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长梦多----梦回亚平宁@天涯
  发于:201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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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长梦多 9 下

  忙碌的一天结束了。劳伦斯正在活动略有些酸痛的脖子,亨利一掌拍到他肩上:“对了老兄,前两天忙得都顾不上八卦,这次休假泡汤了,你家诺玛发火了没?”说完了还对他龇著牙坏笑。
  好个损友!总热衷於跟他斗嘴。“多谢关心。不过诺玛才不会为此跟我翻脸,她一向比较理解警察这个职业有时会带来的各种不便。”
  亨利脸上的表情由幸灾乐祸变成了豔羡。劳伦斯知道他自从结识了个神似哈利?贝瑞的女郎以来一直为情烦恼,几番热烈追求未果後险些成了个惆怅的文艺青年。
  果然,亨利的下一句话就是:“你小子多幸福!什麽时候我也能有个像诺玛这样既漂亮又体贴的女朋友。”
  幸福?没错。比起亨利,和很多仍在为男女之事发愁的男同胞们,他确实可以说是好的多了。
  
  於是劳伦斯决定,出了警局後直接回家,不再流连那些不该去的地方,以此免去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嫌疑。
  在厨房里切切弄弄,很快折腾好了晚餐:乳酪火腿三明治,用甘蓝和小番茄拌的色拉,还有一大杯浓厚的咖啡。荤素搭配,营养合理。劳伦斯满意地点点头,然後端著东西坐到阳台去。
  天气不错,再加上他的公寓所在楼层比较高,坐在阳台上能看到很远。他小口呷著滚烫的咖啡,漫无目的地远眺,觉得很是惬意。
  接著他看见了圣莫尼卡上山那9个硕大的白色字母,一时间难以将目光移开。H-O-L-L-Y-W-O-O-D,每年不知道多少年轻人为了这个词所代表的涵义来到这个城市,胸怀美梦与野心,希望能用他们的青春征服世界。而最後能将美梦实现的人,又那麽少。
  贝蒂?迪恩,他无可避免地想到了贝蒂?迪恩。不知道她在那些失意的日子里是否也曾盯著圣莫尼卡山出神过。不知道她,还有她的儿子雷蒙,是否把他们生活中的艰辛归咎在这个城市头上。
  
  晚饭过後的计划十分简单:洗澡,烫熨衬衣,读书或看电视打发打发时间,然後睡觉。这本该是个平淡无波的夜晚。
  
  没想到刷牙的时候一不小心,他把盥洗室橱柜上诺玛的香水瓶碰落了。清脆的碎裂声之後,浓郁的玫瑰花香味立刻劈头盖脸地袭来。兰蔻的“Tresor”,诺玛最青睐的香水。无奈地看看地上的碎玻璃,他决定将功补过,赶快买瓶一样的。
  於是他去了最近的一家Nordstrom百货公司。直奔兰蔻柜台,刷卡,走人。
  驾车驶出停车场大约5分锺,路边一个身影抓住了他的注意力。那是市长的特别助理罗伯特?柯蒂斯,几天前他曾为了埃里克?道森的案子前来好莱坞分局凶杀组拜访。而此刻,他正站在马路西侧的酒吧“Coconut Beach Club”门口,以略显傲慢的姿态挥了挥手。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劳伦斯咧嘴笑笑。
  
  可是当他转过头来看清柯蒂斯是在对谁挥手时,尚未来得及消失的笑容瞬间就凝固在了嘴角──因为前方穿著白色T恤衫的男人,是雷蒙?迪恩。
  死者女儿的男朋友,与死者生意夥伴的幕僚,晚上单独在酒吧碰头。这一幕与道森的案件没有关联的可能性多大?。

 


夜长梦多 10

  这家Coconut Beach Club(椰子海滩俱乐部)在洛杉矶也算小有口碑。原因不仅包括店里的牛排和三明治味道不赖、酒保从不在威士忌里掺水等等,而且主要在於每晚10点过後会有一群老板从拉斯维加斯请来的妙龄舞女又唱又跳取悦客人,“兔女郎无上装”是那里的保留节目。
  
  既然是盯梢,白痴才会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好在店里有个波多黎各裔的酒保费尔南多曾经当过劳伦斯的线人,於是拨通电话让他帮著安排一个地势占优的座位,可以在盯梢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把自己隐藏在阴影里。
  费尔南多选在第一个节目开演的时候带劳伦斯从後门进去。舞台上两排穿著网眼长袜的姑娘正用高度职业化的盈盈笑意回报此起彼伏的掌声和口哨,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的视线──包括坐在几张桌子之外的雷蒙和罗伯特?柯蒂斯。
  但似乎他们不是专程来此用餐或欣赏表演的,很快两人又转过身去。由於视角的关系,劳伦斯看不清雷蒙的脸,却能把柯蒂斯轻佻的神态尽收眼底。
  没错,那副表情轻佻,而且不怀好意,让人想对著他的大鼻子狠狠来一记左勾拳。劳伦斯闷灌下好几口苏打水,努力平息掉自己莫名的烦躁和火气。
  
  谈话是由柯蒂斯主导的,他一边悠哉悠哉地玩弄打火机一边干掉了数杯酒水。雷蒙则相对寡言得多,大部分时间只是斜倚在靠背上不停地抽烟。
  大约半小时後,雷蒙起身离开。隔著几米尾随而去的费尔南多很快通过手机报告了动向:他出门驾车走了。
  碰面结束。为以防万一劳伦斯还是决定留下来,继续盯梢直到柯蒂斯也离开。不过他明显多虑了──剩下的两个小时里,他的猎物只是专心致志地观看表演,然後在吧台搭上了个穿桔黄色短裙的女人,搂著她的水蛇腰春风得意地从劳伦斯的视野消失了。
  
  
  在埃里克?道森案之前,雷蒙?迪恩与柯蒂斯是否可能已有过交集?
  第二天是星期三。劳伦斯暂放下手边其他头绪,到了警局後立刻开始搜查资料。
  要找到线索比想象中容易。柯蒂斯的父亲老柯蒂斯不仅是实力雄厚的钢铁大亨,而且头上顶著“富於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这个光环,多年支持慈善事业。其中就包括,鼎力资助雷蒙在那里度过9年人生的“洛城阳光”孤儿院。
  去走一趟是不可避免了。
  
  “洛城阳光”的副院长鲍威尔先生属於现任高层中的元老级人物,已经在这里工作了20多载。如今他年近六旬,身材严重发福,可惜并非那种慈眉善目的胖法,反而给人以脑满肠肥之感──尤其是,他那深受地心引力影响的臀部让他走路的姿势显得可笑。
  劳伦斯的问题一经提出,鲍威尔马上警惕起来,狐疑地盯著劳伦斯看个不停,大有打算用目光在他身上穿个洞的架势。
  不过他还是证实了劳伦斯之前的猜想。“是的,罗伯特?柯蒂斯先生曾数次陪伴他的父亲驾临鄙院。他年纪轻轻就有心为慈善出力,太令人感动了。”
  他说这句话时满脸虔敬,看起来他确实相信自己所说的。劳伦斯记得以前听人说这叫撒谎的最高境界,因为撒谎的人连自己也欺骗了。今天才算见识到真实例子。
  估计能从鲍威尔嘴里挖出来的也就到此为止了。柯蒂斯家族是这里的重要资助者,假设他们真在这里干过什麽不光彩的事鲍威尔也会守口如瓶。
  又询问了其他几个仍在职的老员工。对於柯蒂斯这个名字他们的反应远没有鲍威尔大,似乎不怎麽警觉,可惜他们都说不记得雷蒙了。仍旧没有收获。
  
  离开之後劳伦斯驱车四处走访,见了几位曾与雷蒙同期住在孤儿院的人。不过他们提供的信息全是关於雷蒙个人的:他刚来“洛城阳光”的半年内经常打架惹麻烦,不喜欢黑咖啡而是要加奶加糖,极受女生欢迎,等等诸多。
  老柯蒂斯先生的儿子?是的,记得他。基本上他每次跟随他父亲来参加活动都一言不发地坐在贵宾席的位子上,除此外好像就没什麽特别的了。
  所以,尽管跑了大半个洛杉矶的路程,到底有没有收获却不好说。
  
  还剩下一个约翰尼?斯图亚特。他在离希腊剧场不远的地方经营酒吧,由於先後顺序是按照距离远近安排的,劳伦斯把他留在最後。非常巧,前几位被询问的人都说,斯图亚特是雷蒙的好朋友。
  斯图亚特的酒吧名叫Moody Bread(注)──“喜怒无常的面包”。来到这里时是晚上8点。酒吧开始营业没多久,透过玻璃看见里面只有几个零零星星的客人在吃晚餐。
  停车时不知怎麽心不在焉的,险些与泊在路边的一辆红色道奇酷博剐蹭。赶紧下来看看,还好没有碰到,只差一点点而已。
  去年诺玛倒是曾考虑要买辆道奇酷博,但最终还是买了银灰色的克莱斯勒太平洋。
  算算诺玛已经去了四天。希望她能快点回来。
  
  约翰尼?斯图亚特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从容的步伐里透出些许压迫感。经营酒吧的人分好多种,而斯图亚特似乎不太容易跟坐在吧台後安心调酒的画面联系到一起──想象力丰富的人甚至会觉得这里像黑帮分子的秘密据点。
  落座後他请劳伦斯喝自由古巴,说这是Moody Bread的招牌之一。事实证明他没有吹嘘,尽管自由古巴是极大众化的鸡尾酒,但这里调酒师的功力恐怕要使不少同行相形见绌。
  接著进入正题,斯图亚特却没能提供什麽令人振奋的信息,坚称罗伯特?柯蒂斯不曾单独和孤儿们打过交道。劳伦斯提醒他,由於相隔甚久一时间内记不清来很正常,再尝试尝试也许就会有收获。他答应如果想起什麽来会联系劳伦斯,不过那口吻明显是在敷衍。
  
  难道之前的猜测错了?如果雷蒙与柯蒂斯的关系起始於“洛城阳光”,身为雷蒙的好友斯图亚特怎麽可能一无所知。
  或者,斯图亚特隐瞒实情?
  
  
  注释:
  近日在重温黑塞的《堤契诺之歌》,书中提到他住的村镇有个小酒馆叫“忧郁的面包”。我很想借用一下,顺便也算致敬了。但转念一想,“忧郁”,gloomy,听起来怪小资的,实在不适合我这个流氓无产者。
  所以现在就变成了Moody Bread,“喜怒无常的面包” ^_^

 


夜长梦多 11

  喝完自由古巴,劳伦斯起身告别。斯图亚特把他送到门口并目视他离开。
  有修养有风度的家夥──劳伦斯心想。他无需穿黑色长风衣或装模作样地抽古巴雪茄,他的举手投足就够派头了。该查查他,说不定会有收获。
  告别了具备黑手党气质的酒吧老板後,劳伦斯以为今晚的剧目算是结束了。可实际上,还有几个狗腿子正耐心地埋伏在他家楼下等著他呢。
  这个缺乏新意的桥段发生在他刚从车库出来的时候。一辆停在马路对面的黑色雪弗莱突然向他冲来,迅猛的劲头仿佛看见红布的斗牛。幸亏他躲闪及时没被撞到,否则他的身体在空中划道抛物线肯定不成问题。
  接著一个长脸男人从摇下的後座车窗里伸出头来,用尽可能恶狠狠的声调说:“臭条子,不想惹麻烦就少管闲事!”看到劳伦斯已经掏枪开始瞄准,雪弗莱立刻掉头绝尘而去。
  留下劳伦斯站在那里,忍不住想笑。瞄准是做做样子让他们快走,他不仅无意射中车上的人,甚至没打算射中车胎。现在尚未到面对面摊牌的时刻,也没必要加速它的到来。
  这不会是约翰尼?斯图亚特的手笔。如果需要开火,作风直来直去的斯图亚特属於一见面就会扣扳机的那类人。
  八成是姓柯蒂斯的干的。反应速度不慢,从危机公关的角度来说还不算糟。
  至於为什麽会笑,那是因为劳伦斯实在很想告诉那个装狠的长脸男人:能好好说话就别咬牙切齿的把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那样做并不适合他,效果跟踩在鸡脖子上无异。
  
  拜这场闹剧所赐,当夜劳伦斯的梦里充斥著飙车和枪战的场面,好不热闹。但这只是梦的前半部分,後半部分风格剧变,由警匪动作片转成了神似安东尼奥尼中期作品的闷骚文艺片。真相笼罩在层叠迷雾中,莫名的犹疑不决,以及不易察觉的隐秘悲伤。
  有时做梦和高强度脑力活动一样耗费心神。早上醒来劳伦斯觉得有点累,喝掉两大杯咖啡也没能提起精神来。他盯著马克杯内壁上深褐色的痕迹发呆,突然开始设想如果用针筒把这些滚烫的液体直接注射到动脉里该产生多麽强烈的快感。
  上周日他梦见的那人昨晚再次出现。依旧面容模糊,难於辨识。也同上次一样说著说著便拔出枪来指向他:冰冷无情的长枪管,黑洞洞的枪口,似乎随时准备送子弹出膛,射入脆弱的血肉之躯。
  然而不仅仅是这个男人,劳伦斯觉得什麽东西被遗漏了,某些线索正躲在隐蔽的角落待人挖掘。他真希望自己能够拍案而起,高喊:“我知道了!!管家就是凶手!”可惜左思右想,也没搞明白,只好暂时先不理会。
  
  黑色雪弗莱到底意义几何?起了反作用,劳伦斯视那些小混混的威胁如粪土,越发奋勇的投入到侦破工作中去?
  以上情节当然会出现,只要是在侦探小说或影视作品中。某大佬派遣几个毛手毛脚的恶棍去恐吓主人公,通常会激起主人公空前的查案热情,无论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横亘在前方,不水落石出绝不罢休。
  这是现实世界。事关职业前途乃至身家性命,有多少人愿意跟自己过不去。
  但不是说要放弃这条线索,劳伦斯决定继续。无关职业道德,不为惩恶扬善,他有别的缘由要坚持。
  
  没想到达到目的会比预料中省力得多,竟然会有知情者主动送上门来:刚到办公室不到半小时、还没来得及联系线人,就接到一个电话。来电的人自称杰弗瑞?巴利摩尔,曾在“洛城阳光”任职数载直至前年年初因为开罪了领导被解雇。昨晚从以前的同事嘴里得知消息後他决定和警方合作。
  中午约定时间劳伦斯来到离好莱坞分局两条街远的一家小餐馆。进门後环顾四周马上看见了杰弗瑞?巴利摩尔:他穿著电话中所说的砖红色竖条纹衬衫,坐在靠窗边的位子上啜饮著不知是第几杯野火鸡牌威士忌。
  此人酗酒,而且日子不短,脸上的微血管已开始破裂就是明证。不知道他家庭状况如何,不过他起皱的衬衣领子和左手袖口附近的油渍让人很难相信他家有贤妻。赶来的路上劳伦斯对巴利摩尔的动机做了猜测,觉得不太可能是出於突然而来的正义感。现在巴利摩尔落魄的神态更加肯定了他的想法。
  两人边吃边谈,直入主题鲜有废话──在这一点上面前这个酒鬼很值得欣赏,同他打交道总比跟那些装腔作势的人绕圈子省事。他上来便声明如果将来要出庭可别指望他当证人,否则会惹上太多的麻烦。条件?不,他不要钱,他只是想说出来(那麽十有八九是报复心在作祟)。
  接著巴利摩尔开始讲述,无非是恋童癖那套老把戏:在孤儿院高层的默许甚至协助下柯蒂斯父子时不时会挑选几个孤儿同他们一起“寻欢作乐”。被选中的从12岁到18岁都有,男女不限。通常柯蒂斯父子会掌握好尺度,不至於让孩子们受伤,偶尔来点情趣也仅限於小打小闹。惟有一次例外,有个叫凯蒂的女孩反抗得太凶惹火了老柯蒂斯,於是他们“惩罚”时下手过重……等他们完事後女孩模样凄惨,只勉强撑了不到一周便死了。
  “那是什麽时候?我指凯蒂的死。”劳伦斯插进来说。
  “1998年,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注)。凯蒂是在那年复活节过後的第三天咽气的。”
  “你怎麽会记得这麽清楚?”
  “我怎麽会记不清楚?”巴利摩尔咧咧嘴,表情诡异,“我是当时负责处理‘後续工作’的几个人之一。我可以用我已故多年的母亲向你发誓,我说的这些绝对属实。”
  劳伦斯不禁在心里同情起巴利摩尔的母亲来,都离开人世这麽久了还要被拿来佐证这种誓言。但他只是点点头示意对方继续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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