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狱+番外——厚年
厚年  发于:201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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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五年牢狱过后,物是人非。

这是一个小攻把小受推进牢狱,

后来又要追回的狗血2B故事。

PS好吧~真的有床戏啊!

我总不能学韩剧两主角

认识十年还保持纯洁的友谊关系吧!!!

内容标签:强强 虐恋情深 黑帮情仇

搜索关键字:主角:徐礼,季秉桓

第1章

他从呆了五年的牢狱里一步步走出来,王管教把他送到门口,递过来一个黑色小袋子。

里面包着一块手表一叠毛票一张证件。

敦厚的管教说这是他进来之前就有的,让他清点清点。

他摇摇头,向管教鞠躬,“谢谢政府,谢谢王管教。”

对方站得笔直,笑笑让他以后好好做人。

他道声再见,对方忙摆手,“别再见了,以后都别见了。这不是什么好地方,别回头。”

互相再没有话,对方转身回去,铁闸门重重地关上,隔离两个世界。

现在是晌午,阳光正刺眼,晃的人直想流眼泪。

他眯着眼,环望四周,确定方向后向北边走,出来之前管教跟他说朝着北边,10分钟的路程有一座小巴站,他可以搭车去市里,重新开始生活。

他拎着袋子孤零零地走在被阳光照射的滚烫的公路上。

悠长的公路没有尽头,两边尽是绿油油的田野,虫鸣鸟叫,乡野气息。

随着轻风刮进鼻息全是泥土的馨香。

天空是蓝色的,抬头就可以看见,今天是个好天气。他想抽烟,五年的牢狱生活让他对外界一无所知,心中烦乱,只想抽烟。

小巴站只有个牌子戳在那,没有其他人。

他数了数站牌,有二十多站,地名在后半段才开始能大概确定位置。

公车来得有点迟,他好久才等上,只有他和司机。坐到了后座,闭上眼,目的地终点站。

城市的变化他一无所知,沓长的路线让他昏昏欲睡。朦胧间车上人来人往,而他身边的位子总是空置,因为寸头?也许。小巴的乘客习惯了坐在后座留着寸头的乘客。

司机摇醒他,推他下车,终点站到了,快下去吧,我要洗车了。

他抬起厚重的眼皮,一语不发转身下去。

站牌显示这个地方叫望城。

城乡结合部,也还算兴旺。街边都是摆小摊的买卖人。

接近2个小时的车程,带他来这里。

他就像以前一样,在街边吃着盒饭,八块钱一碗,其实以前只要三块钱的,可是五年一过,价格翻倍的涨,味道却不如以前的那样扎实。

他没亲人,没父母兄弟,他只有一人。

他叫徐礼,徐姓,礼物的礼。

至少证明他们曾经把他当做礼物一样来看待,来珍惜。

明水街长大的小混混。

明水街是个充斥着三教九流的地方,肮脏、污秽、阴暗。沿路充斥着浓妆艳抹轻佻艳丽的站街妓女。他妈曾经是其中一员,后来遇见一个男人,明水街的扑街仔。

就象太多男女一样年纪轻轻开始拍拖,沉沉地爱或者天雷地火,可惜日子还得往下过。

他对那女人没印象,从来没有,男人也不会提起,如果问了巴掌照三餐打。

他们的人生都不需要他。

她在他满月的时候和一个有家室有地位的男人义无反顾走了,丢下嗷嗷待哺的他和男人;男人抱着酒瓶再也没放开过,除了打架酗酒再没问过他。

他憎恨她,更恨男人。

所以在男人40岁生日那天他偷走男人所有钱,砸烂家里全部酒瓶,男人因为常年酗酒软弱无力的手指着他,吼叫着让他滚。

男人想爬起来打他,他后退一步,再也不会是当年软弱无助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小男孩。

“我这就走,再也不会回来。”

再也不会。

那一走,走了好久。

走的时候心情兴奋,感到自由,再也不用窝在一米见方的鼠窝,不用与蛇虫鼠蚁相伴。

没有人能阻挡他,他会靠他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

他要让男人后悔这么多年轻待了他。

那时天是蓝的,云是白的,风是轻的。

好像全世界都在向他招手。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也不愿去读。

他跑向青帮,那是他的目标,整个城市势力最大的帮派,手眼通天,呼风唤雨。

进会当马仔,跟着老大打打杀杀,抓住一线生机往上爬,置生死于度外。他什么都不在乎,烂命一条,就算死在街边也没人知道,没人为他哭,清明也没人为他烧纸,他只想出人头地。

尽力,用最快速度。

等不及要男人好看的那天,他要男人后悔。

疯狂在他脑中滋长,肆意横行。

久违的刺激让他通体麻木,他即将脱离男人,完全掌控他的人生。

狂喜伴随了他四年,四年后男人酒后与人发生争执,激烈冲突中被对方用利刃划破喉咙,倒在血泊里,呼吸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

下葬的时候他没去,听说宾客寥寥无几,葬礼致辞写的很是感人,让人有种入错场的错觉。

想要掀开棺盖来看看,躺在下面的是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人。

出殡钱由季秉桓支付,那天他为男人去杀季秉呈。

他在青帮遇见季秉桓。

那是他等在青帮门口的第二天,他们不收他,嘲笑他像白斩鸡。

粗暴地踢他出门外。

“毛都没长全还学人砍人,还他妈想学人拿刀?小朋友,断奶了没有,回家找你妈喂奶吧!”

他不服,站在门口等,整整站了两天,滴水未进。

季秉桓从一辆黑色跑车里出来,阳光打在他的银灰色背影上,黄与白,像一幅灿烂的油画。

那个人笑了下,礼貌中带着点高傲的望向他。

只一眼,他满脑子想着方才那个人的一举一动。

那一刻,他像是被下了定身咒。

他完全无法转移目光,那个人带给他绝无仅有的震撼感觉。

那个人身上那抹绝伦的味道,与他这从小处在阴暗角落里的人成极大的反差,他像飞蛾扑火般的渴望那个人。

他早该知道男人是他的劫、不能碰的禁果,那样他就会离得他远远的。

可他没有,所以那个人注定,是他的劫。

强烈的欲望从内部快速侵袭,占据他的大脑。

他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后退。

拖着虚弱的身体冲进青帮大门,他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

在那个人面前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刀,对着小指狠命挥刀砍下去。

他要留在他身边。

一记手刀劈过,刀掉了下来,他随之也人一脚踹进墙角。

这一记又狠又准,骨头就像散了架,浑身都疼。

“搞什么,扑街仔,想死出去死,别脏了桓少爷的衣服。”

“明哥”

那个人连声音都那么好听。

“桓少爷”

“他是谁?”

“明水街的扑街仔,想进我们青帮,我看他没什么本事,又瘦又没力气,废物一个不想收他。免得进来以后像上次的毛仔,不会做事,到处惹事。”

那个人好像走过来,又好像站在那。

刚刚猛烈的撞击让他头破血流,却感觉不到疼,他所有的感官都随着他而转。

鲜红滚烫的血液顺着额头流下,沿着轮廓侵染到眼里,睁不开。

“你叫什么?”

“徐礼”

他想爬起来,这样太狼狈。

当那个人低下头和他说“跟我走”时,他听到他心跳的声音,那么的鼓噪。

他想他要疯了,他中了毒,一剂名叫“季秉桓”的毒。

无药可解。

第2章

打那以后他就跟着季秉桓,全天候,不分早晚。

季秉桓像只猫。

孤傲,高贵,优雅。

黑色的头发乖巧的贴在耳际,肤色白皙,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

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

完美的无法挑剔。

徐礼被眼前男人迷惑,脑内分泌出多巴胺蒙住他的眼睛,看不清他的利爪、尖牙和身背后投射出的大型猫科动物倒映。

他中的毒,在最短时间顺着血液扩散全身。

不痛不痒,看似没有任何征兆,或者威胁,但偏偏哪怕只有一个深邃幽暗的眼神,都能叫他豁出命去。

他用卑微掩饰自己的狂热,那个人高高在上,如天神般闪耀,让他舍不得玷污,自行惭愧。假装不去想,在两个人的舞台上演着独角戏。

只要能留在季秉桓身边,此生足矣。

想要永远留在季秉桓身边,陪着他接管青帮,看着他娶妻生子,他不需要季秉桓知道他的感情,他只想默默的做着一切,希望他爱的人能是在最终会得到幸福的幸运儿。

为了季秉桓他能奉献他所有的一切,从第一次相遇,他就不再属于自己。

他不比别人强,不聪明,不好看,也不能打。

只好加倍努力,勤能补拙。

从此夜不能寐,一心只为一个人。

人年少的时候总是很有勇气,敢于面对生活,坦然接受爱情。

如果那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话。

只是一种“刹那间”的感觉罢了,多了一点表面的浮华,少了一点本质的深邃。

与真正的感动无关。

他被这种“刹那间”的感觉侵袭,灼伤,最后反噬。

自食苦果。

徐礼当时太年轻,沉迷于自己编织的世界,迫不及待要把自己囚禁于看不见的牢笼中。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没过多久他的能力、功夫、枪法都远远超出同期进帮的人。

他知道后也只淡淡的一笑,好似这是平常应该的事一样。

他看着他迷人的脸孔目不转睛,徐礼突然感觉自己慢慢在向季秉桓靠近,虽然只有一小步,足够他欣喜若狂。

从始至终季秉桓只是在旁边半眯起眼睛,笑眯眯的看徐礼──冰冷慵懒的眼神,是季秉桓的招牌眼神,代表他心里正在嘲讽恶毒的想着要怎么对付你。

猫捉老鼠的游戏。

丢他一个人折腾,不表现出任何一点对他的喜欢。

心甘情愿把自己作低,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他心中还是欢喜的,即便他不能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痴缠的枝枝蔓蔓都不适合他,季秉桓已经把他燃成灰烬,痛痛快快,唯有随着远去的风,刮过不留痕迹。

疯狂吧,就一次。

青帮两分天下,一份在季秉呈身上,另一份归于季秉桓。

季老帮主在多年前一次黑帮火拼中双腿膝关节以下肌肉局部瘫痪,当年轰动一时,换来整个帮派的的飞升繁华。

近几年身体亏空厉害了,很是吃痛,便逐渐隐退,双耳不闻窗外事,隐在后面,对外事物交由两位长老打理。

帮主之争早已在黑暗的地下进行。

毛仔私下告诉他,长老们其实很偏向桓少爷,只苦于恒少爷是私生子,后台没有夫人硬,所以机会很小,除非..

话到这里也已经够了,心里都是明白的,毛仔皮笑肉不笑,“不知道恒少爷能不能有这个运气了。”

毛仔比他早进帮半年,算是半个前辈。

可哪有一点前辈的样子?

挑染成紫色的头发像刺猬一样矗立,凌乱不堪。脸上总是带着轻浮,左臂小面积的纹身秀气的不像个男人。

老油条,鬼的不得了,全身抹了油的滑头。

嘴巴坏爱惹事还喜欢乱勾搭别人女朋友,经常被一群人满街追打。

徐礼并不知道这些,所以在某天回家的路上顺手搭救了他。

两人被十几个人拿着砍刀和钢管追赶,互相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他们穿越大街小巷,专选犄角旮旯的地方穿行。

活生生跨越了小半个城区,跑回明水街,过了边界那条线,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不能言语,直接瘫倒在地上,汗水浸了一身。

过了界就是他们明水街的地盘,地是他们的地,人是他们的兄弟,只要敢跨进来,就能叫些个人有去无回。

那些人果然停驻,不再靠前,嘴里骂骂咧咧以此解恨,街边的商贩、往来行人匆匆而过甚至不敢抬头看上一眼,长在明水街的人都很熟悉今天的戏码,见怪不怪。

徐礼喉咙马上就要烧起来,抽入肺管中的冷气刀片一样锋利,剜的他生疼。

剧烈长时间的奔跑耗尽他所有能量,他连一根指头都懒得再动。

毛仔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命也不知收敛,比起中指fuck对方,奚落他鸟小女人才会跑。

对骂声更甚。

具体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只是两三分钟,可能更久,明哥带着人来势汹汹从街尾过来,对方一哄而散,走前撂下狠话此仇必报。

明哥见又是毛仔,不用问也知是因女人结了仇,心中来火对毛仔狠骂一通。

毛仔挨了骂,也不恼,等明哥走后缠起他来。

那天到底说了什么他已经不记得,时间过的太久,这五年又如此蹉跎,记忆着实会产生偏差。

无非是自我介绍称兄道弟的场面话,他没有当真。

只是到最后两人靠着沙发,各各坐一边,剥下刚刚捞出煮白蛋的皮,用毛巾包起来,压在脸上淤血处热敷,毛仔递来一支烟,他接过,期间二人无话。

徐礼忽然感到抱歉,这是他出狱之后产生的第一种人类正常范畴内的感情。

愧疚浓浓的,波涛汹涌,势必要把他淹没一样。

他竟然一次也没去看过毛仔!

毛仔是这些年离他最近的人,3公里的距离。

他们同样被困在一个狭小的地方,不容反抗,安安静静没有一丝希望的呆着。

那地方徐礼是去过的,只一次,出殡那天他偷偷躲在人堆后面,去的人很多,男人女人都哭丧着脸,连向来最不喜欢他的明哥也是。

他亲眼看见毛仔被放在四四方方暗红雕花的木制小盒子里,然后被塞进同样四四方方稍大一点的骨灰位,结束短暂的人生。

骨灰位涨的比地皮都要快,这个城市房价迈入一万大坎骨灰位已经蹿到一万五。

毛仔算是背叛帮派的叛徒,能有这么个安息的地方,徐礼压抑着,不知是喜是悲。

那时徐礼还在迷茫,迷茫在对季秉桓的爱里,季秉桓在季秉呈死后第一时间把他推出去,推他去死。并不是因为他确实杀了季秉呈,而是他无意间撞破季秉桓和新欢好事。

对方是省里高官之子,他还是知道的,避之不及,突兀的站在那里听候发落。

高高在上人儿细皮嫩肉很是有做派,娇嗔着,说不可以让他爸爸知道,一个人都不能知道。

季秉桓桃花带笑看着他,没说一句话。

他得趣退下,出了门,娇嗔依旧,厚厚的门板隔离里面的世界,只一声传进来,慵懒磁性,“好,就依你”

徐礼还在回家路上,毛仔那边电话打过来,“快跑,有消息说是你做了大少爷,他们都在找你,恒少爷让我们别动,摆明丢你去死,他妈的!找个安全的地方藏好,我帮你安排路,等风头稍微小点送你去乡下避一避。”

他没觉得惊讶,却觉得一切都怪异极了。

季秉呈让他在医院趟了2个月,差点废了右手,说来也简单,在暗处发的枪,逃跑时慌不择路出了车祸,突如其来的意外却给了他冠冕堂皇的借口。

风口浪尖季秉桓对他招摇大摆,关怀有加,又是拨款又是提拔,行市见长。

大家心里明白,却什么也不说,下面见风使舵的马仔们有意无意的亲近探望,好似他马上飞黄腾达。

大太太墙倒众人推,朝不保夕,丧子之痛让她疯疯癫癫,整日叨念着要为他儿子报仇。

顶包人来自越南,十万块钱两条命,一条季秉呈,一条他自己。

大太太人虽疯了,但不傻。对越南人并不信,折磨他开口,新旧古法,听着就惊心,拿过来在越南人身上全部尝试一遍,不行了就用人参吊气,竟想活活生刮了他。

她恨,恨害他儿子的人,恨自己不能手刃仇人,恨季秉桓。

季秉桓忽然把他推出去,他账面上不知名的五十万变成了有力证据,一瞬间从云端跌落,摔的又重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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