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他正在读《时日集》,我忍不住搭话道:“‘流连往生,不如归去’,这样春光明媚的清晨,您却在读金修斯那令人绝望的诗句吗?”
“正因为一切都在复苏,一切都欣欣向荣,所以才要知道一切都将终结于虚无。”青年阖上书本,双眼望向窗外,蓝色的眼眸中忽然闪过一丝寂寥。
我莫名触动,又搭话说:“所以哲学家总是忧郁失落,苦恼于所有的规律和本质,却不肯看一眼活在当下的美景,正如你注意不到有只蝴蝶正落在你的肩头。”
青年愣了一下,侧头看自己的肩膀,那里正落着一只金色的彩蝶,它轻轻煽动着翅膀,触须微微抖动,像个偷偷与人亲昵的小精灵,青年的眼神有些发亮,他用手指小心地托起它,轻轻放飞到了花丛中。
“知道吗?就像我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家伙,也有人没有注意过我,其实我也落在她肩头很久了,一直期盼着她能偶尔看我一眼。”他深蓝色的眼眸转向我,像会说话一样,正透过那清澈专注的眼神传达着什么。
我的脸颊瞬间热得发烫,不由得垂下了头。
这天我答应了他去河畔旁散步的请求。
午后,我们来到泼洒着金光的小河边,他邀请我登船,然后他撑船漫游河岸,期间我得知他出身中产阶层,父亲是律师,但他喜欢哲学,所以违背家人的意愿进了哲学系。
我们聊了很久很久,从洒满阳光的正午,一直散步到布满晚霞的傍晚。
一开始他有些拘谨,只慢条斯理地谈论着电影和艺术,可当我们谈论起某些书籍时,他就变了,话题中充满了张力,口吻也变得傲慢,我们甚至对一个哲学话题辩论了很久,他讲话张弛有道,逻辑分明,总能抓住我的漏洞,迅速反击,虽然有强势进取之态,但稍逊我一筹时,却反而更加兴奋,说到某些一致的观点时,他更是开心地长篇大论。
夕阳西下,我的脚都疼了,他却仍兴致勃勃,完全没有要结束这场散步的意思,犹豫再三,我终于打断他说:“抱歉,霍普先生,我有点累了,不如改天再聊。”
他恍然了一下,原本兴高采烈的神情消失了,一双眼睛有些失神地望着我。
我不好意思地垂下头,语气慌乱地说:“我……我每天都在图书馆,我觉得我们可以一起读书。”然后我缓缓抬起头,轻声说:“明天见。”
不等他再说什么,我就飞快地逃跑了,我怕自己脸红的样子被发现。
晚上,万籁俱寂时,我还一直在想霍普先生。
虽然他是中产阶层,可如果我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就也算这个阶层了,从谈话上看,他也不是明妮口中热切追逐权势富贵的人,相反他还有点蔑视权贵,否则也不会放弃法律系而读哲学系了。
最重要的是,他一定是位冷静温柔的绅士吧,想接触我,却一直进退有度,我三番五次拒绝,他也耐心等待,我从没遇到过这么有风度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脸更热了,不由得把脸埋进枕头里。
之后我们经常在图书馆一起学习,偶尔也会一起散步,有一天傍晚,我们散步到河岸中庭的白色塔楼附近,那是一处纯白色的圆形建筑,有八个拱门,里面摆放着钢琴和乐谱架,一看就是音乐系的学生练琴休息的地方。
这个时间已经没人了,周围很安静,只有河岸上的水鸟扑腾着翅膀吟哦不止。
“安妮小姐,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
霍普先生停下脚步,走进白塔,拿起一架小提琴,演奏起了《霍尔曼舞曲》中的一个乐章。
他的琴艺很棒,那悠扬浪漫,富于诗意的曲调让人的心都莫名柔软了起来,他长得那么高大,却没想到也会演奏这么甜美、纯净的乐曲,他一边演奏,一边凝望着我,嘴角挂着一丝令人脸红的微笑。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坐到钢琴前,随着他的曲调与他合奏起来。
只是他有点坏心眼,演奏途中忽然换成了别的曲子,等我跟上,他又换了,弄得我手忙脚乱,生气地瞪他。
见我瞪他,他又讨好地换回了《霍尔曼舞曲》,直到与我协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后,他才坐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放在自己额头处,然后缓缓下移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
我忙抽回手,紧张地坐直了身体。
他撩起额前的金发,愉悦地笑道:“我们来弹点欢快的曲子吧?”
我欣然同意,先一步弹起《卡门之歌》。
这首曲子节奏很快,曲调激情澎湃,我们合作得很棒,偶尔与他对视时,我发现他笑得很畅快,是那种开心到眼睛都发光的快乐,而不是最初在图书馆结识时,他虽然温文尔雅地笑着,眼底却很冷漠的那种笑。
弹完这支曲子,我遗憾地说:“以前听过一首《帕格尼幻想曲》,节奏非常棒,我很喜欢,可惜曲谱太复杂了,根本记不住。”
“我有曲谱,明天送你。”他急忙说。
“我们可以一起弹。”我高兴地说。
这天晚上,我们一直约会到很晚,我不想去图书馆读书了,在这个静谧浪漫,缠绕着静静花香的春夜,我只想和他待在一起。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下课后我打着伞向图书馆走去。
忽然有人跟上来,默默与我并行。
来人我认识,他叫杰米·伊登,一位黑发黑眼的青年,是我的同学,我经常在图书馆看到他,但从没跟他说过话。
“纳西斯小姐,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他打着黑色的大伞,目光直视着前方说。
“什么事?”我不由地愣了一下。
雨越下越大,雨声‘哗啦哗啦’的,伞面被打得砰砰作响。
不久后,我停在了原地,而黑发青年越过我,消失在了迷蒙的雨中。
一种从头灌溉到脚的冷把我锁住了,我仿佛瞬间丧失了五感,连灰蒙蒙的雨都消逝了沙沙声。
脑海昏眩、窒息,脚步沉重地像灌了铅,我还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这不可能吧?他说的那些事简直像天方夜谭一样,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阳光明媚的大学校园里呢?还有霍普先生……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我没去图书馆,而是跑去了教务处,一番询问后,那里的管理人员明确地告诉我,哲学系新生中根本没有一个叫马修·霍普的人。
我失魂落魄地走回宿舍,伞也遗忘在了教务处门口。
在小客厅涂指甲油的明妮看到我,愣了愣问:“你不是打伞了吗?怎么淋成落汤鸡了?”
我勉强笑了笑,拿起毛巾擦头发,然后装作不经意地问道:“明妮,你听说过秘社吗?今天我听到有人讨论,似乎很可怕呢。”
明妮头也不抬,悠闲地涂着鲜红的指甲说:“一群贵族少爷闲来无事,凑在一起作恶罢了,不必少见多怪,不过秘社也的确是最有钱有势的那搓人聚集的场合。几年前有过一个传闻,一个大少爷把一个女学生骗进去,命她脱光衣服,像狗一样跪舔每个新进社员的皮鞋,如果她不肯舔谁的鞋子,那个社员就得在侮辱她和离社之间做个选择,最后女孩舔了所有人的鞋子,大约还遭到了一些语言和身体上的羞辱,回家后就留书自杀了。”
我的心脏像是被重重地扯了一把,下沉再下沉,一直沉没到不见天日的深渊,连四面八方的雨声都化作了无数嘲笑声,向我袭而来,我甚至控制不住自己发抖的嗓音,颤抖着说:“太可怕了,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当然管了,可只有把女孩骗进去的男生被开除而已,其他人写了检讨就没事了,大约家里都送上了厚厚的补偿金吧,反正丑闻被压下去了。”
“那他们还在做这种事吗?”
明妮抬头看了看我,好笑地说:“别怕,只要你别跟陌生人到处走就行了,也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追求,尽量躲开某些花枝招展的男人哦。”
这个晚上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藏在厚厚的被子里,却冷得打颤,不管怎么环抱住自己,都没办法温暖起来。我像是被人狠狠地扇了一耳光,又像是被打了一拳,混杂在恶心、愤怒的情绪中的,还有一种让人遍体生寒的恐惧,他们像幽灵一样,在黑暗中窥伺着我,似乎只要露出一丁点破绽,就会争先恐后地把我撕碎,连同人格和尊严一起……
第49章 第四十五章
因为淋雨我病了,在宿舍修养了几天,可第一天复学,那个人就把我堵在了回宿舍的路上。
“安妮,你去哪里了?”他忧心忡忡地站在我面前,垂着头问我,“你脸色不好,是生病了吗?”
我紧张地后退了一步,压下逃跑的欲望,点点头说:“下雨那天,我着凉了。”
“看过医生了吗?我给你请一位。”
“不用,休息了几天,已经好了。”
他从怀里取出一个棕色的木盒递给我:“这是《帕格尼幻想曲》,我一直带在身上,下次一起弹吧。”
我双手接过来,抬头看了看他温柔专注的脸,心中越发冰冷。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用一副善良的面孔把别人推下深渊,却没有丝毫内疚之感。
我凝望着他,心想自己做错了什么呢?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他移开视线,别别扭扭地说:“我每天都去图书馆,这几天见不到你,我忧心得饭都吃不下,以后你不舒服了,一定要通知我。”
如果是以前,我会觉得他害羞的样子有点可爱,而现在我只觉得他伪装得太好,这个骗子实在太厉害了,我傻乎乎地落入了骗局,不仅没有丝毫怀疑,还幻想着将来嫁给他。
以前威廉给我讲过,新城有一些长相俊美的青年到处欺骗贫穷单纯的女孩子,他对她们好,说爱她们,要娶她们,女孩子从小在贫穷和打骂声中长大,没有享受过任何温暖,所以几句好听的话,一个温柔的吻就能把她们骗离家乡,结果她们被口口声声说爱她们的男人卖入妓院,变成了妓女。
我比她们还傻,甚至还没有得到一声爱,一句愿意娶我呢。
“自从上次分别,我就一直想着你。”他垂着头,长长地叹息道,“你的笑容让我头昏目眩,甚至在夜里都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我……我要向你道歉……”他停下脚步,一脸认真地望着我,“有一件事,我欺骗了你。”
我握紧了拳头,强迫自己压下怒气说:“是吗?什么事?”
“我怕你生气,所以不敢说出口。”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深吸一口气说:“其实我不叫马修,我的名字是阿尔伯特·斯洛普。”说完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见我没有反应,笑了笑说,“你果然没有听说过我的名字。”
“我应该听说过你的名字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露出尴尬的模样,撩起额前落下的几缕发丝,又讪笑着捏了捏鼻梁,“我只是……没什么……”
“你为什么不说真名呢?”
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最初我以为我们不会有很深的交集……所以……”
“既然你觉得我们不会有很深的交集,又为什么三番五次找我?”
一阵料峭的风吹过,连鸟鸣声也显得有些凄凉,他抬起蓝色的眼睛,深深地看了我一会儿,低下头说:“对不起,当时我……每天无所事事,有些无聊……”
“好吧。”我打断他的话说,“既然如此,我们以后都不要再见面了。”
他愣住了,似乎完全没预料到我会这么说。
我不再理他,往前走去,他拦住我的去路,焦急地说:“你说什么?难道就因为我说了个虚假的名字,你就不愿意再见我了吗?”
“没错!”
“不要这样,我向你道歉。”他抓住我手臂,慌张地说:“我们上次见面谈论《莎翁喜剧》的时候,你还说里面那个孤独者的种种过错都是可以谅解的,为什么到我这里,就要冷酷地对待我呢?我发誓再也不会欺骗你了,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让我快乐,求你不要为了这件事责难我,我……我喜欢你……”
我更鄙夷他了,此时他满口甜言蜜语,表演得像个一往情深的男子,真是恶心至极。
“先生,我究竟为什么不打算再见你,你真的不知道吗?需要我说得更明白吗?”我毫不避讳地望着他,“有些事是那么无耻,那么污秽,我连提都不屑于提起,我今后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他震了一下,睁大眼睛望着我。
而我加快脚步,把他甩在了身后。
我以为某些人知道廉耻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我低估了他们无耻的程度。
第二天傍晚,我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他,他挡在我的去路上,一双蓝眼睛紧紧盯着我,像是愤怒又像是埋怨。
我不屑地说:“你做什么?我想我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你了。”
“你告诉我,我就要听吗?”他不再是以往那种温文尔雅的态度,而是有些桀骜地冷笑道,“我要做什么,还没有人能对我说不呢。”
原形毕露了吗?我心里冷嘲,都是装的,所有风度翩翩的样子,所有温柔耐心的时光,全都是为了骗我!我为什么会那么傻呢?明妮提醒过我,萨沙也提醒过我,而我依然被人愚弄……
我强作镇定地挺起胸膛说:“那么法律呢?你知道跟踪女性是犯罪吗?纠缠女性是要坐牢的!你不怕我告诉警察,让你身败名裂吗?”
“法律?警察?”他不屑地说:“你知道那都是为有钱人而设的吧,你去告诉警察吧,看看警察相信谁,又是谁会身败名裂。”
“无耻之徒!”
我想逃走,却被抓住了手腕,他逼近我,弯腰在我耳边说:“无耻?你才无耻,耍弄了我一场后,就想一走了之吗?”
我简直无话可说了,他是疯子吗?什么叫我耍弄了他?
“你放开我,不然我就喊救命了。”
他冷哼一声,甩开我的手说:“你最好乖乖跟在我身边,只有跟着我你才是安全的,我不会让任何人动你。”
“什么意思?”
“那群家伙在盯着你。”
“什么家伙?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
他脸上挂着不屑的笑容,似乎我发表了什么幼稚的言论。
“你真以为凭自己就能躲开吗?只要我放弃纠缠你,下一个纠缠你的人立即就会出现,他会做什么,你能预料的到吗?”
“我……我要告诉教授和院长……”
“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搭,这种做法也许一时安全了,可过后会遭到报复的,你承受不了的报复。”他在我耳边说,“我给你时间考虑,考虑好了就答应我。”
“不必了,我不会考虑的。”
“别那么笃定。”他阴森地说:“还有一件事,是谁透露了我的消息?”
“谁也没有!”
“不想说啊,没关系,无所谓。”他阴险地说,“反正总能查出来的,秘社之所以称为秘社,是因为这个社团够秘密,而且对背叛者足够狠心。”
我心头一跳,想到杰米·伊登,他好心帮我,我绝不能泄露他的事。
咬咬牙,我露出伤心的模样,抽噎着说:“你真的很过分,我想打听你,就去教务处询问,结果工作人员说根本没有马修·霍普这个人,还嘲笑我被花花公子骗了,因为以前经常有这种事,我伤心之下淋雨回来,还病了很多天,你说什么秘社,我听都没听过……”
不知道是不是我硬挤出的眼泪打动了他,他沉默半响后,软下声音说:“其实我们没必要吵架,从我开始了解你,就喜欢上了你,也没有打算过要伤害你,我不知道你都听说了什么,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难道是假的吗?你感受不到我的感受吗?我以为你像我一样开心,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
“不要再说了!”我打断他,“我不提不代表我不明白,那些什么秘社,什么在盯着我的人,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恶心事吧,不要让我更加讨厌你了!”
“安妮!安妮!”
我硬是挣开他的钳制逃走了,可我知道一切都没有结束。
阿尔伯特·斯洛普说有人在盯着我,是那个秘社吗?为什么盯着我?因为我是穷人吗?
我的学业该怎么办?难道就此放弃?
以前我敢跟迈克·史密斯硬碰硬,是因为我知道他是葳蕤党成员,而这个党派注重名声和威望。可我敢和学校里那些贵族少爷硬碰硬吗?如果他们事后报复我怎么办?
还是我该服从于阿尔伯特·斯洛普,和他周旋一段时间,好平安从大学毕业?可依靠一个骗子,一厢情愿地期待他会对我好,这不是很蠢吗?
我又想起了朱丽叶姐姐,想起了那个我让她逃跑,而她不肯逃跑的午后。因为还没有真正落入深渊,便抱着期望,以为等待下去就会变好,所以她没有丝毫反抗,把一切都寄托在了希冀上。
我也想起了新城那些备受虐待,却从不反抗的女人,我曾鄙夷她们,瞧不起她们,而现在也要跟她们一样了吗?就这么消极地等待着,祈祷没有坏人来伤害我,祈祷一切都会变好,然后默默地挨着拳头?
我以为自己已经通过读书逃离了那一切,可实际上没有!我的血脉里依然流淌着怯懦、卑劣的血,那些混蛋看不起我不是应该的吗?因为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这个夜晚,我在窗前枯坐了一夜。
清晨我擦干毫无用处的泪水,去到明妮,向她请教怎么化妆。
“你要学化妆?”她穿着睡裙,头发乱糟糟的,满脸惊讶地问我,“怎么?遇到喜欢的人了?”
“不是,我只想换个形象,现在的样子太不起眼了,教授们都注意不到我。”
“你想让教授们注意你?”明妮更惊讶了,“放着满校的英俊青年不要,去追求一群老头子吗?”
“不是……”我懊恼她乱开玩笑,便解释道:“其实我现在的成绩也还不错,可教授们都对我不理不睬,讨好他们总是没错的吧,不管将来就业还是深造,教授们都是最有话语权的。我不想装扮得很艳丽,只想简单大方,像城市里的女孩子那样……”
明妮撑着下巴说:“说得也是,你毕竟是要工作的呢。”
自从进入大学,我就一天到晚穿着学校派发的黑袍校服,头发挽起来,梳得一丝不乱,课堂上总是坐在角落里,不与任何同学交流,也不参与任何辩论,不敢表现争强好胜,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认真求学的学生,为了给教授们留下一个端庄朴实的好印象。
可这种做法也让我变得透明,变成了毫不起眼的隐形人,恐怕我就是突然消失了,也不会有人意识到我消失了。
昨夜我想了很久,我为什么要牺牲自己,跟一群混蛋撕得鱼死网破呢,总有办法可以迂回地解决这件事,既能教训他们,也能让我安稳毕业。
但前提是,我要得到教授们的尊重,就算得不到尊重,也至少不能再被无视下去。
教授们也是男人,也更欣赏漂亮有活力的女孩子吧。而且这个派系的教授都是葳蕤党的成员,平时就能看出他们正直、古板的性格,也许他们早就恶心那些不学无术的有钱贵族混在校园里了吧。
但劣质也没关系,照样可以遮盖脸上的雀斑。
就像换了一条漂亮裙子,就把身上的自卑也掩盖了一部分似的,有种让人惊叹的神奇。
我在宿舍洗手间的穿衣镜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自己。
镜子里是一位让我感到陌生的女性,我看上去仿佛不再是我了。
在《摩羯传说》中,有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让男人注意自己,她向神明祈求美貌,神明答应了,他给予女人美丽的容颜和妖娆的身姿,女人一下就获得了男人的青睐,她喜极而泣,跪着感激神明,可神明说你不用感谢我,因为我已经从你身上拿走了一件东西作为回报。
女人高高兴兴嫁给了男人,可新婚的第二天,丈夫却发现妻子变成了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婆婆,他吓得仓皇逃窜,再也没有回家。
原来神明虽然赐予美貌,却取走了女人的青春,原来主宰着我们命运的神明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呢。
现在我也获得了讨取别人喜欢的外表,而命运之神又会从我这里夺走什么呢?
我走出去的时候,大家都惊讶地望着我。
晨光中,海伦娜嘴里咬着一口面包,都忘了吞下去。
“安妮,你变化可太大了……”杰西卡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明妮耸耸肩道:“是我教她打扮的,虽然只是换了个发型,画了个妆而已,这姑娘有张漂亮的脸蛋,只是平时太朴素了。”
我抱紧了怀里的书本,仿佛它们就是勇气之源,然后迎着灿烂的晨光走出了宿舍。
天气已经很温暖了,明媚的阳光和湛蓝的天空让视野清澈无比,虽然晨风还有些微凉,但蕴含着青草和花香气息的风也让人神清气爽。
我的脚步轻快多了,感受到周围的视线,我不再低头躲避,而是昂首挺胸。我不断暗示自己,我和他们是一样的,仅追求知识这一点来说,我为什么不能坦然地挺起胸膛呢?
踏入教室的那一刻,我感觉里面寂静了一瞬,所有人都看向了门口,给我一种教授就站在我身后的错觉,我甚至迷茫地回头看了一眼,但身后只有几个正等着走进教室的男同学。
然后我愣住了,因为我看到了杰米·伊登,他就站在我身后,也有些怔愣地望了我一眼。
我张口,但又沉默。
该不该跟他打招呼呢?如果我和他说话,他却不理我呢?
“纳西斯小姐,您不进去吗?”他忽然面无表情地问我。
我发现自己挡住了门口,忙小声说了句‘抱歉’,就匆匆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直奔后排的角落。
今天第一堂课属于弗拉维教授,他讲《治安法》,虽然课堂上总是谈论着最严肃的话题,可他本人却总是笑呵呵的,一直和颜悦色地对待学生们,大家在课堂上和他开玩笑时,他也总能幽默应对,学生们都很喜欢他。
今天的论题是过去几个世纪里,各国法律对于偷窃罪行的判决概论。
教授们不仅喜欢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式,还喜欢学生们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并互相辩论。用老师们的话来说,法律就是从一切细节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一段辩论结束后,弗拉维教授鼓掌道:“还有谁想就这个问题和柯尔辩论的?”
看几个同学举起了手,我犹豫再三后,也忐忑地举起了手。
弗拉维教授的蓝眼睛一下就瞄准了我,他微微一笑道:“好的,纳西斯小姐。”
许多人回头看我,我急忙起身面向柯尔同学。
柯尔是个戴眼镜的男生,身材高壮,长相有点粗犷,我没与他说过话,但总觉得他是个沉默寡言且有点害羞的人。
他看了我一眼,沉下视线,开始重复他刚才的论点。
这不是个困难的论题,刚好我也做过研究,可以用实例和他辩驳几个回合。一开始我有点紧张,逻辑也有点混乱,可当大脑被论题本身占据后,一切紧张就消失了,我坦然地叙述着自己的观点,像平常写论文一样毫不滞涩地宣讲着,语言也流畅清晰。反倒是对方始终低垂着眼眸,后期甚至磕磕绊绊,最后他讪笑着看了我一眼说:“抱歉,我的确没有阅读过类似的案例。”
教授摆摆手让他坐下,又问:“有谁要继续与纳西斯小姐辩论吗?”
课堂上稀稀拉拉地举起几只手臂,教授叫了坐在中排的一个人:“哈里斯。”
那是个金发碧眼的高大青年,他一手撑着下巴,侧头盯着我,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弗拉维教授叫到他名字时,他迅速起身,还颇为幼稚地向我行了个辩论礼仪,惹得课堂上发出笑声。
我对这个人印象深刻,且并不是什么好印象,他在上学第一天,就当着教授的面戏弄我,结果害得我被鲍威尔教授大骂。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很聪明的人,我从不见他去图书馆学习,可他总能获得教授们的褒奖。
而且他还是个很善于辩论的人,提出的问题刁钻又苛刻,我与他辩论了没多久就败下阵来,他嘴角挂着挑衅的笑容,略有些自负地问我:“纳西斯小姐,您赞同我的观点吗?”
我点点头,毫不恋战地坐下,在课堂上出风头不是我的目的,我紧张地看向弗拉维教授,他对我微微一笑,显然非常满意,又叫别人与哈里斯辩论。
后面的辩论火药味十足,两个男生唇枪舌剑,互相讽刺,简直像是要打起来,但我没有太多心思听,只是在弗拉维教授宣布下课后迅速抱着书本跟了上去。
“哦……纳西斯小姐。”弗拉维教授发现我跟在他身后,和善地笑了笑说,“你找我有事吗?”
我垂着眼眸笑了笑,然后缓缓抬起视线,盯着弗拉维教授的眼睛说:“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您。”
我对着镜子练习过这个表情,因为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谄媚,也不想显得太做作,如果让教授以为我有什么不妥当的目的就糟了,所以谨慎是必须的。
“当然不打扰。”弗拉维教授笑呵呵地说,“你今天看上去很精神啊,我记得这是你第一次在我的课堂上回答问题呢,你答辩得很好。”
“很抱歉,因为中学时不够努力,进入大学后我与同学们相距甚远,所以有些害怕在课堂上表达自己。”我谨慎地表扬着自己的勤奋,“为了赶上同学们,我每天都在图书馆补习,整个冬天都在熬夜读书,直到现在才有了一点表现自己的底气,但显然……我还差得很远……我最近看书时遇到了点儿困难,同学们在中学时就研读过《辩证方法论》,可我觉得那本书太深奥,不知道能否麻烦您推荐几本参考书籍,供我加深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