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穿越 卷二)——海鳐
海鳐  发于:201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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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风云际会

第五十二章:秀逗

夜国在天翔大陆,地处偏东,夜国帝都,是融合了北方的大气,和南方的精致的都城。

凉国,地处偏西北,民风有些西北方的剽悍与野蛮。

炙国,偏西南方,整个就是风景如画,小桥流水的江南韵味。

夜合欢大叔,自从‘鬼魂’着了人家皇帝的身,对走出皇宫这件事,不知向往多久了。

今日,终是达成愿望。

夜合欢一身普通青色衣衫,走在街上,除了本身的气势出挑,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衣衫真的很普通,不是平日里,小翠绣暗龙纹的那些皇帝专用。

而是某欢利用职权,硬是从司马大人身上讹来的。

其实,当时夜合欢本没打算讹员工的衣服来着。

只是碰巧而已。

话说当时,夜合欢正利用一撮毛鹰王,引诱听雨哥哥逛御花园,顺便舌灿莲花,勾引听雨哥哥出宫。

然后正逢司马杉和崔庄相携而至,探视澜国师——澜国师在皇帝偏殿休养的消息,在柳相的有意无意宣传中,已经不是秘密了。

但真能进偏殿来探视的,也就夜合欢默认的这几个人而已。

引起夜合欢恶趣味的原因,就是司马杉和崔庄的衣物。

同样的青色,同样的袖口云纹,同样的裁剪纹理,啧,情侣衫,貌似还是簇新的。

然后,合欢皇帝笑眯眯提出‘换’衣服穿的话来。

说:两位大人,朕刚想微服出宫一趟,正愁衣物不合适,正好了,你俩这平易近人的衣服,倒正合适,来,和朕换着穿试试。

司马杉和崔庄大眼瞪小眼,不敢说好,也不敢说不好。

然后皇帝打量一眼,修长的手指一点,目标正是司马杉。

皇帝的理由很简单:司马大人,满朝文武里,也就你身材和本皇帝差不多,借件衣服来穿穿,不为过吧,再说,也没白穿,哝,我的你穿好了。

他大叔,你那明晃晃的,可是龙袍啊!

谁敢穿?又不是活够了!

司马杉万般无奈,只得当场奉献了,刚穿上身的唯一一件青衣。

暗自懊恼,我就是羡慕皇帝穿青衣,也不能这么着急显摆,非要今儿穿到宫里。

这可是小庄头一次同意,我和他穿一样的衣服。

并且,还是同一家裁缝店专门定做的。

什么我身材和他差不多?他竹竿一样,怎会和我这么强壮的身材差不多?

和他差不多的,是巫右相好不好?

就是柳淞卿那老不死的,也没我这么结实啊!

这昏君,明明是非要和我过不去!

司马杉的大便脸,让某欢走在夜都的石板路上,仍乐个不停。

他身后跟着的,是披着斗篷的澜听雨,至于澜听雨肯出来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夜合欢的强烈要求,让人难以抗拒。

还因为他心里,其实也很想出来看看,十年一梦,改变的到底还有多少。

而夜合欢的理由,却有一个很重要的——

昨晚黑暗里,那人衣袂微动间,夜合欢看到的,就是一缕闪着银光的华发。

夜晓星和澜听雨,于夜半无人时,冷宫荒草里,私语。

这在夜晓星刚刚抵达帝宫的头一晚,这样的会面,意味着什么,夜合欢想知道背后的答案。

答案,绝对不可能在夜晓星那里,所以,只有澜听雨。

“欢欢,我能不能不戴这个东西?”

夜合欢身边的炙焰寒天,再次不满地嘀咕。

他能跟夜合欢出来的条件,就是必须戴上遮住一半脸的纱斗笠。

“不能。”

何大爷潇洒地摇了摇手里的风流扇,干脆利落给予否认。

这把扇子,得自黄花,黄花昨晚,大冷天的摇着这把扇子,自命风流。

合欢皇帝习惯性地借来欣赏,习惯性地没收了。

“哼,那破扇子你能不能不摇?这个天,傻子才摇扇子!”炙焰寒天挑刺。

“不能。”

古代的才子,不都是手摇折扇,衣冠胜雪,辞赋满江么?

我夜合欢就不能,羽扇纶巾半遮面,谈笑间,那啥啥飞灰湮灭了?

瞪眼身后伺候的,有眼不识金香玉的小春和童儿,这俩小家伙,一看他摇扇子,就唧唧咕咕偷笑。

澜听雨整个人都藏在斗篷里,斗篷是白色的,衣襟袖口处,有金色蚕丝线绣了古怪的图案,他没看出绣的是什么花,斗篷是夜合欢亲自拿过来的。

他明白他让他披斗篷的意思,自己一头华发,就是娲族最引人注目的标志。

炙焰寒天也是娲族人,从他看到他第一眼,别说那红眼,就是那熟悉的气息,就知道是我族类。

但炙焰寒天不知道自己是他族类,这有些奇怪。

夜合欢必然是知道的,炙焰寒天一直不知道,只能是夜合欢没告诉他。

为什么?看了眼摇扇子的帝王,澜听雨漠然移开眼眸。

这个人的事,不管是灵魂换没换,都与我有何关联?

我选择跟他出来,只是因为,我想看看帝都的百姓,想看看夜国的山水。

我面对夜晓星带来的消息沉默,只是因为——

现在的夜合欢,他的笑容太温暖,他的眼眸太真诚,仅此,仅此而已。

“听雨?这里可以吗?”

夜合欢微微低头,端详风帽下的浅淡容颜,澜听雨,你的心里,惦记的,依然是他吗?即使他当年抛弃你,你也无法忘记?夜轩对你来说,真的就是归属?

澜听雨抬头,眼前是座二层小楼,飞檐挑脊,匾额上书‘风雨楼’。

十年了啊,什么都没变,包括‘风雨楼’,变的,只是人和人心吧。

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夜合欢立刻眉眼是笑,一马当先,杀进了帝都最大的酒楼。

‘风雨楼’,夜都最大最气派的酒馆,年代久远可追溯至开国初期。

临出宫时,被皇帝的奏折,泰山压顶般,压在宫里的巫右相,叮嘱过合欢皇帝,出宫后,想歇脚吃饭,必须在‘风雨楼’。

因为,‘风雨楼’,一半姓夜,一半姓巫。

听到这话的夜合欢,先是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乐呵。

对于无缘无故得到,类似于遗产的好康事,何总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姓夜的嘛,满天下就我一只,那便宜叔叔,恼他霸占听雨哥哥的心,除名。

至于千寻那小孩,我是他老子,自然他想继承,只能是继承于我。

小春不敢离开皇上太远,屁颠跟在夜合欢后头,也闷头往里冲。

巫右相说过,若是皇帝在外面有个三长两短,拿小命来赔!

“掌柜的,点菜!”

夜合欢一进大堂,眼尖地就瞄准了东面一个靠窗的座位,三步两步就跨了过去,一屁股拍了下来,用占山为王的气势。

一坐定,立刻大声喊掌柜点菜的声音,在满满一堂食客吵杂声里,脱颖而出。

看见他座的位置,大堂里的人都静了一下,然后嗡地一下又吵杂起来。

炙焰寒天戴着半截纱笠,别扭地紧跟着他坐了下来。

澜听雨倒是斯斯文文,不急不躁跟进来,不时躲着擦肩的陌生人。

小春和童儿两个,站在自己主子身后,等着伺候。

小二哥笑容满面跑过来,夜合欢以为来点菜的,刚想夸咱家服务员素质真高。

没成想,人小二哥说:“几位大爷,我的爷啊,这地儿不能坐!”

边说边从肩头扯下抹布,专业很精通地在桌子上抹个来回,似乎怕夜合欢的爪子把桌子给弄脏了。

“嗤!”的一声,炙焰寒天从高挺的鼻孔里,嘲笑合欢皇帝一声。

澜听雨从风帽下淡淡瞟了眼,那漆黑的眸子,似乎也隐约带了笑意。

狐假虎威的小春,可万万不能让个饭馆的小二,把自家尊贵的主子给欺负去。

站出来就用力推了一把小二,推得小二踉跄一下。

一边大声喝斥:“你家饭桌不是给我们吃饭的,是用来看的么?怎么我们就不能坐这儿啦?”

倒把夜合欢看的一乐,这孩子,有前途!

童儿也是得了巫龙吟指示的,自然不甘落后,照样一顿排头,劈头盖脸就罩到小二哥头上。

“你开饭馆还看人下菜怎的?你擦什么擦,我家爷的高贵的手碰了你桌子,是你上辈子修的福气!有好菜快点唱给我们爷听!亏待不了你的。”

嗬,这小子,也行呵!感情龙吟挑人还挺有眼光。

小二哥一看这几人,衣饰打扮并不出奇,那气质却与众不同,两个说话的小童都高人一等,自然身份非富即贵,也是得罪不起的啊。

不由苦着脸,拉长腔调,嚷:“我的小爷啊,您几位面生的很,是头次来我们楼里吧?这桌子,常年被人定了的,熟客都是知道的,您就别和小的过不去了,要不,您老去楼上?楼上雅间每间都近窗户。”

耶?对呀,二层楼嘛,这里是大堂,二楼自然有雅间的。

“噢,是这样啊,好吧,那小二给我们安排个雅间,要有窗的。”

夜合欢笑眯眯点头,我这身子换了,连带着脑子也漏电了,小鸡和听雨当然在雅间才放松,真是,秀逗了。

“不去,就在这里。”

出乎意料的是,一把低柔的声音,出声反对的人,居然是澜听雨。

第五十三章:姓雷

“嗯,那好,就这儿了。”夜合欢深深看了眼对面削尖的下巴,点头。

澜听雨,头一次开口说整句话,即便他说要包下整座‘风雨楼’,夜合欢也会为他做到,看上这张桌子而已,坐就是了。

小春冲着结舌的小二道:“看什么?没听到就这儿了吗?把拿手好菜上来去!”

小二结巴道:“可……可是,几位爷,不是……说,说了去楼上,雅……雅间……”

“哼!”喜欢单音节表示喜恶的人,当然是炙焰寒天。

细长的眼,从纱笠下透出的阴森,就是隔着隐约的黑纱,也如同实质。

小二只觉头皮发冷,凭见多识广的经验,这戴纱笠的家伙,定是武功高手。

掌柜的可是有交代的,皇亲国戚和江湖人士,那是最要谄媚的角色。

可是,霸占这桌子的那个主,‘风雨楼’也惹不起啊!

在‘风雨楼’当小二的,可是最有眼色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几个人里谁说话好使,直接就冲夜合欢点头哈腰。

苦兮兮道:“大爷,您就被难为俺们这些小人了,雅间比这儿可清净多了,小人再让掌柜送您道好菜尝尝如何?”

“小二哥,爷们可不是为难你,”夜合欢摇着扇子,儒雅佳公子的形象,笑:“我家哥哥可是说一不二的,他就喜欢这个位子,就这么定了,你那个雅啊雅间的,留给更高档的客人吧。小春,让他们上清淡些的菜,先上份绿豆蒸糕,别太甜。”

绿豆蒸糕是炙焰寒天喜欢的东西,每次正餐前,夜合欢都会吩咐小柳做一盘。

澜听雨的喜好,夜合欢拿不准,但却知道他膳食总是很清淡。

小春立刻毫不含糊,一口气道:“听好了,我们要清焖莲子、熘鲜菇、红苕翅子、熘鱼片、麻酥油卷、豆腐烧百合,还要你们楼里最出名的八宝榛子鸭一份,八山珍馔汤一份,快去!”

啧,这菜点的那麻溜,似乎小春同学这辈子就记‘风雨楼’的菜谱了。

天啊,菜都点了,并且这些菜,道道都是‘风雨楼’的招牌。

小二哥一头冷汗,“……这,这……”

夜合欢笑眯眯给了小春一个赞赏的眼神,不为别的,这菜名,用小春清脆的声音报出来,那叫个动听,还押韵呢!

又对小二哥道:“怎么,还有疑问?小二哥,笑迎天下客是买卖人的根本,‘风雨楼’替客人留座位也无可厚非,但为了不知会不会来的客人,天天空着整座楼最好的位置,这规矩,是不是也该改改了?”

夜合欢温和的语调,带笑的面孔,很是平易近人。

只偏偏那双本该天生含笑的杏眸,殊无笑意,甚至是有些凌厉的。

“啊!啊,好……您,稍等,稍等……”小二陪笑着后退,没法了,找掌柜解决去吧。

“哎哟~~你个该死的!踩着你大爷的脚了,找死啊!”一道突兀的尖锐嗓门,从小二身后响起。

夜合欢抬头一看,几个锦衣华服的公子,站在过道上。

领头的那个,脸盘大,眼睛小,塌鼻梁,地包天,正掂着一只脚呲牙,想是刚被小二踩着了。

“啊!小的没看着,苏爷,您来啦,哎,柳公子、费公子,都来了,还有这位公子,快请坐,请……”

小二哥热情的招呼,洋溢不下去了,还能为啥,当然是因为,人柳公子常年定的专座,被某些人给霸占了。

苏公子,被踩的那位,一把推开点头哈腰的小二,骂道:“杵爷爷眼前干嘛,瞎眼的!还不招呼费公子和胡公子坐下,欸?”

苏公子眨巴下小眼睛,这才看到座位上稳坐泰山的夜合欢等人。

“啊,这是……”短指一点几人,转身对几位翩翩公子询问:“这谁?”

夜合欢微微勾着唇,为这偶遇感慨老天有眼。

这位大饼脸苏公子,是哪位不清楚。

不过,那位柳公子么,却该是柳相家的公子柳邺了,眉宇间有柳相的影子,眼神却没有柳淞卿的精光内敛,模样倒是俊秀。

而最让夜合欢觉得老天有眼的是,那位费公子,姓费名翟的废柴,昨儿还惦记不已的人物,今日就活生生站在眼前。

果然,人道:该出宫时就出宫,没错的。

还有位胡公子,人物风流,气质脱俗,一双桃花眼,魅惑十足,一身墨绿衣袍,实在是个出色已极的人。

对这样世间少有的人物,夜合欢只是睨了一眼而已,就把眼珠定在了废柴身上。

倒不是说胡公子不足以吸引眼球,起码大堂里的食客,大部分人的眼睛看的都是这位胡公子。

只是,对于夜合欢来说,胡公子,既没有炙焰小鸡那种,天生邪艳勾人魂的容颜。

也没有巫右相那样,寒梅傲雪冰为神的清隽。

更没有听雨哥哥那种,淡到极致花更艳的动人。

既然没有一处能及得上眼前人,即便是及得上了,光那三人就够他看的了,哪还有时间去看别人!

所以,合欢皇帝对胡公子的出众毫不在意,自始至终关注的,就是那位一身白袍,面容清秀的废柴。

费公子自然知道自己‘神笔’的名头天下皆知,但也受不了这么露骨的‘爱慕’眼神,忍不住低了头,白玉般的脸庞,也上了绯色。

夜合欢这么盯人,不高兴的,可不止费翟一行人。

紧挨他身边的炙焰寒天,桌子底下就狠扎扎踩了一脚,踩得夜合欢暗地直呲牙。

苏公子见柳邺摇头否认,这突然冒出来的几人是朋友,又见夜合欢不错眼珠的直勾勾,立时怒从心起,‘啪’地一声,肥手拍到夜合欢眼前。

大喝:“哪来的乡下小子?不知道这位置是大爷们定的?快点滚开!”

“你在朝谁叫唤?我们爷你也敢吼?!”

小春圆眼瞪到额头,嗓门更高,大夜国皇帝也敢骂?!还反了都!

“哟嗬~~爷说话,哪里钻出来个小猴子来,长得还蛮水嫩的,叫啥名啊?”

苏公子的短指头,轻佻地往小春下巴勾去。

‘啪’一声,某皇帝的风流扇头次发挥作用,终于舍得从费翟白净的脸上移开眼珠,右唇一勾,轻笑,“虾米眼,感情眼睛太小,你水嫩的小哥哥早就站在那,你才看到?需要我送你烧火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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