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安,整个边域都是你的掌心之物,我也是。我向你保证……”
“面首三千,有我一席。”
第66章 第六十六癫
大蕃离大奉万里之遥,应念安虽然自身能力足够,但毕竟在异国他乡,一开始掌权,难免掣肘,需要给她找个帮手。
这个帮手的人选,乔知予早就想好了,就是某个被她扔在城南外宅三年之久,惹得她那好大侄狂吃飞醋的波斯猫。
波斯猫名叫阿斯尔,原是大蕃附近某个名不见经传的西域小国的王子。自从这个小国被大蕃的敌国大月兼并以后,他就逃出故土,四处流浪,希望积蓄力量,让自己的国家摆脱大月的控制。
阿斯尔本在大蕃经营生意,暗戳戳试图攀上大蕃权贵。然而在大蕃向大奉求娶公主之前,两方边境有一次短暂交锋,大奉军获胜,随手把坐着驴车无辜路过的他一把子给掳了。
大奉军将领见他金发碧眼、毛色稀奇、腰细腿长,还会跳舞,颇有异域风情,把他当做战利品押到了盛京。太常寺领内教坊的中朝使一看他能歌善舞,性情驯顺的模样,欣赏得不得了,赶忙领了人,给他订做了一袭华贵的舞衣,安排他专门给王庭内宴献舞。
就这样,从王子,到商人,到俘虏,最后再到以色侍人的舞伎,倒霉的阿斯尔顶着一张深邃白皙的脸,身穿一袭露胸露大腿的舞衣,出现在三年前的一次庆功宴上。
作为压轴节目,这位异域美人混在一群胡姬中,摇着屁屁闪亮登场。
当时麟德殿内几乎都是血气方刚的武将,胡姬中的阿斯尔金发碧眼、面若好女、肩宽腿长,而且那一身赤裸的皮肉白得晃眼,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些人里面也包括乔知予。
倒也不是见色起意,主要是,阿斯尔是她的熟人。
第二世时,阿斯尔使得一手不错的刀法,而且身法轻灵,是个合格的刺客,在乔知予手下领一个分堂。据说当初大蕃某个贵族想对他用强,他忍无可忍逃出来,就此绝了回大蕃的心,一心一意在大奉攒钱做生意,然后用钱和美貌攀附权贵,让该权贵出手,介入西域纷争,把他那小国从大月的统治下解放出来。
第三世,阿斯尔还没来得及遇上那个试图用强的大蕃贵族,就被大奉军俘虏,阴差阳错的,献舞献到了大奉王庭。
可能是意识到此地高官贵人云集,光复故国的梦想指不定就能实现,阿斯尔一面非常激动,一面又还有些放不下身段。毕竟他其实还是更喜欢女人的,勾引权贵也还是优先女权贵。勾引男人牺牲太大,说不定要做下面那个,于是他的舞姿颇有些迟疑。
乔知予看出了他的迟疑,但那时她还没搞清楚他是怎么混到这内廷的,也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把他的迟疑看作是伺机而动。她可没忘记,第二世时阿斯尔使得一手好刀,是一名优秀的刺客,还曾就职于顶级刺客公司——摘星处。他这一边朝宣武抛媚眼,一边转圈圈,还伺机而动的模样,像极了刺杀的前奏,怕不是胆大包天接了叛军的私活,要来刺杀新帝!
为了确保宣武帝的安全,也为了阻止这个旧部犯下无法挽回的错事,乔知予在他舞过来时,扯住他的裙纱一扯,就让他歪倒在了自己怀中。
她大咧咧的把手伸入他那一袭华美金纱裙的缝隙间,摸索了两下,随后,当着众人的面,一脸从容的吐出了此生最放浪的一句话:
“嗯,抓住了。”
满座无声。
片刻,端坐主位的宣武帝、伫立在殿侧的执笔史官、以及一众武将,脸上神情齐齐狰狞。
宣武帝是见不来她被别人勾引,执笔史官是不知这句虎狼之词该如何下笔,至于各个武将,怕是没想到自己平日里道貌岸然正人君子的兄弟竟然是个白日宣淫的断袖!
乔知予没让他们崩溃太久,下一刻,手就从阿斯尔的裙间收回来,手上抓着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匕。
“当啷”一声,短匕被她随手丢在面前的食案上。
流浪在外的这么多年,阿斯尔有个习惯,那就是无论何时,都会随身带一把防身武器。武器是把短匕,极短,只有两寸,也极薄极窄,锋利无比。
他用柔软的白羊皮给它做刀鞘,再用一条细绳将它紧缚于腿根,没有任何人可以发现。第二世时,许多次的刺杀,他都是靠这柄薄刃完成。
当然,这柄薄刃被她缴了出来,疑似刺杀未遂的阿斯尔也被下狱关了几天。等查出他确实背后无人指使后,他就被乔知予从狱中保了出来,薄刃也还给了他。
阿斯尔感激涕零,当即表示要以身相许,并请求乔知予这个大将军领兵踏破贺兰山阙后一路往西踏到他老家,把该死的大月一脚踢飞,还他这个可怜羸弱的小王子一个完完整整的故国。
乔知予认真的告诉他,大奉虽强,但还没强到吃饱了撑得,去管万里之遥外一个边陲小国的死活,哪怕是皇帝也不能如此随意妄为,让他要么就回西域寻找机会,要么就安心在大奉留下来经营产业,出卖色相是没有未来的。
她将阿斯尔安置在了城南的宅子里,又看在第二世的情分上给他办理好了户籍。
阿斯尔就此在大奉留了下来,不过臭小子死性不改,一边酿酒一边出卖色相,卖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退了役的鬼面军中有一个擅长经营的女兵叫赵兰香,见这金发碧眼的胡人如此不要脸,十分欣赏,找上门去,与他合伙开了一家酒肆,叫金樽楼。
此后,阿斯尔负责酿酒售酒,出卖色相,赵兰香负责招聘厨子跑堂,外加维持治安。赚了钱,一半拿来聘请闯荡大奉的或美丽或俊逸的胡人为侍,顺带为这些他乡之客提供暂时歇脚之处,一半用来扩大经营场所。
三年过去,青绮街金樽楼竟然成了整个盛京规模最大最负盛名的胡肆,每日门庭若市,客似云来,热闹非凡。
天气晴好,乔知予翻身下马,站到了酒街青绮街的当头。顷刻之间,馥郁酒香、西域香料的暖风和着喧嚣的人声,和灿烂的阳光一起铺天盖地的朝人涌来,险些要把人掀个跟头。
四层楼高的金樽楼就矗立在她面前,青色酒旗插了满楼,风一吹,齐齐飘扬,气派漂亮。大门左右两侧,悬挂了红金相间,绣满繁复花纹的织金布幔以做装饰。镀金的招牌上,“金樽楼”三字笔走龙蛇,肆意洒脱。这三字下方,刻着密密麻麻十数种异族文字,每一种,都在诠释着金樽楼的名字。
华美的波斯地毯,从金樽楼里面铺出来,直铺到了门外大街上。檐下造型奇异的黄铜风铃轻轻撞击,声音曼妙动人。
楼内胡人男女,无论肤色黑白,俱高鼻深目,身量高挑,尽皆赤足赤腕,衣着清凉,通身佩戴金银首饰。或站立在门侧,或倚在窗边,充满活力,热情大方的招徕着酒客。
经历大燕末年王朝崩塌,又经十六年纷乱之世,大奉创立之后,世人多重交往,轻金钱。众多豪放洒脱之士不惜倾囊典物,也要到酒肆中放肆一饮。
看这金樽楼的规模,这三年,阿斯尔赚得不少啊。
从王子,到商人,到俘虏,到舞伎,最后再到整个盛京最负盛名的胡酒楼的老板,此时此刻,他到底是积蓄力量、寻找时机,还是乐不思蜀,彻底忘记他的故土了呢?
“这位郎君,天寒人寒,不如入金樽楼小酌一杯。”
一个红发棕眸的明艳胡女倚在窗口,笑着朝乔知予招了招手,熟稔热情的模样不像是与她第一次见面,而像是遇见了阔别已久的老友。
“莫负好时光,郎君,来与我们共饮吧。”
门侧一个黑皮黑发的冷峻男子微微勾唇,发出邀请。他一抬手,身上的金链金环发出泠泠的脆响。
“君不闻花中消遣,酒内忘忧,来……”
“人在世间,当行至趣,来吧……”
“来都来了,喝上一盅,进来吧……”
门口,窗边,肤色、瞳色、眸色各异的男女美人们齐齐出声,嬉笑着招徕她,语言热情大方,但又并不落入低俗。
乔知予微笑着点了点头,除了有点像声色场所以外,这金樽楼办得真的不错。来都来了,肯定是要进去的,本来她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看看美人怎么了。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在欢声笑语中,她一脚踏上华美的波斯地毯,优哉游哉迈入异香扑鼻,乱花迷眼的金樽楼里。
第67章 第六十七癫
不得不说,阿斯尔真是乔知予在三辈子里见到过的所有人中,数一数二的坚韧之辈。
不是谁都能接受从王子到俘虏到酒楼老板的转变的,许多人早在故国破碎、飘零他乡之时就已经崩溃,但阿斯尔不仅没有崩溃,还积极开展副业。第二世的时候白天酿酒,晚上做杀手,第三世白天跳舞,晚上酿酒,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在人生命运大事上,他总是格外想得开,但数次试图以身相许都遭到乔知予拒绝,还是让他自我怀疑了许久,有段时间郁闷到那一头璀璨的金色长发都黯淡了不少。
三年来,乔知予一次都没主动去找过他,还嘱咐他安心经营产业,不可借她的名头在外横行霸道。阿斯尔不忿又不服,于是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说话大喘气技能。具体表现为,每当阿斯尔与其他人起冲突,开口放出的第一句狠话永远是:
“大胆!你们知不知道大奉淮阴侯与我是什么关系?!”
等到把对方镇到愣住,他就俏皮的吹一吹自己额前的一缕小卷毛,低调一笑:“没有任何关系。”
每每如此,总能把对方气个倒仰,要冲上来把他打个够本,他就悠闲的转着漂亮圈圈一路转到赵兰香身后。
赵兰香也曾有过忍气吞声的时候,但那都是老早以前的事了,自从上了战场,脾气愈发暴躁,撩起袖子把闹事者丢出楼外后,转身就会踹这臭小子一脚。即使如此,他依旧劣习不改,且十分乐在其中。
金樽楼内,灯火通明。
大堂中央,胡人少女和着管弦声哼着一首异域小调,动听悦耳,芳音绕梁。
大堂内满铺着红毾地毯,酒客皆席地而坐,面前食案之上,玉盘初鲙鲤,金鼎正烹羊。手托大食鎏金酒壶的胡侍们穿行在大堂之间。
酒香、肉香和西域香料的奇异香气混合,馥郁得有些发闷,是繁华富饶的味道。
乔知予的身影一出现在金樽楼,瞬息之间,坐在柜台后的赵兰香“噌”地就弹了起来,直愣愣的盯着昔日的将军,脸上难掩激动之色。
经营出了这么大一座酒楼,真厉害。乔知予向赵兰香递了一个鼓励的眼神,示意她尽管做自己手上的事,别来接待她。
收到将军的肯定,赵兰香激动得脸上涨红,眨也不眨的看着乔知予,手里的账本松了又握,握了又松,脑袋怎么也埋不下去。
穿过大堂,往楼上走去的过程中,又遇到几个热火朝天做杂活的鬼面军女兵,每个人看到乔知予的神情出奇的相似,都是浑身一僵,然后睁大了双眼看她。
乔知予从她们之间走过,冲她们微微点头,脸上的微笑堪称慈爱,温和道:“做自己的事。”
此言一出,抹桌子的又开始抹桌子,抱酒坛的又开始抱酒坛,劈柴火的又开始劈柴火,但每个人的眼睛都无法自控的挂在乔知予身上,直到她高大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
阿斯尔在金樽楼第四层新月阁,这里只有一掷千金买酒的贵客才会被邀请进入。乔知予不管这些,抬手就推门,迈步而入,顷刻之间,暖融的香风拂过纱幔,迎面而来。
脚下是华美的波斯地毯,地毯之上,洒满了璀璨的异国金币和珠宝。大食的鎏金酒杯、大月的纹金银碗、安息的宝蓝琉璃瓶、镶嵌满红宝石的纯银弯刀,随意的堆放在角落,奢靡无度,空气里都充斥着一股金钱的腥甜味道。
耳畔传来一声鼓响,伴随着一阵香风,朦胧的光影间,新月阁的深绿织金的布幔背后旋出一个身着金纱舞裙、赤着双足的异域舞伎。
波浪般的金色长发披散在他身后,一袭浅金色面纱遮面,堪堪露出那双一蓝一绿的深邃眼眸。在纤长的浅色眼睫下,这双眸子像是驼铃阵阵的沙漠深处两汪生命之泉,静谧而又圣洁。不着寸缕的上半身,皮肉白到勾魂摄魄。
楼下的丝乐管弦声传来,与他手中手鼓遥相呼应,扣人心弦。
他踩着鼓点,一个旋身,浅金的裙纱四散,如莲花瓣盛开,琐碎的金链也随之漾开。舞动着的金色长发上光泽如水华般流动,让满地金币都黯然失色。
如斯美人,如斯气氛,乔知予本来该浅浅的色授魂与一下,但这臭小子,为了勾引人,没穿底裤!
他那下身的金色裙纱本就若隐若现,又兼背光而舞,长腿一叉——毫发毕现,屌儿郎当。
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乔知予缓缓将目光移向别处。
阿斯尔见面前人竟然能把持住不看自己!简直是岂有此理?他那异色的深邃眸子中顿时充斥了三分怀疑人生,三分气愤不服,还有三分争强好胜。
一想到复国大业,他牙一咬,跳得更卖力了,简直要把屁股都摇出花来。
乔迟,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这都不爱看,这都不爱看你是个活菩萨你!
感受着阿斯尔越舞越近,颇有将胡旋舞变成钢管舞的趋势,乔知予哭笑不得的觑他一眼,背着手,静静的后撤一步。
竟然被躲了?阿斯尔顿时不敢置信的睁大了眼睛,大受打击,梦游一样勉勉强强的拍了拍手鼓,勉勉强强的又扭了两下屁股,然后不甘的看了眼乔知予,又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
也不知这几瞥之间,他那心路历程经历了怎样的九曲十八弯,手鼓一丢,干脆利落的就来掏乔知予的裆。
乔知予气定神闲,左手扼住他的手,右手一巴掌就扇上他的大胸。
“啪!”一记清脆的肉声炸响在新月阁里。
阿斯尔顿时愣了,低头看了看自己慢慢泛红的胸,又抬头看了看这个凶蛮无比的恶人,忍无可忍,委屈的大声道:“打我做什么!”
“你伸手又是想做什么?”乔知予眉梢微扬,饶有兴致的问道。
“想和你睡啊!我跳得不好吗,你怎么不看?我跳得这么好!”阿斯尔义正言辞的质问。
乔知予不置可否,意味深长道:“大奉有句古语,叫做‘犹抱琵琶半遮面’。”
“油爆枇杷?”波斯猫泄了气,左想右想都想不通,“油爆枇杷?我输在油爆枇杷?”
乔知予失笑,忍不住一巴掌拍他屁股上,“好了,拿酒,有事情和你谈。”
酒有五色,白黄碧红黑,阿斯尔这里有整个大奉最好的葡萄酒,酒色猩红,名为楼兰赤血。
鎏金盏满贮着颜色美艳的好酒,乔知予席地而坐,摇晃着手中酒盏,细细品着这少有的佳酿。
阿斯尔顶着一前一后两个红彤彤的巴掌印,仍然没有放弃勾引大计,斜斜躺在她身侧,像一条美人蛇一样舒展着自己的身躯,浑身皮肉白得晃眼,一双水波荡漾的异色眼眸中写满了期待。
金银铺地,美人横陈,此情此景,确实美不胜收。
乔知予随手勾起一丝阿斯尔的金发,漫不经心的将这缕绸缎似的金丝在指尖绕了绕。
阿斯尔见状,精神一振,立刻撑起身,直白求欢:“将军,我真的喜欢你,我做下面那个,和我睡觉。”
“你做过多少次下面那个?”乔知予觑他一眼,抬手饮了一口酒,戏谑道。
阿斯尔的神情十分认真,“一次也没有,阿斯尔只愿为将军这样做。”
“我对你没兴趣。”
乔知予毫不留情的拒绝道:“你也不必为了复国委身于我。近日长平公主回京,日后她会回大蕃治国,你去帮她,帮得好,她也会愿意帮你。”
长平公主的事迹,阿斯尔也是听过的,她已经是大蕃的核心权贵,若是进退得当,掌控整个大蕃也不是难事,到那时,他的事情也不过只是小事一桩。他的故国本来就要离大蕃更近。
思即至此,阿斯尔双眸一亮,就要撑起身来。但撑到一半,他瞥了一眼身旁这个从来没有上过钩的将军,心中又涌上些不甘,便又侧躺下去,耀武扬威的提出了一个无礼的要求:
“可以,但你先和我睡觉,不然……我就和公主睡觉!”
乔知予听罢,眉头一拧,对着他认真道:“阿斯尔,你要是敢勾引公主,我让你以后一辈子不用刮胡子。”
起初,阿斯尔还没懂这是什么意思,仔细一思索,突然感到下半身一寒,赶紧捂着裆坐起身来,一脸委屈的望了乔知予一眼。
见他战战兢兢的模样,乔知予一时失笑,但又想到长平到大蕃以后的处境,半晌,还是加了一句:“不过,如果公主喜欢你,你就和她在一起。”
此话一出,阿斯尔那对漂亮的异色眼眸中顿时燃起八卦的火焰,他忍不住开口:“听坊间说你和长平公主互相喜欢,我和她在一起,你难道不会心疼?”
“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乔知予摇了摇头,从容的啜饮了一口杯中酒。
阿斯尔看面前人又是这样冷冷淡淡、一本正经的样子,心里不禁十分喜欢,提议道:
“那你和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公主也喜欢你,你加入我们,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你在我们中间。”
乔知予的手一僵,哭笑不得的垂眸看了阿斯尔一眼,“化外蛮夷,不知羞耻。”
阿斯尔勾唇一笑,仰头道:“正人君子,你心动了?”
这样问,似乎无论怎么回答,都会落于下风,真是狡黠好色的波斯猫。
乔知予定定看了他一眼,既没承认,也没否认,而是端起一杯酒喂到他唇边,“胡搅蛮缠,其心可诛,罚一杯。”
阿斯尔扳回一局,笑嘻嘻的接过酒,佯装仰头饮下,但却半滴都没喂进嘴里,而是故意把猩红的酒液撒了一身,在雪白的胸膛上漏得到处都是。
又来这套?
乔知予好整以暇的伸出大手,撩开阿斯尔的金发,把酒液在他那身雪白的皮肉上均匀抹开,抹得他身上红艳艳一片,最后拍上他的大胸,夸赞道:“胸不错。”
阿斯尔被抹得身上火热,呼吸不稳的说道:“其他地方也不错,来试试?”说罢,他伸出舌头,笑着舔上了面前人沾着酒液的手。
“我错了。”乔知予果断把手收回来,摇了摇头,“长平不会喜欢你这样的。”
“啧”了一声,阿斯尔舔了舔嘴唇,“知道,我这样的风骚,她喜欢你这样假正经的,我也可以假正经啊。”
乔知予斜睨他一眼,伸手挠了挠他的下巴,语重心长道:“不是因为假正经,‘喜欢’太微不足道了,要做个有用的人。懂了吗?”
时间过得很快,又下了两场雪,转眼就已经到了年根。
除夕之夜,乔家一家九口人齐齐坐在堂屋,喜气洋洋的吃着团圆饭。时不时的,酒盏相撞在一起,晶亮的酒液飞溅。
此时屋外,夜空之中,烟花相继炸开,爆竹声响彻云霄。
趁着众人都扭过头去看烟花的机会,乔知予夹了一筷子清蒸鱼到乔姻碗里,并垂眸看了她一眼。
今日的姻姻穿着一身红色的袄裙,袖口和领口都裹着一圈雪白的毛绒边,衬得小姑娘粉面桃腮,娇俏可爱。
“五日之后的酉时,在侯府大堂,告诉我你的属意人选。”乔知予说道。
像是想到上一次在侯府大堂的难堪,姻姻缩了缩脖子,抬眸用黑亮的眸子巴巴的瞅了自己的伯父一眼,乖巧的颔首应是。
乔知予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多吃点,今晚早点歇息,明日要早起祭祖。”
距离上次被姻姻气到天崩地裂已经过去了三个月,这三个月的安生简直是向上天偷来的日子,如今任务重启,真是恍如隔世。该讲的道理已经都讲得很明白,该做的她也已经做了很多,剩下的,就看这位天命之女自己的想法。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亮,一大家子人就起了床。所有人用完肉羹后,乔知予在乔容的提示下,主持了祭祖仪式,然后给大家挨个派发红包。
“峻茂,新的一年,要做个有担当的男人。箐箐过门之后,好好对她,她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亲口保过你的命。”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乔峻茂是整个乔家挨打挨得最多的子侄。面对着这个长到一半歪得面目全非的问题少年,乔知予一看他就烦,但大过年的,作为大家长还是得做出个殷切期待的样子。
她将描金的红封放到乔峻茂的掌心,又沉肃的告诫了一句:
“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慎其所与处者。你的那些狐朋狗友不许再联系。闲得发慌就去西郊跑马,去东郊钓鱼,或者在家里看书,听懂了吗?”
“懂了。”
伯父一严厉,乔峻茂就汗毛倒竖,战战兢兢领了红封后,迅速行了个晚辈礼,溜得比兔子还快。
乔峻茂之后,第二个领红包的是乔姻。
乔知予把红封递出,温和道:“姻姻,新的一年,平安健康。交代你想的事,一定要仔细想清楚,知道了吗?”
“姻姻知道了,谢过伯父。”乔姻行了一礼,双手接过了红封。
乔姻之后的是乔容和她的一双儿女。
对乔时帆乔时锦两兄妹,乔知予没什么严苛的要求,只让他俩认真吃饭,长高长壮,好好完成课业,还要好好听娘亲的话。
“快谢过舅父。”乔容抱着乔时锦,逗着孩子。
“谢过舅父。”乔时帆和乔时锦异口同声的说道。
看着这一对乖巧的侄子侄女,乔知予伸出手,摸了摸他俩的脑袋,随后对乔容道:“留在乔家吧,别回高家了,你看,时帆和时锦也很喜欢这里。”
乔容莞尔一笑,“大哥,那边还有生意,暂时丢不下。”
“乔掌柜真是大忙人。”乔知予闻言失笑,递出红封,“生意兴隆,平安顺遂。”
“多谢大哥,祝大哥万事顺意。”乔容微笑颔首,领了红包。
乔怀和柳婳等在后面,忐忑的搓着手,他俩因为乔峻茂这个不肖子,这三个月没少受乔知予的冷眼。
其实说起来,他们与普通世家的夫妻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乔怀没什么本事,当年听了乔知予的话,硬是没代表淮阴乔氏向叛军低头,要不是乔知予来得及时,他差点就横死当场。这一辈子,他也就硬气这么一回,但就这一回,足以保他此生衣食无忧。
柳婳出身小世家,并非嫡女,但性情温柔,和乔怀是两情相悦。乱世中她大着肚子与乔家众人一起颠沛流离,生产时伤了身子,无法再有孕。乔怀没有像寻常世家子一样纳妾,而是一心一意守着媳妇继续过日子。也因此,乔峻茂就成了他们二人唯一的孩子。
对这个唯一的孩子,他们二人多有溺爱,有时甚至拎不清大是大非,一门心思给自己这宝贝儿子兜底,成功的把他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样子。
如果乔知予再晚两年回来,估计乔峻茂就不是在花楼被伯父扇耳刮子,而是在午门被斩首也说不定。
他俩唯一的大毛病就是教子无方,乔知予嘱咐了几句,让他们以身作则,严加管教他们那不肖子,不然他下次再落她手里,指不定乔老三家就要断了这根所谓的香火。
乔怀和柳婳闻言,悚然一惊,把头点得宛如小鸡啄米。
最后一个红封是给乔铭的。傻小子接了红包,爽朗的咧着一口大白牙,深碧的眼眸里满是笑意,“谢谢大哥。”
虽然顶着一张精致俊美的脸,但乔铭其实是个性情爽直的小伙,挨上枕头就睡,抬起筷子就吃,心里从不藏事。作为乔家最小的弟弟,他从小就唯大哥大姐之命是从,最爱做哥哥姐姐的小跟屁虫,长大了也丝毫未变,是乔知予最放心的乔家人。
“倘若受不了漠北苦寒,不必硬撑,我可以让你到禁军之中任职。”乔知予拍了拍小伙子的肩。
乔铭想也没想,赶紧表态:“禁军就是笼子里的鹰,跑马都只能在校场跑,哪儿有边军快活。漠北很好,天宽地广,我在那儿有很多兄弟朋友,说好了年后回去,还要给他们带家里灌的香肠。”
家里灌的香肠?臭小子只知道吃……
乔知予失笑,本该挥手让他走了,但想到他已经到了婚配的年纪,又补了一句:“倘若有心仪的姑娘,可以告诉我,我让媒人上门提亲。”
“大哥都不急,做弟弟的急什么?嘿嘿。”乔铭促狭一笑,挤眉弄眼。
乔知予瞥他一眼,抬起手就要抽人,他见势不妙,长腿一蹬,逃得飞快。
下午未时,盛京西城门之外,一列规模庞大的车队正在等待启程,他们此行的终点将是万里之遥外的大蕃。此一去,又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次返回故土。
“明日再走不行吗?”马车之前,乔知予温声说道。
站在乔知予面前的应念安身着一袭素衣,堆云砌墨的鬓发之上一点发饰也无,明明装扮素净到了极致,却不知为何反而生出些庄重威严的气势。
“迟则生变,既然已经打算回去,当然越快越好。”她说道。
成大事者,就是要当机立断!
乔知予颇为赞同的点了点头,“为你引荐一个人。把他带回大蕃,好好的用他。”
她转头道:“阿斯尔,来。”
身后马车的帘幔被掀起,一位身着玄青大裘,头发束得一丝不苟的公子从车内俯身而出。他迈着四方步稳健有力的走来,随后在乔知予身侧站定,一脸庄重的向长平拱手作揖,“鄙人阿斯尔,拜见长平公主。”
如果不是他束起来的一头金发仍旧亮眼,深邃的面容、一蓝一绿的眼眸也依然醒目,如此稳重内敛的模样,无论是谁看了,都会以为这是一位饱读诗书的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