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丑八怪————芭蕉夜潇潇
芭蕉夜潇潇  发于: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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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直说吧,宝宝。这么重要的事,瞒着不好。”
“直说?要怎么说?说我钻在冰箱里与一罐肉酱搏斗,最终光荣负伤?”我恨恨地说,“那我未来几十年还要不要做人?”
真是该死的程森,没事买那么大,那么结实的冰箱干嘛,害得我撞成这个样子,还要烦恼怎么跟家里通报。决定了,以后凡是我会用到的冰箱,都得用那种普通家庭用的普通型的冰箱,而不是这种大得要命的冰箱。

最终我还是无奈地选择了有保留告知家人我的受伤事件,原因嘛,就说我不小心从台阶上摔下来。
25.

直说的后果,就是我和程森对着一屋子瞪得大大的眼睛后悔。说真的,那么十几双眼睛就这么瞪着你看,要还能无动于衷的话,那这个人肯定是个圣人。而我不是圣人,要不是习惯了这种仗势,恐怕早就不打自招了。

“仰宝贝!”开场白是爷爷的狮吼,震得我的脑袋生疼,我不由得畏缩了一下。
爷爷,我知道您老人家宝刀未老,雄风不减当年,但也别在这时候表演啊,您宝贝孙子我可是重创未愈,经不起您这么瞎折腾。
“别这么大声,仔细宝贝不舒服!”奶奶真是观察入微,看我不舒服马上就为我护航了。如果她不是抱得我紧得透不过气来,我会更感激她的。
“不舒服?他要知道不舒服,他还会干这种蠢事?”爷爷直着脖子吼,音量……当然是降了八度。就知道爷爷还是最疼我,舍不得我难受,只是嘴硬。“你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白痴吗?走路还会从楼梯上摔下来!”当然如果不加后面这一句就更好了。

如果他知道我不是从楼梯上摔下来,而是头钻在冰箱里忘了挪出来,继而撞到冰箱,他会说些什么?
不过我一向来是“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的忠实奉行者,当然不会以身试法的。
“爸,还是先把宝贝送到医院去看看吧,怕有什么意外就不好了。”老爸在老妈的示意下,勇敢地打断了爷爷的“演说”,提出了一个比较有建设性的建议。
于是在一阵人仰马翻后,我被转移到了大姑父的医院里,在三位据说是国内脑科顶尖专家的会诊下作了一番精密的检查。
终于在五个小时后,三位专家作出了一个更加让人心服口服、无法辩驳的结论:脑震荡,住院观察三天!
我很想对他们三位专家说:“我对您的仰慕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但为了日后中国老百姓的腰包着想,我还是忍下来了。
我这种程度的碰撞,能造成多厉害的脑震荡?犯得着霸占着病房宝贵的床位三天吗?或者说大姑父的医院已经困顿到只能以这种手段增加收入了?可是据说这家医院向来一床难求啊,何况这种贵族式的病房?

只能说,这些专家察言观色的本领也足以登上专家宝座了。

尽管百般不情愿,我还是在高压政策下被强制扣留在医院里三天。
多么无聊的三天!
多么痛苦的三天!
多么漫长的三天!
我想到我要在医院里度过三天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但我的运气实在不是普通的好,想象中难捱的三天竟成了一个美好的回忆。
那三天,成了我脑海中永恒的定格,我想即使到我老死的那一刻,我也能像电影重放般把它重现在眼前:曾经一个女孩如蝴蝶般飞来飞去的身影,配上有如天籁的嗓音,竟为苍白的病房凭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那回忆是如此的回肠荡气,以至于多年后的现在,坐在电脑前的我,,旧事重忆时,每每后悔当初竟无先见之明。若我那时就能洞悉一些事实,是否今日的回忆就不仅是黑白?若我那时思虑周到一点,是否今日她的身影就可以重现屏幕而非仅存于我的脑海与日记中?


那一天,我正为自己被强留在医院而火冒三丈,一个人跑到医院里的小公园生闷气。
“死程森,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这个时候,来什么大CASE。少接一个程氏保全又不会倒……”
我对着池塘边的柳树,倾述着自己的不快。正说到尽兴处,冷不防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仰大哥,真的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从自己的思绪里跳脱出来,回头一看,晨星那张飞扬的脸出现在面前,我一时大喜。
“晨星,你也在这里?真巧!是不是知道仰大哥一个人在医院无聊,来陪我啊?”
“我不知道仰大哥也在这里,我来医院……是来例行检查的。仰大哥你为什么在这里?你身体不舒服吗?发生了什么事?”
晨星本来还很开心,但说着说着就急了起来,语气中的焦灼已毕露无遗。
“晨星!”
我哭笑不得地打断她的顾自猜测。再让她这么猜下去,接下去说不定她能得出我不久于人世的结论。
“我没事,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医生说有一点点脑震荡,偏偏我家里的人小题大做,一定要我在这里观察几天。”
我尤其强调“一点点”,以免她又开始胡思乱想。
“什么,你摔倒了?要紧吗?伤到哪里了?我看看!”
尽管我已尽量轻描淡写,但晨星还是担心不已,围着我转了好几圈,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好几遍。
我无奈地抓住她,迫使她停止转圈的动作。
“晨星,我除了撞到后脑勺别的啥事也没有,你别穷担心!”
“仰大哥,你别老是大大咧咧地,凡事要小心一点,毕竟健康才是最大的幸福!”
晨星突然说出那么一句颇有深度的话,令我一时之间有点不习惯。正想岔开话题,正好大姑父来逮我回病房,晨星便没有再说下去。
“晨星这几天有空吗?”我问。
“有啊,仰大哥有事吗?”
“那正好,不知你介意陪我三天吗?”我小心翼翼,语带讨好地问。
一个人呆在医院里,虽然爷爷奶奶他们会常常来看我,但也蛮寂寞的,找个人陪我聊聊天正好。
“仰大哥,你真的愿意让我陪你吗?”
怎么陪我是一件快乐的事吗?晨星果然太善良了,愿意陪我不说,怕我过意不去,还装出一副乐意之极的模样来安我的心。我太感动了!
“林小姐愿意陪我们家宝贝那真的是太好了。这只猴子,我们正怕关不住他呢,有林小姐在,大家就可以放心了。”
大姑父一脸惊喜。但他吐出来的话,却让我忍不住想去翻他们家的族谱,祖上是否由狗精修炼成人的。为人长辈还这么口没遮拦地,看人家晨星都不知该如何答话,只能低头不语。
26.
第九回:碾冰为土玉为盆
不忍心看着晨星窘迫,我拉了她的手迳自往病房走去。
“别理他,我大姑父这个人就是没正经。也不想想自己是长辈,只知道拿我们小辈开玩笑。他的话啊,你下次就当过耳东风好了。”我安慰着晨星。
“宝贝,你这小子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大姑父跟在后面抗议。
“为老不尊,还怕人说?”我顶回去。
“别这样子,仰大哥,其实大姑父人很风趣的。”
晨星就是心地太善良了,还帮那个老狐狸说话。
我推开病房的门,对晨星说:
“晨星要喝点什么?我这里可是什么都有哦!”
不得不佩服爷爷他们的行动能力,不过几个小时,他们就把这里布置得像个普通人住的卧房了,一点也看不出来这是个病房。
而冰箱里更是应有尽有,活像我要在这里生活三年,而不是三天。
而程森更是夸张,他还说要叫家里的工人过来给我料理生活。我很怀疑,他是不是以为我受伤的是四肢?
我关上门,不理在门外大叫的大姑父,拉着频频往后张望的晨星到小冰箱前挖宝去了。
老实说,看到冰箱我就忍不住一股气往外冒,很有砸了它的冲动。但我不能砸,砸了岂不是把自己干的蠢事摊到大家面前展览了?因此我只能乖乖地呆在冰箱前面等着晨星挑好东西。

“仰大哥,你的病房好漂亮哦!”
“是啊,呵呵……”
我尴尬地笑笑,当然漂亮。不说这病房普通人住一天要多少钱,只要有我那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人在,这病房没布置成杂志上的样品房已经是万幸了。
正说着,敲门声响了起来。
“仰大哥,还是我去开门吧。”晨星制止了我想去开门的动作。
进来的是小翠和阿成,两人手上提了大包的东西。
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是不是我平时挺惹人嫌,所以好不容易有这么一次机会,他们就想把我扔在医院里,让我成为医院的常住居民?
“宝贝,这是奶奶叫拿过来的靠垫、拖鞋、水杯……(以下省略37个字,合计13样东西)这是几本书,有《红楼梦》、《三国演义》、《孙子兵法》,不过将军说了,不让你看,让阿成念给你听就好了。”

“阿成念给我听?那爷爷奶奶出门谁开车?”我问小翠。
“将军说,他们可以打的,再不济还可以乘公交车呢。其实我也可以开的。”厉害,连这点都先想到了,不过,小翠的车,估计没人敢坐的,除非那人不要命了 。
“那可不行,爷爷奶奶一大把年纪,怎么可以跟人家挤公交车?坐出租车也不安全,现在出租车司机不安分的多着呢。阿成回去,我最多就不看书嘛!”
“对啊,阿成还是和小翠姐姐回去吧。仰大哥要听书我也可以念啊!”一旁的晨星提醒我。
是啊,放着一个好好的厦大才女不用,太不合理了。我连忙点头称是,合两人之力把阿成劝回去了。
看着他们消失在病房门口,晨星拿起书问我:
“仰大哥要听哪一本?”
“《红楼梦》。”
我指了指《红楼梦》。
“仰大哥也喜欢《红楼梦》吗?”晨星的声音听起来煞是惊喜。
怎么这个小妮子也喜欢吗?我也惊喜地往她看去。
两双发光的眼睛正印在彼此的瞳孔里。
“你最喜欢谁?”两个同样因兴奋而有点颤抖的声音同时响起。
“林黛玉!”又是异口同声。
不禁相视而笑。
不能怪我过于兴奋。实在是从小到大,身边的人喜欢《红楼梦》又同时喜欢林黛玉的少之又少。不是嫌《红楼梦》过于罗索不够大气的就是嫌林黛玉小家子气上不了台面,那些个评语差点没把我气得吐血。因此今日碰到如此知音,我能不兴奋吗我?

“仰大哥你最喜欢林黛玉的哪一点?”
“我觉得林黛玉并非她自己,而是一个精灵。古今所有不得志者的魂灵、精神聚合成一个人。”我向往地说。
听了我的话,晨星马上接过了话题。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从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人的身影,她代表了一类人,如同精卫鸟。从她写的诗词中,可以明白这种代表意义。
虽然她个人并非最杰出的人,诗词并非是最美的诗词,但我们能够深深地被她的故事打动,超过了我们看单个人如屈原、曹植、贾谊等人的故事。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她是这一类人的综合,她虽然才华比不上他们,但她在‘伤感’方面的才能是无可比拟的,因为她是女儿,可以尽情伤感,而不会有人奇怪。男儿却不行,他们无论如何不能流一滴眼泪,无论心中如何痛苦,说出来的依然是豪言壮语,是悠闲自在。而我们总是容易被表面迷惑或者赞赏他们有泪不轻弹。从林黛玉身上,我们看见了他们心中的斑斑血痕。她把其它人不方便表达的感情表达出来了。林黛玉是代表的‘有才补天,生不逢时’一类人。那么,书中的真宝玉应该是林黛玉!贾宝玉居陪衬。甄宝玉则是‘陪衬的陪衬’。大石上的‘无才可去补苍天……’也是送给林黛玉(她代表的那一批人)的。再从另外一个方面,若《红楼梦》中缺了林黛玉,代以另一人,再省去黛玉所说的一些话、诗词等,《红楼梦》的意境就立刻会差一大截,变成了普通的才子佳人小说了。可见其中的主角(灵魂)确是黛玉。”

我听着晨星的话,不停地点头,惊奇地看着她,心中激动不已。不愧是厦大的才女,居然能说出如此深刻的话来。
“那你觉得林黛玉究竟与崔莺莺之流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以为,林黛玉对自己的要求时非常严格的,并且她的任何一件事都是诗化的,是雅极的。因而与其它小说中的人物分辨开,二者正是那些有才之人与普通人的区别。假若林黛玉也弄出什么‘后花园私订终身’还有一些缠绵悱恻的话语、行动,那将失去她的特殊的美。黛玉之所以能打动人,并非因为她的爱情悲剧,而是因为她的高贵品格,她的人格美!”

 

27.
“对啊,尤其是‘五美吟’,更让我惊讶地发现,林黛玉那如同照水娇花、扶风弱柳的躯体里,还蕴藏着一股如此不同凡响的脂粉英雄之气。林黛玉似乎是将自己的希冀凝聚于红拂的形象中。”我兴致高昂地接下话题。

“说到诗,我更推崇
《秋窗风雨夕》。读着它仿佛也置身于那秋花、秋草、秋灯、秋夜、秋窗、秋梦、秋屏、秋院、秋风、秋雨之中,感受着黛玉的孤独寂寞、哀怨愁怅。它的凄凉惨淡,比之《葬花吟》别有一种声泪俱下的震撼力。”晨星无比向往而又无比惆怅地说。

“只可惜林黛玉的至真至纯至美,是为社会所不容的,也就注定了她悲剧的一生,这是令人悲哀的,却也是无可奈何的。”那样的一棵世外仙姝,只能零落成泥,又怎能不叫人感叹呢!

“所以你把那家餐厅命名为‘掬林轩’,就是为了表达你对林黛玉的惋惜与仰慕,对吗?”
如果说之前我对晨星是出于欣赏美好事物的心态,那么在那一刻则已经变成惊奇与钦佩了。
她的学识、她的洞察力、她的睿智,在在都让我叹为观止。第一次,在同辈人的面前,我有了仰望的感觉。而她,仅仅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才22岁的女孩。
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士为知己者死”。原来拥有一个知己,人生就不再寂寞。自己的思想、行为能被人了解是一件如此令人欣慰的事,从没有过的感动几乎淹没了我。
这件事,从来没有人参透过,比如森。那家伙,在得知“掬林轩”这个名字是我取的之后,就紧张兮兮地到处寻找我周围名字中带“林”的人,像堂哥与大厨小林子都曾荣幸之至地成为他的假想敌,被他的眼刀砍了不知多少次。弄得他俩对他的脉脉凝视无力招架,尤其是小林子,只要森在场,就不愿意来与我聊天了,害我错失了许多与小林子讨论美食的乐趣。

正想着他,他的电话就来了。
“宝宝,想吃什么?”
“你的事情忙完了吗?”我有点不敢置信。不是说是一个大CASE吗?怎么这么快就搞定了?
“是啊,忙完了。说吧,你想吃什么?”森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愉悦,可能心情不错,那当然要趁机敲诈喽。
“定胜糕,我要清河坊的定胜糕,记得要热腾腾的才好!”
印象中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定胜糕了,非常怀念那种口感。
“永和豆浆的珍珠奶茶,要冰的,一定要四季青的那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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