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现代] 腐烂俗人—— by作者:茶榷 CP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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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在底下偷笑。
  随意地聊这几句,上课铃声终于敲响。
  孟远岑不再说闲话,直接进入正题。
  课后果然有学霸奔向讲台询问比赛相关或者是课本上的疑点,孟远岑耐心解答,稍微说了两句指针就走过十分钟。
  下午第二、三节课的课间是犯困的高峰期,倒是没什么学生来问问题,放眼望去,课桌上竟然倒了一小片,教室的空调开的很高,孟远岑把呢子大衣脱了对折在搭在公文包上,低头拿起手机——
  嗯,沈浔还是没有回复。
  上完第三节 课,那叫一个口干舌燥,孟远岑一手握住保温杯一手拿着手机,前往转角处的饮水机接水,他最外面是一件黑毛衣,教室外是没有空调的,但是他并没有把呢子大衣穿上,因为他的体表温度还处于较高值,急需散热。
  衣服和公文包留在教室里,如果拿在手上,接水不方便。
  去的路上孟远岑屡次看手机,没消息,只好安慰自己人民警察忙起来是真的忙。
  回的路上手机配合地振动了一下,他本来都不抱有什么希望了,想着或许又是垃圾广告吧,结果拿起来一看,乐了,竟然真是沈浔的消息。
  沈浔的回复只有一句话:其实这些对我来说……好像……都有些……太花了……
  后面跟着一张猫猫举爪求饶的表情包。
  等于说孟远岑发的链接里面,沈浔就没一个满意的,算起来这还是头一次,不过孟远岑也不生气,衣服这种东西就是要比日用品还要难挑,每个人的审美喜好都有差异,在情侣装上发生分歧简直太正常不过,他本来就是在征求沈浔的意见。
  沈浔这么回复他,他只会觉得对方还挺率真可爱,被拒绝了,没事,等到床上再问问这些衣服怎么就花了?到底花在哪里?
  停下步伐,打开输入框正准备回复,还没敲出一个字,转角处忽然冒出一个身影,孟远岑肩膀猝不及防间被人撞了一下,手里的热水就直接泼到了他的小臂上,烧开的热水浸湿毛衣和内衣,烫得他嘶了一声。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小心撞到你了!”
  “没关系,”孟远岑左手拖起右手胳膊,蹙着眉抬起头,“……郑从?”
  “孟老师!”郑从先是一愣,随后脸上的愧疚之意更浓了,他一把抓住孟远岑的手心,想将孟远岑的衣服袖子卷起来查看伤势,“对不起,实在是不好意思!”
  孟远岑不动声色地将右手抽了回去,“没关系,我先去卫生间冲一会儿冷水。”
  说完他直接大步奔向洗手台,紧皱眉头,慢慢地将袖子卷上胳膊肘,冰凉的自来水流过小臂皮肤,能够短暂地降温止疼,冲了几十分钟,他松下半口气。
  往旁边看,却发现郑从还站在他旁边,虽然烫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一走了之,会显得不通人情世故,但是这个人是郑从,孟远岑宁愿他溜之大吉,因为孟老师需要避嫌,“你可以先走了,我不是很严重,回去涂点药很快就能好。”
  郑从的视线却紧紧盯着孟远岑红肿的手臂,“这还不严重?我带你去校医院拿一些治烫伤的药膏吧?”
  孟远岑立即拒绝,“不用,谢谢你的好意。”
  郑从却执意道:“是我害得你被开水烫伤,我怎么能先走?”
  孟远岑再次拒绝,“真不用,我马上也走了,你现在走也就比我早一两分钟,我站在这冲水,你也帮不到我什么。”
  郑从闻言,可算放弃了带孟远岑去校医院的想法,却萌生出了别的想法,“那你打算怎么回家,你被烫伤,我真的很过意不去,你的手都这样了,开车应该不方便,我送你回家吧。”
  孟远岑脸上的假笑快要维持不住,心说我虽然不能开车,但还能坐公交地铁,怎么也轮不到您来送吧?忘记我有对象了吗?
  但是想到不久之后的校友会博士论坛,想到这几天还要交流学术问题,硬生生忍住了,孟远岑面无表情地劝道:“不用麻烦你了,我有人来接,他现在老地方还在等着我。”
  他留了个心眼,只说是“老地方”,没说是桦大的东西南北门,以防郑从如果真这么没眼力见以顺路的名义跟着他出了校门,然后发现其实根本就没有人来接他,又要执意送他回家,再拿出博士校友的头衔让他答应——那就真的太不礼貌了。
  好在郑从还没有那么固执,孟远岑回到教室,穿上呢子大衣,提起公文包,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到南门,迎面是凛冽刺骨的寒风,手臂上却是火辣辣的疼,环顾四周,没看到沈警官,明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知为何,蓦然心生悲凉之意,可能他刚刚撒谎骗郑从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也成功骗到了自己。
  沈浔下班的时间一般比孟远岑要晚,而且不确定因素——比如加班——发生几率比孟远岑大得多,他心疼沈浔,就没想过让沈浔来接自己。
  不过和沈警官卖卖惨还是可以的,地铁上,孟远岑先拍了一张右手小臂的照片发给对方,紧跟着是一段文字叙述:今天好倒霉,站在原地不动,都能被人给撞到,杯子里的开水全泼在手臂上
  最后是一张猫咪掉小珍珠的表情包,从沈浔那里偷过来的。
  发完之后孟远岑盯着对话框上看下看,反复揣摩自己是不是卖过头卖的太惨了?尤其最后那张表情包,会不会显得他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竟然还娇气的不行?
  左思右想,心底给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孟老师莫名有些害臊,但是已经过了两分钟,撤回不了了,就当自己是童心未泯吧。
  掌心因为手机振动几下,沈浔直接打电话过来。
  接通后,还是沈警官清冷的声音,“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孟远岑想了想,“只是有一些刺痛感。”
  “有水泡吗?”
  “没有。”
  “我看你发来的图片,应该是一度烫伤,我回来的路上给你带些治烫伤的药。”
  一度烫伤这个名词一出现,听上去就很专业,孟远岑又想起来沈浔之前和他说过,法医学的前期课程和临床学基本同步,以后有点小磕小碰的还能咨询沈浔,总比在网上看病看出绝症好,孟老师忽然感觉自己赚翻了。
  那边沈浔又问,“你烫伤之后有没有立刻用冷水流长时间冲洗烫伤部位?”
  “有。”孟远岑答道。
  “嗯。”沈浔想了想接着问,“疼的很厉害吗?要不要给你带点止痛药?”
  “不用不用,还没到那个程度。”
  “算了,我给你都带点吧,以备不时之需,这次用不上可能能用上。”语罢,沈浔果然立刻又想到孟远岑回家的事情,“那你今晚还回梦泽兰苑吗?还是留在学校。”
  “回的。”
  “需要我来接你吗?我现在已经下班了,就是可能会晚一些?”
  “我已经在地铁上了,还有两站,”孟远岑嘴上如实回答,心里不免觉得可惜,早知道在桦大门口卖惨好了,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坐上沈师傅的专座。
  “嗯。”问完这些要紧的事情,沈浔终于忍不住抱怨道,“哪个不长眼睛的,这个大一个人都看不见吗?这也能撞上?”


第五十五章 “他姓什么?”
  孟远岑一脸赞同地附和,“是啊。”
  沈浔语气愈发的不满,“那个人赔你医药费了吗?总不能说了句对不起就跑了吧?”
  孟远岑颔首,“嗯。”
  事实确实如此,虽然郑从是被他赶跑的,但是沈浔不需要了解事件的起因经过,知道是这个结果就好。
  沈浔都无语了,“那也太没礼貌了吧!”
  孟远岑闻言莫名想笑,好在沈浔也看不见他的脸,忍住不笑出声就行。
  听筒里沈浔冷清的声音,和车厢内流动的凉风一同掠过孟远岑的耳边,手臂的灼烧感就这么被浇灭了,对方还在絮絮叨叨地抱怨、共情、努力安慰孟远岑,喋喋不休。
  沈浔很少有过话这么多的时候,孟远岑恍惚间想起来沈河对沈浔的评价,一个共情能力不太强的法医,他觉得这是谬论——沈警官明明做的很可以啊。
  看来这次卖惨卖的很成功。
  孟老师见好就收,适可而止地把话题转移开了,“晚上吃什么?”
  沈浔便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
  孟远岑故意道:“我想吃什么你都给我去买吗?”
  “嗯。”
  孟远岑调侃道:“病号的待遇果然非同寻常。”
  沈浔急忙解释,“不是的,我今天正好有空,只有我有空,我都会尽量满足你的。”
  孟老师笑得那叫一个得意啊,坏心思也跟着起来了,“那你可以吗?”
  沈浔一时间没听懂,“啊?”
  “你不是问我想吃什么吗?”
  沈浔愣了几秒,全反应过来了,无语了好一阵,忍不住扶额道:“……孟远岑你还在地铁上吧?你在地铁上也口无遮拦的吗?”
  孟远岑笑道:“我刚刚说什么了吗?”
  “你刚刚说——”
  沈浔的声音戛然而止。
  抿了抿唇,他眯起眼睛继续说:“孟远岑,你别忘了你还让我带晚饭。”
  语罢,电话那头竟然真的收敛了不再提,这对沈警官来说,简直是阶段性的胜利好吧。
  孟老师挑晚饭挑了家顺路的,免得沈浔东跑西跑兜大圈子,他回到家时天已经是灰蒙蒙的,没过十几分钟听到门响,只见沈浔右手拎着药膏和晚饭,站在玄关处换鞋,左手是深蓝色的布袋,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沈浔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卷起孟远岑的袖子上药。
  孟远岑就像个听话的木偶任由对方摆布,视线都不带移动的,一直盯着沈浔的脸看,皮肤白皙,双瞳剪水,睫毛浓密,唇色冶艳……怎么就这么好看,仿佛整张脸都是按照孟远岑的审美长的,不只是脸,还有身体,完美的像是私人订制。
  涂好药,听完沈浔叮嘱的注意事项,孟远岑的视线落在茶几上,他随口问道:“那个布袋里是什么?”
  沈浔还惦记着已经凉了的晚饭,他站起身走向厨房,准备去热菜,“警服,我带回来洗的。”
  孟远岑也跟着走过去,“说起来,我到现在还没见过你穿警服的样子。”
  “我有照片,搬家收东西的时候我还看到了,我等会儿找找看,如果能找到就拿给你看。”
  孟远岑点着头,停顿几秒又道:“我忽然发现你去上班从来都是穿自己的衣服去,你们一般是到公安局再换警服吗?”
  “是的。”沈浔弯腰把煤气灶打开,“我同事老张,就是分局旁边的小卖部买包烟,都会把警服脱下来,买好了再回单位换上。”
  对面说的隐晦,孟远岑却豁然开朗,他想起之前看过的社会新闻——发生交通事故,一名热心群众死死拽住一位穿着警服下班的刑警不肯放手,让刑警主持公道,问题人家是刑警,怎么干得了交警的活?
  他便不再追问,刚刚两人说到衣服,无可避免又想到情侣装的事情,孟远岑话锋一转,“你觉得我发的那些衣服花在哪里?”
  “颜色太多了。”
  “哪个?”
  “你发我的第一个。”
  孟远岑打开一看,哑然失笑,他发的是双色条纹T恤,已经是条纹T恤里颜色最少的一类,那要是三色四色,沈浔见了不得一脸嫌弃?
  “你不喜欢条纹吗?”
  “……没有那么喜欢。”
  嗯,那就是不喜欢的意思。
  “那第二个为什么不喜欢?”
  “那颜色太亮了,看的我晃眼睛。”
  所以沈浔不喜欢宝蓝色,孟远岑又默默地记下了,“你除了黑白灰,还有别的喜欢的颜色吗?”
  沈浔认真思考几秒,摇头道:“没了。”
  “那第三个呢?”孟远岑不死心地追问,“第三个不就是黑白色系的吗?我当时选的时候猜你最后可能会选这个,为什么也不喜欢?”
  “这个背后的字母太大了,颜色用的有些多,有点花里胡哨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越简约越好,比如纯色基础款。”
  “……”
  “怎么了?”
  “谁家的情侣装是纯色基础款?”
  沈浔还是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对哦。”
  孟远岑又是无奈又觉好笑,开始连哄带骗,“其实你可以试试看新风格的,我觉得你穿我选的衣服应该会好看。”
  “但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警局穿警服——”话说一半发现不对劲,沈浔急忙补救,“我以后会试试的。”
  “以后是哪天?别是在给我画饼吧?”
  沈浔正要回答,鼻尖突然嗅到似有若无的焦糊味——
  “锅里的菜要烧焦了!”孟远岑提醒道。
  手忙脚乱地将菜盛到碟子里,孟远岑已经出去布置碗筷。
  香气四溢,让人食欲打开,沈浔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说话,就听孟远岑偶尔蹦几句出来,“那个校友会的事情还挺烦。”
  “哪里烦?”
  “屺川省,坐高铁过去要两个小时,还要自己订酒店,这些就算了,领导还让我带着点我们学校新来的老师,都是博士校友,回自己母校那还不是熟门熟路吗?这有什么好关照的啊?”
  沈浔吞下一口饭,敏锐地问道:“你不喜欢那个新来的老师?”
  孟远岑点头,“是的。”
  “你们之前是有什么过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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