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穿越 三)——十年磨一贱
十年磨一贱  发于: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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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进了都城,常建才知道原来这么偏远的城市也可以如此繁华。

晋国的都城称“吉哈尔”,面积非常大,一马平川,有一条河流流途经此处,所以水草丰美,亦可以农耕,人口稠密,所以成为晋国最繁华的地方。经历了一百对年的发展,这里早已经形成规模,在其他国家能看到的商贩,这里也必有,而且种类一点也不比其他地方少。

默果儿指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马队伍,告诉大家:“拉达幕后日便要开了,所以他们都赶了几个月的牛车从各地而来,必要赴这一年一度的盛会。”

少年们都对着传说中的盛会来了劲儿,若是全国都争相参加的,必和赵国的雏才或是轩辕国的勇夫擂台一样有趣才对。于是默果儿和百里樱月便尽了地主之谊,带着那帮少年,连同着女夫子、天佑、夏儿调儿一同去集市上瞎逛起来,没有合意的便命人付钱,打包好送回马车。

欧阳光曦轻抚了一下常建的背,笑道:“好了,到地方了,开始摆摊儿!”

常建抽动了一下嘴角,道:“真的要摆地摊儿卖东西吗?”

欧阳光曦道:“我早说过,你是世子的贵宾,而我只是低贱平常的贩夫走卒,所以你现在要后悔还来得及。”

常建狠狠瞪了瞪他那张意味不明的脸,生气的道:“摆摊摆摊,摆在哪?我去帮你叫卖!”

欧阳光曦指了指集市最热闹的地段,指了指那栋三层高的独栋小楼,道:“便是这处了!”然后吩咐手下开始搬运货物,整理柜台。

常建抬眼看一看匾额,念叨着:“桂花楼!你租的?”

欧阳光曦笑道:“我建的。如果政策不变,说不定还能传给我的徒子徒孙……”他要是和常建一辈子厮混下去,怕是没子子孙孙之说,所以他说的便是徒子徒孙。

常建怨气指数破格,道:“这就是你说的摆地摊儿?黄金地段的自建写字楼,租出去都能吃喝不愁,却还要在我面前装穷!”他原来真以为欧阳光曦说的摆地摊便是那些寻常小买卖,还要站在地上吆喝的那种,现在才知道这货现在也变得狡猾了,居然也会说谎诓他。

难道就是为了试探我常建是不是一个势利的人吗?

哼!常建有点小生气。

欧阳光曦也无暇理他,自是开始打理生意,一楼放了许多商品,二楼摆放库存,三楼却是个隔成许多小间的优雅居处。

收拾了半日,欧阳光曦忽然附耳道:“香香浴给你准备好了,去泡吧?”

常建甩手拂袖,傲娇的道:“哼哼,休渔期延长一个月!”

啊?欧阳光曦脸都青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拉达幕

拉达幕大会终于开始了。

常建现在坐在高台上,看着眼花缭乱的游行队伍,如过江之鲫,觉得这排场阵势和前世他所经历的奥运会差不多。

常建记得莫无瑕嫁到晋国之后,只有一年的功夫,那七十一岁的阿巴里耶王就因年老多病离世了,当时由他的儿子歌朵尔王即位。当年即位时已经五十出头,现在已经六十多岁,正笑呵呵地坐在高台,俯瞰众生。

常建一伙人最近拜见了许多人物,多得他都记不清名字了,大致说来,那位老阿巴里耶王还是有许多儿子的,也即是这位戈多尔王还有许多兄弟,几十年来每个王爷的势力都不容小视。晋国这许多年来对于中原地区只是压制,但对于其他地区则是无限扩张。因为老阿巴里耶王的这些儿子们当年继承不了王位,只好往外扩张,现在天高皇帝远,独霸一方,现下又回来政治中心参加比赛,自是要耀武扬威一番,所以车阵的派头就更足些。

现在欧阳光曦正在店里忙得不可开交,因为他主管的是桂花酒,拉达幕一开,他必得趁着闭幕之前把酒全部销完。当然他去年已经收了许多订金,已经有七成都订好了,但这样也有许多上门取货的上楼前排起长龙,于是人手不够只得亲力亲为。

常建这次还在气头上,叫那帮少年都陪他去看热闹,都不许留在店里帮他做苦力。可怜的欧阳同学已经严重失宠了,漫长的休渔期啊……

现在最受宠的十九正美美地窝在常建怀里,最最受宠的小天佑则趴在十九怀里留着哈达子。常建觉得以前亏欠了那帮留守在学校里的孩子太多,而且十九年纪最小,于是最近便对他更亲近些。常建现在经历了迷雾岛的那些荒唐事儿,觉得长衫那帮半大小子们看他的眼光越来越狼子野心,不由有些抵抗,终于有了男男之大防,于是尽量少于他们身体接触,以免惹祸上身。

还是他的十九乖啊!十九还只十岁未满,真是个孩子,这样抱抱他应该无妨吧?

十九现在得意了,一手搂着毛手毛脚的小天佑,一手攀着老师的胳膊,和他一起指点着远处浩荡的车队,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断过。

默果儿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十九,悠悠地对着常三道:“表哥,你看十九这么大了,还和小天佑一样黏人。”

常三呵呵地笑着,对默果儿和五妹讲起十九小时候的趣事,说他能看到常人不能看到的“那些东西”,而且当年本来从不开口说话,直到有一次被逼急了,为了常建,才终于战胜了这个心理阴影,变成如今正常的娃子,直把两个弟妹唬住了,追问起当年为什么开口说话。

常三便想起当年十九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快去救老师。”

一众少年们问:“老师怎么了?”

他急的一头大汗,满脸通红,半响终于憋出断断续续的话来:“老师飞走了……脸上全是血……快……救老师。”

那天晚上,是初七。

老师来到这个世间的第一个初七之夜。当时老师张开翅膀躲到林子里,不想让他们看见。还好有了湛鹿的小白宠物,一路跟踪而去。

常三还记得自己的那个“人工呼吸”,当时自己炽热的小嘴碰着他冰凉的唇,源源地渡了些气给他,他便好了,虽然自己昏睡了几个时辰,心里却一点也不后悔,隔了五年的光阴,一切都变得那样朦胧美好,让人怀恋。

他突然有些向往当时在迷雾岛的日子,那些混乱而绮靡的初七之夜。而那些秘而不宣的荒唐过程,只有当事的少年沉埋心底,心照不宣。仿佛经历那些生死与共的日子,这一生再也无法把他们分开,即使还有几个远在轩辕国,有几个身在蔡国,怕也和他一样挂念着老师的吧!

他身边的常七根本不知道自己平素粗枝大叶的三哥会如此多愁善感,想起了这么多心事。他现在正在和默果尔等一众少年研究那些王也驾的超级豪华的大马车。

只见一个金色的大马车缓缓驶进来,那马车比寻常的马车要大好几倍,并不是方方正正,而是一个圆形的大帐,稳稳的罩在上方。怕是这个马车最少也能容纳一百人左右,简直是所移动的房子。

常十八和白小米嚼着这里的特产——风干牛肉,吃得津津有味,道:“为什么他们不用马拉车,而是用牛来拉?”他两指了指车前,细看之下,果真如此。

默果尔一笑,黑黝黝的脸庞绽出草原儿女独特的自信,映衬着他更是雄姿英发,他解释道:“若论速度,一定是马匹更佳,但轮力量和持久,却一定要是牛车,你看那大帐如此宽大,犹如一个小宫殿,必十分沉重,这等大帐里坐着贵族们,他们在里面议事,休歇,甚至吃住,所以拉的时间也长,要求走的更稳些,只能用牛,若是要神驹拉着这等沉重的大帐,简直是暴敛天物,一是行的快了自然颠簸,二是马匹不能成月成年地拉着,耐力不如牛,耐性更不如牛。”

季诺柏又茫然地指了指那些牛马前的一排毛色整理,神骏无比的马队,问:“那这些牛前为何还有已在排马?”

默果尔道:“你看看那些绳子,都是活动的,可以临时安装上去。一个部落真正迁徙时,这样的大帐约有几十几百个,不过是贵族的大些,平民的小些,都是把家当摆到账里,跟着大队伍一起拉到水草更丰美的地方去。但是基本都是用的牛车。现在大家为了排场,前面还加了一排骏马,则是为了美观好看,你看前头二十匹马,中间的间隙里有二十头母牛,最后有二十头公牛,整体看起来多壮观!你看前面的这二十匹骏马!是同一毛色,无一根杂马,全是百里挑一的好马,这便是综合实力的体现。咱们草原上,有好牲口便能证明一切,其他不消多说。”

百里樱月嘟着嘴道:“我也来了四五年了,怎么就不会相马了。我不是连这里的几种语言都学会了,哼!”

杜小崩却道:“可惜了,有这等宝马良驹在此,最爱马之人却不能亲临现场。”

默果尔和百里樱月都疑惑的道:“谁啊?”

杜小崩指了指白小米道:“正是这个好吃包的大哥——白几度。他挑马可最有一手了,而且似乎会听动物的语言似的,特别灵。”

常三也道:“是啊,我们还有几位好兄弟没有同来,若有了机会我再介绍给你全都认识了,除了那个会相马的,还有个爱铸剑的大个子,一个爱财如命的奸商,一个火爆脾气的影帝,一个使得把双锏的豪杰,还有一个面面俱到,特别会为别人设想的……好人。”他说的自然是常溪。他的一生从未与常溪分隔如此长的时间,平日在身边又觉得他婆婆妈妈,诸事都受了管制,真的离了他,倒真有些牵挂他,也不知道他在奸商旁边过得如何,有没有被刻薄。

默果尔面露羡慕之色,双目泛光地道:“表哥,我真羡慕你,有这样的好老师,这样的好同学和好兄弟,而且能去这么多地方,见识了这么多惊险的故事。真想随着你们一同去游历诸国啊!”

百里樱月也举着双手娇嗔道:“那你要去,也定要带上我!”

常三别有深意地看了看自己的五妹,她的眼里只有默果尔,只要有他在身旁,他就会笑的特别娇艳可人。便知道她在这些青梅竹马的岁月里已然悄悄爱上出类拔萃的默果尔。

但默果尔呢?他的眼睛却望着高台上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戈多尔王的大儿子,他的大哥博伊。

常三叹了口气,侥是他这么笨的都已经看出问题,那么冰雪聪明的妹妹却还执迷不悟,难道真是旁观者清?

常七看了看这些游行的华丽阵仗,却问了一个与众不同的问题。他问:“默果尔晋国之王的,马车,是多少匹马拉的。”

默果尔转了转眼珠,道:“最大的一辆是二十一匹马拉的王车。不过也只有最盛天的祭祀时才会用,平日出行也就不过是九匹马拉的罢了。”

他答了常七的话,不由看见常七忧虑的脸色,又瞧了瞧那些鱼贯而过的恢弘车队,心中顿时明镜似地,全明白了。

王车二十一匹马,这些高傲的王爷却用了比王家还骏的马匹,而且是用的二十匹马来拉,显然。

常建探头探脑地望了望他们这厢,显然这顺风耳早听着他们说什么了,做个了有神的表情对众人说:“看来晋国的九千岁还真多。”

众人都不明九千岁的意思,常建科普道:“有的王朝,皇帝便呼万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朝野的便自封九千岁,不过八成过不久,这个九千岁便会想着法儿踢万岁爷下台。”常建想了想还有默果尔在,觉得自己说的有些露骨了,便伸伸舌头缩回脑袋,继续装作淡定地瞧着台下。

默果尔心中现在淡定不下去了,那些马车摆明了要挑衅父王,不但马匹的数量,而且马车后跟随的小马车的阵容……

戈多尔王只有两个儿子,博伊和默果尔,以当时的眼光看,人丁相当稀薄,而那些王爷们无不在车阵里炫耀着自己人丁兴旺,子孙满堂。本来可以多人坐在同一辆马车的,非得每个王子驾一辆,每个王孙驾一辆,那个大张里坐的自然是王爷和王妃们,大帐后面,源源不断地跟着数不清的车队,杏黄色账布的是王子们,紫色账布的是王孙门,随便一个王爷,谁人不是十几个王子,几十个王孙。

每经过高台处,便会有人自报家门,大声向戈多尔王问安,说自己是哪个部落谁谁谁家的孩子,叫什么名字,然后说写祝福的话。

由于贵族参加的人员已经是这样多了,所以开幕式的游行检阅居然从早晨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也没有结束。

那些王爷们个个神情倨傲,王子王孙们比默果尔还高调几分,口里虽称王称臣,但神情却不见一点真诚的恭敬。

默果尔望了望高台上寂寞的父王,又看了看身边面色铁青的大哥博伊,心中也在快乐不起来。

第一百三十四章:博伊

黄昏的广场上落放着成百上千辆马车大帐,车马成群,彩旗飘飘,显得这偌大的原野上热闹极了。

晋国没有特别多的高楼别馆,就算是王室也只有暂时的行宫,并不算得豪华,要招待这许多远方突至的客人,依然不可能全容纳。所以这些巨型的马车大帐便是个封闭的五星级宾馆,而且还是自带的。

常建也难得有一次入乡随俗,也和一众少年一样就地安营扎寨,开开心心地住起了帐篷房间。

现在常违才知道作为一个王有多苦逼,白日里坐在高台上风吹日晒,到了黄昏时分还得过来和那些参加的贵族们一一寒暄一回,晚宴上还要挨个地对饮吹牛。

终于轮到常建这一帐,天都黑得如同泼墨一般。

默果儿却精神百倍,拿出在其它帐没有的热情,强力地推销着自己最亲爱的一群人。

“父王,这位便是在赵国救了孩儿一命的常先生,这些是常先生的学生们。”默果儿先是用标准的中原语,后来又用晋国语相互介绍了一番。

戈多尔王看起来比常建心中想象的更慈祥,也许是因为有最爱的两个孩儿伴在身旁,也许是因为过早苍老的面上有了掩盖不住的疲倦之色。无论年青时如何骁勇,到了迟暮之年,都会锐气收敛,戾气尽消,最在意的称谓不过是“父亲”或“爷爷”。

当默果儿兴冲冲地把自己的大哥博伊介绍给常建,常建愣了一下,总觉得他的身形似曾相识。

眯着眼睛望了半晌,默果儿才显摆地攥着博伊的衣袖,献宝似地说:“常先生,我大哥你当年也曾见过的,他便是当年和我在一起,保护我的那个呢……你可还记得?”

常建和那众少年这才恍然,原来这博伊便是当年与默果儿并肩作战,已然成为血人的那男人。

于是都不由肃然起敬,佩服他是一条好汉。

博伊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却依然很年轻。他穿着王室的长袍,虽是武将,举止却有着晋国人少有的优雅得体。他用着和默果儿一样标准的中原语向常建拱手道:“多谢常先生当年出手相救,没齿难忘。难得您万里而来,请在晋国住得久些吧,多久都行,您永远是晋国最尊贵的贵宾。”

常建得瑟得收了这张口头的晋国超级VIP卡,和他们有模有样地回起礼来。

十九昂起小脑袋从医学和遗传学的角度打量了一下这个让默果儿仰慕得如神一样的人物。他长得与默果儿有些相似,又明显能看出是戈多尔王的孩儿,因为他们都有明显的标记——下巴中间有一个凹槽。这“W”型的下巴似乎是这王族的显性标记,血浓于水,一眼便瞧得出来。而默果儿与常三的额头都像母亲,所以也有些相似。

博伊现在就像是这个王室里的脊梁,大约也是军政方面的统帅吧!父亲不可避免地老了,弟弟又还这么小,晋国在中原国家看来虽然强大,但其实亦是内忧外患,积疾已久。所以博伊脸上自然而然地带着抹不去的忧愁,却不经意地带着一点成熟沧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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