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穿越 卷二)——海鳐
海鳐  发于:201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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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给这位大侠张椅子坐。”皇帝吩咐。

“陛下,臣觉得他躺着还好些。”司马大人向来不畏强权,刚正不阿。

“嗯,也好。”皇帝也好说话的很,“司马,你也坐下吧,累坏你,崔侍郎会给朕脸子看的。”

“臣不累!小庄也不敢!”司马杉差点就被皇帝的话惊个倒栽葱。

“咦?崔侍郎敢不敢,司马大人是咋知道的捏?”

“臣……臣就是知道!”司马大人吭哧着回答。

这君臣你来我往,看得地下勉强斜坐的人结舌,这,会是传说里‘日杀一人’的暴君?

“方秉,还活着呢?”夜合欢突然就直呼其名。

“……皇上……”方秉被一点即中,一时没反应过来。

司马杉也惊讶万分,心道,从头到尾的审讯,我咋就没听到他招自己叫方秉呢?皇上是怎么知道的?神了!

夜合欢起身,居高临下,对着方秉的黑头顶,道:“方秉,轩王的近身侍卫,可是有话要对朕说?朕正等着听。”

方秉依然是惊讶的,这个皇上,和轩王的描述,实在相差太大。

温润和狂躁,儒雅和偏执,淡定和疯狂,那不是一星半点的差别,天与地的距离,印象与现实的对比,这也太打击人了!

夜合欢见方秉不语,缓缓蹲下身,让自己的视线和对方持平,就看到侍卫那张血污下英武的脸容,浓黑的眉,锐利的眼,隐约的正气,可不象供人驱使的样子。

“方秉,世间的事,人在做,天在看,你以为百密的事,总会有一疏的,你信不信?”

夜合欢精致的眉目,似水光流泻,在火把摇曳的黄光里,仿佛是邪魅的魔,渡所有看到的人,下地狱,不知不觉,心甘情愿。

方秉恍惚就点头,恍惚就道:“陛……下,属下没有……撒谎,实在轩王病重,急需奇药。”

夜合欢点头,“方秉,你不管说什么理由,孤王都可以信,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那对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明白吗?”

“……可……”

“真正的理由,方秉,轩王病重与否,不但你清楚,朕也清楚,方秉,还有别的要说吗?”

夜合欢站起了身,他信任的人是‘寻欢阁’里所有的兄弟姐妹,他们的消息里,没有夜轩病重,那就绝对是方秉在撒谎。

“陛下,属下确实别无它意……轩王所需奇药,唯有澜国师才有……”方秉血污的脸,带着恳切。

夜合欢勾唇,却没笑,“方秉,如果要朕相信,只需回答一个问题——来这里之前,你曾和谁联络过?”

方秉摇头,目光镇定,“属下一行六人,十日前自潼关出城,并无与人联络。”

这否定的句子说的还挺顺溜,夜合欢眯眼,若此人所说属实,那么,夜晓星把听雨摆成那样,是在等哪个王八羔子?

“否认的还挺痛快。若朕不来这天牢,方秉,你岂不是遗憾终生?”夜合欢似笑非笑。

方秉抬起脸,直视夜合欢的眸子,“陛下,轩王曾说过,澜国师在您心里是不一样的,若我等失手,那么,皇帝一定会当面审讯我们,所以,属下坚信您一定会来。”

“呵!”夜合欢忍不住轻声笑起来。

说得倒是对的,我确实是因为听雨而来,但是夜轩这种说法,让我就是很不爽!

他以为他很了解夜合欢,还是很了解澜听雨?什么玩意儿!

拍拍手,夜合欢站起身,转头就往门外走,方秉再想说什么,他根本听都懒得听。

有那工夫,还不如陪我家听雨吃饭去呢!都晚饭时间了。

“司马,把人再给我挂起来!哦,你懒得挂也行,待会给他洗干净了,晚上,送到我‘晏德殿’去,孤王有用。”

“……有用?”

身后司马大人一头汗,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种用法吧?

虽说现在的皇帝好男色了,但也该挑比较清秀的类型吧,或许艳丽型的,比如姬公子那样的。

第六十九章:进展

晚膳的时候,夜合欢特意去了趟偏殿,看了澜听雨。

这整整一天,皇帝东一头西一头,跟只苍蝇似的忙乱,心里头,却是一直记挂着他听雨哥哥。

“陛下。”正摆碗碟的童儿见是皇上,就要回身通报。

夜合欢摆手,“我自己进去就行,起来没有?”

虽说昨晚自己已经尽可能温柔了,但那时,一向寡淡的听雨若妖似地纠缠,诱惑的不管大合欢还是小合欢,实在是都控制不住太荡漾,有伤到那瘦弱的人也是有可能的。

童儿点头又摇头,“中午倒是起来了,只吃了点粥,又躺下了。”

夜合欢挠头,果然还是伤到了,那我现在进去,会不会再赏俺顿竹笋炒肉吃?

我吃竹笋炒肉也无所谓,有所谓的是,俺会心疼听雨细皮嫩肉的小手滴!

“把那碗给我吧。”

夜合欢从童儿手里接过食盒,推开里屋的门,进门去找竹笋炒肉吃去了。

“听雨?”夜合欢低声招呼。

已经掌上灯的里屋,澜听雨闭目斜倚在榻上,银白的发,没有挽髻,就那样顺着脖颈铺散在榻上,发很长,一直垂至地面,若水银流泻。

颜色极淡的脸,只有修长的眉入鬓,冰色的唇,薄而纤。

加上一身消瘦的嶙峋之骨,就有让人心疼的悲伤。

整个人,若不睁开眼,就似乎能淡到虚无。

这样的澜听雨,会让夜合欢打心底,生出浓烈的罪恶感——

我堂堂一现代私企老板,千里迢迢,万里迢迢,跑到古代来,欺负这样一个神仙似的人,是不是太,恁个,呃,不要脸了。

躺着的听雨倒不是睡着,只是假寐而已,听到夜合欢的低语,缓缓就睁开眼眸。

那漆黑如墨的眸子,一旦睁开,就让整个脸庞,乃至整个人,都会立刻生动起来。

也就立刻打散了某人,难得生出的罪恶感。

迅速把笑容挂上眉眼,夜合欢端着托盘坐到榻前的杌子上,“听雨,起来吃饭了。”

听雨轻轻摇头,倒不是因为身后的痛楚,只是对生命的茫然,了无心绪而已。

夜合欢不是不懂他的心情,但要让他主动开口说,听雨我放你走,却是无论如何也是不愿意的。

若没有昨晚,或许他会放手,但经过了一夜缱绻,那颗心是再也不想放下了。

听雨,昨晚我给过你机会,而你也选择了我,即使是因为药力作用,那也必须是算数的。

虽然这么说有点欺负你,虽然我夜合欢或许没明白爱情是什么,但,听雨,夜合欢愿意为了你,做任何事,这样也不可以吗?

端起碗,舀了一匙米粥,递到听雨嘴边,“听雨,你养好身体才能做你想做的事,是吧?不管是去‘晴川谷’还是‘紫甸坞’,更或许,是‘朝凤山’,你总不能躺着去吧?吃吧。”

晴川谷,天翔大陆地势最神秘,也是风景最美的地方,传说那里一年四季,百花盛开,更有仙人出没。

紫甸坞,天翔大陆最诡谲的山谷,也是盛产奇珍药材的地方,传说那里,随便一颗草药,都是人间珍品,世人难见的。

朝凤山,却是传闻里,娲族的圣地,自然是常人恐惧,族人渴望的地方。

这三处,夜合欢是查完地理志,又查文献野史,然后又查崔嫣搜集的资料。

最终确定,整个天翔大陆,能引起澜听雨兴趣的事物,除了那便宜叔叔,当数此三处。

便宜叔叔那是指定要PASS的,至于风景,只要听雨开心,别说看三处山脉,就是听雨想看珠峰,他夜合欢也大不了再死一次!

果然不出夜合欢所料,澜听雨一听到‘紫甸坞’,那眸子就开始光彩流转,再听到‘朝凤山’三字,漆黑的眼瞳,更有琉璃般的神采闪耀。

宾果!夜合欢大乐,果然被我一箭射中!俺太有才了!

“听雨?喜欢‘紫甸坞’,还有‘朝凤山’?别急,我答应你,只要你养好身体,我立刻就陪你去,来,吃饭。”

伸出瘦削的手,澜听雨真的就接过那碗粥,微微蹙着眉,吞下那匙粥。

夜合欢眉开眼笑,人这种动物,只要有活着的目标,再大的难处都是可以克服的。

特别是听雨这样,本来站在高处,后又跌落红尘,人又是外柔内刚的,一旦有外界的事物刺激,再次引起向往,那就容易引导的多。

“那,吃些青菜。”夜合欢挟一筷子青菜递过去。

“不吃。”听雨居然还肯开口说话拒绝,虽然声音很小。

这把夜合欢乐得,快找不着北了,笑得满脸桃花,“青菜可以补充你身体的维生素,增加免疫力,那才好得快。”

还有,青菜还可以润肠通便,这话某欢可不敢说出口。

澜听雨抬眼,暗黄的灯火里,是一张眉眼带笑的桃花面,秋潭般的眼眸,溢满水光,真诚到让人无法拒绝。

这个人,换了灵魂,待人截然不同的方式,却有同样的强势。

一样的面孔,一个强迫的给予,一个温雅的引诱,同样能达到目的,后者却让人不知不觉而沦陷。

张开口,就着夜合欢的手,澜听雨吞下了那口菜。

又挟了一筷子递过去,“听雨,明日出宫走走吧?听说夜都新开了家什么‘寻欢别野’,里面专门设有个喝茶吟诗的地方,逢五设局斗花斗草,还有个女子弹得一手好琴,要去看看吗?”

澜听雨的喜好,夜合欢是费尽心思,‘寻欢阁’里那处种满修竹的院落,说是为何大准备的,实在是为讨好澜美人而备。

“好。”听雨哥哥一个字,就让合欢皇帝双眼乐成大大卷。

看着他毫不掩饰的快乐,吞咽着他一口接一口的喂食,澜听雨似乎也觉得眼前清爽,往日那阴霾而昏暗的心情,正在不受控制地,一点一点,被阳光占领。

“听雨,这个给你。”临走的时候,夜合欢从怀里摸个东西递给澜听雨,“听说是个宝贝,我看倒是块暖玉,正好你用。”

听雨把那块翠里带绯的稀世宝玉,放在一边,只用漆黑的眸子看着夜合欢,似乎在疑惑——他这就走了?只是为了来让他吃青菜的?

这样眼神的澜听雨,就让夜合欢打心眼里都柔软起来。

就对着那双黑眸,情真意切,道,“听雨,你放心,虽然……昨晚……但是……我不会……”

虽然昨晚我和你这样那样,但是在你还没有放下心结之前,我夜合欢不会强迫你。

其实夜合欢想说的,就是这话,但是,他吭哧半天,居然没说完整!可惜了他刚才情真又意切的表情!

忍不住顶了下鼻尖,又挠了把头皮,挫败地道:“算了,我啥都没说,你好好睡着吧,明日上完早朝就出宫。”

掉头就走的合欢皇帝,没有回头,所以就没看到,因为他懊恼的表现,挫败的表情,而微微弯了嘴角的澜听雨。

虽然最后在听雨面前表现不咋地,但某欢对双方关系的进展还是很满意的。

回‘晏德殿’吃饭的时候,却没看到炙焰寒天,倒是夜千寻正等他爹一起开饭。

“父皇。”夜千寻鸟一样飞扑,多日的相处,父子间早己被夜合欢熏陶地亲密无间。

“小叶子,今日有好好练功没?”

“有,崔师傅还教我作诗。父皇,姬哥哥您就别让他来教我了。”夜千寻嘟着嘴。

“怎么了?你姬哥哥功夫很不错的。小春,姬公子怎么没来吃饭?”

“陛下,姬公子殿里那位叁公子来说了,好象出去接什么人了,要晚点来。”小春一边摆饭一边回道。

接人?夜合欢想起来,寒天白天提的还有几傻的事,真就去接了!唉,俺会被小乌鸦啄死的!

“哦,那给他留着饭吧,千寻,吃饭,你这几日看望你母后没有?”

“有,我刚从母后那儿来的,星公主在母后那里,我就到您这儿来了。”

夜晓星在原彩蝶那里?“星公主是你姑姑,你去的时候,她和你母妃聊得开心吗?”

“哦,反正都不是生气的样子,我知道是姑姑,可我,不喜欢她。”夜千寻捡块骨头,扔给夜合欢身后的一撮毛。

“千寻,不管喜不喜欢,她都是你姑姑,一撮毛是鹰,给它肉吃。”

“鹰也能吃骨头的,父皇,它叫小影。我要姑姑干什么?她哪里象姑姑了。我有父皇和母后就行,还有龙吟叔叔和崔师傅。”

小孩子的直觉,夜合欢从来都不会忽略,从本质上说,夜晓星实在不是夜千寻的姑姑的,从表象上说,夜合欢更觉得夜晓星不是他妹妹。

但,不管是崔嫣的消息,还是巫龙吟的观察,夜晓星她又确实是夜合欢的妹妹。

但如果她真是妹妹,那她干嘛要勾结谁谁谁,玩弄她哥哥的心上人捏?

真他二大爷的!纠结死个人!

拿筷子用力对准一馒头戳了几下,又拎过来恶狠狠咬了一口,嘟囔,“小叶子,快吃饭,吃完饭睡觉去,父皇还有事做,一撮毛你也甭总给它骨头,多给它肉吃,嗯,吃多了它就会让你随便摸了。”

鹰王本来听他说给肉自己吃,还觉得挺感动,等听到后来,就只能大叹自己鹰眼不明,认错主子了。

第七十章:有备

说是哄儿子夜千寻去睡觉,合欢皇帝就以沉思的名义昏睡了。

对于习惯夜猫子行动的夜合欢来说,等崔嫣也好,等司马杉也好,甚至等炙焰寒天都好,更甚至是啥人都不等,半夜不眠绝对很正常。

若真要让他吃完就睡,他会以为那是件巨困难的事。

偏偏,就那么神奇了,搂着夜千寻小小软软,带着奶香气的小身子,某欢居然真睡过去了。

巫龙吟和崔嫣进来的时候,悄无声息,入目就是一副温馨的画面。

深深浅浅的黄色里,青衣的君王黑发散乱,翠衣的娃娃脸蛋晕红,一大一小,脸挨着脸,偎依在一起,睡得香甜无比。

还有,一只大号的白毛鹰,瞪着溜溜的眼珠,趴在青衣精致的眉眼边,做沉思状。

崔嫣稍微一愣,眼前浮现当日自己当刺客那幕——

似乎,那晚这昏君也是这么睡着,只是,那时面目可憎到让她觉得看一眼都恶心。

今日,同样的一张脸,怎么连睡容都是不同的?

只能和爹爹同样的想法,祈求老天,各路神明,就让这昏君一直这么病到他驾崩吧!

只是,就昏君这昏天暗地的睡法,大概不用等到寿终正寝那日,就被刺客给宰了!

真是,就是不要影士的跟随,他到底怎么想的?

崔嫣倒想过,安排人跟着,不要让昏君知道就行。

但若万一被他发现,那要承受的雷霆,崔嫣也是有些儿胆怯。

不是对帝王胆怯,是对‘寻欢阁’的何大胆怯。

崔嫣发愁地看向巫右相,却发现,向来生人勿近的右相,那双冰冷的丹凤眼里,掩都掩不住的情绪,似乎,好象,那是——感情?

崔嫣激灵一个冷战,只觉自己脊背冒汗,看眼龙榻上挺尸的昏君,暗道——

昏君啊,你可悠着点吧,虽说你‘病’成这样,有我崔嫣大部分责任……唉,好吧,是全部责任,但是,你也不好病得这么歪门邪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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