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寨中诸人也不敢声张,只将这一百人先调离,再一对比阵亡的士兵名单,就见莫千澜借出去的那一百士兵已经全部阵亡。
如此偷天换日,他们竟然到现在才发现,一边心惊,一边火速将此事递给王知州。
王知州接到消息时,惊出一身冷汗,终于知道莫千澜为何舍弃家业,要将莫聆风送入堡寨。
他并非是以百万贯换来一个“归德中侯”的嗤笑,而是真的在堡寨里插入了一股自己的势力。
而陛下的敕诏之所以迟迟不发,恐怕不止是举棋不定,更是在等宽州是否会有异动,甚至京都之中可能已经有密使走过了一遭。
而他王知州,不知不觉,就成了莫千澜的帮凶和共谋,被迫保守秘密。
此时他看莫千澜,仿佛能感觉到他病弱的皮囊里盛放着一个巨大的险恶灵魂,正悄无声息把手伸进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脚下,随时可以出手,将他们从现在的椅子上拉下来。
他连个出气的地方都没有!
“邬解元,是不是和堡寨有关?”王知州提高了声音,这声音本来不足为奇,但是吐出“堡寨”二字,立刻像是一根绷紧了的弦,牵住了众人。
跪在地上的邬瑾,成了众矢之的,都想撬开他的嘴,扒拉出一两件密辛。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呜咽一声长啸,正是起了大风,无处可入,在外发出激烈嘶吼。
众人连忙看向窗户,就见明纸透出来的天色骤然转暗,不过片刻,就已经一片铁青,连一丝日光都无。
程泰山皱了皱眉,岔开了话:“看着有一场大雪。”
程廷坐在末尾,心急如焚,也跟着说废话:“就是,我们来的时候,天色就不是很好,昏昏沉沉的,一定是要下大雪。”
莫千澜伸手摸了摸膝盖:“是要下雪,有股潮气,邬瑾,起来吧,你有这份心意就够了,殷北,也给邬瑾一份压岁钱。”
王知州看着邬瑾收了压岁钱,起身退回原处,就冷笑道:“一个斋仆,莫节度使也如此护短,实在是令我嫉妒,只盼着节度使也护一护我的短。”
程泰山把眉毛皱的死紧:“运生,你今天怎么回事,阴阳怪气个没完,拈酸吃醋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爱上千澜了。”
他又扭头看向莫千澜:“你也是,在自己家里,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干什么!”
程廷大声道:“姑父好看,我也爱看。”
另外两位同僚顿时哈哈笑了起来。
王知州有苦难言,又让程泰山嚼了一顿舌头,怒气在腹中乱蹿,越胀越满,无处发泄,只能沉着脸坐着。
而程泰山看他气的鼓鼓囊囊,像只老王八,就暗暗发笑,同时斥责程廷:“小孩子胡说八道什么,闭嘴,吃你的东西去!”
程廷伸手拿蜜橘,不知死活的还嘴:“吃东西可不能闭嘴。”
在一片“哈哈”声中,天色已成墨青,急压屋脊,大雪纷纷扬扬而落,不过片刻,就已经模糊的连外面都看不清楚了。
莫千澜喝了一盏茶:“看来天意要留诸位在此吃饭了,厨房里还有上好的野味,就请大家尝尝。”
程泰山立刻道:“求之不得。”
莫千澜吩咐下人置办席面,又让人取书画来一同鉴赏,自己却又起身往官房去,并且招手让邬瑾作陪。
撩开门帘,风雪迫人,令人张不开口,两人顺着廊下而走,殷北和下人远远跟随,还未走过花厅,莫千澜便承受不住这等寒风,猛地攥住邬瑾手臂,右手抓住衣襟,躬着腰猛烈咳嗽起来。
他咳出来的声音十分空洞,仿佛五脏六腑已经让恶疾腐蚀干净,只能发出这种空空的声音。
邬瑾感觉到他抓着自己的手笔正在剧烈颤抖,心中忽然钻出一个莫名的想法——莫千澜是用鲜血浇灌出来的一株兰花。
此花生长在永远如春的暖房之中,便香气如兰,姿态优雅,一旦出现在风雪里,美好的外表就会开始剥落,露出残缺的内脏、浓重的血腥气,以及身体上浮着的大片大片腐败之气。
直到莫千澜的手从他身上移开,他才感觉松了一口气。
艰难走入官房中,莫千澜并未解手,只在外间椅子上坐下,问邬瑾:“你是想问我聆风的事情?”
邬瑾点头:“金虏休养多年,一旦开战,必定是如狼似虎,您知道死于战争的士兵有多少吗?别人会死,她是血肉之躯,自然也会死,一百人不足以在战场上护住她,您有保她的万全之策吗?就算有完全之策,若是有万一之事呢?”
莫千澜没料到他会以如此平静之态说出残酷之语。
他僵坐着,感觉邬瑾是带着利刃来的,从他胸口捅进去,一插到底,非让他痛彻心扉不可。
喉咙中有咸酸腥气,他咽了下去,轻笑一声:“我没有完全之策,不过是给她铺出一条生路去,剩下的总要靠她自己。”
他把手伸进袖中,取出一根木簪,递给邬瑾:“她走的匆忙,让我先送给你,请你不要再生她的气了。”
邬瑾接在手中,就着昏暗的光线,勉强看清楚了这根木簪。
这簪子还未刻完,边缘带着毛刺,上面的竹叶只刻了几片,如此粗糙还要送出来,那就是莫聆风也不知自己能否在堡寨活下去。
他怔怔地看着这根簪子,心想原来真的没有万全之策。
虚弱地站了片刻,他收起簪子,从容和莫千澜告辞,没有接殷北递过来的油纸伞,而是一头走进风雪之中。
他没觉得冷,脑海中闪过在莫府读书时的一些琐碎片段,欢快、生机勃勃。
他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莫聆风如此,他亦是如此。
第104章 消息
元章二十三年二月初四五更,天色未明,邬瑾挑了一担饼前往马场,天寒地冻,乱草伏于碎冰之中,河水干枯,河滩冻硬了。
此时马场有零星士兵来回巡逻,马场中奚官叉干草、提水、铲马粪,又有百姓出城,背着背篓,在离养马苑稍远之处捡马粪。
邬瑾踩过地上坚冰,发出碎玉之声,他抬头去看天边,眼中是霭霭浓云,矫矫飞鹰,似有濛濛细雪要下,几盏小油灯散落在养马苑中,如暗夜中几点疏星,在此旷野之中,也值得赏玩。
只是此时出现在马场上的人,全都无闲心闲情,更不能闲饮,对于此情此景,也只有冻手之苦。
邬瑾挑着箩筐喊了一声,几个奚官饥寒交迫,立刻跑了过来,各要两个饼吃。
箩筐里垫着厚厚的土布,外面也罩了好几层,饼也是一出锅就放进箩筐,邬瑾急急挑来,此时揭开土花布,里面的油饼还带着一丝热气。
油香散不出去,所有人鼻尖中闻到的都只有冷冽的风,但他日日在此卖饼,士兵们早已知悉,此时就有轮值的溜了过来,哆哆嗦嗦的也要饼吃。
不到片刻,饼就卖空了,邬瑾挑起担子,正要回去,一个汉子忽然从后头喊了他一声:“邬瑾?”
邬瑾扭头看去,还没看到人,那汉子就跑了过来,惊喜地笑了一声,又上下打量邬瑾:“邬老弟,果然是你!我还当自己看错了!还不敢叫!”
在这一连串的话中,邬瑾看清楚来人:“常大哥?”
来人是押运官常龙,此时脸上却刺字,又一身布甲,显然是因秋粮被劫一事获罪,刺面发配到了堡寨。
常龙“哈哈哈”大笑,搓着手掌:“这真是巧了,我今日式假,去年馆驿一别,一直没机会见到你,当时要不是你救了我,我就交代了。”
不等邬瑾开口,他伸手从邬瑾肩上卸下扁担,挑在自己肩上,有心想和邬瑾寒暄,却又担心自己粗头粗脑的不得体,干脆不说,直接卷着邬瑾往城里走:“走,我请你。”
邬瑾还没张口拒绝,一旁就有士兵喊常龙:“常副都头,这是你朋友啊?”
“不敢不敢,”常龙大声回答,“这是我恩公呢!救命恩公!”
“副都头,带点吃的回来啊!”
“成!”
他一股脑将邬瑾揽进城中,左右看了一番,择了一家较好的脚店,也不管邬瑾说了什么,直接就将他搡到了凳子上坐下,然后要面要汤,要肉要菜。
不过片刻功夫,油渍麻花一张桌上就摆出来两大碗羊汤面、两个盐羊头、一碟卤猪头肉、一碟糖蒜,还有若干鲊菜。
常龙擦干净筷子,递给邬瑾:“吃、快吃。”
不等邬瑾动筷子,他直接上手将那羊头上的肉撕下来一块塞进口中,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又捏了一块猪头肉吃了:“千万别给我俭省,银子我有,我是武状元,手上有功夫,刚进去就立了功,咱们那一营的指挥就看上了我,让我做了个副都头。”
“这猪头肉卤的好,”他抄起筷子,端起碟子,直接将大半碟子倒进邬瑾碗里,“你别看不起我这粗人,快吃。”
邬瑾在这粗放而直接的热情中吃肉吃面,常龙觉得那猪头肉的滋味是真不错,想再要一碟,扭身一看,就见店中妇人正看邬瑾看的目不转睛。
他“嘿嘿”笑了两声,张开嘴大叫一声“店家”,把那妇人惊的满脸通红,慌慌张张起身:“还要什么?”
“猪头肉,再来一斤。”
妇人掩面而走,去后头切猪头肉,常龙连吃带喝,相当的豪放,间接还要夹杂几句军中荤话,越发衬托的邬瑾沉静斯文,于是那妇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又看了过去。
二人吃完之后,邬瑾忽然问道:“常大哥,莫节度使府上那位姑娘也去了堡寨,你见过吗?”
常龙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何止见过,莫姑娘可出名的很。”
“她是女子,又年幼......”
常龙打断他:“那倒不是,她出名不是因为这个。”
随后他详细向邬瑾述说了莫聆风在军中的情形。
莫聆风在军中的情形,比邬瑾所想还要恶劣。
军中最恨权贵子弟,没有操练过一天,没有上阵杀敌,就能得一个虚衔,再混上个一两年,就有了“护边”的功绩,一出堡寨,立刻就能接连升职。
他们士兵拼了命都挣不来的东西,却只是他人的一块跳板。
而堡寨中诸位军官对她又十分优待,吃住都比之指挥使,也不必她出去操练轮值,只让她在堡寨中玩耍。
于是士兵们的不忿更上一层,而莫聆风还不识相,非要出去扎眼,到了第五日操练时,她便带上自己那个女护卫,也去操练。
没有队伍没有上锋,她站在最边缘,自己扎马步,练拳脚,拉弓射箭,好似非要表现的自己上进一般,让士兵们火冒三丈。
当天晚上,她在自己屋中吹埙,殷南出去洗衣裳,就有小兵寻过去,将她揍了一顿。
莫聆风人小,只有挨揍的份,挨过揍后,也不让女护卫去给她报仇,于是有一就有二,莫聆风的战绩也从单方面挨揍变成了互殴。
常龙的话,像是一块巨石,在邬瑾心中激荡出万丈寒涛。
他了解军中指挥使并非好意让莫聆风养尊处优,而是不许她更进一步,她心明眼亮,自然能看的明白,所以步步为营,艰难向前。
昔日那个想去蜀中开糖铺的小姑娘,已如浮光碎影,消散在了堡寨之中。
他胸中翻起一股滚烫的热意,看向常龙:“常大哥,我想写一封信给她,能请你带去吗?”
常龙一愣,连忙道:“没问题,你放心,我一定送到。”
邬瑾立刻起身,向店家借来记账用的笔墨,又买一张竹纸,铺开在桌上,提笔半晌,方才写道:“你家厨子有一子,甚是蛮横,昨日与大黄狗对咬,满嘴狗毛,我去给李一贴送饼,就见小儿气焰嚣张,还要与大黄狗一较高下,大黄狗扛着一张老脸,嗤之以鼻,并未受伤。
李一贴一贴膏药下去,小儿嚎啕大哭,再不叫唤,大黄狗摇头晃脑,得胜而归。”
这等滑稽小事,写在纸上,不过是盼望着莫聆风在堡寨中能高兴片刻罢了。
末了,他又写道:“我想听埙,邬瑾。”
第105章 消息
邬瑾叠了个方胜,交给常龙,常龙再三保证会送到,两人在脚店分开,邬瑾挑着空担子,健步如飞,回到十石街——从十石街搬去白家桥花费了数年,从白家桥搬回十石街,不过瞬间。
他净手净面,换上窄袖长衫,软纱唐巾,匆匆前往文瀚楼书坊做书拥。
刚去时,掌柜让他写讼状,后来见他擅隶,一手字既严整,又不失灵动,望之舒展,在众多书拥之中,也是数一数二,只写讼状未免可惜,便让他抄写古籍,忙不过来时,也让他为城中大官小吏编撰铨试文书。
抄写古籍和编撰铨试文书,所得的银钱比写讼状要多,所用纸笔皆由书坊供应,邬瑾抄写古籍时,边抄边在心中背诵,所省下的纸笔、书费,加上四两银子的佣银,便可以作为一家四口的生活,卖饼的银子,全都用来还债。
抄了一日书,邬瑾揉动手腕归家,天色已经擦黑,他赶去饼铺,又挑了饼满街去卖,直到饼卖尽了,才回家读书写日录。
日日忙碌,到二月十九观音诞,邬瑾在书坊抄了一整日经书,邬意跑去雄山寺卖了整整一日饼,天黑时肩着饼笼回了家。
从一开始的绝望,到麻木,再到如今的平静,他对着街坊的嗤笑已经不再羞臊不安了。
“哥!”他放下饼笼,疾步打开房门,见邬瑾在桌前用功,便又退回廊下,从邬母手中接过水喝了起来。
邬瑾静静坐在屋中,桌上油灯照亮他的面孔,他在这一点昏黄灯火下,静静看着桌上信纸,忙碌嘈杂的世界沉寂下去,唯有信纸上的一点喜悦在跳动。
“有信可先交给殷北,埙我回来吹给你听,莫聆风。”
这是今早他去马场卖饼,常龙换值时带给他的。
“莫聆风”三个字,就是经书中所说的劫难,无论他如何压制,都会自顾自地跳出来,而且是他不可得的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
邬瑾将回信放在一旁,重新铺开纸,提笔写道:“元章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晴。
今日得知春闱试帖诗题目,《辽东海北翦长鲸》,是亡国之君征战辽东时所写:辽东海北翦长鲸,风云万里清,方当销锋散马牛,旋师宴镐京。前歌后舞振军威,饮至解戎衣。
陛下以此为题,便有征战之雄心壮志,但若是单以此思量,此题必败。
长鲸者,并不仅仅是金虏大患,亦有陛下心中之患。
金虏之患,可用明典,非金虏之患,只能暗用,且要用之无迹。
暂未有破题佳句。”
写过后,他将纸上墨迹吹干,对折起来,装入纸封,等明日送去给殷北。
非金虏之患,便是莫千澜,典要暗用,便是陛下已在着手布局,随时会举棋。
区区百万贯,怎么能比得上十洲之财。
他收拾好后,打开门去洗漱,邬意听到动静,连忙起身走到邬瑾跟前,吸溜一下鼻涕,压低了声音:“哥,刘博文死了。”
“怎么回事?”
邬意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今天我在雄山寺,有人来供奉《法华经》,是刘博文的奶娘,我见过,她和一个丫鬟说刘博文可怜,让烟花架子砸死了,还好那一回烟花架子没有砸到你。”
他掩不住脸上的快意:“活该!让他欺负我!”
邬瑾心里“嗡”的一声重响。
“哥,”邬意小心翼翼觑他神色,“怎么了?刘家不会又要讹咱们吧?”
邬瑾让他进屋:“不会,把衣服脱了,我看看肩膀,今天卖了几趟?”
“三趟。”邬意脱了衣裳。
他右边肩上磨破了,还没有好利索,现在左边也磨破了,衣裳一撕下来,立刻疼的他直叫。
贫家辛苦,这一回他是真真切切知道了。
人间的风雨,从前未曾落在他身上,不过是因为前方有邬父、邬母,有哥哥罢了。
这样磨破肩膀,走断双腿卖来的饼钱,送去刘府时,他心都在滴血。
邬瑾取出一瓶药粉,慢慢洒了上去,又用细布从肩头往下缠,随后从两边腋下给他固定住:“老二,刘博文的死,不简单,二月了,谁家还会有成架的烟花,就算是过年没放完的,也会收进库房,不会随便乱放,而且烟花架子非常粗,不会轻易的就叫人碰倒了。”
邬意疼的龇牙咧嘴,半边脑袋都随之麻木,忽然听到邬瑾的话,心中骇然,连疼痛都稍减了。
“老二,他是让人害了。”
邬瑾的话,就如风中杨花,在他眼前飘来飘去,他扬起手,随便抓一把,都带着血。
他忍不住低头,看邬瑾的影子投在他身上,好像一道天堑,把他和那个血腥黑暗的世界分隔开了。
只要他自己不越过去,就可以一直生活在艰辛但是和平的好世界里。
“哥,我、我以后再也不和这些人来往了。”
邬瑾绑好细布,让他穿衣服:“雄山寺香客多不多?”
他一句平常的话,立刻让邬意大松一口气,从刘博文的死中抽身而出:“多,好多人在那里敲石头,说红石能辟邪,我也想捡一块,都没捡到。”
说罢,他打了个面目狰狞的大哈欠。
邬瑾收了药粉:“去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邬意连忙起身,去邬母屋子里去睡,他一走,邬瑾也出去洗漱,站在黑乎乎的院子里,后背冒了一层冷汗。
方才他轻描淡写的教育邬意,其实自己一直没有松懈,紧绷着一根弦,思索着正旦那日,险些让烟花架子砸中的事。
他想起莫聆风和刘博玉的话。
“若是欺负了呢?”
“怎么欺负的,姑娘就怎么给他出气。”
事出突然,他并未对人言,程廷兄长并不知道他和刘家的事,恐怕也只会认为是意外,不会多想,唯有莫千澜......
他去莫府时,满身脏乱,用澡豆洗了许久,才能见人,而莫千澜爱洁,应该就是那时候发现了端倪,进而去查了沿途发生的事。
莫千澜曾说:“她说的,就是你们要遵守的。”
在莫千澜这里,莫聆风的话就是规矩,就是秩序,是不可违背的旨意,所以他用烟花架子砸死了刘博文。
而且一直等到所有人都忘记这件事才动手。
莫千澜的隐忍、冷酷、病态,以及对莫聆风的溺爱,都使他变得极其危险,莫聆风和他相比,简直还是个天真的小娃娃。
翌日傍晚,邬瑾从书坊出来,揣着信,小心翼翼拎着两包“酥琼叶”,往莫府走。
这两包“酥琼叶”是用昨晚留出来的蒸饼做的,切成薄薄一片,浸在熬好的糖液里,再拿出来在炉子里烤的焦黄酥脆,满口都是甜香。
他做学徒的时候,能吃上一片刷了糖的酥琼叶,一整天嘴里都是甜滋滋的。
后来他挑饼出去卖,知道糖贵,就是有剩的蒸饼也舍不得做,更是没尝过。
今天一大早他在厨房里见到邬母留了几个蒸饼给他做早饭,他就没吃,全切了出来,熬糖、烤饼,给邬意留了一份,又给程廷捎去一份,剩下两包他带去给殷北,请他带给莫聆风。
莫聆风嗜甜,一定爱吃。
而他的信和东西,直到两天之后才送到堡寨,并且酥琼叶由两包变成了一包半——还有半包被莫千澜尝掉了。
莫聆风得知殷北送了东西来,立刻从街上往回跑。
堡寨刚经过一场大风扫荡,满地都是沙尘,她每走一步,就从黄沙中踩出一个脚印来。
殷南紧随其后,脸色蜡黄,沧桑了不少。
二人身后传来一个少年吱哇乱叫的声音。
莫聆风耳朵里呼呼的都是风声,隐约听他先是说自己“逃兵”,随后又说“好了好了,不打了,不要走。”
她对这急切的呼唤声置之不理,一鼓作气只是走,于是那声音就追了过来“明天练完兵不要走,咱们还摔跤。”
莫聆风不管他,只管往家跑。
整个西北沿线,共有十一个堡、寨,镇戎军在大寨高平寨之中,她到的就是高平寨。
高平寨和一般城镇无异,有商贾,有脚店,士兵各有住所,家眷也能分得田地,她住的是二进的宅子,宅子不大,和邬瑾在白家桥时赁的宅子差不多,可真正住起来,却比邬瑾那里要恶劣许多。
先是屋子修建时木料不整齐,墙板、梁柱、屋檐参差不齐,各自露的露头,翘的翘脚,大有一种谁都瞧不起谁的不合契。
屋子外面已经是这样的杂乱,屋子里面更是难以忍受,偷工减料到了不塌就行的地步,木板还没她手掌厚,左边一家人养着无数的鸡,从早到晚的叫唤,扑腾个没完,鸡屎臭气顺着墙板而走,直达她鼻端,无论走到哪里都躲不掉。
而且这宅子还不吉利,里面刚死了一个正都头。
都头也并非战死沙场,而是天寒地冻去偷鸡,脚下一滑,后脑勺着地,当场就摔的红红白白,魂归地府。
住在这样的宅子里,莫聆风时常感觉自己暴躁不安,只能靠着吹埙舒缓心情。
但是殷北一来,她就能安宁好几天。
一鼓作气冲回院子里,院子里放着个木盆,里面泡着她的脏衣裳,木盆旁放了条小矮凳,殷南时不时就坐在这里搓衣服。
殷北不能久留,已经离开,大包小裹都堆放在正房桌上。
莫聆风急忙打开一个,就见里面是自己的春季衣裳,全都用熏笼熏过,还有她爱用的瓷孩儿枕,一看便知是莫千澜和奶嬷嬷一同收拾出来的。
另外有个糖捧盒,里面放满蜜饯,必然是赵世恒亲手挑拣。
在这些东西里,她闻到了莫府的气味——熏香都掩盖不住的古旧气味,常年飘荡的药味,混合成了莫千澜身上的味道。
她把脑袋埋进衣裳堆里,狠狠吸了几口气,同时蹭掉眼泪,忍住了一场嚎啕大哭。
她想家。
明明还在宽州,家却遥远的像是在千里之外。
除夕那夜,她听到士兵们的歌酒之声,站在空地上往宽州城望,就见城中时明时暗,大朵大朵的烟花在夜空中炸开,爆竹声噼里啪啦,传到堡寨中时,已经只有一点空洞的回声。
她孤单的想哭,独自守了一夜,期盼新的一年里哥哥无病无灾,第二天出门走了走,只收获了无数的白眼。
如此走了大半天,她没有见到游牧卿,也没有人管她,只是分清楚了堡寨大概的分布,身边除了殷南,就再没有人了。
莫聆风忍过这一股眼泪,侧过头喘口气,又闻到了不同于糖捧盒里的香气。
是粮食烘烤后散发出来的香味。
她伸手去摸,摸出来一个油纸包,坐起来拆开上面的棉绳,发现里面是酥琼叶,捏起一片尝了尝,她“呀”了一声,扬起眉毛,一整片塞进了嘴里。
“殷南,这个好吃,里面浸透了糖!”
她眉飞色舞地递给殷南一片。
殷南一口叼住,也感觉很不错,又从莫聆风手中叼走一片嚼嚼吃掉,并且汲取了一点力量,可以像个大丫鬟似的出去继续浆洗衣裳。
她找了个妇人洗自己的衣裳,莫聆风的她却不敢交给别人,只能自己坐在这里搓了又搓,偏偏莫聆风常让人按在地上揍,衣裳不出一天就得换。
莫聆风继续埋头在包裹中翻找,就看到还有一个油纸包,上面别着邬瑾的一封信。
“邬瑾!”
她拆开信一看,里面是邬瑾两日前的日录,一字不漏的看完,她心中熨帖,觉得眉角那一块淤青都没那么痛了。
邬瑾和这些旧东西一样,永远是站在她这边的,不像堡寨,只有令她无所适从的放逐和挑衅。
把吃的放在桌上,带着家中气味的衣裳和瓷枕放在床上,信放进箱中,刚放进去,她又拿出来,很是不舍地放在炭盆中烧掉了。
屋中顿时烟气缭绕,这时游牧卿小跑着走了进来,抖去身上黄沙:“姑娘。”
莫聆风没找到他,是他在演练场找到了莫聆风,所有被放逐的“定远军”,也悄然回到了莫聆风手中。
他一进来,殷南也虎视眈眈的跟了进来,他比殷南要矮一个头,但是气势不弱,很自然的去揭开了糖捧盒,抓出来一把李子干:“姑娘,我能吃点儿吗?”
殷南洗衣裳洗的天怒人怨,见游牧卿自问自取,立刻伸手去夺,游牧卿右手避开,以左手和殷南过了三招,然后一巴掌将殷南按到了桌上:“不长记性。”
殷南杀气腾腾,像条鱼似的扑腾,莫聆风冷眼看了片刻,呵斥游牧卿:“松手。”
游牧卿游刃有余地松开手,忠心耿耿地看着眼前这个又让人揍了的小姑娘。
“姑娘,三川寨往周边的定川寨和怀远寨撤离,大战要来了。”
边关若是有大异动,将领就会摒弃小寨,死守大寨。
游牧卿很馋那烤蒸饼片儿,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镇戎军也有动作,有三个步军营,两个马军营准备开拔,不出意外,这两天就会祃祭。”
莫聆风听了之后,神情很是落寞。
她和她的这一小股定远军,被遗忘的十分彻底,也被防备的十分彻底。
她很是不满的道:“这样下去,我们要等到镇戎军全部战死才能够出头啦!”
她愤然一拍桌子,桌子和糖捧盒全都纹丝不动,只有她自己的巴掌悄悄红了。
游牧卿听在耳中,深以为然,然而头脑不太聪明,没法做出高深的见解,同时继续对烤片儿垂涎三尺。
莫聆风伸手指向他的嘴角:“擦擦口水。”
她掰开一块酥琼叶,将小的那一半递给游牧卿,自己慢慢地嚼,嚼完之后,她显露出了莫家人的冷漠智慧:“这是个好机会,咱们千万不能错过了。”
游牧卿“嗯”了一声。
他悄悄把手往桌上伸——他就是爱吃爱喝,肚子里常年装着过量的食物和酒水,坠的个子都不长了。
正在他的手要摸到目标之时,莫聆风忽然放出大嗓门,怒喝一声:“不许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