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总劝自己,你做了这样可怖的事,害得人家家破人亡,活该坐牢。我又偏偏是你儿子,是花你的钱、受你的荫庇长大的,那这些惩罚,就该是我的。”
“但我现在知道了,压根不是这样。”
他盯着赵一舟的眼睛,漠然地问他。
“你们两个是‘伟大’的父母啊,为了保护你们的心肝宝贝,不惜赔上一切,真是‘可歌可泣’……那我呢?”
“我就活该吗?我也才二十四岁,我就该死吗?”
他说完便拎了外套往外走,在走廊里抽了半个小时的烟。
直到狱警告诉他,赵一舟在探视间里直挺挺坐了半个小时,又是哭,又是扇自己耳光,又是笑……像是同王素梅一道疯了。
他回去便招供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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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的火了。◎
淋浴间里, 林老板机械地把浴球上蓬松的泡沫抹到发上,十指舒展开,轻轻揉搓着发根。
她闭着眼, 任氤氲的水汽蒸腾着。
被那串数字戳到的大脑, 在这样温暖的雾气中反而清醒了几分。
从昨晚他飞去南漓找她,到现在才不过二十四个小时,但这天仿佛在她的生命中被拉得很长。
像是一条深不见底的分水岭。
从前她总不认为人的生命是多崇高的事,也不认为她的人生有什么必须过好的意义。
她从十一岁开始便丧失了自己的意义。
这么多年来,除了寻亲、为爸爸讨回公道、努力生存之外, 其他的所有空隙,只需要潦草填埋、糊弄过去就好。
她有时候也会想,如果这个世界是一场戏,那么她一定就是其中为了铺垫悲剧色调而被捏造出的,面目模糊的群演。
永远得不到命运的一笔垂怜。
直到昨晚。
林循在回来的航班上睡了一觉,不期然梦到了十七岁的她和沈郁。
梦里没有那些糟心事, 她是个像程孟一样在昼山长大的女孩子,从小衣食无忧、备受宠爱。
是她曾经羡慕甚至仰望的人生。
沈郁也没经历过车祸。
他们两个都顺利读完了高中, 从一中毕业了。
梦里的她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亦交了不错的男友, 过着富足、平稳的生活。
他呢,依旧上了昼大, 毕业后继承了沈氏, 娶了一位同样优秀的妻子。
他没有因为车祸坐在她前桌, 亦不曾被她吸引。
她没有借过他发带,更不曾因为自卑还给他昂贵的钢笔。
梦里, 她没有省下路费给她买mp3的爸爸。
也没有夜夜为她打扇, 拉着三轮车烤串供她上学的奶奶。
像是一个她曾经期许过的平行世界。
温馨、安稳、真善美。
但不知道为什么, 她好像一点都不开心。
总觉得缺了很多东西,让她觉得心慌难忍、无法适从。
直到挣扎着梦醒了,恍惚间看到他垂眸坐在身边,手里拿着泛着冷光的平板。
他没有发觉她醒来,依旧在忙自己的事。
旁边的乘客开了暖黄的读书灯,光影打在他挺直鼻梁和浓密眼睫上,映下一片浅浅的阴影。
林循坐在旁边看着他许久。
直到飞机经过一片气流,开始颠簸。
那瞬间她心跳如鼓,生平第一次胡思乱想,担心航班会像空难纪录片里那样,直直地掉下去。
在那漫长的五分钟的颠簸中,她第一次察觉,她想继续活着。
想跟他一起,活过他口中的六个十年。
她想通了,她这样的人生也很好。
想想虽然这么多年都很苦,但起码,她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和奶奶。
还有最好的他。
会在山风里、烟火下告诉她心动是什么样,也会风尘仆仆连夜赶来、告诉她“我爱你也是常态”的他。
可是,那他呢?
他应该,还是有遗憾的吧?
林老板揉了揉自己满是泡沫的头发,想到刚刚平板页面上那些昂贵精致的房子。
他小时候,就是在那种房子里长大的吗?像个城堡。
就像她小时候得到过的那些洋娃娃、蜡笔和小书包,后来又没有了。
总是会有遗憾的。
等洗完澡回到客厅,林循见沈郁姿势散漫地坐在沙发上,平板搁在一旁,正垂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看了眼墙上的时钟,便打着呵欠催他去洗漱。
“十一点多了,你也去洗个澡,记得拿衣服。”
她走过去蹲在他身边,把脸颊贴上他膝盖,困得几乎睁不开眼。
“好,”沈郁视线空空地在她面上落了一瞬,伸手去摸她湿漉漉的发,语气有点玩味,“那你先去把头发吹干,躺着等我。”
林循听他话中强烈的暗示意味,倏地抬起头看他。
这人这么精力旺盛么?
她想起今早迟到了一小时的原因,视线连忙从他脸上挪开:“我真不行。昨晚就没睡好,好困。”
“而且,从明天开始应该会很忙,可得养足精神。这周五《凡尘》就要上线了,还有两天时间。我们安排了几场直播预热,到时候你和琳琅大大他们都得在哦。”
听到她急切的拒绝和后续一连串的“证据支持”,沈郁觉得有点好笑,轻扯她额前碎发,促狭道:“不行什么?”
他停了两秒,慢悠悠地说:“让你等我,是有点事要跟你说,你听着就行,不耽误林老板养精蓄锐吧?”
他尾音下沉,藏了刻意的暧昧:“还是说……你想的是别的事情?是……什么?”
“……”
意识到自己想歪的林循松了口气,同时脸皮一点点烧起来。
好半天后,她眨眨眼,气定神闲地给自己找补:“我的意思是,因为要早点睡,所以聊天也不能太久。”
“行吧。”
沈郁没再逗她,起身去衣柜固定的那层拿了新的居家服和浴巾,往浴室里走。
关了门,封闭狭窄的淋浴房里充斥着还未散开的热气,带着沐浴露的木质香味。
以及她身上淡淡的气味。
很熟悉。
沈郁拧开花洒,长睫阖着,仰头迎上温热的水流。
许久后,他关掉水,手指触着门把手,顶着满脸水珠在湿冷的瓷砖上站了会儿。
还真有点忐忑。
他换上衣服,随意擦了擦头发,脚步缓慢地往房间的方向走去。
又站在房门口做了会儿心理建设。
这瞬间,简直比前年寻语上市的时候还紧张。
可等他好不容易消化完这些许惶乱,却不期然听到了床头吹风机剧烈的风声里,夹杂着一声声十分平缓的呼吸声。
以及规律且轻微的鼾声。
“……”
沈郁迈步走到床边,探手在她身旁摸了摸,果然。
吹风机还搁在旁边,热风正对的那处床单已经被吹得发烫,可某人的发梢还湿漉漉的。
看来是头发吹到一半就睡着了,连被子都没盖。
沈郁眼皮掀了掀,连忙摁掉开关。
心大到这份上,独自生活了这么多年,居然没出过事……
他皱着眉,动作很轻地给她盖上被子,又把枕上湿润绵软的长发全部披散开。
这才拿了一条干燥的毛巾,轻手轻脚地帮她擦干。
又去擦她被湿发沾得满是水渍、粘腻的脖颈和胸口。
似是被他伺-候得舒服,女人的呼吸声越发绵软,温热的脸颊下意识地蹭着他手背。
像只亲近人类的幼兽。
沈郁忍不住牵了一边唇角,收回半湿的毛巾想去换一条。
刚刚起身,却听到她半醒半梦般呓语着什么。
那声音仿佛黏在嘴唇间,混杂不清的。
他弯下腰,凑到她身边仔细分辨,才终于听清。
“沈、郁,你的遗……憾,我会……会帮你的。”
“你跟我……跟我混,我会努力……带你……赚钱的。”
“我……给你买很贵的钢笔、米其林三星、好看的……衣服、气派的大城堡……你以前有的,以后……也会有。”
“……”
温热的气息直往他耳窝里钻,他僵了片刻,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许久之后,他清浅啧了声,心尖一点点酥软,似是被温乎乎的糖水煮化了。
就像她说的那样,真的好甜。
只是,这可让他该怎么坦白啊?
夜很安静。
空调的热风口有隐约的声响。
大概过了半分钟,他轻轻拍了拍姑娘的头,俯身在她耳边哑哑应了句:“好,林老板,那就辛苦你了。晚安。”
之后这两天,林循忙得天昏地暗。
不仅仅是做上线前最后的打磨,还有各个社交平台上的宣发。
剧上线前,安排参演cv直播是惯例,但之前几部的直播间也就一些追随已久的老听众会关注。
因为听的人不多,所以环节也轻松些,cv们连脚本都不用看,跟大家话话家常就好。
这次却不同。
直播间里每天都有几万人在线,其中一半以上都是冲着“夜莺”大大来的。
甚至好几次冲上了平台热门。
周洲和汤欢都停了手头的活,跟着林循一起盯直播间。
都说从来没看过这么多弹幕。
总之盛况之下必是忙碌,林循几乎每天都忙到晚上十二点才回家。
一回来匆匆洗漱完,便倒头就睡,第二天又是一大早就出门去工作室。
汤老板倒是每天都神采奕奕。
她在工位上挂了个可视化表格,订阅人数每上涨一千就打个勾,一双野性十足的眸子盯着那表格上密密麻麻的勾,仿佛冒着绿光。
终于忙到程孟婚礼前一天,《凡尘》的前三集连更正式上线。
这天晚上大家都在工作室。
一群人围着会议桌,在讨论第二季的策划案。
晚上六点,存在后台的剧集按时播出。
起初大家还佯装镇定,没人去看数据。
林循也十分淡定地讲着周洲做好的策划,但讲了半个小时之后,忽然忘词了,卡了足足三十秒。
她抬眸,看向周洲。
“……”
周洲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登上平台,看了眼后台数据。
几秒钟后,他瞳孔震了震,反复确认了好几次后,才结结巴巴地说道:“老大……我们上了首页滚动图推,就挨着《长耀》的海报……目前不到三个小时,后台的订阅收益抵得上之前《小蔷薇》更新半个月……”
平台的推荐力度直接和订阅量挂钩。
他们之前的每部剧,几乎都是靠着完结后的口碑一点点起来的,但在更新初期并不会有太多人关注。
在平台上亦是默默无闻,别说热度最大的首页滚动图推了,能在犄角旮旯里有个字推就谢天谢地了。
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种盛况?
这种头部工作室才有的宣传和收益。
当真算得上是泼天富贵了。
周洲再次确认完收益,又去看剧集下面的评论。
庞大的评论数量,再次令他瞪大了眼睛。
而且,竟然,全都是好评。
有夸剧本写得好,买了前三集的听众都说,剧情很精湛流畅,期待之后的更新。
也有夸制作精良的。
大多数新粉都是从平台的首页榜单上找进来的,之前从没听过他们工作室,开始在网上大肆考古。
一些老粉则扬眉吐气,科普着他们从前的作品。
“‘一只夜莺’出品,必是精品。他们就是比较低调,做的好剧真的不少了。”
“是啊,我从三年前的《命途之南》开始听的,当时他们官微只有两百个粉丝,那会儿我就觉得这家工作室以后会火,从剧本到声音都很用心啊。”
“对,后期也是,做得非常好,一些武侠背景音简直绝了。”
当然,其中大部分还是在夸两位主役cv的声线。
“琳琅大大在这部里的功底好像又进步了,好贴人设啊。”
“啊啊啊我听完三集后,把玉清子的cv扒了个遍,他居然是个新人!没作品没物料啊我去!这声线也太清冷太端方了,怎么办,今晚睡不着了,有代餐吗?”
“加一,混迹广播剧多年,算是半个业内人士。很久没听到这么令人酥软的声音了,耳朵里的老茧都掉了。不过说实话,不太相信是个新人,总觉得是某个大佬披的马甲。”
“楼上想多了吧,我不记得哪个大佬是这种声线啊,除非是大佬的伪音哈哈哈。”
“给大家指个路,夜莺大大开了微博的哟,日常会发一些自己的配音作业,可以去观望。”
“……”
周洲摁掉手机,咽了咽唾沫,咋舌道:“老大,我们好像……真的火了。”
会议室里一时响起了接连的欢呼。
一群平日里闷不做声的i人们此刻放纵地尖叫着,几年的努力和坚持在这一刻得到了回报。
林老板唇边也带了笑。
其实都在预料中,这部剧的关注度在宣发时期就能初见端倪了。
汤欢亦笑得眉眼飞扬,对林循点了点头,而后起身关掉电脑,扬声道:“大家这几天都辛苦了,这周末好好休息。下周一聚餐,我请客,顺便发奖金。张成玉,我看你前两天不是盯上个手办不舍得买么,可以看着下单了。”
工作室里的欢呼声更大了些。
毕竟,没有比发钱更直截了当的庆祝方式了。
林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欢欢喜喜地笑闹着。
片刻后,调了静音的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她看了眼,是孙律师的电话。
林老板拎了包,跟汤欢比了个手势,边接起电话,边往外走。
“孙律,案件又有新的进展了?”
昨天孙律师便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在赵桅的帮助下,赵一舟已经招认了。
多年前杀害她父亲的,真的是赵帆。
她昨晚听到这通电话的时候,实在太忙,只草草跟他聊了三分钟就回去工作了。
这么大的消息,她知道后心情却很平静,没有任何的波动。
“嗯,”孙律师也不卖关子,开门见山道,“赵帆也招认了。审讯进行了一天,我也在场。他起初死活不相信赵一舟招了,认为我们在炸供。后来警方将赵一舟从龙湖监狱提调到看守所,父子两人见了面,赵帆才知道事情真的败露了。”
“又过了两个小时,他才招认。”
“那他交待了么,”林循缓缓呵出一口气,在冰冷的空气中凝结成白雾,“为什么……要杀害我父亲。”
既然是赵帆杀的人,那就不可能是多年前赵一舟招供的理由,因为被发现挪用公款而杀人了。
“是,他交代了。”
孙律师顿了片刻,言简意赅地说道:“是因为他在工地上往一只流浪狗身上泼学校里偷来的硫酸,被你父亲看到。你父亲训斥了他几句,救了那条流浪狗。”
林循的呼吸很轻,步调缓慢地往家的方向走,踩过一块块积着薄雪的青石板。
“……就因为这么件事,他就杀人?”
孙律师下午也问了赵帆这个问题。
他手上戴着手铐,笑得古怪,语气理所当然,甚至有些洋洋得意。
“这理由不够么?他算什么?一个臭打工的,搬一天砖吃一天饭,在昼山连居民暂住证都没有,没亲没故、没钱没人,跟那条整天在工地里翻垃圾桶的流浪狗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一条狗,凭什么教我做人?我杀了他都嫌手脏。”
孙律师没忍心和林循复述他的原话,只说道:“像他这样的人,是典型的人格缺失、心理变-态,为什么原因杀人都是很正常的。小林,如今尘埃落定了,后续的庭审交给我,你别多想,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开始你自己的新人生吧。”
“嗯,我会的,谢谢您。”
林循得到了答案,心里竟然没有想象中的剧痛和不甘。
长达十六年的疤痕,似乎彻底地从她心口揭开了。
露出了有一些发痒的新肉。
林循脚步轻快地往前走,拐过街角时,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拎着盲杖,单手插兜,低着头在等红绿灯。
他晚上说要来接她来着。
她差点忘了。
隔着一个红灯,林循视线落在男人身上,看到他肩头落了薄薄的雪。
她弯了唇,低声道:“孙律,有件事我想跟您说。”
“我结婚了,等婚礼时间定下来我再邀请您,想请您当我的主婚人。”
她忽然想办婚礼了。
这个世界上,在意她的人和她在意的人,还有很多。
作者有话说:
广播剧上线啦,案子也尘埃落定了,掉马应该是下下章,嘿嘿!爱你们!
晚上回到家, 林循又是倒头就睡。
这几天实在忙碌,两个人尽管每晚都能见面,却几乎没有任何闲聊的空闲。
林循更是把之前沈郁说的要告诉她一些事忘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是程孟的婚礼, 凌晨三点, 林循摁掉闹钟,起床换好衣服。
她一会儿要去程孟家。
昼山这边婚礼的繁复程度令她叹为观止,新郎新娘以及伴娘伴郎三点半就要开始化妆。
沈郁也跟着起来,困困地跟在她身后晃荡。
从客厅跟到卫生间,靠在门板上双手抱臂, 闭着眼等她刷牙。
林循从镜子里看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只觉得好笑。
头发也乱乱的,整个人像只毛茸茸的泰迪。
他这生物钟现在算是彻底被她调整过来了,往常凌晨三点或许他还没睡呢。
林循刷完牙,走过去戳了戳他胳膊:“你别跟着我忙活,去接着睡觉。别忘了中午十一点去酒店参加婚宴就行。”
沈少爷依旧没睁眼, 下意识地伸手过来搂她。
他身上穿着柔软的居家毛衣,羊绒质感的毛线温温地贴着她皮肤。
“等我五分钟清醒一下, 等会儿送你去。”
“天还没亮呢,不放心你自己打车过去。”
林循抬头看了看他, 在他下巴上啄了一口:“我不是一个人,孟孟那边有司机过来接我。”
“你去睡觉, 听话, 一会儿中午我可没时间吃宴席, 你替我多吃点?”
“……那行吧。”
沈郁依旧闭着眼,手也没松开她, “再抱会儿。”
林循打量着他倦懒的神色, 忽然开口, 慢吞吞地说:“今天你应该被安排在一中同学那桌……就,那什么……”
她咳嗽了一声,“宁琅也会在。”
她话音落下,眼前男人蓦地睁开眼,像是不明白她的提醒:“……所以?”
林老板笑着戳戳他:“不许阴阳怪气,不许挑衅,不许打架,听到没?”
上次她跟他说完当初和宁琅的那段故事,这大少爷脸上表情像是要吃人。
何况,他之前好像就看宁琅很不爽来着,当时林循还有些不解,毕竟他们俩高中时候好像也没什么交集。
当然她现在明白了,这人无端吃了十年飞醋,能看他顺眼才怪。
沈郁眨眨眼,面色晦暗地掀唇:“这么偏心你‘前男友’?那万一他主动阴阳怪气、挑衅,打我怎么办?”
“……”
林循靓女无语:“什么前男友……总之如果以上情况发生,我们聪明又智慧的夜莺大大肯定会有更好的应对方式,不跟他一般见识。总之孟孟的婚礼最大,要是你受了委屈,过了今天,我帮你十倍找回来,行不?”
“找回来就算了,”沈郁挑了挑眉,低头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他的嗓音里还带着睡意未消的沙哑,不如平时清越,却多了几分模棱两可的情愫,“补偿我就行,嗯?”
“……”
林老板红着脸骂了一句“不要脸”,挣开他的手臂,去门口换鞋。
到程孟家之后,光化妆就花了三小时。
之后便是接亲、迎亲仪式,外加一上午的拍摄。
等终于忙完这些仪式到酒店,已经十点多了。
程孟换上缎面婚纱,坐在化妆间里边补妆边打瞌睡,整个人又困又倦又饿,像朵蔫了的玫瑰。
林循站在她身后,看着镜子里的她。
蔫是蔫了点,但很漂亮,闪闪发光的。
也难怪刚刚接亲进门的时候,陈诺之看到她穿着一身大红色中式秀禾端坐在床沿,一向沉稳的工科男霎那哭到哽咽。
被程孟嘲笑了好久。
林循拍了拍她肩膀,从包里拿出一盒巧克力,拆开,给她拿了一块:“啊,张嘴,别沾到口红。”
程孟乖乖张嘴,细嚼慢咽着。
等吃掉了三颗巧克力,她才算恢复了点元气,摇头道:“就冲今天这炼狱般的体验,我也不能跟陈诺之离婚……不然万一以后还得再来一次,多痛苦。”
林循亦觉得这些婚嫁流程实在是太复杂太累人,想着自己如果要办婚礼,一定要省去这些,只请些相熟的亲友吃顿饭就好。
她又给程孟拆了盒牛奶:“趁着现在有空多吃点,等会儿宴席应该没你的份。这流程才过一半,你可不能倒下啊。”
程孟半死不活地咬着吸管,脸颊一鼓一鼓,像只小豚鼠:“……我尽量。”
陈诺之家在昼山做实木家具的生意,算得上是小富之家。
程孟家里也差不多。
生意人最重脸面,这场婚礼,小两口与其说是主角,更像是两列展品,衣着华贵、香车美酒,向生意场、亲朋好友们展示出陈孟两家的经济实力。
所以婚宴选在昼山最豪华的超五星级酒店,君临。
亦是沈氏旗下的酒店品牌。
一桌婚宴席面,最低档的都需要一万五千八。
化妆间隔壁的新郎休息室内,陈诺之正在和酒店经理核对午宴和晚宴的菜单。
菜单外包裹着镶金的红绸丝绒布,待翻到内页,他看着那些只有最顶尖的席面才有的菜品,皱眉问:“我们订的不是这个吧?”
他们订的是中档的席面,一桌是两万出头。
而经理拿的菜单,显然菜品、食材、酒水都是升级了的。
价格亦不是一个层次的。
“是,这些是我们东家赠送的,”经理笑道,“祝您二位新婚愉快,百年好合。”
“东家?”
陈诺之蹙眉想了一会儿,半晌后才有些了然。
他不由得想起之前林循住院的那两个月——豪华宽敞的病房、最权威的主治医,以及他和程孟去探望时在楼下撞见的豪车。
半年前那次同学会,他也听到了关于沈少爷如今生活窘迫的传闻。
现在看来,那些传言显然没有几分是真的。
还不等陈诺之回过神,休息室的门被敲响。
经理走过去,打开门,待看到门口的来人后,神色骤然变得恭敬,甚至有些谄媚激动——哪怕对方其实看不见他的神态动作。
这家酒店虽是沈氏旗下,但也只是沈氏在经营,其中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归眼前人所有。
“那东家、陈先生,你们聊,我先去安排宴席。”
沈郁神色寡淡地点头。
经理迎了他进来,兀自往外走,还贴心地帮忙关了门。
“沈郁。”
陈诺之起身去扶他往沙发旁走:“来,坐这里。”
沈郁却没坐下,唇角带了点弧度,语气玩世不恭:“不坐了,马上走,不耽误你们的流程。”
他说着,手腕抬起,将手上拎着的盒子轻轻搁在沙发上。
“听林老板提起,程家长辈喜欢收藏瓷器。这套骨瓷还不错,形貌比较典雅,适合长辈们用。”
陈诺之看了眼那盒骨瓷,饶是他从小也算锦衣玉食长大,双目依旧被炫了片刻。
不过震惊多了,他早就习惯了。
高中那会儿,这哥们的排场可比现在还要嚣张。
家里每天送他上学的豪车,周一到周五都能不重样。
一群公子哥们吹捧的潮牌、限量款球鞋,人家打场球就能换三件。
十足的富而自知、骚包一个。
所以,他们俩高中时候关系虽然还可以,但仍然不算熟稔。
想来也没人会当真和他熟稔,谁都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陈诺之想到往事,摇摇头。
他笑得坦然,直截了当地说:“老同学,就不说这骨瓷。你赠送的席面,一桌可得三开头……午宴晚宴加起来一百来桌,你们家赶礼,是这个派头么?”
沈郁却没坐下,靠着沙发扶手站着,唇角掀了半分弧度。
在金钱上,他并不推崇清高迂腐。
有时候场面事,就该用场面来堆。
程陈两家都在生意圈里沉浮,宴请的那群宾客,十个里有九个是人精,最会看人下菜碟。
肤浅一点,对他们有实在的好处。
寻语当初能从微末中崛起,除了本身实力过硬,这些场面事也做了不少。
沈郁想到这,下颚微扬,漫不经心说:“不是冲你,是冲程孟。那可是我媳妇的娘家人,我得多讨好讨好,以后还劳烦你在她面前帮我说说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