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不告诉你!”她翻一翻眼睛,看向别处,可过了还没有两秒钟,就又转回头来,“算了,我叫阿娜日。你是雍人么?”
刘绍一愣,点了点头。
他听这少女问起,第一个念头是担心他们对雍人有敌意,听说自己身份后,要对自己下手。
可转念想到,自己与葛逻禄人面相确有不同,她既然这么问了,那就说明已瞧了出来,既然他们会救下自己,那他承认下来似也无妨。
阿娜日转回头去,“阿妈,他真是雍人!”
一旁夫妻两个争论半晌,仍是不分胜负,听见少女说话,对视一眼,决心偃旗息鼓,择日再战。
贺里娜向前几步,走到床边,低头瞧着刘绍,看一眼,对他笑一下,再看一眼,又笑一下,回头看看丈夫,朝他点点头,又转回来看向刘绍,然后又点点头,又对他笑了一下。
“阿妈!”阿娜日作势在她胳膊上一搡,动作却很轻,“你别老这么瞧人家!阿爹,你看阿妈!”
贺里娜被女儿推得歪了歪身子,瞧她一眼,却没恼,反而笑着拍她一下,转回来问刘绍:“小哥今年多大了?”
刘绍愣愣,不知她是不是自己理解那意思,怕是自己想多,如实道:“婶子,我今年二十。”
“二十,二十,真好,真好……” 贺里娜又不住点头,和丈夫对视一眼,“可成家了没有?”
刘绍转转眼睛,看了那少女一眼。
她似乎想看自己,却不正眼看,只偷偷从旁瞄着,嘴唇抿起来,这会儿她身上忽然透出几分羞涩,和刚才倒是判若两人了。
那张青春洋溢的脸,就像是刚刚开放的花朵,两颊上晕开两抹只在草原上才能瞧见的霞红,鼻尖处翘起一只尖尖的角,又像是在雍国才能见到的那种菱角。
阳光一定是带着偏爱驻足在那上面,不然为何在昏暗的帐中,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在这张面孔上也会洋溢出这样的光彩?
刘绍笑一笑,答道:“前年刚成的家。”
他话音刚落,便觉着帐中原本四处漂浮着的喜悦的彩色气泡忽然一个个落在地上,噼噼啪啪地碎了,贺里娜和丈夫脸上同时露出又失望、又可惜的神色,脸上的五官好像一齐叹了口气。
“阿妈,不让你问,你偏要问他!” 阿娜日跺一跺脚,像股风一样地跑了出去。
刘绍心中尴尬,对帐中这对夫妇抱歉地笑笑,他们也赶紧收拾好面色,同他闲聊起来,没再接着提刚才那事,只问他为何受伤,还能不能找到队伍,用不用他们帮忙打听。
刘绍半真半假地说着,忽然,帐子掀开,一道阳光照在他脸上。
阿娜日捧着奶茶进来,一把塞进刘绍怀里,大大方方地道:“快吃吧!里面加了炒米。”
不过片刻的功夫过去,在她脸上就再也瞧不见半点伤心难过之色了,刘绍心里一松,笑道:“多谢,多谢。”端起碗凑到嘴边喝了一大口,身上霎时暖了。
阿娜日又在床边坐下,支起下巴,“我还从没见过像你一样好看的人,我阿妈和阿爹也没见过……她长得一定也很美,对不对?”
刘绍忽然乐起来,身上一抖,伤口就发痛,疼得他“哎呦”一声,赶紧捂住,点点头,笑道:“是、是,她长得很美,嗯,很美。”
“你很爱她,对么?”
刘绍一愣,脸上的笑容淡了些。
“爱”这字在这少女口中轻飘飘便说了出来,刘绍却做不到,即便不是当着狄迈,哪怕当着或许一生只能见上这一面的这一家三口,也觉说不出口,于是只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阿娜日见他这副吞吐模样,愣了愣,忽然露出失望之色,随后低声嘟囔了句,“真不是个好汉子。”背了背身,不理他了。
第029章 正当今夕断肠处(四)
刘绍不知狄迈那边情况如何,地处偏僻,又打听不到,想要早些启程,可身上伤口一活动仍然痛得厉害。
他一向惜命,怕这么带伤赶路,走到一半伤口崩开,他就会像《三国演义》里的周瑜一样,大叫一声,吐血落马,所以决定还是多住几日,等伤口稍微长好再动身。
幸好阿娜日一家十分热情,不仅不嫌弃帐中多他一个人,占去许多地方,还宰了只羊热情招待他。
杀羊的时候,倒让刘绍好好开了次眼。
乌木达挑了只肥羊,一把摁倒,让它仰起四蹄,肚皮朝天,左手抓住它两只前蹄,右手将胸口处羊毛薅掉,直到露出里面粉白色的肉皮。
妻子贺里娜递来一把在石头上磨快了的尖刀,乌木达接过,拿刀在肉皮上切开一道两寸来长的小口,没有见血,左手仍把着羊,右手从小口处伸入,直掏进去。
刘绍看不见里面的情况,听阿娜日一讲,才知道他那只手伸进羊的胸腔里面之后,先是分开他胸口上的肌肉,摸到脊梁骨,然后在大动脉上拿中指一下勾断,羊血便哗啦啦全流进腔子里。
把手拿出,伤口处仍见不着一滴血,羊只哼哼两声便不动了,没有半点惨叫。
刘绍看得发愣,既惊叹、又敬佩,隐隐约约还有那么一点恐惧,不由得在心里暗道:无怪葛逻禄人在战场上能以一当十,这么一个面目慈善的大爷,动起刀来竟也让人生惧。
其实他这念头有失偏颇。他从没去过雍国乡村,没见过那里的农民是如何杀猪宰鸡的,不然恐怕也要生出同样的感慨。
大抵全天下的穷苦人都是这样,长城内外也没有什么不同。
乌木达一家虽然牧了许多羊,可他们平日都指着这些羊过活,寻常时候其实并不舍得宰杀,只是为了招待客人,这才破例,为着热闹,又叫来附近的几家牧民一起吃肉。
刘绍来草原也有不少时日,但大多时候都是待在金城狄迈府中,并不了解这边的普通百姓如何生活。
按照他先前的想象,这些牧民坐拥漫山遍野的牛羊,每天定然是一天三顿红肉,各个人高马大、膘肥体壮、健硕如牛,没想到同他们生活还不到半日,就发现之前想的竟然全都错了。
他同牧民交谈,才知道这些人往往全家人才只一个帐篷,从冬天用到夏天,自然没有余力、更没有余钱给那些牛羊搭建什么遮阳避风之所。
夏天时还好,一入冬风雪甚急,牛羊只有缩在一团互相取暖,铜钱大的雪片扑扑落在羊背上,活像是羊身上又长出了厚厚的一层白毛。
冻死的牛羊毕竟还是少数,最怕就是一旦时候不好,草一片片地冻死,就只能用秋天时储存的干草顶一顶。
可干草储存再多,总不够吃,每次过不多少天就见了底,牛羊没有吃的,只有去挖地里的草茎。
可草茎也总有啃光的时候,那些牛羊个个瘦得皮贴骨,一整天不抬一下头,从早到晚地弯着脖子,拿嘴去拱地上的土,有时似乎找到什么,不管是雪还是沙子,都一股脑地吃进嘴里,横着嘴嘎吱吱地嚼。
到了这个时候,往往过不多少天,满地就都是饿死的牛羊。
因为天气太冷,它们死了好久,尸体都不腐烂,只一具具横在地上,身上的毛皮变成棉絮状,让风一吹,就忽悠悠地扇着,时不时扬起一团,被风裹着飞起来,一眨眼就混在雪里瞧不见了。
这些牛羊每过几年,就要被老天割去一茬,眼下数量虽多,却都是牧民眼里的宝贝,平日根本不舍得吃。
往往一家人赶着一百来只牛羊,却几个月不舍得吃一次肉。瞧他们身形,也全然不像刘绍先前所想的那样健壮,反而大多十分精瘦,反不如狄迈营里的士兵,无怪近年来从军者众,附近这几家牧民当中竟见不到一个壮丁。
刘绍伤口不深,慢慢地走倒也不疼,就从床上下来,席地坐下,在火旁吃着烤羊,问他们:“为何不搬去城里住?我听说大汗——啊,是陛下了,陛下近年来在各处筑城,让百姓能迁进城的都迁进去,里面生活应当更好些吧。”
乌木达深深叹一口气,“大家都往城里挤,各家的牛羊把城外十几里地的草都啃秃了,一眼看过去,都找不着冒头的绿。搬进城去,我这些家伙们,不都要饿死了?”
“再说,进城的都是有点手艺的,像我这样的进去,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贺里娜从旁道:“在城里怎么就活不下去了?我和阿娜日都会编点小玩意,瞧我们阿娜日编得多好,哪里愁没人来买呢?你身体也还成,能给人卖力气。”
“实在不行,把这些牛羊卖了,在城里开一家小店,也能过下去,就像你二叔家那样,不比现在好多了么?”
“哪有那么容易?” 乌木达喝了点酒,原本就是紫红色的脸孔这会儿显得更红,梗着脖子同妻子吵嚷起来。
阿娜日朝着刘绍吐吐舌头,小声对他说:“一提这个他们就吵!”
刘绍微微一笑,听他们左一句、右一句地吵着,完全没有身为罪魁祸首的自觉,也不劝架,默默转开视线,瞧向远处。
这会儿天气转凉,但还没有落雪,几团风滚草在地上扎下了根,开出淡紫色的很小的花。
旁边牧民家及腰高的小儿子刚刚有了自己的第一匹马,小大人似的坐在马背上面,手里拿着截树枝当做马鞭,却不舍得往马身上抽,只在空中乱甩,发出“咻咻”的响声。
那马高壮肥胖,肚子很宽,这小孩腿才那么点长,在马背上岔开来,就像劈了一字马,一颠一颠,十分有趣。
刘绍瞧了一阵,心中着急,摸摸伤口,随即又自我安慰起来——与其半死不活地回去,不如养养伤再走,不然狄迈见了还不知要如何呢。
哎,只是不知狄迈此行顺利与否。不过凭他对狄迈的了解,他虽然赶不上自己天纵聪明,但也总不至于在贺鲁苍兄妹手底下栽跟头,思及此也就稍稍放下心来。
刘绍一向乐观,没过多久就搁下担忧,乐呵呵地和这几家牧民打成了一片。
第二天他身体稍好,慢些蹲起也不成问题,就开始跟着贺里娜学怎么挤奶。
贺里娜给他示范,她先在羊肚子下面放一个小桶,然后半跪下去,两只手分别捏住羊肚子底下的两只奶(、)头,交替着向下扯动。
羊奶(、)头似乎很有弹性,让她一扯就远远地抻长了,跟着就从下面射出一道洁白的羊奶。
她两手上上下下扯得极快,下面的羊奶也一道接一道地落在桶里,激出些小泡,在桶里面轻轻荡着,羊奶白得甚至有点发蓝。
刘绍走到另一头羊身旁,也蹲下去,学着贺里娜的样子,握住它的两只奶(、)头。
他怕自己手劲太大,把羊惹得生气,只敢轻轻撸*,桶里始终没有动静,过了一阵,那羊不耐,动动蹄子,烦躁地走开了。
刘绍讪讪一笑,随后就见一只小羊羔一跳一跳地过来,埋在刚才那只母羊肚子底下喝起了奶。
它的嘴巴被母羊的毛遮住,只露出半只脑袋,正朝着母羊肚子一个劲儿地向上去拱,一下一下极有规律,简直就像是啄木鸟一样。
刘绍头一次知道羊喝奶时居然是这副模样,不禁站在原地瞧了好一阵。
又过了两日,他伤口虽然还未完全长好,但已经不再流血,便向这一家人辞行。
他平白住了这么多日,没有别的谢礼,便拔出头上簪子送给他们。
葛逻禄人从不用这玩意,但刘绍仍保留着在雍国时的习惯,平时喜欢戴小冠、用簪子束发,知他们用不上这个东西,就嘱托他们去城里卖掉,能换不少牛羊。
乌木达脸带怒气,坚决不收,刘绍又一定要给,俩人险些打起架来,幸好刘绍身上毕竟带伤,略有优势,乌木达怕打死了他,只得收下。
刘绍的那匹白马也差不多养好了伤,屁股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倒比刘绍好得还要更快一些。
他给马系好肚带,把几天的口粮揣进怀里,对几人点头示意,随后便打马离开,往东而去。
他这会儿已大概弄明白那天自己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
也是他求生欲的确很强,人已经没了意识,但手臂还紧紧抱在马脖子上,没让它给自己摔下地去。
白马载着他胡跑了二十多里,终于冷静了下来,放慢蹄子歇歇脚,想着马以食为天,就想找点吃食填填肚子,一低头,就把刘绍给带到了地上。
也算它还有几分良心,一直守在刘绍边上,叫两声,低头吃两口草,再叫两声,又吃两口,就这么边叫边吃,边吃边叫,就把附近的牧民给引了来。
刘绍猜想自己和大军失散以后,叱利兀定会派人各处寻找自己,于是特意奔至大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与狄迈麾下将士遇到。
草原上地广人稀,他向东连跑了三天,硬是没见着一个人影,怀里揣的粮食眼看着就要吃光,第四天时,终于瞧见一小队人马,乍一看约摸有二十个人,身上穿着狄迈那几路军的军服,看来应当是自己人。
刘绍行事小心,虽然如此,最一开始瞧见他们时,仍特意躲了一躲,等离着近了,见面孔熟悉方才现身。
这一队人瞧见刘绍,又惊又喜,忙向着他飞马奔来,等奔到他面前,二十来人纷纷跳下马,为首那人激动得面红耳赤,“吴大人,总算找到您了!”
刘绍虽对他眼熟,却叫不出他的名字,当下只点点头,想问狄迈称帝没有,又觉太不矜持,轻咳一声问:“金城那边有什么消息?”
他问过之后,就见那人神情忽地一变,仿佛翻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