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爱:南岳北关—— by施定柔
施定柔  发于: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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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是肿的,一道红一道白。红的是胶带撕开后留下的印迹,白的是她的肌肤,白里透青,布满淤痕与血丝。她转头过来,看见修鱼稷跪在床边凝视着她,目光平静,充满着力量。
他给她倒了一杯水,将一颗药丸塞进她的嘴里:“吃药。”
他没说是什么药,她也没问,很听话地吃了下去。
她应当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的表情如此冷漠,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的衣服?”她坐起来,发现自己还穿着病人服,拿眼四下张望。
“在这。”他指椅子上的一个崭新的塑料袋。
趁她睡觉,他去商场给她买了全套,从里到外,包括鞋子。
换上之后一切都很合身,医生过来说他们可以走了,观察室床位紧张,好腾出来给新的病人。
出了医院的大门,她打算回家,修鱼稷叫了车,坐进去的时候才说:“先跟我去一个地方。”
若在平时,她一定会反驳。但今日的她感到一阵虚弱,下身很痛,几乎坐不直。
一只大手将她的腰用力地搂了搂,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
她没有拒绝。从小到大,她没被任何一个男人关心过,照料过。受欺负是从自己的亲人开始的:爷爷,爸爸,弟弟。
夜已深了,天空乌云密布,不见一点星光。
隔着围墙可以看见远处街灯闪烁,如印度舞娘身上的首饰,哗哗作响。
借着手电的微光,他把她带到那个巨大的垃圾箱前,她皱起眉头,安静地看着他。
昨晚一切可怕的事情,都是在这里发生的。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死在这里,或者一辈子也不回来。
但修鱼稷做事自有他的深意,越是无从揣测,越是激起了好奇。
“这个送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坚硬而发光的东西放到她的掌心。
她低头一看,是一枚式样简朴的戒指,金黄的指环,当托着一颗闪亮的水晶。
“听说这里的女人喜欢这种石头。”
她笑了笑,可怜的狼族,连水晶和钻石都分不清。但看着他一脸严肃,她也懒得揭露。任由他将戒指戴进了她的无名指。
“喜欢吗?”他问。
她抬眼看着他,点点头,忍不住解释:“你可能不知道,在我们的文化里,男人是不可以随便送女人戒指的。”
“为什么?”
“这种戒指是用来求婚的。”
“我就是在向你求婚的。”
“……”
她一下子窘了,想把戒指摘下来,但戒指有点紧,她的手指也有些发肿,一时半会儿摘不下来。她还想继续使力,被他按住:“唐晚荻,我要在这里娶你,和你生儿育女,然后杀光修鱼靖一家所有的人,为你报仇。”
这种时候?这种地方?
她怔怔地看着他,心中惊愕,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昨晚发生的事,我改变不了。毫无疑问,它会影响我们一辈子。”他紧紧地握着她,“我只想对你说,从现在开始,无论有谁再敢伤害你,必须先杀了我。”
空气中飘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对面的工地不见一点灯光,高高有塔吊像只散步在太空的蜘蛛,不远处有个黑漆漆的大洞,是空旷的地基。
她有种站在地狱边缘、随时可能掉下去的感觉。身子不禁晃了晃,听见修鱼稷轻轻地说:“你愿意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吗?”
他面容严肃、语气沉稳、就连手势都带着一种仪式的味道。
而她心绪凌乱,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
“如果不愿意,我会尊重你的决定,并向你保证——”见她久不回答,修鱼稷又说,“从今以后,我会从你的人生消失,不会有任何一个狼族过来找你,打扰你的生活。”
——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被他们严重地摧毁了,不是吗?
——即便不被打扰,她的心灵和身体都已经有了一道可怕的伤疤,不是吗?
他似乎有千言万语,一阵喉结滚动之后,归于沉默。
她安静地看着他,过了片刻,点点头:“我愿意。修鱼稷,我愿意做你的妻子。”
那瞬间,他的眸子如点燃的篝火,发出雄雄的火光:“你希望我如何待你?”
“呃?”她没听明白。
“还是那句话:你强我就让你强。你弱我就让你弱。——你要哪种?”
也许这就是狼族的文化,她还没来得及消化。一切来得太快,也来不及思索,在黑暗中,她只是诧异地看着他。
“如果你选‘弱’,我会照顾你,保护你,竭尽所能,免你灾祸苦痛 。”他一字一字地说,“如果你要‘强’,我会支持你,成就你,共度患难,共享荣华。”
这次的回答很快: “强。”
“现在我宣布,”他将她的双手放到自己的嘴边,喃喃地说,“我,修鱼稷,沙澜狼王第六世子,此时此刻,与龙族女子唐晚荻结为夫妻。天地为证、人神共鉴、直到时间的终结。”
月亮不知何时从云间钻了出来,天地之间忽然明亮了许多。远处的云层是红色的,当中电光闪耀——“时间的终结”——她在体会它的含义。
“修鱼稷——”
“叫我阿稷。”
“你们来C城,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指狼族,还是指我?”
“你。”
“耳朵过来。”
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了一句话,她吃惊地退了一步,呆呆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自嘲地一笑:“我还可以反悔么?”
“不可以,”他淡淡地笑了,“你已经嫁给我了,送给你的钻戒,已经戴上了。”
“钻戒?”她扬了扬指间的戒指,“这个至少三克拉。请告诉我它不是抢来的。”
“我买的。”
“你买的?”她不信,“多少钱?”
“八十三万。”
“八十三万?”她一阵心塞,忍不住冲他吼道,“你是疯了还是被人忽悠了?告诉我谁卖给你的?我找他算账去!”
“正规商场,有□□。”他掏出一张纸片,“要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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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一堆稿之后,我的脑子半天回不到“结爱”的情境中,对不起……
第 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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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皮皮,我们已经到达鹆门,今天有几个会,明天启程去峻榞。听说那边很凉快,也许明年我带你过来渡假。”
“Hi皮皮,刚刚结束了最后一个会,见了最后一拨人,大家都在收拾行李。忘了告诉你,很多蚁族也逃进了北关,也许你会遇到嘤嘤和五鹿原。等一切结束后,我叫上他们,咱们在C城好好地聚一聚。”
“Hi皮皮,还有两个小时就到峻榞了,手机已经快没信号了。抱歉我们可能会失联一段时间,不过你的手表仍然可以看到我的体温和心跳。一切都好,等我回来。”
在贺兰觿离开C城的两天内,除了一些照片和自拍,皮皮一共和他通过五次电话,收过十六个语音短信。永野说峻榞那边局势紧张,接下来的一个月会有很多战事,祭司大人会相当忙碌。皮皮认为永野在暗示自己不要老用儿女私情去打扰备战中的贺兰,于是下意识地减少了联络。
与此同时,她嗅到了一股浓浓的危险气息。
而贺兰这边,发过来的照片不是蓝天白云,就是绿树红花,又或者做各种鬼脸、剪刀手,逍遥闲适、逸兴遄飞,好似是在秋游。
与贺兰同时出发的有花家的花霖、另外两个家族的首领以及一大批随从,连同狼族的北山兄弟,一群人坐满了整整三节车厢。送行时皮皮与贺兰拥抱告别,一旁的永野目光幽怨,他奉命留在C城保护皮皮,只得错过这次建功立业的机会。
回家路上皮皮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禁问永野:“今天怎么没见花青旗?”
柳灯花家以骁勇著称,族大人多,无论男女都自幼习武,在狐史中出过多名英雄及勇士。站台上满是送行的人,C城花家倾巢而动,按例花青旗擅长医术,应当随伍出征,救死扶伤,这种场合怎么可能缺席?
永野“嗯”了一声,一面开车,一面嚼着口香糖:“或许是因为你在?”
“什么意思?”
他转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有回答。
“停车,永野。”皮皮指着路边一家咖啡店,“有点事问你。”
咖啡店就在花店的对街,皮皮一口气喝下了半杯果汁:“峻榞在哪?为什么地图上没这个地方?”
狐族的领地都有专属地名,但随着与人类越来越多的混居,为避免产生歧义,渐渐合而为一。
“在北边,是北关的领地。”
“经纬度是——”
“你不必知道。”
“贺兰不让你说?”见他一脸神秘,皮皮有点不高兴,板着脸哼了一声,“怕我偷偷去找他?”
“为安全起见,是的。”他点点头,一副公职在身,不得不执行的态度。
“那你至少告诉我,贺兰在峻榞都会碰到哪些人?”
“主要应当是……”永野沉默了一下,“他叔叔一家。”
好嘛,亲戚越来越多了,现在又冒出来了一位叔叔。转念一想也对,贺兰既然有堂兄表弟,那肯定有叔叔、姑妈呀!但皮皮还是怔了一下:“叔叔?健在?”
“嗯。”永野皱眉,“你不知道贺兰有叔叔?”
“他不爱说自己的家事,有两个堂兄还是你告诉我的。”
“他的堂兄不止两个。”永野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很奇怪她居然一无所知,“先帝共有弟妹四人。大弟玉鳞王贺兰鲲去世了,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死于潼海之战,在世的只有老三贺兰翚。”
“也就是失踪的那位?”
“对。”永野接着道,“二弟平鲸王贺兰鶊,娶了昆凌族族长之女青桐,生有四子,分别是贺兰翾、贺兰翀、贺兰翊及贺兰鹰。父子均健在。大妹贺兰荆嫁给了昆凌族的大将军原枫,也就是原庆的父亲。二妹贺兰芊嫁给了柳灯族的首领姜鹤。”
“姑妈们也健在?”
“都去世了。上一辈的天星族只剩下了平鲸王,领地在北欧一带。平鲸王性情高傲、以皇族自居,不怎么与中原各族往来。说到武艺也算高强,只是运气不太好。当年狼族入侵沙澜,他是主帅,结果潼海之役败绩,玉鳞王一家差不多全部阵亡,先帝震怒,平鲸王于是失宠。真永之乱,他与赵松同为主将,与贺兰大战三年,又以失败告终,致使南北分治,先帝大失所望,与他越发疏远。”
难怪贺兰觿不愿意提到这个叔叔。
“平鲸王子嗣众多,对皇位虎视眈眈。而先帝只有一子,体弱多病。贺兰的堂兄们要么年纪比他大、要么修行比他高。可以想象先帝对祭司大人的未来有多么焦虑,生怕这个儿子输给了别人。真永之后,他宁肯扶植弟子赵松,也不肯在自己的侄儿当中挑一个继任祭司,就是害怕大权旁落。平鲸王的心里自然知道先帝的顾虑,怕招来灭门之祸,一面公开宣誓效忠、绝无二心,一面举家迁移、离开中原、只为避嫌。心里头嘛,不免怨气冲天……”
信息量有点大,若不是事关狐族,皮皮还以为永野聊的是三国演义。她的脑子有点乱,但很快找到了重点:“这位青桐,也就是平鲸王妃……跟青桑有什么关系?”
“青桐是青桑的姐姐。青家是昆凌大族,世袭族长之职。”
皮皮渐渐有点明白:天星族虽为帝王一脉,但人丁稀少。北关势力最大的是昆凌族,光是皮皮知道的大姓就有青、原、萧、谢、千、关、子、永等,比如千家的千花、千蕊、子家的子阳、原家的原庆、关家的关鹖、永家的永野。平鲸王与青家互为婚姻,是天然的联盟。更何况青桑支持贺兰翾继位,政治利益、家族利益都挷到一起,狼族入侵北关,平鲸王率兵支援理所当然。
不知不觉,皮皮起了一身的冷汗:“那么,以你看来,现在进入峻榞地区的三家,究竟哪家实力最强?”
永野想了想,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论打仗,狼族肯定最行,说他们以一敌十也不为过。北关有平鲸王人马的支持,人数上肯定多于南岳……”
“所以三方之中,南岳最弱?”
“也不一定。”永野看着窗外,“几百年来,南岳崇尚独立修行,部族之间联络松散,短时间内集合不了多少兵力。但是——跟着贺兰去鹆门的都是真永时期的旧部,战斗力绝对不差。狼族那边很多人染上瘟疫,而且还在蔓延,能打仗的究竟还剩下多少,值得怀疑。倒是青桑的几个亲信……青阳、子阳还有关鹖比较厉害,平鲸王和他的四个儿子也都能打,此外还有灵鸦和豢灵师们助阵。要我说的话,贺兰的主要对手是北关,不是狼族。平鲸王此番过来,就是为了借助狼族消灭贺兰,然后一统南岳,为自己儿子继位扫清道路。”
皮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也是狐族的一员,这么重要的战事,为什么我不能参加?贺兰若是战败,无论狼族还是北关都不会放过我啊。”
“祭司大人临走前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包括最坏的情况。”永野的语气十分自信,“请放心,万一发生了什么,我们会带着你全身而退。”
皮皮眼睛眯了起来:“我们?”
“当然。保护你的不止我一个。”
“可是——”皮皮心中还有很多疑问,永野的目光忽然移向左前方,呶呶嘴:“看,那不就是花青旗吗?”
花店门口站着一个笑盈盈的女子,抱着一大捧牡丹,看见他们出来,亲切地向她们招手。
“我从奶奶那里买了一大把花儿,她可高兴了!多送了我两朵不说,还给我了一张贵宾卡。”
两人在花店的接待室里坐下来,花青旗接过皮皮泡的花茶,高兴地说道。
与往日不同,今天的青旗化了个靓妆,闪亮的唇彩晃得皮皮眼都瞎了。那一头瀑布般的长发被编成十几个小辫,串着五彩的珠子,挽起来聚在头顶,用一只镶满水晶的发簪卡住。
看得出她着意地打扮过自己,面色红润,目光喜悦,好像遇到了什么喜事。
她居然没去车站送别,皮皮不禁又想。
“你没听我的劝告,仍然选择留在这里。”花青旗一面喝茶,一面淡淡看着她。
皮皮不接话碴:“你没去给你哥送行?”
“我还有病人需要最后一个疗程,过几天我也去峻榞。昨晚陪他们喝了很多酒,”她指着自己脸,“看,现在脸还是红的。对于我们南岳人来说,这些年都是和平年代。以前天天打仗,哪有什么送行不送行的。送行——是你们人类的礼仪。”
皮皮笑了笑,更正:“我也是南岳人。”
“嗨,说到打仗,也是几百年前的事了,”青旗看着窗外的阳光,觉得刺眼,将窗帘拉了拉,“你还没出生呢。”
猜不出这话的用意,皮皮只得默默地喝茶。
“我们花家从不欠人情。你救了我,我帮你治好祭司大人,让你们今后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就是我的报答。哪知道中间出了错,情况反而变糟了。”
“不是你的错,”皮皮摸了摸她的手,“你尽力了。”
“总之是我的任务没完成,而且我讨厌失败,”花青旗凝视着皮皮的脸,“我来找你,是因为我有一个补救的办法。”
皮皮眸子亮了:“什么办法?”
“有个人也许能帮到你。”青旗的手指不停地在茶几上划圈圈,“他叫何采骏,曾经是甜水巷的总教头。”
几百年前,甜水巷是狐族冰奴们的住所。
“要知道,你遇到的问题其实很多冰奴也同样遇过。她们的主人经常克制不住自己,会一不小心……提前结果掉她们。”她做了一个杀头的手势,皮皮的眼皮眨了一下。
“我不是冰奴。”她说。
“你和冰奴一样,来自人类。”
皮皮的身子向前倾了倾,双手支颐:“请继续。”
“何采骏是昆凌族里一位著名的巫师,当年与青桑同门学艺,轮辈份算是青桑的师弟。可是他脾气古怪、性情放诞、得罪了很多人。职位也从昆凌族的大护法一路贬到甜水巷总教头这个不起眼的小官。”
“他认识贺兰?”
“认识。何采骏地位如此之低,基本上没机会跟贺兰搭话。这位老兄倒也没什么野心,官大的时候没见他干什么正事,整天沉迷于各种歪门邪道。到了甜水巷,却忽然清醒过来,发明出一套训练冰奴的办法,极大地提高了冰奴的寿命,避免了她们与主人之间的悲剧。——从那时开始,甜水巷名声大振,从那里出来的冰奴,不旦姿色绝伦而且武艺高深,她们身上‘人’的一面渐渐被‘狐’的一面取代,肝脏也变得不那么具有吸引力了。从那以后,一些冰奴与主人之间有了健康良好甚至是持久合睦的关系。”
皮皮不禁想起了钟沂。她如此能干,武艺又如此高强,和沙澜方氏四处飘泊,亲若一家,莫非她也被何采骏训练过?
“他训练的方式很残酷,却相当有效。真永之乱时,狐帝兵力不足,这些冰奴跟随主人们参加战争,有两位还立下了赫赫战功。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何采骏名声最响的时候。只可惜没过多久他就得罪了贺兰觿。”
“哦?”
“你的某位前世听说了这位教头,不远千里地找到他。不知遇到什么情况,想让何采骏训练自己……”
与贺兰认识多年皮皮已经习惯了狐族关于时间的描述,如果他们说“没过多久”,并不是指“没过几天”,或者“没过两个月”,而是指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以后。
她的眼睛眯了眯:“她成功了?”
“她死了。”
“……”
“她事先没说明自己的身份,何采骏以为她只是普通的冰奴,就用贯常的手法训练她。没过几天这个女孩就在训练中意外死亡。”
一阵寒意浸入肌肤,皮皮瞪大眼睛,默默地看着她。
“这事终于被贺兰觿发现了,何采骏听到消息,一路逃到蓄龙圃乞求青桑的庇护。根据狐律,祭司不得面见青桑。何况当时已有南北协议,贺兰觿也不能北上。贺兰觿就公开威胁青桑,让她交出何采骏,不然就禁止昆凌族进入南。要知道,南方富有,蓄龙圃远在北关,很多开销明里暗里都依赖于几个南方昆凌大族的供奉。他们之间有很多金钱和货物的来往。贺兰觿知道这些,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青桑觉得犯不着为了个何采骏得罪贺兰觿,但她是个要面子的人,贺兰觿公开威胁,她立马答应,那也太丢人了。所以她就斩下何采骏身体的某一部分,派人交给贺兰,说人已经处置了,成了废物,希望贺兰看在她的份上留下一条性命。”
“于是贺兰就放过了他?”
“没有。贺兰不信,说可以饶他一命,但一定要见到这个人。青桑就派人把何采骏押到南岳。等贺兰见到他时,何采骏已经吓得半疯了……贺兰又废掉了他的一只手,这才算了结。”
皮皮深深地叹了口气。
“与他父亲相比,贺兰已经很仁慈了。可只要任何事情与沈慧颜相关,他就变得心狠手辣、不依不饶。”
“这个何采骏,现在在哪?”皮皮问道。
“‘这位’,注意你的量词。”花青旗更正,“昆凌何家虽然不大,他是何家的老二,是狐族的贵族。”
皮皮想了想,微微皱眉:“就算我找到他,他与贺兰仇深似海,会来帮我?”
“你不能告诉他你是谁。”
“我身上有贺兰的种香。”
“我可以让你身上的香味不显示。”
“就算这样,无缘无故的,他为什么帮我?”
“因为他欠我一个人情,”花青旗侧过脸去,轻轻地喝了一口花茶,姿势优雅地将茶杯放下,呡了呡嘴,“他不是疯了吗?我把他治好了。”
皮皮放下茶杯,站了起来:“他在哪?”
“皮皮你先想好。”青旗一把将她按住,“第一,这事不能让贺兰知道,因为他肯定不同意。第二,你的身份不能暴露,何采骏知道了就算不敢杀你也会报复。第三,我不知道何采骏会用什么办法训练你,只知道他手下死过很多冰奴,也许你也过不了这一关,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贺兰不会饶了我……” 青旗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说来说去,关于这件事,三十六计走为上。你不肯走,一定要跟贺兰在一起,那么何采骏就是我给你出的下策。”
“我选下策。”皮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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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这更新的速度也是醉了……名声已坏。但我要说,我即将写到自己最不擅长的内容了,所以最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资料。有很多童鞋说第三部 跟第一部很不一样。这是当然,因为我憎恨重复。《结爱》三部曲每一部的主题和侧重点都不一样,不管你们怎么看,我反正是放飞自我了:)

正午阳光直射碧空。
雨后的黑熊岭如水洗般清亮,远远看去就像一幅灰黄的水彩画。五月的南岳已入初夏,而峻榞的山顶还残留着积雪。裸露的山岩冒着寒光,上面浮着一层淡淡的白雾。山坡南面已有几分葱绿,布满了数不清的山杨、红松、白桦、云杉……林海茫茫、草木飘香,在呜咽的山风中哗哗作响,有种苍凉肃杀的景象。
黑熊岭座落在峻榞山脉以南,在这二十五万公顷的森林中是个不起眼的山头。因为下临卡迦河,守着峡谷的一道重要渡口而显得举足轻重。这一带气候阴冷、道路稀疏、沼泽纵横、人迹罕至,却是北关南下的必经之地。
明鹬的人马跟贺兰觿的援兵汇合后,一路穿过北关的防线,在崇山峻岭中跋涉了七天,才终于赶到黑熊谷——南岳北营的所在地。为了避开北关主力,他们尽量走弯路,一连淌过一片沼泽、两处湿地、还翻越了三座大山。
拖延的时间只好用一路疾行来弥补,一天只休息一个小时。
一路上除了恶劣的路况,还遇到过五次伏击:头四次都是与北关交手,最后一次遇到狼族。所幸跟着贺兰觿过来的都是真永时期的老兵,但也有二十几人的伤亡。贺兰觿自己的左臂也中了一刀,不知刀口涂了什么毒药,以他受灵之后的功力居然连日不愈,发炎红肿到弯曲都困难了。
峻榞局势紧张、联络中断已经有十来天了。在最前线战斗的北营战队由明鹬的大哥明乾统领。明鹬则带着剩下的兵力镇守鹆门。由于两营相隔太远,只能偶尔收到战报,以至于贺兰觿到了鹆门之后都不清楚前方的战况。
直到爬上第三座大山的山顶,终于看见明乾发来的镜语,贺兰觿才意识到自己严重地低估了狼族的实力。他以为逃到峻榞的狼族像北山家那样在瘟疫的折腾下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是老弱病残。而明乾却说光是围攻黑熊岭营地的狼族就有三百多人。他们若再晚到一天,北营驻军恐怕已全军覆没。
天上的云越来越多,山上的雾也越来越浓,阳光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强烈了。明鹬猫在一棵大树后,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专心擦剑的贺兰觿,低声道:“大人,变天了。”
山上的战况只有明乾派人用小镜子通过阳光折射发出信号他们才能知道。已经很久没信号了,显然人手不够,信号员也被叫去参加战斗了。
如果乌云遮住了太阳,就算有信号也看不到。
贺兰觿想了想,问明鹬:“你估计山上还剩下多少人?”
嶙峋的山石挡住了视线,却挡不住兵刃相交的“喀喀”声。他们日夜兼程地赶到这里时,北营的狐族已跟狼族鏖斗了整整两天,明乾在营地通过镜语不断向四方呼救,他的部下损失惨重,已从两百六十多人锐减到了六十三人。至此,南岳在峻榞的兵力已被消灭了一半。夜晚行军路上,抬头可见远处山顶冉冉升起的一枚枚元珠,如冲天焰火般璀璨夺目。
“不好说,”明鹬的嗓音透着焦虑,“最多十五个。”
明乾的队伍里百分之九十是柳灯族,最后一次通讯时还有四十多人,每有阵亡都会有一枚浅红色的元珠升天,肉眼基本可以看见。所以山上还剩下多少人是可以算出来的,当然不排除元珠遇到兵器或其它异物自动破灭的情况。
十五个,是最乐观的估计。
“对面那么吵,营里要是没人应该很安静才对。”贺兰觿淡淡地道,语气里含着一丝安慰。
“您的伤……该换药了吧?”明鹬换了个话题,指了指他的左臂,上面缠着的一圈绷带已经发黄了。
“不用。”贺兰觿将擦好的剑放到一边,站起身来。
他们的人马已靠近狼族的尾翼,派去的探子回来说,围攻北营的主力是修鱼家,大约有三百多人。明乾的手下全是南岳驻关的精锐,原本实力相当,然而在遇到狼族之前,他们刚跟北关的副帅贺兰翾硬碰硬地打了一仗,双方在卡迦河边交手,足足打了两个多小时,正难分难解之际,空中忽然飞来一大群灵鸦,与此同时,箭如雨下,明鹬只得带着人马冲回营地躲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狼族又杀了过来。
设在黑熊岭顶峰的北营原本是个废弃的寺院,明乾派人加固大门、抬高院墙、挖出壕沟,变成了一个牢固的防御工事。不然在这么凶猛的围攻下,也不可能抵挡这么久。
除了低估狼族的兵力,还有一件事大家也没料到:狼族的人马中有一支由沙澜狸族组成的工程兵分队。论单打独斗,狸族不如狼族,但胜在人数众多、听众指挥、尤其擅长开河筑坝、修建工事——这些贺兰觿都有耳闻,只是潼海战役时,狼族并未与狸族结盟,狐族对他们了解得很少。
其实何止狸族,贺兰觿对狼族也非常陌生。狼族入侵沙澜时,他正在坐牢,之后又久居南岳,可以说从未大规模地正面交手。相比之下,平鲸王贺兰鶊作为潼海战役的主帅,倒是与狼王多次过招,虽然最后输了,积累下丰富的作战经验。这次全家出动,志在雪耻,定是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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