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泪慕血兰
泪慕血兰  发于: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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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租房子贵是贵点儿,可好歹住得舒坦。付晨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可惜舒坦日子没过多久,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秦少爷?”

秦天吊儿郎当地靠在旧公寓门口,脸上挂有玩世不恭的笑容:“骷髅是吧?你好啊。甭叫我‘少爷’,都啥年代了,直接喊我秦天吧,大家不打不相识做个朋友。有没有兴趣请我进去喝杯茶?”

付晨星对他并没有好印象,不仅因为他抢走了他心目中珍藏的女子,还包括很多别的方面,一看见这人的眼神儿,付晨星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随便坐,这里地方小,你别嫌弃。”付晨星从茶几下费力地找出一包不知道生产日期的速溶红茶,用一次性杯子泡开了递给秦天。

秦天则是死死盯着他细白的手腕瞧个不停,完全想不到这双手竟然也那么的出拳有力,如果它们能用来给他打飞机,感觉一定是爽翻了天。

秦少爷男女通吃,在道上是个公开的秘密,不过付晨星那时候跟他不熟,显然还什么都不清楚。稀里糊涂就让他进屋,要知道,再想赶他出去,恐怕就是难上加难了。

第六话:晨星(中)

“什么?你想做飞车党?”

付晨星刚听见秦天这么说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耳屎太多产生幻听了。

“不,不是我想做。”秦天摇摇食指,翘起二郎腿,“我已经加入了,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搭档。我就住在这里。”

这人怎么这样自说自话?

付晨星有点恼怒,只是不好发出来:“秦少爷,你最好还是考虑考虑清楚……这件事金哥知道么?如果你只是闲着没事做想找些娱乐消遣消遣,小弟可以陪你去找别的好玩儿的地方……”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而且干爹也不反对,他说随便我怎么做都行,只要不闯祸。”秦天一口喝光剩余的红茶,“唔……这东西味道不错啊。哪儿买的?改天我也去弄几箱来。”

“超市里有很多,秦少爷想弄多少弄多少。”

“不麻烦,以后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喝什么我也跟着一块儿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就多多关照了,晨星。”秦天冲他挤挤眼睛。

“……秦少爷客气了。”付晨星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

同居生活就此开始,两个人互相了解的过程可能很简单,但了解之后才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比如说秦天居然很爱干净,尽管出身黑道,却有着良好的修养,毕竟还是个大学生。反倒是看似安静斯文的付晨星整天迷迷糊糊,秦天时常能在破旧的沙发坐垫底下发现他多日未洗、带着异味儿的袜子。再比如说,付晨星喜欢说脏话,与他俊秀的外表完全不相符合。

一开始,或许因为互相不熟悉,何况秦天还是金哥的干儿子,付晨星在他面前还有些拘谨,不太乐意说话,但时间长了,难免有些习惯会不经意表现出来。

——“狗娘养的,我袜子呢?怎么又不见了?操,三天前还穿着呢!”

理想和现实总有差距,秦天原本也觉得,在看清楚付晨星的真实性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爱甚至相去甚远时,自己应该早早抽身。但说不出为何,他偏偏就是不怎么舍得离开。

“骷髅。”在称呼多次“晨星”,对方都故意装作没听见后,秦天终于改口叫了付晨星的外号。

付晨星正在刮胡子,这把电动剃须刀是秦天前些日子买来送他的,看样子非常高级,用起来挺舒服,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对秦天给他留下极差的第一印象也有所改观,虽然不至于称兄道弟两肋插刀,不过普通朋友还能做做:“秦少爷,有什么事吗?”

秦天表情兴奋:“我们什么时候出动?”

“……出动?”这个词幼稚得不行,付晨星微张着嘴,刚剃干净胡茬后光溜溜的白皙下巴让秦天微微发热。

“就是,劫富济贫。”秦天思索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容易理解的词。

付晨星恨不得朝他翻个白眼:日,这人真的是被叱吒风云的黑道大哥一手养大的么?

早就听别人说,金哥虽然有个干儿子,却一分一毫也没让他碰过帮里的事情,而是像普通人家一样,供他念书。正儿八经的。金哥没结过婚,更没听闻过他有私生子之类,似乎是把秦天当成了亲生儿子。虽然金哥当初说只要秦天不闯祸,做什么都可以,可付晨星也没傻到真的带上秦天一起搭档去抢劫。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付晨星死几次都不够,尸首说不定还会被拉去填水泥。

“啊,对了,秦少爷。”付晨星如今只想快些转移话题,让秦天慢慢淡忘他的一腔侠义热血,“你跟你马子怎么样了?”

“马子?”秦天想了会儿,恍然大悟说,“噢,是我们第一回见面的时候,跟我在一起的姑娘?”

“嗯。”

付晨星原来以为,自己提起这件事儿时多多少少会感到些尴尬,但真的说出来,却是已经没感觉了:“我认识她。”

“我知道。”上次打完架,秦天就派人去调查过付晨星的底细,从他上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辍学进帮派,再到最近这几年的生活,都知根知底。自然也清楚他交过多少女朋友,其实也不多,正式交往的话,恐怕就只有一个。难怪那天,付晨星看见他,就像看见了什么不共戴天的仇家似的。男人嘛,自尊心总是很强,不过现在看来,付晨星倒是平静多了。

“你怎么知道?”付晨星奇怪。

说漏了嘴,秦天只得随随便便糊弄过去:“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那什么,我跟她早分了。”

“噢……”付晨星情绪没有太大起伏,看来是真的忘了这段儿了,不禁牵动嘴角苦涩地笑笑,这世上,有什么是不能忘的。无论苦痛或快乐,时间一长,总会变淡。

秦天被他脸上的神情吸引住,魔怔一般愣愣盯着看,忽然说:“少侠,现在有空不?骑车带我出去兜兜风呗,就当是先熟悉熟悉业务。”

******

“哇哇哇哇哇!”

“……可以闭嘴么?秦少爷。”

付晨星想知道,自己开得是不是真有这么快,能让一个大男人死死抱着他的腰不放,嘴里还发出惊恐万分的怪叫……他快被勒到不能呼吸了。

坐在后座的秦天依然没有半分要放开的意思,夜风吹在面颊上的感觉很刺激也很兴奋,从来只坐过私家车,他确实有点儿怕,不过也没那样夸张。但是,既然有可以光明正大吃豆腐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放过?付晨星的腰摸上去有料得不得了,如果哪天可以在他身下淫浪地扭动起来,恐怕就更完美了。

而且,付晨星头戴安全帽,身穿皮衣,骑在摩托车上简直像个真正的骑士。明明连脸都看不见,却散发着致命诱惑。

“感觉怎样?”付晨星怕风声太大,秦天听不见,于是扯着嗓子大声问。

秦天同样大叫道:“我快爆了!”

下面也是。

付晨星朗声笑了笑,开足马力继续驰骋。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可以用诡异来形容了。付晨星自己都说不清,可能是开车开得过于兴奋,脑袋也不理智了,他居然会答应跟秦天上床。摩托车直接开到酒店门口,两个人就像磕了药似的,一进房间就撕扯起来。说不定,都是寂寞了太久。

——“晨星,我喜欢你。”秦天趴在付晨星耳边这样说,那时候,他握着方向把的手不经意抖了抖。

——“身体最不会骗人,不如我们先试试看,不舒服的话,我马上停。”

其实他早该看出秦天的意思,秦少爷是双性恋,以前也不是不知道。不过这类人付晨星以前没见过,所以想不到自己身上去。原本,秦天撅什么屁股付晨星就该知道他拉什么屎,偏偏在这方面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在酒店的洁白床单上滚了一阵,对于谁操谁的问题,这两人显然没决定好。最后险些又要打起来。

付晨星有意恶心秦天:“我今儿个吃了韭菜。”

最后,他赢了。原因也不是秦天讨厌韭菜,而是如果他们再争论下去,天就该亮了,秦天心里明白,要是这回不成,以后怕是没他什么机会。

他不想放开付晨星。而代价就是,一个星期坐着躺着都不舒坦。

“咱们啥时候再来一次?”秦天看着付晨星平滑的腰线,眼睛都充血了。

付晨星有点儿害臊:“等你屁股好了。不对啊……我什么时候说了要跟你保持炮友关系?”

“炮友?!”秦天要跳起来,无奈身体条件不允许,“不是炮友,是情人,情人!一辈子在一块儿的那种!”

“……对了,金哥找我有事,我先去一趟。”付晨星目光躲躲闪闪,三十六计走为上。

一辈子在一块儿?娘的,他想都没想过。他不讨厌秦天,但要一下子说喜欢,也太匪夷所思了。

他真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

第六话:晨星(下)

再次见到金哥,付晨星还是满心敬畏,认认真真鞠了个九十度的躬,毕恭毕敬说:“金哥好。”

“嗯。”金哥正在抽烟,身后站着两名人高马大的黑衣黑墨镜保镖,气势骇人,他指指椅子,“坐吧。”

在金哥面前,付晨星就像个小学生,战战兢兢地坐下,两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老天保佑,他不知道自己不久前爆了他干儿子的菊,要不然今天估计真的要去填水泥。

“这些日子,秦天住在你那里,给你添麻烦了。”金哥说话和和气气,其实如果他凶神恶煞,付晨星倒是不怎么怕,怕的就是笑里藏刀。

“不麻烦,秦少爷好相处得很。对人亲切和气,经常是他照顾我多一些,能和他同住在一屋檐下,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这时候当然要捡好听的说,如果秦天本人听到这些话,肯定乐得牙都掉光了。

金哥却是笑笑:“得了,我自己的儿子,我还不知道底细?你想必是很辛苦。”

付晨星干笑,他觉得自己此时此刻表情肯定十分僵硬。

“他喜欢女人,也喜欢男人,这个你知道吧?”金哥吐了口烟圈儿,付晨星的心脏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他继续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早对他讲过,他喜欢玩儿,随便他怎么玩儿都可以,只要不闯祸。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付晨星愈发慌张起来,冷汗从鬓角嗖地落下,好像那两名保镖随时都会冲过来,把他弄得死无全尸。

“以后,就继续麻烦你照顾秦天了。仔细看着他,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严厉些管管,反正别让他乱来,你是个不错的孩子。”金哥站起来,慢慢踱到付晨星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一拍让付晨星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

大脑已经变得空白,付晨星只是本能地应答道:“啊?噢……那是自然。”

他就是个怕死的怂蛋。

秦天到底看上他什么地方了?他改还不行么?

******

莫名其妙被赶出家门,秦天对此感到非常窝火,也非常委屈。他对付晨星算是耐心了吧?原本不还好好的一起滚床单么,他连小雏菊都献出去了,现在这幅腔调又算怎么一回事?

提着行李箱站在狭窄的楼道内,不久前被攻陷的屁股还在疼,那天晚上的拥抱、在彼此肌肤上留下的亲吻,抽送间的疼痛与快感,谁都没给过秦天这样的感觉。秦天此时他妈的真想一口把付晨星吞下肚去,让他融在身体里,恐怕只有那样,才能真正体会到付晨星的想法。

秦天泄愤地踹了两脚铁门,直到隔着高档皮鞋的脚尖传来阵阵痛感,门却依旧纹丝不动,好像房里没人似的。

眼底有点微酸,秦天转过身去,忽然听见了铁门打开的声音,好似柳暗花明,他的心脏一瞬间胀满胸腔,转过身,却是一件物品被丢到了自己身上,紧接着,门又被重重关牢。秦天怔怔愣愣,老半天才弯下腰捡起那样东西。

是他送给付晨星的电动剃须刀。

他多么想学付晨星那样骂一句粗得不能再粗的粗话,可喉咙仿佛被刀刃割过,好不容易出声,却是嘶哑黯淡:“没良心的小王八蛋……为什么不愿意试一试。”

记得年幼的时候,也就是秦天父母还健在的时候,母亲告诉过他,如果第一天晚上能看到很多星星,第二日就肯定是个晴天。

以前没有遇到付晨星,秦天也是秦天,但如今偏偏是遇到后再失去,他却不可能回到那个秦天了。

******

头儿不再派付晨星去做飞车党,而是让他重操旧业,收收高利贷,偶尔作为小弟去砍人火拼。一切好似回到原点,除了那辆跟秦天一同乘过的摩托车还在,并且会让他心头颤动之外,没什么不同之处。

当他以为这段插曲终究能够被渐渐遗忘时,他真没想到会再见到秦天。早知这样,应该换个地方住才对。

“秦少爷,你是怎么进来的?”这家伙瘦了不少,付晨星说不清自己是个什么感觉,反正,比难过还难过一些吧。

秦天神色阴暗,像是换了个人:“钥匙,我拓在肥皂上,又去做了一把。”

“咱们……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付晨星诚恳地说,“我是有点喜欢你,但我不想死。”

“只要我在,干爹不会动你。”

付晨星无奈地笑,这人太天真了,再多说下去,估计也不会对他有什么改变:“拜托,秦少爷,回去吧。金哥很疼你。”

“我不想走。谁也不要见,我只要你。”

“……你这头驴。喂!”

秦天猛然抱住他:“知道我爸妈是怎么死的么?我爸当年为金哥顶罪,混乱中被警察一枪打死。我妈自杀。后来,我去了福利院,七岁的时候被金哥收养,成了间接杀害父母凶手的干儿子,我那么蠢,难怪你不想要我。”

付晨星傻站着没推开秦天,可能是因为秦天说话时的哽咽颤音,又或许是为了别的。后来滚到床上,也只顾拼命抽插自己那根东西,秦天居然被他搞哭了。付晨星以为他是伤心,所以完事后很不知所措,其实他是高兴,高兴终于又能回到付晨星的生活里。关于早死的父母,秦天印象并不深刻,金哥养了他那么多年,他对干爹的亲情反而更深。哪怕想恨也恨不起来,这次利用这件事儿来博取付晨星同情,如果爹妈在天有灵,为了亲生儿子的幸福着想,应当也不会责怪他吧。

所谓幸福,其实和烟花挺像的,嗖地一声,就没了。

******

在摩托车刚刚开出去的时候,付晨星就已经觉得不对头,这车被人动过手脚。他肯定是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出了问题,才会让秦天把他的安全帽摘下来,给自己戴上。这样的故事在付晨星看来很俗套,初恋那会儿小姑娘给他讲过,说是一对情侣在兜风,摩托车忽然刹车失灵了,男的让女的戴上自己的安全帽,结果女的活了,他却死得惨烈,当时女朋友说完之后哭得稀里哗啦。

“哇哇哇哇……”和第一次一样,秦天的叫声依然夸张,哪怕隔着安全帽也能听得清楚,“宝贝,我们说不定可以试试在这摩托车上操一会儿。”

付晨星打了个弯儿,说:“其实,你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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