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长梦多----梦回亚平宁@天涯
  发于:201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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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怪赫尔曼?黑塞会在这样的地方找到生活的真谛。确实是人间乐土。
  
  窗外,雨点稀稀沥沥落个不停。劳伦斯随意翻阅著新买的书,不时拿桌上的热红茶捂捂手。瓷杯口蒸腾而起的氤氲白气立刻驱散了寒意。如此冬夜,唯愿外面的广袤世界风雪交加,那样屋内的小小天地才更显得温暖安逸。
  这本《考克多访谈录》是他傍晚造访雷蒙那家书店的收获。雷蒙外出的这半年内那里由约翰尼?斯图亚特代为管理。具体工作仍是原来的店员们在做,但斯图亚特隔三差五会抽空过去。如果劳伦斯去买书他碰巧也在,就一起去附近的“夜长梦多”坐一坐。除了当年柯蒂斯父子在“洛城阳光”的龌龊勾当和道森命案相关的事情他们默契地避而不谈,其他的什麽都聊。接触越多,劳伦斯越欣赏斯图亚特的率真直爽,以及他讲荤笑话的高超本领──这方面斯图亚特简直是大师级的,两人相处得不错,近几次见面基本已达到勾肩搭背狼狈为奸的境界。
  当然,劳伦斯得承认每次交谈自己最感兴趣最中意的部分是听斯图亚特曝料雷蒙的青年时期。例如几个男生集体去女生澡堂外偷窥被楼管发现、只有雷蒙跑得快没被抓住;再例如跟墨西哥裔小胖子比赛吃辣椒、逞强获胜可嘴唇红肿喝凉水都疼并且拉了一周肚子;还有看完《低俗小说》後喜欢得走火入魔、有空便模仿特拉沃尔塔的舞姿、打飞机时也含情脉脉凝望著海报上妖豔的乌玛?瑟曼;等等。
  诸如此类众多英明神武的事迹,劳伦斯听得如饥似渴不亦乐乎。边听边咧嘴大笑,在脑海中添油加醋地将这些故事转换成影像,把年少的调皮蛋雷蒙想象得能多可爱就多可爱。末了遗憾不已,如果科技足够发达人们能任意穿越时空隧道就好了,劳伦斯真希望能从那个时候起就结识他。
  
  翌日天已放晴。劳伦斯驱车驶向维吉尼亚街往东Recreation Park附近,等红灯的间隙环顾四周,不禁被车辆行人个个披戴红色霞光的样子吸引了。纵使金融危机淫威肆虐,这般景象仍叫人心生希望。
  这里有他的新工作──从自三周前开始,在缅因街咖啡馆当会计。在经济萎靡不振之时能找到这份工作已算不错,考虑到自己既非科班出身又无相关经验,他更感到满足。这得益於他购买财会学习书目奋发突击外加找前人取经,关键的,是因为托了人。当了7年警察积攒下的人脉网络,该用就要用。
  是的,听闻罗伯特?柯蒂斯的死讯不久,他交出了警徽和佩枪。道森案结束後他一直隐约有转行的念头,但帮他下定决心的还是知道上柯蒂斯葬身车祸那刻自己的反应。刹那间他的窃喜难以言表:很好,非常好,上帝替他解决了後顾之忧。
  原本自诩不曾做过玷污警徽光芒的事,原本吃皇粮吃得心安理得,如今呢?以权谋私、隐瞒真相;格里菲斯那类没有靠山的他毅然杀人灭口,柯蒂斯由於後台硬他不敢动便暗暗诅咒。按照此趋势发展下去怎麽得了?
  所以应该离开。
  同事们纷纷挽留,“就业形势严峻何必丢掉薪资福利皆有保障的工作”之类的说辞不绝於耳。上司巴特勒找他长谈,看他笃定坚决,颇感惋惜之余主动提出以後大家不再是上下级而是朋友。
  好的好的,我深感荣幸。劳伦斯一面感激状点头,一面想趁现在干得还不错全身而退是明智选择,否则待日後自己成长为新时期警界败类再离开,面对的就不是如此叫人宽慰的场面了。
  
  将近下午3点,午餐时段已过,店里客人不多,有位金发女郎推门而入。她身穿长及膝盖的绛红色外套,手提缀有水晶饰物的巨型蛇皮包,笑意盈盈地坐在靠窗边的位置上。服务员也对她笑,不用她开口便走入後台,拍拍劳伦斯的肩打趣:哎,那位蹭饭的美女来了。
  准确地说,这位美女每次光临饭费都记在劳伦斯账上。她是诺玛?金。劳伦斯一度认为自己将与她一起走进教堂接受众人祝福,没想到结局却是分手。好在,分手的方式还算平和友好。
  摊牌那日,劳伦斯下午请事假回家,切切弄弄很早张罗好一桌合诺玛口味的菜。等天黑诺玛进门,他已经靠在大敞的窗户边抽掉了5根烟。
  “这是庆祝?你怎麽知道我今天有好消息?”诺玛惊讶地瞪著满桌美食。
  “什麽好消息?”
  “我成功跳槽到Harper’s Bazzar的团队去啦!”
  “祝贺祝贺!这也是你应得的。”面对诺玛灿烂的笑脸,劳伦斯原本坚定的决心有所动摇。负罪感席卷而来,气势汹汹。
  然而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地,诺玛没给他机会反悔──饭後诺玛伸伸懒腰,一句话砸晕了他:
  “想说分手是吧?”
  
  
  第二十四章
  
  劳伦斯瞠目结舌,不知该如何接话。
  “践行饭真丰盛,”她脸上仍保留著心满意足的笑靥,十分锺前她夸奖法式钵酒烧鸭胸味儿地道也是这样的表情。“比起你平日做的菜算超水准发挥啦。”
  劳伦斯想说点什麽,张了张嘴竟发不出声音。分手是他再三思量的结果,因为他觉得每每做完爱拥著诺玛入眠却欲求不满、在春梦中继续与雷蒙相会的状况对他们两人都无益。
  他没打算当修道士憋死自己,如果有了需要或者打飞机或者一夜情,该怎麽解决就怎麽解决。日後若他厌倦了单身的自由与孤独,也会再考虑结婚,但不是现在。诺玛条件优越,应该另找一个全心全意对待她的男人,何需接受劳伦斯同床异梦的施舍。
  诺玛说希望知道原因,是不是看上别的人了?劳伦斯点头承认,犹豫了几秒锺,没有告诉她这个情敌是男人。反正她提问时用的词是“someone else”,someone可公可母,对不对?
  於是他静等对面扇来的耳光或泼来的白兰地。但没有等到。诺玛说算了,我有察觉。大家好聚好散,毕竟曾经度过快乐时光,要是此刻我撕破脸皮大吵大闹,岂不破坏了哪些美好的回忆?说完还对他笑笑。
  只不过起身收拾碗碟时,他在反光的橱柜玻璃上看见,诺玛眼中有液体滚动闪烁。
  
  诺玛搬出了他的公寓。
  当不成情侣,还可以做朋友。尤其两人相知甚深,某些不吐不快却不方便告诉普通朋友的事皆可向对方倾诉。诺玛如愿加入Harper’s Bazaar的编辑团队後工作压力骤增,於是隔三差五地会约劳伦斯出来倒苦水。
  劳伦斯给自己定了底线:千万不能上床。否则会把事情复杂化。除此外每次他召之即来,而且努力做称职的听众。他乐意当她的垃圾筒。因为他欠她。
  
  就像眼下这样。诺玛一边无敌神勇地同汉堡薯条大战三百回合,一边控诉杂志社的总编压榨下属有多麽心狠手辣。劳伦斯仔细听著,不时点头附和或适当提问。
  “累死我了,中饭拖到现在才吃上。等会儿还要去赶场,参加宝格丽新款香水的发布会。”
  “慢点吃,别急。”劳伦斯把餐巾纸递过去,指指她右脸上的番茄汁。
  “对了,上周我去巴黎出差,在香奈儿春夏高级定制的发布现场碰见了你认识的人。”
  “谁?”
  “姓道森,名字我一时想不起来。你还记得你离职前不久负责的那桩富豪被杀案吗?就是他女儿。”
  “你说朱莉娅?道森?”
  “没错,是她。”
  “噢。我总共见过她两次,而且是公干,连她长相都想不起来了。”谎言脱口而出。其实他对朱莉娅的酒红色长卷发印象颇深。“她是发布会的嘉宾?”
  “对。她坐在第一排,左边是时尚摄影界的教父级人物Steven Meisel,右边是个英俊的男模。期间她始终和那模特谈笑风生,看上去很亲密。”
  “你啊,真八卦。”劳伦斯笑眯眯的。“你说你去看新装发布了,还是去当狗仔队了?”
  诺玛赠送他白眼一枚,嚼著薯条嘟嘟哝哝:“这你不懂,八卦也是时尚杂志的组成部分。适当添加娱乐元素有助於提升杂志销量嘛!所以说我这叫敬业。”
  吃完诺玛没有多作停留,在洗手间补好妆就走了。劳伦斯目送她窈窕的背影远去,又想象了一下朱莉娅?道森和男模调情的景象。女人果然是柔韧坚强的生物,他感慨著──而且,大家全有了新的生活,新的悲欢。
  那麽我呢?
  
  下班时间一到劳伦斯就冲了出去。昨晚临睡前他萌发了去爱达何街上那家中餐馆饕餮的强烈欲望,今天白天越想越按奈不住。就是那家“快乐的熊猫”,半年来他定期光顾,每次都坐在他和雷蒙坐过的那张桌子边,一来二去和店老板杰森?张也混熟了。杰森为人低调谦逊,劳伦斯盛赞店里菜肴美味时,他总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後把棒球帽的帽沿拉得更低。
  走到车前,他讶异地发现雨刷器夹著张纸条。不可能是罚单啊,停在这里又不违规。拿起来发现是色情小广告:“热情如火俱乐部 满足您台面上与台面下的所有需求 恭候您大驾光临  地址:xxxxxx”
  不对不对,见鬼,这分明是劳伦斯所住公寓的地址啊?!怎麽回事?谁在跟他开玩笑?
  等等,这笔迹有些眼熟,肯定见过。
  Rollo Tomasi…
  原来如此。劳伦斯咧著嘴,笑得活象刚偷了几百只鸡的狐狸。环顾西周,他的目光落在与主路交叉的小巷入口。“出来吧!”他喊道,嗓音中的快乐简直掩藏不住。
  一个修长的身影步入他的视线。晚风轻柔吹拂著他的黑发,那是绝对纯粹的黑色,如同乌鸦的翅膀般幽幽泛著蓝光。此刻,太阳正在西下,地平线附近聚敛著光的洪流。洛杉矶的一切建筑物仿佛都在刹那间燃烧起来了。
  “我还以为你赖在意大利不回来了。毕竟,那里是传说中的乐土。”
  “那里确实非常美好,不过还是洛杉矶最合我意。天使之城,长翅膀的没长翅膀的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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