看出书本的轮廓。步履匆忙,显得有急事要做,他们明显被这门口的食物香气吸引了,但连打听价格这种事都懒得做,那些挂有价格牌的摊位,因为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售卖的食物是什么,格外受这些学生欢迎。
刚才那个带着女儿的女人大声的重复一遍客人的需求,手里不停的动作,一会用铲子将饼翻面,一会挤上浓稠的酱汁,又把熟透的食物装进一种褐色的纸袋里,客人拿到以后转身就上了附近的马车。
“纸做的袋子,怎么能装食物?”文森特喃喃道。新纸有个很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既怕水又怕油,这两样东西都会让纸变形变色,而且油和水都会透出来。
“这个纸袋子滑溜溜的,像是上面有一层胶,不怕油。”乔治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他身后,一边吃着既加蛋又加肠的豪华卷饼一边说。
“你……你才在酒馆里吃过饭……”文森特一年叹气的次数都没有今天多。
乔治理直气壮道:“我不去买摊贩的食物,到哪儿去给你打听消息?”
他还真打听出来了眼前这奇怪的一幕是怎么回事,他们刚才看到的学生,大多数都是领主工厂里的管事和工人,他们光是识字还不够,还得学更深奥的知识,才能得到晋升的机会,所以要在这所专业学校中进修。
课程是半天的,剩下的半天,这些人还要回他们的工作岗位上去。因此这里聚集了许多卖食物的摊贩和马车夫,就是看准了这些人手头阔绰、时间紧急,能从他们手里赚到钱。
但这钱也不那么好赚,文森特看得很清楚,这两种生意的本钱是很大的。这些马车夫应该是受雇于某个车队,单是车马的价格就不是一个人供得起的,必定要有商人在后面支持。
摊贩也不是平常在集市上见到的卖冷食的那些,这些手头宽裕的学生都要吃热腾腾的刚出锅的食物,冷硬的面包和香肠根本无法吸引到他们。为此摊贩就得买炉子和炭,炉子是铁的,上面煎烤食物的铁板也是铁的,连翻动食物的铲子都是铁的,文森特只在骑士身上看见过这么多的铁!
买得起这么多铁的人,还用得着在这里做一个小摊贩?又或者说,光靠卖食物,什么时候能把本钱赚回来?
他心中燃起了熊熊的好奇心,又因为等在这里无事可做,竟然也做了和刚刚被他用眼神嫌弃的乔治一样的事——上前买份食物。
“给我两个煎包子,是这么叫的吗?要牛肉……牛肉萝卜馅的。”
包子是提前包好的,里头的馅似乎也炒过,很快就熟了。文森特凝视着手里的纸包,这种包子就是更蓬松一些的馅饼,个头不大,像乔治那样的成年壮汉,估计一顿可以吃上七八个,难怪馅料里有肉还卖的这么便宜。
文森特拿到手就咬了一口,面皮很柔软,底下与铁板接触的地方形成了一层薄薄的硬壳,入口十分酥香。馅料里用的调料也不像是文森特平常吃到的,味道很浓郁鲜美。
他佯装不经意的询问摊主:“买这样一个炉子应该不便宜吧?”
摊主塞给小女儿一个肉馅儿的煎包子,笑着说:“是不便宜,不过钢铁厂开起来以后,铁也没那么贵了,况且我这炉子还不是买的,是从技术学校学完了烹饪课程以后,在领主的铁器店租的。”
他们这些人租到炉子的价格,无论是谁看见都知道是占了便宜,是领主鼓励他们出来做些小生意,才给到这么低的租金,就和农庄里现在有低价的铁制农具出租是一样的道理。
温妮已经做了半个月的小吃摊摊主,摆摊虽然辛苦,但她在技术学校上课时学的认真,回家后又琢磨了很久,改进过酱汁和馅料的配方,对摊上的所有食材都选用新鲜的,学生们买过一次还会再买,生意很有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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