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长梦多----梦回亚平宁@天涯
  发于:201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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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年後的谋杀案也渐渐清晰起来。“我在《OK!》杂志上看见一张脸,长得真像那女人”,格里菲斯是指雷蒙?迪恩。埃里克?道森死讯公布後洛城大小媒体全同注射了兴奋剂一般,娱乐类的《OK!》想必会把但凡能跟道森有点联系的人都翻出来大肆八卦,上面出现雷蒙的照片毫不奇怪。“我猜现在有人为她报仇宰了他”,显然格里菲斯怀疑凶手是雷蒙。
  他猜对了吗?
  侦探小说里为了迷惑读者,通常会出现一个或几个嫌疑重大的角色,等到真相揭晓时读者才发现他们不过是烟雾弹罢了。这些人统称“熏红鱼”,典型例子就是英国式推理小说中那些貌似无所不知的庄园管家。
  
  不知道同理是否适用於现实世界?
  
  
  注1:美国采用了在驾照背面印制器官捐献意向书的形式,驾驶者可在上填写其意愿。
  注2:血型是一种人类遗传的性状,从狭义来说,它是专指细胞抗原的差异,但从广义来说也包括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血液成分抗原的不同。
  在各种血型中,最早被发现和确定的、最为重要的和常见的是ABO血型,即A、B、O和AB型。据统计,人群中ABO血型的比例是A型占27.51%,B型占32.33%,O型占36.49%,AB型仅占 9.67%。
  而Rh血型则关乎红细胞上一种D血型物质(抗原)。
  Rh是恒河猴(Rhesus Macacus)的字母缩写。1940年科学家兰德斯坦纳和威纳将恒河猴的血液注入家兔体内後得到一种免疫抗体,这种血清中的免疫抗体不仅能凝集恒河猴的红细胞,且能凝集85%的白种人的红细胞,从而证明了这些白种人的红细胞与这种猴子的红细胞上有共同的抗原,因而便取恒河猴的英文字头“Rh”作为这种抗原的名称。有Rh抗原的称为Rh阳性,即Rh(+),反之则为阴性,即Rh(-)。
  Rh(-)的分布有明显的种族性和地域性。在我国,新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Rh(-)的分布为百分之五;蒙古族人接近百分之一;汉族人所占的比例极少,仅占千分之三。白种人中Rh(-)的分布比例相对较高,约占15%,但仍属稀有血型。
  Rh(-)可分为Rh阴性A型、Rh阴性B型、Rh阴性O型和Rh阴性AB型。由於AB型本身在人群中占比就不高,所以Rh阴性AB型非常少见。
  以上信息来自baike.baidu.com   wenwen.soso.com 等网站
  注3:我记得应该是这个比例,可忘了数据的出处所以没能再次查证。如果有误,敬请指正。
  
  嘻嘻 大家其实早猜到了是不是
  接下来警察叔叔要犯愁喽

 


夜长梦多 19

  走出警局时天色尚早,夕阳还未来得及染红那些棉花糖般柔软多情的云朵。
  劳伦斯去了雷蒙的书店,後者不在。店里的中国夥计汤尼告知,老板三刻锺前接过一个电话,然後说家里有急事需处理,先走了。
  好,谢谢。劳伦斯掉转车头,驶往雷蒙的公寓。
  
  到达目的地後没有立即上楼。他斜倚住车门,漫不经心地看著旁边电线杆底部一队辛勤搬食的蚂蚁,间或瞄几眼马路对面吵架吵得脸红脖子粗的高中生情侣。心血来潮想试试投掷硬币来占卜今日运势,无奈搜遍全身口袋都没有钢蹦儿,反而摸到半包万宝路。他发神经同时点燃两根放到嘴里,恶狠狠地深吸──结果不出所料是呛著了。
  
  摁下门铃後无人应答。除去走廊里盆栽植物被过堂风吹打发出的沙沙声,周围静谧异常。
  於是又摁,不停地摁,同时喊道:“雷蒙,我知道你在。开门吧。”
  屋内响起脚步声,极轻,且渐行渐远。劳伦斯耐心等了五分锺左右,再次摁下门铃。
  门开了。雷蒙脸上挂著层薄薄的细汗,歉意地解释:“我在阳台上打扫卫生,刚听到门铃声。”
  在客厅坐定,劳伦斯看见茶几上有本介绍意大利的旅行手册,拿过来翻了翻:“你要去意大利?”
  “对。亚平宁半岛是正宗乐土,我向往已久。”
  “旅行,还是定居?”
  雷蒙盯著他看了一会儿,“旅行。为什麽要定居?”
  “哦,那里遍地美食美景美女,据说不少人去了就不想离开。”
  “不会包括我。乐土不够真实,只宜游览不宜久住;还是这里更合胃口,天使之城,长翅膀的没长翅膀的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说了半天,你喝点什麽?”
  “可乐,如果有。”
  等待的间隙劳伦斯四下环视。跟上次来一样,还那麽整洁。仅有的区别是客厅通往卧室的门虚掩著。
  “喏,可乐。”雷蒙很快拿著冰镇可乐和喜力从厨房回来,在对面的沙发坐下。“来找我有事?”
  “对,有事相求。”
  “放马过来吧。是不是要我推荐其他地道的中餐馆?”说完笑笑。
  “我希望,”劳伦斯放慢语速,每个音节都咬字清晰,“关於特里?格里菲斯,你听听我的意见。”
  雷蒙坐得笔直。尚未消失的笑容仍挂在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关於谁?”
  够镇定。声调没有变化,瞳孔也看不出明显的收缩。在撒谎这件事上,他不是天赋过人就是勤於练习。
  “格里菲斯。咱们别绕圈子了,雷蒙。我全知道了。”
  片刻间沈默如潮水般涌来。雷蒙不动声色地与他对视,灰色的眼睛里火光明明灭灭。
  “知道什麽?”
  “我身上没佩戴监听设备。我说话算数,当然如果你不放心,我可以把衬衣脱掉给你看。”劳伦斯瞥见雷蒙的右手放在一个棕色的沙发靠垫後面,“拿出来吧。这把是.44的吧?”
  雷蒙脸上终於有一闪而过的讶异。他将右手拿到前面来,肘关节架在大腿上托著。
  史密斯?韦森公司出产的M629转轮手枪C型,口径0.44英寸,可使用空尖弹,并且子弹装药量大。埃里克?道森头部血淋淋的洞孔想必就是它的杰作。
  现在,它正毫无偏差地对准劳伦斯没有防弹衣庇护的胸膛。冰冷无情的长枪管,黑黔黔的枪口,似乎随时准备送子弹出膛,射入脆弱的血肉之躯。
  
  “杀道森用的就是这家夥?”
  雷蒙不置可否,瞳孔中有野兽般的凶光闪烁。
  “当时你驾驶著2007年款红色道奇酷博。车主名叫斯坦利?基顿,在你好朋友约翰尼?斯图亚特经营的酒吧‘Moody Bread’里当厨师。斯图亚特想办法把那车搞来借你,而且他清楚用途,否则他会把自己的车借给你。”
  “约翰尼在你从Moody Bread离开後打电话告诉我要小心你,看来他并非多虑……我猜警方肯定会检查案发前後时段电子眼拍下的视频,开我的车实在危险。”雷蒙点点头表示赞同。“就像绑匪总在电话中改变声线,未必瞒得过专家,但能做到的事还是得做。”
  “可你没有不在场证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
  “想过。但伪造出真正有说服力的不在场证明难度太大,搞不好会弄巧成拙。我觉得没有必要,反正陪审团不会仅因为缺少不在场证明判定被告有罪。”
  有理有据。跟劳伦斯工作中接触过的大部分罪犯相比,雷蒙算是有头脑的。或者应该说,既有业余的激情,又不乏专业的技巧。
  “你跟道森小姐在一起纯粹为了复仇?从开始就是?”
  “警官先生,你问这个似乎有私心啊。我为什麽要回答呢?”
  撇开他手里的M629C不谈,他说这话的口吻和神态活像在调情。劳伦斯忍不住想起上周日他们首次共用晚餐,雷蒙就著自己的Zippo点火时就是这般神情。那晚的景象历历在目,特别是雷蒙抬头吐出第一口烟雾的动作。侧45度的视角让他轮廓深刻的脸庞如同洛伦佐?贝尼尼的雕塑一样。
  “我不录音,你告诉我也没坏处,凶手先生。而且说出来心里会舒服些。你难道不觉得独自保守秘密有点辛苦?”说完劳伦斯才想起约翰尼?斯图亚特是知情者兼帮凶,又补充道:“噢,我差点忘了你那个开酒吧的硬汉朋友。”
  雷蒙摇头。“约翰尼也不是无所不知。我只告诉他我要干什麽,以及为什麽要这麽干。他说这就够了。”
  这就够了?单凭这些,斯图亚特就愿意协助他。罪恶联结的纽带看似脆弱,实则长久。劳伦斯暗暗羡慕起两人间略显盲目的信任来。
  “不,我认识朱莉娅的时候,并没想过其他的事。我们像普通男女一样,谈恋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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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喜欢时尚和电影的朋友去踩 (好吧鉴於我已经很久没有正经写影评了 所以还是以时尚贴图为主 兼有各种呓语和废话)

 


夜长梦多 20

  “不,我认识朱莉娅的时候,并没想过其他的事。我们像普通男女一样,谈恋爱罢了。她来我的书店买过几次书,每次付款完都跟我聊上一会儿再走。後来便顺理成章地约会。”
  劳伦斯清楚记得米勒太太的话:“朱莉娅这孩子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从小到大追求者不断。可迪恩出现没多久,她就在电话里跟我说她想嫁给他,对那人迷恋得跟疯了似的”。他想象朱莉娅身穿时髦的衣裙喷洒昂贵的香水走进店门,发现有个黑发青年站在收银台後,笑容亲切彬彬有礼却绝不谄媚。这个从小习惯了被人追捧的富家女会觉得雷蒙与众不同也正常。
  何况,朱莉娅胸腔内跳动著原本属於贝蒂?迪恩的心脏。现代医学倾向於认为人类产生思维和意识的器官是大脑,但器官移植领域内确实曾有数起令人费解的案例,术後病人性格渐变,显出向心脏捐赠者生前习性靠拢的趋势。有没有可能,朱莉娅对雷蒙的锺情,是部分延续了母亲对儿子的爱?
  “我想知道,你如何得知埃里克?道森是当年谋杀的主使者?”
  这个问题抛出後雷蒙短暂地停滞了一会儿。他缓慢眨著眼睛,似乎做这个动作很费劲。“朱莉娅带我去见她父母。道森和和气气,当晚朱莉娅还告诉我他对我印象不错。然而很快变卦了,执意反对我们交往。本来我想既然这样那算了,我对朱莉娅远没到非她不娶的程度。但朱莉娅可怜兮兮地恳求我再去一次,说也许她父亲加深了对我的了解後会改变主意……事实正相反,道森看见我始终冷冰冰的。他找了个借口支开朱莉娅,问我接近他女儿有何目的,说什麽已经事隔多年休想威胁他们。”
  原来如此,是道森自己透露了口风。劳伦斯用余光瞄了瞄雷蒙的右手,“之後呢?你找人去调查?”
  “没错,我雇了私家侦探。”
  “等侦探弄清事情缘由後你不担心这个知情者成为隐患?”
  “你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警官先生。”雷蒙眼中真是蕴含微妙的笑意吗,或者这仅是劳伦斯的幻觉?“为保险起见,我分别委托了三个在不同侦探社任职的侦探去调查。这样他们中的哪一个都不会知晓整个真相。”
  “然後你将他们提供的信息拼凑起来,认定道森是仇家?如果推测错误呢?”
  笑意在那对灰色眸子中逐渐消退,寒冷的杀气取而代之。“我当然没有杀错人。动手那晚我向他确认过……”
  案发时道森的别墅中旁无他人不是巧合,而是雷蒙向朱莉娅套话的结果。在选定的日子,他带上全套工具,驾著借来的车驶往日落大道8430号。道森对他深夜来访颇为意外,不过仍把他让进屋里。雷蒙开门见山地就18年前的枪击事件质问道森。出乎雷蒙意料,後者根本没有否认。
  “你能想象吗?那男人理直气壮的。”雷蒙忆及当时情景,嗓音明显在颤抖。“他只死一次根本没有偿还完他的罪。”
  那晚也许是伏特加喝得太多,道森比平日更加狂妄无礼肆无忌惮:是啊,当年的“意外”是我策划的。我是为了救女儿,有什麽错?你那卖肉的妈妈说不好哪天就会感染性病,毫无价值地死去。现在她的器官救了这麽多人,也算死得其所了。你跑来这里说一堆废话有什麽意义?想替她申冤?老子有的是钱,我可以请最好的律师,可以贿赂检察官,你省点儿力气吧。还有,你离我女儿远点,我决不会答应她嫁给你的。
  雷蒙在孤儿院期间他母亲的财产和遗物一直由政府相关部门代为保管,待他成年後才移交给他。他记得在其中翻出过几封匿名信来,读後发现这些是移植了他母亲器官的几名患者各自执笔、再由他们接受移植手术时所在医院寄出的。每封信字里行间溢满诚挚谢意,感激器官捐献者的家庭。当时虽然酸楚,但他却为母亲的善良感到骄傲;而且隐隐约约自我安慰,既然母亲的器官仍存活在他人体内,那麽可以视为她的生命以某种方式在延续。
  如今才知晓,事情的本来面目与表象相距甚远,埃里克?道森还抛出这许多恶毒刻薄的话,雷蒙怎能不火冒三丈?
  申冤?不,他不打算申冤。这世界本就没有正义可言。他要复仇。
  两声巨响後道森倒在血泊中。雷蒙盛怒之下觉得如此迅速毙命完全不够,他要把道森的心脏挖出来祭奠母亲。进行至一半却猛然想起朱莉娅,18年前自己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如今他正把同样的遭遇加诸在她身上。翌日道森开膛破肚的尸体将成为困扰她不知多久的噩梦。
  雷蒙在道森胸膛上破坏一番泄愤,不过到底没有取出後者的心脏。接著他小心翼翼捡起弹壳,打扫所有可能采集到清晰鞋印的地方,擦拭了碰触过的东西(尽管本身已戴著胶皮手套),等等诸多销毁证据的工作。因为衣服上溅了血,他换了另一套备用的,然後环顾四周,检查确认没有遗漏,驾车离开。
  
  “现在警官先生要怎麽办呢?”最终雷蒙歪头看著他,边说边挥舞手里的家夥,好像那不是武器而是玩具。“我知道你不喜欢邦妮和克莱德式的故事结局,不愿意弃明投暗。那麽我们是不是只剩下拔枪互射这个选择了?”
  是啊,同样是上周日晚,他们讨论过类似的话题。从那时起很多事情都偏离了正常轨道。
  “我确实不喜欢邦妮和克莱德。人死了,明暗还有什麽意义?如果换作《天生杀人狂》式逍遥法外的结局,倒能考虑接受。”
  雷蒙一愣。“你说什麽?”
  “逍遥法外,从此过著快乐无忧的生活……我今天进门後哪点有按章程办事的意思?如果拘捕,你听见我宣读米兰达条例了吗?如果拔枪互射,我的.38放在车里根本没带上来。”
  “那你打算怎麽做?”
  “跟你一起善後,外加杀人灭口。”

 


夜长梦多 21

  雷蒙不可置信地盯著他看,末了扯扯嘴角。“我凭什麽相信你?难道说你看上我了?哈哈,条子勾搭上凶手,这世界真他妈的疯狂。”
  劳伦斯有点哭笑不得。肺腑之言却换得如此嬉皮笑脸的回应,这让他忆起数年前一次尴尬的豔遇,他卖力地做前戏造气氛,正待插入,床伴突然因为被碰到痒痒肉笑场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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