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受你别跑!(穿越)中——万俟艾
万俟艾  发于: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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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是该了解了你,不过,能让三个皇子和大徐将军都如此迷恋的男宠,我倒也想尝尝,是什么滋味!”阴冷的刑律大人露着阴冷的笑,我忽然感觉下巴一轻,然后紧接着,身上已经残破不堪的衣服,被瞬间撕碎。

“啧啧!多诱人的娇躯啊!只可惜,被鞭子抽得满是伤疤呢!”他轻佻地抚摸上我的身子,玩味地寻找着敏感地带。

“滚开!把你的脏手拿下去!”我无力地怒吼,没有力气,我身子被锁链紧紧束缚着,我无法睁开他的凌虐。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倘若死之前,还要被这样的人凌辱一番的话,那么,我宁愿痛苦,也要活下来。

“哎呦!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让我想快点攻下去啊!”他奸笑,一只手挼搓上胸前的茱萸,另一只手下探,已经抚摸上我的臀部。

“你一定,会让我的吧!”耳边轻声的呢喃,在我听起来如此恶心,他冰冷的唇已经覆盖上了我的口,让我觉得肮脏,我紧闭双眼,不想再看到再感受这深恶痛绝的一幕。

“别拘束,拿我当你的诚就好!”陌生的气息冲进嘴里,在口腔横冲直撞,可他的那句话,着实惹怒了我!

拼劲力气,我恶狠狠地咬了下去,只感觉口里面血腥味蔓延,才得意地张口:“宇文诚?他才不想你这般恶心这般无能,而且,永远不会!”

“扑!”只觉得胸口剧痛,我蓦地睁开了眼,一把亮银色的匕首,直勾勾地戳进了我的身体。

“哼哼哼,”刑律大人一抹嘴角鲜血,恶狠狠说道,“既然你不愿意临死之前享受人间的欢爱,那我,就只好提前送你上西天了!莫要怪我,也莫怪娘娘,要怪,就怪你自己命不好吧!”

微笑,我的脸上,终于浮起一丝微笑,他终于,没能进入我的身体,我终于,在临死前保住了清白,我可以,死得瞑目了。只可惜,没能见到宇文诚,我依然遗憾,我也只能,带着遗憾下黄泉了。

鲜血缓缓从身体里流出,我甚至,可以清晰地听见那细微的声音,心脏跳动也越来越微弱,我变得,越来越无力。

彦军撤退了,所有的帐篷都拆掉了。所有的人,都齐刷刷的走掉了,当然,那其中,一定也包括宇文诚。

我感觉,有人将我的手脚,从那刑柱之上解开下来,然后怯怯地问刑律大人,问要怎么处理我。

然后,我听见刑律大人不屑地说道:“就扔在原地吧!留在这种地方,等着喂鹰吧!”

车轮翻滚的声音,马蹄踏地的声音,人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

诚!诚!我就要这样离你而去了,你知道么?诚!

脚步声,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楚。

“咦?”他发出了惊异的感叹,“貌似还有救!”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亦或是我天生命硬,总之,我是又一次,被硬生生地从阎王殿拉了回来。

救我的男人,叫做孙之辉,是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是个懂得经商,将辩解贸易运作得炉火纯青的仰关人。

孙大叔是个好人,不仅将我救起,还请了名医医治,悉心照料。

他总是喜欢叫我“小伙子”,总是以一副慈父般的姿态与我对话,让我感动。边陲小镇,我们住了个把月之久,我的伤,也是好得飞快,大彦的草药没怎么用,倒是孙大叔带来的仰关灵药被我消灭掉了不少。

我很喜欢这位即豪爽又憨厚的大叔,跟他住的这段日子,我深刻体味着少数民族的善良热情和友好。

这世间,还是好人多的吧?哪怕是凌妃凌大妈,也应该是一个好人吧?她也是为了大彦这个国家着想,只是,她的方式,是有些偏激。

“小伙子!又想事了!”虎背熊腰的大叔,总是在我走神的时候,用他的大手掌轻轻拍上我的后背,“你看你想事想得,又走神了!”

“嘿嘿!大叔!您回来了!”我嘿然嬉笑,“今天咱们吃蛋炒饭!”

“你这孩子!不是说了不用你做的么?这小身板,伤才好几天啊?又开始瞎闹!”和善的大叔随我一同坐到饭桌前,开始享受我们的午餐。

本以为,自己一无是处。可是自从遇到大叔之后,发现自己竟然会做饭,虽然刚开始做得很难吃,不吃把盐放多,就是菜都端上桌子之后,才发现没有放调料。

不过经过短短几天的磨练,现在倒是已经到了无师自通的境地,想要做什么料理,虽然不知道配料,但是随便做出来,也很好吃。

“嗯!不错!小伙子,你这手艺,真是越来越棒了!跟我回仰关,我们开个饭庄,一定大赚一笔!”大叔满脑子都是经商的理念。

“嘿嘿,大叔,你真是拿我开玩笑!”我挠着脑袋直害羞,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可以因为特长而被人夸。

“不过话说回来,大叔今天,倒是要跟你告别了!”

“嗯?”我手中的碗筷停了下来,“大叔要回家了?”

“是啊!都出来几个月了!老婆孩子也都该念想了!”他嘿然大笑,“也该回家啦!”

“嗯!”我点点头,和睦的家庭,真叫人羡慕。

“小伙子!说真的!你没地方去的话,要不跟跟大叔回家?”他忽然神秘一笑,“大叔有个很漂亮的女儿,可以嫁给你做老婆哦!”

“嘿嘿,”我突然有些尴尬,脑海里忽然闪现出宇文诚的容貌,“不了!大叔!我也许,还有别的事要做!”

“嗯!那我也不勉强!”他和蔼一笑,然后递上一个沉甸甸的钱袋,“那就把这个拿上吧!”

“不行!”我忽然一脸正色,“大叔因为我,已经够费心费力了!我怎么还能要大叔的银子!”

“拿上吧!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不行!”我推了回去,“大叔本来就是商人,哪有这样做亏本买卖的?回了家,当心大婶吼你呢!”

“有什么关系,你大神知道我拿钱救了人,赞成我才对哩!”

“不要!不要!”我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大叔拿回去,怎么也要给小伙子一个自力更生的机会啊!”

“自力更生,也是要有本钱的!”他突然有些发飙,一拳砸在桌子上。

“那,那我,拿,拿一点就好!”痞子的姿态有上来了,真是XX改不了XX,只不过这次,不是抢钱,而是送钱,我打开钱袋,从里面拿出几个个儿头较小的银子,然后将剩余的银子连同钱袋都推了回去。

“这小子!”孙大叔露出了无奈的笑,又掏出两个大个儿银子递给我,然后不再让我推脱,将钱袋收了起来。

吃过饭,草草地收拾了东西,这直爽的大叔,就要上路。

“等等!大叔!”我跑进厨房,将烙好的葱花饼用纸包好,塞进大叔的手里,心情依稀有些不舍。

“小伙子!不用伤感!人生在世,缘聚缘散,分别是常有的!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么!”他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别难过,自己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走自己的路,若是有缘啊,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嗯!大叔!这话我记下了!”我郑重地点头,“只是大叔走之前,我还有件事要做!”

话说完,我立刻对着孙大叔跪了下去,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人生在世,能有几次相遇,而这个萍水相逢的大叔,不禁救了我,还不遗余力地照顾我,像对待亲生儿子一般亲切,这三个响头,我磕的应该。

“好!好孩子,这大礼,大叔受了!”他伸手将我扶起,“你快快起来,再不起来,可要耽误大叔的行程喽!”

“嗯!”我爬了起来,然后便目送着孙大叔走了。如此善良的人,如此豪爽的人,我戴健,会用一生的时间来祝福他的!

当然,大叔走后不久,我也踏上了征程。

未完成的心愿,我现在,举要去付诸实现。从哪个时候起,宇文诚,便成了我的希望,成了我奔赴的目标了呢?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以后我的生命,也许只为了爱情而活,只为了宇文诚一个人而活。

七十四、我要进皇宫

大彦的天空,依旧清澈湛蓝,不带一丝杂色,大彦的城市,也依旧是繁华昌盛,热闹非凡。而当我踏入大彦的都城彦凉城的时候,这种热闹,这种繁华,更是表现得无以复加。

不过,要说这状况,跟当前的大徐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难道,大彦已经富庶到这种地步了么?已经夸张到可以随便分两个资源丰富的城池出去的程度了么?这疑问一直在我心中,想不通问不明。

随便拣了一家干净而又便宜的客栈住下,借吃饭的空当,我才有机会打听一下,如此热闹繁华的彦凉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客官,您一定是从外地来的吧?”小二殷勤地擦着桌子,给我递上菜单,“咱们大彦,现在可是在举国欢庆啊!”

“小二哥,何事这么高兴?一定要举国欢庆才足以表达?前些日子,不是还在战争么?”

“嗨!还不是因为皇上体弱多病,快要不行了么!不过为了冲喜,朝廷里,总算是立了太子了,听说,大徐不知什么原因,胜了那最后一场战争,皇上载人载德,不与大徐一般计较,就连那两座城池,也是因为立太子的关系而送出去的!”

我一愣,忽然想起战场之上,被当作奸细囚禁的那些时日,当时大彦,确实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撤了兵,现在看来,就是因为立太子的原因的!

“小二哥,不知,太子可曾立下来,是哪位皇子?”我的心里猛然一惊,皇子一共就那么三位,宇文轩是不可能的,说起来,倒是有可能是宇文敏,可是,征前打仗,为什么又是宇文诚亲力亲为?

“客官,您还真别说,立太子这事,皇宫里面纷纷扬扬争吵了许久,但是据说,后来,皇上硬是将太子之位,立给了五皇子宇文诚!”

“宇文诚?当真是宇文诚?”我听闻这话,心中欣喜,宇文诚,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和他相处的那些时日我便明白,他虽然表面给人的感觉像个痞子,可他的内里,是非常有含蕴的。

“这五皇子,平时咱彦凉城里谣传来谣传去,又说他吃喝嫖赌抽,又是坑蒙拐骗偷的,可没想到,那些都是表面现象,这五殿下,其实是一匹‘黑马’,不知到底是哪里讨皇上的欢心,最终还是获了这太子之位!”

“太好了!”我一时兴奋,说话声有些偏大,不过,却是打心里替宇文诚高兴。

“谁说不是呢!”小儿跟着应和,“要说与民最亲近的,其实还是那五殿下!早些年来,他以“痞子皇子”的身份经常流奔于市井之间,与其说是吃喝玩乐,倒不如说是间接体察了民情,日后,若是他做了皇上,咱大彦呐,一定会发展得更好了!”

“嗯!”我点头,宇文诚,他一定可以做好的!他不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那么的不遗余力,那么的全神贯注的!

一丝甜蜜与骄傲的感觉油然而生,我自然是打从心底里替宇文诚高兴。

“客官!您的菜来了!”说话的空当,点好的菜已经从厨房端了出来,菜色颇丰,不知比在大徐的时候好了多少倍。

也许当小二的,天生都是话匣子,听着他如滔滔江水无尽奔流般,频频地讲解着每一道菜的特色,倒是让我对厨艺的了解,有了不少的长进。

“客官!您慢慢吃!”亦或是适才人少,现在人却多了起来的缘故,“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听说明天啊,太子要出来游街了!到时候整个彦凉城的百姓,都可以看见五殿下的尊容呢!”

小二殷勤地跑到别的桌“为人民服务”去了,可是我听闻他的最后一句话后,却忽然兴奋了起来。

从边陲小镇开始,一路行得从的匆忙,每天都赶几里的脚程,只为了可以多省些住店的银子,都还没来得及想以后的打算。

可是刚到了彦凉城,刚找了地方住下,便是应了那句话,择日不如撞日,还不知道想什么办法进皇宫,想什么办法去找宇文诚,便在这里听说到,宇文诚明日要出来游街了!

那我,明天是不是就可以看见他了?

得知这个消息,我简直就是无端的兴奋啊,飞快地扒了几口饭,问了小二附近的闹市区的位置之后,就上了街。

余下的银子不多了,但似乎,还可够我制备一身俊俏的衣裳,以我现在的打扮,穿得如此破烂流丢,怎么能去见宇文诚呢?

多转了几个店,最后,终于在夕阳晚照的时候,选好了一身素白色的衣服,柔软的锻料带着顺滑感,流畅的手工,精湛的刺绣,虽然,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袖口褂底有些小瑕疵,这也是为什么我花了较少的银子,可以买到这样一件做工精美的衣裳的缘故。

等以后找份差事,自己赚了银子,就可以养活自己了,我暗自思忖着,拿着包好的衣服走回客栈。

入夜,清辉月洒,凉风吹窗,几个风铃跟着那风摇摆,发出叮当脆响。

我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纷纷扰扰的回忆,自那“魂销阁”第一次与宇文诚相遇,到自然而然的碰撞,到时聚时散的分离……经历了好多,可我对他的爱,确是与日俱增,只增不减。

明日,会有怎样的见面呢?他会用怎样的神色来看我呢?也不知道,那徐彦对峙时所负的伤,到现在好了没有,有没有留下伤疤。我好期待,我好激动。抱着枕头辗转反侧,我兴奋地睡不着觉。

直到拂晓鸡鸣,直到天边都泛了鱼肚白,我才朦朦胧胧阖上了眼,梦里想的念的,也全是宇文诚。

耳中轰鸣,好嘈杂的声音,我挣扎着起身,揉着朦胧睡眼,才觉得,天都已经大亮了!

“啊!”我大叫一声,慌手慌脚地穿好衣服就冲出房子去,看见小二就对着他大喊,“小二哥!外面那么多人,是不是太子的游街,已经开始了?”

“是啊!客官,你也快些整理一下内务吧!好像还有一条街,太子就要过来这边了!”他的心似乎也已经飘到了屋外,我听了那话,更加着急,忙回房将衣衫认真整理了一遍,又将头发胡乱扎好,才满心期待地跑下楼来。

人就是这样,做什么事情,都以为,自己想的,才是对的。就好比我,昨日想的,便只有宇文诚游街,从来没有想过,繁华的彦凉城各大街道上,竟然会有如此多如此热闹如此疯狂的百姓,纷纷洒洒地站在街道两侧,热情洋溢地等待着太子的经过。

待我出门的时候,竟然可怜到了没有容身之地的地步,更别提,站到人群的最前面去了。这个时候,倒是很恨自己没有长那么高大的身材,不能像姚明似的,即使站在人群最后,也依然可以视无阻隔,一望无际。

在我抱怨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了鼎沸的声音,人们口中直呼着“太子殿下”,不约而同地鼓掌欢呼起来,最有甚的,我可以清楚地听到,站在前面的女子声嘶力竭的大喊:“太子殿下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这是什么时代的词!我当时立刻汗颜!感觉一道无形天雷,瞬间将我霹得外焦里嫩,体无完肤。然后,我便忽然看见了大队的人马。

走在最前面的,是两列开路侍卫,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只长枪,将奔涌过来的百姓及时拨向两边;紧随开路侍卫其后的,是应该叫做仪仗队的队伍,各人手中拿着鼓锣,时不时敲上几声,锣声撩人,鼓声震天;然后,再紧随其后的,便赫然是五皇子,不,是当今太子,宇文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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