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竟是我自己[玄幻科幻]——BY:绊倒铁盒
绊倒铁盒  发于:2022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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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魄像是被人窥破最脆弱而隐私的部分,他两手交叉护在胸前,如同一只小兽般吼道:“不要你管!”
  云冲和眸底微恙,脚下一踏,从水中飞出,一袭白色内衫朦朦胧胧,垂着水珠仿若珠帘琳琅,岸边的干净罩衫眨眼间就被他套在身上,沈魄此时方知何为“应接不暇”,又何为“涎玉沫珠”。
  云冲和微微侧头对沈魄道:“穿好衣服,随我来。”
  沈魄也不知是鬼迷了心窍还是迫于他语气的不容置喙,倒也真的乖乖跟上了。
  他趿拉着一个师兄的大拖鞋,哐当哐当地跟在后面,吵得云冲和隔三秒叹一回气。待到了八极阁,云冲和将阁楼的竹帘都放下,从抽屉中取出一淡青色的瓷瓶:“脱了,给你上药。”
  沈魄涨红着脸,半晌才抠抠索索把两个胳膊一个肩膀露出来。
  云冲和也不说他,把他的胳膊拿过来,用竹片取了药一点一点抹着,清清凉凉,并无任何不适。沈魄盘着腿坐在榻上,怪舒服地打了个哈欠,像是只晒太阳的惬意的猫。
  不知过了多久,云冲和涂抹得过于仔细,终于使得沈魄有些坐不住了,开始不安分地扭来扭去,仿若屁股下面扎了针。云冲和手上一滞,命令道:“别动。”
  沈魄不由得脊背一僵,他又以为吓到了他,又说:“很快就好了。”
  沈魄这才又舒展了身子不再乱动,悄悄望向云冲和的发顶,这头青丝真长啊,盘得那么高还一直垂到腰那里,他的腰,束在那腰带之中,纤细仿若只堪一握。
  沈魄静静打量着他,混忘了时间,直到云冲和将他的腹背都抹好了,仔细将他衣服拉起,他才恍然惊觉。
  “谢谢真人。”沈魄小声答谢,他虽然对云冲和不满,但也不是不知好歹。
  “你年纪小,最好不要留下疤痕。”云冲和将药递给他,“每日抹一次,很快会痊愈。”
  一听这话,沈魄又想起痊愈后便要离开,眼圈一红,又不想丢了骨气,只得用胳膊狠狠抹眼睛。
  “这是怎么了?”
  “沙子……沙子进眼睛了。”
  云冲和将他的胳膊拿开,托起他的脸俯下身去看,还未对上视线,就已看见沈魄的泪珠如决堤之水般稀里哗啦滚落下来。
  沈魄虽然瘦削且性子淘气,但绝对算是看起来极为乖巧漂亮的孩子。睫毛湿湿的像是初春的雨幕,眼睛很大,不笑的时候看不出,可一撇嘴,两瓣浅浅的酒窝就显露出来。
  云冲和哪见过这场面,一时失语,钉在原地,半晌才问:“刚刚弄疼你了?”
  沈魄早已把衣服上擦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喃喃答道:“没有,只是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
  云冲和问道:“你身上那些伤……”话说了一半,其实答案已然呼之欲出。
  “家里动辄打骂,沈郁陶会用指甲掐我。”沈魄目露恨意,他从来不叫沈郁陶姐姐,“但他们很注意,不叫人看出来,父亲也不知晓。”
  还未及云冲和说什么,沈魄忽然跪到地上磕了三个头:“真人,求真人收我为徒吧。”
  云冲和道:“为了复仇?”
  沈魄认真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那是为了什么?”
  沈魄眼神颇为坚定,拳头攥得紧紧的,一副义无反顾的神情。
  “因为真人的灵泉实在太舒服了!”
  “……”云冲和忍了很久才把唇边的“滚”字咽了回去,振袖而逃。
  但到了晚间,绣着沈魄名字的名牌,为他量身定制的竹青色小号劲装,以及一根檀木簪子还是摆到了他的卧榻之上。
  灵遥思来的时候,沈魄正稀罕的紧,拿起劲装在身上比划,又将木簪翻来覆去地看。灵遥思笑道:“总算是老实了。这些都是师尊一早就给你备好的。”
  沈魄搓着手腼腆。他喜欢这种别人认定他、等待他的感觉,这让他有安全感。
  “尤其是这根木簪,每个师兄弟姐妹都有一根,皆是真人亲自雕刻打磨,很是用心。”
  “真人门下,人人都有?”沈魄拿起木簪审视。
  “人人都有。”
  沈魄沉思片刻,举着簪子跑出房门,一溜烟冲进了八极阁,云冲和闲来无事爱在此处读书,一抬眼便看见沈魄气喘吁吁地站在面前。
  云冲和既不惊讶也不责怪,只是从榻上直起身子,等待他开口。
  “这木簪,是真……是师尊亲手刻的?”
  “自然。”云冲和答道。
  “那我不干!”沈魄将云冲和的手抢过来,将簪子放到他的掌心,“我想要和其他师兄弟不一样的。”
  “要如何不一样?”
  “嗯……”沈魄略一思忖,“求师尊再帮我雕一只兔子在上面!”
  云冲和起身,将簪子拿到案边,又取了刻刀来铺开,随口问道:“长栖待你很亲厚?”
  林长栖正是那个灵宠是兔子的师姐。云冲和以为沈魄亲近长栖,才想雕一只兔子在上面。
  沈魄却没想这么多,刚才只是随便说的,现下一想,所谓男女大防,若雕了一只师姐的兔子在头上,属实奇怪。于是他赶忙摆手:“那不要兔子了!雕只青鸟吧!”
  云冲和一边细细刻着一边问道:“为何又要青鸟?”
  “都说师尊有一只青鸟,我没见过,但想来定是最好的。”沈魄伏在案上,撑着脑袋看着云冲和雕刻,他修长白皙的手指上下翻飞,仿若在创作一幅绝世画作。
  沈魄看得入神,头越凑越近,云冲和抬头去寻另一把刻刀,差点撞上沈魄的鼻梁。
  二人齐齐吓了一跳,沈魄羞赧地往后缩了缩。云冲和道:“想看便坐到我身侧来吧。”
  沈魄快乐地将鞋子一蹬,手脚并用地爬到榻上,往云冲和身边盘腿一坐,又痴痴看了一会。他到底是闲不住,一会儿又把左腿架到右腿上抖着玩,见云冲和不理他忽然又凑过去问:“以后背着人我就叫你师父,不叫师尊行不行?”
  见云冲和不答,他又解释道:“我喜欢叫你师父,显得亲热。就好比……”
  沈魄左手伸出一根手指,右手又伸出一根手指:“就好比,我只有你一个师父,你也只有我一个徒弟。”
  云冲和心头一动,微微颔首表示答应。
  沈魄这才心满意足,坐直了身子继续等待。可到底是夜深了,不多时沈魄便打起了瞌睡,头一点一点的直往云冲和肩头撞。
  云冲和是一个做事极为专注的人,雕刻之时眼中便只有雕刻之物,待吹去浮屑时,这才发现沈魄垂着涎水已然靠着他的臂睡着了。
  他想抽离出半身距离,却发现袖角被小家伙坐在了屁股底下,根本抽不出来。他又微微用了点力气,沈魄就醒了。
  “好了?”沈魄迷迷蒙蒙地揩了一把口水。
  “好了。”
  沈魄接过木簪一看,一只三足青鸟立于木上,回首顾盼,双眸灵动有神,尾羽舒展飘逸。他惊艳地“哇”了一声:“青鸟真的长这个样子?”
  云冲和问道:“想看?”
  沈魄点头。
  云冲和牵起他的手,将他领到阁楼的露台边,正对对面隐于夜色的蓬莱峰。他将指弯含于口中,轻轻吹了一声口哨。
  星光之下,月华之间,一只巨大的青鸟优美地扇动着翅膀,从天际渺渺然翱翔过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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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重逢第二十一
  沈魄很多年后都会回想起那个夜晚,甚至在他重生成为奚不问后,如果一定要他从两世斑驳而又惨淡的记忆中选出一帧来,那么那个夜晚也一定是被小心拾取和珍视的。
  他坐在青鸟之上,从身后搂着云冲和的腰,将脸畔紧紧贴在他的背上,眼神透亮,脸被冷峻的夜风刮得通红,却因初次凌云而不知疲倦,他兴奋地攥着云冲和的腰带,中间几次忘乎所以地松了手,云冲和又牵着他的手放回到自己的腰上。
  在飒沓的夜风中,他往后望是青鸟轻盈的舒展在空中的青色翎毛,往下望是蓬莱道场的灯火、海中的粼粼月影,身侧是伸手可摘的璀璨星辰,而身前是他的师尊,带他上天入地,广袖盈风,出尘绝世。
  有什么东西在心中破土抽芽,他当时在想,若是此生能这样潇洒地活着,哪怕只活一天,便是要他为守卫脚下之地身前之人而死,也毫无惧意。
  却未曾想,多年之后,他所珍视的一切果真被击得粉碎,他豁出性命也未能挽救死局。
  奚不问从头痛中醒来,他睡了一夜,却像是没有睡过,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白纸。但看天色已然大亮,想来时辰已经不早了。
  有人叩响了房门,奚不问应了一声,门推开一条缝,阿毛从门缝里探出头来:“师兄,你好些了吗?师父叫你去前厅。”
  奚不问捶着额头问道:“什么事?”
  阿毛努嘴:“沈家那位和事佬,等着你呐。”
  奚不问这才又想起沈心斋昨日为他作保时所说的话,一个月的时间,他必须要查出真相,他决不能让奚家之人再枉死了。
  奚不问收拾好随行之物跑到前厅时,奚弃远正在同沈心斋说话,奚杨舟站在一旁,眼睛是通红的,看到奚不问悄悄用剑捅了捅他,示意他发带绑歪了。
  奚不问摆摆手,丝毫不在意,躬身行礼:“沈叔叔。”
  沈心斋点点头道:“请节哀。昨日之事,确实始料未及。”
  “今早收到消息,不知是何缘故,不少很久未见活跃的妖物,突然开始活动了。”奚弃远道。
  奚不问端起茶杯正欲饮茶,不由得动作一僵,他知昨日自己气息紊乱,恐怕四周的妖物有所感应。
  沈心斋道:“联系到一起看,舍世镜一事必有蹊跷,还是早日查明真相,莫要被人牵着鼻子走。”
  奚不问道:“我想先去看一具尸体。”
  沈心斋问:“谁?”
  “薛循。”
  沈心斋大惊:“薛家已将薛循侄儿入了土,此时要破土开棺恐怕……碧山不会答应。”
  奚不问面带讥诮:“直接去刨了便是,犯不着打招呼。”
  见沈心斋愣在当场,奚不问拍拍胸脯:“看完后我保管盖棺封土,丝毫不差。”说着提剑便走,走了两步又回头问:“忘了问了,人埋哪儿了?”
  沈心斋赶忙驱动轮椅跟上:“自然是薛氏沅陵。”
  奚杨舟亦欲跟随,被奚不问拦下,悄声道:“多事之秋,你守好山门。”
  奚杨舟神色凝重地叮嘱道:“那你处处小心。母亲的后事我自会料理周到。”
  奚不问点头,又对沈心斋道:“晚辈不才,御剑五日便能赶到,沈叔叔你腿脚不便,缓缓而行,不必着急。咱们沅陵汇合。”
  沈心斋无法,只得答应,分别上路。
  奚不问其实有私心,沈心斋他太熟悉了,一路同行恐露破绽,他不能冒这个险。
  紧赶慢赶,待到吴门附近时,还是比原先想的要晚了一些,原因是路上救了一群夜猎的修士。
  他们以为临近的虎头山还是原先那座虎头山,却不知近日魔气四溢,魍魉横行,山上的妖物早已不是当初的数量,更不仅仅只是些异兽和恶鬼。
  也算他们运气好,刚一上山就遇上刚刚凝聚成形的渊灵,要不是奚不问示警,差点统统丢了性命。也好在是成形不久,渊灵未来得及布阵,逃得快尚有一线生机。
  修士中还有位女修士,正是如花似玉十四岁的年纪,遇上渊灵,热得两腮桃红,衣裳半解,奚不问踏剑而下,将外衫脱下来将她一罩,念了个符咒一路疾行,才摆脱了渊灵的控制。
  窈窕少女总爱英雄少年。这女修士见奚不问生得俊俏,又将衣衫脱给她蔽体,体贴入微,既能摆脱渊灵,八成修为深厚,此等青年才俊,怎不惹得女修士红鸾星动?
  奚不问是个浪荡子,哪里不晓得这姑娘老拿眼睛偷偷瞧他是什么意思。他只想脚底抹油尽快开溜,没有闲工夫惹这风流债。
  可这女修士硬是塞给他一个香囊,报了家世,说自己名叫王嘉月,父亲是金陵王氏,母亲乃是林氏,曾是白泽真人门下。小姑娘说这话时底气很足,想来这名头总能获不少人的青眼。
  奚不问来了兴趣,问道:“林什么?”
  小姑娘奇怪,却还是乖巧答道:“家母姓林名长栖。”
  哟,巧了。奚不问暗道,昔日小师姐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这眉眼神情,确实有几分相似,尤其是这双眼睛,灵气得很,全然不像金陵王家祖传的死鱼眼。
  女修士见奚不问眼底带笑,瞧着自己的脸发愣,以为对方也有几分情意,便羞怯怯道:“我父母好客,如道友有意,可去我家中一叙。”
  奚不问赶忙道:“那倒不必了。”他又伸出手来讨要。
  女修士不解:“什么?”
  “衣服。”奚不问笑答,“衣服还我。”
  女修士脸皮薄,怨他不解风情,反手将他的罩衫扔还给他。
  奚不问得了衣服,脚下一踏,便趁月而逃了。
  到离吴门最近的澧县时,天已黑透,他打算好好休息一番第二日再去附近的沅陵打探。这是一个小县城,奚不问好不容易寻到一间旅店,将剑啪地甩在柜台上,小二却告诉他店已然住满了。
  奚不问顶着黑眼圈,情绪不佳:“柴房有吗?”
  “柴房是关牛马的,哪能给客人睡?”小二小心翼翼陪着笑脸,不时用眼神去觑那杀气腾腾的剑,生怕奚不问下一秒突然暴起拿剑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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