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知相食——秒杀春童
秒杀春童  发于:201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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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哪里去了,你不是真的在追我吧?一咬牙,二十五岁熬个夜算甚么,「就今天吧。让你请客还要叫你就着我的行事历,那样太过份了。只是我不能喝太多,不然明天中午进厨房会出错的。」

「没问题,我知道。你总是这样,手上有事情就不喝。再给我一杯同个牌子的,谢谢。」唐家祥漫不在乎地答应,说得真像是认识了我二十年。而「唐家祥」这三字我还是今日下午才首次见到,甚至没把握他记不记得起我的中文名叫做曾兆文。胡扯几句后,小棋递酒过来,他看了她背影一眼:「你女朋友?」

这句话问得平淡而家常,纯出自然,我毫无被侵犯隐私的不悦感受,一时觉得这样交个朋友也无不可(起因是一瓶错误的橄榄油,日后我绝不承认),也就大方回答:「不是。」

说这话时,不能不想起那个放工后的午夜,小棋在拉下的铁门之前向我表白。这惯穿马汀大夫靴的酷脸卷发女孩,告白起来也非常性格:「你要是也喜欢我,我们便交往。要是不喜欢,我也不会怎样。明天我照常上班,保证和平常一样。」

她如此果决,男子气概倒像全在她身上,我不想服输,说出来的话却很泄气:「我想……还是先等等。先做朋友就好。」

「好啊!是朋友的话,就要互相帮忙,你说对不对?」

还没意会过来这句问话有何目的,我的嘴已经被她温热柔软的嘴唇封住,出不了声了。一缕女孩子的玫瑰唇蜜香气反而成为我对那晚最深刻的印记,我尝过苹果、薄荷、草莓等等数量不详的口味,玫瑰是第一次。

再之后便没甚么好说,就相对无言地上了计程车,回到我住处,依她所言地互相帮忙了。其后又互相帮忙了几次,接着便到了此刻,我隔着酒吧台,对着个素昧平生的人说,她不是我女朋友。

到底也不算素昧平生,我确信他跟我都听过moment friends这说法,酒客与侍应,就像乘客与计程车司机,有时也就是这么一种关系。漫漫一生之中,因着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物碰头,产生些称不上革命情感但总之是要合力维系的交错,容许一点失控和一点交浅言深,尔后,分道扬镳。

何况我还在等你解释,为甚么你对着美食双眼放光的模样,彷佛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你品评食物的牙尖嘴利,乃至你那学非所用的职业转折,我都熟知得……像那是我生命的一部份,像是我出生的时候,把唐家祥这个人的未来也都生出来了。可恶的是,经由聊天得知,他二十八了,其实比我老啊!

携带着他人的生涯过日子,未免太累。在今天下午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可能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包袱,这么一想,才发现这个下午之前的自己是多么惬意。

——真的,生活再难捱,都不会艰难到极致,因为每一日你都会发现昨日比今日快乐,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死亡。

我胡思乱想的同时,音乐早已从bassa nova转到了电音,又转到了时不时来一首九零年代grunge的嚣张愤怒。grunge是小棋的提议,好供这些多数处在「后少年时期」的酒客们怀旧一番。说起来小棋是一名万用员工,白日是助手,晚上变身调酒师,公休日是全职清洁工,搬起杂货来又不让须眉。她煮菜的功力虽差劲,虽然今天差点令我切腹谢罪,我还是少不了她,而那与……是否在床上「互相帮忙」,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手头忙着收银倒酒,同唐家祥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第四杯啤酒将尽时,他没头没脑丢了一句:「你又在想灰色的事情了?」

姓唐的,你喝了酒就能通灵是吧?我一惊,脱口说:「我刚刚说甚么了?」

他一笑摇头:「甚么也没说。我看得出。」将饮尽的酒杯腾地放下,又说:「我喝到这里就好。开始醒酒。」好像「醒酒」是一件排定的工作,也不知从多久以前,他就习惯这样放纵地喝,喝到了该要享受那涣散的量,他又神智清明地节制。而我居然对他这调调甚是熟稔,这才是怪异中的怪异。

他放下酒杯之时,那与他斯文气息不搭调的刚硬小麦色手臂让我失神了一霎。抬眼是他沉实的笑容,那失神又延续了片刻。不是说这家伙多帅,而是再度席卷而来的似曾相识,浪头似地拍得我脑中一昏。

「我没乱讲甚么冒昧的话吧,我忙昏了。」我越想越不安。

「有些感触你没讲出口来,你是老样子。」他淡淡地说,「所以我要来陪你喝酒。我找了多久,你都不知道。」

找……找甚么?我当然没问出声。要是他说找的是我,岂不完蛋?约会电影里说完了这关键台词,都要当场旁若无人地拥吻的,我真的不想因为一碟沙律而失身啊。

他继续入戏:「有时候人就是想说点垃圾话,想要喝酒喝得甚么也不管,只是人越大,就越没机会这样做,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可是还是想啊,积得久了,就变成了遗憾。」

先生,你醉了,先前还装得一副酒量很好的样子呢。我无声嘀咕着,假装他这话没有击中心里的某块易感地带。口头上,我也相当遵守职业本分:「要不要给你一杯茶?」

在遇见你之前,我都不知道心里有这样的地带,从没有哪个朋友的言语能掀开这地带的真相。而今它轰然扩张,蓦地里令人寂寞得险些失去自持,将眼前这人认作天地间唯一倚靠,就只为了这人说了如此俗套的几句话,就这几句,电视剧都说烂了的陈腔滥调。他妈的,我曾兆文难道潦倒成这样,听见真人搬演电视对白也会为之感动?

症结不会只在我一人身上。我怎么觉得等你说这几句话已经等了很久,然后在不知何时的某一天里,我忽然断了希望,知道你不会明白我这点无聊心思的了。又过了不知多久,你若无其事来到我的店里,在我面前,藉酒装疯,猛地将这几句话挑了出来,像是说完了便没了责任。

若让我打个比方,就是一个人苦苦希冀某样东西活着,而后逐渐接受了那东西死掉了的现实,接续着无止尽的、死了心的漂流。到头来,在没有任何提防的时候,那东西现了身,轻轻松松地对你说,它复活了。

不但震撼,抑且惊悚。我暗骂自己,千不该,万不该,出菜的时候不该让小棋完成淋橄榄油的程序,莫名招来这一整晚沉重到令人害怕的惆怅。

他一定欠我甚么,一定是的,只是我想不起来。好,我决定一会儿下班对饮,便从他的小学时代开始盘问起,看看我们究竟在何时结识,看他欠我的是甚么,是多是少。如果欠的是钱,那更是再好也没有。

二、(下)

餐厅帐目盘点完毕、全员收工的时候,死赖不走的唐家祥似乎真的清醒了,元气满满地从高脚椅一跃下地:「走吧!」

去哪里?你要带我到哪里……泡我?

「我总不能请你喝你店里的酒,我们先去7-11买酒买可乐,酒给你,可乐给我,然后去海边。」他一扬手扯下了衣帽架上的夹克,推门出外,这时我看清楚他的W650上缚着两顶安全头盔,他又从侧袋里掏了件薄薄的萤光夹克给我,完全是夜游装束。看他这样子不像是有女友,这阵仗不是为了载女朋友准备的。夹克尺寸则根本就是他自己的,他身高与我相仿,肩膀宽了一点,手臂粗了点,胸部……比我大了点。就算他是个孤僻宅男,也是个有健身习惯的宅男。

我楞楞接过夹克与头盔,想起他暧暧昧昧的酒后真言,你,究竟对我有何居心,有备而来啊你。

他发动引擎的时候我还在犹豫。他胸有成竹地说:「上来啦,难道你不想兜风?」

我当然想,如果有得选,我比较想要抢了你这台车,一个人兜风。只是你坚持,我也乐得有司机服侍。如此这般地精神胜利了几秒之后,我道声好,跨上后座,有些感谢W650的复古平坦座椅设计,使我无须像搭乘越野车型一样倾身向前,算来我俩认识刚满十五小时,我可没准备好要跟他那样亲密。

特别是……当我从他身后看见他的肩背曲线,竟觉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就想靠在那上面而不可得。我暗自警戒,如果说方才酒吧的偶一失神是拍在脑里的浪花,那么一旦贴得他身体太近,便会揭起再也应付不来的滔天巨浪。

但是天不从人愿,唐家祥的驾驶速度简直是玩命。性命要紧,我非贴着他不可。为甚么我一个有为青年,要跟这个跑来餐厅糗了我一顿、又喝醉了搭讪我的家伙,一同亡命?我一路在心里把我能想到的各国粗话骂了个遍,从唐家祥本人,问候到他妈他妹子,然后是他爸他爷爷,然后是他未来儿子的屁眼,骂完了又倒转回头重新骂过。心中喧哗的骂声不绝,双手却抱住了他的腰,直到山顶也没放开。

对,是山顶,因为在某个路口,唐家祥回头道:「海边太远,等你的公休日我们早点出发。这次先去山上吧!」我俩就在渐渐转为浅蓝色的夜空下冲上了山顶,而且……一路依偎。

「现在夏天,天亮得早,要是冬天就能看日出了。」唐家祥望着山间公路上方树荫间的天色,「下车吧。」

为了壮胆,来路上我已经灌了两支啤酒,我一斜身窜下了车,用新闻主播的声调冷静地问:「唐……唐家祥先生,你平常工作压力是不是很大?」说着撬开第三支啤酒。

唐家祥有些腼覥:「不好意思,我骑车是快了点。等会儿送你回去,我一定放慢速度。」他转头望着山下远处灰蓝色的海雾,说道:「以后碰上星期五,我们可以再出来兜个风。」

竟是不容我拒绝。我回想方才的历险,不愿意承认自己心底似乎是颇为舒畅,更不愿去想,那舒畅大约只有两成是来自追风逐电般的极速,其馀八成……是等待了很久很久的陪伴得到了完偿。

因为我才刚认识他啊,开甚么玩笑!盘问结果,我俩从出生到此刻,从没有过任何邻居、同窗与同事的缘分,我就是无法解释为何一见他便感到放心,又有些患得患失;为何知道他喝酒的习惯,为何知道他是个老饕;而他一个文科人却在资讯科技领域混得很好,我不知何故也见怪不怪。上了山,他再也没说过一句怪话,我俩就像真正初识的朋友般聊天,也许还在心里偷偷定位对方究竟是酒肉朋友、还是有成为知交的潜力。

于是喝酒兜风就真的成为定例了。好几个周五傍晚,我在厨房与小棋错身而过,看见她的眼神,知道她在对我暗示当晚的邀约,可是,我还是遵从自己没来由的意愿,收工后兴冲冲跟着唐家祥到便利商店买酒和可乐,让他带我在城里胡乱绕圈。有几个公休之日,他传了简讯来,晚餐时候带了个饭盒,按门铃闯进店里,一边吃、一边瞧着我系着大围裙忙进忙出,有时很体贴地扔一包面纸过来,让我擦汗。接着,便载着我出了城,直奔海边。

他对海边兜风的路线熟门熟路,在长草起伏的荒路上一阵狂飙,就到了杳无人烟的海岸。我俩一次又一次在夜晚的峡湾,看着海面渔火点点,互相倾谈他所谓的「垃圾话」,又时发思古之幽情,想像一下这海边在一百年前的偷渡盛况。直至酒量不如他的我喝到酣醉了,将头靠在他肩上。然后他会趁机跟我说,这一星期以来吃了我哪些菜色,哪些调味令他惊喜,哪些用料可以改进。

是的,他几乎天天都来光顾,次数多到我开始担忧,没甚么「创意料理」可以拿出来了。

「那道凉拌马铃薯,你用了蓝霉乳酪,」例如,他会这样说,「我个人非常喜欢,只是其他顾客恐怕接受度不高。我在旁边看,好多点菜的人一听是蓝霉乳酪就却步了。不如改用法国的Port Salut Affine吧?幼滑得像牛油,气味温和,针对喜爱乳酪又还不敢吃重口味的入门客,让他们慢慢接受。」停一停,见我默许,又很开心地说:「至于蓝霉乳酪口味,就是保留给我的私房菜色罗。」

这份私房菜单越增越长,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你自己也喜欢进厨房吧?」

「喜欢是喜欢,说得出的却未必做得出,只好我讲你做。」他哈哈笑了几声,「我跟你说过我想开餐厅,我同我女朋友,曾经说过要一起开一家餐厅。」

从没听你说过你女朋友。我在海湾的暮色中带着醉意问:「有女朋友还来追……我是说每个周末怎么都夜不归营?女朋友不会生气?」差点把「还来追我」说出口,幸好悬崖勒马。

「分手好几年了。所以餐厅也开不成了。她的家底比我厚得多呀,少了她,我也只是个领薪水的普通人,没有开餐厅的本钱。」

「你不是没本钱,你是将钱都花在买车和养车上了。」相处久了,我对他说话也直接了。他摊手说道:「我跟你说,车,是永远不会跑的女朋友,不,是老婆。这个老婆很棒啊,带着她一起出来载别人拍拖,她也不会抗议。」说着在我肩上一搂。

真真假假,我也懒得厘清。他既是个交过女友、还和女友论及合伙的人,也没甚么好不放心的。他搂我的时候,我便小鸟依人。回程路上醉得渴睡了,就努力克服两顶大头盔频频相撞的技术难题,能多近就挨他多近。到了家门楼下,便故意跟他埋怨:「我们没发生车祸,光是撞头盔都把我撞出脑震荡。」

换得他啼笑皆非:「是你非要靠着我!」

我们从盛夏驶入了深秋,天时移转,终于我的手冻得要塞进他夹克口袋里。红灯的时候,他会把手伸进口袋,隔着皮手套握住我手,直到绿灯起行。那手仿似也有表情,跟他在山顶海边一样若有所思。除此之外,清清白白。

偶尔,他会像初见那日般发作一下,问些我很想答却答不上来的难题。

有次他说:「假设,我是说假设,你在某个前世曾经令一个人伤心,那个人很喜欢很喜欢你,到了……就算被你杀了都开心的程度,可是你始终没有回报他。下一世再见到他时,该怎么办?」

这是心理测验吗?我随口道:「今世好好对待他,不就是了。」

「如果轮回太久,那个人已经认不出你,甚么都忘了呢?」

我哪里知道,我又没在哪一世欠过甚么风流债。就算有,我也忘了,如果这些民间信仰是真的,我投胎时肯定是个无忧无虑的鬼魂。我很轻快地答:「那不是正好,这笔情债就不用还罗。」

「但是,如果你极度愧疚,愧疚到……」他清了一下喉咙,「……怜惜着对方,那又怎么办?」

这道心理测验到底有多少题?听他问得认真,我的答案也诚恳了几分:「今世从朋友开始做起,慢慢付出,总会补得回来。如果还有补不到的,就等……等下一世吧。」

唐家祥点了点头,不再追问。过了半晌,神清气爽地道:「我也是这样想。」那神情,好像面前有一条迫不及待要探索的道路,风景如画。结果,他始终也没揭晓这次心理测验的答案。

三、

更绝的是那个圣诞夜。

每到圣诞,这座城便欢腾到近乎虚假,以节庆之名行疯狂购物与派对之实,明明多数居民也不信奉基督教或天主教。时常出差国外的唐家祥与留过学的我,都习惯了西方国家圣诞夜宁馨共聚的氛围,早便说好,将我酒吧里圣诞派对主题之夜应付完毕后,我俩不骑车,叫一辆车送我们到城外去,清静清静,天亮了再步行到公路上搭长途巴士回来。

他知道我为了生意,开设这劳什子的圣诞主题夜全是勉强,那天的菜色无须考究,客人有酒喝就行。此外,更要特意盯着有没有酒客在用餐区公然呕吐。

圣诞主题夜的快煮菜单,是我想起来便要羞愧的,尽是下酒之物:德国式水煮猪脚佐原装酸菜,乃是里头最有内涵的;此外是胡椒炸鸡块脆薯特餐,英国肉肠与德国香肠之大肠拼盘……我是说大份肠拼盘,以及中东烤肉kebab拼盘,不幸的是,原料是工厂冷冻品,放进烤箱一焗便成。至于那蟹肉乳酪通心粉,内里用的乳酪,除了个「肥」字,没有其他乳酪该有的精神,浪费了我手工剥制的新鲜蟹肉,早知道用现成蟹肉棒就好。总之,这类泯灭良心才做得出的下酒餐,便是肉,再肉,更多的肉,没有最肉,只有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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