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半夏:“你洗发了?”
陆雩:“差不多……”
季半夏凑近,从他发间取走一片枯叶说:“没洗干净。”
她身上竹香味的气息一触即离。陆雩下意识摸了摸头,呼吸有点紊乱。
“我想……同你说一件事。”他像是下定决心般道。
季半夏抬眸:“嗯?”她琥珀色的琉璃瞳和语气一如既往冷淡。
陆雩清了清嗓子,道:“我这两天就在思考……我想告诉你,往后你可以放心,我陆雩指天发誓,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踏足烟花柳巷之地半步,我会认真念书,继续科举争取早日考取功名,让我们家往后过上更好的日子,你也不用再这么辛苦……”
季半夏目光幽幽地看着他。
陆雩被她看得都有点心虚起来,话语微地停顿。虽然平心而论,他这话确实有画饼的嫌疑,但他笃定自己在人品学品方面肯定要比原主高,肯定能说到做到。
科举这也是这几日陆雩思考出的答案。他是文科生,不会制作肥皂也不通那些深奥的工业知识,没办法像看过小说里的穿越者那样混得如鱼得水。既来之则安之,在古代封建王朝,工农士商,经商是能赚钱,但商人地位极低,而且没有权利也保不住钱财。唯有科举是一条出路。
哦,或许还有一条,参军。
但大周王朝目前政权相对太平,没什么大仗要打。而且就原主这身体素质……估计去了就是送人头。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走科举之路吧。
陆雩想,自己连省里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热门TOP1事业单位考试都过了,古代科举,对他而言应该不难。
他自认很擅长应付应试教育。
“至于我们之间……”陆雩没说一定要娶她为妻,反而说:“等以后我考取功名,赚了钱。如若你有了喜欢的人,我会给你准备一大笔嫁妆,风风光光地嫁出去。但如若你没有喜欢的人,我想我们可以像现在一样一起生活。或者…你想离开我和陆家,也行。”
这回季半夏的表情不同往常了。
她显得很惊讶,一脸怪异地看着他。
“你不是想和我年底成亲吗?”
不怪她这么问。原主曾经表现得非常急切想跟季半夏拜堂。当然,很大可能是想有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去得到她的身体。
陆雩也知道自己这么说,明显和原主人设不符。
但他必须让这姑娘明白,自己和从前不一样了。
主打的就是一个改过自新,重头做人。
“我觉得你应该不想跟我成婚。”陆雩耸了耸肩。
季半夏用一种探究的目光打量着他。
他能感觉到这几天的陆雩似乎与往日不同。
如果可以的话,季半夏当然想离开陆家。
但不是现在。
根据梦境,现在他还得留在这里。
季半夏嘴角动了动,没说话。
陆雩观察季半夏的神情,猜测她估计还不相信自己。
不过没关系,他会用时间去证明。
这件事过去,两人之间的相处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
譬如晚上,陆雩就挽起衣袖不由分说要帮忙做饭。
他上辈子在英国留学,这个公认美食荒漠的地方,人均大厨。
炒菜做饭基础步骤他都懂得,只跟季半夏学习了一下如何使用古代灶台起火,便很顺利地挥起了锅铲。
季半夏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确定你能行?”
陆雩:“不要问男人行不行。”说完就把小厨房的木门给关上了。
季半夏眯了眯眼。
陆家这小少爷被爹妈宠得如泡蜜罐,又自诩君子远离庖厨,从来都是离厨房远远的。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夏热,火烧得正旺,小厨房里又密不透风,陆雩后背衣衫不一会就被汗浸湿。
他想着大展身手,要给季半夏做一桌子好菜尝尝。
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估计这日子艰难的缘故,家里的食物所剩无几,就连米缸里也见底了。
上次季半夏倒从县里买回了不少食材,但那是为了早点铺开门卖吃食所预备。
陆雩取了房梁上仅有的半块腊肉,和煮熟的米饭一块放在砂锅里炒,做了个焖腊肉酱油饭,最后洒上一把细碎葱花,闻着就香味扑鼻。
鸡蛋花打碎煮汤,加几粒虾米干和盐巴。后院拔了些季半夏自己种的小青菜,加猪油蒜小米辣爆香,看着绿油油的,令人格外有食欲。
“可以吃啦。”陆雩把菜端出去后,又想起什么回头问季半夏:“你能吃辣吧?”
季半夏点了点头,随后低头看这些菜,挑眉。
陆雩想那就没错了。这儿虽然地处南方,但镇上人普遍都爱吃辣椒。
季半夏:“这是你第一次下厨?”
陆雩毫不心虚道:“嗯,是啊。”
“那你还蛮有天赋的。”起码卖相看着不错。季半夏用筷子夹了青菜送入口中,嚼了嚼。
陆雩忙问:“味道怎样,还合你胃口吗?”
季半夏颔首,“不错。”
不过放这么多调味料,估计就是炒鞋底都能好吃。
见她连续动筷,陆雩眉开眼笑,道:“你喜欢就好,以后有空的话我天天给你做饭。”
季半夏看了他一眼。天天?
就溪源镇的情况,哪户人家经得起天天这么吃。
如今盐比金贵,他平常做饭放调味都只放一点点。
“不用了。”他说,“以后还是我来做。”
“啊,为什么?”陆雩无法理解,“给你减轻点负担不好吗?”
季半夏:“你不是说你打算好好考科举?一边做饭一边念书能专心学好?”
“我觉得可以……”
季半夏打断他,“不行!”
“呃,那好吧。”陆雩心中有些感动,同时也感到肩上担子变重了。
自从原主娘去世后,季半夏以一个女子之力扛起了陆家早点铺。早点铺盈利不少,却是实实在在的辛苦活计。她每日天不亮就起床磨豆浆、和面做包子,平日还要包揽家务三餐,不可谓不辛苦。
他当然也可以去帮她,但以这副弱身子骨,怕是帮不上多少忙。
因此陆雩想要改变现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努力去考取功名。
只有考中,才能带上季半夏一起过好日子。
陆雩想着,当晚就卷着原主被袱住进了隔壁书房,挑灯夜读。
夜里季半夏路过看到书房亮起的暖黄油灯,嘴角微抽。
这家伙,是不知道现在灯油有多贵?
虽然梦境里的自己后来成了皇帝,但那毕竟还只是一个梦。
在小镇上当家惯了,知道挣钱不易,季半夏平常自己是一块铜钱掰成两半花,过得十分节俭。
不过,陆雩确实变了。
不管他是不是三分钟热度,今日的他,并没有令季半夏像往常那么厌恶。
傍晚季半夏出门时,从街坊邻居口中得知了下午陆雩似因没考中童生而跳河的事。
或许,是这件事让对方发生了改变?
季半夏若有所思。
但此时的他,仍认为狗改不了吃屎。
俗谚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陆雩能装的了一时,迟早还是会露出真面目。
这会的他,还在为陆家书房架子上密密麻麻的藏书所惊叹。
大到科举必考的四书五经,包括诸位圣人注释版本一应俱全,小到大周各县的地理奇人志异,闲情小说……共计百来本。在消息闭塞的古代,知识最为贵重。如此丰富的藏书,怕是溪源镇家境最宽裕的李员外、严秀才家都比不上。难怪以前原主的私塾老师——严秀才都曾旁敲侧击地向他借过书。
正因为这些藏书,陆家称得上一声耕读世家。
这都要多亏原主爷爷,早年前走遍大周江山,攒下了这份不菲的家业。
原主爹娘去世后,不少人都打过这些书的主意。觉得原主一介懵懂小儿,又能懂什么,用尽办法想把这些书诓骗走。其中吃相最难看的就是原主表叔陆大根。
陆大根的爹和陆爷爷是兄弟,六十多年前就分了家。陆爷爷陆晏河考中秀才留在了镇上,而陆大根父亲那户还留在农村面朝黄土地刨食,两家此后基本再无联系。
可原主爹娘一死,陆大根那一大家子的心思就活泛了起来。当初亲眼瞧着陆爷爷考取功名生活蒸蒸日上,陆大根爹便发狠似的告诫后人,一定要去读书。只有科举,才能改头换面,成为人上人!如今他们家大房二房三房加起来子嗣众多,想送去学堂念书,却又是何等难事。
念书少不了的就是课本。陆大根曾跑到镇上书铺去询价,一本开蒙的《三字经》就要三两银子,直把他吓得头冒冷汗。
难怪都说养不起读书人。
听闻陆晏河留下百本藏书,陆大根眼馋不已。但当时原主爹娘还在,由于自己爹曾经和陆晏河有些龌龊,陆大根不好意思登门。后来原主娘刚咽气,办完葬礼的第二天他就堂而皇之地来“借”书了。
说是借,大抵也跟趁火抢劫差不多。
向来软弱的原主,也是硬气了一回,直接当场拒绝。
因为从小到大,爷爷都对他耳提命面,家中藏书万不可外借。原主很崇拜考上过秀才的爷爷,对陆晏河的话自然是牢牢记在心里。何况原主父母死前,也是千叮咛万嘱咐他,即使家中落魄吃不起饭,宁饿着肚子也绝对不可以卖书换钱。
这些藏书就是陆家的命根子。
就算有一天陆家落魄了,凭借这些书籍基业,子孙后代也可东山再起。
原主的坚持,加上季半夏这个身材高硕的媳妇在旁,陆大根一家和其他那些心怀不轨的人硬是没讨得半分好,只能悻悻离去。
不过陆雩估计,他们大概还没死心。
等原主落榜的消息传出去,这些人就会卷土重来。
后面恐怕还有一场恶战要打。
斗极品,陆雩没有经验。上辈子他是独生子,家庭简单和美,亲戚大多在国外经商,属于逢年过节见一面都会给他可劲塞红包的那种。可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以前看过不少类似打脸极品的小说,他觉得自己应该有办法对付他们。
陆雩边想边拿了一本书。
打开一看,是繁体字。当然这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并不怵。简体字是晚清时期才开始出现的,古代都用繁体。陆雩是纯文科生,之前又在国外念的汉语言研究生,当时他有不少台湾同学,如果教授用简体教学,他们就算能看懂,也学得磕磕绊绊,久而久之,陆雩就简繁精通了。
而且他还融入了原主的记忆,认字非常简单。
原主虽然没考中童生,但他从五岁开蒙,又经陆晏河亲自教导,脑子里存储的知识还真不少。
有他打下的基础,陆雩也算占了些便宜,不用从头学起。
不过他认为当下最重要的不是去死读四书五经,而是先了解大周王朝,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所以陆雩特意拿了本史书。
原主大抵年岁尚小,记忆中并没有类似的信息。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如今是沅贞三年,英女皇当政的第三年。陆雩一看女皇,本能反应就是这可能类似于唐朝?
但当他仔细翻阅过史书后,才发现大周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朝代。在汉朝之后,政权发生了极大地逆转。
如今这里既有唐宋的文学经济昌盛,也有元明的兵马强壮。
文化经济的繁荣从科举就可见一斑。大周王朝的科举热度空前。
但王朝百年后,往往逃不过倾覆的宿命。
虽然记忆中大周在女皇的统治下如今还是一派欣欣向荣的太平盛世,但陆雩一算英女皇前面估计已轮了近八、九位皇帝,就敏锐地意识到了不对劲。这是文科生站在历史洪流肩膀上,以宏观史为镜探查的角度。古代王朝基本三百年会面临一次覆灭危机。这并不是在无的放矢。
——而是因为封建专。制王朝有着避无可避的腐败弊端。
王朝在建立初期往往比较清明,君臣也比较廉洁。
可越到后面,皇帝官场就越腐败。水至清则无鱼,这是人性,亦是利驱使然。
否则英女皇为什么能以一介女子身登上皇位,成为从古史无前例的女帝?
在她之前的君主,必定是无能或有致命缺陷的。
就算英女皇是百年一见的英明君主,那些官场腐烂的种子已经埋下,短期间她想改变,难。
想到这里,陆雩合上书,叹了口气。
他得出的答案是,这不是一个好的时代,却也不是一个最差的时代。
想考科举完全吃时代红利躺平估计是不行了。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为了加深记忆,陆雩将自己对大周女皇时政的猜测分析写在了一张薄纸上。
他本就会写毛笔字,又有原主肌肉记忆加持,写出来的正楷体十分漂亮。
写完后他吹了吹纸面,加速墨干。
据他分析,现在应当是豪族崛起的时候。
看似平静的大周底下暗流涌动,内忧外患,王朝倾覆,摇摇欲坠。
底下又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堆关于官僚黑暗、外敌、经济、地理天灾的预测。
真的是开局一本书,结局全靠猜。
这也是读研时教授给他们布置的一个思维体系小组作业之一。当年学外国历史,陆雩在并不了解这个朝代前,教授就会让他们根据历史规律来作未来走向分析猜测。
最后,结果总是惊人地相似。
写完陆雩随手把这张纸夹进书里,打算之后再慢慢打探来验证自己所写是否为现实。
当然他并不知道,自己所写的东西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有多惊骇欲绝。
为什么寒门难出贵子?
因为在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的古代,他们难以获取关于时政的知识。
而科举,恰恰主考的就是政治。单靠对四书五经的死记硬背,顶多能当个童生。
可陆雩所写的这些近乎于王朝秘辛的东西,往往只有靠近大周权力中心的官宦贵族世家才知晓……
次日天不亮,季半夏就起来忙碌做早点。
前几日早点铺歇业,如今家里穷得快揭不开锅还倒欠外债,不可再歇了。
季半夏洗漱完毕先喂了驴子,然后牵着驴去院子里拉石盘磨豆浆。
期间他路过书房,大抵昨夜太热的缘故,陆雩把窗户打开了。
朦胧晨雾下,他看到陆雩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白皙脸蛋上都沾上了墨渍。
油灯已燃尽。他有些诧异,心想莫非昨夜对方真的在学习?
再凑近一看,那案牍上摆的并非四书五经,而是一本闲云杂物史。
季半夏:“……”
他不再管陆雩,而是去忙自己的事。
揉面、筛豆渣、烧汤、点豆腐……伴随热气袅袅,一股烟火豆香飘荡到街巷中,晨间时光转瞬即逝。
季半夏全程脚不沾地,额上沁出细细汗珠。
他不是眼高手低的人。即便知晓自己或许真如梦境未来是龙中人凤,当下也愿意放下身段来做这些辛苦的事。他深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眼下自己为了不惹那些在暗中人的怀疑,最好还是像从前一般。
而且干早点铺,能攒下银钱。虽然明面上他告诉陆雩家中已无余粮还倒欠一笔医药费,但私底下,他早就攒了一笔私房款。
在季半夏看来,这是他应得的。
就因为一纸身契,他每日累得像狗,难道还要像老黄牛一样无私奉献供陆雩读书?
因而每日季半夏雷打不动地出摊,其实也是为了他自己。
天刚破晓,季半夏开门营生。
作为小镇上唯一一间早点铺,陆记早肆很受欢迎。
不一会门口就人头攒动,排起了长队。
如今河清海晏,几十年没打过打仗,百姓们安居乐业,即便是在这南方的小镇上,大家也能拿出余钱来外食。或许有些人家不舍得在外吃中晚餐要在家自己煮,但区区一顿早食,还是舍得的。
“小季,给我打两碗豆浆!再来一个青菜包,三个馒头!”住在对街的王大爷道。
“好,且等片刻。”季半夏接过对方递来的两只大瓷碗,打上满满的一碗豆浆。
王大爷立刻笑逐颜开,递来几板铜钱道:“还是小季大方,会做生意!”
季半夏隔着布接钱,又用热湿巾擦了擦手,这才去问下一个客人要什么。
陆记早肆不提供堂食,也没有可打包的器具。像包子馒头这样的食物拿个油纸包上就可带走,可豆浆却得每个食客自带碗来打。因为没有容量限制,家家户户都会带上各自最大的碗,来占点小便宜。
以往陆母当家时是有定量的,无论碗大小一板铜钱最多给你打两勺豆浆。
可季半夏每次都会打得满满的。因而大家伙都乐意常来她这儿照顾生意。
想着她一个外姓童养媳,要养陆家一个读书人也不容易。
轮到隔壁的李大娘时,她拎了个脸盆大小的瓮,就跟季半夏说要打一铜钱的豆浆。
后头排队的人见了都不禁嘴角抽搐。偶尔占占小便宜也就算了,像李大娘这么不要脸的,他们可做不出来。没见人家一个小姑娘辛苦拉扯着无父无母的半大小子过得有多艰难吗?
而季半夏还真给她打满了。
李大娘双手捧过巨瓮,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谢谢,谢谢小季。哦呦,我家那小子就天天惦记着你家这口豆浆,说味儿正,口感特别醇厚……”
季半夏委婉道:“大娘,下次别带这么大的碗了。”
李大娘眼珠微转,没接话茬,只闲聊般道:“小季你家昨晚烧的什么菜啊?那个肉香的嘞,飘到我们家院子馋得我家那小子死活不愿意啃红苕……”
如今大家虽然生活好了,但能吃上肉的还是少数。一般也就逢年过节吃一回,平常日子还能吃肉的,说明家境不错。食客们一听,目光顿时蹭蹭地盯向季半夏。陆雩从县里考试回来就伤了身体。不是说她为了陆雩的医药费还跟李员外借钱了吗?怎么伙食还吃这么好?
季半夏顿了顿,道:“小雩最近生病,我用年节存下的腊肉给他补补身体。”
李大娘又追问:“小陆咋生病的啊?”
众人心想这还不正常。就陆雩那打娘胎起的药罐子,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去考个试回来大病一场再正常不过了。
李大娘:“我咋听说,他是考完后去红香楼见姑娘才病倒的……”
众人大惊。
陆家小子嫖妓?!在平凡小镇上,这可算得上是一个惊天大八卦了。
他们有的甚至都忘了在排队买早食,一拥上前想追问李大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场面一时十分混乱。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可想而知,今天过后,这个消息会在溪源镇传成什么样。
季半夏额上青筋微跳。
就算他再如何讨厌陆雩,此时他们绑定的关系一荣俱损。
要是陆雩的名声太差,他也得被拖累。
李大娘被人群层层包围着,很是得意。
正当她清了清嗓子准备大说特说一番时,胳臂被身后一股莫名力量给顶了一下,手忽然稳不住,整个大瓮直直往下掉。原先四周围着她的人眼疾手快退到一旁,李大娘却遭了殃,不仅痛失豆浆,那个瓮还砸到了她的右脚,落在地上四分五裂。豆香四溢。
她痛得抱脚痛骂:“哪个挨千刀的撞我——!!”
“不好意思。”陆雩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先是重重咳嗽了一声,随后茫然道:“我刚才路过,不知道是不是我撞的。”
“肯定是你!!”李大娘对他怒目而视,“你小子,赔我医脚费!”
陆雩苍白着脸,想说话,却又咳喘不止。
“哎,大娘你冷静点,不一定是他,刚才那么多人,谁知道呢,也可能是你自己没端稳……”
这回周围众人反倒开始帮陆雩说话了。
主要是他一副病容,身子比纸还单薄,想要推动肥壮的李大娘大概就犹如蚍蜉撼树。看着就让人觉得不可能。
李大娘实在痛得受不了,一屁股坐在还淌着湿热豆浆的地上,抱着脚,“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
陆雩还假惺惺地问了句“大娘你没事吧?”
李大娘咬牙:“你看我这像没事的样子吗??”她想叫这小子送自己去医馆。
“哎呀,真不好意思。”谁知陆雩挠了挠头,随后就若无其事地走回了店里,嘴里不知嘟囔了一句什么。
因为太小声,只有身边的季半夏听见陆雩嘟囔的是:“给你喝这么多豆浆都堵不住你的嘴”。
不知为何,他忽然有点想笑。
嘴角刚向上扯了扯,又压下去恢复原状。
生意太好了看季半夏一个人忙不过来,之后的早晨时间,陆雩都在给季半夏打下手。他算数不错,就负责收钱。
一早上下来,他在心里估约了一下,发现陆记食肆赚得还真不少,共计534文。
一千文是一两银子。这意味着早点铺一天收入就有半两银子。刨去食材费用,也能赚个一两百文,一个月最少三两是有的。这是一笔不菲的数字,难怪陆家能供得起原主读书。
要知道大周大部分普通农镇家庭,二三两银子就足够一户三口之家一年嚼用了。
陆雩把数完的铜钱用麻绳串起递给季半夏,问:“以前每天都能赚这么多?”
季半夏摇了摇头说:“没有。可能是前几日没开门的缘故,今日朝食全都卖完了。以往一般是卖不完的。”
陆雩探头一看,那蒸笼里确实空了,粥桶半粒米不剩,就连盛豆浆的桶里也只剩下一层薄膜似的的淡黄豆渣。他不自觉摸了摸小腹,感觉肚子有点饿。
古代物资匮乏,像溪源镇这样的小地方经济相对也没那么发达,因而陆记食肆售卖的食物很简单。朝食只有稀米粥(冬白米夏绿豆),豆浆,包子和面食。偶尔会做些豆腐来卖。
季半夏说平常能卖两三百文,若是遇到赶集节日,或许能卖至四百文多文。
总而言之,卖朝食虽然是辛苦活计,养家糊口绰绰有余。
镇上有不少人眼红陆家,也有的跟风开了朝食铺,卖些其他吃食。但由于陆记食肆开了多年,地理位置又好,已经有了稳定客源,生意抢不走。
季半夏把摆在门口的摊位桌台收进来。别看她一介女子,胳膊却健硕有力,提着上百斤的东西健步如飞,
陆雩犹豫片刻,双手有些吃力地抱起最轻的蒸笼,摇摇晃晃地朝厨房走去。
季半夏回头看了他一眼,“饿了吗?”
陆雩老老实实地点头,“嗯。”
季半夏从厨房里拿出两个包子,又打了一碗豆浆热了递过来:“先吃吧。”
陆雩受宠若惊,“这是给我留的?”
季半夏:“难不成还是留着喂驴的?”
“行吧,谢了。”陆雩咬了口包子,又喝了口豆浆。已经有些凉了,不过不影响口感。不得不说,陆家祖传的朝食手艺确实味儿正。
他想季半夏虽然看着冷面不近人情,但实际上却是刀子嘴豆腐心。
这样好的姑娘,可惜了,竟投在陆家这样的人家成为童养媳。
南方这边的女子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六五,相貌也往往小家碧玉。季半夏却生得高大,鼻梁高挺五官轮廓深,一看就是北方人。至于她为什么会沦落到溪源镇被陆母买走,没人知道。
但依着这世道,估计是被人牙子拐卖了,或是罪臣之女。
季半夏来到时陆家已经七岁。七岁的女娃按理来说已谙世事,当时的她却一问三不知。听人牙子说,她似乎是在路上撞坏了脑子,遗忘了过去记忆。
陆母一听没了记忆好啊,她还担心这么大的女娃有了自己的心思,不好掌控,以后会想再回去找家人。在确认季半夏不像演的后,她就大方出一笔钱买下了她。
虽没了过往记忆,但七岁的季半夏看着不像傻子,只是有点呆呆的。
陆母让她喊自己妈,她还真喊了。
后来陆母让季半夏洗衣做饭接手朝食铺,她也照做。
只是伴随年岁渐长,她身体抽条,人也莫名有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质,令陆家爹娘不敢随意折辱她。
原主更是有点惧怕她。
陆雩吃完朝食后,跟季半夏说自己想出门逛逛。
季半夏拿给他三枚铜钱,说:“现在家里就这情况,省着点花。”
陆雩本意是跟她报告一下,没想到还有零花钱,很惊喜。
他接过说了声“谢谢”,想了想,又道:“听说你向周员外借钱?”
这是陆雩从早晨来买朝食的镇民口中所得知。
季半夏也没有瞒他的打算,见他主动提起,便道:“嗯,上次在县里医馆的医药费不够。家里没有余钱了,我便向他借了些。”
陆雩想,如若换成原主,此时大概早就大发雷霆了。
因为原主好面子,生平最讨厌借钱。他担心借钱一事流传出去,自己会在同窗间抬不起脸面。
而且周员外可不是什么好人,地主都是无利不起早。他借钱给季半夏,八成也是图谋陆家藏书。
说完,季半夏静等陆雩的反应。
出乎他意料,陆雩显得很平静。甚至,还劝慰她说:“还钱的事不急,以后早点铺每日结账,你应留些钱给自己。”
“为何?”季半夏目光紧紧盯着他。
陆雩:“工资……不,月费呀。你每日这么辛苦,给你酬劳是应该的。”
他一副为她着想的模样,令季半夏有一瞬间的怔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在卖什么药。
从前,陆雩只想尽法子从他手里要钱,从未像现在这样,反过来要给他钱。
大概自知儿子不靠谱,即便季半夏是外人,陆母临终前也毅然要将家中的财政大权交给她。
想着就算她贪也无所谓了。要是把钱交给儿子,第二天估计就会被全霍霍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