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不影响他大义灭亲,划清界限,他面对奚不问的质疑,毫不犹豫地答道:“白泽旧人,自然是我们都知道的那个人。”
他说:“天道魔君。”
第26章 灭口第二十五
奚不问觉得有些好笑,上一世大家把他没做过的事算到他头上,这一世,依然如此。
他不置可否,说得半真半假:“自然,他的嫌疑最大,最后一缕残魂不见了,谁知道他当年盗走的禁书里又有什么幺蛾子。”
无念心头莫名闪过奚不问之前所用的禁术,但这缕思绪太过虚无缥缈,他一时没能摸到头绪,便放任这思绪远去了。
沈鱼梁听了奚不问之言深以为然,当即以传音术传与各家,务必去炳灵湖查看魔剑封印,魔君恐要复出,不得不防。
这魔剑乃是天道魔君在阙剑的基础上,以禁术集怨魂打造的一把神兵。这剑入炉锻造之时,百妖齐鸣,万鬼同哭,待淬过火出炉一看,不知当年云冲和施了怎样的法咒,剑柄刻的阙字却磨灭不掉。沈魄不愿以云冲和赠剑之名再唤这把嗜血魔剑,便又刻了残垣二字于剑上。
故人不在,故城不复,楼阙已塌,残垣二字实如心境。
因此它与魔君之间羁绊颇深,相互有所感应,倘若魔剑有异,那便大事不妙了。
奚不问倒也不慌,只是淡淡一笑,眼瞅着天光熹微,拍拍手道:“来吧,赶快把我们薛循大少爷放回去,重新盖土封棺,不然大家都没好果子吃。”毕竟薛玉那老儿着实难缠,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同大荒山初见时一般,令人讨厌。
三个人堆土的堆土,捡苹果的捡苹果,人多力量大, 倒是很快恢复了个八九不离十。奚不问把碑扶正,双手合十行个礼道:“得罪得罪。”
无念问道:“现下我们去哪?只在薛循身上找到了一个针眼。”
奚不问思忖片刻问沈心斋:“之前说在哪儿有舍世镜的踪迹?”
沈心斋答道:“琴亭村。”
“我们去那儿看看。”
奚不问有一种直觉,这件事查来查去,说到底还是舍世镜的问题。他莫名其妙被卷入这旋涡,大抵也从在冶城碰见来寻舍世镜的沈心斋和薛循开始。
三人各回住处稍作休整,便朝琴亭村出发。
这一回支不开沈心斋,奚不问很是难熬。除了时时拘着以外,也没法逗老实人无念,其实他倒是无所谓,但是无念脸皮薄,当着别人的面招惹他,难免自己屁股开花。
奚不问承认,他很珍惜自己的屁股蛋子。
又赶了两日路,连日奔波使得奚不问困倦得很,好不容易到了琴亭村村口,恰看到有一酒肆,便提议喝点儿酒提一下神。
无念斜乜了他一眼:“你嘴馋便说嘴馋,说什么提神?”
他薄唇微抿,眼梢稍挑,不知为何,奚不问觉得他某个角度看起来像极了上一世云冲和管教他时的模样,一样端方,一样清正,一样让人忍不住想逗弄。
他不由得愣怔片刻,复而笑道:“这就是你不懂了,饮酒过量自然误事,但少饮一些,提神醒脑,没有什么比酒更好的了!”
店家一听此言,深以为然,一边拭着桌子,一边道:“小友好见识,更何况我们琴亭村的松醪乃是一绝,不信您尝尝?”
奚不问喜上眉梢:“来两碗, 再上点小菜和茶水。”
酒上得很快,奚不问端起碗就是一大口,饮得酣畅淋漓,尤为惊喜的是此酒入口醇厚,并不辛辣,咂舌之余满嘴松香。他稀罕得紧,满足得叹息一声:“若是冰镇后饮用,更别有一番风味!”
沈心斋笑道:“都道朝酲君喜酒,没想到贤侄对酒也有心得。”
奚不问心想,纵使没有这个爹,自己也是个酒鬼,上一世做沈魄的时候,待十六岁以后出了山门,便品了不少地方的好酒,后来做魔君时,更是勒令诸地妖魔呈上各处佳酿,若空着手来,必杀之而后快。
当时灵遥思来访他,说是访,其实是来伐,他用剑指着他,满身杀气地朝他掷出他再熟悉不过的桃骨扇,被他一把握住,在掌心化为齑粉。灵遥思的双眸之内蓄着泪,却劝不来他回头。
他只是笑笑:“下次来,记得带酒,不然就留下你的命。”
他当着灵遥思的面将桃骨扇的粉末捻于指腹缓缓洒在地上,面色森冷,仿若在洒谁的骨灰。
后来灵遥思便与他断绝,相忘于世,直到他身死也再没见过他。
过去可荒唐着呢,奚不问笑得又苦又涩,狐狸眼中闪闪烁烁。
待酒家再来上菜,他将几串铜钱扔在桌上,问道:“店家,打听个事儿。”
店家伸手拿钱,被他用剑尾敲了一下,又战战兢兢缩回手去。
“别急,答得好,才有赏钱。”他笑嘻嘻地勾着店家的脖子,仿若没说出口的话是“若答得不好,我就将你脖子拧断”。
沈心斋看着店家哆哆嗦嗦的样子,颇觉不妥,于是劝到:“好好说话便是,别吓着店家。”无念抬眼看他,倒真是一副诚心关切的神情。
希夷君毕竟是长辈,奚不问闻言松开手:“听说前阵子你们村有个小老儿疯了,说自己上一世乃是个仙童,有这事没有?”
店家愣了三刻,才恍然大悟:“村东的老李头?好像是有此事。”
“他现在人在何处?”无念抢白。
“嗨呀。”店家用手揩了揩围裙,神情惋惜,“听说已经死了,疯疯癫癫的掉到河里淹死了。”
无念蹙眉:“就这么死了?葬哪儿了?”
店家咂咂嘴:“他是个独居的鳏夫。听说他在水里泡了几天,尸体被野狗啃噬得残缺不全,这才被好心人发现,匆忙卷了草席,在山上挖了个浅坑埋了。”
“这等惨事,就没有什么风言风语?”奚不问问道。
“倒是也没什么,他之前就疯了嘛,疯子的行径咱们是想不通。不过……”他犹豫了片刻,又神色骇然道,“不过确实有人说,发现他的那个水塘,不过半人高,怎么都淹不死人,不知他是怎么死在里面的。”
奚不问和无念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是被人灭了口。
奚不问心中透亮,见问得差不多了,遂用剑尾敲敲桌子:“喏,拿去吧。”
店家匆忙将铜板拨到掌心,千恩万谢地走了。
“这事倒有意思,此人下手真是干净利落,一点线索都没给咱们留。”奚不问感慨。
“我们现在最紧要的还是两个问题。”沈心斋用手指点着桌子分析,“一是此人偷盗舍世镜的目的,二是既然盗走此镜,为何又会落到村民手中。”
“若我猜的没错,他是在用村民做试验。”奚不问道。
舍世镜这东西,确实没有什么毁天灭地的功用,但照了此镜的人,两世记忆涌入,极易疯傻。百年前,此物流落下届,被人拾得,常有人照镜目睹自己的亲友乃是上一世的仇敌,更有此世爱妻乃是上一世的女儿等等因缘被窥破,故疯癫的疯癫,杀人的杀人,亦是祸害一方的邪门物件儿。后来有得道修士将此物封印抛至海中,方才结束了祸乱。
“所以此人不敢自己照镜,便找了一个村民试验功效,待确认舍世镜无疑后,便将这小老儿杀了,以缄其口。”奚不问敲着碗沿,“至于盗镜的目的,我就不清楚咯。”
“不是好奇自己,就是好奇别人。”奚不问作为一个曾经的万恶之首,坦言道,“要不然就是想做点什么乱子,谁知道呢,坏人可是坏得千奇百怪。”
无念不由得皱眉:“这样的东西,既然已经抛到海底,为何会重现人间?”
沈心斋叹息一声:“这件事倒还与我师门有关。”
“白泽真人?”无念问。
沈心斋颔首:“正是。”
奚不问将酒碗放下,垂着眼睑不再说话。
要说舍世镜,没有人会比他更熟悉。因为当年,正是他和云冲和带它重现人间的。
第27章 东海第二十六
他记得,那年他十七岁。
那日春风和煦,他同年纪小一些的师妹们一起在道场放纸鸢。他放纸鸢总是不惜动用灵力,将纸鸢放得又高又远,别的师兄可不会如此杀猪用牛刀,所以他总讨得师妹们的欢欣。这群花朵一般的小师妹叽叽喳喳围着他从道场的东边跑到西边,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鲜活的血色,笑容明亮而耀眼。
一树攒簇的梨花下,云冲和正抚琴,暖阳融融,化得他整个人温柔又朦胧。嫩白的花瓣纷纷扬扬,落在琴上,也落在他肩头。他素手轻拨,琴声古韵悠扬,一促一顿。此人此景此音,远远观之,以为误入仙境得见仙人。
过了一会,沈魄跑了过来,带着满脸晶亮的汗水,脸上的笑意未收,眼神明亮:“师父,讨口水喝。”
其实也才不过三月,可他跑得太多,出了不少汗,此时衣缘别到腰间,衣袖也卷的很高,露出结实的臂膀,泛着健康又漂亮的色泽。
云冲和停住琴,想来这孩子是大不一样了,甚至不能称之为孩子,他长得这么挺拔、英俊,像是绚烂的红霞,一匹不安辔的烈马。
刚一恍惚,沈魄便等不及,将他放在小案上的青瓷杯拿起饮了一大口。
“上好的龙芽!”沈魄感叹,呼出一大口气,整个人毛孔都舒展开了,“用冰水萃出来的,好喝!”
云冲和平日不常饮冰过的茶水,但沈魄没有多想,又好奇瞧那盏古意盎然、巧夺天工的琴,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拨动琴弦。
慢捻抹挑,尽是不成调的音符。
云冲和扶住额头:“上好的朱雀琴,总要敬重些。”
沈魄赧然而笑,两个清浅的酒窝一如往昔:“嘿嘿,不通音律……不通音律……”
云冲和复又手指轻动,衣带飘然,广袖当风,仿佛这枝头开的最盛的那朵雪白梨花,沈魄看得痴,突然又伸出手去。
云冲和以为他又要作怪,怕拨断了琴弦,一把抓住他的手。
琴声倏然停顿。云冲和的手掌比沈魄的要大一些,因修行之故,并不十分柔嫩,但手指纤细修长,竟也能将他的手包住个七八成。不知怎的,沈魄被这样一握,指间温度缱绻厮磨,忽然红霞攀上耳根。
他解释道:“师……师父,你肩头有一片花瓣。”
云冲和垂下眼睑去寻,松开沈魄的手,将花瓣轻轻拂去。他掌心也是滚烫,但仍不动声色地藏匿于袖间。
“师兄,你怎么还不来?”
“风筝要掉下来了!”
那群女孩子又远远地笑闹着喊他,哪怕在云冲和面前,也是如此无状。毕竟云冲和一向待他们宽容,是最最温和的师尊,慈悲地就像一尊神像。
可这慈悲的神像不知怎的,心里竟有点发酸,他看着沈魄转身高高摇晃着手臂,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就来!”
云冲和忽然想到,食盒里还有一碟冰好的桃肉,或许能多留这个少年一时半刻,可他还未及取出,沈鱼梁小跑着过来禀报:“师尊,有一委托。”
沈魄收敛了笑容:“这么急?”
他也知道沈鱼梁做什么事都诚惶诚恐的,显得十万火急的样子,但每回看见他,还是禁不住紧张。
云冲和起身,问道:“核实过了?”
沈鱼梁答道:“吴煜师兄去核实过了,而且信中也未指明要……要沈师兄下山。”
说来也好笑,沈魄自十六岁首出山门一战成名后,江湖上就流传着他的威名,但除了威名之外还有美名。
原是沈魄长得十分乖巧明丽,是那种看起来十分诚恳,使人戒心全消的俊美,臂膀修长有力,肩宽腰窄,负剑踏云,可谓是无一处不风流。所以每次下山总能有几回英雄救美的美事落到他的头上。
本来蓬莱道场绝不缺美人,譬如灵遥思长相自然也是一等一的出尘脱俗,但可惜他是个钢铁直男,不晓得怎么与女子周旋。沈魄却不同,人称“妇女之友”,上树摘风筝下水捉鸳鸯,要不是云冲和教了他点之乎者也,君子不可为,纵是美人要他给暖床,他也敢撸起袖子就上。
总之他总有办法哄得那些小娘子高兴,这附近十里八村的,哪个不盼着这个俊俏的小郎君能多下山看看。因此常报一些有的没的的小事,恳求他们下山除祟。
这也叫云冲和分外头疼,他总得在一堆事务中仔细甄别,哪些是真的燃眉之急,哪些又是贪图他弟子的绝世容颜。
但既然核实过了,云冲和也不疑有他,接过信件查看。
信中说,在东海有一片海域,行船往那个方向而去,往往不知所踪。多年以后,船又会凭空出现,在海上漫无目的地随波逐流。可待上船一看,船上的人全部死绝,枯骨满舱,偶有发现的早的,能看出来竟都是饿死的。沿海之地以海为生的居民对此事十分忌惮,便想请托解决此事。
这事听起来玄而又玄,有几分话本戏的成分,但若是真的,倒是值得去探查一番。东海离此处也不是很远,云冲和决定去看看。
沈魄也放腻了风筝,跃跃欲试:“师父,我也去。我水性好,绝不拖后腿。”
他又用胳膊肘杵杵沈鱼梁,挤眉弄眼地使眼色。
沈鱼梁苍白着一张脸,好一会儿才恍然,拱手低头道:“师尊,我也想一起去,出山门历练一下,求师尊成全。”
沈鱼梁能力并不差,就是性子太怯懦了些,确实应当多见些世面。
思及海里行事不比陆地,云冲和觉得有人接应更为稳妥,便微微颔首表示答应,即刻召来青鸟,三人往东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