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再也回不去了,她只能走上一条不归路。
因此,霍誉提起张梅的父母和姐姐时,她便脸色大变。
霍誉冷笑:“你偷孩子的这个桉子判得不会比你杀死父母家人来更重,其实你招不招供,都是要凌迟,受千刀万剐之刑,所以你不想说那就不说了吧。”
第559章 全都说
霍誉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本官猜想,这十五年来,每年的清明中元,你都会祭拜你的父母和家人吧,是不是还在道观或者寺院里,为他们点了长明灯?”
张梅一怔,问道:“你怎么知道?”
霍誉轻哼一声:“因为你心中有愧,千夜梦回,他们一定经常来找你吧,你心不能安,夜不能寐,生不如死。”
张梅一个激灵,身子勐的一颤,没错,这个人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这十五年来,她几乎夜夜都要梦到他们,梦到他们七窍流血向她走来。
其实她并没有亲眼看到他们死后的惨状,但越是没有见过,越是会想象,在她的想象之中,她父母和姐姐的死状,便是世上最可怕也最凄惨的。
霍誉冰冷的声音还在继续:“你父母和姐姐虽然枉死,可是死后还有你祭拜他们,但是你死了以后呢,那些被你用命来维护的人,会不会祭拜你?其实不用本官说,你自己心知肚明,他们不仅不会祭拜你,甚至还会视你如蛇蝎,他们不会再提起你,也会让自己忘记有过你这么一个人。
他们会荣华富贵,子孙满堂,安然终老。
而那时,你那千刀万剐后的身躯,早已被野狗抢食殆尽。
张梅,你曾经是好人家的女儿,只因为情所困,一念之差犯下大错,你杀了全家,却也没能成全自己。
可你现在,又要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张梅,你在煎熬和逃亡中渡过的这十五年,值得吗?
若是当年你刚刚后悔时,在父母墓前以死谢罪,反倒一了百了,既不会受千刀万剐之罚,也不用为别人做出巨大牺牲。
张梅,你不值。”
张梅怔怔出神,目光里毫无焦距。
她不知道霍誉是什么时候出去的,也不知道牢室里的灯是什么时候熄灭的。
等到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牢室不同普通屋子,这里没有窗户,就连门也是厚厚的铁板。
没有灯,便是一片黑寂。
这时,张梅看到了一点光,只有一点点,那点光飘飘悠悠,终于飘到她的面前。
张梅惊愕,她想伸手触及,可是她被五花大绑动弹不得。
那点光渐渐上移,隔着铁栅档,移到与她平行的位置。
张梅正想问是谁在捣鬼,忽然,一张鬼脸赫然出现在她的视线之中!
那是一张七窍流血的脸。
煞白如纸,眼角鼻孔嘴巴,鲜血淋漓而下。
随着这张脸的出现,张梅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味道。
她知道这是什么味道。
多年的刀尖舔血,这种味道她闻到过不只一次。
这是尸臭味。
是腐烂的尸体发出的味道。
这味道令她作呕,可又令她惊惧。
牢室密不透风,这味道出现便难以散去,且,越来越浓烈。
张梅大张着嘴巴,好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阿姐,是你吗?”她看出来了,这张流着血的鬼脸是女子,年轻的女子。
这女子死的时候,还是风华正茂,就像她的姐姐一样。
她的姐姐很温柔,说话都是细声细气的,阿娘常说,他们这做镖师的家里,怎么就生出一个大家闺秀来。
姐姐做的一手好针线,她那些漂亮衣衫,都是姐姐给她亲手缝的。
她杀死姐姐后,逃出普州城时,身上穿的衣衫和鞋袜,都是姐姐做给她的。
其实时隔多年,她早已经分不清姐姐的模样了,因为她每次梦到姐姐,姐姐都是那张流着血的苍白面孔,就和眼前这
张鬼脸一模一样。
“阿姐,你……”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姐姐的脸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张脸。
同样的苍白如纸,同样的七窍流血,唯一不同的,这是一张中年女子的脸。
“阿娘!”张梅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
这是她的阿娘,阿娘做的一手好饭菜,尤其是红烧肉,每当阿娘做红烧肉时,她都会守在厨房门外,一会儿就要问一句,阿娘,红烧肉能吃了吗?
阿娘会把第一块肉夹给父亲,而父亲会说,夹什么夹啊,让孩子吃。
而阿娘每次只用肉汤拌饭,还说她不爱吃肉,只爱吃汤。
“阿娘,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之后的十五年里,她再也没有吃过红烧肉。
她甚至看到红烧肉就会呕吐。
是的,现在她已经想不起红烧肉的味道了,她的鼻子能闻到的,只是尸臭,这挥之不去,无边无际的尸臭。
“阿娘,你原谅我吧,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可是阿娘没有回答她,下一刻,阿娘的脸也不见了。
张梅惊惶失措,阿娘去哪里了,还有姐姐,你们全都去了哪里?
可是紧接着,张梅看到了父亲,那个顶天立地的伟岸男子,如今余下的,也只有一张苍白不堪七窍流血的脸。
“阿爹,是你吗?阿爹,你救救我吧,阿爹,我错了,我错了,你救我,你救我吧,我活不了,他们要杀了我,要杀了我,阿爹,我害怕,我好怕啊,阿爹啊,你别走,你别走啊,我错了,你活过来好不好!”
尸臭味越来越浓,张梅大睁着眼睛,看着父亲的脸忽然被阿姐的脸代替,她正要叫一声阿姐,可是眨眼之间,阿姐的脸又变成了阿娘。
一家三口,他们的脸在张梅面前交替出现,一遍又一遍,像是要让她看个清楚。
可是张梅哪里还能看得到呢,她的眼睛已经被泪水蒙住,她看的只是一层又一层的水幕。
“说出来,说出来,说出来!”
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声音,一声又一声,如期如诉,当她正以为这是阿娘的声音时,那声音又变了,变得严厉,这是父亲,是父亲在训斥她,就像当年一样,父亲骂她打她,可却是为了她好,母亲唠叨,数落她,说她不争气,说她不该爱上苗人男子,可也是为了她好。
姐姐也同样,姐姐劝她,小声的劝,怕被父亲听到,让父亲更加生气,姐姐一边劝,一边哄着她,姐姐是那么疼她。
他们全都是为了她。
“我说,我全都说,来人啊,有人在吗,我全都说!”
明卉精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她感觉自己累成了一只狗。
不过,即使她已经累得只余最后一口气,她也坚持要回到家里,不在诏狱里过夜,这是她的底限。
霍保住爱睡哪儿就睡哪儿,她决不会因为霍保住就委屈自己。
明卉一觉到天明,次日她醒来时,霍誉正坐在床边看着她。
明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昨天回来就睡了,没用青盐漱口,不知道有没有口气。
霍誉被她的动作给逗笑了,伸手拉她起来:“先去洗漱,洗漱完了再说话。”
霍誉身上清清爽爽,明卉知道他已经洗漱过了。
这是霍誉成亲之后才养成的习惯,但凡是从诏狱回来,到家之后第一件事便是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他家媳妇鼻子娇贵,受不了一点点不好闻的味道。
招乳娘送了早哥儿过来,早哥儿是来找娘的,没想到却看到了平时不常在家的爹爹,高兴地伸出小手要找霍誉。
霍誉抱着他掂了掂,这小子又胖了。
趁着明卉去梳妆打扮,霍誉抱着早哥儿去院子里荡秋千,这是早哥儿最近最喜欢的,霍誉用长长的布巾子将早哥儿缚在胸前,他站在秋千上荡来荡去,把秋千荡得高高的。.
早哥儿欢呼着,笑声回荡在院子里,爹爹太好了,他喜欢爹爹,他要跟着爹爹一起飞!
明卉从屋里出来时,便看到那父子俩飞得比墙头还要高,明卉的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霍保住,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了!
霍誉居高临下看到怒气冲冲的明卉,慢慢地将秋千荡到低处,早哥儿不高兴了,大声喊着,让爹爹再带着他飞高高,他还没有玩够呢。
霍誉小声对他说道:“等你娘不在家时咱们再玩,乖了。”
父子二人从秋千上下来,霍誉一边将早哥儿从身上解下来,一边心虚地走到明卉身边。
“早哥儿胆子很大,不害怕。”霍誉感觉自己的声音有点发飘,像是寒风里吹到天上的烂树叶子。
“那你知不知道飞得那么高会有风,小孩子不能受风?”明卉问道。
霍誉的喉头动了动,他不知道啊!
好吧,好像的确是有风,小孩子不能受风吗?好像是的吧,每次带早哥儿出门,乳娘都会把早哥儿包得严严实实。
早哥儿还在不甘心地大喊大叫,发泄着他的不满,他还要飞高高,还要!
招乳娘连忙把早哥儿接过来:“哥儿,咱们去看小鸟,哥儿,快看,那边有小鸟。”
招乳娘抱着早哥儿走远了,霍誉这才小声说道:“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明卉恶狠狠地瞪他一眼,当着下人,还要给他留点面子。
夫妻二人一前一后走进屋里,早食已经摆好了,明卉心里有事,吃了几口,便放下快子,霍誉连忙也放下快子,明卉说道:“说说吧。”
霍誉指指卧房,两人走了进去,霍誉随手把屋门关上。
“究竟是怎么回事?”明卉觉得自己真是不计前嫌,这么快就原谅了霍誉刚才的过失,她真是一个贤惠明理的好妻子啊。
“张梅全都招了。”霍誉说道。当年张梅从山洞里出来之后,便离开了苗人的村子,可是她的运气不好,还没有离开普州,便被两名追捕她的捕役发现了。
张梅虽有武功,可她身上有伤,根本不是那两名捕役的对手。
危急时刻,有几个过路的人,将她从捕役手中救下,并且出手杀了那两名捕役。
这几个人当中,为首的是一名中年文士,出手帮忙的是他的随从。
中年文士自称姓普,张梅后来怀疑这是假的,因为地
处普州,所以他才信口说的,但是当时她又惊又惧,并没有多想。
普先生身边除了那几位武艺高强的随从,还有一个丫鬟。
那名丫鬟当时只有十一二岁,年纪幼小,她叫司琴。
司琴,便是后来的琴姨娘。
普先生主仆对张梅有救命之恩,张梅不知该如何报答,当时的张梅如同惊弓之鸟,她对普先生既有感激,又有惧怕。
她给普先生磕头,说的是老生常谈的那几句话,下辈子当牛做马,结草衔环也要报答云云。
普先生笑容温和,说出来的话,却是冰冷刺骨:“不用下辈子,这辈子你就把命卖给我吧。”
张梅怔怔一刻,越发惊恐:“小女子没有什么本事……”
“你的确没有本事,可你够狠够毒够凉薄,一个连亲生父母也能杀死的人,正是我想要的,我看中的,就是这个。”
普先生语气澹澹,可是听在张梅耳中,却如电闪雷鸣。
普先生知道她是何人,更知道她曾经做过的事。
“可是我真的很笨。”张梅还在挣扎,她下意识地认为,普先生是没安好心,她不想和他们为伍。
“你不是笨,你是蠢,不过没有关系,我让司琴跟在你身边,有她相助,你会慢慢聪明起来。”
普先生看一眼那个叫司琴的丫鬟,司琴走过来,亲热地挽住张梅的胳膊,笑得一派天真。
几天之后,张梅便发现自己身体有了异样,她常常会肚子疼,每次疼起来便如刀绞,疼得她满地打滚。
她生在普州长在普州,初时她以为是自己吃坏了肚子,但是两三次之后,张梅便知道,她是中了蛊!
她不知道这是什么蛊,对于她这种在普州土生土长的汉人,听说过蛊,也知道蛊的可怕,甚至也见识过蛊的厉害,可是却不懂,因为真正的蛊,即使是在苗人当中,也只有一部分人会用。
张梅问司琴,司琴还是那副天真无邪的面孔,她笑着告诉张梅,可以去见普先生了。
再次见到普先生,普先生依然温文尔雅,洁白的袍子上不含尘埃。
他问张梅肚子疼过几次,每次都是什么症状,张梅一一道来,普先生掏出三颗丸药,让她分三天服下,三天之后,再来见他。
三天后,张梅忐忑不安地来到普先生面前,这一次,普先生告诉她,从此以后,这蛊算是在她身体内真正种下了。
张梅这才知道,原来之前那几次肚子疼,根本就不是中蛊,而那三颗表面上看着像丸药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蛊。
不久之后的一天,司琴出现在张梅面前,告诉她,普先生已经走了。
张梅问以后怎么办,她中了蛊毒以后该怎么办?
司琴笑容晏晏,对她说道:“你不用担心,你身上的母子蛊,我身上也有,我们身上的都是子蛊,有母蛊的人只要活着,咱们就不会有事,你也不用去想有没有解药,除了普先生,咱们身上的蛊无第二人可解,你是普州人,这种事情,不用我细说,你也懂得吧?”
张梅当然懂,可是她还是害怕,从小到大,她听过太多关于巫蛊的故事,但是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母蛊呢,难道是在普先生身上?”张梅忍不住问道。
司琴笑得花枝乱颤:“我的傻姐姐啊,你也不想想,那么多人,若是都把母蛊放在普先生一人身上,那些蛊虫岂不是要打起来了?”
张梅汗颜,她真是吓傻了,一人体内只能有一只蛊,怎么可能会有多只。
不过,司琴说自己身上也有蛊,这让张梅心里好受一些,似乎有人做伴,感觉也不是那么害怕了。
她问司琴,接下来她要做什么。
司琴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还是小孩啊,当然是要历练,你陪着我去历练吧。”
很快,张梅便知道了另一件事,司琴会易容。
她不但会易容,还会制迷香,司琴虽然会武功,但也只是三脚猫的功夫,倒是她的轻功,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
但是司琴易容的本事,却令张梅大开眼界。
“你不要大惊小怪,师傅说了,她只是把她会的东西教给我,我能练成什么样,就要看我用不用功了,我要想练成师傅那样,至少也要二十年,我现在也只练了七年而已。”
从那时开始,整整十五年,张梅都和司琴在一起,而司琴的本事也越来越大。
她们曾经一起做过很多事,当年山东那对姐妹劫桉,便是她陪司琴历练的其中一件。
只是她们的武功都不高,那次历练中留下了不少活口,被人查到了端倪,此事甚至惊动了普先生。
一天晚上,普先生身边的两名随从出现在她们面前,带她们去避风头。
她们来到一座庄子里,那座庄子很隐秘,她们在那里待了整整三年,也不知道那庄子的具***置,只知道可能是在京城附近,因为庄子里的下仆讲的都是官话。
司琴说,能把官话讲得这么好,一点口音都没有的,肯定是京城的人。
也就是在那个庄子里,她们认识了吴青和崔二郎。
吴青当时不叫吴青,他叫小虎子,崔二郎也不叫崔二郎,他叫二小。
除了他们,庄子里还有七八个孩子,除了武功,他们还在庄子里学习一些古古怪怪的东西,张梅也在江湖上行走了好几年,或许以前不知道,但是现在却是心知肚明。
他们学的是骗术。
普先生让随从带话给司琴,让司琴把易容术传授给那些孩子。
那几天司琴显然心情不好,总是发火,张梅问她为何生气,司琴说师傅说了,易容术只能传给自己人,要么是徒弟,要么就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小虎子他们既不是她的徒弟又不是她的儿子,凭什么要把她用来保命的本事教给他们?
可是不教不行,司琴身上有蛊虫,司琴不敢违悖普先生的指示。
当然,这个时候,司琴称呼普先生都是主人,张梅也同样如此,普先生掌握着她们的生死,便是她们的主人。
司琴别扭了几天,最后还是教了。
但是张梅知道,司琴没有好好教,她只教了一些皮毛,但是她很聪明地让那些孩子误以为是自己
太笨没有天赋,所以才只能学到这个程度。
不过,司琴说只是这一点,对于普通的江湖人,已经足够用了。
霍誉说到这里,明卉便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想起她最初留意到这伙人时,就是发现他们都是易过容的,因此才一路跟踪他们去了小茶馆,发现他们正跟踪王府尹家的管事,这才查出王府尹丢孩子的事,也因此发现了吴青。
那也是吴青第一次出现在飞鱼卫的名单上。
明卉笑着说道:“真的要感激这位司琴姑娘,若不是她教过那些人易容术,我肯定不会注意到他们,也就没有后来发生的事了。”.br>
是啊,谁会好端端在大街上注意到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如果他们没有易容,就是顶着一张属于自己的脸,明卉肯定不会留意到他们。
霍誉想想还真是这样,伸手摸摸明卉的头,说道:“除了这些,你还想到了什么?”
明卉叹了口气,声音里带了几丝悲凉:“我深深怀疑,司琴是薛老太太的弟子,那么她的辈份比我大,我要叫她一声师叔。”
霍誉……
不是啊,媳妇儿,你关心的不是应该是薛冰仙和这件事有多少关系吗?为何你的注意力却是在辈份上面?
霍誉只好继续说了下去:“张梅和司琴在那个庄子里一住便是三年,三年之后,她们在山东惹下的那些桉子已经变成了沉桉,就连官府也不再提起了……”
三年后,普先生让人带来口信,让她们准备一下,过几日会有人来接她们。
而那个带口信的人,吴青叫他阿爹。
他是张大顺,他是吴青的父亲。
但是张梅却觉得这个人有些古怪,司琴也觉得这人古怪,两人私下里怀疑,这人是个兔儿爷。
霍誉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故意要让自家媳妇发表意见。
果然,明卉兴奋地坐了起来,没错,刚才她是躺着的,坐着不如躺着啊,听故事当然要躺着。
“兔儿爷,是不是太监啊,张梅和司琴都觉得张大顺不像正常男人,可是她们一直都在江湖上,没有见过太监,所以才会以为张大顺是兔儿爷?”
霍誉颔首:“是的,她们是江湖人,没有见到过真正的阉人,因此,在她们的意识里,便觉得张大顺像是一个不男不女的兔儿爷。”
明卉问道:“张大顺的事,告诉宫里那位了吗?”
霍誉点点头:“昨天已经连夜,把张梅的口供送进宫了。”
明卉笑了,她原本还在担心余孟林不能千刀万剐,可现在看来,她的担忧有点多余,余孟林的案子,可不再是掐死自己儿子顺便偷几个孩子那么简单了,只要证实张大顺就是春旺,呵呵!
霍誉看她一眼,不用问也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霍誉再一次庆幸,在余孟林案发之后,他便勒令花生不许再去诏狱了。
否则,余孟林现在还能不能完完整整活着都不一定。
霍誉绝对相信,他这个小媳妇有一百个法子折腾余孟林。
余孟林死有余辜,可是霍誉却不想为了这么一个人渣,让自家媳妇受到惩罚。
明卉笑够了,靠在迎枕上,翘起二郎腿,催着霍誉继续讲。
霍誉觉得,明卉现在就还差根烟竿,那就和村口大树底下聊闲天的老头子差不多了。
“张梅只见过张大顺一次,那次之后,她便再也没有见过张大顺。而过了不久,普先生便派了随从将她和司琴接走了,她们去了南方,又做了几件案子,而几件案子经查确实是真的,然而刑部的档案上,却没有关于她们的蛛丝马迹,这当中甚至还有两件已经抓到凶手,且,凶手早已伏法。”
说到后面,霍誉的口气中带了几分嘲讽,说穿了,这就是刑部的冤假错案,若是张梅自己不说,即使再过一百年,这些案子也不会翻案。
可即使有了张梅的供词,以刑部一贯的作风,这些案子十有八九也会稀里糊涂了结,翻案那是不太可能了。
明卉懒得过问那些过往的事,她问道:“是不是这几桩案子之后,普先生便让她们来了京城?”
“是,这之间又已经过了好几年,张梅和司琴见到吴清和崔二郎,才知道原来这次派来的帮手是以前认识的人。
他们四人当中,崔二郎的武功最高,他是四人当中的杀手,李文兰便是由他去灭口的。
吴清长得好,嘴巴甜,所以便由他去接近各家的丫鬟婆子,而司琴,她摇身一变,成了弹得一手好琴的琴姨娘,被宋仑当成宝贝接进了府里。张梅则是他们三人的后援,同时她也是四人当中,能力最差的一个。
后来崔二郎拉了夏明入伙,夏明是专门做这一行的,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他们需要夏明这种地头蛇的配合,而贾浩,从一开始就是他们的目标之一。
并非是因为贾浩是贾家子弟,而是因为宋廉,宋廉此人滴水不漏,他们在宋廉和他妻子身边找不到突破口,于是便想到了宋仑。
宋仑一向以风流才子自称,行事不羁,和宋廉的感情很好,他是宋廉的同胞兄弟,若说宋廉对谁亲近且不会设防,除了父母妻子,那便是他的两个同胞弟弟了。
而宋彦为人精明,又经常不在京城,因此,相对于宋彦,他们更看重宋仑。
宋仑身边最有可能成为突破口的,便是他的小舅子贾浩,贾浩初来京城,涉世不深,又刚愎自用不合群,方便他们下手。
而这次丢孩子的这几家,却并非是他们自己选的,除了王府尹家和大长公主那名面首以外,其他几家都是普先生的指示。当然,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把京城权贵做过调查,并且将多份情报送了出去。
对了,他们递送情报是在城外的一家客栈里,那家客栈已经被连夜控制了。
他们会把情报交给客栈的掌柜,至于那掌柜把情报送去何处,他们并不知道。
而当普先生有指示时,会有叫花子找到崔二郎,崔二郎便会出城去那家客栈拿到指示。
可惜昨晚飞鱼卫连夜赶到那家客栈时,客栈掌柜已经服毒自尽了,现在苏长龄正在提审客栈里的几个伙计。”
明卉眨了眨眼睛,问道:“我之前以为这个案子的幕后黑手是百花山行宫的那位,可现在又来了一个普先生,看来他们是同伙啊,你说,这位普先生会是何许人也?”
霍誉看着她,忽然伸出手指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淘气,你不是已经想到了吗?”
明卉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她叹了口气:“其实我倒是希望自己猜错了,我不想让我娘难过。”
汪真人一生颠沛流离,除了丈夫和女儿以外,就只有汪老太爷一位亲人,除了这三个人以外,还有一个人,虽然不是汪真人的亲人,可是却被汪真人视若亲人。
那便是汪真人的师兄吕迁!
而这个普先生,无论年龄和气度,都是吕迁极为相近。
明卉怔怔出神,霍誉说道:“你不用担心,如果吕迁真是普先生,我相信他对岳母也是没有恶意的。”
明卉点点头,她也有这个感觉。
如果吕迁真是普先生,他十有八九早就知道汪真人就是他当年的小师妹了。
当然,吕迁的化名想来并不是普先生,正如张梅所说,只是因为她是在普州见到普先生的,所以那人才直接说自己姓普。
不过,就连司琴也并不知道普先生的真实身份。
霍誉继续说道:“这十几年来,张梅与司琴同生共死,她们原本是主仆的关系,司琴是主,张梅是仆,可是十几年的相处,她们已经亲如姐妹。
当时眼见大势已去,张梅还是带走了宋仑的儿子,并不是真如他们所说为了钱财,而是要吸引飞鱼卫的注意力,为司琴的逃离拖延时间。
她之所以让宋家的庶子去找逃跑用的马车,也是她留给飞鱼卫的线索。
那名庶子利欲熏心,想要查他并不难,一旦查到他的头上,便能找到那驾马车。”
霍誉冷笑,继续说道:“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把张梅抓回来,而司琴却已经不知去向。”
明卉想了想,问道:“吴清和崔二郎呢?他们是和司琴一起跑的吗?抓不回来了吗?张梅也不知道他们去了何处?”
“他们还在京城,得知贾浩暴露之后,张梅便带着那个孩子逃走,以此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而司琴和吴清崔二郎三人,哪里也没去,他们一直留在京城。”
霍誉向窗外看了看,对明卉说道:“差不多快要有消息了。”
明卉算是懂了,原来霍誉这是回家等消息的。
她伸手用力一拉,把霍誉拽到她的身边:“来,给我揉揉腿。”
没办法,自从生了早哥儿,她的小腿便总是又酸又胀,尤其是小腿后侧靠下的那一截。
霍誉手劲不重也不轻,捏上去酸酸的,却很舒服,不像朵朵,有一次朵朵自告奋勇,捏了明卉几下,明卉疼得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世子夫人的威仪彻底没了,这辈子她也不想再让朵朵碰她的腿了。
霍誉把明卉的小腿放在自己腿上,耐心地给她揉捏,每当这个时候,霍誉便觉得对不起明卉,以前明卉可没有这些毛病,活蹦乱跳永远都是不知疲倦,可自从生了早哥儿之后,动不动就会腰酸腿疼。
其实霍誉并不知道,明卉也只是小腿发酸而已,她年轻,恢复得也快,她十次里有八次是夸大其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