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现代] 风眼深处[娱乐圈]—— by作者:南窗雀 完结+番外
佚名  发于: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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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深从不把感情宣之于口,连最亲近的兄长都没得过他一句喜欢,重要,珍视。他从来对感情迟钝,懵懂时问过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那时候张明寻告诉他,母亲说,喜欢就是心里这块土壤,被挖开一块,埋了颗种子进去,然后生根发芽。
  这种感觉没体验过,或者说这漫长的几十年里就体验过这一次,但足矣。
  张深抬起撑在桌边的左手,轻轻摸了下心口:“近三十年,这片土壤里,就埋过你这一颗种子。”
  墨镜后的神情他看不见,但他从黎醒停滞半秒的动作里,感觉到了这个人被打动,或者说,讶异又欣喜十足。
  黎醒囫囵地将青菜就这饭咽下,然后清了清嗓子:“那——”
  张深抬手打断黎想起的头,都能猜到要问的是什么,无非是情人节和未婚妻。他撑着下巴思忖了片刻,稍微组织了一番语言,才开口:“情人节那天是意外,你说的那位女士,是谈鸣叶的妹妹。我们两家是世交……小的时候定过婚约,但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我从前没认过,以后也不会认。”
  那一刻黎醒的神情终于有了些动容,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像是得到了解脱,紧绷的肩膀塌了下去。
  张深扫了一眼,垂了下眼睑:“其实,我很讨厌情人节这个节日。”
  黎醒刚要开口说的话,被这一句给顶了回来。他将话咽回肚子里,问:“为什么?”
  “那天是我父母的结婚纪念日。”张深再抬眸,眼中是冷色,冷的毫无感情,“也是……害我母亲病重的日子。”
  黎醒有着怔然,像做错事情一样,踌躇半天才动了动嘴唇:“抱歉。”
  “为什么道歉?”
  “我没想戳开你的伤心事。”
  张深却无所谓地笑了下:“有什么,反正从未结痂过,疼过劲儿了。”
  黎醒更怔了,抬手揉了下紧到无法出声的喉咙,挤出声音:“可我会疼。”
  张深捏着筷子的手指收紧,眼睛在一瞬间失焦,他快速塞了一筷子在进嘴里,掩饰自己的异常。等饭菜咽下去之后,才换上平时那副冷样儿,说:“既然都搞清楚了,就别讨我烦了,老实吃饭。”
  这顿饭最终吃了一个半点,怪许常安路上堵车,来得太晚。跟哪儿干坐着的时候,张深都想着要不要再吃一顿了,还好刚要点菜的时候傻小子的电话打来了,要是再晚两分钟,他们仨就得一块再吃顿午饭了。
  俩人拎着行李箱刚走到楼下,许常安就一个箭步迎了上来,贼眉鼠眼的样儿,俩圆眼睛在他俩身上溜了好几圈,最后被忍无可忍的黎醒一个清咳打住了。
  许常安赶紧回神,摸了下后脑勺嘿嘿傻笑一声,忙不迭把俩人行李放到车后边儿,然后拉开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哥,老师,你俩快进去。”
  黎醒先上去的,右脚刚踩进去,就被身后许常安得一句“老师,你怎么看上我哥的?”,弄得崴了脚,险些劈了个大岔。
  他当时就一种想换个助理的冲动,万分尴尬地稳住身体,然后嗖一下钻进车里,稳稳坐在了门这边,手搭在车扶手上装淡定。
  一见面就问这么劲爆的问题,到底从哪个古董市场淘来的宝贝?
  张深也挺想帮黎醒换个助理的,用仅存的涵养忍住了,冷飕飕否认:“谁说我看上他了?”
  “……”古董宝贝快速在俩人脸上扫了一圈,然后舔了舔嘴唇说,“不是那种关系吗?”
  “什么关系?”张深挺想知道这二愣子能说出什么的,悠悠追问。
  许常安看了一眼他哥的表情,挺淡定的,也没出声制止。他大着胆子说:“你不是我哥的金|主吗?”
  娱乐圈里到底都养的些什么人。
  张深斜了傻货一眼,闷不吭声地一脚迈进车里。往里面座位钻的时候还特意踩了一脚黎醒。他把那声闷哼当耳旁风,坐稳后面色冷酷地说:“开车。”
  正午半刻,许常安把两尊大佛送回了酒店,房间和之前不太一样,有些变动,俩人从门对门变成了隔壁,倒也无伤大雅。
  头几天都是在补之前的镜头,地点妆造一变,黎醒一入戏又变成了那个桀骜张扬,涉世未深的少年小五。那时候的他,虽然饱受苦楚却仍旧带着少年人的光,没在社会里摸爬打滚,也没被磨尽所有锋芒,是灵动的。
  拍了一个多礼拜,张深看着小五失去所有,无家可归,无亲人所依,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孤儿。他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四处飘荡,像是随时会死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他的每一天都是在强活,漫长,灰暗,令人觉得喘不过气,压抑至极。
  第八天的戏很少,只有上午一场。散场之后,被最近戏份憋屈了极点,张深实在忍不住了,抓着黎醒问:“还没到小五的转折点吗?”
  “到了。”黎醒抬头看了眼天空,日头正盛,天气正好。他抬手遮了下光,喃喃道,“明天就会到了。”
  明天会拍到,也就是说,今天的剧本就要讲到了。
  张深以为自己会比较期待,毕竟之前就百思不得其解过,到底是什么令小五鼓起勇气,孤身一人前往北京闯荡。事实上听到快到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有些抗拒,果然越靠近真相,只会越畏惧真相。
  他迟疑着问:“是这个原因,让他选择前往北京吗?”
  黎醒却摇了摇头:“还不是。”
  张深怔愣,第一个转折不是去北京,那是什么?
  像是看穿了所想,黎醒解释道:“是有人救了他的命。”
  “谁?”
  黎醒没立马答话,脸上浮出了近乡情怯的神态。他摩擦了几下虎口,又迟又缓地开口:“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他们去的地方是乡镇集市一条街,张深记得这个地方,曾经这里有一段让小五刻骨铭心的回忆,那是他最后的快乐,也是他最深的遗憾和自责。
  可惜这条街道的店面都早就拆空了,没了以往的热闹,只剩下荒芜萧条,盖了层厚厚尘土的破败之相。
  黎醒沿着路走过,似乎走在过去热闹的街道中,每一步走很缓慢。张深忘了走了多少步,也不记得路过了多少个空空如也的店。再回神,就已经和黎醒一起站在了一家店前。
  这家店不算大,很老旧,白泥墙斑驳,有些位置经过风吹日晒早已干裂起皮。玻璃被砸得稀碎,只残留了几个角挂在窗框上。入口那扇棕红木门褪成了灰白色,斜斜的半挂在门框上。门上刻字的招牌少了颗钉子,歪扭扭地悬着,上面沾满了泥沟。招牌往上,那里挂着一个铃铛,可惜生了锈,再也发不出声音。
  黎醒没嫌脏,伸手抹了下老店门口的招牌,露出生锈的刻字:西西里书屋。
  随着那行字暴露在视野里,张深终于想起了这间书屋,原来是陈双曾经打工的那家店。他猜这或许和小五的转折有关系,或许是那位好心的老板帮助了小五。
  他盯着那家店,问:“这里是小五人生转折点吗?”
  “嗯。”黎醒盯着那几个字,掷地有声地说,“他在这里得到了救赎。”
  救赎两个字太沉重了。
  张深抿了抿嘴唇,追问:“是那位好心的老板,瞧他可怜,所以帮助了他?”
  黎醒却笑着摇了摇头:“不全是。”
  不全是的意思,就是另有所因。张深一向自诩聪明,此刻却没能猜出半分,或者说他隐隐约约有个答案,却不知为何,不敢将两者联想在一起。
  他控制着跳跃的眼皮,将即将破土而出的答案压下,捏了把手心的汗继续问:“那他来这里干什么?”
  “他会……”黎醒收回了手,搓了搓指尖的灰尘,用一阵风都能吹走的声音说,“他会在这里看一本书。”

第 67 章
  当那道声音落下时,张深心底的答案也几乎要压不住了,他脱口而出:“什么书?”
  黎醒停顿了许久,像是在做一个重要的决定。然后,他往后退了一步,弯起笑眼,轻念:“烟火飞向天空的一瞬很美,但转瞬即逝。我不要做烟火,我要做悬于高空的明月。”
  霎时间云层猛烈游动,遮住了熠熠生辉的烈日,为天地之间铺了层浓厚的阴影。
  那是——
  《潮声》的台词。
  张深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当黎醒念出声音的时候,心底那个答案也随之破茧而出,重叠在了一起。
  一瞬间,从前种种都得到了解释。
  怪不得黎醒总说是他的书粉,怪不得黎醒曾说能写出赋予人生机的文字,就合该是世间珍宝,怪不得黎醒曾说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自己。
  怪不得……
  无数画面和声音在脑海里炸开,张深说不出此刻该是什么心情多一点,大抵还是无处安放的喜多一点吧。
  怎么能不喜?
  他的明月,因他而生,因他悬于夜空散发光辉,也因他拯救了多年后的自己。
  陈年积压的感情,在一幕幕回忆过后,浮上心头,打破了张深向来淡定自若的模样。他按着不断震颤的心房,眨着发酸的眼眶,哑声问:“后来呢?”
  “后来——”黎醒吐了一口气,仰头看向被遮蔽的烈阳,睫毛轻颤。
  那些记忆,比烙印还要深刻。
  黎醒清晰地记得那段日子,他拖着身体四处游荡,想着生命理应有始有终,没死就代表还不是终结的时候,要顺应天命。
  他活得很随意,有吃得便吃一口,没吃的就饿着。他像往常一样飘荡,漫无目的地走,一直走,然后走到了这家书店。
  那天是立夏,太阳当空,刺眼的光芒倾斜而下,照在每一个角落。书店门口摆了个不大的圆形展架,上面码了很多书,就躺在太阳光下,照得书封都反着光。
  一阵风刮来,最上面那本书被吹起了两页,发出纸张摩擦的声音。那道声音刮进了心里,他驻足侧眸,将耀眼光芒装了满目。
  风停,视线恢复清明,被吹开的书页悄悄落回紧合,变成了原原本本的样子。
  他看清了那本书,偏暗的封面,海边悬崖,夜空烟花。一个男孩坐在悬崖边上,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暗海,头顶是分隔两半的夜空,一半没有月亮和星星只有无垠漆黑,一半烟花盛放绚烂耀眼。
  他被彻底吸引,目不转睛地一寸寸扫过,然后他看到了书封上的两个大字《潮声》。
  霎时间,早就死掉的心脏复苏,开始不听使唤的剧烈跳动,被唤醒的生命力顺着脉搏传遍了全身。
  头顶的厚云散开了,露出了本该熠熠生辉的烈日,强烈光线刺的黎醒忍不住眯起了眼睛,他抬手遮了下光,找回了声音:“然后他找到了要活着的目标。他想看看这本书,所以开始努力地活命。”
  “他从捡瓶子开始,每天攒几块钱,换一个馒头吃,不求别的,果腹足够。”手臂比太阳灼得发烫,黎醒没收手,他喜欢这样能刺穿皮肤的太阳,明亮又温暖。
  他半偏了下身体,抬起垂下的那只手,指着书店门口的台阶,说:“他每天都会带着一个馒头,来这里坐着,看着那本书吃,只要看着它就能有十足的动力。”
  对于濒死之人,什么都能成为最后的救命稻草,无论活物还是死物,只要能支撑着活下去,能作为精神支柱就足够了。
  而对黎醒来说,《潮声》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黎醒想起了当时的景象,忍不住勾了一个笑:“那位老板是个刀子嘴豆腐心,一遍嫌他妨碍生意,一遍又狠不小心赶走。”
  刚开始的时候,书店老板总是赶他走,可那小孩也是执着,不为所动,每挨一次骂,就指着那本书问,我可以看看那本书吗?
  老板一开始还会说你有钱吗,买了就能看。后来知道小孩是个轴的,干脆放弃答话,直接一摔门谁也不理谁。
  有一天赶上下雨,那家书店没有摆展架,他看不到那本书,就缩在屋檐下默不作声地啃馒头。
  那屋檐有些漏水,滴了他一身,就着雨水吃了半个馒头,身后的铃铛响了。他捧着馒头扭头,门被打开了,老板杵在入门展架前打扫,也不吭声,也不看门外。他不知何意,没挪地方,换了个能看见门后展架的姿势,继续啃馒头。
  最后还是老板自己找了个台阶,演技颇好地念了一句,这风真大,把门都吹开了。他一点不给面子,没接茬,默默啃完了馒头,拍拍屁股走人。
  外面雨越下越大,老板不忍心,主动出声挽留了那个孩子,说你不是想看这本书吗?他站在雨里点了点头,问能给我看吗?
  书店里很暖和,老板烧了壶热水给他擦了擦,帮他吹干了头发,洗干净了满身污垢,让他在沙发上休息,然后在期许的目光下,把那本书放在他的掌心。
  第一次触碰到书的时候,他感觉手脚都在抖,翻过纸张时还可以闻到印墨的味道。他读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嚼着读,即便每天看不了多少内容,也足够他重燃斗志。
  “他读了一个礼拜才把那本书看完,彻底找到了人生的动力,找到了想要奋斗拼搏的目标。”黎醒说,“那时候的心愿很简单,想赚钱,想买这个作者的每一本书。”
  “那位作者是他成长岁月里的明灯,在这个作者的文字下,他支撑着自己变强变好。”
  轻描淡写地叙述,却比任何海誓山盟都打动人心。这是带着浓厚感情的回忆,是经过漫长岁月仍然刻在心头的珍贵,是张深听过最深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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