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丑八怪————芭蕉夜潇潇
芭蕉夜潇潇  发于: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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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声转头看去,不禁呆了。

22.
第八回:花非花,非
那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啊!
在那强烈的震撼之后,我于明白了一件事,原来貌如也可以因为其非凡的气而令人得其人如玉的。而我又何其有幸,竟能得以一睹如此非凡之人。
看着她,不禁心中遐想:若她能拥有天人之姿,那该是怎样亮丽的一道景!
我呆呆地看着她,心中涌起千般爱,心底有个声音在嚣叫,去接近她,去接近她,去保她。
但我只是坐着,一动不动。
心底渴望着她能走近一,再走近一。
但她只是站着,一动不动。
目光相遇,我仿佛历经千年。
恍惚,我的海中只着一件事:老妈,你为什不我生一个样的妹妹?如果我有一个样的妹妹,哪怕她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造一个她。
如果我一个样的会,我必会大声地喊出──
“小妹……你来了?哥你介一位朋友。”
林晚枫的大嗓打断了我的浮想联翩,我只能恨恨地看着他拉着女孩的手,向我们走来,心中只怨恨,为什喊出那一声小妹的,拉着她手的那个人不是我?为什那个傻傻地坐着,空嫉妒人家有如斯出色的妹妹的人是我?

“小妹,位就是你最喜、最崇拜的仰宝贝仰先生。仰先生,是我家小妹,林晨星。”
我闻言大喜,原来她竟早已喜我?从一刻如那一刻般让我如此欣喜自己也算拥有薄名。
“若晨星!”若晨星……若晨星!其人如名,还是其名似人?“果然好名字!”
“仰先生!”晨星笑容,霎,我感眼前瑞光丈,哪是早上的那启明星能比!
而且近距听她的声音,只得更为悦耳,更为动听。
“叫我仰大哥就好,我一直梦想着能有一个妹妹!”
我牵着她的手,比陶醉地。
冷不防后勺传来暴栗一记,伴着呼喝声以寻求我的注意:
“浑小子!”二叔……你好狠!“宝臻不是你妹妹啊?”
是哦,宝臻……好象是女孩子……“宝臻,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弟弟呢!”
忘了二叔爱女成,口快的后果是我的耳朵承受了吼的威力,差掉。
“浑小子,你是什意思?”
叫你了个假小子!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愤愤不平地想。
但句话我不敢,得罪二叔不要,一二叔回去播,那得罪了堂妹,我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
“不好意思,二叔,我一失言!”务者为俊杰,大丈夫能屈能伸,忍一平浪,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我忍,我忍,我忍忍忍!
我看着一旁的晨星,温柔地问:“晨星,你愿意做仰大哥的妹妹吗?”
晨星莫名地了脸,低下去,只看着地板,好半天才传出低低的一声“好”。
如果不是她还加了一个的动作,我是不可能听到那个“好”字的,怎做我的妹妹有那勉强吗?唉,君子不强人所,但为了得到一个好妹妹,我就当她的为,做一回小人吧!
于是乎,我得到了一个妹妹。
原来有一个性为女,言行止也为女的妹妹是一件如此心的事情。
我怀期待地把她带回家介家人,在家人面前为她好话,只为她能博得家人的好感。而晨星也不负所望,果然来大家的赞,而她宝臻投缘的程度,更是让我看了眼。
我近乎溺爱地眷宠着晨星,为了看她的笑容,我可以心思。因此当晨星想玩蹦,我二话不就带着她到了杭州乐。
一路上,我心喜悦地着车,心情好到想唱歌,如果有三只跟屁的话。
真不明白,人家兄妹出一增感情,他们三个瞎凑什热……呃,不得不承林晚枫是有个权利的,但程森和仰宝林又跟来干嘛?唉,脸皮厚的人,就是众不同,我都已经明示暗示他们不跟来,他们还能作看到我的白眼,在一边自得其乐。

非但如此,他们还老是打我和晨星的谈话。一下子个插嘴几句话,一下子那个又对着窗外的景大呼小叫,活似他蹲了几百年的牢房,见外面的景致似的。烦得我直想把他们从窗口扔出去。

尤其是程森,老是喜找晨星的碴,好象晨星欠了他千百还似的。个程森,一向来是以老狐狸的形象着的,怎会如此般的易动气?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还好晨星大人大量,也不跟他计。一个大男人的肚量还不如人家一个小女孩,我都替他得脸。


23.
程森的举动虽怪,但尚在我能理解的范围之内。
毕竟,初相识的那段时间,我与他没少斗过嘴。想必他这人就这样,攻击性特强。
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堂哥的行为。堂哥向来是沈稳的。在我们五兄妹中,就数他最得爷爷的信任。爷爷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宝林办事,我放心”。这么一个颇有领袖之风的大好男儿,今日竟也自毁形象地斗起了嘴,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了。

每次只要程森与晨星一斗嘴,堂哥就开始插话,人家哥哥都没插话呢,他这个外人倒忙不迭地帮衬起来了。
而这两人又同样地文思敏捷,口才便给,其争辩之精彩,都快让我拍手叫好了。尤其是这两人一对上,他人就没有插嘴的余地了。那时我才明白什么叫“强中自有强中手”,我那点水平,对程森、堂哥来说,根本就不够看。

也许是这两人的斗嘴给我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也许是那一次的心理冲击过大,以至于我竟不能清楚地记得那日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只心中留下一点蹦极时的那种惊心动魄,那种生死极速,以及那一刻的一点感悟。看着程森往下坠时,明知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还是忍不住地为他担心,那种感觉,在看堂哥玩时都不曾有。于是心中终于明白,我,终于还是对程森动心了,简单明了地说,就是我爱上了程森。

也许还会有一点点的不甘心,扬言要报复的我,都还没有开始报复,便对他动心,简直太便宜他了。但爱便爱了,我不想否认,也不愿隐瞒。身处我们那样的家庭,我俩之间的爱情,本是不被祝福的,是不可能被承认的,如果还要在这些问题上打转,也未免太浪费时间精力了。

当有了那样的感悟后,另一个问题便迫在眉睫:如何才能瞒过精明的堂哥我的动心动情。
不知是我的隐藏功夫大有长进,还是堂哥变迟钝了,这一回,他居然没有察觉。这一点,过了好久我才猜到原因。
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接下去的问题就是如何向程森表白。
虽然我不是第一次动心,但这么当面向人家表白,还是第一次,所以,不管怎么说,都不应该太草率。
本来我是想找一个风景好,灯光佳、气氛暧昧的场所对程森做爱的表白的,但想想公众场合,碰到家里的某一位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去程森的公寓窝一下得了。

到了程森的公寓,才发现一件比较严重的事情,那就是我们俩都不会做饭。程森是“君子远庖厨”的忠实奉行者,而我,是标准的美食家──就是只会吃不会做的那种。
程森建议出去吃,可我不愿意。饭桌上才能培养出好气氛,小说上不都这么写的吗,朦胧烛光之中,美酒佳肴当前,俩主角据案而坐,脉脉对视,突然其中一人作出爱的表白。啧啧,多浪漫!我幻想这样的场景已经幻想好多年了,如今好不容易有此良机可以让我发挥,怎能浪费?

不出去就得有人烧。谁烧?我吗?不可能!就算程森愿意为了我愿意去医院躺一回,我也不乐意。要让人知道我因为吃自己烧的东西进医院,那我的面子往哪搁?
那程森烧吗?也别想!要他进厨房,那他宁可饿肚子。
我瞪了他一眼,这人咋就这么难缠呢?亏他还口口声声说爱我,为我烧顿饭都不肯。
这时不由后悔,不该来他的公寓,要去他的革命根据地,现在他家的大厨早烧好了一桌好菜等着我们了,哪还有这许多麻烦?
“这样吧,宝宝!”程森突然大叫一声,吓了我一跳,“我们吃泡面!”程森洋洋得意地看着我,活似他想出了一个有多惊天动地的点子。虽然在我看来,这个点子确实蛮了不起的。

泡面啊,确实好东西,不用煮,只要把开水冲进去就行了,哈哈,太好了,就吃泡面。
从便利商店买来四包泡面──因为程森说这么小的一包,肯定不够吃。经过剪刀、石头、布的一番激烈搏斗,最后决定程森烧开水,我开肉酱罐。
本来呢,我还为这个结果暗自窃喜的,想想看,烧开水要多久,而开肉酱罐多简单。平时看小翠都是一下子就解决了,占了个大便宜!
可是两分锺后,我发现,开肉酱罐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大事。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对这个肉酱罐作一番详细的描述,以使大家能够明白我会觉得肉酱罐难开是事出有因的。
这个肉酱罐──了不起的肉酱罐──呈圆柱形,就跟人民大会堂的顶梁柱长差不多模样,只不过这个罐子高约五厘米、直径约九厘米,开罐方法是将上底面揭开。
要凭一个小小的拉环把一个圆柱体的上底面给拉开,这个任务有多么地困难,不言而喻!
所以我直到程森把开水烧好了我还没把罐子打开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是不是?因此程森实在没必要那么大惊小怪地大声叫的。
“宝宝,你在干什么?”
“我在开肉酱罐嘛!”我大声地顶回去,声音之大,差点吓了自己一跳。
程森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想把我往后拉,我马上甩开他的手,真是的,干嘛扰乱我干正事,没看我正忙得不可开交吗?
程森被我甩开后,还不死心,又在我身后说:
“宝宝,那你先把头从冰箱里挪出来再开比较好吧?”
冰箱?什么冰箱?我不解地直起身,打算问个清楚。
“啊……”
为什么会有东西撞到我的头,程森,你是不是偷袭我?
我头晕目眩,晕乎乎地被程森给抱到沙发上坐下。
“宝宝,宝宝……”程森焦急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奇怪,如果那是程森的声音,那这个抱住我的人是谁?“你觉得怎么样?我马上叫医生来!”
我想阻止他,这么一点小小的碰撞算什么,我可是练过铁头功的!
可是我动不了,只觉得一阵阵的头晕传来,连动一根手指头都很难。
24.
模模糊糊地,听程森打电话给医生,听他在说什么“后脑勺撞到冰箱的隔层……人有点神智不清了……”。
我才感觉到后脑勺一片钝钝地痛,那种明明很痛却又揉不到的痛,直让我痛得想跳起来。
为什么我会这么衰?我知道我很衰,但不知道我有这么衰。不就开一罐肉酱吗,怎么落到这个地步?
撞到了头,那照一般小说的写法,是不是接下去我会失忆,忘掉程森,忘掉一切?
不行啊,我还没将我的伟大的表白计划进行到底呢!我不要……
“宝宝,你怎么了?你不要什么?”程森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才发现我原来喊出声了……我能出声了?
“你刚才上哪儿去了?”我大声地问,可惜传出来的声音却轻而无力,还刺激了后脑勺 的痛觉神经。
“没有啊,我一直都抱着你!”程森的声音听起来很惊讶,神色看起来也很慌张,“宝宝,你还认得我吗?这是几?”
我伸手拂开他那两根晃来晃去的手指:“程森。二。”心里明白可能刚才神智模糊了,才会觉得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远。
正当程森还想再说什么时,门铃响起来了。
程森看看门口,又看看放在几米之外的大门遥控板,最终还是将我放在沙发上。
虽然他已经很小心了,但我的后脑勺接触到沙发时还是很痛,泪水直往外冒。我不禁感叹,为什么我每次流泪都被他看到?
“宝宝,很痛吗?”程森急急地问,又伸出手抱起我,再慢慢地帮我翻个身,让我趴在沙发上,才开门去了。
我吁了一口气,他要再不去开门,我就要被门铃声吵到头炸开了。
“方医生,你来了,快进来看看宝宝的头,他连稍微碰到一点都喊痛,刚才还昏过去了一下……”
我有晕过去吗?没印象!
呵呵,真应该向这位程氏保全的专属医生收费的,白白让他观赏到上司惊惶失措的奇观。在公司向来威风八面的程森,可不容易露出这种表情呢!
可是这个方医生一点都不捧场,连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只是镇静自若地踩着步子,一板一眼地放下出诊箱,拿出器械为我作检查。
我不禁泄气,专业素养那么好干嘛?本来我是趴在沙发上,头枕在手臂上,露出一双眼睛观察动静的,但这个无趣的医生使我最后的一点点乐趣也消失了,干脆整张脸都埋到沙发里去。

但是我的消极抗议也不被允许,因为方医生正用他平静无波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
“这位先生,请您把脸抬起来让我看一下好吗?”
好吗好吗?我能说不好吗?
不能!
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慢慢抬起头。
像我这么合作的病人实在太少了,瞧这位方医生就显然被我合作的态度给吓到了,整个人呈一段木头状态杵在沙发前面。最妙的是他的姿势,正要蹲不蹲、要站不站地,整一个滑稽透了。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不能怪我礼数不周,嘲笑他人,实在是太好笑了。不过我也受到了报应,一笑就牵扯后脑勺的伤口,痛得我龇牙咧嘴地,冷汗直流,泪水再度夺眶而出。
“痛!痛!痛!”
我连声呼痛,程森连忙把我抱进怀里,迭声催着正化成石人的医生。
“方医生、方医生,你别只顾发呆,快给宝宝看看,你没见他正痛得难受吗?”
一边低头看我。
透过泪眼,只见眼前一道光芒闪过,定睛看时,却原来程森眼中也正含着泪水,一脸痛楚难当的模样。
我一惊,难道他也受伤了吗?
“宝宝,很痛吗?”他哽声问,“没事的,马上就不痛了,方医生医术很好的!”
心下豁然明白,原来他替我痛呢。不由心情大好,连后脑勺的伤也似乎没那么痛了。
握住他的手,安慰他:
“我不痛,真的!”
这算不算“执手相看泪眼”?
心中的感动正要泛滥成灾呢,却生生被打断了。
一旁的方医生不甘被冷落,伸出他的魔爪,以求引起我们的注意。
乖乖地任方医生给我翻眼皮,照探照灯。
最后这位据说医术不错的方医生得出一个非常令人心服口服、无法辩驳的结论:
“程总,这位先生的伤初步诊断有轻微的脑震荡现象,具体情况还是明天到医院详细检查一下比较好。伤口今晚先不要碰水,尽量不要走动,看看有没有恶心想吐的反应,还有要注意会不会有昏迷状况发生。”

我咧,这种话,我也会说啊。稍微有点常识的人,谁不知道这回事?

送走方医生,我开始有点昏昏欲睡。但程森显然将方医生的话记得很牢,非得拉着我陪他说话。
正被缠得不耐烦时,我昏昏沉沉的脑袋忽然闪过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怎么跟家里的人说我受伤这件事?直说的话,只怕会引起一场不小的骚动。瞒着的话,又该找怎样的借口?
记得上次用的是想看“苏堤春晓”的理由,这次如果我说我要看“平湖秋月”不知还会不会有人相信?
“怎么办,森?”我问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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