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 上————千姿
千姿  发于: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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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句话说的轻飘飘的,不带任何情绪,甚至不像是说话,而只是一次平平常常的呼吸,可我却微微愣了一下,盯着他完美的

侧脸,沉默了。

我忘了,他是一个学生,就算他的父母不要他了,他还需要面对同学、老师、朋友。在这个所谓开放的社会,还是有很多人接

受不了这种事,也有许多人对这种事是好奇、窥探多过尊重,可以想象,这个孩子受了多少指摘,多少委屈,甚至辱骂。

只是那一句早就习惯了,却真真让人心疼。

因为这种习惯,对于他来说是麻木,极痛之后的没有感觉。

我想,夏阳不在了,这个孩子一定很孤单吧。

陪丛溪去拜祭的那一天,天空居然下起了小雨,老天还真会制造气氛,只是一来我不是个会为了浪漫喜欢雨的人,相反我十分

讨厌下雨天,二来那天那样的气氛,下雨只会平添哀伤,所以我也实在很讨厌那天的雨。

我开车把丛溪送到陵园外后,他就不让我陪了,自己抱了一大束百合花进去了。

我坐在车里,把窗户都关严了,用手提电脑看电影。

好死不死,那天电脑里居然只存了一部《断背山》!

没得选择之下,我只好看了。

故事情节很简单,但却很真实,没有多少高潮跌宕,有好几次,我都差点睡着了,可是到看到那句“Ennis不爱男人,也不爱女

人,他只爱Jack”时,我终于明白了这部电影被许多人奉为经典的原因。

爱,真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

感动,不是肆无忌惮的笑,也不是止不住的泪流,它只是一个感觉,在心里默默的流动,并且会一直流动下去,贯穿我们的整

个生命。

看完了这部真正令人感动的电影后,我意识到,丛溪去了很久,正想去找他,又发现,他居然没带伞。

于是,我立刻撑开伞冲了出去。

陵园,不是一个会让人喜欢来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个夏阳究竟埋在了哪里,跑了半天也找不到,雨水在我的奔跑下溅的到处都

是,弄湿了裤脚,黏黏的,凉凉的,很烦人。

可我还是继续找,而且一想到丛溪有哮喘,我就恨不得找到他后抓过来狠狠打屁股。

真是个让人不省心的小孩。

但当我终于在一个墓碑前看到那一团小小的身影时,再大的怒气也消了。

那么瘦弱的人,双臂抱腿靠在墓碑上,头也靠在墓碑上,这一次,他没有流泪,只是呆呆的看着墓碑上那张经历风雨已经有些

模糊的照片,任漫天雨丝飘洒到他身上。

不用说,已经湿透了。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格子衬衣,湿透了的衣服贴在身上,可以清晰的看到锁骨的轮廓,发丝上不停往下滴着水滴,一行行一道道

的像是流不尽的泪水。

我慢慢走了过去,把伞撑到了他头顶,轻声问,“回去了,好吗?”

丛溪没有动,就像很多次一样,他沉浸在了夏阳的世界中,听不到,也看不到那个世界之外的任何一切。

我突然觉得,没有了夏阳,也许也就没有了丛溪,夏阳,不只带走了自己,也带走了这个他遗落在人间的小小爱人。

我顺着丛溪的目光看向墓碑,看到那一束百合花已经被雨水打得残败不堪歪倒在一旁,于是,轻轻扶起了起来,让它重新直立

,然后伸手去抱丛溪。

丛溪却像受到惊吓一样,猛地后退几步,摔到了雨地中。

我急忙把他扶了起来,问他有没有怎么样。

丛溪的目光越过我的肩头,又看向了墓碑,然后我就听到他说起了那天的事。

“那天,我太害怕了,虽然夏阳他一直拍着我想哄我安心,但是我真的太害怕了,死死抱着他的脖子,我从来没有从那么高的

地方摔下去过,摔入水中的一刹那,我觉得我会死了,可是没有,我看到夏阳他跳了下来,我好高兴,我又觉得我不会死了,

我拼命朝他游过去,然后死死的抱住了他,我当时只想着再也不要放开他,那天的江水很急,我们一直被江水冲打着,不知道

会被冲到哪里去,可是,夏阳一直没有放开我,后来我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为了救我已经……已经……

丛溪是一口气说出这些话的,说到这里的时候,就开始剧烈的喘息。

我急忙拍他后背帮他顺气,然后哄着他,对他说,“不是你的错,那不是你的错!”

丛溪拼命的摇头,他说,“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听他们说……如果我不是那么死命的抱着夏阳……他就可以带着我游

出水面……也就不会死了。”

啊?

听他们说?

他听谁说的?又是什么时候听说的?

丛溪又接着说,“所以,我想,既然夏阳已经不在了,我醒来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我拔掉了呼吸管……”

拔掉了呼吸管?

原来如此!

真是个傻孩子啊,可是这个傻孩子,却让我好心疼。

我紧紧的抱着丛溪,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因为要用双手抱他,雨伞也不能撑了,雨丝薄薄的笼到身上,让人很不舒服,可是

什么都没有好好抱着这个伤心的孩子来得重要。

所以,我第一次不管什么雨了,也是第一次将自己暴露在了雨丝中。

但这一次,丛溪没再哭,他只是说完了这些话,然后就轻轻推开了我。

他笑了笑,抹去了自己脸上的雨水,又伸手替我抹去了,然后拉着我站了起来,还拿起了那把倒在地上的雨伞,撑到了我们的

头上。

他对我说,“谢谢”。说完在看到我又要责怪他的时候,急着解释,“我知道你不喜欢听我说谢谢,可是我还是要说,真心的

,真的谢谢你陪着我来!”

看他说的那么认真的模样,我心里哪还有什么计较,捏了捏他的鼻尖,然后轻轻拍了拍他的头,拉着他一口气跑回了车里。

第7章

回到车里,衣服果然是湿透了,都能拧出水来。

我怕丛溪感冒,把暖气打开了,然后飞快开车回了家。

结果回到家,他还是感冒了。

洗过热水澡后,他将自己整个裹到了被子中,然后又习惯性的坐到了外飘窗台上,望着外面城市的车水马龙。

我找出感冒药让他吃了,替他量了体温,还好烧的不是太严重,所以也就没拉他去医院,我知道他不喜欢那个地方。

他是病人,我当然不能再让他做饭了。

可我的厨艺又实在不敢恭维,只能熬了清粥,再配些罐头当做晚餐。

做这一切很简单,很快就弄好了,当我把东西都端出来后,就看到丛溪坐在窗台上,被子已经裹到了头顶,只露出一张小脸,

枕在膝盖上。

我听人说过,喜欢这个姿势的人,都是很没有安全感的。

只是不知道,他这样没有安全感是在夏阳离开以前,还是离开以后。

我叫他过来吃饭,他“嗯”了一声,挣出被子,赤着脚就跑到了餐桌旁,看着他身上过大的睡衣,我想,是不是该给他买些衣

服了。

丛溪吃饭吃的很少,我逼了他几次,他才勉强喝了两碗粥。

吃过饭后,他又要动手收拾,我立刻阻止了,以医生的身份很慎重的叮嘱他要多休息,然后又把他裹回了被子中,塞到了窗台

上。

丛溪见我很认真,就不再执拗了,乖乖的靠到了玻璃窗上。

等我收拾完一切出来,他跟我说想要出去找工作,问我有没有类似做快餐店的朋友?

快餐店?打工?

他是想干什么?

我问出了疑问,他很理所当然的回答,“我总要挣钱吃饭吧。”

可是,他是学生啊,昏迷前,他不是就要参加高考吗?

十七岁的孩子,去打什么工,还说出要挣钱吃饭这种话。

我不停摇头,否定了他的想法。

丛溪又问我,“我总不能饿着肚子去读书吧。”

我想了想,他说的还果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可是在想了十秒之后,我竟然脱口而出,“你住我这里就好了,反正你吃的不多

。”

丛溪愣了愣,又笑了,问我,“你想养我吗?你是我什么人,为什么要养我?”

他这句话说的没有一点讥讽,倒像是在逗小孩。

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原本就微微扬起的唇角会勾出更好看的弧度,露出洁白的牙齿,他左脸颊颧骨的位置有一颗痣,笑起来

的时候,会轻轻动耸动,很调皮的样子。

但他的问题也让我很头疼,可我这么聪明,立刻想到了解决的方法,所以,我对他说,“这样吧,你住在这里,帮我做饭,打

扫,就抵房租、伙食费了,好不好?”

我知道,这是小说中才有的情节,我也知道这番话有多可笑,但我实在不想看到他穿着制服,在快餐店中忙碌,每进来一个人

就说一声欢迎光临。

对我来说,他只该有一个地方可以呆,那就是学校。

丛溪听了我的话,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他又要执拗拒绝,急忙在脑中想出各种说服他的理由,可哪里知道,他竟然点了头。

就那么答应了。

我傻了,呆了,愣了。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说话?

他不是一向都有自己的坚持吗?莫名其妙都会说谢谢的人,竟然答应了我的无理要求?

后来,我曾经问过丛溪为什么要答应,他很认真的想了想好像才想起我说的是什么事,然后回答说,“我觉得你肯定是个傻瓜

,既然你愿意,而且我又实在不想就那么辍学,当然就答应了啊!”

听了他的话,我很忧愁,原来他并不是如敏伟说的单纯可爱啊,天使也有魔鬼的时候。

但那时,我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终于不用让他流落在外了,很高兴。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和丛溪就成了同居人。

纯粹的同居一屋。

绝对的单纯关系。

丛溪很快办好了复学手续,开始去学校上课了。

我想,他在学校一定是个被老师喜欢的学生,昏迷了一年再回去,并没有怎么为难,像是那一年的空缺并不曾存在过。

夏阳的事,学校已经知道,可是毕竟人已去,留下的那一个,谁又忍心苛责,更何况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

青春,允许犯错,犯错之后的低姿态,往往会得到轻易的谅解,因为,谁都曾青春过。

经历过高三的人都知道,那基本上不是人过的日子,那段一根弦整日绷紧的岁月,许多人经历过一次都不想再有第二次,毕竟

,谁又能长期忍受强力的高压,所以,许多复读的学生,如果没有绝对坚强的意志,一般都会越复读效果越差。

下班回家,我经常能看到在书房看书复习的丛溪,紧皱着眉头,或是懊恼的翻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参考书,或是拼命在纸上写写

画画什么,有的时候,从书房的门缝里,还能看到散落到地面各处的参考书。

我知道,那根断了的、曾经紧绷的弦,再要重新续起,他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丛溪答应了住下之后,我拖着他到宜家买了一张床,放到书房中大小正合适。

可是,有了那张床之后我又有点后悔了。

因为除了吃饭、洗澡、收拾的时间,丛溪基本上没有走出过书房,他是站着也看书,坐着也看书,躺着也看书。

我真怕他,会死在书本上。

说实话,我从没看过他这么勤奋的学生,要是高中有什么勤劳上进奖,我想一定是会颁给他。

丛溪忙他学习的时候,我也有几门职称考试需要参加,所以,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医院办公室里啃面包度过,这样一来,给他

解决了不少负担,不用他再无比内疚、尽责的考虑每天该变换什么菜式,来报答我给他提供安身之所的事。

关于这一点,丛溪的坚持让我自觉十分挫败,无论我怎么解释,怎么一次次说起答应了敏伟要照顾他,甚至要来了家政公司工

人的时薪作为证据,他也永远认为自己做的不够。

每一天回到家,我都会再一次体会到“焕然一新”的真正含义。

一想到他的学业那么重,我就忍不住在心里埋怨他,埋怨他的执拗坚持。

但又实在不忍苛责。

认真而努力的丛溪,让我心疼,也让我感动。

我每天回到家的时候,常常已经晚,但好像已经成了习惯,我总要轻轻的推开书房门,看一眼已经睡着的丛溪才放心。

而更多时候,当我推开门之后,看到的就是他躺在床上已经睡着,却仍有一本书翻开放在胸前。

那一瞬间,心里总会有一片地方变得柔软,略带酸涩。

其实,这几年考大学已经不如以前那么难,再说如果不是立志非要考个名牌大学,我觉得实在没必要那么辛苦。

毕竟,人的一生不一定非要读个名牌的大学,再找份“钱”途无量的工作,或者做出金光闪耀的事业才会幸福、才会开心。

幸福,与这些无关!

幸福只是一种意识,一种状态。

幸福的人,自然是幸福的,无关钱的多少,无关事业的大小,也无关名誉地位的高低。

我想,丛溪是懂这个道理的,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他像是要用尽一生的力气,那么认真、那么努力。

每一天都是最后一天,这句话很适合形容他。

他将自己生命的每一天,都用无比的认真和全心的努力,彻底点燃了。

这样的丛溪,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疼爱,只希望他能放松自己一点,不要那么用力,毕竟,人生而有脆弱的一面,那么青涩而柔

软的一个孩子,只怕他弄坏了自己。

常常,看到他眼底的黑影,我就会好奇,这样让人心疼的一个孩子,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狠下心不要他。

关于丛溪的父母,他从来没有提过,我也从来没有问过,毕竟,谁都有自己不愿展示于人前的一道伤疤,可是,人之常情,我

知道,他心里一定很难过,但丛溪不像有些十七岁的孩子,任性的将自己的委屈肆意渲染,告诉给所有人听,然后以此换的更

多的宠爱,和更大的任性空间,必要的时候,他们还会加上眼泪这个无往而不利的武器。

青春,最不介意挥霍的就是感情。

肆意的、造作的、个性的、疯狂的、羸弱的、默默的、持恒的、虚假的、真诚的……各种各样,组成了最美,也最无法复制、

无可挽回的青春。

而丛溪的青春,就如同水底石块上青涩而柔软的青苔。

人前的丛溪,水晶一样透明、清澈、晶莹,从不骄矜,从不肆意,也从不张扬,他总是默默的存在着,当然,他也有执拗坚持

的一面,比如对夏阳的坚持,比如住在我家就一定要干家务活的坚持,比如他把每一天都当最后一天来过的那种让人不敢逼视

的认真。

丛溪,不像大多数十七岁的孩子,但又比大多数十七岁的孩子来的更可爱,更让人无法抗拒。

我想,这就是敏伟对他评价的由来。

所以,对于照顾这个孩子,让他能有个安稳的落脚之地,我从来没有觉得是负担,反而常常会为此而觉得心底有了一处柔软和

温暖。

这是,敏芝离开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的感觉。

而丛溪的到来,像是涨潮一样,慢慢将这种感觉,淹没了我整颗心。

第8章

经过近两个月的临时抱佛脚,我终于考完了升级试,我是个对生活没太大要求的人,考完了,对我来说,这事就完了,至于过

不过,那不是我能担心的。

过了,值得高兴,不过,也曾努力过,没有遗憾。

所以,得到解脱的那一天,我心情说不出的好,打算开车去丛溪学校接他,然后和他出去大吃一顿,就当庆祝。

至于庆祝什么,我还没想好。

但,谁说没什么事就不能庆祝了。

人生下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谁都知道能产生自己,那当初几十亿分之一的几率有多小,难道这还不值

得庆祝吗?

丛溪的学校很有名气,是国家什么几几几工程的,校园环境那叫一个好,还没到学校门口就已经看到一片红花绿树、盛夏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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