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竟是我老婆?!by佐川川
佐川川  发于:2025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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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知子莫若母,陆娘猜得一点不错。
这一年来,就算有季半夏在,陆雩也将家财挥霍得所剩无几。
课本、买笔墨纸砚、买衣物鞋袜吃食……他有无数个理由管童养媳要钱,后来实在要不到了,就私下偷。
“那你觉得,要给我多少酬劳?”季半夏问。
陆雩想了想说:“每月净利润的三分之二?”
“你确定?”季半夏看着他,玩味道:“那你读书的嚼用可就不够了。”
“无妨。”陆雩认真地说,“我的开销我会想办法,你先紧着自己。”
要不是季半夏,这个家早就散了。
在陆雩看来,她拿钱是应该的。这个年纪的花季姑娘开销正是大时候,要买雪花膏、衣衫首饰……而原主一柜子不同色的衣袍,季半夏却只有翻来覆洗换的两件粗呢裙,他深感心酸。
陆家对她实在太差。
现在换作他当她的家人,他会尽力去弥补。
随后陆雩又问季半夏她跟周员外借了多少钱。
季半夏说五两银子。
陆雩心想也还好,不多。不过他眼下对大周的银钱购买力没什么概念。
季半夏收拾好东西就回屋补眠了。
陆雩揣着三枚铜钱出门,颇感新鲜,打算逛一逛这镇上的商店。
因为不是赶集日,街上相对冷清,但还是有稀稀拉拉摆摊的小贩。
他先走进一家米粮店,“老板,你这米粮多少钱一斤?”
“糙米五文钱,精米二十五文,一斤上好的红薯只要两文钱呦!陆小公子,你要点啥?”
“我就问问。”
陆雩转身就踏出门,走入下一家。
街尾刘屠户肉铺的价格也不算贵,猪肉二十文。
一块饴糖一文钱,一条拇指长的小鱼也是一文钱。像陆记食肆卖的朝食包子,一个菜包两文,一个肉包则是五文钱。
陆雩想时今的物价都还保持、稳定在盛世水准,说明上治有方。这个英女皇有点东西。
虽然现代和古代货币不能转换,但假设一文就是一元钱,五两银子就是五千元。
在人均月薪30—40文的大周,简直堪称一笔巨款!
他顿感危机。
挣钱刻不容缓。
陆雩边走边在心里琢磨起赚钱的法子。
因地掣肘,加之本金短缺,他一个文科生一时间真没想出什么好点子。
思来想去,陆雩还是决定参照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里的经典办法,抄书或者写话本子。
把他书生的身份发挥最大化。
有一群妇女在河边洗衣,沿河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好吃的水腌鱼,只要十文钱!”
“卖甜酥饼喽——上等的甜酥饼,不甜不要钱!”
没走两步,陆雩就感到累了。
他想坐下休息会,看到巷子里有个摊位在卖铜镜,又忙不迭抬腿走了过去。
到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呢。
刚穿过来时陆雩面对缸里的清水,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倒影,知道原主不丑,却不知具体五官。
“这个,我看看。”陆雩对小贩笑了笑。
然后拿起一面铜镜,对着自己的脸一通打量。
还好,还是帅哥。
原主虽然病弱,但生了副好皮相。过分白皙的肌肤在墨发衬映下毫无血色,面容俊美,唇薄而色粉,下巴尖削,端的是比女子还好看,活脱一美少年。就是太瘦了,颧骨眼窝凹陷下去,显得空洞无神,而且缺乏男子气概。
乍看与陆雩上辈子英俊硬朗的五官天差地别,但仔细一看,又似乎隐隐有几分肖像。
陆雩照来看去,不是很满意,可也没有不满意。
他安慰自己,娘了点又怎样,好歹不是单身狗了。
上辈子他那么帅,也不见得有对象。
小贩见他一个大男人揽镜自照半天,不禁无语。
嘴上还是不有余力地推销道:“公子,我这铜镜是波西国千里迢迢运过来的上等货,你瞧瞧,镜面是不是清晰光可鉴人?把您绝世、颠倒众生的美貌映得半点不差。”
陆雩被对方的这记马屁拍得哆嗦了一下,手中铜镜差点掉地上。
他想着半夏一个女孩子也需要这种东西,便问小贩多少钱。
小贩信誓旦旦道:“不贵,就一两银子。”
陆雩放下铜镜,嗖地一下溜走了。
自打他穿进这身体以来,还是头一次用这么快的速度消失在人前。

一面铜镜一两银子也太贵了,真的会有人买吗?
后来陆雩踱步到巷尾暗中观察,发现竟卖出去不少。
看来溪源镇居民经济状况比他想象中还好。
陆雩陷入沉思。
或许他可以给陆记食肆开发一些新颖的早点做法。
像油条奶黄包肠粉什么的,做出来肯定受欢迎。
小镇上的居民基本都彼此熟识。
大概是因为原主出入红香楼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溪源镇。
陆雩走在路上,时常能感受到周围投来的异样注目礼。
这要换作好面子的原主,估计早就羞得恨不得找条地缝原地钻进去了。
陆雩心理素质强大,全程目不斜视,然后拐弯抬脚踏进了镇上唯一一家书铺。
“呦,陆小公子,稀客啊。”书铺东家笑盈盈地招呼道,“来购书?”
“我先瞧瞧。”
原主因为家中藏书丰富,很少来买书,只是偶尔有闲钱时会来买些话本子。
陆雩低头看了一圈,拿起几本话本子翻看,发现基本都是一些才子佳人、妖魔神话、武侠复仇题材的作品,而且剧情往往千篇一律。写情爱的,基本就是千金小姐不顾爹娘婚约与穷苦书生私奔挖野菜,书生中举发迹,最后携妻子回归强势打脸。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写话本子的都是男子书生的缘故,这些男主往往后期都会三妻四妾……而那千金小姐,居然还能保持理解!!一大家子过得其乐融融。
武侠类,往往是主角被屠杀满门而后获得金手指大杀四方,一路无数女子投怀送抱,最后坐享齐人之福。有点类似于现代种马文。
陆雩上辈子高中无聊时看过这种小说。一开始挺喜欢作者写的剧情,觉得很刺激,但看到后面男主开始跟多个女的搞暧昧就本能地生理性厌恶,弃文了。
可能绝大部分男人都向往后宫,但陆雩就是例外。
他个人只能接受1v1的关系。
书铺东家见陆雩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又从里屋拿出了几本书,鬼鬼祟祟道:“这些都是府县那边过来的新货,陆少爷你看看,喜欢不……”
陆雩瞄了眼,发现尼玛全都是黄书,还是带绘声绘色春。宫多人插图,男男、男女都有的那种,顿时捏了把冷汗。
这,古人真会玩啊。
他义正严词拒绝道:“不了,我不感兴趣。”
书铺东家还当他在假正经,笑道:“陆公子你以前不是最喜欢这种么。”
“咳咳。”为掩饰尴尬,陆雩随手抓起摆在架子上的一本书。
书名叫《龙马之戏》。他看了个开头,瞳孔骤缩,随后就渐渐入了迷。
这竟然是一本男男小说!讲述的是王公后代与一名美貌哥儿穿破重重阻碍最终在一起的凄美爱情故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古人偏好虐文,这本书也没有达成1v1。王公子孙在跟哥儿在一起前就迫于家庭压力成婚娶了妻,而那哥儿因为生得好看,中间还被好几个贵族豪绅看中各种强取豪夺……而往往都已经被那啥了,王公子孙才姗姗来迟英雄救美。
虐得陆雩死去活来,可又上头忍不住想继续看下去。
他看到一半时,书铺东家打断道:“陆公子可是想买这本书?”
陆雩摇了摇头。他买不起。这等闲书不像四书五经一样动辄好几两银子,但也要几百文。
书铺东家便无情抽走了他手里的书,道:“咱们这也不是开善堂的,望您谅解。若人人不花钱就能看书,又哪有人买书呢?”
陆雩想了想,问:“老板,你们这儿收话本子吗?”
“甚么话本子?你指的是二手书?”
陆雩:“不是,我自己写的。”
“呦,陆公子你还会写话本子呢。”东家用一种新奇的目光打量他,随后道:“我家小店不收,你该去县里书局问问,只要本子好,他们常年都收的。”
陆雩道了谢,又退而求其次问:“你们要人抄书吗?”
这回东家倒说要。时今印刷昂贵,小书店更偏好收手抄书。
溪源镇上没几个读书人,像严秀才等人已有功名在身,自然不屑于去靠抄书赚钱。这就便宜了陆雩,最后与东家商量好抄书一本可换八百文钱。纸张由东家提供,抄的书便是最热销的科举课本——四书五经。
东家问他是否借一本样书回去抄写,须押金一两。
陆雩摇头,“我家有书。”
东家便笑,“倒是我忘了,这镇上人家,就是你家藏书最丰富,怕是都比得上我这间书铺了。若是你何时囊中羞涩,也可拿藏书来卖。”
陆雩:“家训难为。我只抄书,不卖书。”
东家闻言一脸很惋惜的模样。
陆雩心道这可不妙。俗话说财不外露,但溪源镇几乎人人都知他家有藏书,眼红的估计不在少数。
外头日头正盛,陆雩估摸着快晌午了,便从东家这儿拿了一些抄写的线纸准备回家。
闻到外头米线摊位飘来的香味,他咽了口口水,同时腹中唱起了空城计。
可一碗肉酱米线就要十二文。
陆雩还是老老实实地走回了家。小院炊烟袅袅升起,季半夏已经在做饭。
巧合的是,对方煮的也是米线。
听到动静,季半夏回头看了他一眼,说:“去净手,可以吃了。”
陆雩便去院子里打水洗净了水,望着蓝天白云,又看了看趴在概房里酣睡的小毛驴,头一次觉得古代生活似乎也不赖,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既视感。
天知道之前刚穿过来的陆雩有多崩溃。
他在院里的石桌前坐下。不一会,季半夏就端着两只冒着热气的搪瓷海碗过来了。
陆雩起身想帮忙,季半夏看了他一眼,说:“厨房里还有两碟酱菜,你去拿来。”
陆雩点头就去了,顺便打了两杯凉茶带回来。
米线不见荤腥,里面只加了青菜和萝卜,但陆雩却吃得特别香。调料里放了辣,汤面上漂浮着一层红麻油。
吃完他坐在石凳上,打了个饱嗝说:“半夏,你这手艺都可以去开店了,不比街上的胡记米线差。”
“你不觉得辣?”季半夏慢悠悠问。
“不辣啊,我觉得味道刚好,特别得劲。”陆雩喝了口凉茶,浑然不知自己已掉进对方设下的陷阱。
看着吃完米线还跟没事人一样的少年,季半夏此时已经七分笃定,此时的陆雩,已不再是原来的陆雩。
自从上次对方做饭问他要不要辣时季半夏就已经开始怀疑。
因为,陆雩本吃不来辣。
南方饮食普遍清淡。溪源镇人有吃辣的习惯是因为这里如今大半居民都是百年前从滇贵地区逃难过来的难民,会种植辣椒。陆家不是,祖上十代起他们就是溪源本地人。
一点点辣陆雩能吃,但是多了不行。
季半夏见过他被辣椒呛得满脸通红,咳喘不止的模样。
所以这回他特意在米线中放了秘制变态辣,谁知陆雩竟然若无其事地吃完了。
再联想到这几日对方言行举止的异常变化,季半夏很容易就猜想到,兴许是借尸还魂。
亦或是,夺舍?
他都做了一个当皇帝的荒唐梦,自然不咎于想象。
吃饱喝足,陆雩闲着没事,就和季半夏闲聊。
他说起自己今天逛街询价铜镜的事。
“一面铜镜竟然就要一两银子,镇上还有许多人买……”
季半夏解释道:“那个卖铜镜的商贩就和驴贩子一样,不是每天都来。他们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往往一两年才会到溪源镇一次,售价比县里便宜些。因此镇民看到了,有闲钱都会买。”
“原来如此。”陆雩恍然。
他还当镇上这么多有钱人呢。
当然这也是因为铜镜是必需品,家里有女子或哥儿爱俏的都会想买一面回去。
古代工业不发达,铜镜售价昂贵情有可原。
陆雩:“你有没有想过早上多卖点其他种类的早点,增添进项?”
“想过。”季半夏道,“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陆雩心想这点倒是他疏忽了。
半夏又不是铁人,怎能让她一个姑娘干这么多粗活?
等他挣了钱,家中经济状况好转后定要想办法雇个人帮忙。
季半夏:“我方才见你拿了一沓纸张回来,是为何?”
陆雩:“我跟书铺谈好了,打算抄书挣些外快。”
季半夏眼眸微眯,“这样你还能兼顾学习?”
陆雩笑道:“反正抄写的也是四书五经,就当温习功课了。”
看着少年眉眼弯弯,笑容明朗的俊秀模样,季半夏沉默了。
不知为何,在确定对方不是原来的陆雩后,他对他不再厌恶。
他仿佛能感知到这具旧日烂掉的皮囊下,与众不同的鲜活灵魂。

季半夏若有所思,“你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
陆雩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但面上还是自然道:“人总是都会变的。先前在医馆生死中走一遭,我体悟了许多,心知不能再如此混下去了。”
季半夏点点头,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其实陆雩明白,作为和原主朝夕相处之人,季半夏很容易就会发现他的异常。
不过他觉得并无大碍,也不愿学原主的渣男人设去伪装。
就算季半夏猜到他内里换了个芯又怎样?
以这姑娘的聪慧,大概只会感到高兴。
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又有婚约在身,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陆雩相信她不会傻到去拆穿他。
在古代借尸还魂乃是大忌。如若确凿,会被绑起来活活烧死。
季半夏可能讨厌原主,但她绝不想让原主死掉。
这也是为何之前原主那样对待季半夏,她还一直容忍着。
原主活着,被他占些便宜也就算了。可若是原主一死,季半夏的人生才会迎来地狱。
首先陆家的财产季半夏没有任何继承权。毕竟她本人,都只属于陆家的一份“财产”。陆雩不在后,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陆雩的亲姐姐和乡下陆大根一家人瓜分。
季半夏则会被转手卖掉。她如今正值花季,又生得好看,无论是卖去青楼还是给瘸腿鳏夫都能卖个好价钱。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陆雩行事也更大胆了些。
在外他可能还需要模仿原主的言行举止,但在家,他不必遮遮掩掩,可以做自己。
季半夏问他何时去私塾念书。
陆雩想了想说:“明日吧,今天再歇一日。”
她颔首,“可。”
原主在镇上严秀才家读书。如果他考上童生有功名在身,其实可以不必再去了。
但落榜后,还是得回去好好学习。
下午,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他卷起衣袖,先耐心地研磨墨汁。
随后摊开一本《中庸》,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
写了几个字后,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
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后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后,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
粗茶淡饭,足以饱腹。他夹菜,吃得很香。
然而就在这时,小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是原主的私塾同窗,汪云琛。
他拎着两条咸鱼,鬼鬼祟祟地敲响了陆家大门。
听到敲门声,季半夏放下碗筷。
“我去吧。”陆雩先一步起身。
他走过去打开门,一看到是汪云琛,表情就不大好看了。
汪云琛比原主大两岁,也在镇上严秀才的私塾读书。
两人素来交好,关系不错。但年仅十四的原主这次会去红香楼,就是他在背后怂恿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主交友不慎,才会在歪路上越走越远。
“你来做什么?”陆雩冷冷道。
汪云琛像是没看出他的厌恶,递上咸鱼,笑道:“陆弟,听闻你在县里进了医馆,如今身体可有好些?为兄今日特地给你送上两条咸鱼,你拿回去,让你内人煮了,补补身体。”
陆雩:“不劳烦你操心。”
他就在那站着,也没伸手去接咸鱼,惹得汪云琛抬着胳膊在门口不上不下的,有些尴尬。
“陆弟,你是在生我的气吗?”汪云琛诚恳道,“虽然严夫子说要将你逐出私塾,但这也不是我的缘故啊。那一晚,是你非要去红香楼,我分明都劝了你好几次……”
“严夫子要把我逐出私塾?”陆雩愣住了。
“是,你还不知道吗?”汪云琛挠了挠头,叹气:“他可能知晓了流言,今日下午在家中大发雷霆,说从此和你不复存在师生关系。”
说完,他又小声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严夫子可能一时在气头上,之后你寻个日子来找他下跪认错,态度可怜些,相信严夫子会原谅你的。”
陆雩:“……”
他真的服了汪云琛这个狗友了。
什么叫原主劝阻无果非要去红香楼?原主为什么要去青楼,他心里没点逼数吗?
还不是当时汪云琛把县里的红香楼吹嘘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惹得原主好奇,又故作冠冕堂皇不让原主去。
两人平日相处,汪云琛最是明白原主这个性子。
凡事越不让他去做,他越要去。
在汪云琛的设计下,原主才会在考完试当夜不顾一切前往红香楼,以至于丢了性命。
从某种层面而言,汪云琛也算是杀死原主的凶手。
“我怎么记得,汪兄当夜也在红香楼?而且汪兄已娶妻。”陆雩看着眼前人,语气不紧不慢,“严夫子只驱逐我一人,怕是不太公平。”
“你,你别乱说!”汪云琛眼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后恢复镇静劝道:“陆弟,我知道你一时受了刺激无法接受现实,但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我当夜分明在客栈休憩,你说我在红香楼,可有证据?”
陆雩:“我说我当晚在红香楼看见了你,就是证据。”
“你,你——!”汪云琛恼羞成怒,“你还当我是兄弟吗?!”
陆雩反问:“你有把我当成过兄弟?”
怕是把原主当成了冤大头。
那一夜汪云琛确实也在红香楼。
不过他没和原主一起去。为了不留下把柄,他自己又趁夜悄悄摸过去。
如今被陆雩揭穿,自然心虚不已。
“罢了!我跟你没什么好言说的。”汪云琛拎着两条咸鱼,转身欲走。
这时季半夏也走了过来,问来人是谁。
陆雩说:“是上次带我去红香楼的好兄弟。”
季半夏:“?”
她与陆雩对视,两人之间仿佛涌动着一种不约而同的默契。
“公子留步。”听到脆铃般悦耳的女声,汪云琛下意识转身。
一看到季半夏,眼睛都直了。
他是真的羡慕陆雩,家中有如此贤惠动人的美娇童养媳,实在艳福不浅。
不像他,因为家境贫寒,只能娶一个哥儿。
“弟媳,我这儿有两条上好的咸鱼,要不你拿回去……”汪云琛傻乎乎地就想递上手里的东西。
但迎接他的却是对方劈头盖脸的一拳。
汪云琛万没想到季半夏一介女子力气竟然如此之大。
这一拳的力道,直接把他打飞。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屁股摔在了街上。
两尾咸鱼则顺势砸在了他双腿之间,又是一击。
“啊啊啊!!”汪云琛痛苦地惨叫起来。
这惹出的动静可不小。
正值饭点,街坊邻居都纷纷探出头来。
众目睽睽下,汪云琛只觉得自己把脸都丢尽了,再没脸见人。
他以袖遮面,试图作掩。
可邻里还是很快认出他是谁,一阵指指点点。
“这不是住河西街的小汪嘛!”
“他不好好读书,怎么跑到陆家来,也不怕沾染上晦气……”
“就是你带坏我家小雩去红香楼!”季半夏似不解气,上前又踹了汪云琛一脚。
汪云琛眼前一黑,彻底昏倒了。
与此同时,街坊们因得知这个爆炸性的消息而瞬间沸腾。
河西街汪家小子竟也去妓院?
他家那哥儿是个泼辣的,这下可有好戏看咯。
汪云琛装晕,最后被自家哥儿揪着耳朵带回去。
幸好他家哥儿是个明事理的,过来对陆雩季半夏百般道歉。
经过这次一闹,汪云琛在溪源镇上算彻底出名了。
同时也为陆雩转移了一大部分火力。
季半夏说的那句话,让众人都认为是汪云琛带坏的陆雩。
陆雩虽失去去严秀才私塾读书的机会,却表示无所谓。
“我可以自学。”他告诉季半夏。
其实只要自身勤奋,自学考中童生并不难。
当晚,陆雩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
科举所考的四书五经对陆雩而言不陌生。这些他上辈子就接触过。
但不同之处在于古人的理解和现代不同。首先他需要死记硬背,然后再对照先贤释义去逐一理解。
最后,还要学会如何作诗。
有了计划后,所差的就是执行力了。
次日陆雩起了个大早,给季半夏早点铺搭把手。
等东西卖得差不多季半夏收摊后,他便在院子里拉伸,做起了第八套广播体操。
某位著名领导人曾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古代科举并非易事。陆雩觉得自己顶着这么虚弱的身体进考场,很有可能考到一半就嗝屁。
所以提升身体素质,势在必行。
然而在季半夏看来,陆雩左扭头右扭腰、蹦蹦跳跳的样子实在奇怪。
就像……中了邪一般。
“你在做何事?”他蹙眉问。
陆雩气喘吁吁道:“我在…跳操,你可以理解为习武,锻炼身体。”
季半夏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觉得这是在滑天下之大稽。
“挺有用的,这都是前辈总结下来的经验。自从练了这个,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痛了,你要不一起试试?”陆雩招呼她加入。
季半夏扭头就走,“不必了。”
陆雩没多想。他寻思季半夏能一拳把汪云琛打飞,体质应该倍棒儿,看不上广播体操很正常。
傍晚,吃过饭后,陆雩就着灯在房中读书。
季半夏蹲在院子里浆洗衣物。
严瑞珍提着一盒糕点上门来。她见厢房亮着灯,便冲季半夏使了个眼色,道:“半夏,我们出去逛逛?”
季半夏便起身擦了擦手,随她一道出门。
暮色四合,天色还未黑透。蝉鸣不断,街上有不少人家在悠闲散步。
两人先是聊了会近况日常。
待走到人少的地方,严瑞珍便一脸得意地告诉他:“我爹将陆雩逐出私塾实际上是我在背后吹的风,这下彻底断绝他的科举之路,叫他翻不了身!半夏,我对你好吧。”
季半夏:“……”
原来陆雩被逐出学堂,后面竟有好友的一份功劳。
他一时间说不出话。
大概从知道陆雩并非从前那人的那刻起,他的恨意与厌恶也随之烟消云散。
他不再盼着他去死,或过得不好。
现在的陆雩,如若考上科举有功名在身,对他而言亦是助力。
“倒,也不必做到如此地步。”他艰难道。
严瑞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以前不就希望陆雩放弃科举吗?”
“从前是从前,如今是现今。”季半夏说,“他告诉我会改过自新,好好读书。”
“喂!你不会真傻到相信那小子的假话吧……”严瑞珍大呼小叫。
季半夏道:“这次不同,我打算再给他一次机会。”
严瑞珍捂着胸口,痛心疾首:“陆雩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严瑞珍还想再劝说她从火炕中跳出来,可一向人间清醒的季半夏这次不知为何,竟铁了心要相信陆雩一回。
难道,这就是所谓盲目的爱情?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严瑞珍以前从不认为季半夏喜欢陆雩,可今日,她迟疑了。
陆家那小子确实长有一副颇有迷惑性的皮囊,又是读书人。曾经镇上好几个少女和哥儿都对他芳心暗许。但再好看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他肮脏龌龊的人品!半夏她糊涂啊!
严瑞珍痛恨季半夏识人不清的同时,忍不住酸楚自己不是男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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