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混乱的思绪中抓到了线头,纽金特将涂有黏胶的镣铐扣在亡灵手腕上。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他这般想着,正要按部就班地施行亡灵所说的“办法”,却猛地听到了一个冷酷讥诮的声音——
“胆大妄为的混账东西,竟敢铐你的国王。”
这个声音如一记闷雷响在耳边,纽金特双手一颤,持着的热蜡骤然滚落。他惊异地抬起头,冷不丁与国王冷冰冰的眼眸对视。对方头戴苦茶色的假发,面容装扮成那个亡灵的模样,声音举止模仿得惟妙惟肖,而且一直闭着眼睛,他竟然没有发现任何破绽!
“陛、陛下……”
纽金特浑身紧绷,不由后退了几步。年轻的国王盯着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冷笑一声,大喊,“来人!给我解开镣铐,顺便把这个狗胆包天的混账给我关起来!日后我要亲自审讯,看这个贼人到底揣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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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琳一连几日都不在家。
我裹紧斗篷,呼出一口幽凉的白气,瞧了一眼紧闭的木门,还有那把蒙尘的铁锁。我溜进她的小屋,绕着和三天前相同的陈设,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院子里的老母鸡带着它的孩子饿得满地啄食,我搓了把小米扔在地上,它们便欣喜若狂地扑着翅膀咯咯尖叫。
我坐在门边,迎着天边明晃晃的太阳,稍加思索,还是将兜帽放下,舒服地感受着温暖的日光。
最近我感到身体发生了变化。自从莱蒙将戒指戴到我的手指上,似乎有一份神奇而美妙的力量在我体内滋生。我们几乎天天能见到面,但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亡灵本该跟在他主人身边,但亡灵是旧国的禁忌,想与莱蒙形影不离无疑是我的奢望。
我抬起手,痴痴凝注着那枚光滑圆润的金戒,看它一被轻轻转动就会划出粲然的光晕。我摩挲着它,似乎从坚硬的黄金圆环上,感受到了莱蒙手指的触感和温度。我将双手搁在自己面颊上,深深呼吸,从与人类无异的柔软皮肤的表面,隐约升起了一丝暖意。
“莱蒙……”我轻声念着他的名字,感到那丝隐晦柔和的温度在我冰冷的体内涌动,就像一块剥开硬壳的软嫩果肉。亡灵的身体不该有任何温度——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我看过的小说都告诉我,亡灵的身体可以恢复温暖,只要爱情在心底生根发芽。
这份微弱的温度理应是虚构出的故事桥段,也是我的幻想,但我情愿相信这是事实,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份珍贵的奇迹。我爱莱蒙,我爱他,我希望能把这份爱传递给他。假如用温暖关切的双臂拥抱住他能够告诉他,假如用灼热滚烫的胸膛贴近他能够告诉他。假如这具冰冷的身体重新拥有热情和生机,是不是就可以说明,世界已在我这副死气沉沉的躯壳上投下了生命的倒影?
我胡思乱想着,看天边飘荡的白云逐渐遮住淡金色的太阳,干冷的空气再度从冻土的缝隙里溢出。菲琳一连三日都不在,屋内也不曾留下说明去向的纸条,大概她没想到会有人牵挂杳无音信的她吧。
想到她那晚最后看向我的黯淡目光,还有嘴角那抹强挤出的笑意,我便觉得心酸又难过。我起身出门,站在门边一棵随风摇摆的枯草旁发愣,正考虑要不要再去叨扰芭芭拉,忽听见街道的另一端传来嘈杂的喊声,以及人们在大地上焦躁的踩踏声!
男人扯着嗓门喊道,“快点,迟暮帝国的物资车又要来啦!”
年纪稍长的老人们气喘吁吁地说,“不是已经停了两个月吗?我还以为我们国王一出兵,艾略特会撤回对我们的补给哩!”
吵闹声里还夹杂着妇人们的啜泣,“这可太好了,我们终于又能有东西吃了。税官抢走了我们的口粮,弑君者却能让我们填饱肚子……”
我一言不发,隐在队伍里,跟着呼啸急切的人潮涌向城门。冬霆军的士兵们已披上了崭新的铠甲,腰系佩剑,浑身上下仿佛发着光。民众挤在城门,喊叫着让守城的士兵们打开门,孩子们的哭泣声和男人们的怒骂声此起彼伏。
就在几分钟后,士兵慢吞吞地拉开城门。下城区就如一只烧焦的蜂窝,人民如黄蜂般嗡嗡叫着跑出城,三三两两挤作一团,焦急而期待地伸长脖子,观望不远处的连绵雪线。
嗒嗒,嗒嗒……
马蹄踩碎冰面的响动由远及近,在看到迟暮帝国旗帜的那一刻,我看下城区的民众就差齐唱颂歌了。我听到他们仿若看到上帝的呼声,心中郁郁,就像有一团脏兮兮的棉花窒闷在喉咙。他们要生存,更需要食物,北境长久的寒天雪地已将他们昔日的忠诚放上磨盘,现在的兀鹫城只要投入一颗石子,就会掀起滔天巨浪。
“兀鹫城的子民!不,应该说,万疆帝国的子民!”
押送物资的尉官又一次笑嘻嘻地从马车上走下,头戴貂皮棉帽,大衣比上次还要华丽厚实。他得意洋洋,救济一群饥肠辘辘的灾民,享受他们期待的目光似乎让他的某种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看你们瘦骨嶙峋的样子,你们的国王大概没粮食养你们这些可怜的人民了吧!那些香喷喷的牛肉和美酒,还不够他一人吃喝,谁会管你们呢!我都替你们感到可惜哩!”
含血喷人!我瞪大双眼,不由攥紧了拳头。这名迟暮帝国的车队尉官在空口白牙地污蔑莱蒙。我知道莱蒙不是个铺张浪费的国王,他三餐从简,若非必要,从不大摆宴席。只是北境苦寒,田地粮食的产量一直上不去,所以才显得捉襟见肘。
但是……
我朝四周贫苦的人民扫视一圈,看到他们枯瘦发黄的面颊,内心无奈而酸痛。
“艾略特皇帝很生气,也很伤心!”那名尉官指手画脚道,“他说,‘兀鹫城的旧民们对我抱有敌意。他们当年不愿归顺我,我理解他们对故国的炎炎赤心,但同样怜惜他们在凛冬难以饱腹的悲惨命运。于是我派出物资车,将物资免费发放给他们,希望能给予他们一些微薄的安慰——没想到他们的国王却抢占了帝国的村庄。’”
人群里有人尖声道,“大人,那是我们的国王的决定,又不是我们的!请您们不要介怀啊!”
有些人附和,也有人喝止,满脸都是恐惧,“喂,别忘了我们还在国王的统治下哩,让他知道我们可倒霉了!”
那名尉官高高立于所有纷争之上,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从鼻子里哼道,“老实说,我一直反对给你们这些白眼混蛋恩赐。但我们的皇帝多么仁慈,他竟然不介意万疆国王的无礼举动,再度派遣物资,送给你们丰厚的食物果腹。他说,‘人民是无罪的’。也只有我们伟大的帝国皇帝,才能拥有这种宽广的视野和胸襟!”
无论吹捧得怎么天花乱坠,艾略特本质也是一个莫哥尔族的弑君者。若不是他残忍地杀害了索尔王室,将旧国子民逼出新国,那现在无论是丰饶的土地,还是富足的粮食,都该属于万疆帝国。
但现在,这位弑君者却站在高高的粮堆上,居高临下地笼络人心。分明是通过“战争”这种不义之举获得的王位与名誉,可一旦胜利,“不义”便成了“正义”,成了理所当然的历史洪流和时代巨轮前进的动力。
真是卑鄙。假如真是这样,那战争就一定是“不义”的么?还是只有胜败差距之分呢?
我这般想着,身边的众人却甩动着那一条条唾沫飞溅的舌头,口口声声表达着对艾略特的感激之情。我冷眼盯着那名哈哈笑的尉官,感觉他就像一条披着人皮的狗。车队士兵依旧围成一道牢固的防线,以防灾民没对弑君者表达感谢就哄抢粮车。
我想我看清了他们虚伪的嘴脸。
尉官趾高气扬地说,“好啦,看到你们诚挚的样子,我很高兴艾略特皇帝的一片苦心没有喂了狗。”
“依照惯例,你们喊三声‘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我们就把物资免费发给你们!”
“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
“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
“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
嗖地一声,在这名尉官转身之际,在众人即将突破防线之际,我听见一道锐利的响声,如划破喧嚣的闪电。随即,这道银白色的闪电便转瞬而过,冲破貂皮帽,直中尉官的头颅!
“……”
鲜血从那名尉官的后脑汩汩淌出,争吵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呆在原地,看那位站在最高处的尉官,身体如泥团般缓缓倒下。
好半天,我听见迟暮帝国士兵们惊异的吼声,“长官——!”
“长你他妈的妹!”
几声粗鲁的爆喝在耳边炸开,我骤然回头,见人堆里竟埋伏着莱蒙的神猎军!他们穿着粗布短衣,装扮成贫民的模样,见场面失控,纷纷拔出武器,吼叫着冲上前,照着迟暮帝国的车队士兵便是一通狂劈乱砍!
“去他妈的皇帝万岁!都他妈跟我喊清楚了,‘狗娘养的艾略特’,嘎嘎嘎!”
混乱中我听见一个更熟悉的声音,循声望去,不出所料,在神猎军中看见了瘸腿赖格、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赖格嘎嘎笑着举起双锤,阿姆则挥动着那条长链流星锤,一下就抡扁了五六名士兵的脑袋。艾厄如一道鬼影,迅敏潜入马车,不一会儿,随着几声凄厉的嚎叫,马车帐篷下便丢出三名等级更高军官的尸体。
“狗娘养的艾略特,咯咯!想在万疆帝国前作威作福,趁早给老娘滚蛋吧!”
女人的笑声,是芭芭拉!她将头发盘起,手持皮鞭,时不时给那些从地上爬起来的士兵甩去一鞭,妨碍他们的行动。
“小亡灵。”老人乞乞柯夫手里托着一柄弓|弩,之前就是他放冷箭射死了那名尉官。他对我道,“我需要做一件事,你来掩护我吧。”
我跟在老人身后,替他挡下了所有的攻击。我看着一旁声嘶力竭厮杀的残废兄弟,还有芭芭拉,忽然便想到很久以前,在灰石大道上,他们与莱蒙一齐打杀迟暮帝国巡逻军的画面。那离现在已有一年多的时光,所有人都变了个身份,变了个模样。但当下往事重现,依旧鲜活如初。
不一会儿,迟暮帝国的士兵就被神猎军扫荡成一地尸体,他们的旗帜被砍断,在猩血浸染的雪地上羸弱地飘荡。所有贫民都瞪大眼睛,惊恐看着这一幕。三兄弟和芭芭拉在事成后就退场了,四人吵吵闹闹地走回了兀鹫城。
乞乞柯夫将一封信件揣进怀里,瞥了眼其余四人,对我道,“闹剧结束了,回去吧,小亡灵。”
我点点头,跟随老人回城,忍不住朝身后看了一眼。神猎军新的首领正朝贫弱的民众下达命令,让他们拾捡物资,反正不要白不要。下城区的人民们战战兢兢地蹲在雪地上,每个人的背影都充满了恐惧和沮丧,再无半分喜悦与狂热。
第52章 哥哥(上)
【摘自杰里米的日记】
有人说,我的哥哥来自魂烬之巅。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句话代表什么,我只是听我妈妈这么说,我妈妈又是听孤儿院的修女们这么说,修女们是听谁说的呢?大概是魂烬之巅不远处的镇民吧。魂烬之巅是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禁忌,或许有勇士恶龙什么的秘闻轶事为它增添神秘感,但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反正又看不到。
后来我知道,说这句话的修女是想告诉我妈妈,哥哥并非一个普通的男孩,但她也说不上哥哥哪里奇怪。曾经我病卧在床,看妈妈把他领进家门,跟我说,“以后他就是你的哥哥了,杰里米,他叫罗。”
“罗,这是杰里米。”
“你好,杰里米。”他拉住我的手,轻声道。他的手很暖和,湛蓝色的眼睛很像晴空下微波荡漾的蔚蓝大海,笑起来比女孩还要好看。
在我两岁时,老爸就死去了。我的妈妈因此变得神经兮兮,郁郁寡欢,而我倒霉透顶地得了重病,再也站不起来了。
那期间妈妈总是一动不动地坐在窗边,唉声叹气,痛哭流涕,向上帝诉说丈夫去世的哀恸,以及孩子重病的辛酸,仿佛她是世界上命运最悲惨的女人。说实话,我挺讨厌我妈妈,她尖锐的哭声让我心烦,神经比兔子还要脆弱。但我不能否认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她爱我胜过爱她自己。
我不能想象我的童年没有哥哥会是什么样。他就是我的支柱,我的靠山。他刚被我妈妈收养时只有五岁,却比十几岁的孩子都能干。只和妈妈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苦楚和眼泪,她只顾着她的悲伤,但哥哥却会在我高烧时,为我彻夜不休地擦拭身体,保证我有足够的营养支撑身体。他总是看着我笑,弯着那双漂亮温柔的眼睛,握着我的手说,“杰里米,不要难过,你会好起来的。你多么幸运啊,你见过你的爸爸妈妈,拥有他们的爱,拥有自己的家。我很羡慕你。”
他偶尔说着说着就会眼眶发红,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我问他,“那你的爸爸妈妈呢?”
他摇头,“我不知道。现在你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
我道,“我妈妈一天到晚要么哭哭啼啼,要么就满腹牢骚,你跟着她就不后悔吗?”
他说,“别这么说妈妈,杰里米。她已经很辛苦了。你不知道有‘妈妈’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他跟我讲述他的过去,我这才知道他在孤儿院里过得很压抑。哥哥曾跟一个外面的大男孩起过争执。那个大男孩羞辱他,对他动手动脚。哥哥拼命抵抗,男孩打断了他的腿骨,而他气愤地将男孩的耳朵咬出了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