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病弱书生郎后by旧酿
旧酿  发于: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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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沈忆梨点点头,怕一包不够,把现有的油纸包全给捧了来。
简言之逐一打开查看,才刚看到第一包他就忍不住翻了白眼。
看来庸医真是哪个时代都有,怪不得原身的身体越医越差。心悸气短、畏冷咳嗽这些症状表面看起来是热毒淤塞引起的,可有假性哮喘的前提在,理应是湿寒过盛,肝气受损。
药包里的药材全是消火固寒的,冰上泼水,没活活给拖死都算命大了。
沈忆梨见他表情逐渐严肃,不禁犯疑:“怎么了吗?简哥,可是这些药材有问题?”
“没有,是药材不太适合我的体质,对病情起不到什么助益。”
简言之潦草的把油纸包给揉成一团,要光是药性不对都算了,这些药材还是受了潮的次品。想来梁春凤给他请大夫原本就是做给村里人看的,只为博个贤良的好名声,哪里真的肯给他花高价开好药。
沈忆梨不懂这个,听简言之说对病情起不到助益也就歇了去熬药的心思。
“你若觉着大夫开的方子不好,那我回头进山里转转,看能不能挖到些用得着的药材。”
简言之闻言面露惊讶,最近的一片山头离村子都有大几里路,况且药材一般长在深山里,沈忆梨一个瘦弱小哥儿居然敢独自进山?
“罢了,想要药材办法多得是。临近深秋,山里出来觅食的野兽多,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要是遇上了,怕是禁不住豺狼两口啃。”
沈忆梨被他揶揄的有些不好意思,小哥儿眉眼本就清秀,迎着烛火眸子津亮津亮,连那浅浅红起来的双颊都显出如玉质感。
简言之看着心念不免又微动了一下。
沈忆梨长的着实是好看,只是因为吃的不好,所以身子骨格外瘦些。要是仔细养养,把略凹进去的脸颊给养得圆润起来,那一定比现在还要抢眼。
“怎么一直盯着我.....我、我跟你说话呢.......”
沈忆梨这回是真脸红了,农户人家的汉子大多内敛腼腆,他一个洁身自好的小哥儿,哪里被这种炽热的眼神给直直盯过。
简言之见状歉意一笑,语气很诚实:“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有点唐突了,别介意。”
介意....沈忆梨倒不介意,毕竟给自己夫君多看看也不犯法。
眼见小哥儿脸色越来越红,简言之岔开话题:“嗯?你刚刚和我说什么?”
沈忆梨:“......”吃饱喝足又不用熬药,外边天都黑了,还能和他说什么?
简言之恍然大悟:“是不是问你今晚睡哪儿来着?”
沈忆梨:“!”
这人指定是故意的!
沈忆梨前几天一直都是衣不解带的守在简言之床前,实在困得熬不住了就趴在桌上眯几个时辰,直到天快亮才去澡室洗澡换衣裳,然后给这一家子人准备早饭。
但今天简言之醒了,人也是清醒着在,他没有理由再继续守在床前。
沈忆梨回想起简言之说的那句‘我也没做过什么夫君该做的事’,不觉羞到抬不起头来。
难道就是今晚?
他和简言之要......
简言之:首先,我是个病人。
这边沈忆梨低头抠衣角,那边简哥强撑病体、蹒跚下床,一步三喘的向他走来。
沈忆梨不明所以,慌慌张张往后退了半步:“我、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再说你.....大病初愈,禁不得劳累!圆房什么的,让我缓缓,等下我主动一点也可以!”
刚准备去橱柜里掏家伙什打地铺的简言之:“......”
很热情,但婉拒。
我不可以。

简言之从橱柜里翻出来一床不算厚的被褥,又在里面找出床旧床单。直到他整理好被角褶皱和衣躺下,沈忆梨才反应过来这地铺是简言之给自己打的。
“那怎么行!快起来简哥!你身子还没好全,地上寒气重,这样睡一夜肯定会加重病情的!”
沈忆梨扑腾过去拉简言之的袖子,想把他那羸弱无比的夫君给拉起来。书呆子这破烂身体可禁不得摇晃,两个人正推搡得如火如荼,关地好好的屋门突然被谁给推了开。
“言之啊,我——”
梁春凤被眼前的境况吓了一跳,她以往对简言之颐指气使惯了,进他房间根本不会尊重人先敲门。
此刻门推开看到简言之被沈忆梨半压在身下,沈忆梨后背还被他紧紧搂着,两人像是要行周公之礼。
“.....啧!不是舅母说你,大病初愈就不该想着这档子事!你瞧身子虚成这样,要播种什么时候不能播,非挑这个节骨眼儿.....”
梁春凤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户妇人,言语自然直白露骨。
沈忆梨一张脸臊得通红,边手忙脚乱想从简言之身上爬起来,边小声支吾:“我....没有,不是.....”
简言之现在是一点不想跟梁春凤对话,他腕子一使劲,把沈忆梨抬起一半的腰又给拉了回来:“怎么不是,刚刚不都还说可以主动么?快做心理建设,我等你。”
沈忆梨:“!”
梁春凤:“?”
梁春凤被简言之催促的语气弄得有些尴尬。
这书呆子前十几年除了读书就是写字,连脑袋都差点给读坏了。怎么病了一场娶了夫郎,这性子还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呢?
“你们.....”
梁春凤砸砸嘴皮,组织了几下语言,未果,便转开话头专门针对简言之。
“舅母来是想嘱咐你,要是你身子好些了,明儿赶早咱们就去取银子。早点给你安了家,我和你舅舅也好早点安心些。”
噢,说来说去还是为钱。
既然这招不管用,那就......
简言之:“舅母说的在理,可我——”
他话头一僵,似是想咳嗽又在强忍着。而后顶着张惨白的脸,白眼一翻,当着梁春凤的面,就这么晕过去了。
晕过去了.....
他是真晕,眼前发黑,人事不省的那种。
沈忆梨唯恐是刚才力气用大了,伤到了简言之哪里,赶忙起身去探他的鼻息。
气还有,但不多。
简言之半口气没喘上来,胸前一阵阵的抽痛。肺像是要炸了,想咳嗽却咳不出来,身体生理性痉挛,一抖一抖的打摆子,和发了癫痫的症状差不多。
梁春凤也被吓得不轻,一方面她是怕简言之气真没喘上来,另一方面见他这病症仿佛是抽风,不知道会不会传染。
“那、那个,梨哥儿,你好好照顾言之.....我、我就先走了!”
梁春凤丢下这话转身就跑没了影。
这要真是会传染的病,梁春凤还不敢随便给简言之请大夫。简思奇连亲都没成,若这消息给村里人晓得了,那哪家还愿意把姑娘嫁给简思奇当媳妇啊。
要说以前请的大夫也没谁说过简言之这是抽风,兴许是这次病得重了,所以看上去严重些?
再说要传染早传染了,可她和简建成、简思奇身子都没毛病。
梁春凤想着稍稍放下心来,本打算再回去看看情况,但转念一忖既然走都已经走了,回去也不像个样子。干脆撂开不提,先上床睡觉去了。
那边简言之身体痉挛,抽搐了好一会儿才觉得人舒服些。他整个人天旋地转,恍惚中好像有人托起了他的头,轻轻揉着太阳穴。
沈忆梨着实担心坏了,见简言之平躺着喘不上气,就跪坐在地铺上,把他的脑袋用膝盖枕着。果然后颈有了支撑简言之气息顺畅多了,逐渐恢复神智缓缓睁开了眼睛。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刚刚可真吓死我了。”
沈忆梨松了一大口气,咧嘴一笑,手还拍了拍胸脯,俨然一副为简言之劫后余生欢喜的模样。
简言之眸光涣散,还沉浸在方才眩晕时看到的画面里。
他看到一身白大褂的自己站在手术台前,台上躺着的是进行了十七个小时手术抢救下来的病人,一位妊娠八个月的孕妇突发脑梗,送来时性命垂危。
简言之不太想回忆当时的场景——原本他都已经拼尽全力把人给救下来了,舍小保大,代价是那位孕妇大概率再也做不了母亲。
可那孕妇的老公不知道从哪里请来的大师,说算出孕妇怀的是个紫微星,天降祥瑞,能为他即将破产的公司带来转机,说什么都一定要保小。
男人在手术室外大吵大闹,不仅口出恶言还尖酸诅咒。那孕妇似乎对此有了感应,加剧的妊娠反应导致母体恶性水肿,颈静脉怒张,最终母子俱亡。
他身为医者,自然对这对母子同情又愧疚,加上长时间进行手术,整个人心力交瘁。
于是手术结束后一头晕倒在了办公室。
沈忆梨唇角的笑意投射进简言之眼底,那是一种没有任何修饰的清澈与纯粹。是真心实意为着别人不受苦难而高兴,哪怕对方只是个今晚刚熟悉起来的陌生人。
“我没事了...就是有点渴,阿梨....能帮我倒杯水么?我起不来.....”
简言之一开口还是虚弱的要命,沈忆梨闻言眸子里闪过一丝不忍,立即去倒了碗温水来送到他唇边。
这样的简哥实在是太可怜了啊,瘫在地铺上,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的夫君好转起来呢?
可简言之病得重,请来的几个大夫都说他底子虚透了,往后想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基本不可能。
贼会养鸡养鸭养大肥鹅的梨哥儿看着吨吨吨的病秧子陷入了沉思:这种没养过,有点兴趣。要不试试?说不定能行?
梁春凤第二天一起床就摸过去打探了消息。
好消息:简言之还活着。
坏消息:简言之今天也是下不了床的一天。
“.....您知道的,我是个病人,身子骨又弱。要再不、咳咳....再不吃点好的,只怕我就要交代在这儿了。我死不要紧,可惜了我爹娘给我存的安家费.....它们就在...就在....咳咳、咳.....”
简言之一到紧要关头就开启哮喘大法,惹得梁春凤几次想追问,可看着他一幅肺管子都快咳出来的样子,又实在是问不出个结果。
“唉.....行吧!你病还没好全,多休息着。我去叫梨哥儿买点菜,晚点给你炖个鱼汤补补。”
“多谢舅母。”
自从梁春凤踏进这间屋子开始,简言之说的最中气十足的就是这四个字了。她是真火大,却无从发泄,她连简言之手里那笔钱存在哪里都不知道。
每每问到这个问题,简言之就咳嗽,就痉挛,就喘不上气。
她怕把人给活活逼死了,纵是有满腔怒火,也不得不先憋屈忍着。
昨晚沈忆梨连扶带拖的把简言之给搬上了床,原本简言之是想让他一起睡的,但沈忆梨死活不干。
在简言之的再三追问下,他才扭捏着解释说他们还没圆房,算不得正式夫妻,睡在一张床上不合规矩。
简言之拖沓着病体拉不动更按不住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沈忆梨在地铺上凑合了一夜。
偶尔凑合一下是没事,可要天天这么在地上睡,寒气入体没事也要变成有事了。
简言之想了想,决定动用下手头上现有的资源,给昨晚辛苦照顾他的阿梨谋点福利。
原身爹娘留下来的首饰这些年已经被舅母榨得差不多了,仅剩的两件值钱物,一件是镶了珍珠的玉坠,还有一支双头喜鹊金枝钗。
这两件都是原身娘亲留下来的传家宝,打算将来传给儿媳的。
简言之颠了颠那玉坠和金枝钗的份量,有点沉手,应该可以当个不错的价钱。
但新问题来了,他现在这具身体并不能支撑他走到院子以外很远的地方,记忆里当铺只有镇上才有,而去镇上少说要走五里路。
简言之皱了皱眉,这种有资源却无法化为己用的感觉不太妙,原身这具身体给他带来的麻烦太多了,几乎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
正巧沈忆梨拎着菜篮子从外边回来,他似乎很高兴的样子,闲来无事站在门口晒太阳的简言之一眼就看到了他翘起来的嘴角。
“你怎么起来啦?!快回去快回去!你忘了昨晚发病的时候有多凶险了?我刚去镇上的集市里买了鱼,晚点给你炖个鱼汤,很补的。”
沈忆梨说罢扬扬肘上挎着的菜篮子,里面几尾鲫鱼鲜活肥嫩,是他才购得新鲜食材。又瞧简言之站着不动,不敢随便碰他,就拼命挥手示意。
简言之莞尔:“躺久了更不利于恢复,多晒太阳能增强体质,再晒会儿我就进去了。对了.....你能去镇上?”
“可以啊,怎么了?简哥有东西要买?需要我帮忙吗?”
沈忆梨经过昨晚面对面的照顾和简言之熟了不少,一口一个简哥也不觉得别扭了。此刻听他问立刻拍拍胸脯,表示如果有东西要买他可以代劳。
简言之好笑,歪歪头问道:“你有钱吗?”
沈忆梨脸颊顿时一红,他一个嫁了人的小哥儿哪里有钱,梁春凤抠搜的很,连买菜都只给了他二十文不到。
“没有.....”梨哥儿老实巴交。
其实一两文的存款他还是有的,但以简言之现在的身体状况来说,对方应该不太想吃一文钱一块的廉价麦芽糖吧?
简言之笑笑,将他唤近:“还真有件事想请你帮下忙,你有没有去过当铺?”
“去过几回,不过都是当些不值钱的玩意儿.....”
“没关系,你能懂里面的行规就很好了。我这里有支金钗,可不可以辛苦你跑一趟,帮我当二十两银子回来?”

二十两?!
沈忆梨当真吃了一惊,他爱吃的麦芽糖才一文钱一块,集市上肥美的鲫鱼才六文钱一斤,就连当初梁春凤花钱买他进门冲喜也不过才花了一钱。
二十两银子,足矣买下两百个他了。
“这个这么值钱的吗?我没当过这么值钱的东西,万一办砸了,那岂不是......”
“无妨,我是没力气出远门,不然也不会辛苦你多跑这一趟了。只要差不多都能接受,不要太有压力。”
简言之摸出金钗给他,那发钗只有头上的喜鹊和树枝占了点份量,本身的钗针处很细,估个二十两就差不多了。
沈忆梨见他如此信任自己,心里既欢喜又忐忑。
这人难道就一点都不担心,他当到银子悄悄拿了钱跑路吗?
简言之:谢谢提醒,还真没想到这一层。
沈忆梨嫁过来十日有余,被舅母逼着干各种活还不给他吃饱,夜里更是要衣不解带的照顾病秧子。饶是这样沈忆梨也没跑,简言之信他的人品。
何况就算人真跑了也没关系,无非就是少支金钗嘛。
他还有玉坠呢——玉坠能当三十两。
这些东西就算他找原身借的,拿来解当下的困境。等他脱离了这个破地方,再想法子照原样赎出来就是了。
凭他的医术,想在这个中医横行的地方闯出点名气,也不是什么难事。
简言之望着沈忆梨白皙的面庞,勾唇微微一笑:“你放心,当来的钱我分你一半当跑腿费,你应该就不好意思跑路了吧?”
沈忆梨:这么一说好像更想跑了。
“不用这么多,分我三文钱买麦芽糖就行,我想明天、后天、大后天都有麦芽糖吃。”
“这有什么问题,买,买一斤,抱着啃。”简言之大手一挥,十分阔气。
条件谈拢了,沈忆梨这就准备上路再跑一趟镇里。
简言之还是给报销了路费,原身之前帮人抄书攒了十来文小钱。从村里到镇上有五里路,要是坐牛车一里路得收一文钱,简言之便把那一捧十几枚铜板全给了沈忆梨。
小哥儿节俭,铜板是揣在兜里了,却没打算坐车往返。寻了个背篓把金簪藏到最底下,想着顺路再带点什么别的东西回来。
“你自己瞧中什么看着买就是了,吃的喝的,不用太计较钱。另外要是路过药铺的话,可以买点茯苓和薏仁,你尺脉跳动的有些乏力,是体内有湿气,得祛一祛。”
沈忆梨还没来得及催促简言之赶紧进屋躺着,倒被他反向叮嘱了一番。
沈忆梨:“?”
不是,尺脉无力,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简言之:当然是昨晚你压我身上的时候我摸出来的鸭。
沈忆梨原本是个外地小哥儿,有着‘好赌的爹、生病的妈,和支离破碎的他’这样常规标配的凄惨身世。
因为阿爹还不起赌债,在村里人的牵线搭桥下,将他以一钱银子的价码抵给了半死不活的病秧子冲喜。
他来这望盛村不过短短半个月,期间因为梁春凤总使唤着他干活跑腿,所以对去镇上的路竟还格外的熟悉起来了。
沈忆梨为省来去十文钱的车费,没舍得坐牛车,就那么一步步走到了镇上。
到了当铺门口他也没急着进去,而是先在门口观望了小半个时辰,看着前一个进门当东西的人表情如何。
瞧那人似乎还挺满意,颠颠装钱的毡袋,仿佛有个三五两的样子。他这才稍稍放下心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当铺。
“哟,哥儿可是要当东西?我们方吉当铺向来对主顾大方,要是有好东西可以拿出来谈谈生意的。”
迎客的伙计看上去很和气,见沈忆梨一个小哥儿独自前来,还特意去端了茶水和糕饼。
“哥儿坐下歇歇脚吧,这是我送给哥儿吃的,不要钱。”
沈忆梨许久不来当铺,其实心里有点发虚,好在伙计对他挺热情,也没有强迫他立刻就拿东西出来估价。待坐下来喝了半盏热茶后,他才酝酿好状态,主动和伙计搭上了腔。
“我这有支发钗要当,烦请您看看物件,能值多少银子。”
简言之给他的这支发钗质地不错,并且用了原身娘亲那个时候很流行的缧丝手艺。
金条被制成一根根极细的金线,将喜鹊和枝桠紧紧缠绕在一起。是以金钗被保存数十年之久,也没有一丝一毫松散的迹象。
叫阿池的伙计把金钗放到烛火下细看了半晌,对沈忆梨一笑:“哥儿这钗子甚好,我验了,是纯金的不假。但样式有些老旧了,而且应当是十几年前的货,现在大概也就值个十多两吧。”
才十多两......
那离简言之预估的还差好大一截呢。
沈忆梨咬咬唇,回忆了一下简言之教他的话:“这发钗是我家祖辈留下来的传家物,样式虽说旧了些,可制发钗时往里加过一味药材。这药材有长久挥发的效用,若常带着,可保人不受疾病侵扰。”
阿池就是个负责验货的伙计,哪里懂这些。这药物到底有没有加进发钗里早已无迹可寻,他不能全凭沈忆梨一句话就擅自抬高了价码。
阿池心下犯了难,正想找个由头含混过去,倏然身子一顿,对着沈忆梨那边恭恭敬敬的作了个揖:“哟!少东家今儿怎么得空过来了?小的还没出门迎接呢。”
沈忆梨闻言回头,就见打门边进来一位手拿折扇的翩翩公子。那人气宇轩昂,衣着不凡,一看就知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
方无寻颔首,没接小池话,倒拿起了他手里的发钗瞧:“有主顾当东西?”
“啊、是!这支纯金发钗做工精巧,若放在当年少说得值个五十两。可惜如今缧丝工艺已不罕见,加上样式偏旧,小的刚给估了个价,最多....十五两。”
阿池拨弄算盘,在原先的十三后面又加了两颗珠子,意思是加的二两全然是看在少东家问话的面子上才肯给的。
“呵。”
方无寻不置可否的凉笑了一声,吩咐道:“去账上划二十五两来给这位小哥儿。”
阿池:“?”
沈忆梨:“!”
“不是!少东家,这发钗怕是不值这个价,您一下就加十两,我这......”
方无寻把簪子拿起来放在鼻子前闻了闻:“你说得对,那就再加五两。”
阿池:“......”
十五两加十两再加五两,那就是整整三十两啊。
“多谢这位公子好意,但这支发钗许是真如小哥所说,不值这么多钱。无功不受禄,该当多少就是多少便好。”
二十五两还超了简言之的预期,沈忆梨很满意了。
他不愿白占别人的便宜。
方无寻闻言侧目看向沈忆梨,似是有些不解。要不是手里急等着用钱谁没事来当铺?不说往多了去,讲个几两银子的价再正常不过。
这小哥儿倒好,白给的还不乐意要。
“这发钗里添了足份的紫芸草,长久佩戴可助人活络筋骨,少生疾病。怎么?你亲自验的货,竟是半点没闻出来?”
方无寻斜斜觑了眼阿池,平淡的语气却让人觉得压迫感十足。
阿池哪里还敢为自己申辩,只能低着头任凭少东家数落。
沈忆梨原以为简言之教他那样说是为了不让伙计平白压价,没成想这发钗里还真加进了药材,可他怎么半点都没闻见药味呢?
方无寻也无意多解释,命阿池去账上划来银子,整整三十两,用毡袋装了一大包。
沈忆梨接过沉手的毡袋,把银子放到背篓最底下藏好:“我是当活期的,一年就赎,可以按手印吗?我不大会写字。”
小哥儿谦虚了,他会写,只是单纯写的工整但不好看。
“不用。”方无寻淡声止住了阿池去拿当票的步子:“钱你先拿回去,发钗就算是我找你借的。等我研究好里面的门道,你自己再来当铺里取走就行。”
“啊?”
沈忆梨没想到他居然连当票都不用签,这可是白花花三十两银子啊,有钱人都这么不拿钱当钱的吗?
方无寻注意力全在发钗上,浑然不察沈忆梨纠结的神情:“你家还有没有会这种引金入药手艺的人?”
“这个.....没有吧。”
沈忆梨是真不知道,这发钗是简言之给他的。简言之爹娘双亡,不得已才寄居到舅舅家,一住那么些年,想是没什么亲眷可以往来了。
方无寻听他这样说低声啧了下,脸上露出有些遗憾的表情。
又见沈忆梨也有点莫名,他略一思索,道:“是有人教了你这套说辞?告诉你这金钗里藏着药物?”
“是我夫君.....”
话一出口沈忆梨就抿紧了嘴唇,暗自懊悔不该在局势没摸清楚的情况下牵扯到简言之。
“谢谢您的好意,时候不早,我真的该走了。”
说完,沈忆梨也不顾方无寻还想打听简言之的来历,背篓往肩上一勾就匆匆出了门。
方无寻目光跟随他消失在门外,手心微合,将那支金钗死死攥紧。
片刻,他长舒一口气,沉声吩咐随行的护卫:“大鹏,跟上去,看看那位哥儿的夫君,是个什么来头。”

被打了这么一回岔,沈忆梨从当铺出来后就直接回了家。直到把装钱的毡袋递给简言之,他才想起来还有薏仁和茯苓忘了买。
“忘了就算了,你跑来跑去多辛苦,先坐下喝杯热茶歇歇脚吧。有了银子好办事,往后再要去镇上,可以随时坐车去。”
简言之含笑,往沈忆梨手边推了推茶盏。
沈忆梨心不在焉的抿了口,觉得味儿有点甜,忙低头去查看里面的东西。
“这里面的是.....”
“噢,那是野蒲公英的根,屋子后边长了不少。我下午晒了会儿太阳觉得精神好些了,就去摘了一些来泡水,这玩意儿本身泡出来是苦的,我想你应该不喜欢,就往里头加了两勺糖。”
简言之语气说的随意,实则沈忆梨走后不久他就发了次哮喘。咳得昏天黑地,嗓子眼生疼,伏在磨盘上喘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
正好瞧见屋角后面长着一片野生蒲公英,没人刻意打理根茎却还长得不错,简言之就去摘了几株拿来泡成茶喝了。
野蒲公英本身有着清热解毒、润肺止咳的功效,对他这种因假性哮喘引起的体虚更能兼具提神补血,促进体内血红蛋白的合成。
纯天然的蒲公英不比人工培育,药性还是猛的。只是新鲜的蒲公英根挖来没有经过晾晒和处理工序,实际用起来会打些折扣。
有来有去,倒意外让原身这具破烂身体把药性给承受住了。
沈忆梨不是很清楚这些药材原理,但看简言之喝过蒲公英泡水后稍稍好起来的脸色,便默默记下了,以待有空的时候再帮他多采摘一些回来。
又因简言之惦记着他的喜好心里荡起点暖意,喝完一杯自己还另外去添了一杯。
简言之闲着没事,拿起毡袋来数银子。他有中医学博士的学位,量惯药材的手一掂量就能判断出准确数额。
“哟,足足三十两呢?阿梨可真厉害!”
“没有没有.....是运气好,碰到位少爷给我帮了忙。”沈忆梨被夸的有点脸红,摆摆手道:“那人是当铺的少东家,本来伙计说发钗只值十五两,可少东家闻见了里头有药味,似乎很稀罕的样子,加了两次价,硬生生给加到了三十两。”
若要说紫芸草有多稀罕也不尽然,只是这个时代手艺匮乏,想把药材融到金块里很是得费一番功夫。
那药材在金钗里藏了十数年,挥发的再慢味道也早已变稀薄,要不是嗅觉格外灵敏的人,是断断发现不了这一点的。
简言之因为家庭氛围的缘故,从小就和药材打交道,对这类气味极其敏感,能闻出来实属正常。
要如沈忆梨所说,那少东家只是随便闻了闻就确定里面掺了药材,那的确是有点真本事在身上了。
“阿梨,你说的那位少东家,问了你什么没有?”
“嗯....他问我家里有没有会引....引....”
沈忆梨咬咬唇角,当时方无寻问得突然,他给忘了准确的是哪四个字。
“是不是引金入药?”简言之颔首,帮他补充上来。
“对对!就是引金入药,他问我家里有没有会这手艺的人,我不知道,就模棱两可的回答了他。他还问我是不是有人教了我这套说辞,我一时没防备,说了是我夫君.....简哥,我是不是犯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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