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美乐之吻—— by脂肪颗粒
脂肪颗粒  发于: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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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绊倒你?是你跑得太慢,踩了我的脚!”
两个姑娘撕扯着头发,互相扭打,直到两位先生强行分开她们,这才说服了已经血流成河的珍妮小姐先去卫生室止血。
这一幕真是惊得我目瞪口呆,我还以为只有新城乡下的泼妇才会厮打成这样呢。
台上还有很多人正在表演,根本不知道后台已经失去了女主角。
“现在怎么办?没了女主角,后面怎么演?”
“找人替她吧。”有人建议道。
“她还有好长一段戏呢,谁能唱啊?”
“不如宣布出现意外,不演了?”
“安妮,你能唱吗?”明妮看向我。
我摇摇头,捂着嘴说:“这部戏是珍妮小姐改编的,台词不一样。”犹豫了一下,我又担心地说:“明妮,我刚才磕到门牙了,感觉有点晃,会不会掉啊?”
明妮却无视了我关于门牙的发言。
“虽然不一样,但也差不多,女主角杀掉镇长后,就只有一段在丈夫坟前哭泣的剧情了,歌曲是一样的,台词也不多。都演到这里了,就坚持到结尾吧,我们可是慈善义演呢,已经联系好受捐赠的孤儿院了,半途而废还怎么发动别人捐钱。也没时间让你换裙子了,摘了胡子和假发,直接上场吧。”她拍板说。
于是上个场景还是镇长狗腿子的我,这个场景直接替代了女主角,连戏服都没换。
我以女主角的身份一开口,台下就响起了骚乱,还有人高呼,怎么换女主角了?
早点唱完,早点结束吧,我心里想着。
“沙拉·杨杀死了我的丈夫,就在紫藤树下!杜鹃泣血之夜!”
一开始我还担心观众们会发出嘘声呢,毕竟都演到结尾了,却突然换了主角。
我台词说得磕磕绊绊,还胡编乱造了很多对白,好在主要内容是演唱,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演唱完最后一句歌词时,我大大松了口气,可台下却安安静静的,我忽然有些心慌,不由地看了明妮一眼。
她显然也有点发愣,咳嗽了一声,招呼大家:“谢幕,快谢幕。”
随着我们的谢幕礼,台下终于响起了掌声,还有热情的欢呼和口哨声。
而我此时唯一的想法是。
如果门牙磕掉了,我就再也不见人了。

第56章 番外五
从小我就觉得哲学晦涩难懂,记得最初阅读康德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时,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力。那时候哲学给我一种印象,它是用一套费解困难的词汇形成的味同嚼蜡的理论,是以非常讨厌上哲学课。
长大后,当我渐渐读懂了那些深奥的词汇和繁琐的逻辑,并渐渐喜欢上哲学时,才发现研究哲学不仅需要智慧,还需要孤独,需要水晶一样纯净的人格。
所以当我见识到哲学系里都是怎样一群不学无术的公子哥时,内心深处的讽刺就别提了。
这个世界总是变化无常又充满着各种巧合,就像充斥着贵族少爷们的大学哲学系,以及昨天还期盼着能加入秘社,而今天就要亲自来递交辞呈。
我在门口听到了激烈的争执声。
“你们的脑子里除了女人和酒,还剩下什么!”格林·休斯顿学长的声音清醒又冰冷。
我对他并不陌生,我们从同一所私立学校毕业,他出身很高,直到毕业前都一直是年级长,学生会长。这家伙简直是教科书里走出来的贵族继承人,有学识,有修养,外表风度翩翩,做事细致到位,说话滴水不漏。在我的记忆里,他总是沉稳优雅地笑着,发脾气的时候绝无仅有。
“何必这样……”一位学长结结巴巴地说,“你也在巴巴利亚见过那个小妞,我打听过了,她父亲不过是个农民,我们只是戏弄戏弄她,这根本不算什么吧……”
“怎么戏弄?戏弄完以后呢?农民的女儿?所以你以为能像过去那样,玩过后给她父亲几个钱就解决了!”格林的声音像是出离了愤怒,“你们有没有脑子!她是被推荐进法律系的第一个女大学生!你以为她是剧院里随便你玩弄的小明星!法律系的教授已经为她赶走了阿尔伯特,这还不够你们安份的!”
“你怕什么?法律系那几个老头子?他们算什么!”
“称他们教授!”格林严肃地说:“克莱蒙勋爵上个月在《舆情》上发表了社论《撒克逊人失败的决策》,赫伯特先生、斯宾塞先生、奥尔奈先生等一批人,全因为这篇社论被攻讦,许多人已经被法庭起诉了!我来问问你们,如果大学闹出权贵子弟调戏女大学生,致其自杀未遂的新闻,你们要怎么收拾!是嫌现在的情况不够乱,还要将把柄送过去!”
“奥尔奈先生也……这不可能!葳蕤党那些家伙太猖狂了!他们想做什么!”
“猖狂的是你们!看好这些新生,让他们做事前长点脑子!他们找的那个叫凯蒂的蠢货……呵!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还要为你们收拾这种烂摊子!”
这时走廊里传来人声,我不敢再听了,急忙敲敲门说:“打扰了,我是布朗特·罗格尼斯。”
房门被打开,几个年轻男人怒气冲冲地离开了房间,而房间里传来格林先生的声音:“请进,罗格尼斯先生。”
他亲切地与我握手,然后邀我入座:“您昨天送信来,说有事情要与我面谈。”
“是的,先生。”我简明扼要地说明了目的。
格林靠在沙发上,交叉着双手:“您要退出秘社,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先生。”
对方仔细打量了我一会儿,笑笑说:“您做出这样的选择,是打算放弃撒克逊党了吗?”
我没想到他说得这么直白,便不再拐弯抹角:“家父有意让我加入别的党派。”
“葳蕤党吗?”
“是的。”
格林不再说话,房间里寂静下来,只有桌上的时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
就在我以为他会摆摆手叫我离开的时候,他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压低声音说:“这次罗格尼斯大人虽然受到了波及,但影响不大,为什么就这样迫不及待地让子嗣抛弃了曾世世代代效忠的政党呢?就不怕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问题颇有些诛心,我望着对方那懒洋洋,却透着冷漠的眼睛说:“这个问题我会听从家父,如果最后放错了筹码,我也无话可说。”
“赌?我认为对绅士而言,小赌可以怡情,而大赌则要谨慎,没有确实的把握,就把身家都压上,实在是不理智的做法,而罗格尼斯大人并非草率之人,我是否可以揣测他知道什么消息呢?”格林前倾身体,感兴趣地望着我。
我叹了口气说:“我知道的都是毫无价值的消息,因我资质愚鲁,行事莽撞,所以父亲从不与我谈论这些事。所以很抱歉,我无可奉告。”
对方长长地叹了口气,起身与我握手:“真遗憾,行事莽撞吗?如果我的学弟们都能像您一样,我一定可以轻松许多。”
回到宿舍,我发现桌上放着一封信,粉色信封还裹挟着甜得腻人的香气。
我看到哈里斯桌上也有一封,皱了皱眉道:“这是什么?”
哈里斯正忙着给他的板球手套刷油,瞥了一眼说:“以女学生会的名义送来的,什么慈善义演。”
“她们给每个人都写了邀请信?”我问。
“怎么可能?既然是慈善义演,出不起善心的人当然不配得到邀请函。”哈里斯嗤笑道。
“太麻烦了,派人送钱过去吧,说我们有事不参加了。”我说。
哈里斯举着手套左看右看:“女学生会……全部女生都会上台表演吗?”
我摩挲着信封上红色的印泥,心想她会不会上台呢?如果上台,又会演什么角色呢?
演出当天,整个小剧场人满为患,不但哈里斯来了,连一些教授都到场了。不过受邀人员大部分都数得上名字,中产以下绝无仅有。
剧目是《蓝色湖》,作为新式歌剧,这部戏并不稀奇,在各大剧院都是流行节目。
主演叫珍妮·拉塞尔,我听说过这个女人,今年冬天,她是整个社交界的宠儿,因为一万金普的陪嫁风靡全城,凡她出现的地方,必然被大批男人吹捧讨好。不知道是不是这些男人还不足以满足她的虚荣心,社交季结束后,居然又跑来大学里折腾。
“啧啧……是她。”哈里斯就像个苛刻的小报评论员,嘲讽道:“这个冬天我已经被她自弹自唱的曲目折磨过很多次了,这小妞该不会是听多了追求者的吹捧,就真以为自己的声音美若天籁吧。”
“你这样说一位小姐实在太刻薄了。”我说。
“刻薄吗?那我一定还没评价过她老鼠一样的鼻子,扇贝一样的嘴巴。”哈里斯笑道。
“别再说了。”我提醒他说,“你是一位绅士,怎么能在公众场合耻笑一位小姐的外貌呢。”
“当我的耳朵要忍受这种折磨时,出于人道主义,我认为自己可以暂时放弃绅士的修养,再适当抱怨一下这位小姐无趣的言行和暴躁的脾气。”
我无奈道:“没人强迫你留在这里。”
“怎么?你对一万金普小姐感兴趣?提前说好,如果你娶了她,我就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友谊了。”
我懒得再理他,而哈里斯也沉默下来,等待戏剧开场。
演出没多久,台下就响起了各种压抑的笑声。
哈里斯毫不掩饰地鼓掌大笑:“太有意思了,我不知道《蓝色湖》原来是部喜剧,我收回之前的评价,这些小姐们都很有天份……”
安妮·纳西斯正站在舞台上,她至今为止只有一句台词,正学着身边的人,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们从舞台这头张望到那头,来回重复了四次……
我旁边的哈里斯笑得毫无形象:“我发誓我看清楚你们的脸了,不用再伸了……哈哈哈……”
这种可笑的场景数不胜数。
然后,在全场观众的注视下,主角珍妮小姐扑倒了安妮·纳西斯……
笑声立即掀翻了礼堂的屋顶。
珍妮小姐红着脸跑下了舞台,而另一位更是满脸通红,泪眼汪汪,好像被这突如其来的吻吓蒙了。
“都……都给追上去……”她可怜兮兮地站起来,粘粘掉了一半的胡子说。
“嘿?那是你的初吻吗?”
“爱上她了吗?快追上去啊!”
随着台下此起彼伏的调侃声,姑娘更是耳根都红了,挡着脸跑下了舞台。
“哈哈哈哈……我的天……”哈里斯撑着额头,“我要致敬这部舞台剧的导演,太有才华了……”
女主角跑了,剩下的人磕磕绊绊地演完了这一幕,而下一场戏迟迟不开场,舞台下议论纷纷。
“还演不演?女主角快上场啊!”
“快点上场!”
在一片喧哗声中,刚才逃下舞台的安妮·纳西斯回来了。令人意外,她取代女主角,唱了最后一场戏。
那双眼睛里闪烁着惊慌失措,可轻柔甜美的声音却像从远处传来的银铃,音色清澈得像透明的水晶。望着那如同渲染了樱桃汁的红唇,我脑海里忽然有些飘忽,因为曾经认知的美丽和纯真都走了样,只剩下了那双坦率的眼睛。
心房砰砰做跳,理智在得意高歌,唱的曲子却是辽阔而寂静的海洋里,一个朦胧而模糊的轮廓。
我想起一位哲学家说,让我们去天涯海角流浪,死在印度,死在南美;让我们去捕猎鲸鱼,做个水手,享受风浪;让我们纵情人生,白天活着,夜晚也活着。
那声音像清新的海风,让我心中生出了新芽,我感到了生机,却也感到了失落,因为她就像天涯海角一样,有些遥不可及。
歌曲结束了,伴随着舞台下的欢呼声,我有些落寞地对哈里斯说:“结束了,离场吗?”
“你走吧,我再坐一会儿。”他静静地说。

明妮带我去看牙科,医生给我戴上了一个红色的牙套。
“应该没什么问题,保护几周看看情况。”医生说,“我建议您吃一段时间流食,尽量不咬硬物。”
“亲爱的,你看上去像恐怖电影里刚刚咬过人的吸血鬼。”明妮笑了半天后,又试图安慰我,“别担心,小说里的女吸血鬼都是大美人呢。”
我照了照镜子,决定最近一段时间都不笑不说话了。
“你的牙齿够硬,我听说珍妮那女人嘴巴肿得没法见人,已经回家休养了。谢天谢地,今年不用再看到她了。”
“伤得这么严重?”我担心地问。
“一点儿都不重,是宿舍那群长舌妇,她们把她打架的事情到处传,她没脸见人了而已。”
第二天,哈里斯凑到我前排,转身问我:“听说你被强吻了?感觉怎么样?”
周围响起了毫不掩饰的笑声。
我瞪了他一眼,不再理他,他却又凑近我,小声问:“那是你的初吻吗?如果是的话你就太吃亏了,珍妮·拉塞尔小姐可是情场老手呢。”
我真想喷一句‘关你什么事’,可是想到自己还戴着牙套呢,便勉强忍住了。
“你怎么不说话?”他单手托着腮,歪歪头说,“我还想称赞你歌唱得不错呢,你都不理我,叫人家怎么夸你呢?”
我一声不吭地起身,坐到了另一排。
周围又响起了揶揄和对哈里斯的嘲笑声,他却毫不知耻地起身,向众人行礼,仿佛他是个知难而上的英雄似的。
上课了,弗拉维教授叫我和一位同学辩论。
虽然我尽量不露出牙齿,可还是被对面的青年发现了,他强行憋住笑容和我辩论,可总是说几句就闷笑两声,不一会儿,整个课堂上都响起了窸窸窣窣的闷笑声,然后不知为什么就变成了哄堂大笑。
“珍妮小姐也太热情了吧。”
“你的牙齿还在吗?”
“下次别吻得这么激烈了。”
讲台上的弗拉维教授严肃地说:“安静!都安静!”
笑声总算平息了,结果教授下一句就是:“纳西斯小姐,您的牙齿还好吗?”
我在沸腾的笑声中也无奈地笑了,摇摇头说:“没事,但需要戴一段时间牙套。”
弗拉维教授笑呵呵地说:“那就好,那就好。”他举起一根手指晃了晃,“这充分说明了连尖锐的牙齿也抵挡不住鲁莽的冲击力。”在一片笑声中,他鼓鼓掌让我坐下,又叫别人辩论。
下课后,哈里斯锲而不舍地追上来。
“难怪刚才不说话,你怕我看到吗?”
我无奈地停下来:“别再缠着我了,不然我就告诉教授。”
哈里斯微笑着看了我一会儿:“我觉得你戴牙套也挺可爱,不需要藏着掖着。”
“你知道《治安法》第十三章第三十五条是什么吗?”
“让我想想……流氓罪吗?哦……有哪位狠心的小姐舍得把我送进监狱啊,我围在她身边像条小狗狗一样,她会忍心踹我一脚吗?”
我烦躁极了,想马上甩开他,却看到校园中庭绿色的草坪中央围满了人,有人正站在石凳上呼喊着什么。
“昨夜葳蕤党发动政变,总统先生退位了!”
我挤进人群,从分发报纸的人手中抢到了一张报纸,报纸头条就是昨夜的政变。
兰斯特·希尔顿和他的政党不再满足于游行和示威了,他们现在是国家第二大党,并且在去年的选举中获得了执政党的地位,可这并没有满足他们膨胀的野心。就在昨夜,他们的军队举着火把包围了市政厅,从深夜一直到凌晨。而破晓的时候,总统先生通过电报发表了退位声明。
这分明是一场震惊世界的政变,而局势明朗后,人民的感情却明显倒向了葳蕤党,大街小巷、公寓楼房,甚至市政厅和公共建筑的窗口都飘着红色的鹰旗,很多主流报纸也都流露出赞同的口气,他们谴责总统在过去十几年里政绩败坏,早就该下台了,甚至大学校园里都看到了举着红色鹰旗的人。
第二天是鲍威尔教授的课,他在讲述《国际公法》的时候偶然提到了法律是从属宪法的强制性规定,谁知就被冷嘲了一句。
“宪法?这个国家也配讲宪法?”
鲍威尔教授皱起眉头,冷冷地说:“是谁?站起来!”
杰米·伊登从他的位置上站起来,直视着讲台上的男人:“是我。”
“你?呵!很好,滚出去!”
“您只有一句让我滚出去吗?您是站在这里讲宪法的人啊!有人公然违背了宪法!用政变夺取了政权!而你只会让我滚?在这里教授着法律,学习着法律的我们就这样沉默吗!当外面什么也没发生,然后顺从了一切!”
鲍威尔教授的脸色越来越冷,甚至有种咬牙切齿的味道,他一字一句地说:“给我滚出去!”
杰米嘲讽地笑笑,抱着书本离开了课堂。
他离开后,教授像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那样静默了一会儿,犀利的蓝眼睛扫视过每个人。
“还有人想出去吗?”他问。
教室里安静得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很好,继续上课!”
这件事发生后,虽然到处议论纷纷,可人们也只是在议论而已,就像在谈论着今天天气很闷,可能会下雨一样。甚至一周后都不再讨论了,这件稀奇事从茶余饭后的闲谈落入了旧闻。毕竟一切都没变,连物价都没波动一下,这根本不是什么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嘛。
周六的傍晚,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安妮小姐吗?我是阿加,您还记得我吗?我是萨沙夫人的女仆。”对方的声音有些急躁。
“发生什么事了?”我好奇她怎么会打电话为我。
“您能来一趟吗?我们夫人很不好……”对方犹豫了片刻,抽抽噎噎地说,“自从裘恩小少爷去世,都一个月了,夫人每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您是和她通信最频繁的人,请您来看看她吧。”
我蒙了,呆坐在沙发上,脑海里一片空白。
裘恩……死了……这怎么可能……
自从进入大学,我每天都很忙碌,已经很久没和萨沙通信了,再次来到她家时,我发现整栋房子安静地像坟墓一样。
“夫人从不离开床铺,她不允许任何人说笑,还叫男仆打死周围的鸟儿,她不允许听到任何鸟鸣声。”阿加忧心冲冲地说,“每次老爷回来,她都和老爷大吵大闹,老爷骂她是疯女人,我真害怕他会把她送进疯人院。”
“我知道了,我去见见她。”
我轻手轻脚来到她门前,房门没关,里面黑漆漆的,还拉着窗帘。
我来到她床前,一个苍白憔悴到简直认不出的人正躺在那里。她紧闭着双眸,眼角还有泪痕,如果不是还有微弱的呼吸,我都怀疑她已经死了。
“萨沙,萨沙。”我呼唤她。
她缓缓睁开了眼睛,只是那双曾经充满了光辉的眼睛此时宛若一个没有灵魂的人偶,她呆呆地望着我,好一会儿才发出一丝沙哑的声音。
“安妮啊,我的裘恩,他死了……”
我想起我们曾笑谈着‘希望之心犹如冬日之火,灭之如绝生命’。
我没有做过母亲,所以不能理解孩子对于一个母亲的意义,可看着萨沙,我知道裘恩对她而言就是希望之心,因为失去他后,她仿佛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阿加说你已经很久没吃过东西了,吃点东西好不好?”我恳求道。
萨沙摇了摇头:“你走吧,以后也不必再来了,我们已经道过别了。”
难以想象这是萨沙,这场婚姻究竟做了什么,把一个聪明鲜活的女孩变成这样?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萨沙又闭上了眼睛,显然不想再与我交谈了。
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又该说些什么,最后,我起身走到窗前,轻轻拉开一条缝隙,让天光洒进来一点。
想起初遇的时候,她曾望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说过几句话,那时候她苍白而彷徨的神情让我印象深刻。
“我想做一只鸟,就这么俯冲下去,然后自由地飞往远方,不需要任何落脚的地方,永远飞翔下去就好。”我轻声问,“那时候你不曾俯冲下去,而现在却有那个胆量了吗?”
床上的人依然紧闭着双眼。
“我没资格站在这里要求你振作起来,因为我没有失去孩子,所以体会不到你的痛苦,也不懂你的绝望。”
“我只想告诉你,你永远都不会知道,遇到你的那天我有多么欣喜。有那样一个女孩子,她知性优雅、博学多识、谦逊有礼,简直是我梦里都不敢企及的人。她对我那么好,嘱咐我小心,还带我去看莎美乐,讲女王的故事……”
“我以为我遇到了知音……”
“呵,但终究是不同的吧,你怎么会是我的知音呢?你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一定没有体会过在学校里被人骂婊子,被人拳打脚踢;没有体会过没钱上学,为了上学而低声下气;更没有体会过被男人们当做玩物,恶意的戏弄和调笑。”
“我贫穷、无知,是个女人,所以我不配被平等地对待,我只能低三下四、忍气吞声,被欺负就忍着,挨了打就受着,被骂被笑被看不起我没有怨言,因为我明白自己贫穷无知,是个女人。”
“所以我向上向上再向上!我用尽了全力,可我的努力也被鄙视和嘲笑!时至今日,他们仍然不把我当人看!即便如此,我也没有放弃去面对这一切!”
“你怎么会是我的知音呢!你只不过是站在女王脚下,亲吻着她的裙角,崇拜着女王故事的人罢了!别说像女王一样砍下欺凌者的头颅,你连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都没有!”
我拉开窗帘,让阳光洒满卧室。
“别倒下去萨沙,我不知道你遭遇了什么,但你要相信,不是只有你我走在这荆棘丛里。”

萨沙走出了那阴暗的房间,但情绪仍然低落,所以我尽可能地来探望她。
有一天,她问我:“你觉得我像你一样……再去读书好不好?”
看着她苍白消瘦的脸颊,我热切地称赞道:“这个决定太好了,你不应该每天待在房间里,应该多出去走一走。”
萨沙心不在焉地说:“我以前只看哲学方面的书,喜欢诗歌和艺术,但这次我想学点别的,比如股票、财务、经营什么的。”
股票?经营?
我疑惑地看着她:“你想研究经济学吗?”
“我想请专业人士来上课,教我点新东西。”萨沙犹豫了一下说,“你可以陪我吗?单独会见男客人很容易引来风言风语。”
“当然,只要你好好的,我会经常来。”
从这天起,萨沙隔三差五就邀请一些先生过来,给她讲解股票市场、财务管理、公司运营等方面的知识。
一忙起来,她脸色明显变好了,也偶尔能露出笑容。
只是她仍然沉默,时至今日,她都没有对过去提一个字,包括她的父母、丈夫、死去的儿子,一个字都没有。
某个周末,我一走进她家,就看到了坐在一辆汽车上的萨沙,她对我招手说:“快坐上来,我们去野外。”
“今天不上课了,去野餐吗?”我问。
“当然要上课。”萨沙介绍司机说,“这是马丁先生,我们的老师,今天教我们开车。”
我惊讶地看着她,而她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显然跃跃欲试。
时间已经进入了6月,黑色的铁皮车厢像个蒸笼一样,坐在里面热汽腾腾的,等汽车来到野外时,我已经汗流浃背了。
马丁先生是萨沙家的司机,他年纪不小了,说话风趣幽默,很讨人喜欢。他耐心地为我们讲解了发动汽车的步骤后,就问我们准备好自己开车了没有。
“夫人和安妮小姐还有什么问题吗?”他问。
萨沙:“是的,请问方向盘打一圈,车轮转多少度呢?”
我:“方向盘可以控制前轮,那控制后轮用什么呢?”
马丁先生:“……”
我们大概是问了非常愚蠢的问题,马丁先生无奈道,他也说不清原理,开车是用身体去体会的事情,反正这里连个鬼影都没有,直接上去开吧。
我们从早上练到傍晚,虽然也经受了类似‘啊啊啊啊!快刹车,要掉河里了!’的惊吓,但整体来说,我们都学会了基本操作。
后来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在马丁先生的陪伴下去野外练车,等天气热了,马丁先生有些扛不住,我们便自己出去。
而那一天,萨沙从随身携带的小皮包里掏出了一把手枪。
“今天我们练练这个。”她语气平淡得像在说我们去拐角吃个冰激凌吧。
“老天,你从哪里弄到了一把手枪?”我惊讶地看着她。
“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到。”她面无表情地说。
那把手枪通体漆黑,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泽,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我摇摇头说:“也许……我们不该玩这个,万一伤到人呢。”
“这里连个鬼影都没有。”
“我们根本用不到手枪。”
“萨斯国的女人都携带枪支防身的,你太老土了。”她打开车门走出去,装子弹,上膛,举枪,一气呵成。
我站在旁边,紧张地看着她。
萨沙应该也没开过枪,只见她紧紧握着枪托,手臂却开始打晃。
一阵风吹过,开满黄色野花的草地像波浪一样涌动,发出‘沙沙’的声音,不远处一条小溪水声潺潺,蜿蜒穿过茂密的桦树林。
这里寂静优美,风光无限,清澈的日光洒向世间万物,像温柔梦幻的吻一样。
然后‘砰’的一声,我倒了,萨沙也倒了。
我是被萨沙的尖叫和枪响吓得跌坐在地,而萨沙是整个人向后倒去了,我急忙搀扶她,惶急地问:“你没事吧?受伤了吗?”
“冲击力好大……”她皱着眉头,脸上却挂着轻松的笑容,“下次不会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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