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意大利的时候也画过人,那时候花钱,来的都是专业模特,金红玫可真是难配合。她用画笔比划了好久,最终告诉她:“你想你喜欢的人就好。”
金红玫没好气:“我哪有喜欢的人,叶汝秋?我不喜欢他。”
“我知道你不喜欢叶经理,”Rossela失笑,“来澳洲前呢?你在上海的时候呢?”
她是无心提问,金红玫的神色却忽然凝结,像是想起一个久远的人。她整了整领口,金色旗袍在灯下散着柔光,右手捏起烟吸了一口,然后双臂抱住,戴着珠链那手搁向臂弯,眼神飘向别处。
她向后靠,身子倚住服装店的门,眼神慢慢垂落,落到一个遥远的地方。
那幅画就这样拓印到画布上。
她的旗袍是金色的,她的调色板上也都是调出的金黄。画到最后用不完,她在笔尖上蘸了颜料,龙飞凤舞的签下名字——Rossela Matrone。
日后想起,Rossela庆幸自己用画笔记录了金红玫的样貌。那时的胶片都是黑白,黑白怎么能记录下她的青春?金红玫是艳丽的女人,艳丽的人,就要用斑斓色彩留住风华。
肖像画完,金红玫便将店里一副叶汝秋买的画拆了,把她的作品放了进去。她说这幅画绝不止两袋面包的价钱,但Rossela怎么可能要她的钱?两个人都不是拉扯的性格,说到最后,金红玫将腕间的珠子拆下来递给了她。
“你这画,钱难衡量,”她一下又变得很识货,“我的珠子,钱也难衡量。我用珠子和你换,不许再推脱。”
于是那枚玉珠就这样坠到她手里,冰凉莹润。她把这份无法衡量的报酬和面包苹果一起带回公寓,躺下去的一瞬间,想起了她靠向门时的忧伤。
“金红玫这样的女人,会为了谁忧伤呢?她不曾向我提起,我也不会追问。那是我在墨尔本与她共度的第一个夏天,也是最后一个。叶先生进了监狱,她为他变卖了红玫叶的房产,我想她对这个男人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漠然。她决定和那个女孩一道前往悉尼,Andrew则邀请我以助理的身份和他去红土沙漠考察原住民的聚居情况。我们都离开了墨尔本。——Rossela的日记”
人的重逢有许多种可能,最糟糕的一种是在葬礼上,离开的人是Andrew。
四十年代的红土沙漠,酷热,高温,交通不便,唯一的通信方式是信件。一个孩子在族群冲突中受了重伤,野外考察的Andrew为他输血,而后在驱车赶回爱丽丝泉的路上遇到了车辆故障。
没有信号的沙漠,他无法联络救援。第二天清晨,路过的卡车司机发现他陷入昏迷。
或许是短时间内大量献血,或许是沙漠午夜的低温,或许是过度疲劳和营养不良。医生将他的死因归结为心源性休克,但Rossela意识到,他死于人在自然面前的渺小。
在红土沙漠面前,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而微不足道。故事的荒谬感被加倍累积,并在她翻出他衣服里的求婚戒指时达到高潮。
她本该与他举行婚礼的,但她着手准备的却是葬礼。北半球在打仗,他的母亲无法赶来,到场的只有一封英文写就的信件——
“我的儿子是比我更伟大的冒险家,他死在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路上。”
仪式是原住民帮她举办的,他们用红土沙漠的方式送Andrew离开,他们在他的葬礼上舞蹈,火光映亮了Rossela的脸,比火更耀眼的,是暮色,红沙,和听到消息后赶赴而来的金红玫。
她很狼狈,从火车转搭运送矿石的卡车,又骑了一段马。她已经不穿旗袍了,穿长裤和靴子,衬衣扎在腰间,皮肤晒得通红,像一名女牛仔。她大步走到Rossela面前,朝她展开手掌。
她的手掌里是她在烟盒上画就的爱人模样。烟盒皱成一团又被她展开,不知是从哪里找了出来。Rossela这才意识到,她从未给Andrew拍过照片,这就是他留给她所有的回忆了。
直到这一刻,她终于反应过来了,Andrew离开了,那个总是和她描绘理想世界的爱人离开了,他无法再拥抱她,亲吻她,他金色的睫毛会和他的躯体一同在火焰中燃成灰烬,消失在红土沙漠的风里。
她抬起头,金红玫看着她,目光比任何时候都坚定明亮。
“你有什么打算?”她说。
她愣愣地看着她,想了许久,最终回答:“我不知道,但我不想离开这里。”
她只说了这样一句话,而金红玫没有任何多余的追问,只是回答她:“好,我陪你。”
她卖掉了红玫叶,她失去了爱人,她们一无所有,她们什么都可以做了。
Andrew留下了一些遗产,不多,好在爱丽丝泉的一切都很便宜。金红玫用这笔钱买下了镇子上的一栋院子,改造成旅馆,Rossela起初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于是她开始学习部落的语言,然后找到一对原住民姐妹做旅舍的招待。她俩很勤快,唯一的缺点是名字冗长。不过这难不倒金红玫,她给她们起了两个简明易懂的中国称呼。
“丽丽和娟娟。”她这样叫她们。
旅舍里养了几匹马,金红玫成了驯马高手。她还和一个远在悉尼的朋友借钱买了一辆车,她是红土沙漠唯一会开车的女人。Rossela不得不承认,金红玫对任何形式的坐骑都有着超乎旁人的狂热,如果有机会,她恐怕也会去学习驾驶飞机。
Rossela第一次去看爱尔斯岩也是她开车带她去的。
其实她很早就应当去了,但Andrew是在那条路上死去的,他的墓碑也被安置在公路的一侧。他没有其他照片,因此墓碑上只有他护照上的复印件,表情严肃,嘴角不带一丝微笑。可他明明是个很爱笑的人,笑的时候睫毛会颤抖,蓝色的眼睛像晴空下的海洋。
她久久地避开那条公路,直到有一天金红玫回来和她说,还是去看看吧,墓碑上都蒙了红色的沙,除了你,没有人会去打扫了。
他们都把他忘了。
去清理墓碑的那天天气不好,沙漠远处隐隐卷起风暴,金红玫也不催促她。她仔细地擦拭他墓碑上沾染的红沙,最后用拇指抚摸着他照片上的脸。风越来越大,卷着砂砾击打在人的脸上,让本就干裂的皮肤愈发的刺痛。他去世这样久,她终于落下眼泪,她隔着眼泪用嘴唇亲吻他的照片,似乎感到了他的睫毛在翕动。
然后她们回到了车上,金红玫向着爱尔斯岩的方向开,那也是风暴的方向。砂砾击打着玻璃窗,发出骇人的叮当声,红土的颜色逐渐变深,天边的云彩甚至是一团漆黑。金红玫把油门踩到最底,她们在狂风中逆风行进。车头劈开疾风,沙漠上的动物惊慌逃窜,她看到远处飞奔的袋鼠和野兔。
金红玫不减速,只是头也不回的沿着笔直的公路行驶,而Rossela并没有阻止她。
然后在某个瞬间,风暴忽然消失了。
一切都消失了。
她看到巨大的岩石从公路的尽头升起,云层散开,火一样的晚霞散落戈壁。狂风吹过的世界变得如此干净,空气不再燥热。
太阳彻底落山前,她们终于抵达了爱尔斯岩之下。两个女人爬上车顶,并肩看着那团火一样的岩石随着太阳落山慢慢熄灭。
她忽然觉得嘴角很痛,原来那块皮肤已经皴裂,而她此前一直没有感觉。空气如此干燥,又如此洁净,她将腿从车顶垂落,四肢彻底放松,继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
“红玫,”她说,“你可以回家了。”
她仰起头,朝着爱尔斯岩闭上眼。
“我已经不想死了。”
暮色四合,远方传来未知语言的长歌。
“多么可悲的人生啊,与唯一的亲人决裂,被时代放逐的理想,爱人的离去成为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是在什么时候发现我失去了生的意志呢?她带我穿越了生命中最漫长的风暴,抵达沙漠的心脏。落日点燃了艾尔斯岩,也点燃了即将熄灭的我。金小姐,我该如何报答你呢?——Rossela的日记”
Rossela是在冬天与金红玫相识的,她也在冬天离开了爱丽丝泉。她送她到火车站,有一班运送煤矿的火车,附带一节承载旅客的车厢。她担心路上危险装扮成男人的样子,她说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扮成男人了。
“给我寄信,”她说,“我也会给你写,字比较丑。”
Rossela笑起来,答应她:“好。”
她们的情绪都很平静,就像只是在墨尔本一起喝了下午茶,分头回家的样子。在一声汽笛的长鸣后,火车终于带走了她的朋友,带走了她和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结。
金红玫离开后,日子变得非常漫长。
她不会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再痛苦,沙漠枯燥的生活,漫长的黑夜,都加剧了这种痛苦。那些浓稠的感情在她的内心累积,她必须释放,她必须找一个出口。
然后死去的天赋在她身上复活,她重新提起了画笔。
她看着母亲的画长大,她从不觉得自己有天赋,但这一天,她忽然发现自己的作品开始拥有灵魂。她在每一个凋敝的日子作画,画买酒的原住民,画红土沙漠的落日,画记忆中的两个故乡。有一天她突发奇想,开车前往爱尔斯岩,画下了那座点燃了她灵魂的红色巨石。
那幅画后来被一名旅居各地的画廊老板买走。他也是意大利人,他的口音让她想起故乡,因此Rossela还送了她一杯她自己调制的沙漠之心。
她好像渐渐平静下来了,创作让她从生命的痛苦里走了出来。结束了对自己的治疗后,她开始着手另一件事。
她开始整理Andrew生前留下的原住民资料,学习原住民的语言,更深入的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诉求。她把这些资料寄给金红玫,她看不懂那些复杂的论文,但帮她把这些资料转交给了报社和学术机构。
1976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土著土地权法,将北领地的部分土地还给了土著。Rossela并不知道自己的研究成果是否为这部法律的颁布提供了任何帮助,那年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她已经三十年没有离开过红土沙漠了。
起初是因为交通不方便,后来习惯了沙漠干燥的气候,反倒认为墨尔本太潮湿了。谁能想到她曾在南欧的海边小镇度过了少女时代呢?她变成了金色玫瑰旅舍里最神秘的老板,头上裹着金色的丝巾,就像戴着头纱,无名指上是永不摘下的婚戒。
红土沙漠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没有人像她一样能耐住这里的寂寞,于是新来的人也不知道,金色玫瑰不是戴着金色头纱的她。真正的那朵玫瑰,再也没有来过沙漠了。
她的日记结束在20年前的冬天,停笔的最后一天,她似乎预感到生命即将走向终点。
“亲爱的Andrew,我活了比想象中更久远的岁数,真令人悲伤。如果一会儿还有精神,我会给红玫写一封信,可我很疲惫了,或许明天再写吧。这糟透了,当我在生命终点的站台和你重逢,你还是年轻而富有精力,我却成了打盹的老妇人。请准备好话题,Andrew,像我们初见时那样侃侃而谈,年迈的Rossela仍会为你动心。那么,现在,这个满脑子初恋的老妇人要去睡觉了,我们梦里见,或者,站台见。——Rossela的日记”
人的感情真是莫名,听一个不相关的人的故事也会哭。
时间太晚,苗珊和Steve应当都睡熟了。木子君不敢出声,忍着喉咙里的哽咽,一点点擦眼泪。宋维蒲放下日记本,伸手用指节刮掉她的眼泪。
他指节骨骼感强,刮起皮肤一下一下,蹭得她人往后躲。躲了两下,两个人都不出声地笑起来。
“你也不用这么强的共情能力。”他说。
“这也是本能啊,”她说,“你不是鼓励我释放本能。”
还会举一反三了。
他摇摇头,把日记本翻到背面,拆出牛皮封面里夹着的许多纸。木子君挪到他身侧,先看到一张墨绿印刷的烟盒。他把烟盒翻过来,正面果然是被磨得只剩很淡颜色的男人画像。
铅笔没有颜色,看不出Rossela喜欢的碧蓝眼眸,但轮廓的确精致英俊,像是莎翁笔下玫瑰园里的少年。
烟盒后面是几封信,有中文有意大利语,还有一些她在红土沙漠拍的照片。一叠纸翻到最后,是一枚坠着中国结的书签。室内光线昏暗,木子君不由自主地贴近视线,发现在中国结下方的吊饰处,坠着一白一绿两枚珠子。
她伸出手指将那玫绿珠子转了一下,篆刻在玉面的“两”字,便翻到他们两人面前。
她刚哭过,脑子有点蒙,还是宋维蒲先反应过来,把中国结从书签上拆解下来。茶几上有笔筒,他从里面翻出剪刀,细长的刀刃交错,那枚中国结便坠下去,徒留那枚珠子落入他掌心。
好一个“两”,一中一西,双生的玫瑰,双生的热烈。
“手链给我。”他朝木子君伸出手,她也反应过来似的拽了下手腕的位置——“当啷”一声后,两字归位,尚余不疑。
“可是……”她把手肘搁在膝盖上,任凭宋维蒲帮她把手链带回去,玉的冰凉渐渐浸过皮肤,“Rossela后半生都在爱丽丝泉度过,她的日记里,没有提到你外婆后来事,我们接下来……”
手链戴好了,宋维蒲把手收了回去。木子君侧过脸,看见他用食指和拇指捏了下眉心,神色有些微的疲惫。
木子君这才又想起他两天就在车上睡了一会儿,赶忙改口道:“先睡吧,我刚才看明天下午还有机票,我们回墨尔本再……”
“……宋维蒲?”
大约十秒钟的沉默后,木子君终于意识到。
秒睡了。
这次秒睡姿势更甚,他甚至没有靠住任何东西,单纯地坐在沙发上就睡着了,手肘架在膝上,头一点一点地往下垂。木子君一言不发地观察着他头的走势,在稳定坐姿崩塌前及时用双手按住了他肩膀。
“你倒是……”她语气无奈,“你回房间睡啊……”
他在这个被木子君推住的姿势里找到了新的平衡,睡容十分安详,睫毛都毫无翕动,迅速进入深度睡眠。木子君闭着眼内心呐喊三声苍天,长叹一口气,扶着他的肩膀,慢慢把他放平在沙发上。
好在这本就是沙发床,虽然没有拉开,但垫子和床的感觉很像,睡一晚也不会太难受。木子君不好进Steve的房间,只能把宋维蒲挂在客厅的外套拿下来,盖到他身上。
她想了想,把他黑色的冲锋衣往下拉,盖住腿,又回身去衣架上把她自己的衣服拿下来,盖住上半身。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
她又蹲在沙发旁观察了宋维蒲一会儿,从兜里掏出润唇膏,用指尖蹭了些许,在他的嘴角点了点,又在自己唇边抹了一些。
红土沙漠是如此的苍凉,贫瘠,悲怆。
但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柑橘味的梦境。
“亲爱的Andrew,爱到底是什么呢?你的确富有魅力,英俊,才华横溢。但这就能解答我对你的迷恋与忠诚吗?你离开的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然后在某一个清晨,我打开了红玫寄给我的包裹。她真可爱,知道任何水果都会在寄往沙漠的路上干瘪,于是送给我晾烤后的柑橘皮。我用热水冲泡,然后整间屋子都是新鲜柑橘的香气。Andrew,你能理解吗?我在那个瞬间顿悟了。
爱是两个灵魂在并肩前行的路上给予彼此勇气。这是我迷恋你的原因,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比昨日更勇敢。可惜我们没有孩子,否则我能够更早的教会他这个道理。或许红玫会有后代呢?我要把这句话写在寄给她的信上。希望这个孩子,也能遇到如你对我一般意义的爱人。——Rossela的日记”
【??作者有话说】
【双生花】完结~
下一站,【珍珠海】。本站列车行驶时间较长,穿山入海,景色奇伟瑰丽,期待各位旅客尽情欣赏窗外景色。
?? 【珍珠海】 ??
◎他好像shao疯了◎
从爱丽丝泉回墨尔本, 航班中转阿德莱德,到家时已经是傍晚。两个人最近实在太累,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回卧室补觉, 家里直到第二天十点多还没有起床的声息。
好在木子君卧室朝阳,她睡得再熟, 也被接近中午的刺目光线照醒。她困倦着查看了一遍手机里的未读邮件和消息, 而后便从床上爬了起来,去到客厅找吃的。
比较奇怪是宋维蒲的房间也大门紧闭。
他说过自己卧室通风不好, 只有睡觉的时候关门,而他睡觉的时间又格外短, 事情又多, 睡醒就走,所以木子君大部分时间都看见的是一个开着门的空卧室。
他怎么还没起啊?
她看了一眼手机, 没有发现他的未读消息。木子君踱到冰箱前倒了杯鲜牛奶, 喝了几口, 越想越不对。
昨天他回家的时候话就非常少了。
牛奶喝得还剩个底, 她把杯子放到桌上, 走到宋维蒲门前开始敲门。几下过后, 房间里终于有了动静,对方似乎起身走了过来, 但并没有开门。
“怎么了?”他声音很低。
木子君听着声音就皱起眉:“你怎么了?”
“我没事, ”对方声音愈发疲惫, “我……”
她直接拧开了门把手。
他们两个都没有锁门的习惯,搬进来这么久, 也没有进过彼此的卧室。她门开得突然, 宋维蒲显然有些意外, 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了一步。
而木子君向前逼了一步。
他窗帘没拉开, 屋子里的确通风不好,又暗又闷。不过这毕竟是他从小长大的屋子,东西比她房间多太多,墙边的架子上摆满了建筑模型,书从书桌摞到地板上,没放书的地方塞着电脑和扩展显示器。东西摆放得都很整齐,有一种……井井有条的拥挤。
木子君一路把他逼退到床上。
他站着她仰头还费点劲,他坐下,两个人的视角就彻底逆转了。视角的变化也带来了心理的变化,她伸手摸他额头,他身子后躲,被她另一只手一把按住肩膀。
他头发有些汗湿,贴在额头上,又被她拂开,然后带着凉意的手掌覆上去。宋维蒲不想承认,但他混沌的脑子的确清醒了一些。
“你发烧了你知道吗?”木子君问他。
“感冒。”他疲惫纠正。
“感冒会……”木子君一时无语,“会烧这么高吗?”
宋维蒲叹了口气,气息的温度也灼热。木子君把手从他额头上拿下来,又用手背贴了下他脸,除了皮肤下清晰的轮廓感,就是烧起来的温度。
其实他昨天在飞机上就有些不舒服,只是什么都没说。沙漠又干又热,青旅里那帮少年吵吵嚷嚷,连熬两宿,想来他从落地以后就没好好休息过。
“你说句不舒服会死吗?”木子君蹲到他面前。
视角的高度明明再次变换,可这次心理的高度却没有变回去。她仰头看着他弯起胳膊撑在膝盖上,头和眼睫都垂着,撑了一会儿,很难受地把额头抵到她肩膀上。
他眼皮都是热的,闭眼的时候睫毛从她肩颈处扫过。木子君揉了他耳侧一下,像是摸到什么开关,他身体都松懈了下来。
“家里有药没有?”她侧过头在他耳边问。
“壁炉上有个盒子,”他闭着眼说,“你看里面有没有。”
她点点头,示意他从自己身上起来,然后起身去找。盒子里倒是有,但木子君拿出来看了看,就被澳洲胶囊的尺寸震惊了。
这也太大一颗了,他们喝药不会把自己卡死吗?
宋维蒲房间里传出两声咳嗽,她思考片刻,把胶囊放回盒子,去自己屋子里翻找起来。出发的时候家里人给她带了一包应急药物,她很快从袋子里找出一袋冲泡的颗粒。
木子君烧了壶热水把药泡好,端着水杯回了宋维蒲卧室。他烧得厉害,但嗅觉还没失灵,随着中药气味飘散迷茫抬起头。
“这个退烧的。”木子君递给他。
他垂眼看了一会儿冲开的颗粒,用手背挡了一下鼻子,再次抬头的时候,语气很小心:“我喝那个胶囊就行……”
“你那个是治感冒的,”木子君说,“我这个是退烧的。”
宋维蒲:“其实我就是感冒……”
木子君:“你再说你是感冒?”
宋维蒲:“……导致的发热。”
木子君就站在他面前,他骑虎难下,金红玫都没有这么盯着他喝过药。宋维蒲又看了一会儿杯子里褐色的液体,想起以前路过赌场二楼的那家针灸馆,里面偶尔也是这股浓郁的中药味。
原来他不止吃不了甜。
他竟然也吃不了苦……
宋维蒲正在专心致志地精神内耗,唇间一凉,意识到木子君塞了个东西进嘴里。糖果甜味从嘴里弥漫开,他抬起头,看见木子君给自己也拆了一颗水果糖,刚刚放进嘴里。
她接过他手里的杯子抿了一口,咽下去,又把杯子还回来。
“这回不苦了。”她含糊着和他说话,唇齿间偶尔能看见含着的水果糖一闪即逝。她那颗是粉色的,似乎是水蜜桃。
宋维蒲方才瞥见一抹白,此刻喉结动了下,感受到自己嘴里的味道像荔枝。他想和木子君验证这个猜想,抬起眼准备开口,结果木子君后槽牙一合,“喀嚓”一声咬碎嘴里的水果糖,说:“你再不喝我灌了。”
宋维蒲:……
他低头喝药,中药的苦逐渐盖过水果糖的甜腻,喝到最后一口的时候,味蕾报警,眼泪都要出来。他靠男人的尊严硬扛住,扛了三秒,嘴里又被塞了颗糖。
这回他鼻腔里也是水蜜桃的味道了,和木子君唇齿间散发的香气一样。
宋维蒲按着额头拄在腿上,心想不是都说西药见效更快吗,怎么他这刚喝完中药冲剂就感觉好得差不多了呢……
两个人呼吸间都是水蜜桃的味道,房间被这种气息灌满了,且愈发的浓郁。宋维蒲觉出不对,抬了下眼,这才发现木子君又蹲在了自己膝盖前。
他把杯子放到床头柜上,继而和她四目相对。她的目光大多时候都是温和的,但在某些时刻,譬如现在,会变得非常坚定,戴着不容置喙的力量。
“宋维蒲,”她说,“你和我学着说这句话。”
宋维蒲身子微微直了一些,而她网住他的视线,一字一顿地开口:“我累了,我需要休息。”
他一时说不出话。
他从来没有从自己的角度说过这句话中的任何一个词,从来没有表现出疲惫,要求过休息。
“很难吗?”她追问。
很难吗?
方才清明的思维又开始混沌,好转只是一瞬间,热度二次涌来,人的大脑再度调配失衡。
“我好像不行,”他昏沉着说,“我说不出口。”
清醒着不行,混沌着也不行,他基因里就没有写下示弱的编码,又被一个从不示弱的女人教养着长大。
面前的女孩子长叹了口气,似乎也陷入了僵局。宋维蒲捏了下太阳穴,有点担心她对自己感到不耐烦。他催促自己尝试着重复,明明心里都做好了复述的准备,脑子里却又绷起那根久远到已经生锈的弦。
“那这样呢?”她再度开口,弹了他额头一下,让他把目光转向自己。
“你加个词呢,”她说,“你说——”
宋维蒲烧得太阳穴直跳,但还是打起精神看着她,想听清她到底要说什么。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她的嘴唇开合,口齿清晰道:
“木子君,我累了,我需要休息。”
她最后一个字说出口的瞬间,他也撑到了体能极限的最后一秒,用仅剩的力气把蹲着的她往自己腿间拉了一把,额头落在她肩膀上。
她发丝在他脸侧划过的一瞬间,那道生锈的弦忽然就崩裂了,毫无预兆,毫无防备。它崩断得如此彻底,就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宋维蒲将额头抵在她肩膀上,闭上眼,出离疲惫地重复:“木子君,我累了,我需要休息。”
她伸出手,在他耳朵的位置揉了揉。他转了下头,额头发烫,伸手握住她正在揉自己的手,手掌也是生病中的燥热。
“我头好疼,很不舒服,”他说,“可以照顾我一会儿吗?”
她用没被他捉住的手拍了拍他后背,语气也放松下来。
“可以呀,”她说,“那你先躺下?”
宋维蒲似乎不想让她走,抓着她的手不放。她能感觉他在思考自己的话,又反应迟钝地回应:“可是一会儿装招牌的人要来……”
“什么招牌?”
“你给书店写的特别好看的那个……”
……都烧成这样了还记得她字好看。
“我去联系他,”她把他扶起来,“你退了烧再想别的。”
木子君见他不再反驳,扶着他后背,慢慢把他放躺倒,又把被子拉上去。他摸索着手机找出工人的电话,最后和她嘱咐了几句,总算在药物作用下睡着了。
她实在忍不住,又弹了他额头一下,换来对方皱起眉毛。木子君戳了戳他眉心,见他不再有其他反应,这才从他手机上记下工人的电话,离开了他的卧室。
开了这么久的门,通风似乎终于,好了一点了。
装招牌的工人11点到。
家和书店都在唐人街,木子君出门没走几步就到了约定的地点。脚手架已经搬好了,她站在街道上看着工人把招牌升上去,又从工作服中掏出锤子,开始叮叮当当地敲打铁制的支架。
天气热,日光炫目。她眯着眼睛抬头看,正午的阳光直射招牌,把每一个字都照得清晰无比——
“相绝华文图书”。
她脑内控制不住地过地图,这才反应过来,Rossela日记里那个她与金红玫相识的华文教室,就是这间书店的位置。
她在别人的回忆中仍然是离开上海的名字,可到建造这座书店时,她的名字已经变成金相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