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爱:南岳北关—— by施定柔
施定柔  发于: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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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楠下意识地抽出一柄飞刀,扣在指间,被贺兰觿的眼色制止。
只见贺兰觿将食指举到空中,上面有个半寸长的伤口,两只鸟闻到血腥之味,争先恐后在那伤口上啄食起来。
萧楠与谢晨同时呆住:“大人——”
贺兰觿示意他们不要作声,专注地看着鸟儿啄食着指尖上血肉。过了片刻,鸟儿吃饱了,开始在树尖上跳跃追逐,其中一只落在树枝上,另一只围绕着它飞来飞去,摆出求偶的姿势。大家都被鸟儿欢快的样子吸引了。
“吃饱喝足——这是要配对儿吗?” 萧楠不禁皱眉。话音未落,其中的一只鸟翘起了尾巴,萧楠忍不住笑了,声音顿时高了八度,“见鬼!它们真的在配对!”
贺兰觿一脸漠然:“配完对就可以回去了。”
双鸟似乎听懂了他的话,瞬间功夫飞走了。
“唉——”萧楠叹道,“还记得先帝身边的那两只鸟吗?好好的忽然间就分出了雌雄,然后就……”话没说完,溜了一眼众人,见大家的脸上皆露出恐怖之色,缓了下语气又道,“你们说,这两只会不会也那样?”
“先帝的两只鸟儿,失踪几百年了吧?”谢晨摘了一根草茎,剔了剔牙。
“它们都去哪儿了?”一人好奇地问道。
“真永年间就不见了,当时那么乱,”谢晨道,“谁顾得上它们?”
“我有听说在沉燃。”另一人道。
“早就死了。”又一人道,语气坚定。
“谢天谢地。”谢晨将剩下的狼肝一古脑地塞进口中,决定换个话题,“对了老萧,怎么不见修鱼稷?他一直没露面吗?”
“没有。”萧楠摇头,“也许修鱼家的规矩变了,最厉害的最后出场。”
“也许已经病死了。”
“哈,那样更好。”萧楠说,“这狼族也够奇怪的,寺里明明只剩下了七个人,就算是誓死顽抗,被消灭也是早晚的事,犯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
“也许是为了等着我们过来。”
“也许是看中了里面的储备。”贺兰觿忽然插了一句。
寺里有两个仓库,堆满了武器和食物,还有十几箱药品,都是前几次战斗中南岳从北关的手里抢过来的。狼族倾巢出动,带着大批病人,北关追着那么紧,没时间狩猎,需要大量补给。南岳孤军深入,也很需要补给。明乾苦守多日等待救援不仅仅是为了活命,他也舍不得这两个仓库。万一狼族攻进寺内,就只能下令焚烧了。
山间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
不算冷,萧楠却凭空打了个寒颤。
大风吹开山雾、头顶阳光忽照、前面的一处空地上出现了一群灰影。灰影越来越近,伴随而来的是木叶的骚动、杂乱的脚步、和急促的喘息……最终汇成一片奇怪的呼啸——
一大群狼族带着各种兵器向他们冲了过来。
萧楠操起大斧正要迎敌,被贺兰觿拉了一下,向东使了一个眼色:“去那边。你快通知明乾撤离。”
众人于是跟着贺兰一路向东狂奔,引得狼群紧追不舍。
利用这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差,大家一口气冲到山顶,转身与追上来的狼族正面相遇。
直到这时大家才终于看见了不远处的寺院,发现寺院的南墙有座临时搭起的木楼,高度有院墙的一半有余,当中修了足以让两人同时上下的楼梯。一群狸族的工兵正在有条不紊地搬木填土,楼前竖着一个巨大的盾牌,上面一片焦黑——看得出狐族的弓箭手曾多次试图用带火的箭烧掉木楼,没有成功。
狼族身形魁梧,变形之后擅长跳跃。木楼若再高一米,便足够他们以此为跳板越墙而入。而木楼的地点偏偏离寺内塔楼较远,狐族的弓箭手忙于对付眼下正在带兵抢攻大门的修鱼浩,根本无暇顾及。
狐族的跳跃能力远高于狼族,这木楼也是他们进去救人的唯一入口。
萧楠瞬间明白了贺兰觿的用意:“仓库不要了?”
贺兰觿摇头。
趁着山顶的阳光,萧楠掏出镜子向寺内发出信号,那边第一时间回应收到。萧楠收起镜子回头一看,一直在前面掩护他的贺兰觿脸上、身上一片通红,分不清是他自己受了伤,还是敌人的血。当下挥斧杀入狼群——忽听一人喝道:“小心!”
空中飞来一记流星锤,一旁断后的谢晨推了他一下,萧楠顺势一躲,那流星锤从他左腮扫过,闪避不及,重重地砸在眉骨上。当下只觉两眼一黑,一个趔趄,正要跌倒,有人及时地扶了他一把。
萧楠定了定神,发现自己左脸一阵巨痛,鼻翼间多了一样冰凉的东西。他将冰凉之物拿到手中一看,竟然是自己的一只眼珠,不禁骂道:“我操!”将眼珠往口中一塞,不顾一切地向前猛砍。
又一记流星锤扫过来,萧楠就地一滚,勉强躲过。这一次,他看清了流星锤的主人正是修鱼家的副帅——号称狼族“膂力第一”的修鱼谦,身高两米,一双胳膊比他的大腿还粗。他趁机一斧偷袭修鱼谦的下盘,不料这人五大三粗,身法居然十分灵活,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轻轻一跃,越过人群,向前袭去。
仅有的视力告诉他,身边的每位狐族都在同时迎战至少三个狼族,谁也没有功夫帮助别人。而潮水般不断涌来的狼族令他心情越发沉重:想退后已不可能,往前硬闯只会更难。
他们已经走进了狸族弓箭手的射程。
萧楠不禁呆了一下,眼前人影乱晃,他有些分不清敌我,更分不清方向。但他相当记仇,一心要找到修鱼谦。修鱼谦身形高大容易识别,他追着一个模糊高大的身影,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来到贺兰觿的面前。
祭司大人正杀得兴起,见萧楠跌跌撞撞地向自己跑来,知他伤重,匆忙中向他后背轻击败一掌,过度给他两成真力。
“修鱼谦呢?”他左顾右盼。
“中了我一剑,跑了。”贺兰觿一把拽住他,“别管他,赶紧救人!”
话音刚落,发现萧楠的左眼只剩下了一个眼窝,里面血肉模糊,不停地往外流血,满脸鲜红,形容可怖,不禁一惊:“你受伤了?”
“没事。”萧楠定了定神,一面挥斧砍杀,一面跟着贺兰觿向木楼的方向冲去。
没走十步,忽听“嗖——”地一声,前方射来一箭,劲风贯耳,贺兰觿下意识地往左一偏,还没回头,就听“噗”的一响,身后一名昆凌族战士应声倒地,胸口被一枝红羽短箭射了个对穿。
地上顿时多了一只白狐,鲜血四溅,格外刺眼。
这本是战争中的常见现象,贺兰觿还是愣了一下。
一枚灵珠悠然升起,还没飘出他的视线,“嗖”的一声又一支短箭射来,他反手一削,短箭弹了出去,力道之大,令他手腕一麻。
灵珠似乎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牵制,就在他的眼前飘动,带着一道刺骨的寒气,冻得他眼珠一阵发酸。
那弓箭手偏偏不放过灵珠,仿佛在向他炫耀自己的准头,“嗖嗖嗖”一连三支箭射过来……
贺兰觿挥剑如风,用身子护住灵珠,手指往在空中一划,灵珠沿着指尖的方向子弹般射出百米之遥,眨间消失在了天际。
他微微地松了一口气,命是救不了了,至少可以魂归北极。
“小心!”萧晨忽然吼道,斜挥一刀,将迎面扑来的一只灰狼削去了半个脑袋,凌空一脚将尸体踢给贺兰,“是狸族的箭!用它暂时挡一下!”
贺兰觿没接,顺手一推,狼尸在空中翻了个身,顿时被追来的短箭射成刺猬,“啪”地一下掉在地上,沿着山坡向下滚去,将下面埋伏的两个狼人砸晕过去。
远处传来一声狼嚎,嘹亮而凄厉,似乎是通知大家发现了贺兰觿的踪迹,一大群狼人向这边涌来。
“狸族的箭?田梵还是井涟?”贺兰觿一面击杀,一面问道。
“田梵。”萧晨说,“我看见了,躲在那个石头后面。”
狸族是双王制,两个王分别来自“井”、“田”两大家族,实力相当、地位平等,平时一个坐守,一个出征。由于沙澜的瘟疫,双王被迫同时撤离,带着所有活下来的狸族效忠狼王。
东王田梵勇猛擅射,十发九中,峻榞战役中,狐族一半的死伤与田梵以及他的弓箭手相关。西王井涟擅长工事,行军路上遇到障碍,能一夜间挖渠通桥、填湖修路、搭营扎寨、就算临时修起一座城墙都不是问题。井涟本人也擅射,只是名气不及田梵响亮。
萧晨在心里算了一下,如此密集的箭阵,想穿过它到达木楼几乎是不可能,从那里接应明乾胜算渺茫,也不顾从西边杀过来汇合的明鹬就在身边,忍不住对贺兰觿道:“木楼根本过不去,换个地方接应?”
萧楠指了指天空:“没有太阳,来不及通知了!”
话音未落,前面忽然又多出了一队人马,带头的正是修鱼谦,约上百余人,向他们杀了过来了。
贺兰觿忽然一把将萧晨揪到面前,低声道:“你和明鹬去木楼接应,我去引开修鱼谦。”
萧晨心中一震:“可是——”
谁都知道这是送死。
“快走,我有办法。”
“大人!”
祭司大人已经不见了,几乎在同一时间,面前的狼族调整队形,迅速向西追踪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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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把战争戏当武侠戏来写,发现不能……战争戏是群戏……

去过沙澜的皮皮终于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的胆量其实是可以训练的。
何采骏说,那对神秘的玄鸟会光顾观音湖森林公园的那一片桑林,在最高的一棵桑树上筑巢产卵。可是,这些卵注定无法繁衍出幼雏,说到底,它们只是两团精气,就像八卦上互相追逐的阴阳鱼,一黑一白,一藏一露,徒有其形,并无其质,不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所以说,天下玄鸟只此一对。只有那些受过东海之灵润泽的人才能看见,才能感受。
据说,狐帝一脉对玄鸟有着特别的吸引力,无论如何神出鬼没,它们总会在贺兰觿出现过的地方逗留。
有人说,玄鸟生于北极,在天为鸟,在水为鱼,采大海之灵气,吸日月这精华。翱翔千仞,非桑不栖。数百年来不断地光顾观音湖,如天降甘露,滋润着这片土地,为南岳狐族带来安宁与福祉。宋、明时期都建有神庙加以供奉。
又有人说,玄鸟因啄食了东海采珠女的肝脏,而与贺兰觿有着血脉之亲,算是贺兰家的神鸟,应该当作图腾来崇拜……
奇怪的是,如此重要的“家族文化”,祭司大人居然只字不提。
仔细一想也不难理解,贺兰觿向来不愿谈起家族历史中血腥的一面。
何采骏说,玄鸟很大,却无声无息。突然而至时就像一团凝聚的黑雾……展翅而飞、遮天蔽月——在夜色中很难看清全貌。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鸟巢的位置和上面的鸟蛋。玄鸟十分贪玩,经常离巢远行,动作快的话,掏到鸟蛋的概率还是很大的。不然何采骏何以用它训练出一批又一批的冰奴?
玄鸟蛋也不大,大小跟鸽子蛋差不多,蛋壳呈黑褐色的,隐匿于树顶枝桠的鸟巢中,短时间内,肉眼不容易发现。
玄鸟只在夜间生蛋,次日天亮,阳光一照,蛋就会消失。所以一定要在天亮之前煮熟后吞食。
“这么说,我还得带一口锅去啰?”皮皮觉得好麻烦。何止带锅,还要带水,还要生火……
“焖烧杯就可以了。”何采骏道。
“怎么才能抓到它们?”皮皮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开动脑筋,“弹弓?鸟枪?驱虫剂?”
“这些都不行。”何采骏摇头,“玄鸟是狐帝豢养的猛禽,除了狐帝,谁也没跟它们打过交道。玄鸟的身上究竟有何神秘力量,谁也不知道。所以不要指望能消灭它们。一定要趁鸟不在的时候才去偷蛋。看见鸟来了就赶紧跑或者躲起来,要是被啄到就生不如死了。”
这么一说,皮皮不免有点灰心,感觉又摊上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何况何采骏的语气很含糊、点到为止,不肯说透。
皮皮隐隐觉得,他并没有把所有的秘密告诉给她。
“能介绍一点你的经验吗?”
“不是我不肯告诉你,我的经验……已经过时了。上一次掏鸟蛋还是几百年前的事。你不是狐族,不可能有我的身手。你不巫师,不可能懂得昆凌族的巫术。”何采骏半笑不笑地看着她,一脸悻然,“人类都进化成这样了,何况两只聪明的鸟儿?鱼有鱼道,虾有虾道,你可以用你们人类的办法去解决嘛。”
皮皮觉得自己又被忽悠了,顿时一脸黑线:“对于大自然,我还是有所敬畏的。”
何采骏举了举那只沉重的假手,很别扭地做了一个加油的姿势:“别气馁喔,人定胜天!”
皮皮回到店里,心情有些焦虑。与贺兰觿失去联系已经好几天了,除了手表上的心率证明这个人还活着,其它消息完全没有。问永野也说由于南岳的人马孤军深入,目前都在打丛林仗,鹆门那边也听不到半点进展。原庆则安慰说,这些焦虑都是由于怀孕期间荷尔蒙分泌异常引起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皮皮能读懂他们的潜台词:毕竟你不是狐族,把你在人间的日子过好就可以了。
可是,经过了这些年这些事,“被动等待”已完全不是关皮皮的作风了。
与何采骏告别的那个下午,皮皮用手机在淘宝上搜索,关键词:捕鸟器具。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在长达几千年的文明史里,人类对于捕鸟这件事并不上心。发明的器具十分有限。纯粹手工的话,除了弓箭、毒药、鸟枪之外,也就是各式各样的鸟网、鸟笼了。加上高科技,情况则大为改观:各种型号的驱鸟器应有尽有——风力带闪光的、太阳能语音的、红外线感应的、智能超声波的……皮皮每样都买了一种,视到货先后一一试用。
此外她的手中还有几枚贺兰觿留下的马脑,关键时刻扔出去,能发出呛人的烟雾,借机逃跑。
说来说去,不就是两只鸟儿吗?又不是两条龙。不需要活捉、也不必打死、何采骏的时代还不知道有如此先进的驱鸟器存在吧?
淘宝店家果然给力,次日下午就送来一台黑乎乎、沉甸甸的智能五合一驱鸟仪,号称四路语音超大功率,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驱鸟!范围达到七十亩,外带超声波加集成爆闪光束,还可以远程摇控!
皮皮看着这个强力驱鸟仪,只觉喜从天降,恨不得抱着它狠狠地亲一口。这下可以放心大胆地掏鸟蛋了,有多少掏多少,吃不完可以放到渡口花市或者千美医院里去卖,造福整个狐类……
什么叫人定胜天?这就是人定胜天啊!
当晚皮皮全副武装,背着斜挎包,带着焖烧杯,扛着驱鸟器,为安全起见向店里的伙计借了一个摩托车的头盔,叫上出租就去了观音湖。
岂知刚一上车,永野的电话就打了过来,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皮皮说会去关小华家参加party,太晚的话就在堂兄家睡了。
“嗯,需要接送,随时给我电话。”永野吩咐了一声。
“好的。”正要挂机,永野忽然又说,“本来今晚想让你过来一趟的,见一个人。”
千美医院人手告急,这几天永野都留在医院里给原庆帮忙。
“改天吧。”皮皮心不在焉,连忙推托,末了又好奇地问了一句,“见谁啊?”
“电话里不方便说,你见了就知道了。”
“那我明天上午过来。”
“行。”永野顿了顿,忍不住又提醒了一句,“别忘了你不能喝酒哦。”
“明白。”
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来到观音湖已经夜晚九点、里面还有不少游客。皮皮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见游客渐渐散了,方拿着手电、抱着驱鸟器向桑林深处走去。何采骏告诉了皮皮那棵桑树的大致方位,还说树下有一张长椅,是贺兰特地捐给森林公园的。
皮皮很快就找到了,果然是棵巨大的桑树,枝冠繁茂、郁郁葱葱、高达三十余米、一旁竖着的铜牌介绍说,此桑已有八百岁高龄,是这片桑林中最古老的桑树之一,就在观音湖的边上。
皮皮仰头一看,并没有听见鸟叫,也没有发现鸟的痕迹,为万全起见,她还是打开了驱鸟仪的开关,让它处于待机状态,将巴掌大的摇控器挂在颈间,一有动静,随时开机。接下来,她脱下鞋袜,光着脚丫,将手电含在口中,开始爬树。
古树有许多的枝桠,减少了攀援的难度,不到二十分钟就爬到了树顶。皮皮将身子坐稳,掏出手电仔细寻找,最高的一个枝桠上果然有一个脸盆般大小的鸟巢。
她不禁心中窃喜,手脚并用,迅速向鸟巢爬去,伸长颈子一看,心顿时灰了——
上面除了一堆枯枝,什么也没有。
何采骏并没有告诉她玄鸟一般在什么季节产卵,一次几颗,频率多高。他只是说,这种时候去,一般是有的。当然鸟的事儿,谁也猜不准。
如果没有就再等几天。
皮皮有些失望,寻思着是不是再到淘宝去弄一个迷你监视器,装在树枝上,对准鸟巢24小时拍摄,自己可以在家中用电脑软件监控。发现有鸟蛋了再来,也不致于空跑一回。一面思索一面准备打道回府,空中忽然疾风骤起——
远处宽阔的湖面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黑影,几乎占了整个湖的面积。
皮皮眯着双眼看了半天,才确定这是两道黑影,互相缠绕着在月光之下飞行、嬉戏、知道的以为它们是鸟,不知道的,说它们是两朵飞速移动的黑云也不为错……
皮皮在心中惊叹了一声,眼前之景无法形容,忽然想起了以前背过的一篇课文: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包,里面还装着一张捕鸟用的大网,现在看来,就是个笑话。
倏忽间,两只鸟已悠然自得地向她飞来,伴随而致是一道疾风、一股寒气、其气栗冽、砭人肌骨……
皮皮在第一时间戴上了头盔、按响了挂在颈间的遥控器。
树下的驱鸟仪开始“滴滴”乱响,向空中发射无数道爆闪光束——
双鸟显然受到惊吓,在空中一顿乱飞,一时间木叶狂飞、波涛汹涌、如旋风突袭、暴雨骤至。皮皮伏在树间,惊恐地看着这一幕——
顷刻间,双鸟已逝,不见踪迹。
天地间只剩下一轮皎洁的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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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沮丧地从树上爬下来,脸和双脚被树皮刮得生疼。她找到那张椅子,坐下来穿鞋,顺手关掉了驱鸟仪。手表在夜色中闪得荧光,显示此时的心率为一百八,贺兰觿若是发现,定能猜到此刻的她在搞一件大事情。
看着地上的驱鸟仪,皮皮心中一阵纠结:鸟是赶跑了,可蛋也没有了啊!万一玄鸟受到惊吓决定搬家,再也不来观音湖了,不就白忙活了么?越想越觉得驱鸟仪弊大于利,不到万不得以不能使用……
为了尽快弄到鸟蛋,她决定次日起每天晚上都过来检查鸟巢。时间最好是天亮以前:早了,蛋可能还没生出来;晚了,蛋会被阳光蒸发。总之头一天下的蛋是留不到第二天的。而究竟怎么对付这两只鸟儿,目前暂时没头绪。皮皮越想越气,觉得玄鸟之所以存在,纯粹就是为了为难自己!
夜已深了,四周静悄悄的。除了天上的月光、湖边的灯光,林中一片黑暗。
皮皮将地上的仪器收拾到包里,起身正要离开,一抬头,突然发现椅子的另一端似乎坐着一个人,黑魆魆地看不清全貌,但脸很白皙,有一双明亮的眸子。
“谁呀?”她吓了一跳,大喝一声,拧开手电。
是个漂亮的年轻人,二十三、四,脸又小又白,眉目清晰,五官立体,穿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膝盖上破了两个大洞。样子很悠闲,双手插在口袋里,翘着二郎腿,晃着脚尖。
皮皮的第一印象觉得是个男人,不仅因为他个高腿长,手电的强光正好照在他强壮的胸肌上。当她把目光移到他的脸上时,又觉得是个女人:因为他有一头丝缎般光滑的披肩短发和一双充满思索的眼睛,五官优美精致、肌肤细嫩光洁、樱桃色的嘴唇微微噘起、似嗔似怒、给人一种豆蔻少女般奇妙而妩媚的感觉。
皮皮囧了。说他是女生吧,骨节有点儿大。说他是男生吧,神态又不像。这亮白水嫩的肌肤,就算天天敷三张面膜也办不到啊。
“对不起——”那人倒是不介意照在面前的野蛮光柱,站起来向她微微颔首,“没有吓到你吧?”
他的声音很温和、态度礼貌充满了恭敬。皮皮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悄悄放松警惕。然而,心中的迷惑更强了。这人的声音不像贺兰觿那样低沉浑厚、富有磁性,而是比较尖细轻脆、有一种说不出的柔和甜美。一时间听不出是男是女。
皮皮:“……”
见她愣住不说话,那人的声音更低了:“我是过来接你的。”
“你是——”
“沈双成。”那人伸手过来,和皮皮握了一下,“我是贺兰的朋友,来自苏霓族。苏霓沈家,听说过吗?”
皮皮摇头。狐族有很多部落,除了天星、昆凌、柳灯、沙澜这些大族,还有很多小族,遍布世界各地,这个“苏霓族”定是其中之一,贺兰觿也许提起过,她没上心,也就没记住。但有一件事她很清楚:贺兰觿的熟人很多、朋友很少,以他在狐界的地位,敢自称是他朋友的人就更少了。
见她一脸茫然,沈双成没有更多的解释,好像他是谁并不重要。
“我们……见过?”
皮皮对他的印象为零,但也不敢说从没见过。如果他住在C城、又是贺兰觿的朋友,他一定会出现在南岳狐族的各种聚会中。有一点可以肯定:贺兰觿从没有向皮皮介绍过他。“沈双成”这个名字,她也是第一次听说。
“我住在北关的大山里。贺兰派人找到我,说这段时间局势紧张,希望我能过来保护你,我就来了。”
原来如此。这位沈双成应当就是贺兰觿安排在她身边的待卫,听说不止一个,只会在关键时刻露面。
“很高兴认识你。”皮皮微微一笑。
“我的荣幸。”他语气好像正在从事外事活动,“请叫我‘双成’。”
“好的,……双成。”
“夫人在这里的事情,办完了?”他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天上,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
“今天的事,办完了。”
“我的车停在那边。”他指着远处的一条马路,示意她跟着自己向湖边走去。
走了几步,发现皮皮没有跟上,转身回到她面前:“这里不安全,我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但皮皮早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容易轻信、说风就是雨的皮皮了。不会因为几句话就跟一个陌生人上车。她的手中紧紧地捏着一枚马脑石,随时准备保护自己。
那人看着她,无声地笑了,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打开扬声器,里面传来永野的声音:“找到她了?”
“嗯。”双成将手机递给皮皮,示意她接听。“她不愿意跟我走。”
“夫人,沈双成是祭司大人十分信任的人,你可以放心地跟他回来。”永野的声音听上去很疲倦,皮皮觉得猎鸟行动没有报备,心里有点讪讪的,于是说:“好吧。”
马路很黑,沈双成默默地开着车。
“你看见那两只鸟了吗?”皮皮忽然问道。
“什么鸟?”
“玄鸟。”
他摇头:“我只看见你光着脚从树上爬下来。”
“那你至少听说过玄鸟吧?”
“嗯,它们是先帝身边的猛禽,算是宠物吧。”他点点头,“已经消失很多年了。”
“那你听说过玄鸟蛋吗?”
“玄鸟还有蛋?”
“故事是这样的——”皮皮心想,自己明天还要过来,想瞒住沈双成不大可能,不如以实相告,或许还能得到他的帮助,“很久以前……”
话音未落,沈双成立即打断:“我不听故事。”
“呃?”
“知道人与动物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吗?”
“……”
“故事。你们爱讲故事,爱听故事,甚至愿意相信一个故事。”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摇头,“我们不。至少苏霓族的人不。”
“OK,”皮皮耸了耸肩,“那我就讲实话。”
“请说。”
“我需要弄到玄鸟蛋,一颗就好。鸟巢就在刚才我爬上去的那棵桑树上。”
“为什么?”
皮皮咬了咬嘴,决定不说:“总之是需要吃掉它……你理解成治病就好。能帮我吗?”
他想了想,道:“第一,玄鸟蛋这种东西就连我也没听说,你确信能吃?第二,是谁告诉你这里有玄鸟,又是谁让你半夜三更地来这里?指使你独自做这么危险的事,我怀疑他别有用心。”
“花青旗说的。”
听见这个名字,沈双成一阵沉默。
“花青旗给贺兰治过病,她应当是贺兰信任的人,不是吗?”
沈双成呡了呡嘴:“这倒也是。”
“花青旗是昆凌族著名的医师,她说玄鸟蛋有用,我就要弄到它,没错吧?”
“没错。”
“那你愿意帮我吗?”
“这种事,你不应当先请教一下夫君的意见吗?”
“联系不上。”
沈双成又认真地想了一下,道:“我可以帮你去弄鸟蛋,但你不能这么随随便便地吃下去。至少让原庆检查一下……你觉得呢?有孕在身的人,吃东西多少要小心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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