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一天,并非有意,将同伴送回酒店,回去之时,恰经过他们住所附近——远远见两人谈笑风生得经过,我不由得停下了车。
他们显然没有注意到我,我下车,跟在他们的身后,听他们的胡聊。
“我就不懂,门口的超市明明有牛奶,为什么偏要多跑十分钟路?”
“不懂什么啊,没看价格吗?门口那家贵了三毛,老板黑心。”
“三毛?喂,你不觉得时间比较贵吗?寸金难买哪……”
“省省吧,你成天一坐能坐上几个小时不挪下屁股,我这是好心拉你锻炼锻炼!听着啊,你如果在四十岁以前长出啤酒肚来,我立刻甩了你。”
“你……你那是人话吗?”
听着他们喋喋不休的争吵,心中莫名得涌起一丝乐意,我站定了,目送着他们的背影,竟然有些感慨。
而他们对我的存在依然一无所知,仍在笑着,说着,并肩而行。
我从口袋中掏出烟盒,挑起一支在风中点燃,他们的声音渐渐微弱,但仍然清晰——
“曹雪芹当年可是举家食粥才写出了《红楼梦》啊,所以从明天开始你别跟我抢肉,只准吃粥,这样有助于你成为曹氏接班懂吗……”
“喂,你搞错了吧,老曹那是举家食粥啊,知道举家啥意思吗?全家!你想例外?”
……
我当场笑了出来,还好,他们已经走远,两人眼中只有对方,视芸芸众生若无物。
这是一对相爱的情侣么?
这是一对经受考验的情侣的对话么?
我转身回到车内——情侣,情人,两个年轻而无畏的人啊,为了便宜三毛钱的牛奶多行十五分钟路途,胡扯着什么举家食粥,想必日子必然是节衣缩食的吧。
我知道,就算五年之后他们连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方化绝对不会为难他们;但我也相信,五年之后他们一定会偿还那三十万的连本带利。
还年轻呀,我踩动油门,在心里笑着,天真的年轻,无知的年轻,他们还没有遇到,感情在现实的蒸腾下,将会引起多么快速的化学反应。是的,他们还年轻,不知道轻蔑与妒忌煎熬,不知道失业、生病、贫乏的患难,也不知道钱财、名利、地位的闪亮……现在的他们,眼里只有对方,没有其它。
我打开车上的音乐,车子里立刻飘起了现代人心声的音符,翻来覆去,覆去翻来,全在唱着爱爱爱爱爱爱!!
可笑至极!
你爱他如爱多少钱?
一万?十万?百万?千万?
没有钱,你们能爱多久?
三十?四十?五十?六十?
还是真的一生……
我不相信,那个受到屈辱之后滴泪不流得捡着钞票的青年,那个为了十张百元钞票摆动着身体炫耀着青春的青年——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依然很美,在霓虹闪烁的世界里,在大家目迷五色的时候,他的眼睛仍然是那么漂亮,不是金钱可以买到的光芒,无论多么微弱,始终闪耀在他的眸子里。
然后我又想起他,方化的独子。那也是漂亮的青年,不算英俊,假如去除掉他的那似乎总有着一丝忧郁的眼睛。他象他的妈妈,那个拒绝方化的女人,他有他妈妈的傲;他也象他爸爸,一种坚持自我的强硬,这是方化的特质,也是他在商界屹立不倒的人格上的原因。想起初见他时,那生涩的表情和尴尬的模样,真的一开始就觉得熟悉啊……那微微蹙起的眉头,轻轻挑起的嘴角……其实早已留心了,在方家委托之前。
方化,那是你的儿子,唯一的儿子,太有趣了不是吗?我完全没有想到你居然会有一个那么天真、那么可爱的小孩,他的矛盾,他的挣扎,对我简直是最大的愉悦!
可惜,的确有些事情我不能完全计算在内。
我以为他已经不能再信人,失算。
我以为他已经不能再动情,失算。
他对他动心了。对你的儿子。
我以为他不可能会找上你,还是失算。
毕竟是你的儿子,毕竟是你看上的女人,一生难忘却最终到不了手的女人。
我真想诅咒他们,可是,那阳光下他们还不成熟的笑脸相对时候,最铁石心肠的人,也忍不下心不去祝福他们吧?
离开是非之地吧……
相爱的情侣……
二、
很偶然的时候,我会停下来问自己:我算成功吗?
我自认还是很符合社会上对成功人士的标准的,尽管不如方化的事业做得大,但他是什么人,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第二代,这份家业,这个基础,不是任谁都有。
所谓的事业,其实就是钱。
学生时代曾经听过一个笑话,好笑,又不好笑——
我说我追求的是金钱和美女,人们说,庸俗的理想;
我说我追求的是事业和爱情,人们说,崇高的理想。
你认为,换不来金钱的事业有没有人干?
不具备美色的“爱情”哪个富翁肯要?
以物易物。
交易而已。
从前每当想到这里,我就会对自己产生深深的厌恶,而最近,却连厌恶也没有了,只剩下虚无。
我现在看着这两个跳着舞的孩子,一男一女,长相都属上乘,对方的服务也算周到。
他们跳得很起劲,间或晃到我面前,摆出各种性感勾引的动作,女孩的年龄似乎大些,她更主动,甚至将手贴上了我的脸。
我拉过她,手探到了她的裙摆里,淡笑着将她的贴身衣物扯下,放她继续跳舞。
女孩的脸浮出一丝红晕,继续摆动着腰肢。
这就对了,我想,什么羞耻顾忌,都是不该存在的东西。
我又招了招手,叫过那男孩,男孩迟疑着,却不敢不过来。
他想开口,我示意他站到落地窗前,要他将衣服脱光,同时让女孩停下舞步,坐到我身边来。
男孩惨白着脸,听从我的吩咐。
我心里大乐,对方倒没有耍我,还真的找了两个刚刚下海的雏儿——我没有什么处子情结,只是喜欢欣赏雏儿的那种欲放开却扭捏的模样,喜欢看他们遵照我的各种要求的时候,那一副想哭却又不敢哭的表情。
不过有时候,我也喜欢强硬的。
我喜欢在床笫游戏中不断挣扎反抗的——比如,那个现在已经离开我的青年。
第一次抱他的时候,过程激烈得不亚于打架,我的情绪被他完全得激了起来,那是一次非常投入非常美妙的经验,因为他反抗的是那么激烈,我甚至以为在强行进入他的时候他会哭。但他没有。
他也没有叫,呻吟还是有的,寥寥数声,但是已经激起我忘乎所以的冲动。
征服是吗?
我的确喜欢征服。
所以我在发泄之后将总额三千元的百元钞票往床上一洒,什么也不说,进浴室沐浴。
出来一看,他赤裸着身子,一张接一张得捡起床上和地上的钞票,他捡得很慢,似乎每捡一张,就要耗掉一部分精力似的。
我凑到他身边,笑着说,用得着那么费劲吗?不过三十张,若是你愿意,再加三十张都没有问题。
他终于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眼睛很漂亮,这是我自始至终的感觉,我知道他会红,他会给我赚钱
我不缺钱,我真的不缺钱。
但我喜欢看着,或者说拉着纯洁的人堕落,这是莫大的快感,最大的刺激。
我喜欢看着人出卖什么,尤其是为了钱,出卖一些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东西。比如,尊严。常能听见什么“做人的尊严”之类的话语,但尊严究竟是什么?没有定义。
但你记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你就不会有尊严,尊严在金钱面前,只是泡沫一样的没用东西,迟早,你都是要丢弃的。
我对他说,当他乖顺得躺在我怀里时候,我知道他终于不再为“尊严”而煎熬。
这些年来,我也算阅人无数,这一生丰富多彩,玩乐着,狩猎着,快活着——
跟尊严一起死去的,还有爱情。
提到这个,我就想笑,那个赌约,我以及一群与我类似的人士玩的游戏。
一场豪赌。
对爱情誓言忠贞的年轻情侣,不过一百万,就成功得让他们恩断义绝。
庄家还特地选择了一对一方从病魔爪中侥幸逃脱的情侣,重病没有让他们分开,而金钱可以。
我终于笑起来,在那男孩子全身赤裸之后,我让他自己抚摸着他的身体,而我则开始攻击旁边女孩那娇嫩的下体,我喜欢他们,因为他们的表情是那么得生涩和屈辱。
手机响了,我暂时离开我的游戏,一看来电显示,不敢不接——
是他。
“在哪里?”
“有事?”
“来找我。”
他挂了电话。对我,他从不废话。
我看着眼前两个发抖的孩子,美食当前,却凭空插来横刀。
没有办法,毕竟我也有没有办法的事情。
他是方化。
三、他从不告诉我他在何方。
他认为我总是能够知道。
我在车上苦笑,我又不是全球定位系统。
可知我大半夜连跑了四家他可能居留的酒店,直到第五家,总算服务生的笑容没让我失望。
看看表,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了。
进了房间,他正靠在沙发上看电视,我给完服务生小费,将房门关上,走到他跟前。
他没正眼看我,声音很懒:“怎么那么久?”
我没有解释,安静得站着。
“今晚很无聊,”他叹道,“真的很无聊。”
“需要我做什么?安排活动?”我目不转睛得看着这个男人眉目间的倦怠——那是吃饱了的老虎所特有的慈祥。
“安排?哼,你的安排除了声色犬马还能有啥,我老了,没那么多精力耗了。”方化抚摸着额头,仿佛要抚平上面几乎淡不见的皱纹。
我没再出声,除了声色犬马,他找我难道还有高尚的目的?比如开个读书会?
方化找我,目的从来只有一个。
二十分钟后我已经全身赤裸得躺在他的身下,我伸手带着技巧得抚摸他,忍不住开口:“这不算声色犬马?”
方化用胡渣在我的脸上挠痒似得刮着,带着笑把手指探进我的嘴中,他说:“不要说煞风景的事。”
我在心里叹气,收拾了刚刚涌起的一点点反抗意识,更加努力得用嘴和手去取悦他。
方化不老,我甚至相信哪天就算我不能人道了,他仍然能雄姿勃发。
男人的能力,跟自信有关——我自卑。
在床上,方化一直都是我的老师,至少在同性的性关系上,从最初的启蒙开始,反正我在他的床上,永远只有接受支配的份。
方化倒是没有下令我不可以去接受别的男人,但事实却是,我与无数男男女女游戏过交手过,唯有在与方化的关系中,他是强势的一方。
对我而言,被进入从来都是被征服、被侮辱的一种方式……人有两种,fuckors and fuckees,我不愿意是后者。
尽管现在,我不得不在他的身下,作出我的媚态,喊出我的呻吟,甚至在自己的幻想中,扭动着去达到高潮。
他不喜欢我没有高潮,他喜欢的是我高潮时候的脸,他说,那很美——我能说,我不愿意吗?
云雨过后,我先帮他清洁干净,再轮到自己。
他招了招手,我靠近他身边,尽可能得安静。
“下次,你跟我一起回美国吧,Mary很想见你,死缠着要我带她来大陆。”方化伸臂我揽入怀,道。
Mary是方化的大女儿,大陆的老婆生的,两年前到美国读书。我见过,长得象她妈妈,一个说不上漂亮的姑娘,但很娴静,说话做事柔风细雨。
我轻笑:“怎么?她该不是看上我了吧?有意思,夫妇通吃之外,还顺便毒害你们的下一代。”
“见见她,然后让她死心。”方化轻描淡写,他不是那种会因为我的话而动摇的人。
命令已下,我只能点头。
“前两天,我还见到你儿子。”
这个话题果然勾起了方化的兴趣,他一挑眉:“哦?”
“他俩还在一起,正打算举家食粥。”我回想那幕,忍不住还想笑。
方化笑起来,这个笑容倒不带掩饰:“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我听出他话里的欣赏,有些不是滋味,冷笑道:“他们还年轻。再说了,这次不是你插手……”
话一出口,我立刻知道自己在自掘坟墓。
果然,方化的眼神顿寒,他又开始抚摸我的身体。
我呼吸为之一窒,却不敢避开,任由他继续动作。
“你知道他是我儿子,还要动手?这是对我的挑战么?”方化淡笑,笑中全是冰箭。
我忍住痛,不吭声,承认是找死,不承认,事实摆那里。
方化的动作愈加粗暴,我必须尽全力才能克制住自己的声音与表情,我知道,这是惩罚。
“我饶你一次。不要再有第三次。”他突然伸手,以掌心抹去我额头上的汗水。
“我知道。”我闭上眼睛。
很多东西瞬间掠过我的头脑:他,曹雪芹,三千块,讨好的笑,跳舞的人……
“对了,听说,你从前的女朋友要去巴黎了,不见见她?”方化报复似得,仿佛不经意得提起。
“女朋友?”真是八百年没有听过的词,我看着这个点燃一根烟的男人——他还真喜欢挖掘人的隐私。
“你报复我吗?”我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方化笑了,他喷出一口烟:“没有的事。只是突然想起有那么一桩事。”
我笑着致谢,谢谢他的关心……
四、
我最终还是赶在出国前见了她。
在一家西餐厅里,柔和的音乐,与晃动着的烛火中,她的脸依稀泛起些青春的涟漪。
我笑着说,不用客气,想吃什么尽管点。
她幽幽得看着我,眼神迷离,仿佛时光穿梭而过,箐箐校园中,十八岁的她,十八岁的我。
“我没想到,你还会见我。”她的声音一如从前,仿佛蕴涵着深深的感情,仿佛而已,我们都知道,今天这幕,做戏罢了。
眼前的女人,是我的初恋,说我对她一见钟情,也并不为过。记得她初次登台自我介绍,黄莺脆啼声中应着水灵灵的眼睛闪动,那时候,我发现世间还有种名叫“少女”的生物。
“我为什么不想见你,知道你得偿所愿,我替你高兴呢。”我举起酒杯,摇曳着法国波尔多的葡萄酒,虽非顶极,但也足够让人不由得生起对穷人的鄙视。
她还是一样聪明,微微蹙起了眉:“谢谢你。不过,你的日子过得比我好,我却是来不及祝贺你。”
“是啊。”我淡笑,故作深有感触,“如果不是被退学,我也没有今天。福祸之间,的确有趣。”
她沉默了。
在她的瞳仁里,我看见自己笑得残忍。
“你恨我?”她微叹,“我知道,但是,你为什么不想想,你做的事情,对我的伤害有多大?”
我伤害她了么?
我笑容更深:“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也能够伤害你。”
虽然我确信自己的语气是充满了歉疚,不过,似乎还是瞒不过这个女人,她迅速得扫了我一眼,脸上所有的优雅瞬间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