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侯她准备发癫—— by颠勺大师
颠勺大师  发于: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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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知予格外有耐心的哄道:“张开嘴。”
小白兔的人设,此时此刻是没法拒绝的,应云卿犹豫一番后,朝着面前人张开了口。
然后乔知予施施然把手指插进了他的嘴里。
她的手很大,手指修长,现在修长的食指和中指插进了小亲王的嘴里,缓慢搅动着,搅出了暧昧的滋滋水声,这声音,听起来又肮脏又下流。
明明此刻在做这样恶劣又情色的事,但乔知予脑袋里却在想其他,手上的动作充满了漫不经心。
她知道景亲王迟早会有不臣之心,所以对他多有戒备,早就派不言骑的眼线盯着他的动向。近日线人回禀,说是发现他的私兵亲卫与朔狼部的人多有接触,但还没抓到证据。
朔狼早已被赶出了四镇十八州,力量大减,逐步西迁,不足为惧,但关键是应云卿接触他们是想做什么。虽说应云卿没什么本事,朔狼现在也没几分力量,但若两方一拍即合,内外夹击之下,还是能给大奉来一个出其不意的冲击。
她和应离阔,和鬼面军,和万千将士,十六年来披荆斩棘、筚路蓝缕,一手建立的太平天下,用血和肉铺出来的太平天下,岂是他这个富贵亲王想掀就掀?
贱人,欠收拾!
乔知予垂眸看着他,恶劣的命令道:“嘴张大,用舌头舔,用喉咙吃。”
“看我,对,看着我,真漂亮。”
应云卿贵为亲王,从未被人这么对待过,此刻被玩得口涎长流,眼角泛红,万分狼狈。
面前人嘴上说着夸奖的话,可是那双深邃黑沉的眼眸里却是不加掩饰的控制欲和张狂,甚至隐隐有一丝癫意,与他平日里光风霁月、稳重自持的模样截然相反。
应云卿双手猛地抓住扶手,用力到连指节都泛白。
不对,这和他想的不一样,他正在被乔迟玩弄!
大胆!他是亲王,凭借他的身份,就算雌伏于乔迟身下,乔迟也应该是温柔成熟的对待他,然后被他牢牢抓住。
他怎么敢这么亵玩他,把他当做楚馆的小倌,肆意耍弄!
又搅了几圈,乔知予才把手指从身躯僵直的小亲王的口中拿出来。手指上面全是口涎,她笑得意味深长,觑了一眼应云卿,夸道:
“乖孩子,真会吃。”
应云卿并没有说话,只是闭了闭眼,狠狠喘息几下,似是想要压下去心头的气。
装不下去了?要是真的是小白兔,现在要么黏上来,要么开始哭,哪有这么忍辱负重的模样。
养气功夫还不到家啊……
乔知予抬手扯住应云卿的衣领,一把将他拉得离自己近了些,然后慢条斯理的将口涎擦在他的衣领上,对他的态度,和对一块擦手的汗巾没有什么区别。
雪斋之中,青纱幔之内,周遭一片寂静。
应云卿抬眸望着举止轻慢的面前人,绷不住的露出了屈辱的眼神。
乔知予看都没看他,兀自擦自己的手,一边擦,一边浑不在意的说道:
“我从尸山血海中走过,将你大哥推上至高之位,在人心鬼蜮中不知走过多少个来回。我的对手强大到你想象不到,但如今全都成为泉下枯骨,连你大哥都对我忌惮三分,畏我心深似海。想和我玩儿,你还太年轻,骨头太嫩……”
“下次再敢勾引我,玩烂你。”
被看穿了……应云卿闭了闭眼。
是,乔迟一直以来就多谋善断、智计过人,又兼城府深沉,这样的人,本来就不可能被任何人轻易的诱惑。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就不可能获得万人之上的地位、权势,也不可能成为被无数人仰慕的淮阴侯。
技不如人,自取其辱。
因为是乔迟,所以他认!
“臣送殿下回府。”
乔知予施施然擦完手,又变回了知节守礼的淮阴侯,优哉游哉的推着景亲王的行椅,出了雪斋,往景王府的方向而去。
一路上,彻骨寒风披头盖脸的扑到身上,应云卿一向养尊处优,冬日少有出门。此刻穿得单薄,又没披斗篷,饶是有内力护体,仍是感到四肢百骸都冷得发痛。
然而这只是身上冷,乔迟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的心都开始凉飕飕的。
“盛京一年中,只有最后一个月这么冷,但漠北一年有五个月都这样。十月一过,就天凝地闭、雪虐风饕,将士们在外和朔狼纠缠,为了速战速决,每个人比狼还狠,会把敌人的头都砍下来。在大奉百姓眼中,漠北军是让人心安的卫士,但在朔狼部眼中,他们是从地底爬出来的魑鬼。”
“殿下,你觉得他们是卫士还是魑鬼。”
应云卿心中有鬼,闻言,心里咯噔一声,正在不知如何应对之际,乔迟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脖颈。他俯身到他耳畔,轻声道:
“大好头颅,谁当斫之?”
后脊一阵寒意袭来,刹那间,鸡皮疙瘩爬满了应云卿满身!
他惊疑不定的抬头望向淮阴侯,却只看到那张深邃俊美的脸对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乔迟在警告他!他一定知道了什么!
这么强大、多智、手段过人的乔迟,为何偏偏就不肯帮他?
冒着寒风,应云卿不甘道:“我是真的喜欢你。”
“臣也是。”
乔迟微笑着垂眸看他,嘴上应着,但那双黑沉的眼眸里,明晃晃的三个大字:“玩烂你。”
看着面前人的模样,应云卿闭了闭眼,识时务的咽下心中不甘。
盛京又下起了雪,鹅毛一样的大雪从彤云密布的空中纷纷而落,落到屋顶,落到树梢,落到盛京西城门外的官道上。
大雪之中,一支守卫森严、气势惊人的庞大车队顺着官道从远处缓缓而来,越来越近,最终停到高大的城门之前。
“公主,盛京到了,我们回家了。”随行的嬷嬷快步走到一辆马车面前,激动的说道。
下一刻,一只白净瘦削的手撩开了马车的幕帐,随后,一个身着月白宫装的女子弯腰而出,在漫天大雪里缓缓抬眸。肤白胜雪,发丝乌黑,美得惊人。
应念安,长平公主,帝国长女,大奉明珠。
在建国之初,为保友邦和睦,被送往大蕃和亲,整整三年过去,她终于得以回到故都。

大蕃局势动荡,长平公主回到大奉,已经抵达了皇城。
对于和亲归来的应念安,宣武帝愧疚又疼爱,拟在两日后举办一场宴席,为她接风洗尘。这场宴席,身为叔父的淮阴侯自然是必须到场的。
说来好笑,因为与宣武帝结拜,乔知予的辈分被抬得很高,走到哪里都是叔父,但其实她也并没有比这些侄子侄女们大太多,比如和应念安相比,她也就是比她大五岁而已。
五岁,一个不算悬殊的年龄差,如果她乔知予真的是个男人的话,这个相差甚至可以说刚刚好。
她与她相识在十二年前,彼时两人都还年少,或许相处间确实是产生了一些情愫,可惜兰因絮果,有始无终。
此后,应念安一直没有再嫁,赌着气等乔知予,一直等了九年。
作为应家的嫡长女,应念安骨子里是个知进退、守礼仪的女子,本不该做这种事。乔知予明白,她只是想不通,想不通明明彼此有情,那个心硬如铁的淮阴侯为什么就是不肯迎娶她。
她是乔家长子,她是应家长女。
她是武将之首,她是大奉公主。
她们青梅竹马,她们志趣相投。
她未娶,她未嫁,为什么就不能长相厮守,携手白头?
盛京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大雪落在窗外竹林梢头,积得厚了,便压下来,时闻折竹之声。
乔知予正在书房练字,收到长平已经回来的这个消息时,她停下了提笔的手。
侍从传完消息,躬身而退,但她的眼神没有回到自己的笔下,而是落到了青瓷笔筒中的一支流苏细碎的金簪上。
在淮阴侯府的库房里,有一个放在角落的紫檀小箱子,里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金簪。这些金簪都是数年间从各处搜集而来,只为一个人搜集,但从未有一支送出去过。原因很简单,她不该送。
她可以隐晦的想念,可以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准备它们,但就是不能送给想送的那个人。
这个道理,就像是她为什么不娶她一样。
于公,长平是宣武帝的嫡长女,所有皇子的长姐,杜依棠的继女,也是大奉的长公主,她与大奉权力中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与任务有着间接的关系,不能贸然将她娶到府中;于私,她乔知予并不是真的男人,给不了长平真正意义上的男女生活,也无法让她有孩子,既然如此,就不该去嚯嚯她。
但即使如此,她还是很在意她。
只是这份在意,一分都不能露出来。
乔知予放下了笔,把手伸向那支金簪,指尖从金簪的流苏上轻轻划过,像是拨动了一池窸窣的旧梦。
接风宴,她也是要去的,只是那时,她该对她说什么呢?
窗外的雪还在下着,竹间风来,吹入书房,吹乱桌上读残书……
此时此刻,大业宫,凤阳阁。
寝殿中启用了暖阁,地面上铺上了厚厚的波斯地毯,殿外大雪纷飞,大殿内温暖如春。
时隔三年,长平公主再次坐到了梳妆台那面龙凤纹错金铜镜面前。
将她视若己出的柳嬷嬷在一旁热络的转述着刚刚打听到的盛京时事。
“吏部侍郎家的千金,就是最小的那个千金,她啊,和成国公家的公子订婚了。当年还互生怨怼,打打闹闹的,结果竟然成了一对,真是欢喜冤家。”
“大理寺正家的公子夜宿花船,被他的娘子发现,逃跑时匆忙之间摔断了腿,大家近日都在笑呢。”
“还有那淮阴侯爷……”
一直沉默的应念安突然问道:“他怎么了?”
“没怎么,公主放心。”
柳嬷嬷和蔼的笑起来,温厚的手拢了拢公主披散的长发,用紫檀梳慢条斯理的梳理起如墨的发丝。
“侯爷什么都好,就是至今尚未成婚,都拖到三十五了。王侯将相,百姓最爱摆谈,坊间有许多侯爷的传闻,依老身看,都是捕风捉影罢啦。”
三十五了,时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她和他都已经到了而立之年。
可为何有时想起来往事,还觉得恍如昨日?
究竟是时间本就过得这么快,还是她独自一人囿于往昔,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还没走出来。
应念安看向铜镜,镜中映出一张没有血色、满是憔悴和沧桑的脸。
她记忆中的自己,似乎还停留在十二年前……
一梦间人老矣凋了豆蔻,这世间并无有海市蜃楼。
不知何处银铃轻响,思绪像是风吹残卷,簌簌落回久远的,早已褪色的曾经。
十二年前,临雒城。
自从大奉军参与乱世角逐,古都临雒被大奉牢牢掌控,成了大奉的后方。应家的亲眷绝大部分都落脚到了临雒城中。
乱世中战祸四起,但临雒因受大奉庇护,而呈现了短暂的太平,处处井然有序。
“念安!快看我给你做的纸鸢,好不好看?哈哈哈。”
应府外,应念安的挚友,庾向风的妹妹庾晴天兴高采烈的展示着自己做的丑风筝。
“啊?这能飞吗?”
应念安捧着大红大绿的纸鸢,担心起它到底能不能顺利放上天。
“怎么不能飞,能飞!只要风大,树杈子都能飞上天。”庾晴天自信的保证着。
两个姑娘正要找地方试一试风筝,突然听到应府面前响起一阵车马喧嚣声。
数列骑着高头大马的大奉士兵团团护卫着一辆宽敞朴素的马车,黑压压的从远处缓缓而来,最终停到了应府大门面前。
墙根前的两个姑娘对视一眼,默契的往拐角一躲,然后好奇的探出两个脑袋。
一个士兵在马车前扶好车凳,另一个士兵掀开马车的帘幕。半晌,一个身形颀长,披着大氅的青年男子虚虚捂着胸口,从马车中俯身而出,踩上车凳,垂着头,缓慢的走下马车。
于大奉军重重护卫中,应念安窥见那个男子的侧脸,极俊美,却如纸一般白,带着几分虚弱的病气。
习武之人五感敏锐,似是感受到她的窥视,他淡淡的朝这边望了过来,她与他的视线就这样无声的交织。
乱世第四年,乔迟领兵血战悬鼓关,遭长枪穿胸不死。身受重伤的他,被送往临雒养伤,下榻的地点,正是整个临雒守卫最森严的应家。
那不是应念安第一次见乔迟,但确实是她第一次见到那样的乔迟。
在以往见过的鲜少的几面中,这位小叔父一直站在父亲的身后,脸上的神情总是稳重老练,一身的气势总是深沉如渊,让人不自觉的忽视他也不过只有二十三,只比她大五岁而已。而此时被重重保护中的他,脸上没了那些深不可测的神情,只剩下舟车劳顿的疲惫和身受重伤的虚弱,收敛了一身的气势,垂眸时,不再像个武将,反倒像个书生。
“我哥说要帮我把他搞到手,可是我觉得他长得不好看,娘们儿兮兮的,不像个男人。”庾晴天点评道:“不够阳刚勇猛,我不喜欢。”
应念安忍不住轻笑一声,轻轻拍了拍挚友的脑袋,“不知羞,哪儿有女子这样说的,被别人听到还得了?名声还要不要了?”
“我哥说名声顶个屁用,人要放聪明点儿,一辈子才几十年啊,多为自己考虑。”庾晴天浑不在意。
应念安嗔笑着睨了她一眼,再次将视线投向马车前的高大男子。
与父亲那些相貌不拘小节的武将兄弟相比,乔迟确实生得极美,抛开他高大颀长的身形来看,他的五官其实美得有些雌雄莫辨。深邃的眉眼,挺拔的鼻梁,薄削的双唇,清癯的双颊,放在男人身上,是带着冷意的俊美,若是他有个长相相近的妹妹,应该也会是个英气与明艳并存的美人。
不同于其他叔父们的刚猛勇烈,乔迟的气质并不外放,始终是收敛而深沉,是世家大族养出来的饱读诗书又能肩起责任的长子,多智,寡言。
乔迟并未在门口停留太久,在一众士兵的护卫下,他提步缓缓走进应府。没有要人搀扶,他一步一步走得很稳,却走得很慢,慢得应念安都有些担心。
母亲将乔迟安排在了东厢,他便暂住在父亲的房间养伤。
同住一个屋檐下,虽然是叔父,但毕竟是比自己只大了几岁的外男,应念安想着低头不见抬头见,平日里也许会有些尴尬。但奇怪的是,乔迟平日不怎么出门,连饮食都是让人送进他的屋里,或许他也是为了避嫌,毕竟他也还尚未婚配。
他的恢复能力惊人,只过了几日,气色就明显好转,整个人不再像令人揪心的病鹤,而变成了一只慵懒的大猫,偶尔会躺在走廊中的躺椅上,摊平身体,闭着眼晒太阳。
庾晴天最近不知道忙什么去了,也不来找她玩。
她很想告诉她,她送的那只大红大绿的纸鸢虽然丑了点,但确实可以飞上天,只不过在院中放飞时,飞一半就卡到了大树上。
那日天气晴朗,微风拂面。为了解救唯一的挚友送她的这只独一无二的丑风筝,见四下无人,应念安系好衣裙,壮着胆子攀上了树。
纸鸢卡得不高,但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做,所以十分战战兢兢,姿势肯定是算不上好看的,也和“淑女”没有太大关系,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有些狼狈,不过反正是在自家里,也没什么关系。如果是以前,她也不敢这样做,但上次出门的时候,为了给她摘果子,庾晴天当着她的面爬上了树,姿势异常潇洒,让她产生了一种“这应该不难”的错觉。
“你马上就会掉下来。”一道低沉的声音从树下传来。
应念安闻声往下面一看,双目顿时圆睁,脸颊如火烧一般,“腾”地就红透了。
乔迟不知什么时候走出了房门,走到了这颗树下,他的面色已经不再苍白如纸,此刻披着大氅,正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她。
“我,我没事,不会掉下来的。”
“你别过来,我自己知道下来。”
应念安心里一慌,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心情紧张间,脚下一踩滑,身体顿时向下溜去。好在她的手薅得快,一把就勾住了树干,整个人险险的挂到了横斜的枝干上,像是一块挂在风中的腊肉,以无比尴尬的姿态与树下光风霁月的小叔父面面相觑。
哪怕过了许多年,再想起这一幕,也会令人唇角勾起一丝笑意。
年少时做过的许多傻事,在后来回忆起来,像是无尽的苦中那一丝丝隐约的甜,然而,春纵好,已无多,谁人又能长少年。

“敢爬不敢跳?跳,否则摔到要害,能让你疼半年。”
临雒应府中,后院那颗大槐树之下,应念安无助的挂在树上,乔迟冷漠的站在树下。
“靠你自己,别指望我。”他薄唇一张,吐出来的话无情得很。
脚下离地面有点高,应念安悬在半空着实害怕,闻言,都快哭出来了:“为什么?”
“男女授受不亲。”乔迟说道。
他的话说得绝情,可当她实在坚持不住,松了手往下掉的时候,他还是身形一动,伸手接住了她。只是没接稳,两人一起栽倒在草地上,他做了她的肉垫子。
应念安从他的身上迅速爬起来,还没来得及羞怯,铺天盖地的慌乱就攫取了她的心神。
乔迟身受重伤,来临雒是养伤的!方才被她重重压了一下,此刻他躺倒在草地上,双目紧闭,面如金纸,牙关紧咬,浑身僵直,连脖颈上的筋脉都爆了出来,很明显是疼极了。
斑驳刺眼的血渍在他的胸口缓慢洇开,她的鼻间闻到了冷松的清气混杂着血的铁锈气。
“伤口裂了!”
应念安大惊失色,立刻就要起身找人:“我去找大夫!”
他的手迅速抬起来,一把掐住了她的手腕,阻止了她。
“别去,缓缓就行。”他的声音声若蚊呐,明显比方才弱上许多。
说完这话,那只手便松开,规矩的搭回了它主人的腹上。
板板正正的睡姿,苍白如纸的面容,紧闭的双目,胸口可怖的血迹,这一切看起来真是不吉利极了。
槐树之下,应念安看着面前人的脸,脑海中只能想到四个字:驾鹤西去。
一想到他这个叱咤沙场的大将军竟然是被自己给压死的!她一时自责,眼圈一红,眼泪迅速聚集起来,啪嗒啪嗒的往下落。
“为什么要来接我,我掉下来顶多就是摔断腿。”
她带着哭腔说道:“你要是把命丢了怎么办。”
“我命硬,死不了。”
乔迟依然躺在地面上,眉头缓缓皱起,“一点小伤,不是多大的事,不许哭。”
后来位极人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淮阴侯,在年少时也曾经死鸭子嘴硬。他嘴上说着一点小伤,可却动也不动的在树下缓了两炷香,爬起来的时候还梗着脖子不要人扶。爬起来了以后,也不说话,自己垂着头,拢着大氅,微微含胸,一步一步往卧房挪。
应念安自责又担忧,生怕他旧伤复发,又讳疾忌医拖着不看大夫,半夜暴死在床上,然后第二天护卫就从房里抬出一具冰冷的尸体。
她心惊胆战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悄悄的去墙角偷看,看到他已经用完早饭,躺在了走廊的摇椅上,摊平了身子,等着晒太阳……
庾晴天送的丑风筝还挂在树梢,但那时候,应念安已经无暇顾及它。
为了给乔迟赔礼道歉,她认真的挑选了两本绝版诗籍,挑了一个天气晴朗的好日子,为他送上这一份薄礼。
“多谢十一叔父的搭救之恩,我选了两本书,给您解闷。”
东厢的书房里燃着清淡的熏香,乔迟坐在书桌前,手中翻着一本父亲的藏书。他的气色比之前好上了不少,看着终于不像是离黄泉只差一步的模样。
听到她说话,他眼都没抬,兀自盯着手中的书页,只是点点头,抬手指着一旁的木几,像是示意她放下。至于放下书以后该做什么,他没说,但看他那幅眼睛都黏到书上的样子,不像是会抬头与她客套。
应念安心领神会,自己这个小叔父少年老成,喜欢清静,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客套。她已经表达过了自己的歉意,便不再多言,在木几上放下了手中的书册,准备退出书房。
然而就在此时,有侍从在门外告禀:“将军,应夫人带着小公子前来探望。”
“说我没空。”乔迟回道。
“这……”侍从有些犹豫:“夫人已经过来了。”
乔迟当即从书中抬起头来,对她招了招手,“念安,过来,坐。叔父考教你功课。”
随后他随手递给她一本《昭明文选》,吩咐道:“翻开,念,念大声点。”
应念安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考教功课只是念《昭明文选》,但既然乔迟说了,她便也一头雾水的跟着做。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朗朗的读书声在书房中响起。
不知过了多久,侍从在门外告禀道:“将军,应夫人见您事务繁忙,不忍打扰,已经离开了,给您留下了补身体的药膳。”
“念安,停。”乔迟随口夸奖道:“做得不错,你可以走了。”
那碗药膳被侍从放到了乔迟的书桌上,但他连看都没看一眼,而是再次垂下头去,翻自己的书。
应念安知道自己不该多管闲事,但那碗药膳是母亲精心准备的,在小厨房里小火慢炖了三天三夜,炖得整个府里都能闻到药香。乔迟是父亲的兄弟,虽然年纪很小,但也从未被母亲慢待。在待人接物这方面,母亲已经算做到了极致,这样的心意,比她的那两本绝版诗集宝贵许多,无论如何也不该被忽视。
“药膳要趁热喝。”她忍不住多嘴道。
“嗯。”他回答着,头也没抬,十足十的敷衍。
“你是不是不打算喝?好歹是娘的一片心意!”她一语拆穿他的敷衍。
乔迟依然没有抬头,而是悠悠翻过了一页书,“别人的心意送上门,我就必须要接受吗?”
应念安从来没见过这么凉薄无情的人,一时气急,竟然想不到话来指责,索性一摊手,气道:“碗拿过来!你不喝,我喝。”
要是让母亲知道乔迟一点也没领情,一定会伤心许久,她整日为家里操持打点,辛苦劳累,她一定不能让她知道这个叔父是这副嘴脸,凉了她的心。
乔迟抬起眼皮瞭了她一眼,蛮不讲理的伸手挡住了食盒,“不给。”
“为什么?”应念安不解道。
“汤里面的东西,你喝了受不住。”
说完,他又补了一句:“先走吧,念安。放心,我不会辜负你母亲的一番心意。”
到最后,应念安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把那碗药膳倒掉。他这个人看起来冷峻,原来性情也这么冷,还有些不近人情。他与父亲、与其他的叔父们是截然不同的脾性,也不知道他们平日是怎么相处下来的。
乔迟在临雒养了一个多月的伤,身体似乎恢复了许多,终于能够慢慢打直腰板,走路也不再那么慢吞吞。他依然不怎么走出东厢,平日只是在走廊里活动。
在临雒城的日子总是枯燥的,好在庾晴天偶尔会来找应念安玩,给她带来一些小道消息。从这位挚友这里,应念安得知近日城里的白河边,会有一次短暂的灯市。
即使外面还是乱世,但只要稍微安宁一些,百姓们总会想出办法,在贫瘠的生活中创造一点点的色彩,像是在缅怀太平年岁的那些日子,也像在告诉大家,乱世总会过去,一切都会苦尽甘来。
那天夜里,庾晴天赶来接应。应念安在她的鼓励下,又一次做出了胆大包天的越矩行为——翻墙出门。
在这种事上,晴天身手矫健得像一只潇洒的猴子,但轮到她,就总是笨手笨脚,一只脚上去了,另一只脚到处乱蹬,怎么也找不到借力处。
“快点,快点。”
墙外,庾晴天紧张得左顾右盼,“你家的护卫,我一个敲十个,但总不能把你娘也一起敲了,这样我哥只会打断我的腿。所以念安,快点呐,怎么做什么都慢吞吞的,被发现就去不了啦!”
“能去,能去。”应念安轻声安慰道,一边努力的乱蹬着。
下一刻,一道低沉的声音从夜色中传来:“去哪儿?”
应念安怔怔的回过头,暮色中,乔迟高大的身影缓慢浮现。他披着大氅,背着手,略微歪着头,正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夜半三更,你们要去哪儿?”
这不上不下不体面的尴尬模样,又被他逮个正着……
应念安心虚的红了面颊,声若蚊呐的说道:“灯市。”
乔迟闻言,向她伸出了手。就在应念安以为他要把她揪下来,再披头盖脸责骂她一顿时,他却开口道:“踩上来,我托你出去。”
应念安踩着他的手翻过墙后,他也跟着翻出来,气定神闲的表示自己要随行。
“在下是为了保护你们。”他面不改色的说道。
庾晴天一语戳破他的心思:“我才不相信,你就是也想去玩儿!”
乔迟笑了笑,并没有反驳。
应念安知道,他只是看起来老成,其实论年纪也还年轻,更何况每日都困在东厢房里,也不常出来走动,应该是也十分憋闷。
白河边的灯市很小,只有半条街,但已经是乱世中少见的热闹。
因为来得早,所以人还不算多,长街上空悬了麻绳,挂了些彩灯。街道左右有些零零散散的小摊贩,叫卖着一些平日里不怎么能看到的稀奇玩意儿。
“快看这个!偶人。”庾晴天举起了一个摊贩上的小货品,笑着朝应念安扬了扬。
偶人是雕好的木头人偶,买主可以用笔蘸了色汁,在偶人脸上画五官、身上画衣裳。
“我要画一个小念安。”庾晴天笑嘻嘻的比照着她开始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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