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蜃楼兰————染锈
染锈  发于:200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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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先生!因为这个女人一直在附近徘徊……
我不要藉口!去处理掉!!

处·理·掉?
「沙华!报警!」在出声的同时我踢坏小窗,跳进仓库内。这绝不是正义感作祟,我也不是想救那个女孩子,只是……我有要保护的东西。
「谁?!」那个冒牌高利贷男掏出手枪,让现在的情形离闹剧越来越近。猛然觉得运气很好,因为会随便掏枪,这家伙八成是只菜鸟。
「连保险都没开,气势倒是很强。」
「你以为我会信?说!你是什麽人?」
「你可以试试看!」我一面说一面朝他冲去,手枪的准度不够,我还是有赢的机会。对准肾脏只要一刀就可以解决了……
闹剧……果然是闹剧!在我自己都还没发现自己在盘算著如何「杀死他」的同时,剧烈疼痛自脑後炸开将平衡感一次搅乱,我没有办法回头。更离谱的,在意识逐渐模糊之中,我似乎听到沙华说:我说过不许动她……

(我、我叫做依莉莎白,不是什麽爱琳…)
啊啊,我知道,那又怎麽样?卷卷金发女孩未脱稚气的声音这次听来似乎格外刺耳。
(我是依莉莎白、我是依莉莎白、我是依莉莎白、我是依莉莎白!)
我说了我知道!请不要尖叫!你到底想说什麽?
(为什麽否定我?!)
我根本不认识你!!
(爱琳这个名字……)
搞不好哪一天我会为了赶走你而改成这个名字。
(不是艾琳……)
她用双手环上我颈项,绝美的一笑……
(你也是依莉莎白!)

痛!
缓缓睁眼,首先见到的是雪白的天花板,然後是床边低垂著头,紧握我手的沙华。「沙华……」闻声她猛然抬头,在下一瞬间绽开笑靥,看她这麽高兴我实在不想泼她冷水,但是,「沙华……手…会痛……」
「喂,这是对整夜看护你的人所该说的话吗?」沙华虽然在抗议,却不忘将手黏上来,「要不是我报警,前辈早就陈尸海中了!」
「好好好,所以为了报答你的大恩大德,我讲个笑话送你。被打到头以後,我听到你以非常厉害的语调说:『退下,我说过不许动她…』很厉害吧!」
「嘿~~前辈是看了什麽影片?好厉害的情节。」
「所以我说是笑话嘛……」
× × ×
医院的日子比想像中无聊,在床上所能做的事很有限。
编辑大人突然大发慈悲出借了一台notebook,妙的是,那里面只有文书处理系统。
—「领人薪水可不能拖搞啊,虽然你书的销售量再普通不过。」
编辑大人冷酷而无情地,将这句话连同水果蓝子一起丢下。应了声「遵命」後我放声大笑,因为面恶心善的人向来很可爱,而且那双大眼睛瞪起人来特别地好笑。
「对了,社长说他等等要过来。」编辑大人似乎是突然想到,在离开前补充。我含糊给了答案,将注意力放在打出的字句上。「同样要上班的早晨,固定六点二十分的公车,不同的是今天的站牌边,端正地坐了一只虎班猫。无视於人群狗儿路过,坚定而蛮横地坐著,彷佛,成为了模仿等待的另一种东西。」
—「我家的昆恩?」
声音自头顶传来,我抬头,笑答:「对,你家的昆恩。」往旁边挪了挪,我让出一点空间给他。「坐吧,『金主』。」
他一屁股坐下。「我换ID了。」

某天,常聊天的一个ID问我:有没有想过把小说拿到出版社?那个ID以非常可怜的语气哀求我「一起去」……天知道他老大不但就是社长,还是个男人!
「真是亏大了,我本来以为你是女的。」
「什麽话?给你工作你还不满!你是女的才吓到我了好吗?」社长大人翘起二郎腿,又把我挤开了些。「不问我为什麽换ID?」
「被谁纠缠?」
「一个天杀的家伙!」
「哦?走桃花?」我望向他,摆明了嘲笑。
「桃花这种东西早在我遇见你的时候就用完了。」他顿了顿,怯怯地问:「你…你是『那个』吗?」
想想看,一个绝对不缺男子气概的大男人「怯怯地」问话,那不是很好笑?…好吧,我承认没那麽好笑,但也恐怖到让人无法说谎。
说归说,不代表我不挣扎。
拉出浅笑,我淡淡反问:「看起来像?」
「我只是问问!」社长急急解释。
果然,该说金子到哪儿都会发光?抑或同是天涯沦落人?「社长,『那个』并没有什麽不好,我是不是很重要吗?还是你一个人觉得孤单?」
苦笑了一下,他顺手将头发往後拨。「你说话还是那麽模拟两可……你是什麽时候发现的?」
「我忘了。」据实以对,我现在很想改变话题。「社长,冒昧请教一下,你不会是两手空空来探病吧?」
金主笑得神秘,不知道从哪拎出一只毛茸茸的大家伙往我怀里塞,我定睛一看,是只西伯利亚虎的布偶。不用说,这铁定是报复。因为知道他是通车上下班,我在去年圣诞送了他一只穿燕尾服的大熊,而我,也不会开车。他一脸开心,告诉我:你们可以结伴搭车。
「我被报复了。」笑著走下床,打算将它和行李放一块儿。
「啊,」社长从背後出声,「它叫做依莉莎白。」
……依莉莎白?胸口彷佛被重重敲了一记,只觉得一阵晕眩,我以一种和优雅无缘的的姿势跪坐在地。社长似乎是被我吓到,大声叫了医生。白衣人闻声匆匆赶至,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我不悦地开骂。「喂!为什麽会头晕哪?!你这庸医!」来人一瞬间愣住,社长则是二度受到惊吓。
「雁茗,你生什麽气?」

老天,相信我,我才是最想知道的那个人!

(04)
挡开社长伸出的手,我懒懒起身。之前提过,我满擅长「虚张声势」,换言之,演技一流。走向医生,轻拍了拍他肩膀,我笑得爽朗。「嗨,医生,我吓到你了?」我指指斜後方的社长,「别理那大家伙,他不懂我的幽默。」
「原来你叫做雁茗。」医生说。
馀光扫过他胸口的名牌,我很想假装没看见「朔方」二字,几天前才看过他,现在还不想再见到。「你认错人了。」
「是吗……」朔方说著掏出手机,迅速拨了号码,下一刻我手机铃声大响。该死!知法犯法,病房里明明不能使用手机。
耸了耸肩,我挂掉电话。「好吧,我是雁茗,你找我有事?」朔方的脸一下子染上红云,我确定我没说任何让人脸红的话。
「我、我只是很想再见到你……」
一股恶寒猛地窜起,我逃命般闪到社长身後。「不好意思,虽然你可能没发现,不过我是女的,想找人谈心的话这家伙送你!」
「你误会了。」朔方笑著解释,社长则把我拖出来,脸上写满了有戏可看。好吧,好吧!没有人站在我这边!将视线移开,我告诉他:谢谢你这麽想我。
「还是这麽冷漠,看来你很讨厌我。」他惨惨一笑,说了这麽句话。一定没人教过他这种话是要冷笑著毫不在乎地说,而不该是那种惨淡。我狠踩朔方一脚,抬头瞪他。「温柔的人不可以懦弱!我没说过那种话,你也不必那麽自虐!」吃得饱穿得暖,人干什麽「想太多」?就像有人,明明就是我配不上她,她却凄惨地向我道歉:对不起,我没发现你讨厌我……然,我却说不出任何有力的辩解,她听不进去,我怎麽说都像是安慰。
长叹了口气,我移开脚,道:「想见我是有话要说?」闻言他悄悄看了社长一眼。「有话直说,不必顾虑那家伙。」
见朔方面有难色,我的耐心也有限,社长毕竟和我交情不错,基本上我不会请他出去。
「不说就算了。」我很累,想去休息。
「请等一下!」朔方用力扯住我,「请、请跟我结婚!」
社长狠狠倒抽了一口气,而我,失声大笑。我笑得难受,朔方一脸困窘,社长大皱眉头。
「雁茗,他是谁?」社长走近,斜瞄了眼朔方。
笑够了之後我清清嗓子,「不要有敌意,世扬,他是圈内人。朔方指的结婚,是很平常的那种障眼法。」
社长大人双眉锁得更深,不悦道:「你不肯告诉我你是不是,却告诉他?」
「没有,只是我从T-Bar出来的时候刚好遇见他。」
「我不赞成!」
「有什麽关系?这样以後谁纠缠你就找朔方帮忙不是很好?」没再搭理社长,我将视线移向朔方,「我可以答应,不过有条件。」
「什麽条件?」
又是那付必死决心的表情,我忍住笑,大力拍拍社长的背。「你现在帮我送这家伙回家。」
「好,我有开车来。」
「雁茗!!」正要发起抗议,我猛扯社长的衣服强迫他弯腰,凑近他耳朵,我低声说了句:「不是一个人,不就不孤单了?」他苦笑,动了动嘴唇。没有出声,但我知道他说的是「你真傻」。
× × ×
缩在床角,今晚,莫名地头痛。
夜色清朗,人声也静得很早,若不是太阳穴阵阵抽痛著,今晚会很适合写作。
敲门声突兀地响起,我闷声回应。感觉到陌生气息,抬头,我问得极冷:「有事吗?」
「是的,」女孩用双手递出花束,「有人将这个放在您的门边。」……一大束满天星?没有其他花朵,单单只有满天星。我忍不住微笑,连社长都不知道我最喜欢满天星。
心情变好,疼痛好像也减缓了些,我笑著向女孩道谢。
「不是我送的,我只是拿进来。」
「我知道,我是在谢你帮我拿进来。」
「不,那是件小事,请不要谢我!」她手忙脚乱地站定後,深深一鞠躬。「我叫做朱实,很谢谢你上次救了我!」
我救了人?啊,原来是她……「上次的女孩子?还好吗?有没有受伤?」只是礼貌上问问她却显得非常高兴,彷佛我做了啥天大的善事。
「托您的福,没有什麽大碍。」
「是吗?那就好。」将视线移往月亮不再看她,我静静地说:「早点回去休息吧,朱实,天色晚了,女孩子走夜路要小心点。」

不留痕迹地赶完人才过不到十五分钟,叩门声再度响起,啧!今夜的访客真多……
「前辈,是我……」
是沙华的声音。习惯性瞥了眼手表,十点四十分。那麽晚了,来抢劫不成?「走开。」抽痛吃掉了所有的耐心,我现在不想说话。然,赶不走的家伙自己推扉进来,柔声问我:你不舒服?仍旧是缩在床脚,我口气更差:「少烦,头很痛!」
「伤口在痛?」她有些绝望地问。不过是被敲了一下头,又不会引发脑炎脑癌脑病变,那语气,也太夸张了。
「很可惜不是,我常会偏头痛。」
「前辈,我很後悔。」很突然的,她说。
「喔。」
「前辈,我很後悔。」
「没什麽好後悔的,我挺喜欢那生日礼物。」
「前辈,我喜欢你。」她像小孩子一样用力抱我。闭上眼,颊旁还是那股香味。「哪,你喜欢我吗?」
头很痛,还得照顾小孩。摸摸沙华的头发,我努力想让语调柔和些,「不要紧,只是小伤,我没有怪你。」
安慰的效果不得而知,我沉默,她也不说话。良久,沙华起身送给我一个微笑,异於平常的微笑,我却好像在哪看过。再一次拥抱,她在我耳旁低喃:「是你说的,红……」
红?
抖地一惊,我呆看著她离开。什麽红?那原本就和我没有关系!

然後沙华-我一厢情愿以为是知己的人-就这样消失了两个月。

05
朔方一看到我就脸红,这让我浑身不对劲。
出院那天,朔方很热心地载我回家,反倒是社长,竟敢不出现!不只今天,自朔方载他回家的那天後,社长大人不曾在医院露过面。「别这样好吗?」我万般不耐地问:「你到底在脸红什麽?」
「因为,想到要和雁茗成为家人,我觉得很高兴。」
扬了扬眉,这男人真不可理喻。「家人?难不成你看到令堂也会脸红?」
朔方笑著摇头。「我妈是很保守的人。」所以呢?这算是答案?「雁茗,你见到我妈就会懂了。到时候如果想拒绝这门婚事,也没关系。」
没有深思朔方话中的涵义,我甚至没有回应。只因为一个可笑人影在我三楼的公寓门口徘徊,然後,在发现车子接近後迅速逃逸。是怎样?很少看到社长大人施展快腿,我啼笑皆非,淡道了声谢後准备下车。
「不请我上去坐坐?」朔方笑问。
「你和世扬发生了什麽事?」我答非所问。
「没有啊……」他笑得合宜。看来这家伙比我想像的更身经百战。不过,我也没多单纯就是。
「这样。明天再来吧,我会准备食物。」

「所以说,你到底要不要过来?」抓著手机,我不客气地质问。社长明明就只是在楼上或楼下,想躲到什麽时候?彼端断讯後的三十秒内,社长以急促步调冲来,硬是将我拉离才刚到、还没踏入的家门。想散步?那好,我也有些事想问。这个走向左看右看,都「疑似」是朝社长府上,我记得距离有三公里……第一件事,怂恿他买一辆车。
「雁茗,我直呼你名字,你觉得不舒服?」
正在思考哪种车型好的我回神,语带讽刺地反问:「『亲爱的世扬』,你大白天的就发神经?我们相识多久啦?再恶也早麻木了……」
「是啊,我们认识多久了……」社长望向天空,说得虚幻。自古英雄情关难过,朔方是做了什麽让他如此落寞?甚至拐弯抹脚到听不出他想讲什麽。「雁茗,你几乎不用名字称呼我。」
猛然觉得有危机感,这会儿看来,社长大人的问题似乎是针对我,但,「倾吐」这档事我向来不拿手。疑惑地看他,他回以微笑。
「雁茗,你有没有发现我常找你说话?」
「所以如何?」
「你不说话。关於你的事,我什麽都不知道。」
三公里的路程,徒步大约一个钟头。有很多时间供社长用哀兵政策或其他什麽的挖出答案。「我有这麽惜字如金?」我啼笑皆非,自己明白爱讽刺人的个性绝对和沉默无缘。
「你不沉默,只是避开重点的技巧太好。」
「有话直说,」我说,音调也冷了下来,「我不聪明,不懂你的意思。」见社长眼中受伤及怒火快速闪过,我甚至想继续扇风点火。社长从没对我发过脾气,而不会生气的人,不完整。无法理解,和他人无关的,我自己的事,说不说又如何?非得说吗?我为什麽一定得伤痕累累?
「雁茗,你知道『翠红』吗?」
「我们这个年代的孩子谁不知道?」
翠红,那个年代青少年心中共有的名词,警察肉里的一根刺。
抽烟喝酒、打架,玩些危险的游戏。从不烧杀掳掠,打架限单挑,决不闹事也没有毒品流通,翠红就只是一群人静默在那里而已。社会觉得危险却找不到理由驱离,直到带头的,被称为「红」的人被警方带走为止。
所以呢?我问。
「你待过翠红?」
「所以呢?」
「你愿意告诉沙华却对我只字未提。」
我是第几次听到这类话?没对他说的事,我自然不会和别人说,只是世扬他不相信罢了。
长叹了口气,我顺手拨开前发。「我没和任何人提过这件事,那原本就和我没有关系。世扬,你到底想知道什麽?」
「所有事!」社长几近是咬牙切齿地说:「你认识我明明比认识沙华或朔方来得更久,我却觉得在你心中我不如他们!然後呢,看看现在!你什麽事都不跟我说,却要跑去和一个只见过两面的男人结婚!」社长像是惊觉自己的失态,口气突然变得冷静。「沙华说,你和红有很深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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