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仆 上——琴挑
琴挑  发于:201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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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哼,你该不是以为我怕你这只小鬼吧?”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和枯叶,再进了一步。

“停,停住!”我害怕了,不是怕他,而是怕他把我这张丑陋的脸看得更加详细,我害怕看到从他脸上流露而出的恐惧和鄙视,怕我会因此丧失活下去的勇气。

他却不管,伸出两只大手抓住我的手腕硬拽了下来,于是我的脸完全暴露在他的面前:

“啧啧啧,可怜呐,可怜的小畜生,你的眼睛怎么瞎了?”

在他的眼里并未出现我预料到的恐惧和鄙夷,我不敢相信,那是一对充满怜悯的目光。

“我,我从树上掉下来,不小心,不小心被树枝扎了进去……”

我吞吞吐吐地解释着,盼望着他不要对我为何会从树上掉下来而究根到底。

“你是一个人跑到这里来的?家在哪?你爹娘呢?”因为他的关心,我放松了对他的戒备。

“跑出来玩儿,结果迷路了。家在城里,爹娘在家里。”我撒了谎。

“贪玩的孩子。”他给我下了定论,“眼睛疼吗?”

我点了点头:“疼。”

“叔叔帮你治眼睛好不好。”

“好。”

“那么……”

我惯性地回答着他的话,根本没有认真思考他所言的可能性有多大,因为马上,我就被他一击而中,晕倒在他怀里不省人事。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鼻尖能闻到浓烈的药材味道,眼睛,脸上和身上的伤口处冒着清凉和微辣的感觉,眼睛上缠着布带,一只手里握着一个烧饼,面前的土地上潦草地写着两行字:

“追着太阳的方向一直走下去,就能走出森林。后会有期,土鬼。”

土鬼,好奇怪的名字,更像一个绰号,不过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这不是他的真名吧,因为我把他认作土地神,所以他才留下土鬼这样的名字。

我吃掉了他留下的食物,喝了点水,又找了一根结实的树干做拐杖,按照土鬼的话,追着太阳的方向,一直向东走去,在傍晚时分,终于看见了城门。

第五章

回到江府后,受惊的下人们并没有立刻放我进去,江家父子出门赴宴未归,我被拦在大门外。因为我的脸孔今非昔比,除了江家父子,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仅凭我身上破烂的,粘满血污的江临风的衣服,并不容易确定我的身份,何况又在江府时日不多,一个被捡回来并被虐待得悲惨的狗,没有人会相信它在失踪之后会自己找回来,因此,我被当作大街上那些陷入绝境的乞丐,蛮横地轰到门外。

我在门外徘徊央告了许久,连自己也不明白为何对“能留在江府”这个念头死心塌地,因为没有地方可去,又不想再继续重复乞丐的那种温饱无依的生活,唯一能为我提供稳定食宿的,除了江府再无其它,所以,我要留下,一定要留下。

“让我进去!”

大门依然紧闭,下人威胁如果我再不离开就叫衙役把我投到天牢上大刑。

我害怕了,我知道他们说得出做得到,因为江临风本来就是县衙老爷,要把我收监连堂都不用升,手续也不用办,直接扔进去完事,再找两个身强力壮的衙役,用各种各样的刑具折磨我,铁烙、夹棍、皮鞭、辣椒水,割肉、削骨、剜眼、挖心……各式各样的酷刑,随便哪一种都能要我的命。

于是我远远躲开了,注意,是躲开,而不是逃走,我才不会轻易逃跑,那是懦夫的行径,我是乞丐、是奴才,唯独不是懦夫,所以我只是呆在远一些的地方,等待江家父子的归来,至少他们能认得出我,至于还要不要我这只狗,那就全凭他们而定了,如果江临风还希望儿子高兴的话,如果江小仙还认为我能供他玩乐的话。

我承认我下贱,可是比起那可怜的自尊心,我更难忍受的是饥饿。

临到半夜,江临风才乘着轿子回来。

护卫撩开轿帘,江临风抱着熟睡的江小仙从轿子里出来,守门的下人奔过来想接过少爷,但被江临风拒绝了,他执意自己抱着儿子走进了府宅。

“等等!——”

趁下人未关上大门时,我大叫着冲了过来,不顾一切地穿过了那扇将合的门,从下人们的手里挣扎而出站在江临风的面前:

“老爷,我,我是六月。”我上气不接下气,筋疲力尽地把自己的名字报出来,期望他能想起我这个没死的奴才。

江临风微微吃惊,上下打量我一番后,冷冷地说:

“六月,不在自己房间里,站在这干什么?”

轮到我吃惊了,以他的问话来看,似乎并不知道他的儿子把我当人鸢一样放丢在野外,还以为我到处乱闯。不过话说回来,江府的奴仆众多,我又是那么地不引人注目,不见了两日,他也不会觉得怎样吧。

“我……想问您……一件事……”

“什么?”

“您还要我,留在这儿吗?留在江府?”

“混账!”他厉声骂道,“狗奴才!你是我的奴才,不在这儿要在哪儿?”

虽然他说话刻薄,虽然他依然把我称作“奴才”,可是我竟感动得想哭,不用被赶走了,不用露宿街头了,不用忍饥挨冻了,虽然挨骂,但被明确无误地确认了归属问题,之前的彷徨和担心一扫而空,心境明朗。

“爹爹别走……好冷……呜呜……”江小仙睡梦中伸出手臂搂紧了江临风的脖子,悲啼着。

江临风慈爱地把脸贴到他额头上轻轻摩挲,一面把他身上的斗篷拉了拉严,柔声安慰道:

“仙儿别怕,爹爹在这里,爹爹不走。”

望着他脸上动人的温柔,我竟一时恍惚,这还是那个冷酷的,从不对任何假以颜色的江老爷?此时的他,温柔而慈爱,像天下所有慈祥的父亲一样,把他的温情,毫不吝啬地灌注在爱子身上,除了儿子,没有人能享用他的温情。

“狗奴才,还傻站在这干嘛?赶快回去睡觉,明天一早就由你负责送少爷上学,还不快滚?”

“呃……是,老爷。”

我目送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喜忧参半,喜的是我能留下了,忧的是,我没了一只眼,脸皮又毁得一塌糊涂,日后还能不能当一个称职的仆人是个问题,如果江小仙看到这样不堪入目的我,会不会央求他爹再把我丢出去。

江临风似乎并没注意到我的脸,或许他注意到了,但并不在意,仅仅只是出现了小小的惊讶表情——呃,这个奴才太贪玩,所以才搞成这副德性——充其量只是这样而已,并不会因此而给与我特别的关注。所以我要做的,就是当作什么都没发生,既然主人不屑追究,奴才就更不必歇斯底里地跳出来,大吵大嚷着要求主人为自己报仇,何况,弄伤我的,是他的儿子。

所以——

我收拾好连日来对江家父子的所有忌恨,把那些仇恨和埋怨统统压到箱底,更不再寄希望于江小仙会为我而难过,尽管我曾那样期望着他会为我的牺牲而心怀惋惜,可是现在看来,江家父子的冷酷应该是一脉相承的,江小仙比他的父亲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多了残忍一项:“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果他会为我这样一个卑微的奴才难过,那他就不是江临风的儿子了。

回到院北的小屋,我在江家的落脚之地,身心全部放松下来。

拆下布带重新清洗了伤口。土鬼的药真是灵药,才不过一天功夫,伤口已经结痂,眼睛也没那么疼得厉害,只是在接触水时会有轻微的刺痛,从江府发下的衣服上撕下新的布带包在伤患处,又找了点干粮果腹后,我感觉好多了。

土鬼是什么人呢?我才不信他是什么鬼神,他更像一个隐士高人,能藏地下的,除了死人就是武功高强的侠客,他一定是后者。他会武功吗?如果能教给我武功就好了。可是,会武功又能干嘛呢?行侠仗义?还是得天下?

我躺在床上感慨着从逃难起至今日的遭遇,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命运多舛”?我因祸得福,又因福得祸,不知道下一个将至的是福还是祸?不论是福祸,我都希望它们离我远远的,我只愿很平静地生活,在江府里做一个最低等的下人,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我愿足矣,然后等到他们不再需要我的那天,再重新思考自己未来的去向。

呵,我累了,不想想太多,一切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我很快睡了过去,睡得很死,直到在梦中被狠狠地用皮鞭抽,我才想起江临风的命令:陪他儿子上学。

第六章

“六月!还不快滚起来!”

我痛得醒了,江小仙叉着腰满面怒气地站在我面前,手中紧握着那根银色的皮鞭。

鞭子似乎用蛇皮制作而成的,足有一根拇指粗,上面带有天然的菱形花纹,绞成三股,鞭头还栓着一颗金色的小铃,平时揣在江小仙的怀里,用作武器时,展开足有五尺长。

江小仙毕竟太小,力道不是很大,所以前几天他用皮鞭抽我时,并不感到非常痛,但是今天却不同,鞭身上似乎被装上了钩刺一类的暗器,在接触身体的一刹那,会从绞缝中伸出来勾住皮肉,再一拉扯便疼得要命。

我抱头鼠窜,反射似的从床上跳到地上四处找寻躲藏之地。江小仙仍不放过我,我躲到哪里,他的皮鞭就跟到哪里,这么一间只能放一张床的房间,没有鞭子无法触及之处,于是我怎么躲都躲不过,皮鞭落在头上、肩上、背上、腿上,他一边卖力抽打着,一边被我的狼狈模样逗得哈哈大笑:

“狗奴才,既然没死为什么还回来?既然回来了,就得准备挨打!”

“我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打我?”我抱着头窝在墙角悲鸣,央求他放过我。

“打你是要你长记性,别在爹面前乱说话!要是你敢告状,说我带你去了郊外,我就要张衙内给你用刑!张衙内知道吗?”他停下手里的皮鞭,让我得以有喘息的机会。

“不,不知道。”

“嘿嘿,你这个外乡人当然不知道张衙内的厉害,他可是临海县出了名的毒衙役,对不听话的犯人最心狠手辣的。那些拒不招供的犯人一旦落在他手里,没有一个不招的,衙门里的好多刑罚都是他发明的,狗奴才,如果你敢跟爹爹告状,我就让他把那些刑罚用在你身上,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张衙内?没听说过。但是我相信江小仙的话,历来朝代,不论哪朝哪代,每个衙门,县衙也好府衙也好,大到皇宫,都需要这样的酷吏存在。这些犬牙用他们的心狠手辣维持着统治者们的权威,充当他们的走狗,在他们的淫威之下,没有什么不能被屈打成招的。

我害怕了:“少爷您放心,我不会跟老爷告状的……我不敢……”

“哼,这就对了!”他一扬手,蛇鞭顺势缩了回来,把它缠好揣在怀里之后,他厉声说:

“六月,现在就陪我去学堂了!如果明日发现你再睡懒觉,我一样责罚你!”

“是是,少爷!”

我连连磕头,从地上爬了起来,饭也来不及吃,跟着江小仙出了门。

跟江临风不一样,江小仙不喜欢坐轿,只喜欢骑马。

他那匹枣红色的小马有个好听的名字:千里红,是一匹小公马。听其他下人讲,这匹马就是江临风开刀的那匹母马的后代,当时母马难产,于是江临风剖开了它的肚子,把千里红取了出来。神奇的是,母马的刀口被缝合后,竟然一直活到老死。

江临风实在是一个诡异的人,这种医术我连听都没听过,更别提亲眼目睹了。

“喂!躲开躲开!给少爷让路!”

江小仙骑着千里红在集市上飞奔着,一路横冲直撞,撞翻了不少摊贩,摊贩们怨声载道,碍于他是县老爷的公子又不敢发怒,只得默默忍受着。看到跟在后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均纷纷投来怒视的目光,有几个冲动的,就朝我身上扔石头和砖头:

“砸死那狗奴才!他是江府的奴才!打!打!”

尽管我奋起抵御,还是被群情激奋的百姓们手里的砖头砸中了头,血流进了右眼里模糊了视力,我就像瞎子一样仅凭听力跟着马蹄声向前跑。

终于,马蹄声慢了下来,我听见江小仙冲我喊:

“六月过来!”

“哦!”我连忙用袖子擦干了眼里的血,跑到他面前,并弯下腰:“少爷,请下马!”

“唉?怎么都是血?你那只眼也瞎了?”他奇怪地问道。

“不,不是,刚才跑得太快了,被一只飞鸟撞到了头上,出了点血,流到眼睛上了。”我慌忙解释。

“哈哈,你果真长了一副倒霉相啊,自己毁了相倒霉不说,连鸟都跟着你倒霉,以后不许你靠我太近,听到没?”

“听到了,少爷。”

江小仙满意地点点头,踩着我的脖子和肩膀跳到了地上,从我怀里扯过书包:

“六月,把马牵到后院栓好了,给它洗个澡,再喂些饲料。两个时辰后到正门来接我。”

“是!”我忙不迭地回应,目送着他消失在门口,然后牵着马从后门进到了学堂里。

这所学堂很大,独立成院,而且从围墙的面积来看,一定还有很多处这样独立的院落。院内古木参天,假山石泉,还能听到鸟儿鸣叫。

这样的学堂也是我见所未见的,跟家乡的那所简陋的私塾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富人们的孩子在这种地方读书,根本用不着悬梁刺股,借萤偷光,也无需花费太多的精力,仕途就一片坦途了,财富真是个好东西。

我不敢四处乱走,在学堂里的仆人安排下把千里红牵到了马厩拴好,又打来水,先洗干净了自己的脸,然后给马冲洗。

千里红跟他的主人一样脾气,不许我靠近,只要一靠近就吹鼻子瞪眼,用后蹄瞪我。费了好大了劲儿最终也没能驯服它,我只好隔了好远把水桶里的水泼到它身上,等把它冲洗干净,自己也浑身湿透了。

把干草放在饲槽里后,我脱了衣服坐在太阳底下晒干。

耳边隐隐越来传来朗朗的读书声,我侧耳听了一会儿,因为连日来太过劳累,竟睡了过去。

后来,我被一阵冰凉和一片笑声惊醒了。

当我睁开眼睛时,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正拎着水桶把我从头浇到脚,一边浇还一边对另外一个孩子笑:

“江少爷,这个办法果真好呢,他这么快就醒了哈哈!”

我从水洼里爬了起来,惊惶着向四周望去,二十几个孩子把我团团围住,他们有的站有的坐,有的靠在栏杆上,都是十几岁的孩子,衣着光鲜,孩童特有的纯真表情却荡然无存,有的只是鄙夷和嘲弄……

“江少爷,这个奴才怎么这么丑啊?脸上身上都是伤疤,还瞎了一只眼。这样的人怎么配当你的奴才呢?”

“是啊是啊,好丑啊,比我们家那只瞎眼的猫还丑上一百倍呢!”

“这样的人带出来不是给你丢面子吗?”

孩子们叽叽喳喳地,围着我,对我指指点点,话里话外满是讥讽。

“哼!他可不是我的奴才,我叫他‘狗奴才’,意思就是,比我家的狗还低一级的奴才,所以你们不要把他当成我的仆人,当成我的狗就可以啦!”

我在一群人里终于搜寻到了他,江小仙,他正蹲在台阶上,嘴里叼着根草棍儿,把身体上下颠来颠去,那副皮赖相跟他那身整齐的宝蓝袍褂极不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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