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干净利落,许姑娘守寡之后呢?她是要在丁家守寡还是要回娘家改嫁?许夫人肯不肯让她改嫁?若是逼迫她在丁家守节,她年纪轻轻,又无子嗣,日后的路也艰难,你又要怎么去助她脱离苦海?”
邬瑾这一连串的问话,砸的程廷头昏目眩,一时说不出话来——这些事,他从来没有想过。
他下意识的,把许惠然当做了莫聆风,却忘记了她们走的根本不是同一条路。
他感觉到邬瑾的手在他后脖颈处擦拭,一下一下,有条理有章法有力度,是一只可以让人信任和倚靠的手。
“邬瑾,”他向后一把攥住邬瑾的手腕,“我不能袖手旁观。”
一想到许惠然的处境,他就感到寒气凛凛,连许夫人的面目都变得狰狞起来。
邬瑾拍开他的爪子,给他擦完药,走到净架前去洗手,右手拿起白色巾帕,将左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擦干净:“要让她有选择的权利。”
将帕子换一只手,同样的擦干净右手,他走回桌边坐下,将目光转向窗外。
外面时有风动,也时有雨动,山鹛躲藏在树冠之中,偶尔发出一声低鸣。
莫聆风站在树冠下,正低头看殷南拿回来的名册。
他收回目光:“要拿住丁家的把柄,不是小打小闹的把柄,要足够让许夫人和丁家妥协,如此一来,许姑娘才有的选。”
程廷皱眉:“可是隔得太远了,怎么去找他们的把柄?”
“你可以从许夫人开始抓,再送信去湖州,让许姑娘自己留心,但是不要露出痕迹。”
程廷皱眉思索半晌,忽然站起身来,眼睛里有了亮光:“我有个朋友,跟我说起过许夫人在外面的生意!”
他走到屏风前,取下让程知府抽破了的外衫套上,着急忙慌往外走:“我这就去我大姐夫家里,让我大姐写信。”
走到门口,他又折回来,扛起自己那个大包裹,再次出了九思轩。
邬瑾起身,面对着窗户负手而立。
窗外,莫聆风立在幽幽树影之下,细雨落在她头发上,在天光之下,泛出深幽而清冷的光,程廷冲她喊了一嗓子,随后飞奔而走,莫聆风睨他一眼,随后扭头望向窗边,在看到邬瑾的注视后,粲然一笑。
邬瑾心头一跳,只觉她双目当是凤凰展翅,一时风停雨住,春光乍暗,眼前只余莫聆风黝黑眼眸。
很快,他的心一点点回归原位,风雨依旧,莫聆风回到花厅坐下,拍了拍头发上的细小水珠:“你给程三出主意了?”
“是,我让他去找丁家把柄了,你的兵招的如何?”
“我让人偷偷去乡下招了。”
她的娘子军,招摇过市,世人皆知,既是她手中利器,也是一个幌子。
没人知道游牧卿和殷南,在田野乡间招兵买马——她要招的是在乡间劳作的壮劳力,无论男女。
壮劳力才能打仗,乡下人才足够服从命令,若是识字,更好不过。
去年两料未收,县、乡之中,无数佃农流离失所,正是招兵的时候。
“如何了?”
“很好,这些人以后会是精兵,”莫聆风忽然一笑,“种家庆有个孙子,也要参军,但是不肯跟着种家庆,要到我的军营中来,把种家庆的鼻子都气歪了。”
“哦?”邬瑾将两个手肘支在桌上,十指交叉在下巴处,似笑非笑,“种将军的子孙,必定也是人中龙凤吧?”
“种韬?他还不是我的对手。”
“你们切磋过?”
“我刚进堡寨的时候,他可没少打我,后来就打不过我了,他想来,我可不一定想要,要也是看在种将军的份上。”
“种将军也是名将,他不跟着自己祖父,反而要跟着你,必定认为你所治之军,有过人之处。”
“那倒不是,他想让我嫁给他。”
邬瑾一时哑然,幸而没有喝茶,否则一口水都要喷出去,又将种韬二字深深刻在心头,不再多问,反道:“你的埙呢,吹一曲我听吧。”
莫聆风立刻来了兴致,取出随身所带的埙,呜呜咽咽吹了起来。
吹完后,她问邬瑾:“怎么样?”
邬瑾点头:“好。”
莫聆风忍着笑:“那我明天还吹给你听。”
邬瑾很爽快的点头:“行。”
第二天,邬瑾果然又来听她吹埙,听过之后,他前往山野居看账本,莫聆风在二堂陪莫千澜,不出门,府上悄然无声,直到下午冯范前来。
冯范带着满肚子的怒气冲冲而来,要质问莫聆风是不是打算造反!
如今镇戎军只剩下一万八千人,在战事的大清洗下,种家庆成了大军都统制,辖制整个堡寨,而莫聆风顶着一个娘子军都头的实职,实际上却领着一路的军马——足足五千人。
这一路军马,自立军号,由莫家供奉,堡寨中将领,皆是心知肚明,只是如今战事频频,正是要人之际,他们不能动,也不敢动罢了。
招兵买马迫在眉睫,而此次种家庆也有辖制莫聆风之意——镇戎军满编,自然就可以压制莫聆风。
若是再不压制,莫聆风将镇戎军吞噬殆尽,战事岂非是她说胜就胜,她说败就败?
种家庆甚至不能一封密信,将她抛去给皇帝——届时堡寨哗变,金虏趁虚而入,终究是国朝之痛。
再者,莫聆风坐大至此,他们也难逃干系,皇帝难道就能饶了他们?
从莫聆风入堡寨起,她就夹缝生存,从无数的顾虑中杀出来一条血路,等众人再要处置她时,竟已经是不能轻举妄动了。
第178章 应对如流
此次招兵前,种家庆曾暗中叮嘱出来的三位指挥使,若是莫聆风有招娘子军之外的举动,立刻阻止,并且强行将莫聆风强送回堡寨。
然而莫聆风狡猾,在外确实只招娘子军,自己老老实实呆在莫府不出门,足够令人放心。
私下她却派人前往乡下,不到两日功夫,就招来了足够一个营的壮劳力!
他们一无所知,直到刚才,殷南和游牧卿带着名册,前来给这些农户变更成军户,占据镇戎军一个步军营,又领走布甲和饷银,他们才知莫聆风已经招收了一个营。
而这个营,明面上是收在了冯范的左路军中,实际却已经刺上“定远军”军号。
冯范试图不给军户,然而这么多人,若是质问起为何不给军户,他更收不了场。
莫聆风简直是把他架在火上烤。
他想自己当真是时运不济,怎么就摊上了莫聆风这一号人物,让他杀敌不成,反倒在造反的道路上势如破竹,再这么下去,他就离砍头不远了。
为保自己颈上人头,他满含怨气和怒气进了莫节度使府,找莫聆风要个说法。
然而一迈进此处大门,他便从细雨之中感受到了莫府的幽深与寂寥,四处悄然无声,下人如同泥雕木塑,再一走进肃穆如灵堂的前堂,他顿时感觉自己已经一只脚踏进了棺材。
心随景走,他灰心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捧着一杯茶,坐在椅子里,他想:“这就是命。”
喝一口茶,他又想:自己的命比这盏茶还苦,处处不顺。
再喝一口,他叹气:真是遇人不淑啊,要是没有莫聆风,他何必提心吊胆。
他的脑子让春雨泡成了一团浆糊,将这一盏茶喝尽,才渐渐回神,门外有脚步声响起,他连忙端正姿势,要给莫聆风一个下马威。
然而扭头一望,来人并非莫聆风,而是个年轻人。
来人不过二十来岁,相貌出众,身穿一件鸦青色圆领长衫,头戴软纱唐巾,做书生打扮,行动斯文端庄,一手提起衣摆,拾阶而上,走到门前时,放下衣摆,看向了冯范。
冯范离近了看,越觉得此人面目俊朗,目光温柔清亮,神色亲和,让人有亲近之心,不知这是哪家子弟。
他见来人行动之间有贵重之处,便猜测是宽州城中哪位世家子弟,打算起身相迎。
然而不等他起身,这年轻人已经迈步上前,长揖于前:“在下邬瑾,拜见冯指挥使。”
冯范受了他一礼,满脸疑惑道:“怎么不见莫聆风?你是莫府何人?坐下说话。”
邬瑾恭敬答道:“莫节度使病卧在床,莫姑娘难得归家,此时在病床前尽心,在下暂代莫姑娘主事。”
他在冯范对面下首落座:“在下未有功名,辱没冯指挥使官身,实是莫府人丁凋敝,节度使所属副使等官员,也并非莫姑娘能驱使,只好由在下出面招待,万望指挥使见谅。”
莫聆风不出面,单派一个没有功名在身的学子出面,按理确实不该,但是邬瑾言辞恳切,又句句属实,冯范立刻就见谅了。
他忍不住问:“莫节度使可还好?”
邬瑾答道:“一如从前。”
紧接着,冯范就和邬瑾有问有答了起来,如此说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冯范走出莫府的时候,认为莫聆风这个小魔王亦有可怜之处,并且两眼发亮,头脑从一团浆糊变成了大放光明,认为自己也是未来可期。
他想:“还是读书人明事理,邬瑾说的对,我大可用莫家的军,去立自己的功啊。”
他这一趟没有白来,因为也看出来了:莫府还不算彻底落魄,毕竟府内连个书生都不简单。
看人家问的多细致,不仅不动声色地打探了种将军,连带着初出茅庐的种韬也问了个清楚明,深恐种韬会夺了莫聆风的功绩。
冯范飘飘然走了,邬瑾离开前堂,回到山野居,就见莫聆风从二堂出来了,身上带着药气,正在桌前低头吃樱桃,见他回来,便将樱桃碗往他这边推了推。
邬瑾不吃,坐在一旁看书,屋外风声喧闹,屋中便像是坐禅似的寂静,一个吃,一个看书,寂静出了禅意。
樱桃是朱紫色,莫聆风盯着碗里,挑出来一颗又大又好的,伸手往邬瑾跟前送。
邬瑾从书中抬头,接过樱桃,见莫聆风又低头去吃,埋头时,眼尾上挑的格外明显,再看她的手,还是个小巴掌,手指细长,是一只很美丽的手。
她在军中已经是颇具威严,只是身量依旧单薄,恐怕天生就是这样的苗条身形,无论怎样吃喝,都不会变得圆润。
他笑了笑,收回手吃了樱桃,将核放入盂中,低声问:“什么时候走?”
莫聆风“噗”地吐出一粒核:“后天。”
邬瑾目光炯炯地看着她:“端午有没有式假?”
莫聆风摇头:“没有,三川寨让金虏占据,怀远寨和定川寨守的很艰难。”
邬瑾不轻言战事,只默然无语地看着她吃樱桃,屋外花影随风摇动,打在窗格之上,又影影绰绰落在桌上,移至莫聆风的面孔上,闪出游移不定的光。
金项圈也在她脖颈上随之闪动出光芒,这些金光像是莫千澜派出来的一只只眼睛,注视着邬瑾的一举一动,而项圈也像是莫千澜的锁链,牢牢栓住了莫聆风。
三日后,莫聆风起了个绝早,洗漱过后,便一路跑去了二堂——天未亮,屋中未曾点蜡烛,光线黯淡,还带着沉闷的气味,莫聆风走到床边,弯腰和莫千澜道别:“哥哥,我走了。”
灰蒙蒙的光线中,莫千澜仿佛是在注视她。
而莫聆风俯身趴上他胸膛,用力抱了抱他,低声道:“哥哥,其实丢掉定远和怀远两个寨子也没什么,金虏直面高平寨,国朝疆土有失守险,种家庆才不会阻碍我。”
她爬起来,大步流星往外赶,邬瑾带着刚煎好的榆钱饼前来送她,两人在门口见面、告辞,邬瑾看着莫聆风翻身上马,一手吃饼,一手兜着缰绳,穿一身描金绘彩的软甲,相当神气地骑马走了。
四刻钟后,堡寨众人和新兵一同离开,前往堡寨。
第179章 布置
朔河之上,巨大吊桥在士兵入内后缓慢升起,重重闭合,堡寨以朔河为界,成了一座孤堡。
堡寨隔绝了战火和硝烟,只剩下河水流淌,能窥见战事痕迹的,便是马场上戒备森严的士兵,以及宽州城内显出冷淡景象的街道。
还有不断运送到宽州的粮草、布匹、军饷,南北作坊运送来的刀枪弓弩、战甲皮袄,经过各位大人物的手,经过宽州,然后一部分送入堡寨,一部分不知去往何处。
至于城中百姓,则是照常疲于奔命。
程廷常在码头盘桓,风吹日晒,一张面孔都黑了不少,邬瑾依旧是在家、莫府、州学之中来回。
四月二十,邬瑾和程廷在州学碰了面。
初夏,天色如青云出釉,轻而薄,仿佛其上还有九重天,暖风融融,吹动成串榆钱叶,肥嫩油绿,哗啦作响,鸟在枝头,时有好声。
州学中,正在预备明日的一场文试,由王知州起头,城中学子齐聚于此,进行比试,获胜之人,能得一锭黄山张家墨,一枝紫毫宣城诸葛笔。
州学学子今日都在为此而准备,程廷不能逃学,只能前来卖力气。
斋学二进院落阔大,两侧粉壁之上,常张贴有旬考名次,一侧墙壁上已经贴了一张上齐顶,下齐地的大纸,顶端正中书着“图南书院”四个大字。
这一手大字是图南书院学子所书,用笔行云流水,爽利顺畅,贴在墙上,望之张劲十足。
若是州学所张之榜逊色于图南书院,明日书法这一门,便输了。
竹纸半幅铺于桌案上,侧边以长条木镇纸压紧,笔墨已经备齐,学子们都不敢动笔,最后只能让旁听生邬瑾执笔。
程廷托着砚台站在一侧,邬瑾手持一枝大笔,饱蘸了一笔墨,落笔写下一个“斐”字。
一字收笔,站在一旁的书法教谕立刻叫了声好。
邬瑾一手大字,大开大合,厚重质朴,初显长枪大戟之势,只一个字,就已经超出图南书院许多。
一旁学子全都面露欣喜,一人上前拿开木镇纸,挪动竹纸,再次压住,邬瑾蘸墨,将“斐然书院”四字写完,在学子们小心翼翼张贴之时,和程廷去洗笔。
将笔交还给教谕,两人暂得空闲,程廷擦了把脸上的汗,对着邬瑾微微一笑,笑的很神秘:“我抓着把柄了。”
邬瑾从水缸中舀水洗手:“恭喜。”
程廷确实是喜气洋洋,同窗叫他去搬屏风,他也乐呵呵的去了,和邬瑾合力抬着一架座屏,放置斋学前方。
座屏前方,再摆设一张香案,一左一右放置两把太师椅。
程廷累出了满头大汗,一屁股坐在太师椅里,歇了口气,探身对坐在另一侧的邬瑾道:“可惜这四季景的座屏,只剩一个了,要不然这个时候摆夏日荷花的多应景。”
邬瑾扭身去看屏风上的仙人赏红梅冬雪图,问道:“还有三个遗失了?”
“不是遗失,这本来是姑父家的东西,”程廷歪在椅子里,“是聆风弄坏了,那时候我十来岁吧,不记得是去莫府拜年还是做什么,反正聆风那时候很小,我想找她玩,就看到她搭着凳子,站在凳子上,拿着笔给每个仙人都添了胡须,画到第三个的时候,姑父来了。”
邬瑾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姑父让她把另外一副也画上,说正好是一套,让我爹拦住了,我爹说这座屏上的画难得,学里用得上,不要糟蹋,就送州学来了。”
他很认真的道:“那个时候我最羡慕聆风,姑父从不骂她,去哪里都把她扛在肩膀上,我心里就想,为什么我的爹是程泰山,不是莫千澜?”
邬瑾笑道:“莫节度使可不惯着你。”
程廷大叹一口气:“可不是,以后我要有了孩子,我也做个姑父那样的爹,扛着他到处走。”
“三哥,你在这做梦呢?”两个同窗过来香炉,“你都不成亲,哪里来的孩子。”
“三哥,你和狗过吧。”
大黄狗路过,听闻此言,撒腿就跑,免得让程廷捉住。
一群人哈哈的笑了起来,有种无忧无虑的快乐。
正乐时,程廷忽然就听到了王景华的声音,起身一看,果然是王景华,带着几个同窗,大摇大摆进了州学,正对着架天棚的学子指指点点。
“这纱太稀疏了,你们难道没有厚一点的纱?明日若是太阳太大,这点纱怎么遮得住?”
说完了纱,他又说桌椅摆放的不好,只动嘴,不动手,学子们本就累的热气腾腾,再有他在一旁呱噪,全都满腹怨气,恨不能一棍子把他抽出去。
程廷一见他就精神百倍,站起身往他那里走,一边走一边道:“景蛤回来了,春闱的时候你怎么就病了,这要是没病......”
他意犹未尽的啧啧两声。
王景华当即笑道:“我要是去考了......”
程廷大声接了他的话:“幸亏病了没去考,否则大家就都知道景蛤你是个草包咯!”
王景华在京都学会了一些阴阳怪气的涵养:“我不跟你这又黑又壮的屠夫一般见识,我来是来看看你们置办的如何了。”
他漫不经心一扫墙壁上大字:“写的不错。”
程廷一拍邬瑾肩膀:“也不看看是谁写的。”
王景华回头打量一眼邬瑾,笑道:“原来是邬解元,难怪写的好,由此可见,写大字确实要笔力,邬解元卖饼出身,力气大,字也写的好。”
程廷立刻道:“由此可见,说闲话确实要舌头长,景蛤舌头长,闲话就说的很好,只说,诶,不动。”
州学学子们吭哧吭哧笑了起来,王景华气了个脸色发青,出人意料没有还嘴,而是强行咽下这口气,扭头就走。
三个跟班连忙跟了上去,待出了州学,孙景皱眉道:“咱们不是专门来看布置的吗,怕他干什么?”
王景华负手前行:“我是怕自己一时激动,和他打闹起来,影响了明天的谋划。”
“谋划?”
王景华低声道:“明天你就知道了,明天一过,保证程廷和邬瑾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当真?”孙景眼睛一亮,“是不是他们两个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何止是见不得人,”王景华笑道,“足够让他身败名裂了,明天多招呼些人来看文斗,好戏不能只有我们看啊。”
孙景还想追根究底到底是什么事,然而王景华闭紧了嘴,不再开口,也就不问了,反而兴致勃勃地要去请人。
第180章 旧诗
州学学子布置完后,程廷特地去请示了程泰山,得到了一次宝贵的挂账机会,在酒楼请同窗们饱食了一顿。
散时,天色尚早,众人难得和邬瑾如此亲近,一个个走上前来,和他拍肩告辞。
“邬瑾,明天你可一定要来,这头一次文会,一定要把他们打趴下。”
“对,图南书院那帮人,眼睛都长在脑顶心,咱们要是输了,他们岂不是更嚣张。”
“输了不光是咱们没面子,院长也没面子,院长可不得瘦个一大圈。”
“靠你了!”
等到大家离去,邬瑾肩膀都被人拍麻了。
邬瑾一直含笑应答,等大家都走开,才独自往十石街走。
天当真是暖了,风从枝头吹到人衣襟中,从花上钻入人袖口,鼓荡着学子们宽大的衣袍。
一队士兵从街头打马而过,直奔堡寨——如今士兵飞奔来回,宽州众人已是习以为常,不知不觉,他们正在融为战场的一部分。
比起去年蝗灾过后的萧条之景,今年大小铺面有所起色,参军者甚多,军户家眷手中有了银钱,纷纷前往城中居住,为子女谋个好前程。
几枚榆钱纷落在邬瑾头上,邬瑾抬头看时,就见两个半大孩子爬在树上,正在捋那钱串。
他在这街上慢慢走动,还未到街口,忽听得酒楼之中有人高声道:“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邬瑾听了这话,登时一股凉意蹿上脊背,头皮发麻,抬头看去,只见一群人嘈嘈杂杂,不知所云,而后又有几人不怀好意笑了几声,说那“珠润色浓”正是这诗“艳”的证据。
他站在原地,面色惨白,双手止不住轻轻颤抖,方才还温暖的身体已经冷到极致。
纵然只听得最后那一句,但其余句,在他脑海之中熟悉至极。
“残花斑斑,金光重重。乌发掩、珠润色浓。风停草立,依背生香。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他想起来了,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那张日录上,还有这一首诗,当日莫聆风将头上东珠送给石秀,所以有这一句“珠润色浓”。
盗走日录的人,要借用这一首诗生事了——是对他,还是莫聆风?
一个陀螺滚动到他脚下,他才惊醒,弯腰拾起陀螺,交给追赶过来的小童,直起腰来,几乎是魂不守舍地走回家中去。
天井中架着一根竹竿,上面晾晒着衣裳,他拾掇一条板凳,坐在一旁,呆了片刻,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日录丢失,便是王知州的手笔。
一次春闱,还不能彻底断绝他的路,唯有让他私德有污,满州皆知,再无人作保,知府衙门放不出考票,他无法去参加春闱,王知州才能放心。
这些人,要拿他和莫聆风做文章。
越是洞彻,他越是发冷,知道那手段还要比他所想卑鄙上许多。
如此坐了半晌,天色竟然让他坐的黑了过去,门“嘎吱”一声开了,他才猛然惊醒抬头,见是邬母先行回来煮饭了。
“老大?”邬母见天井中黑沉沉一片,不曾点灯,那暗处又坐着个人影,吓了一跳,勉强辨认出来是邬瑾,连忙走上前去,一摸他额头,“不舒服?”
“阿娘,没有,”邬瑾站起来,强笑一下,“我去点灯。”
他往屋子里走,走到台阶旁时,竟然一脚绊了上去,扑倒在地,他也不觉得痛,只觉得地上有一股寒气,在顷刻之间就侵入了他心底,冻得他面色铁青。
邬母连忙上前,搀他起来,又匆忙去点油灯,灯火一亮,照亮了他死灰般的面孔,同时也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孤影。
他慢慢走进厨房,坐到灶膛前帮邬母烧火,火光跳动,一股灼人热意蔓延到他脸上,他往后退了一些,然而火光熊熊,紧追不舍,要一直把他逼迫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
灶膛里“噼啪”一声,一根柴火爆出了几点火星,落在他衣袖上,转瞬成灰,他伸手将其掸落,看着这一点灰尘在自己指尖消散,不见踪影。
邬母总觉得他神色不对,不许他在厨房帮忙,推他进屋去歇着,将晚饭拾掇出来,匆匆去叫邬意和邬父回来吃饭,自己则擦了手,出十石街,要去请大夫。
刚走出去几步,她就听到程廷在后头叫她伯母。
她扭头一看,就见程廷和三个年轻人站在糖人铺子前,一人拿一个五彩糖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捏糖人。
程廷捏着糖人走了过来:“伯母,这么晚了您要去哪里,我送您一程。”
“程三爷,”邬母连忙摆手,“不用了,是瑾哥儿,看着好像是病了,我去请大夫来看看。”
“吃晚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程廷有些诧异,“您别急了,我去看看,真是病了,再用我爹的名帖去请大夫。”
说完他就和三个朋友告别,和邬母往十石街走,一路走到邬瑾家中,和邬父道了一声“伯父”,叫邬意“弟弟”,把糖人给他吃,随后就钻进了邬瑾屋中。
他到时,邬瑾已经神色如常。
见程廷忽然前来,邬瑾也是一番诧异,得知是邬母忧心他,不由心头沉重,闻到酒味,便低声问:“你去了哪里喝酒?”
程廷答道:“裕花街啊。”
“你有没有听到和聆风相关的一首诗?”
“你怎么知道?”程廷伸手去拿桌上茶盏,“是听到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又是色又是香的,那些酒客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来,我就拿着我爹的名头吓唬了他们一番。”
“是我写的。”
“哐当”一声,程廷手中茶盏滚落到地上——地是夯实的黄土地,茶盏没碎,只滚了几圈,里面的水撒了一地。
他瞪着眼睛,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你……你写的……写的挺好。”
邬瑾弯腰捡起茶碗:“是我在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的日录中写的,日录让人偷了出去,原意也并非如此,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想撮合我和石秀姑娘?”
程廷想了又想,好像记得是有这么回事:“是不是聆风送了她珍珠?还有咱们跑马,遇到了生羌!”
邬瑾点头:“珠润色浓便是因此而来,莫纵马也是因为生羌一事。”
程廷大松一口气:“吓死我了,谁这么缺德,好话都给曲解了。”
程廷开动脑筋,认为偷邬瑾日录的人,就是曲解诗意的缺德人。
随后他将自己所认识的缺德人物一串串倒出来,最后认为这样的人物宽州城不少,和邬瑾有仇的,只有王八蛋父子。
他又看向邬瑾,将邬瑾从头到脚打量一遍——这是个文质兼备、内外兼修的君子,然而问题也正出在这里。
若是他——他是闻名宽州的孽障、逆子,写出一首这样的诗来,恐怕他爹娘还得喜极而泣,认为他在杂文一课上,终有进益。
偏偏他写不出来,只有邬瑾才能写出来。
邬瑾太正直、太磊落、太坦荡,看到他,脑子里浮现出的便是修竹玉树、朗月清风,任何一点污点,都足以让他成为众人唾弃的伪君子。
“明天就是文会,”他摸着下巴,“难怪今天死蛤蟆这么沉得住气,原来是暗中做了龌龊手脚,打算明天败坏你的名声。”
他不声不响思索许久,认为此事也能解决:“不承认空恐怕不行,他们到时候要是对字迹,反倒显得咱们不坦荡。”
“是。”
“他们无非是要说你这首诗写的‘歪’,当时石远在,等下我就去和石远说,明天让他作证,还有生羌的事,当时府志里肯定也有记录,我回去之后就找我爹……是什么日子?”
“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