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 上————千姿
千姿  发于: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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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道老师知道我的真实想法后,会不会气的吹胡子瞪眼。

老师开了口后,丛溪不再辩解了,简单说了情况,但隐瞒了前几次那个疯子对他的骚扰。

我知道这就是他的性子,也不再强求什么,警察一问完,我就把他带到了我的办公室,让他在里面休息一会儿,等我下班和他

一起回家。

出门后,我将办公室门反锁了,我实在不希望再有什么人去打扰他。

第10章

那一天中暑的人特别多,我一直忙到很晚才停了下来,等回到办公室的时候,丛溪正在用我的电脑上网。

不经意一瞥,见他正浏览的是一个博客。

看博客并没什么了不起,但上面挂着丛溪和那个夏阳的照片。

忍不住好奇,我靠了过去,问,“你们的博客?”

丛溪点了点头,说,“我打算把他关了。”

我问,“为什么,不是挺好的吗?浏览量这么高,你们简直是网络红人。”

丛溪牵动唇角笑了一下,是那种苦涩的笑,“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博客。”

我看着他,懂了。

属于两个人的东西,一个已经不在,留着也只剩残缺。

可是,还是有犹豫啊!

点在删除键上的鼠标,丛溪怎么也按不下去。

那个博客,已经停更了一年,但仍然不停有新的留言更新出来,就在丛溪犹豫的时候,有一条新的站内信更新了出来。

听到那愉悦的短信声响起,丛溪将鼠标移到了那里,但一直犹豫该不该点开。

我看了看屏幕,又看了看他,再看了看屏幕,再看了看他,突然伸手按到鼠标上,点下了确定键。

站内信弹了出来。

可是,一看到里面的内容,我立刻就后悔了。

那,竟然是夏阳写给丛溪的一段话,开博两年,他怕这一天没空,所以早在一年前就写好了这几句话,说的都是琐事。

可是,那么闲闲的几句在这个时候出现,真正是扎入心中的一根刺,揉痛眼睛的一粒沙。

老天,真的很无所不能,常常,在你以为不会更糟的时候,其实那只是踏向下一个更糟的台阶。

有的时候,你认为再不会有更残忍的了,老天却偏偏又会在你毫不设防的时候,让你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残忍。

生死,是一座桥,夏阳在桥的那头,丛溪在桥的这头。

桥这头的丛溪,看到桥那头的夏阳,对他说着温暖的话,可是,他们中间有了那座桥,所以,那些话传到了桥的这头,已经成

了黑色的,能够吞噬一切的飓风。

我清晰的看到了,丛溪剧烈的颤抖了一下。

但出乎我的意料,他接下来只是淡淡的笑了一下,然后就再也没有迟疑,关掉了博客。

我看着丛溪做这一切,看着他轻轻抿住的薄唇,看着他左脸上的那颗痣,也笑了。

我想,桥那一头的夏阳,也会笑吧。

只是,我这才发现,其实,很多的时候,我猜错了他。

这个看起来纤弱不堪的少年,也许从来不需要谁照顾。

就算没有了父母,没有了夏阳,甚至没有了全世界,他也一定能自己照顾好自己。

从那一天之后,丛溪好像完全忘记了关于博客的事,也完全忘记了关于夏阳的一切,就好像之前我所看到的一切,他的那些泪

水、哀伤、悲痛,全都只是我过马路时撞到电线杆,满眼冒金星时产生的幻想。

他太突然的改变,甚至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因为我已经做好了要长期安慰他、抚慰他、劝慰他的准备,可是他就这么突然改变

了,我确实有一种吃噎了的感觉。

当然,这一切他不会说,可我能感觉到。

因为他再不把自己圈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因为他终于愿意像一个正常的十七岁少年了。

丛溪看书看累了的时候,会走出书房,冲两杯咖啡,和我一起看会儿电视,偶尔也会评论几句。

我发现他很喜欢赤足坐到地板上,盘腿捧一杯咖啡,或者是双臂抱腿,下巴枕在膝盖上,然后就一瞬不瞬的看着电视屏幕,他

总是这样,做什么事都无比认真。

所以,我放在沙发前的那一块长毛地毯就正好成了他的固定座位。

我也是个进了屋就不喜欢穿鞋的人,所以,我坐在沙发上的时候,也会踩到那一块地毯上,感受脚下温暖而柔软的触感。

这样,丛溪就正好坐在我腿边了,我一个抬手,就能揉上他的头顶。

我问过丛溪,那个疯子还有没有到学校骚扰他,丛溪说有,我又问难道学校不管,丛溪很神秘眨了眨眼,然后用一种有些孩子

气的调皮口气跟我说,反正他又找不到他,学校管什么。我愣了许久,问怎么回事,丛溪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学校后面有一

堵墙很矮。

话只说到这里,他就转过头去不看我了,很认真的盯着电视屏幕。

我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略有些精致的轮廓,和头上的白纱布,还有他偶尔眨动的长睫,以及脸颊上渐渐浮起的红晕,忍不住笑

了。

原来,这小子也知道躲的啊!

虽然方法笨拙,但总算有进步。

就这样,丛溪将这种翻墙来,翻墙往的生活持续到了高考。

高考,确实是一个让人压抑的事件,难怪许多人要为包含高考的整个月都加上“黑色”二字,那几日,不光丛溪,就连我也跟

着紧张。

高考的考场有多严格,很多人都知道,所以,丛溪再不可能进行他伟大的翻墙工程。

于是,为了确保他的人生安全,我向医院请了几天假,每天开着车载着他,来往于学校与家之间。

但紧张的气氛却在你越想甩掉的时候,越会如影随形。

不用上班,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要做,送丛溪到考场之后,我常常会就近找一家咖啡店坐下来,看看书或者听听音乐。

但一向很享受这种悠闲时光的我,却在那几天彻底崩溃了,我甚至有一种很文艺的感觉:以前的那个我不知被我丢失在了世界

哪个角落。

那几天的我,看书从来看超不过两页,而且常常会盯了半个小时,才发现那些文字只是以符号的形式进入了我的脑中,我甚至

就像文盲一样,完全不知道它们究竟意在何处。

听音乐就更不用说了,就连小夜曲这种舒缓的音乐,也会让我觉得莫名的烦躁。

于是,当咖啡厅服务员很忍耐的接受我的挑剔,在为我换了三块蛋糕之后,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怜悯。

我想,她一定认为我是被某个骄傲的女人抛弃了的失恋者,又或者是长期找不到性伴侣而压抑的有些变态的狂躁者。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但究竟是为什么,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

直到手机上预设的提醒响起,我开车到考场门口,看着丛溪带着那顶有点过大的棒球帽走出来的时候,才会长长的吁一口气,

像是经历了一场空难而终于双脚再次踏上地面般的放松下来。

丛溪一坐进车内,就会将帽子摘下来。

说实话,炎热的从前一个月就开始不停有人中暑的夏天,带这样一顶帽子实在是受罪,而且由于他头上包着层层白纱,不得不

买的大一号的帽子,让他看起来怪怪的。

因为那个伤口位置太奇怪的原因,那些白纱绑在丛溪头上,让他看起来像是绑上了一条日本的必胜带,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增

添了不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定要考上的决心之坚决的气氛。

关于报考的事,我曾经问过丛溪。

他的回答是土木工程。

我疑惑不解,问他为什么。

丛溪用一种很迷惘的眼神看了我很久,然后回答,他不喜欢。

当时,我拿着遥控器,正在换台,听了他的话,微微一愣后就笑了。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丛溪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说他自我也罢、自私也罢,太我行我素也罢,只要他喜欢的,他就一定会坚持。

如同,他对夏阳。

我很欣赏这种坚持自己的喜好,并有勇气也有骨气承担随之而来的命运的人。

人,有的时候会用无数的借口,无数的理由,来粉饰自己的无法坚持,然后表现出一种遗憾,一种楚楚可怜,以无限的追忆来

缅怀,另一方面却又自我感觉很伟大,为了谁谁谁,或者为了什么什么,放弃了自己的理想。

我不敢肯定每一次这样的放弃是不是值得,也不敢任意评论每一个这样放弃过的人的是非对错,毕竟,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

的生活准则,只是,面对丛溪的时候,常常会因为他的这种坚持而感动,心疼。

所以,只有那一次谈话后,我再也没有试图改变他的选择过,哪怕在很久之后,他的选择让我痛不欲生,心痛不已。

第11章

高考,确实是个不让人喜欢的事件,但高考也结束的很快。

打仗式的气氛,只持续了几天就完了,也许那几天每个人都绷的太紧,以至于到真正结束的那一刻,甚至还有些不习惯,而因

为这些不习惯,也产生不小的淡淡的哀伤。

考完之后,我和丛溪出去大吃了一顿,作为庆祝。

更加值得庆幸的是,那一天正是他拆纱布的一天。

从医院出来,已经是晚上,我们看了彼此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不想就此回家的蠢蠢欲动。

于是,我们开着车,在这个号称明珠的城市里四下乱逛,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悠闲。

车里,放着舒缓的音乐,不停有风从开着一道小缝的车窗外灌进来,吹动车顶挂着的一个小祈福符轻轻晃动着,丛溪的手肘撑

在车门扶手上,他单手托腮望着窗外。

我微微侧脸,就能看到他优美的轮廓,和微微勾起的唇角。

直到这一刻,我似乎才从他这淡淡的笑中,感觉到了前一段时间他过的有多辛苦。

看着窗外城市的车水马龙,霓虹闪耀,灯火辉煌,纸醉金迷,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就立刻调转车头往一个地方开去

大概是转弯转的太急,车子踉跄一下,丛溪的身子也跟着晃了一下,额头就磕到了车窗上,他略微不悦的埋怨了一声。

我看他微微皱起的眉,突然意识到,如今的丛溪,已经不再会像以往那样,在我面前掩饰所有的情绪。

心里,蹿起了莫名的窃喜,我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笑眯眯的对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丛溪对我喜欢揉摸他头的动作还是不习惯,他别扭的躲过了,但又立刻好奇我要带他去什么好地方。

看他眼中闪烁的希翼,我心中莫名兴奋,抿紧了唇,就是不告诉他,尽管他首次在我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变着花招的央求,我仍

是坚持。

有些喜悦,来自于在乎的人的在乎。

只是,当时我并不懂这些。

我不仅是个对生活没太高要求的人,也是个对自己的许多情绪不愿去多想为什么的人,因为那样,实在太累。

我憋住笑意,在心里偷偷乐着,很快就开到了目的地。

丛溪跟着我走进电梯时,已经完全放开了自从昏迷醒过来后的一切自我压抑,真正变成了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在我一直坚持守

口如瓶的时候,他甚至趴到我的肩上,掐我的脖子。

看着那么生动活泼的他,我突然觉得心里很温暖,也很好奇,这是否才是真正的他。

电梯很快到达了顶层,当闻名于很多杂志,三百六十度全透明的餐厅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我清晰的听到身旁的丛溪不大不小的

抽了一口冷气。

他的目光缓慢的在餐厅中游弋了一圈,然后立刻拉着我就往外走。

我被他拉着,几乎踉跄着跌倒,“你干什么?”

刚才不是挺高兴的样子吗?怎么突然变了脸?

丛溪不说话,还是拉着我拼命的往外走,一直走到电梯中,快速的按下了按钮,然后才松了口气,低着头,垂着眼,用很小的

声音说,“这里,很贵!”

哈?

他不会告诉我,是怕我破费,才有刚才那一番举动吧?他可知道,刚才有多少人把疑惑不解的目光投注到我们身上,像是看某

种珍惜动物。

不过老天啊,这个小东西,还真是可爱的要死。因为说那句话,他的脸竟然红了。

好吧,虽然我对生活没什么要求,而且我对钱也没什么概念,但是难道住一起那么久,他没看出来,我并不是个喜欢挥霍奢侈

的人。

带他来这里,是因为这里的环境真的很好,坐在那么大一个透明空间里,绝对能够纾解心中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的沉郁心情,

更能有一种从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得不到的放松与悠然。

简单说来,就是不开心的,到了这里也许会变的开心,开心的到了这里就会更开心。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老板娘正好是我的一个病人,因为一次成功的救治让她能够继续陪在所爱的人身边,所以,他

们给我的回报就是任何时候来这里,都是免费。

当然,我并不经常来,毕竟,救人是我的职责。

这小小的特权,只是生活的馈赠。

到目前为止,我只来过两次,一次是敏芝离开之后,一次就是刚才,可却被丛溪这个家伙硬生生的拉了出来。

当我把这一切都告诉给丛溪听后,他的脸更红了,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无奈的笑了笑,又把他拖了上去。

这一次,他没有挣扎,也没有躲开。

再次到了顶楼,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老板娘已经等在门口了,一看到我就笑着说,“刚才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正准备给你打

电话呢。”

我一边和老板娘说着话,一边看身旁的丛溪,投过去一个“你看吧,我没骗你”的眼神。

丛溪抿唇笑了一下,横了我一眼,就不再看我了。

哈?

这小子,还给我脸色看了。

我哭笑不得,从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捅了他的腰一下,他立刻飞快的回头,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移开了几步,保持安全距离

我向老板娘介绍了丛溪,只说是敏伟的朋友,然后就让她带着走到了餐桌前。

老板娘也认识敏伟,听我说丛溪是敏伟的朋友,特别看了他一眼,但却没有说什么,自己做主给我们点了很多菜,然后就离开

了。

说实话,我很欣赏这样的女人,不聒噪,不随意打听,更不会开一些无聊的玩笑,永远与人保持着让彼此都舒服的距离。

那一顿饭,我和丛溪都吃的很开心,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看着这个让许多人迷醉的城市,像是多年不见的好友般,有说不

完的话。尽管说的都是些很琐碎的小事。

丛溪跟我讲了很多他在学校的事,也讲他以后念大学的一些想法,还讲暑假打算打工的事,以及每一个毕业生在日后都将无比

怀念的关于毕业晚会的事。

丛溪说他报名了独唱。

我立刻问,是不是要唱那首《我愿意》。

丛溪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大概他想到了那天在KTV的事,嘀咕了一句,“我知道没你唱的好听。”

我摆了摆手,说,“但你一定比我唱的用心。”

丛溪又愣了,握住餐具的手在空中僵硬了一下。

为了缓和气氛,我也说起了自己的事,说自己参加高考的时候,说自己这些年的经历,说第一次握手术刀的紧张,说第一次见

血的头晕,到后来,我还说到了敏芝。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以为是胸口永远的痛,在那一天说出来,却有一种在说别人的事的感觉,尤其是看到丛溪眼中又开始闪烁

那种晶莹的水光时,我竟然还抬起手捏了捏他的鼻尖,说,“没关系,都已经过去了!”

丛溪听了我的话,愣了。

我也愣了。

原来,人真的是薄情的动物,我原以为我会怀念一辈子的人,却就在这样一句话中,成为了过去。

我的手,离开了丛溪的脸,然后低下头去,没再说话,一直到那顿饭完结。

晚上回家后,临睡之前,丛溪敲开了我的房门,他端着一杯牛奶走进来,放到了我手里,然后很轻很轻的说,“她永远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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