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丑八怪————芭蕉夜潇潇
芭蕉夜潇潇  发于: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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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里,他在不经意间得罪了当时的一个学长。那个学长家中有权有势,长相也出色,成绩又好,在学校里面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样一个天之骄子,怎能容得人家在他头上动土?于是他便想着要教训教训那个得罪他的学弟。当时他有一个很好的朋友,那个朋友也是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人。于是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为着他们所谓的自尊,对那个学弟展开了报复。

“当时有一些误会让他们误以为那个学弟是同性恋,而那个学长又是一个双性恋,于是他们就设下圈套,引那个学弟入网。
“那个学长假装爱上了那个学弟。对他死缠烂打,温柔有加,无微不至。那个学弟由于自幼失怙,小小年纪就一肩扛起照顾幼弟的重责大任,从来也没有人对他嘘寒问暖过。碰到这么一个蓄意要他陷入情网的人,又怎能不沦陷呢?很快地,他们就变得亲密起来,那个学弟更是一心一意地爱着那个学长。

“而那个学长也在与那个学弟的交往相处中,感觉到了那个学弟的难能可贵,就爱上了那个学弟而不自知。那个朋友一路看着他们走过来,对那个学弟的遭遇深感同情,不知不觉地,也爱上了那个学弟。

“但他们的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尝过真心爱上一个人的滋味,因此他们谁也不知道自己竟爱上了那个学弟。尤其是那个学长,从来也没有忘记过要报复那个学弟。终于,在那个学长要去国外留学的饯行宴上,那个学长设计让那个学弟当众向自己表白,并和众人一起嘲笑他。那个学长还说……”

一直面无表情地叙述着的程森,这时竟露出了痛苦的神色,也让我屏住了气,小心翼翼地期待着下面的情节。
“他对着众人说,这个学弟是个花痴,成天就跟在他后面追着他,而且还来者不拒。他建议……他建议大家对那个学弟群体施暴……
“那个学弟早已吓坏掉了。一直那么温柔地说爱他的人,竟变得那么面目可憎不说,真相还是那么地残忍,他只能傻傻地看着那个学长头也不回地走掉,没有办法对他的话作出任何反应。

“而那个朋友,由于他家里有点事情,并没有参加那场饯行宴。直到他赶到时,事情已经无可挽回。
“在面对着失魂的学弟时,那个朋友才发觉了自己心中对他的爱意。将他送往医院的途中,那个朋友在心中发誓,要一辈子照顾他,爱着他,绝不背叛他。
“一年后,那个学弟从自我封闭中慢慢地走了出来,并开始继续学业。为了养活自己及弟弟,他……想要去做牛郎。这个想法被那个朋友知道后,他非常痛心,就提议开一个酒吧,由他出资,学弟管理。

“为了方便照顾学弟,那个朋友一直与学弟和他的弟弟住在一起。
“这样过了七年,那个学弟在他的细心照顾下,渐渐走出了往日的阴影。
“不料有一天,那个学弟碰上了那个学长。那个学弟发现,自己对那个学长的爱意从没有消失过。为了报答那个朋友,也为了不伤那个朋友的心,那个学弟主动提出要与那个朋友结婚。那个朋友欣喜若狂,准备着去荷兰结婚。

“那个学长在与那个学弟见过面后,发现自己这几年来最爱的还是那个学弟,就下定决心要追回那个学弟。于是他使出种种手段,千方百计想要赢回那个学弟的心。
“后来得知他们要去荷兰结婚,更是跑到荷兰去抢婚。
“那个朋友看着他们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决定退出以成全他们……”
我看着他,知道故事要进入了主题。
呵呵,凌晨一点锺,这算昨天还是今天?
18.
“那个朋友明知爱情无望,但是七年的爱恋又是岂能说放就放?因此宁愿在他们身边当个朋友,默默地守候着他们。为他们的喜而喜,为他们的悲而悲。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那个朋友经过几年的观察发现,那个学长确实是真心真意地爱着那个学弟。于是他也就慢慢地说服自己当一个真正的朋友,放下心中最后一丝爱意。
“有一次,那个朋友有一个应酬,在一家餐厅吃饭。途中他离席去洗手间……”
程森再次停顿了一下,深深地看着我,我不知该作何反应,只匆匆地低下头。
“在他开门时,不小心撞到了站在门后正准备开门的人。那个人被撞到了鼻子,痛得直揉鼻子。”
程森的手滑过我的鼻子,让我痒痒地心浮气燥,一把抓下他的爪子。
“尽管在那样狼狈的环境中,他的风采,竟不曾减少一分。”
程森一脸向往地低声诉说着。那神情,竟勾动了我心底的某根不知名的弦,让我的心随他飞到了彼时彼景。
“他微微闪动着泪光的双眼,似有千言万语般地盯着面前的罪魁祸首。那混合着委屈的痛苦神情,一下子虏获了那个朋友的心……”
程森轻抚着我的双眼。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记忆之门打开:
是了,当时正是我初创网络公司,在掬林轩为那些跳槽过来的同学开欢迎酒会时。席间,那些同学玩笑着要亲我的脸,我不肯,躲闪间,不小心被酒泼湿了衣服,只好到洗手间去整理。

正在我整理好要开门出去时,门被狠狠地推了开来,一下子吻上了我的鼻子,痛得我差点找他干架。如果不是考虑到毁了掬林轩二叔会扁死我,我想当时我肯定已经动手了。
可是没想到当时我满身杀气,竟被他理解成这样,真不知是这个程森的眼睛有问题还是他的理解能力有问题。
“一时间,那个朋友只知道傻傻地站在那里,忘了自己去干嘛,也忘了要道歉。”
对啊,那个冒失鬼,居然撞到人连声道歉都没有,气得我在心底把他家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遍了。
“直到那个人动手推了他一把,才让他清醒过来。”
现在想想自己那时真是太善良了,就那么轻易地放过了这个超级大恶棍,以至养虎遗患,给自己招来今日的欺骗。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拧了程森一把。却被他抓住了双手,还把我的手放到嘴边吻了一下。刹那间,我全身的鸡皮疙瘩全都起立站好,连忙抽回手,不敢再拧。
“后来,他四处打听到了那个人的情况,发现那是一个有着正常性取向的男孩。而且那个人的家世背景也不可能容许他爱上同性,于是他只能黯然放弃。”
原来在我不知情的时候,我的底细早被人家摸清了。真是太恐怖了!
“本来,他也是安安份份地暗中守着那个人就满足了。不料有一天,他却在自己的酒吧里发现了那个人。那么伤心、那么绝望、又那么委屈的样子,坐在那里喝着闷酒。连人家请他喝酒也不知道,只是一杯一杯地灌着酒,全然不知整个酒吧已经为他沸腾了。那个朋友暴跳如雷,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如此不自爱,随便接受人家的邀请。他的气急败坏使得当时在他身边的学弟发现了他暗藏的感情,于是那个学弟安抚了他的情绪,让他同意先出去把事情弄清楚再说。后来他才发现,原来那个人竟是个迷糊鬼,连那是一个同性恋酒吧都不知道,就敢单枪匹马地闯进去喝酒,还漫不经心地随便发呆。”

“停!”我跳了起来,阻止他再说下去。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的脸烧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我,确实太迷糊了一点。但那也是正常的啊,那时的我,从来也没有单独去过酒吧,又怎么知道什么样的酒吧是同性恋酒吧?可是被他这么一点出来,我就觉得特别地不好意思。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那时的酒是怎么来的。原来不是我抢来的,而是人家请我喝的。真不明白,他们干嘛请我喝酒?
很想问程森这个问题,但看他一脸贼兮兮的样子,为防日后再留笑柄在他手里,我还是不要问的好。
程森无视我的抗议,抓住我,继续讲他的故事。
“本来,他还以为是上帝可怜他一片痴情,帮他一个大忙,送了个大好机会给他。”
我看着程森脸上疑似苦笑的怪异笑容,忽然觉得这样的程森,好陌生。
“那个人是能接受同性恋没错,但是同时,他却爱上了那个学弟。也许连那个人自己都不知道,那个人的眼睛,总是围绕着那个学弟转的。但那个朋友作为一个过来人,又那样地爱着那个人,自然是看出来了。他痛苦万分,又不愿放手,只不知该如何自处。”

程森脸上的痛苦神情,使得我的心微微抽痛起来。
奇怪,我不是巴不得他越痛苦越好吗,怎么会为他的痛苦心痛?
原来那时的我,对子煦的迷恋,竟已被程森发现了,他却什么也不说,看着我像小丑般在那里表演。
想到这里,我又瞪了程森一眼。
“后来因缘际会,那个朋友有了亲近那个人的机会。如此一来,他更是不愿对他放手,便找上那个学弟帮忙。由于以前的事,那个学弟一直对那个朋友心怀愧疚,因此答应他帮这个忙。”


19.
第七回 我自横刀向天笑
我瞠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他。
这算不算新版的大野狼与小红帽?
小红帽不识人心险恶(呃……有点夸张,但我确实从未想过他们竟会如此待我),被大野狼吃干抹净后,还将大野狼引为心腹,殊不知大野狼心思邪恶,以小红帽心之所欲为诱饵,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一招请君入,小红帽最终被拆吃入腹。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事与愿违,下的柴火烧得正旺,中的温度升得正高,走到一半的小红帽不意知悉了幕后的一切安排,不愿入。
“你都没想过会露馅吗?”我不耐烦再听故事,单刀直入地问。
要知道程森心思缜密,不可能没有防到后着。
程森只是沉默。
“当初,你也可以选择对我明说的。”我继续追击。
程森叹了一口气,伸出双手拉下我的脸,鼻子抵住我的鼻子,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
我忽然觉得他的眼睛比爷爷的拐杖还恐怖,便想转开头,却被程森的爪子固定住了,没转开。
“宝宝,”程森悠悠地说,那语气,可以去为《聊斋》配音,“如果当初我选择对你直说,你会接受吗?”
“不会!”我斩钉截铁。废话,那时我讨厌他都来不及了,又怎可能回应他的感情。
程森的眼睛一下子失去了光彩,那眼神,比我当年养的小狗受伤时的眼神有过之而无不及地黯淡。一想到当年那条小狗,我的心又软了几分。
但程森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小强,只几秒锺的工夫,眼睛又恢复了神采,再接再厉地问我:
“宝宝,假如是你,处在我当时的环境,会怎么做?”
男子汉大丈夫,当然是……先骗到手再说!所谓兵不厌诈,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前提是,被骗的那个人不是我。
当然,我不能这么回答,又不愿意说一些违心之论,于是,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程森的嘴唇。
事出突然,程森愣了一下。
趁他一闪神的间歇,我使力挣开了他的钳制,下了床穿上衣服准备回家。
“宝宝,你想干什么去?”
对着随后坐起的程森,我送了个白眼。
看着程森的脸,我突然想到一件大大不妙的事,急急冲到镜子前面,仔仔细细地照过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本以为我也会像程森一样鼻青脸肿,无法回家见爷爷奶奶的,不料我的脸还是白白净净的,一丝伤痕也没有。这个程森,在刚才打得那么激烈的情况下都能顾及我的脸,我已无话可说了。

不顾程森的劝阻,我丢下一句“这几天不准去我家”就开了车扬长而去。
接下去整整三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当一只吃饱睡,睡饱吃的米虫,足不出户。爷爷奶奶只当我懒病发作,虽诧异我这只有守业期才会发作的倦怠症居然在创业期发作,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第一天,子煦和程森把我的手机打到没电自动关机为止。
第二天,手机关机后,程森的电话就打到了家里,我也让小翠回绝掉了。
第三天,家里的电话居然静悄悄一片。这个程森,终于坚持不下去要放弃了吗?
十点,我对着手中的请柬哭笑不得。
他们,居然连这种招数都想出来了。
先不说当天派送请柬合不合礼数,单说赴宴一项,谁不知我仰宝贝向来不在公众场合露面的,他们不会以为这次我会气得脑袋发晕,打破常规吧?
不过,既然他们如此煞费苦心,我也不好不配合是不?不就是想让我去见他们吗?行啊,去就去呗,谁怕谁啊!

到了“炼狱 ”朱清说程森和子煦都不在。
我笑了笑,没搭腔,就是知道他们不在这里我才来的。
我也不像往常一样直奔经理室,只坐在吧台边,点了一杯酒,慢慢喝着,心底猜测,究竟他们两个谁会先到,或同时到。偶尔和朱清搭几句话。
虽然不常在吧台坐,但和朱清也还算得上熟。加上他也可能接到命令要拖住我,因此,我虽然是独坐独饮,但也不致寂寞。
不到半个小时,我已三杯酒下肚,还吃掉了一个水果拼盘。反正这顿酒钱必然不用我付,不吃白不吃。
半个小时过去。
四十分锺过去。
五十分锺过去。该来的人一个也没来。
我暗自疑惑,难道是我预测失误?
不管了,人有三急,先解决了再说。

从洗手间出来,正在心底盘算要不要回家睡觉去算了。不料一不小心一头撞上了一个人。
连忙抬头连声道歉,那人倒大方,也不生气,只是极有礼地冲我笑,还彬彬有礼地与我交谈起来。
本来我是不大想跟他废话的,但是当我抬头,眼角余光瞄到吧台边揪着朱清衣襟的那个人时,我便改变主意,与他相谈甚欢了。
“您可是‘炼狱’的一大传奇啊,不知我可有荣幸请教您的尊姓大名?”林晚枫问。
哦,林晚枫就是刚才我撞到的那个人,这可是我好不容易从他比王母娘娘的裹脚布还要长且臭的自我介绍中截取出来的重点。真是的,又一个名字比本人更令人有联想余地的人。不过,这世界上,名字与本人同等无法令人产生联想的人也不多,就一个,不幸正是我。

“传奇?我? 林先生您确定没弄错吗?”我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问他。
有没有搞错,我的丑名,真的有远播到如此境界吗?我记得我一向来是很低调,不招摇的啊。那样都能成为传奇,究竟是这些人太无聊,还是“炼狱”的一切竟乏善可陈,令人不得不找一些不乐的乐子来打发时间。而我三生有幸,适逢其盛?

这个问题,值得好好研究。
但我没有机会研究,原因是研究的主体──也就是我──已被某个刚刚还在吧台前耍流氓的人给施与一个大熊式拥抱外加法国式深吻导致短暂性缺氧的同时给拥进经理室去了。

“宝宝……宝宝……”某流氓一边叫一边偷吻,吻得我怒从胆边生,一把推开他。
推开他我才知道大大地不妙。
这、这、这……刚刚在外面灯光太暗没发觉,这么一张本来就够丑的脸上又安了一对熊猫眼,外加一脸憔悴痛苦,妈呀,活脱脱一个黑白无常的最佳代言人。更为诡异的是,这个代言人的眼中还泪光点点,欲坠不坠,我不由得摸了摸手臂,安抚正跳舞的鸡皮疙瘩。

原来一个大男人(而且是丑男)哭起来是这副德行,我总算能体会爷爷的一番苦心了。流血果然比流泪强多了。
“宝宝,”程森可怜兮兮地叫,“你还很生气很生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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