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长梦多----梦回亚平宁@天涯
  发于:201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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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长梦多

作者:梦回亚平宁 @ 天涯

  第一章
  
  劳伦斯安静地凝视著两米外正指向他的武器──冰冷无情的长枪管,黑黔黔的枪口,似乎随时准备送子弹出膛,射入脆弱的血肉之躯。
  只要对面那人轻轻扣下扳机。
  
  2008年。洛杉矶。
  故事开始的那天,是个天气晴朗的夏日。空气中嗅不到一丝阴谋的味道。
  
  周六早上,劳伦斯?伍德正在车库里检修车辆,他同居了一年的女朋友诺玛?金则在公寓里收拾行李。他们准备驱车前往加州与内达华州的交界处,为住在那里的诺玛的父亲庆祝60岁生日──实际上这也将是劳伦斯首次拜访诺玛的父母。这阵子他任职的好莱坞分局凶杀组还算清闲,他申请的十天年假得到了上司巴特勒的批准。
  检修完毕,他回到公寓,刚一进门,电话响了,是他的搭档亨利。
  “劳伦斯,恐怕你次不能去见你的准岳父。”亨利喘著粗气的声音听起来像刚以冲刺的速度爬完6层楼。
  “为什麽?巴特勒昨天批准了我的假。”
  “昨天是昨天,现在情况不同了。有大案子,巴特勒要你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去,嗯,日落大道8430号。”
  “见鬼!我和诺玛行李都收拾好了。”
  “是呀,可也没办法。说真的夥计,我倒是宁可出现场,总好过在这里应付媒体。天知道这帮记者从哪里搞到的消息,一群苍蝇似的拥了过来!”
  劳伦斯在这一点与亨利深有同感,记者们的确让人头疼。不过,“一群?”那些善於捕捉风向的人可不会为了诸如街头小混混嗑药致死之类的案子倾巢出动。
  “一群!没时间多说了,快点动身吧。对了,顺便提醒一句:早餐别吃得太饱。”
  周末的计划便这麽搁浅了。即使是好脾气的诺玛也不大痛快,毕竟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出游。劳伦斯只好多花费一些时间软语相劝,然後几口喝完咖啡,嘴里嚼著一片吐司出了门。
  
  日落大道8430号。高高的铁门後是大片打理得井井有条的花园,碎石铺就而成的小径蜿蜒从中穿过。小径尽头立著一幢三层别墅,式样简洁却不失气派。典型的日落大道上的建筑,因为这一带的住户们向来以衣食无忧腰包鼓胀闻名。
  不同往日的是围堵在附近的记者破坏了这里宁谧的气氛。这帮敬业的家夥们架起长枪短炮,投入地自说自话著,尽管被拦在警戒线外依然热情不减。
  劳伦斯跟负责维持秩序的同事们打过招呼,得知巴特勒他们在二楼,就迈开大步往上冲。心急的结果是险些在楼梯拐角处撞到一个下楼的人。
  後退半米,他抬起头来打量对方。
  震撼人心的灰眼睛。澄澈明亮,平静得似乎缺乏感情,看著它们的时候却觉得能够倒映出自己的灵魂来。又岂止眼睛,这是个相当英俊的男人:身材瘦削颀长,面部轮廓深刻优美,头发乌黑柔软,黑得如此纯粹,如同乌鸦的翅膀一般幽幽地泛著蓝光。
  愣了两秒锺,劳伦斯才反应过来:“记者?怎麽溜进来的?现在这里清场,不接受采访。”
  “我不是记者。”对方的左眉扬起了略显讽刺的弧度,声音冷冰冰的“现在我正要下楼去为死者家属倒杯白兰地,以防她情绪激动晕过去。”
  在劳伦斯再次开口之前巴特勒队长壮硕的身影已出现在了楼梯口,“快上来伍德!”
  “那家夥是谁?”目送那黑发的男人走下楼去,劳伦斯压低声音问巴特勒。
  “雷蒙?迪恩,死者女儿的男朋友。发现尸体的是死者的女儿朱莉娅,我想这样的情况下她确实需要找个人陪她。”
  
  死者名叫埃里克?道森,美国公民,今年65岁。生於亚利桑那州一座小镇,23岁时来到洛杉矶并定居在此一直至今。28岁时进入环球电影公司,参与了多部卖座商业片的发行工作,逐渐成为近年来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制片人之一。随著年龄一起不断增长的不仅是他的财产,还有他情人的数量──他的私生活颇为“丰富多彩”,就如同其它一些取得成功的“浮华镇”的居民一样。不过婚姻只有过两次,并且都以离婚告终。第一位道森太太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可惜始终体质弱,6岁时死於猩红热。因此,第二位道森太太给他生下的女儿,这个朱莉娅?道森,是他唯一的子嗣。
  另外,从10年前开始道森便一直与政界人士保持著联系,不定期地为某些共和党的政客提供财力支持,例如现任洛杉矶市长梅耶斯两年前竞选连任时就得到过他的赞助。这样一个有权有势的人物突然被杀,给媒体提供了多少可以挖掘或捏造的内幕。这无疑将给警方的破案工作增加重重压力。
  
  何况,命案现场的景象本身也让人过目难忘,值得小报记者们大做文章:一层小客厅里,埃里克?道森仰面倒在茶几旁,一颗子弹从他的左眼穿堂而过,在後脑上留下了个狰狞森然的大洞,大得可以从中清晰看到曲折的脑部沟回。洞口边沿是已经凝固的血液,还混杂著脑浆,颜色斑驳诡异。
  更引人注意的是死者上半身所遭受的严重破坏──锁骨以下肚脐以上的整片皮肤被沿著中间的腹白线割开,疲软无力地摊开垂在两侧,像是在徒劳地控诉著什麽。附著在胸骨上的肌肉和皮下脂肪一览无余,利器在上面刻下了一些长且深的划痕,透过切口依稀能瞥见胸腔内的器官。地板上、茶几上,到处是喷溅的鲜血。劳伦斯见了这场面刹那间有些恍惚,怀疑自己是否错入时空隧道来到了十九世纪末的伦敦东区,而眼前这片触目惊心的猩红正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注)最後一次作案的地方。
  发现尸体并报警的是死者之女朱莉娅?道森。她说与父亲约好今天开车来接他,同去看望一个住在亨廷顿图书馆附近的故人,来了以後却发现铁门只是虚掩著,接著发现她的父亲躺在血泊中,早已停止了呼吸。於是她当即失去了知觉。再次醒来後她跑到室外的草坪上,用手机报警,哭哭啼啼语无伦次地说了好几遍才让接电话的警员听清楚了地址。
  诺大的房子,却空荡荡除了道森没有别人?朱莉娅对警方做了如下解释:道森比较喜欢清静,因此别墅里常住的佣人只有一对姓霍尔姆斯的中年夫妇。霍尔姆斯先生负责看守大门、修葺花圃、维护家电设施等等,道森需要出行之时他也经常充当司机的角色;霍尔姆斯太太负责烹制三餐、洗衣熨烫和其他零碎活计,某种程度上算是管家。到了宴请之类工作量繁重的日子,霍尔姆斯太太便聘请锺点工来帮忙。
  5天前,夫妇俩告假去新墨西哥州参加独生子的婚礼。临走前霍尔姆斯太太嘱咐她的堂妹吉布森太太每日白天来此处理家务,直到夫妇俩归来。晚上吉布森太太不会留下过夜,因此别墅中只有道森一人。
  现场已经来了不少工作人员,有的在拍照,有的在采集证据,即使不把劳伦斯叫来人手也够。不过由於劳伦斯向来因为精干勤奋被视为凶杀组的骨干之一,巴特勒希望他能在现场保持原样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来此感受。干他们这一行的,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至关重要,但有些时候直觉之类感性的东西也能起到微妙的作用。
  於是劳伦斯在这个屠宰场似的房间里逗留了许久,调动自己的官能四下环顾,观察、思考,并且感受。
  有些事情需要进一步检验来证实,但现场至少能提供初步的猜想和推测。比如凶手是在道森咽气後才开始在他身上“作业”的,否则道森全身必定因极度痛苦而痉挛抽搐,流血的量也会更多。再考虑到道森应该是中枪後立即毙命,他还算没受多少罪。跟某些热衷於慢慢折磨受害人、玩弄够了再取之性命的杀人狂相比,这一个似乎尚未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可是他为什麽要做这些呢?
  
  巴特勒在走廊里接了一个电话後进来找他,打断了他的冥思:“我要先走了,局里马上要就此召开紧急会议,至少先统一口径应对媒体。”
  “看来这次是个要上头版的案子。”劳伦斯可以轻易想象到他们即将面临的巨大压力。
  “是呀。”巴特勒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每次他心事重重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做这个动作。“我要去向朱莉娅?道森告别,你跟我一起去吧,你还没见过她吧。”
  
  不知道朱莉娅?道森平日烟瘾有多大,但现在她把自己所在的房间搞得简直同著了火差不多。劳伦斯进门後费了几秒锺让眼睛适应,然後才能在层叠缭绕的烟雾中看清东西:一个女人斜倚在沙发上,右手夹著根将要燃尽的Davidoff女士烟,身前茶几上的烟灰缸也被烟头塞得满满当当。
  用男性的眼光来衡量,朱莉娅绝对姿色出众:身材凹凸有致,穿著得体入时,酒红色的长发烫成大波浪的样式,仿佛随时准备绽放出几许风情来。尽管突来横祸让她神情呆滞双目充血,但这仍是张漂亮的脸。
  她和雷蒙?迪恩两个,也算一对璧人了。劳伦斯想到。
  见鬼!这不合时宜的念头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除非和本案相关,否则他们般配与我何干?
  可是那天上午这个念头却在他脑海里盘旋不已,固执地不肯散去。就像屋里那个黑发的年轻男人,时时刻刻都在分散他的注意力:他站在窗边看著巴特勒走出门去,由於光线的关系看不清他脸上是什麽表情;他走到朱莉娅?道森身旁坐下,阻止了她再拆开一包烟,他伸出去的那只手骨节突出手指修长,让劳伦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朱莉娅?道森突然手捂胸口呼吸急促时──事後劳伦斯得知她的心脏不好,他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拍著她的背安抚她……等等。
  不过也没关系,劳伦斯对自己说。所有与被害人有关联的人都有嫌疑,包括这个雷蒙?迪恩。就当作是,在观察嫌疑人的反应吧。
  
  注释: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历史上第一个把“连环杀手”的招牌打响的罪犯,对於其真实身份的猜测无数,至今仍未盖棺定论。丧生在他刀下的五位女士中四位皆是已经年老色衰的中年妓女,只有最後一位Mary Jeanette Kelly年轻貌美,并且受害时已怀有身孕。而尸体被破坏程度最严重的,也正是这个不幸的Mary Jeanette Kelly。

 


夜长梦多 2

  第二章
  
  离开道森家时已经是中午了。下午是在警局里度过的,查资料、接电话,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直到晚上回到家才有心境给诺玛挂了个电话,好在诺玛的气基本上已经消了。
  这是诺玛的众多优点中的一条:善解人意,鲜有蛮不讲理的举动。
  放下电话後劳伦斯点了根烟,望著桌上那张合影发起了呆。那是去年他们在Malibu海滩度过的愉快假期,两人各自举著个插上吸管的椰子,笑得很开心。
  他们是在一次派对上结识的。诺玛不是那种回头率极高的性感尤物,但是颇为耐看,一张脸清新恬静, 就像是“主日学校的野餐”。她的行事作风也是如此,既懂得人情世故又保持自己的原则,言谈举止让人舒服。
  随著约会次数的增多,劳伦斯的态度也越发认真起来。半年後,诺玛搬进了他的公寓。那时劳伦斯29岁。
  男欢女爱这东西嘛,劳伦斯隐约抱著如此态度:不刻意到处猎豔,也不当禁欲主义者委屈自己。从初二那年初尝禁果以来,认真谈过的女朋友将近两位数,更别提还有很多短暂的肉体关系甚至一夜情。就这样不知不觉已是29岁,好像也到了该考虑考虑婚姻的年龄。
  而诺玛未尝不是个不错的人选。各方面都没有明显的硬伤,两人的性生活也还算和谐。在合适的时候,碰到一个合适的人,这是多麽幸运的事。劳伦斯一边沈思一边盯著照片看,看著诺玛橄榄色健康的肌肤和金色微卷的头发。
  没有任何预兆地,雷蒙?迪恩那张似笑非笑的苍白脸庞突然浮现在眼前。还有他的黑发,宛若乌鸦羽翼般的黑发。劳伦斯夹著烟的手哆嗦了一下,长长一截烟灰无声地落了下来。
  
  我这是怎麽回事?
  饿的,一定是因为饿了。从早上到现在就没好好吃过东西,外加用脑过度。
  摁灭烟,劳伦斯起身去找吃的。可冰箱里空空如也──由於周末的出游计划,这几天他和诺玛把库存打扫光了。又没心情下厨,於是决定出去解决。
  
  
  十五分锺後,他已坐在几条街外的一家名为“夜长梦多”(The Big Sleep)的酒吧里。其实出了公寓不远就有一家酒吧“Crimson Echo”,但劳伦斯不喜欢那家。那里气压太低,店里的客人大多神情阴郁,仿佛除了靠杯中物自我麻痹以外对生活已再无欲求。
  这里则好得多。尽管也不是什麽积极向上的地方,但至少不会死气沈沈。店主迷恋好莱坞黄金年代的电影,因此墙壁上到处贴著经典老片的海报,耳边萦绕的是那个时期或低沈或欢快的爵士乐。就连酒吧的名字也是照搬根据钱德勒小说改编的黑色电影──1946年的《夜长梦多》,由当年的神仙眷侣鲍嘉与巴考尔主演。
  这也是劳伦斯喜欢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学的最後半年,他不知怎麽一头扎进了大半个世纪前那个黑与白的光影世界里,看了数不清的老片子。现今那种如饥似渴的热情已不复存在,想起来却仍旧是值得回味的日子。
  
  一边看著那些走起路起来扭得像梦露一样花枝招展的女侍者,一边消灭掉一大盘西班牙海鲜饭。果然是在凶杀组混得越久人就越麻木啊,他自嘲地撇了撇嘴──上午与道森残败不堪的尸体共度了那麽长的时光,原本真有点担心自己的胃口呢,现在看来这担心是多余了。
  奇怪的是,他总觉得皮肤上微微泛凉,仿佛能感受到不知来自何方的视线。可是左右环顾,又找不到那目光的来源。直到最後结帐离开,始终如此。
  
  
  第二天是周日。但当劳伦斯来到局里发现大家都照常上班时,他一点也不意外。
  刚在位子上坐定,他的搭档亨利便凑上前来,故作神秘地向他挤挤眼:“老大那里来客人了”。
  亨利?斯通是个三十出头的黑人,身高马大体型健壮。或许是年少时期受警匪动作片荼毒太深,抓捕犯人时酷爱破门而入,只要情况允许他这麽做就绝不考虑第二种方法。
  菲利浦转过头去,看见巴特勒的办公室已经放下了百叶窗。“什麽来路?”
  “不清楚。看起来是个纨!子弟。”
  
  劳伦斯去巴特勒办公室附近的饮水机旁倒水时,门开了,巴特勒站在门口
  同一个穿著米色西服的男人握手道别。
  纨!子弟?这男人周遭著实能嗅出一股金钱与权势的味道来,但似乎远不止於此。他颧骨突出眉色极淡,沈滞下垂的眼睑和抿紧的嘴唇给人以傲慢之感。左看右看都不是良善无害之辈。
  巴特勒把脸上例行公事的僵硬笑容保持到电梯载著那个男人离开了他们的视野,接著下一个动作就是用右手捏了捏自己的鼻梁。
  过了没多久组里消息灵通人士打听出来,“纨!子弟”名叫罗伯特?柯蒂斯,生於豪门不假,而且是现任市长梅耶斯的特别助理。他的来访,意味著市长也已开始干涉此事。
  这完全在情理之中。政客们害怕被丑闻影响仕途,两年前刚刚在财政方面得到过埃里克?道森大力支持的市长对此刻的状况怎麽会坐视不理。封锁消息恐怕是不可能了,但施压要求警局把案件侦破过程中的情况向上汇报还不成问题。查出埃里克?道森的政界背景时,大家就明白市长的干涉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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