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到老婆卡会变成团宠吗by一只藜麦
一只藜麦  发于: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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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是他不够坚强,害怕那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一个小果子不算良药,治不了他的病,但他嗜甜,起码可以从中汲取到一点力量。
如果换了旁人,他可能会想办法回应对方的好意。
他不喜欢欠人东西,更不喜欢欠人情,所以,他得到什么,便会给出同等的付出,他觉得这样才算公平,才算干净。
但是……现在关心他的人是个绑匪。
他一直在寻找溜走的机会,只是碍于于辽始终盯着他让他不好行动。
有这一层关系在,于辽的好意似乎也变成了一种负担。
他只能干巴巴地笑了一下,算是默认了他的说法。
吃完饭,于辽问他会不会感到无聊。
唐玉安立刻警觉,心想他不会是要做什么危险的活动吧?
带自己回去是不可能的,他的活动范围只有这一小块地方,万一于辽突然犯病给自己介绍他的那些“朋友”,自己要是说错话了,不会被处理掉吧?
于是,他摇了摇头:“在这里可以放松下来,挺好的。”
于辽突然冲他一笑:“我有更好的放松方式,要不要试试?”
他笑得唐玉安有些心神不宁:“什……什么?”
总不能是打扫卫生吧,但是放在于辽身上居然莫名的合理。
在唐玉安紧张的目光中,于辽搬出了一个小型的投影仪。
唐玉安:……
“你说的放松方式,就是看电影?”
吓他一跳,没想到于辽这项爱好那么正常。
和做冰淇淋一样正常。
“当然啦,既不用出门又不用耗费体力,方便又省事。”
他熟练地支好投影仪,调整亮度,还拿出了果汁与自制的土豆片作为零食。
唐玉安忽然想起之前的一个电话:“你记不记得你上次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看电影?当时我有事拒绝了,就是……”
他没说出口,就是你被车撞之前。
明明才过去了两天,但这中间发生了太多事,唐玉安总觉得隔了很久。
那时他正要去接受心理催眠,却接到了于辽的电话。
于辽问他在哪里,他说他在大楼,于辽顿了一下,问他什么时候出发。
唐玉安有些惊奇,自己并没有把行程告诉他,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要去进行治疗的?
可能是谢存这个喜欢到处说话的漏勺告诉他的吧。
唐玉安便问他有什么事,于辽却回问他是不想去电影院了吗,语气还带着点委屈。
唐玉安:?
原来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治病啊,这么说,是想约他去看电影?
但这说法有些不对劲,好像他们已经约好了一样。
可能有特殊能力的人思维方式也和常人不同吧。
郑治疗师的时间不好更改,唐玉安只好回绝他。
“我今天已经有安排了,下次你想约我可以提前跟我说,这样就能把时间错开了……你刚才说的是哪个电影,我好像听说过,应该蛮好看的,要不我们下次……于辽,于辽?”
一句仓促的道别后,对面啪的一声挂断了。
这是……自己不去陪他,不高兴了吗?
好像有些小心眼。
没办法,他应该提早告诉自己的,回头好好和他说一下吧。
只是谈话没等到,左听寒失控的车先来了。
唐玉安现在清晰地回忆起那场对话,心道看来于辽对电影是真爱呀,上次没约成,把他绑过来也要和他一起看。
于辽不置可否,只是问他土豆片要不要加一些辣椒粉。
“少加一些吧,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吗?真贴心。”
于辽刻意没有把灯光调得很暗,看着唐玉安沉静的侧脸,心脏漏跳了一拍。
唐玉安这个时候觉得他贴心,是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都做过什么事。
不能让他怕我,他想,只要我瞒得好,他不会知道的。
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就让他沉浸在这一手编织的美梦里吧。
他将番茄酱挤了一些出来放在小碟子里,不小心沾了一点在手指上。
他立刻起身用流水冲干净,然后又拿纸巾擦了三遍。
唐玉安已经习惯了他洁癖的行为,但他不知道,红色会勾起他终生难忘的回忆。
于辽不是一个怕见血的人,事实上,因为他的自愈能力,他已经对流血免疫了。
但有两次,那鲜艳的红色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次是唐玉安手臂受伤,另外一次……是一切的开端。
时间回溯,当时的他又出色地完成了工作,本该得到的奖金却被上司克扣了下来。
已经下班了,他到处都找不到人,终于在酒吧后面的小巷里碰见了醉醺醺的上司。
喝的满脸通红,路都走不稳,啤酒肚差点撞在墙上。
如果没有紧急情况他便忍了,但那时宜心药业突然不再联系他,他的幻听幻视越来越严重,只能自己买些控制的药物。
他需要钱去治病,他需要这笔奖金。
他追了上去,问上司能不能把奖金发给他,问得低声下气,近乎哀求。
醉酒的上司忘了维持虚伪的假面,笑着拍拍他的脸:“于辽啊于辽,别痴心妄想往上爬了……看看你的样子,像不像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
他说,我今天心情好,要是你跪下给我磕头,兴许我会大发善心施舍你一点钱去买项圈。
于辽沉默了许久,然后不卑不亢地问,难道这钱不是本来就应该属于我吗?
上司拿他那猪蹄一般的油腻肉手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老子明天就要出差了,所以今天,我就给你上一课……我告诉你,人啊,最重要的就是认清自己的位置。”
他把于辽领子上的职员标志翻了出来,拽到他眼前:“看看,看清楚了没有,一级职员!这意味着什么?当然是意味着我就是把你踩在脚下,你也要尽心尽力地给我擦鞋!”
面对这般羞辱性的言论,于辽只回了一句话:“可你对其他同事并不是这样,你是不是因为我有能力,怕我超过你,才一直针对我?”
上司瞪大了眼睛,不明白平日里任人宰割的于辽为什么突然换了一副面孔,还露出阴森森的表情盯着自己。
理智告诉他一个下属有什么好怕的,他应该直接冲上去揍他让他知道谁才是老大,但直觉告诉他这个时候应该赶紧跑,晚了就来不及了。
同一个场景,从不同的视角来看可以说是千差万别。
在于辽的眼中,两侧的墙壁上现出一张张扭曲的人脸,尖叫声重重叠叠,像在不停地震动。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连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开始叫嚣,挟裹着他往前走。
幻像幻听又出现了,但他这次并不想再控制。
他压抑得够久了,凭什么他就活该生活在泥潭里,被人一次次地打倒在地。
这次他不会不还手了,因为他拿了武器——
一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
于辽喜欢吃水果,单独吃或是做成水果冰淇凌都喜欢,所以几乎每天都把它装在兜里,小巧又实用。
当然,也足够锋利,锋利到上司甚至没有尖叫出声,血液就喷涌了出来。
上司捂着脖子在地上拼命扭动着,像一条肥胖的蛆虫。
于辽说,现在看看,是谁把谁踩在脚下?
上司用断断续续的声音求饶,说可以把钱退回来,他想要什么都可以帮忙……
于辽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了句抱歉,想切东西了。
于是他把他切开了,像切一颗西红柿,汁液流得到处都是。
结束之后,他用帕子擦干净他的手,站起身,抬头看向周围钢筋水泥的大厦。
尖叫声平息了,这里没有其他人,但他感觉到每一株植物,每一块地砖都在为自己欢呼,迎接终于崛起的新英雄。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这座城市的王。
回忆被打断,眼前现出了一张怯生生又显出关切的脸。
“你还好吗?”唐玉安问。
他已经擦了好几分钟手了。
“没事,”于辽笑了下,把土豆片推了过去,“尝尝吧,很薄很入味,我自己切的。”

可选的片源有很多,于辽让唐玉安选择,唐玉安说自己不太了解。
“要不就看你上次说要跟我去电影院看的那个吧,虽然是重映片,但也很出名,我之前确实没有看过。”
当时电话里于辽说的就是要和他一起去看二次上映的《野心》,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剧情片,班底厚实,男女主也都是演技派,每天星网上都有大量的网友讨论,二次创作也像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这次重映更是点燃了人们当初第一次观看时的热情。
不过唐玉安虽然在星网上刷到过,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观看,这次正好能获得最佳观影体验。
于辽显然对这个提议很高兴,说这片子他之前就看了好几遍了,就是看不腻。
故事讲的是青梅竹马的男女主角在步入社会后由志同道合转为分道扬镳,最后男主为自己的野心付出了代价,被作为警察的女主亲手杀死。
其实一开始男主还是个有正义感的热血青年,但一场意外让他卷入了帮派的地下纷争中,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体会到了权力带来的刺激与快乐,一步错步步错,和负责抓捕他的女主针锋相对,爱恨交织让人直呼痛快。
曾经最熟悉的人站在了对立面,狠下心利用对方的弱点设下层层埋伏,却在对方生命垂危时忍不住出手相助。
最后,女主以自身为饵引诱男主入套,男主明知这很可能是一个针对他的陷阱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跳入了火坑,只因女主是他的底线,他的过去,还有他仅剩的一点良心。
败局已定,男主坦然赴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恳求女主的原谅,赚足了观众的眼泪。
电影的质感确实属于上乘,而且节奏松紧有度,唐玉安看的时候不自觉变得全神贯注,都忘记吃零食了。
片尾曲响起,男主的生命在挽歌中走向了终结,而女主在痛哭一场后开启了新的人生,从此致力于打击犯罪,不让更多的人像男主一样误入歧途。
悲情的台词加上配乐的渲染,让唐玉安不禁湿了眼眶。
而看过多次的于辽已经波澜不惊了,颇有兴致地和唐玉安讨论起剧情:“你觉得男主最后该不该死?”
“他是个可怜人,但做错了事就要受到惩罚。”唐玉安还没从情绪中抽离出来,鼻头红红的,“如果他安然无恙,那些受他牵连丢掉性命的人怎么办?”
于辽一早就知道唐玉安胸腔里跳着的是一颗同情心,这种同情是广泛的,对任何人都一样。
他的博爱有时会给人一种错觉,让你觉得自己在他这里是最特殊的,但其实唐玉安只是平等地愿意帮助所有人,像是天上降下的雨露,能够浸湿每一寸土地,喝饱了水的植物便能在他的庇护下长得郁郁葱葱。
可是我不是植物,我是食肉动物,于辽想,我贪心不足,尝到了雨水的甘甜,便想让这雨只为自己而下。
他收拾好投影仪,又问道:“你觉得,女主最后还喜欢男主吗?”
女主最后的话有些语焉不详,这可能是导演的一种留白手法,观众的解读见仁见智。
唐玉安说,到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不能单纯地用爱情来衡量了,更像是一种依附相生的藤蔓,谁也摆脱不了谁,直到其中的一株走向死亡,另一珠才能接着向能接触到阳光的地方生长。
但绝对是有爱的,不然女主也不会在葬礼结束后痛哭,然后烧掉了所有会让自己留在过去的东西。
他们谈了一场赌博一样的恋爱,以人命为赌注,金钱为筹码,唐玉安说,可能女主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这确实算是一场恋爱。
“故事的结局,一切回到了原点,像是镜花水月一场,物是人非。”
这句话一下子令于辽沉默下来。
镜花水月,终究是无法触碰到的,他想,所以我只能把梦境变成现实。
其实唐玉安和于辽也算谈过一场恋爱,只是唐玉安不知道而已。
于辽靠在沙发上,思绪在空中升腾,回到了那天。
当时偷袭没有过去多久,唐玉安手臂受伤进了医疗中心,而他作为重点保护人物被看顾了起来。
于辽抱着手机,删删减减,最后只留下一句“医生怎么说,严不严重”。
他对着这行字冥思苦想,怕唐玉安觉得他烦不敢多说。
毕竟,他这伤终究是因自己而起。
头疼加重了,但于辽刻意忽略了这一点,甚至剑走偏锋地想,自己如果疼一些也是好的,起码能和唐玉安感同身受。
他的手指悬在发送键上方许久,就在按下去之前,他挂念的人却蓦然走入了房间,脸上挂着笑,胳膊上缠着绷带。
他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身体像木偶一样僵直,就连舌头都冻住了。
“你,你为什么……你的手……”
唐玉安的衣服没有更换,只是半袖被稍微卷上去了一些。
他缓缓走近,扬了扬下巴:“有冰激凌吗?”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举动是很不符合常规的——唐玉安不是会对问题避而不答的人,而且他的边界感很强,只要于辽不主动提供,他是不会开口索要的。
但当时的于辽脑子一团乱麻,对着这张脸根本无法思考。
如果检查监控,就会发现他正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可在于辽眼中,这个幻像是如此清晰,他甚至可以看到唐玉安脸上的细小绒毛。
他之前出现的幻觉大都是以物品为媒介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真实的人,更别说是他认识的了。
他只是盯着幻影,一面对他不提前告知的突然造访不知所措,一面又窃喜他居然会过来。
还好,他起码还愿意见自己。
“有,有很多!”他当即就往外走想回去取冰激凌,却突然反应过来:“不……不行的吧,你受伤了,而且我给魏朗星打电话,他说你有点发烧,最好还是先不要吃了……等你好了,你想吃什么口味的,我给你做一大桶,我保证!”
唐玉安直接从他身边走过,坐在了躺椅上,虽然角度是从下至上的,但他眼神却给人一种俯视的感觉。
“发烧的话,吃凉的不是正好可以降温吗?”他受伤的手臂搭在外面,显得有些可怜,“还是说我这病号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你都不能满足?”
吃冰淇淋可以降温吗,好像是有这么个说法,但这和他的常识起了冲突,于辽大脑宕机了。
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这种情况下,究竟要不要给他呢?
最后,他在唐玉安的眼神攻势下理所应当地败下阵来。
这真不能怪他,有谁能拒绝唐玉安呢?
他拿来了一小碗原味的:“还是少吃一些吧,只能……只能吃这么多。”
唐玉安眼睛睁得圆圆的看着他,他狠下心扭过头:“真的不能再多了,万一加重你的病情怎么办。”
好在唐玉安接受了:“那好吧。”
他冲于辽勾了勾手指:“过来,喂我。”
于辽:“啊?”
他一瞬间脑子没转过弯来,只有一个念头——
竟然有这种好事?
唐玉安似乎有些气恼,像一个在烤箱里升温的小面包。
于辽想,好香,好可爱,好想吃掉。
唐玉安不满他的迟疑:“你不愿意?这难道是我的错吗,我这手都伤成这样了,我怎么自己吃!”
于辽这才大梦初醒般应声,练练道歉说对不住一时分心忘记了他的伤,然后端着小碗坐在他身边,拿金属小勺挖了一点送过去。
唐玉安安静了,凑上前,小猫探头一样含住了勺子。
他吃的很慢,冰激凌在口中慢慢化开,然后才咽下去。
勺子的花纹中有一些残留,唐玉安许是不想浪费,便舔舐了一下。
于辽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对着那若隐若现的一小节嫣红舌尖发愣。
唐玉安的嘴唇很饱满,是典型的花瓣唇,唇色鲜艳,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偷偷猜测是不是碰一下就会渗出血来。
一小碗冰激凌很快就见底了,于辽忍不住懊恼刚才怎么没有多盛一些。
吃好后唐玉安满意了,说你的手艺真好,可以去开店。
“你上次也这么说,”于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开店我还差的远,只是兴趣爱好罢了。”
唐玉安忽然凑近,睫毛抬起,于辽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唐玉安说,你真厉害。
在这样真诚的夸奖下,于辽既觉得有些无地自容,又膨胀地想,他喜欢我做的东西,他认可了我。
下一秒,唐玉安的举动更是直接将他石化。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轻轻落在他的脸颊上。
大脑爆炸了,从万物起源到星空宇宙都搅成了一片混沌。
他的心越跳越快,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而引发他心神地震的人却自然而然站了起来,说他要走了。
慌张感像海啸一般席卷了他,是自己刚才的反应不对吗,让他失望了,他要离开然后再也不会来了?
“你别走!”他堵在房门前,“你……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不是他连这点人情世故都不通,他是在害怕在全盘交出一切后发现所有的事都是自己在自作多情。
有些星球把贴脸作为见面的礼节,万一唐玉安只是在跟自己道别,自己却冒犯了他,那今后真的连朋友都没得做。
唐玉安像是看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歪了一下脑袋:“你也不笨,这都看不出来?我喜欢你啊。”
幸福来的太突然,他自己还没回过神呢,脑海里就放起了烟花。
倒霉了三十年,也许他一直在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幸运女神终于降临到了他头上,他却反而担忧起来。
唐玉安说喜欢他,这怎么可能呢,自己又有毛病,职称又不高,论能力比不过魏朗星,论钱财比不过谢存,唐玉安为什么会放着更优秀的人不选注意到自己?
就因为自己会做冰激凌?
不对不对,我在想什么……
他实在太不敢置信了,非要再确认一下,磕磕巴巴地说:“所以,所以……不是道别礼,我还以为你对大家都……”
唐玉安反问:“你的意思是,我每见到一个人,都要亲他们一下?”
“不是!我没有!”于辽的声音一下子拔高,“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唐玉安眨了下眼睛:“开玩笑的,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做,确实该走了。”
于辽知道自己挽留不住他,只能换了种问法:“那……你还回来吗?”
当然,唐玉安说,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等人走了许久,看守的职员回来了,他还在回味这句话。
职员问他是不是有人来过,于辽这才反应过来唐玉安可能有公务在身,是偷偷过来的,不然为什么这么着急走怕被人撞见?
他这样细心,自己一定不可以给他拖后腿。
他摇摇头:“没有,只有我一个人。”
职员看向地板,皱了皱眉:“这什么东西洒了?还甜丝丝的。”
于辽低下头,定睛一看,是一滩化掉了的冰激凌。
是刚才洒出来的吗,自己之前怎么没注意到?
于辽还沉浸在汹涌的喜悦中,这点插曲并没有影响到他,他也没在意,只是着手擦洗干净。
他会回来的,他喜滋滋地想,管他什么肿瘤什么宜心药业,现在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唐玉安没有骗他,他确实回来了,就像凭空出现的一样,如同一个巨大的惊喜包裹从天而降,于辽一打开,发现是自己快乐的后半生。
当天晚上,他们像一对情窦初开的少年情侣,彻夜长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就算对曾经当作好友的郑直,于辽都没有像这般敞开心扉过。
他恨不得把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一五一十告诉唐玉安,从小时候偷偷翻墙蹭别人家的网络,一直说到工作后每天从公司顺点材料纸。
唐玉安是个完美的听众,作为倾诉对象,他有耐心,情绪温和,会引导你不断说下去。
于辽像泼水一样把自己的经历一盆又一盆泼了出去,但当他问起唐玉安的生活时,对方却有些回避,似乎是不愿意提起。
他知道唐玉安失忆了,更早的记忆可能找不回来,但他连自己的喜好都不想说,更是在队友的话题上遮掩过去。
他也不想逼迫人开口,只想等唐玉安主动告诉他。
但之后的几天,不管他如何有意无意地提起,唐玉安却每次都避而不谈,或是用其他话题专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苦恼不已,觉得唐玉安像是海市蜃楼,看不见也摸不着。
他们在看护人员离开时总是黏在一起,于辽也没去问唐玉安为什么每次都能把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在他看来,唐玉安那么聪明,一定有自己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留在一起,其他的他都不在乎。
但随着双方的了解越来越不对等,于辽忍不住了。
唐玉安为什么不愿意把他的事情同自己说,是还不够信任自己吗?
他甚至不知道,唐玉安在离开后是去做些什么。
他已经被爱情之箭扎中了心脏,连带着思维都变糊涂了。
他想不明白,又怕直接问惹得唐玉安厌烦,只好在网上求助。
他斟酌再三,趁身边没人的时候发布了一个帖子——
“求助,我把我的过去大都告诉了我的对象,他却什么都不告诉我,也不和我分享他的生活,这是为什么?”
星网上有一大批热心群众,他很快收到了不少回复。
有说可能交往的时间太短,对方还在考察期,还有说可能他对象工作不太愉快所以不想让他知道。
更有人揪住了他话里的漏洞字眼:“楼主用了大都,说明他也有所隐瞒,这不是正好扯平了吗?”
于辽回复他解释道:“我基本能说的都告诉他了,只是有一部分经历必需隐瞒下来,如果告诉他,他会毫不犹豫地离开我。”
原本他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咨询恋爱经验的帖子,但这句话一出,立刻点燃了众多吃瓜群众的热情,各种推测与围观水涨船高。
网友七嘴八舌地追问——
“嗷呦,我嗅到了大瓜的味道,放个屁股,出结果了踢我。”
“不行,楼主你赶快说啊,我实在是太好奇了,你不说我睡不着觉。”
“说得这么笃定,肯定不是件小事。”
“哟哟哟,难言之隐哥又来了,肯定是自己造的孽。”
“根据我的经验,使用这种话术的,不是脚踏两条船就是有X病。”
“我天不会吧,如果真是这样,楼主我劝你不要去祸害别人,否则我第一个举报你。”
“真恶心,说得冠冕堂皇好像是为双方的感情着想,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人!”
“不会是我老板吧,外面养了好几个,IP对上了……”
“我去真的吗,快说说快说说。”
话题渐渐不知歪到了哪里,于辽看到他们的推测起初还会解释一下,后来看说不清楚便直接将帖子删除了,眼不见心不烦。
本来是上网求助的,怎么突然就被网暴了呢?
不过有一个网友的话却真真正正扎到了他心里——
“不管发生过什么,我的建议是尽早和对象坦诚相待,虽然可能会引发矛盾,但至少避免留下更大的隐患。我可是有十年经验的恋爱军师,楼主你要相信我,别保留重要的秘密,不然跟抱着个定时炸弹没有区别。”
他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呢,只是,如果真的开了这个口……
唐玉安会怎么看他?
杀人犯,还是精神病?
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看自己的目光绝对会不一样了。
要是能永远隐瞒下去也好,但他的上司按行程再过两个月就要回来了,到时保障局便会发现人失踪了,必然会展开调查,很可能会查到他头上,他逃不掉的。
他没有即刻被发现,需要归功于上司去的地方几乎没有信号,很难联络,对接的人员也没有尽责,这才让他钻了空子。
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这几天他被突如其来的恋爱冲昏了头脑,竟忘记了这件事。
其实,他从小就是个胆子不大的人,连鸡都不敢杀,看见电视上对猎杀星兽的转播都要皱起眉头。
是肾上腺素和强烈的幻觉让他大脑充血,手起刀落,他几乎是机械性地完成了一场血腥的屠杀。
手刃一直欺压自己的上司,刚成功的时候,他浑身舒畅,热血沸腾,觉得就没有自己做不到的事。
可随着凉风吹散了耳边的那些回响,他的身体和头脑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低头看见黏腻的血迹和染红的手指,一阵恶心涌上喉咙。
可恶的上司像一只现杀的肥猪瘫在地上,成了一团死肉,他却感觉不到快意,只觉得周身发寒。
他杀了人。
他……杀了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去自首,他有精神病,这不全是他的责任。
可是,他随即想起他的那些症状与常人不同,他去医院检查过,根本查不出相应的问题,治疗室把他的幻视幻听归因为他压力太大了,只要好好休息就没事了。
但他知道,他好不了的,情况每天都在加重,他能感觉到。
那些人不会相信他的,会认为他在装疯逃避责任。
而且,他向宜心药业保证过不把他们的事情说出去,否则后果自负。
他可能没有多长时间好活了,他不想在监狱里渡过。
夜晚小巷里没有其他人,他清理好痕迹,把尸体放进后备箱,一路开出了城镇,准备丢入湖中。
可是,在他拖到湖边的时候,死去的人却突然开口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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