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guerite(玛格丽特)上————天戒&流
天戒&流  发于:201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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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二人以这种奇异的方式,生活在同一所房子里。

每天早上,父亲都会煮好早餐、准备好饭盒,让我安心地上课,放学回家后,家里已经打扫乾净,亦洗好衣服,雪柜中也有著卖相精美的晚餐...基本上,父亲依然关心我,依然爱我,只是不愿见我。

终于,我在上中学前明白原因。「对不起,我并不是个好父亲。」得知我决定寄宿后,父亲如此对我说。

「不,父亲待我好我是知道的。」我低著头,以淡淡地微笑掩去脸上的落寞。

「不是这样,而是我...」

父亲急急解释,却又不知如何说下去,只好叹息。「唉,你过来...」闻言,我乖乖地坐到父亲身边,让父亲拉著自己的手。「为何低著头?」

想不到...父亲竟然主动提起这件事...「因为我以为..父亲不喜欢。」

「不是不喜欢,而是..太喜欢。」父亲伸出手,犹豫地靠近,最后贴在我的脸上,苦涩地笑著:「这张脸,就跟你妈一样...那么的脱俗美丽...那么让人心碎...儿子啊,我实在害怕..把你看成她...」

我不由得瞪大双眼,惊讶地望著可称为一脸情深的父亲。「我们一起的时间太短,还来不及留下回忆,她便去了,我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会把你看成替身...」

其实..父亲已经多多少少把我看成替身吧?对,就是那一天,父亲突然发现自己无法再把儿子当成儿子看待...要不然,他看著我的眼神不会那么苦涩而深情,如此的恋恋不舍地,抚著我的脸。

我突然讨厌那个自己从未见过的女人...她在我出生的一刻便抛弃我,现在还跟我抢父亲?

我想逃离这个家...

下意识地摇头,我缓缓地往后一退,避开父亲的手。没错,我希望得到父亲的疼爱,可是,不是以这方式,可怜地从父亲对母亲的感情中窃取一点的爱,还要忍受父亲透过我的脸孔来继续爱著死去十年的女人!

「父亲,我想要一个中文名。」看到父亲的愕然,我以平和的微笑掩饰所有,续道:「给我一个中文名,好吗?学校里有很多中国人,我希望可跟他们更亲近。」

「颜萦。这是你出生不久,我便想好的名字。」

萦,思念的意思,颜萦,代表思念的容颜,也就是说..父亲,你承认自己一直透过我来看著自己的妻子吧?为何不愿分一点爱给我?如果连父亲也不爱我,世上还有谁会爱我?

我依然笑著,说这个名很好听。

世上有很多事情,只要假装它其实没大不了,只要努力地忍耐过去,那么,它便真的没什么大不了,连心也不会再痛。对,只要平和地面前各种事,跟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话..放心,一定没问题的。

正伟篇 01

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曾以一个雀跃的心情,去迎接一个小生命的降临。当我看到白白胖胖的小女婴,好奇地不断眨动一双如水灵般的双眸,还有伸出胖嘟嘟的小手,紧紧地握著我的手指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当个好哥哥,爱惜她、保护她。

然而,越长越大,我渐渐发现,我的小妹妹,根本不需要我。不,或者我该说,是整个家族都不需要我。作为家中的次子,待遇比身为长子的哥哥差,也很自然,我从无怨言。而自从妹妹出生后,本来还算疼我的母亲及哥哥,注意力都转到年幼的妹妹身上,我就更觉得自己受到忽视。

最让我感到无力的是,可爱的妹妹,比起我,更喜欢亲近年长的哥哥。事无大小,不论快乐与悲伤,她的眼里,都只有成熟稳重的大哥。我这个风趣幽默的二哥呢?除了均分红封包、需要摊分零食及玩具的款项时,从来没有被她所留意。

谈不上被当成透明人,我却与一件可有可无的摆设没分别,这是小时候的我常有的心态。

既然家人不需要我,我也不留恋这个家。在十二岁那年,当我听过升学简介会里对外国寄宿学校的介绍,看过国外学校设施齐备、校园宽大广阔的照片时,我便开始向往外地升学的生活。

那时的我,第一次正式向父母要求什么。眼看平时随便的儿子,第一次执著于某件事,父母都相当惊讶。本来,母亲是不太赞成的,认为我的年纪,不太适合独个儿到外地生活。但父亲却不表反对,原因是想多花点时间和心血在即将会考的大哥和已经升上小学的妹妹身上。不过到海外升学有额外条件,就是全年的学业成绩要在十名以来,否则我要速速滚蛋,免得浪费将来给兄妹上大学的金钱。

这是我第一次感激起父母的偏心,要非他们偏爱于大哥,我也不能实现到外国升学的愿望。

提起行李,背起背囊,没有与家人分离的依依不舍,有的是理想实现的雀跃感觉,十二岁的我,只身乘搭飞机前去英国。自我踏足英国土地的一刻起,我已被与香港湛然不同的建筑物及景色所吸引,什么被忽视被冷待,已全被抛诸脑后了。

之后的一段日子,除了圣诞节、暑假这类的长假期外,我甚少回港,与家人间的关系,自然越来越疏离。记得中学三年级升上四年级的那年暑假,我参加了学校的暑期外游计划,整年没回香港的家,当圣诞节再回家时,我发现自己的房间已被大哥和妹妹放满私人用品,而父母并没有准备其他地方让我休息,妹妹呢?竟然不太认得我!那时我更感到,自己已非这个家的一份子。除了供书教学外,我和我的家人,好像没有关系。

自那年起,除了父母要求外,我都不怎么回港。

14岁,可算是我人生里的一个转捩点。那年,我认知到自己在家人心里的价值,亦是在那一年,我认识了第一个走进我生命里的男子─沈凛。

会认识他,无非因为同班。对于这个4年级才转学来,还要住进单人房的清秀男生,我自然的很是好奇。再怎么说,我就读的学校是一所贵族学校,学费本来就贵得惊人。我家是新界地区的地主,算是中上阶层,但对于我的学费,已稍有微言,要非自己兑现承诺,每年考进十名之内,还拿到奖学金分担了三分二的学费,父母早已要我回港。宿舍嘛!反正只是睡觉的地方,随随便便就好了。所以我住的,是价钱比较便宜的双人房。

而沈凛呢?他住的是附有浴室的单人房,是学校宿舍费用最高的房间。他来之前,我班里都没有住单人房的人。基于好奇,更基于对单人房的向往,很自然的,我便主动的想与他结识。

「你好啊!」当他坐到我旁边的空座位时,我急不及待的自我介绍。「我叫邓正伟,听老师说,你叫沈凛?」

「嗯!你好。」

细心地望向坐在旁边的男生,我发觉近看的他,比从远处望去时更清秀脱俗。沈凛不比我矮,但身子却很单薄,脸色也较一般中国人白皙。后来听他说,他的气管不好,所以鲜少户外运动,导致肤色偏白。

而那时的我,已被他的温雅笑容所迷倒了。看著他偏瘦的身影,我在心里暗暗起誓,我一定要和他交朋友,然后在他身边保护他,免他受到任何伤害。

我以为像沈凛般的富家子,多数不太愿意与我们这些中等家庭的人为伍。最初我猜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成为朋友,殊不知沈凛并不如我所想的富家子般难相处,相反,他是一个很友善、无架子的人,身边的同学和老师都很喜欢他。而我,因为坐在隔壁的关系,常常在小休或上课时聊天,于是很自然亦很轻易地,我们变成了朋友,更在两年内,成为了同进同出、无所不谈的好朋友。

「凛,星期天你有空吗?」

「怎么了?」

「记得上次到过的照相机店吗?听说,星期天会有新货进入,我想去看看。」

「你嘛...」凛微微一笑。「就是爱那玩意,两星期后便考试了,还不温习?已经复习了吗?」

「呵!你真了解我。」我笑嘻嘻的,手自然地搭到凛的肩上。凛也不抗拒,顺势地靠到我的肩膀。「你会陪我去吗?」

「陪。不陪的话,你的零用一定会全部进贡给照相机店的收银机里。」

「你嘲笑我!」

不甘心被凛小看我的自制力,我猛往他的身体处呵痒。熟知他的我,明知凛不怕痒,但就是不死心的对他上下其手。

在我四处乱碰之时,凛也拼命挣扎,不让我得寸进尺。「喂...唔!别..别碰那里...」

怎么听起来...声音有点怪?

抬起头,凛气喘吁吁的,脸上出现了一抹鲜艳的红晕。眼角微带泪光的他,在望向我的眼神中,既像动怒,更像羞涩,为其秀气的脸蛋,平添了一份诱人的魅力。

看著凛可称之为诱人的容貌,我竟然看得痴痴呆呆,连一根手指头也动不了。要非凛在回气后喝醒我,我想,我一定整天都处于那种呆滞状态。

想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受到同性的吸引。只是那时的我没有细想,很单纯的为凛意外的一面而惊艳而已。

尔后的日子,我们还是相安无事的相处,还是好哥儿,还是同进同出,大家绝口不提这件事。

然而,我们的关系还是出现了些微的改变。我开始变得更著紧凛、更在意凛,而且还出现了一种绝对的保护欲。凛呢?之前的他,不论是对我还是其他同学,露出的笑容都是浅淡而轻柔,现在对著我时,还掺入了一丝甜意。同时,他变得更喜欢与我亲近,我们黏在一起的时间,比之前更多。

由那刻开始,我们由好朋友的关系,渐渐地变成了亲密知己。

颜萦篇 2

我相信父亲真的很爱我,愿意为我提供最好的而不惜一切。坦白说,当初我只为了逃避这个教人窒息的家才决定离开,但心中却没有理想的去处,可是,父亲却为我选上最好的Friend's

School,全国排行十名以内的贵族学校。

想当然,我家根本没这么多的钱,而父亲为了付第一年的学费,竟把大屋及店子抵押给银行,这才有足够的钱让我入学。

父亲是爱我的,可是,在这份爱中,有多少是属于我身上的幻影?又有多少是带著对我的歉意?没错,我是接受了父亲把我当成妻子,将毕生的爱慕都投射我身上的事实,然而,直至现在,我依然无法若无其事地面对。

我是不得不离开的,希望在某天,我能够接受自己是母亲替身的事实,并原谅父亲。

当七年级的暑假结束后,我带同父亲为我准备的行李,开始我人生新一步。

宿舍是个跟家很不同的世界,一班头发及眼睛颜色差不多的陌生人住在同一座建筑物里,从最初互相不认识,慢慢变得熟稔起来,渐渐开始三五成群,有人会撩事斗非,接著有人看不过眼阻止;有时会打架,有时握手言和,接著又会不相往来...

没有人看不起我的混血儿身份,也理所当然没有人嘲笑我,相反,有人羡慕这个在他们眼中很俊的血统,老师亦认为我可英可中,是新人中最强的。在这里,我可自在地生活,什么也不用想。

或许是因为自己不再独自留在家中胡思乱想吧?也可能我的眼界变宽了,又或者,我渐渐接受了父亲是因为母亲才如此爱我的事实,理由并不重要,重点是,在寄宿年多后,我开始比较愿意回家,并跟父亲说些宿舍中的生活,学业上的烦恼,家中的琐碎事宜,到了再后期的时候,更会主动到店里帮忙,然后,情况更逐渐改善。

「学校里怎样,还可以吧?」

「嗯,虽然只考取到学费三分一的奖学金,但总比什么也没有的好。那么..家中呢?家里还有钱用吧?」

「没问题,我不是只有这店的收入,另外,我也出了书,专门教人煮新派中国菜。」

「叫什么名?我买本来捧场吧。」

「你留来以备不时之需好了,我的书销量不错。真是幸好呢,你爸我喜欢煮,当初就是靠一道鸡丝炒面追到你妈。你啊,跟Tanya一样,都这么爱...」

气氛突然尴尬起来,父亲对著正在煮咖哩的窝子沉默不语,而背对著他,正在切菜的我也不知说什么才好。

应该说,父亲煮菜这么好吃,那道鸡丝炒面更是店中最受欢迎的菜式之一,母亲跟我会同样喜欢吃,根本不算什么相同吗?可是,父亲从我身上找到母亲依然活著的‘证明',我真要残酷地打破吗?

算了,父亲已经很内疚,何必再增加他的歉意?这只会令我们之间更为疏远。

「嗯,所以,父亲,迟点教我煮吧。」我无奈地轻轻叹息,随即露出微笑,轻松地跟父亲说道。

「没问题,明天我起床后便教你。」

听出我在转换话题后,父亲也装作若无其事的续道:「唉,虽然你已寄宿几年,但我始终担心你会在宿舍里被别人欺负呢!你啊,太会忍耐了。」

察觉到气氛重新和缓过来,我不禁松一口气,愉快地回答:「放心好了,多得父亲的教导,现在宿舍中各派的人都迷上我的手艺,一致决定不会找我的麻烦。果然,老话说得对,要对付男人,首先要俘虏他们的胃。」

「是这样吗?」

「嗯。其实最初我也想不到会这样的,自从上年有人意外地吃过我煮的东西后,他们便叫我每逢周末都煮一餐给他们吃,这样他们便不会找我的麻烦..不过,老实说,我认为自己远远不及父亲,所以,我希望将来可读食物方面的学位。」

「你打算继承我这店子?哈,等你超越我之后才说吧。」

「我想只要努力的话便一定可以的,到时我要开一间餐厅,赚很多的钱,这样父亲便可享受清福,过些退休生活...说到钱,今年我们学校有新生呢。」

「哦?」

「他啊,竟然入住最贵的单人房呢!那房根本是个小单位,内有浴室厨房小客厅,全宿舍只有两间。」

「换言之是位有钱人?希望他是个好人,不会欺负你。」

我与父亲的交谈便到此为止,接下来,我们忙于应付客人,直到凌晨两、三时才可回到家中休息,接下来的几天,便是父亲教我,我认真学习,很快,便是中四的开始。

当时,我万万想不到,中四开始的一刻,亦是命运之轮转动之时。

新来的学生叫沈凛,来自伦敦的唐人街,听说是因为气管不好,无法在香港这种空气质素恶劣的地方生活,所以一直住在伦敦的外公家中。沈凛的外貌极为清秀,混身脱俗的气质,脸上总是挂著一个有点飘渺的微笑,很有不吃人间烟火的味道,然而,我却从父亲口中得知沈凛的另一身份。

父亲说,只要是久居在英国的中国人都会知道,伦敦唐人街的华人龙头大哥-沈氏。沈氏从世纪初已移居英国,最后盘踞在唐人街中,曾经是黑社会,虽然在十多年前洗白了,但势力依旧,作为他的子孙应该不好惹。

听过父亲的话后,我曾经观察过沈凛,只见他挂著温和的笑容跟他人交谈著,看到我在偷望他时微微一笑,却没说什么时,我心中难免会以为父亲误会了,以为姓沈的都跟黑社会扯上关系。

可是,日久见人心,渐渐地,我开始发现到沈凛与生俱来的领袖风范,看来沈凛是像他的外公了。

本来,宿舍中有著各门各派,大家河水不犯井水的,虽不会互相挑衅,但也不太交往,然而,在沈凛来到后不久,大家都在不知不觉间被收伏,以沈凛为中心开始聚集起来,从过去的三、四团体,慢慢地变成了一个。

当然,本来就是宿舍里的中立人士的我也是一样,在无意识间,开始亲近这个温文而冷静,清秀柔和如春风般的少年。

或许,一切的错,都是从沈凛的领袖风范开始。

正伟篇 02

凛逐步逐步地进入我的心灵,当时的我却浑然不知,只觉得凛比其他人重要。对当时16岁的我而言,其他朋友只是泛泛之交,唯独凛,是自己不可或缺的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一个毫无长进的人。不论对凛还是Calvin,在生出情愫时,都是无知无觉,只懂得把对方定位为‘朋友'。

对于自己的魅力,我从来很有自信,自身爽直的性格和风趣幽默的言行举止,不论从小到大,都为我赢得不少朋友。所以就算学校有再多的小圈子,而小圈子与小圈子之间会有点不咬弦,我都可以处身于其中,与每一个人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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