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陛下,老臣想起来了,晓星公主说她有‘嗜魂香’的解药,老臣就想,那带她去实在合适不过,然后,老臣就带她去了。”
“嗤!你傻的啊,‘嗜魂香’几年前药方失窃,世上早就没有这东西了,有什么解药,那东西也本来没解药的!蠢死了!”
炙焰寒天抬起张艳丽无匹的的脸蛋,劈头就给了老头一个打击。
“……没有?不,不可能。”老头有点结巴了。
“章太医,那你如何就昨晚带公主去国师哪里呢?”龙吟问。
“蠢!不是昨晚,可以是今晚,也可以是明晚,那还不是那女人一句话的事?反正有人蠢得信就是了。”
炙焰寒天瞥眼龙吟,很是不屑这些没脑子的夜国大臣,欢欢要天天面对这些蠢材,可怜的家伙。
夜合欢叹气,小鸡这得罪人不偿命的脾气,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好了,章太医,我只想问你,昨晚你带晓星进去后,对听雨都做什么了?”
章太医赶紧摇头晃脑,“陛下,老臣带公主进屋后,公主是把老臣扔在屏风后的,澜国师也没反对和公主独处,公主做什么了,老臣实在不知啊!”
夜合欢无语,他能说什么啊?
故事的大概,就是一个弱质女流,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利用了章太医对原彩蝶的关心,骗取了老头一颗‘纯洁’的心,带着限量版的强力春~药‘醉迷’,轻而易举下到澜听雨身上,轻而易举扒光了美男的衣物,‘好心好意’把美男摆成诱人的姿势,误打误撞让某欢美梦成真。
说白了,就一个字——太他娘的‘巧’了呗!
说到底,夜合欢太幸运了,澜听雨太运气了,章太医太白痴了,夜晓星太‘会算’了,背后那个人——太背了!
当然有背后那个人,夜合欢可不信,夜晓星会是主谋,充其量,也就是个马前卒。
不过,这个马前卒的主人是哪位,倒真需要费思量。
最古怪的一点,夜晓星是在七年前和亲出去的,那么五年前,澜听雨和原彩蝶的事,她是如何得知的?不是说太皇封锁了消息吗?
答案,有一个人或许知道,巫龙吟。
夜合欢挥挥手,打发提心吊胆的章太医退下,“龙吟,是不是有些事,你也该告诉我了?”
“欢欢,我先出去一下,你那一撮毛我带它洗澡去了,现在该洗完了估计。”炙焰寒天突然起身就走。
倒让夜合欢奇怪,小鸡啥时候这么知道进退了?不过,一撮毛洗澡?
“小鸡,一撮毛可是个宝贝,你要是把它弄死了……”
“怎样?”走到门口的炙焰寒天,突然又飘了回来,血瞳直勾勾盯着夜合欢,直问到他脸上。
“呃,不怎样。”我还敢怎样,我还没把你怎样,你指定就把我怎样了。
炙焰寒天撇下唇,“它要那么容易就死了,还配当鹰王么?瞎操心!”
夜合欢看着飘走的白影无语,就想不明白,俺到底是怎么从至高无上的帝王,‘堕落’到随时被欺压的地步的?
“就这样一直随着他性子来,你倒是乐在其中,是吗?”
耳边巫龙吟夹枪带棍,凉嗖嗖说风凉话,夜合欢只好干巴巴一笑,“你也知道,他虽然是炙国的皇子,更是暗部的首脑,但如今实在……”
巫龙吟冷冷接话,“实在什么?很可怜?夜合欢,能在炙焰道帧眼皮下横行多年的人物,你不觉得你……”
“自作多情是吗?”
夜合欢苦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很多事,是慢慢堆积的习惯,想改也是改不了的,特别是,在自己对人家既乱了心,又乱了情的时候。
龙吟近距离地,把夜合欢的表情尽收眼底,那眸子里一闪而过的苦涩,让他气不打一处来,夜合欢,你那颗心,到底想惦记多少人?!
“随便你!臣也告退。”
“龙吟你站住!”
夜合欢也着恼,事情到如今的地步,难道是我一个人的错?好,就算是我错,我也没不承认我错。
我不该一头想着听雨,一头还挂念寒天,更有一头还惦记你。
我就是一吃着碗里还想着锅里的混账!我就是一想着一个还念着另一个的花心萝卜!
我还是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有新欢忘旧爱见一个爱一个的,超级无耻的混蛋!
可是,这个混蛋也是个人啊!
这个混蛋也想找个人陪他一起走,陪他一起红尘逍遥。
这个花心萝卜惟愿爱无反顾,生死相随,只愿一知心人,白首不相离。
你可知道,孤单的灵魂,重生在别人身体上的茫然?
你可知道,拥有前世记忆的灵魂,面对不属于自己的人生时的迷茫?
你可知道,无处可去的灵魂,渴望有人读懂,有人相伴的孤寂?
你们哪一个,能抛开世俗,抛开身份,抛开恩怨,抛开原有的一切,只因为这个灵魂,只单纯地,想和这个灵魂相伴?有吗?
就算是说到天边去,我夜合欢一个男人,爱了同样性别的男人,我可以坦荡以对,坦然直面,你们有哪一个能做到?
你巫龙吟?你做不到,要不如今你和我不会冷漠至此。
炙焰寒天?他却是可以做到的,只是挣不过命运的捉弄。
澜听雨?呵,即便到如今,仍然还是天边那块飘忽的云。
那么,我夜合欢,除了这身体的尊贵,这身体的往昔,我这灵魂拥有的,有什么?一无所有。
我努力地,我挣扎地,我笑容满面地,想让自己拥有亲情、爱情、友情,我有做错什么吗?
或许,我错的,只是不该太想有人陪。
某欢这番‘感性’的念头,其实倒真曲解了,龙吟那颗忠君爱君的心。
巫龙吟心里,夜合欢帝王的身份,不会因为灵魂的改变而改变,自古帝王三宫六院,那是别人无可置咀的事。
他所介意的,不过是炙焰寒天这人,其诡异的性格和嗜血的身份罢了。
或许,还有他不得不承认的,帝王在意的人,居然都是同性别的男人。
“龙吟,夜合欢所做的所有的事,都是对得起这个灵魂的,我夜合欢所做的决定,也从来不会后悔。巫右相,我只问你,章太医所说,包括五年前的事,是否属实。”
夜合欢冷硬的语气,如同暗箭,刺痛了巫龙吟,夜合欢,难道,我巫龙吟替你考虑的事,都是我一厢情愿?
一向淡漠的脸,更行冷淡,公事公办的口气回道:“除了昨晚微臣未亲见,余下的事,章太医句句属实!”
第六十六章:原来
巫龙吟的肯定,让夜合欢明白了一件事——自己果然是围着绿色围巾混的有滋有味!
不过,对这条绿围巾,他倒没多大排斥,只是觉得有点头大。
龙吟负气告退后,夜合欢就没精打采瘫在软榻上,昏睡,哦,不,是冥想。
夜合欢在昏睡的状态里,冥想多年前的往事——
十年前,澜听雨国师风生水起,与夜轩相恋,后来风云突变,澜美人是娲族余孽,再后来,夜轩抛弃了情人,夜合欢他爹囚了澜美人。
七年前,夜晓星病美人,不知何因,被送去和凉国允王和亲,成了允王妃,如今溜回夜宫兴风作浪。
五年前,原夜合欢是一正常的小伙子,却偷偷爱慕天人之姿的澜听雨——他老叔夜轩的情人。
然后,原夜合欢成亲,在爱慕澜美人的同时,渐渐把感情转移到原彩蝶身上。
紧接着,就发生了,原彩蝶和澜听雨被人摆了一局的事,幕后黑手至今隐藏在某处,漏网中。
然后,澜听雨被太皇囚禁,原夜合欢仍一往情深,痴心不改。
再然后,夜合欢的老婆生了皇子,如今叫夜千寻,不知怎么,丈夫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联系那次的事件,原夜合欢大受刺激,狂性大发,对澜美人施了暴,这一施就施到魂飞西天了。
再后来,再后来就是盗版的夜合欢我呗!
那么,这么分析下来的话,可以肯定的事是,原来的夜合欢,其实是同时爱着两个人的,一个是澜听雨,一个是原彩蝶,这,在那次,也从原彩蝶那里得到证实了。
那么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夜合欢对澜听雨爱恨交加的暴虐;
对原彩蝶和夜千寻,囚而不杀。
夜夜煎熬的,是他自己那颗爱恨不能的心。
最终,他本来想要忽略的恨,却在命运的轨道上被追上,避无可避,就只好背负上。
然后堕落,然后崩毁——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厌恶,和他对生命的偏执,对爱情的无望。
夜合欢,其实是不是,一直都只是可怜的孩子?
他想报复,却选择了万劫不复的作为。
他想得到,却是错用了永远失去的方法。
唉,可悲,可叹!
唉,真是和俺一样的惨啊!
捋顺了多年前大概发生的事,夜合欢只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幕后此人对付的,似乎,都是夜合欢喜欢着的人呵?
难道说,此人是想通过打击他心上人,间接打击夜合欢本人?这想法,那是巨蠢无比!
就夜合欢这废物,直接一温柔的打击就死翘翘,还有必要搞那么婉转的手法?
还是说,澜听雨和原彩蝶的存在阻挠了一些人的事?但似乎,他两个对于皇族政权,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
一个是过气的妖族国师,还完全没有自由,一个是年纪轻轻,后台更不硬的太子妃,委实扯不到一块去。
唯一的相同点,仍然是那一点,就是他们都是夜合欢爱上的人。
还有,就算他两个妨碍了什么人,那直接灭了就是,何苦这么大费周章的?在守卫严密的帝宫把素昧平生的一男一女整到一起,还要计算好时间被重要人物发现,则,这么曲曲弯弯整人的方式,还真是奇特。
最后一个,曾经发生的事,夜合欢实在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就是曾经的事件,和昨晚的事件,到底有多大联系。
五年前的事,夜晓星已经身在凉国。
昨晚的事,夜晓星一手策划——在没有发现她背后的人时,只能先这么说。
从时间和空间上看,两件事是毫无关联的。
可从事情牵扯到的人上看,除了夜晓星,几乎全部都是历史的重演。
啊,当然,女主角原彩蝶,阴差阳错地,被换成了男主角夜合欢。
应该说,这就是夜合欢所说的,灵魂的更替,改变了既有的轨道,无论好坏。
想破脑袋夜合欢也没想通,历史的重现和现在的关系,唯一的真相就在夜晓星身上。
只是,难道我该立刻下旨,把俺妹妹逮起来,严刑拷打一番?
这有点没有人性呵,况且,也不能打草惊蛇不是?
揉了揉一头乱发,夜合欢从榻上跳了起来,算了,我还是继续我‘千古一帝’的工作吧,想不透的事硬要想,不啻于吃饱了撑得慌。
扯条青色缎带,草草把黑发捆成个鸟窝,起身就往刑部去。
倒想和美人右相一起去,只是刚硬邦邦把人家得罪了,再回头去找的话,可丢不起那人!
“欢欢,要去哪儿?”
刚走到殿外玉阶,炙焰美人忽悠一下,鬼一样冒了出来。
“小鸡?你带一撮毛出来干什么?”
炙焰寒天手里扯着的红丝绦,可不正当时夜合欢捆到小影翅膀的那根,炙焰美人身后,鹰目圆睁的,自然正是皇帝的宝贝一撮毛小影鹰王了。
“它刚洗完澡,带它出来吹吹风,毛干得快啊。”炙焰寒天理所当然道。
“……”我能不能夸奖小鸡真聪明?划时代的风干法都被他发现了!
只是,这可是秋意浓重,秋风飒飒的时候啊!寒天你难道是想杀‘鹰’灭口?!
“小鸡,这秋风刺骨的,一撮毛就算是个鹰王,它也会感冒的吧?小柳,拿毛巾来!”
夜合欢心疼他家一撮毛,赶上前就伸臂抱住白毛还湿漉漉的鹰王,摁到怀里,接过小柳远远扔过来的毛巾擦拭。
“什么秋风刺骨!感冒是甚么东西!鹰王就算是掉到暗湖里,那也是活蹦乱跳的,懂不懂,嗤!”
炙焰寒天就看不起欢欢这小家子气的,一只破鹰,总整得好象他儿子似的,对那个傻小子夜千寻也没这么经心。
一撮毛很是通灵地乖顺,任由夜合欢笨手笨脚,更搓乱了它雪白的羽毛。
“天哪,皇上这会胆子真大啊!这鹰长得真是威武。”小翠在长廊边小声嘀咕。
“对啊,可小翠姐你不觉得,它长得很漂亮吗?我从没见过这么白的鹰。”小春的声音。
“那是鹰王,自然通体雪白,眉尖带金,要不它能是鹰王?”小秋的腔调。
“鹰王只认陛下一人,真是有灵性。”小春接道,语含羡慕。
“谁说的?”小翠又嘀咕,“不是刚才跟那姬公子一起来的?还让给它洗澡呢!”
“笨蛋,没看到他手上那血痕,不是被鹰王给抓的?”小春声音更小。
“小鸡?”夜合欢耳朵倒是好使的很,反手就扣住炙焰寒天衣襟掩饰的手,以炙焰寒天的身手,竟然一时没躲过去。
“不是被这死鹰抓的!”
炙焰寒天血红的眼珠对着小春的方向一扫,立马把四个侍儿扫没影了。
啧,俺家小鸡这双漂亮眼,跟带红外线的机关枪也似,扫到哪儿,哪儿干净。
打量手心里那只手,白皙的手背上,果然三道抓痕,正血水淋漓。
“不是它抓的,还是你自己抓的?被一撮毛抓下有什么不好承认的?笨小鸡。”
彼时小柳已经乖巧地送来了金疮药和白布,夜合欢就低头仔细替他撒药包好。
看着垂眸的夜合欢,长睫卷翘,掩住了秋水般的眸,眉眼间精致得让人觉得是在看一幅画。
“欢欢,其实,你蛮好看的,比女人还好看。”
炙焰寒天在夜合欢面前,从不掩饰自己的心思,直勾勾地就说道。
我该说多谢夸奖么?什么比喻这是!
心里却又知道炙焰寒天的性子,他说好看,那就是真的好看了。
嗯,能让炙焰寒天说某人好看,那委实该算三生有幸的了。
抿唇一乐,点头,“自然比女人好看,小鸡你倒是比女人更漂亮,更好看的。”
小鸡的思维,果然是举世无双的,红眼放光,喜滋滋露出小酒窝,“那欢欢是不是觉得,我比你的皇后和那些后宫女人都好看呢?”
“当然是,小鸡从来都是最好看的。”
怎么话题这么诡异?两男人在讨论各自脸蛋漂亮与否的问题,汗死!
然后炙焰美人又道:“那欢欢,你也从来都没去找你的皇后和女人,你是不是最喜欢我这个‘男宠’的?”
夜合欢简直想昏过去了,小鸡心里,对‘男宠’这个名词,到底是个什么概念?不过,这个‘也’字,似乎有点什么。
忍不住小心翼翼问道:“寒天,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炙国的男宠,有什么封号?”
炙焰寒天很认真地想了想,“封号?就是‘男宠’!可是地位最高。”
最高地位?嘎?果然是因为地域文化差异的原因么?
男宠和娈童一类,难道不是比花娘地位更低下吗?
“寒天兄弟,你见过哪个……‘男宠’地位最高?炙国?”
“是,我父皇的男宠裕牧,连霜姨都不敢反驳他的话,父皇从来都只和他在一起,那些女人,除了霜姨,都跟死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