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亲亲,先变乖by故栀
故栀  发于: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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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云的。
孟此霄解释道:“是一款定制香,说是用带有我名字含义的词来命名的。”
“我当时很好奇,因为我从来不用香水,所以我不明白他们怎么会送这个。”
特别是那位调香师很著名,预约并不容易。
“你要不要猜猜原因?”孟此霄问道。
程蔚朝的指腹正摩挲着上面的英文篆刻,上面的字样有些歪曲,并不像是机器刻印,反而有点像手工刻上去的。
他垂着眼睑,看不太清眼里的情绪,缓缓开口道:“因为记忆。”
孟此霄有些意外地看向他,然后感叹了声。
程蔚朝好像天生就适合那些感性的、浪漫的、带有创造力的东西。
“弗林太太告诉我,有时候嗅觉记忆会比视觉记忆更长久。”
“如果我喜欢这里,以后离开了,希望我还能嗅到窗外晒得滚烫的木香、楼下的柑橘、草坪,想起午后睡在地毯上时笼罩在阳光里的味道。”
程蔚朝听着他说话的声音,或许是在回忆,所以语速有些慢,带着一种午后讲故事的安宁惬意感。
“她希望我能通过气味更长久的记住美好。”
程蔚朝笑了笑,然后将香水还给他。
孟此霄将东西重新放回展示柜:“说起来还挺惭愧,因为太过于用心,我最开始还怀疑过人家的意图。”
那时候的他对人的信任度极低,如惊弓之鸟般警惕着周围的所有。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我对门住着的那个华人女孩子每逢生日和圣诞也会收到两份礼物。”
孟此霄就想,这可能就是他们待人的方式,或许他真的只是非常幸运地遇见了一家如此真诚的人。
程蔚朝看着他:“那你当时什么感觉?”
孟此霄神色很温和:“中了头等奖吧。”
很长一阵子,他都像是被包裹在阳光里。
最艰难的头两年,却如此幸运地在温暖中被治愈着度过。
说完,他看向倚着桌边的程蔚朝,对方的目光正静静落在自己身上。
“怎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程蔚朝歪了下脑袋:“什么眼神?”
孟此霄笑了下,却没有说话。
因为他发现,自己居然也有一天,会看不透对方的目光。
程蔚朝也没有追问,又看向另一个柜子:“那些呢?是什么?”
孟此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里面是一些被精致的盒子和绸带包装好的东西,有5件。
他看了会儿,然后才缓缓开口道:“一些礼物。”
“还没拆封的吗?”
孟此霄转过身背对着他,收拾着桌面,含糊应道:“嗯。”
于是程蔚朝也不再多问,两人都安静了下来。
其实桌面很干净,孟此霄也不知道自己在收拾些什么。
正想和对方一起出去的时候,程蔚朝突然开了口:“我能跟你讨个东西吗?”
“你说。”
然后他就看到程蔚朝指着一串陶瓷风铃:“我想要那个。”
孟此霄愣了下,那是他亲手做的,一串彩色手绘铃兰陶瓷风铃。
见人半晌没有说话,程蔚朝有些委屈道:“我18岁的时候就好想要,蒋斯宇有。”
他听到对方和朋友炫耀过,说是哥哥亲手做的礼物,一串小酒杯状的陶瓷风铃。
“原来是因为我才想要风铃的吗?”孟此霄有些失神。
他抬头看着人,声音很轻:“拿去吧,是你的。”
见人没能立马理解,孟此霄认真补充:“19岁那年,它就是你的。”
程蔚朝一愣:“什么意思?”
孟此霄缓了下,才有些艰难开口道:“你19岁的生日礼物。”
程蔚朝神色错愕:“不是相机吗?”
“相机是,这个更是。”
那次他和程蔚朝偶然一起外出,在一家手工店里时,看到对方望着一串风铃发呆,好像很喜欢。
可最后却没有买,当时他就想着要做了,然后生日的时候送给他。
程蔚朝声音滞涩:“为什么……没有送?”
孟此霄直直地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声音如呢喃:
“撞了。”
“和好多人撞了。”
程蔚朝脑子眩晕,一时没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忆起当年生日的情况。
确实好多人给他送了手作风铃。
大家是为什么送这个来着?
好像是有朋友问他,今年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当时,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孟此霄曾经送给过别人的礼物,最后神思不属道:“风铃吧,陶瓷的,手工的。”
孟此霄垂眸,看着被阳光洒落的那块空地。
他当时也问了那些朋友,为什么都会送这个。
得到答案后愣了好久。
爱程蔚朝的人好多,因为他随口的一句话,几乎他所有的朋友送礼时都伴随着一串亲自做的手工陶瓷风铃。
那天,满屋热烈的高声祝福。
满屋叮叮当当的清脆鸣响。
孟此霄为他感到开心,这么多人爱他。
可蓦地,又有些难过。
他的礼物不特别,不够炽热。
爱也是。

第36章
程蔚朝看着手中的铃兰风铃,因为有花瓣和各种纹路,需要刻刀进行塑型,比纯酒杯的形状难度要高得多。
他的心突然就好像被堵住了一般,鼻尖很酸,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最后,他站到了孟此霄面前,牵起他的左手,在他食指指腹处很轻地摩挲着。
“当时手指受伤是因为这个吗?”
孟此霄手指颤了下,下意识地就想收拢抽回,却被人牵得紧紧的。
只得放弃,在对方的抚平动作下,重新舒展开。
他轻轻“嗯”了一声。
现在指腹上已经看不出分毫当年的痕迹。
孟此霄还记得,当时参加对方的生日聚会的时候,伤口其实已经结痂。
包厢里一片嬉笑欢闹,他却蓦地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于是一个人去了阳台上吹风。
没过一会儿,身后的门再次被打开。
孟此霄回头望去,是程蔚朝走了过来。
“我找了你半天,就知道你肯定一个人在躲清净。”
孟此霄看着他的脸,阳台的光线并不明亮,可对方却是神采飞扬的。
或许是今晚真的很开心,脸上带着明晃晃的笑意。
孟此霄调整好心绪,不想让个人情绪影响到他。
好在他平时就没有什么表情,除非是真的明显到实在溢于言表的状态,否则程蔚朝那个笨蛋根本就看不出来。
所以他只是重新偏过了头,看向市中心繁华璀璨的夜景。
“嗯,这里安静一些。”
程蔚朝站在他的身边,突然问道:“我们要离开吗?”
孟此霄愣了下,反问:“为什么?”
“你不是会因为这样的社交场合感到累吗?”
孟此霄恍然,前不久他们就因为这个问题大吵一架过。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再和好的,反正谁都没再提这件事。
对方不再执着于拉着他去参加各种聚会,甚至自己出去玩的频次都降低了很多。
可孟此霄还记得他刚进阳台上时脸上未尽的笑意。
于是他摇摇头:“不用,留下来吧。”
程蔚朝似乎还想说些什么,目光蓦地一滞,抓住他的手腕。
“手怎么了?”
孟此霄的目光也缓缓落到自己食指指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那里还未生好的痂提前脱落,伤口正往外流着血。
他居然都未察觉到疼。
孟此霄收回自己的手,随口道:“不小心划伤。”
程蔚朝已经打电话让经理送药上来。
夏日的夜晚似乎风都是燥热的,拂在人的身上并不凉爽。
两人坐在高脚凳上,程蔚朝正握着他的手指小心地给他上药。
孟此霄看着他低垂的脑袋,终于能有机会认真地跟他说一声:“生日快乐。”
程蔚朝笑着抬眸看了他一眼:“我好想知道你送的什么。”
大家的礼物都是刚刚给他的,都没来得及看就被拉着去喝酒了。
孟此霄的声音平静又温和:“是一个相机。”
程蔚朝挑了一下眉,夜色中眼睛很亮,嘴上却故意拖着声音道:“相机啊,你知道有多少人送我相机吗?”
整个人带着股孩子气的张扬。
孟此霄收回了已经贴上创可贴的手:“知道。”
他那么明显喜欢的东西,自然是会被众人捧着送到他的面前。
挺好的,他希望对方能永远这样被爱。
程蔚朝伏在台面上,脸枕着自己的胳膊,直直地看他,眉眼都是弯着的。
“那我回去一定好好研究一下,大名鼎鼎的孟此霄送的东西特别在哪。”
“没什么特别的,就只是普通相机。”
孟此霄甚至怀疑对方已经有同款,他不缺金钱,喜欢的自然都能收集起来。
程蔚朝移开了目光,小声碎碎念。
“你管我,我非要研究。”
孟此霄没再说什么,阳台上的门被人拉开。
里面传来有人开玩笑的高呼:“我最爱的朝朝在哪呢?过来玩啊!”
程蔚朝笑了,扭头道:“等会儿。”
孟此霄对他低声道:“进去吧,你是今天的主角,大家都在等你。”
见他还看着自己没有动,孟此霄也站起身:“我们一起进去。”
看着对方被重新拉入喧嚣中,孟此霄想,其实问题根本就不在礼物撞了这件事上。
他只是觉得,若他是个更直白热烈的人,他大可以和对方说:
“送一样的又怎样?你必须得最喜欢我的这个。”
又或者,像其他朋友现在正在笑闹着说的:“朝朝,你喜欢的东西太刁钻了!你知道这个有多难做吗?”
对方将手举在程蔚朝脸前:“我手都要废了啊!我不管,你得挂在房间里天天听它响。”
“不行,你的那个丑死了,挂我的,我的最好看。”另一人朝程蔚朝夸张比心,“感受到我的爱了吗?”
程蔚朝嫌弃地笑骂着:“滚蛋。”
孟此霄垂头很浅的笑了下。
不是礼物本身的问题,是他在爱的表达上……一败涂地。
他连情绪都总是藏,何况是那风铃背后的心意?
和他人对比起来,他无法坦荡炽热地向他传达那份感情。
于是自惭形秽,他无法送出手。
一个轻柔的触碰将孟此霄的思绪从过往拉了回来,他的瞳孔骤缩。
对方正垂下头,在他的指尖上落下了一个吻。
程蔚朝哑声开口道:“抱歉,那天没能察觉到你的情绪。”
现在仔细想想,很多时候,孟此霄并非全无痕迹。
可偏偏他是如此钝感的人。
多年以来目中无人、只以自我为中心的回旋镖打在了身上。
当他想去探寻孟此霄那些未言的心绪和想法时,他没有那个能力。
他看不懂孟此霄的眼神和表情所传递出来的信息。
以致一无所觉,在那天独自开心。
程蔚朝有些崩溃:“你盯着包厢里的风铃出神时,我居然还找你炫耀,问你好不好看?”
人怎么能没眼力见到这种程度?
孟此霄没忍住笑了出来。
当时对方还让他选一串觉得最好看的,说要挂在房间里。
“所以你有将我选的那串挂在房间里吗?”
程蔚朝恹恹摇头,他都放进了礼物储藏室。
“我又不是真的喜欢风铃,我只是想要你给的。”
他现在一想到热闹喧嚣中,对方独自坐在角落里是什么心情,他就觉得一阵窒息。
看到他的神情,孟此霄很轻地拍拍他的脸:“不是你的问题,百分百我只表达了50%,甚至50%都没有。”
如果是更明媚的人,是可以准确传达全部心意的。
程蔚朝的脸在他掌心里蹭了蹭:“可50%,当时的我只能接收20%.”
如果他更成熟细腻些,他不仅能接收满50%,甚至还可以懂对方那含蓄的剩下部分。
这或许也是曾经他们不合适的原因之一。
程蔚朝问道:“那个相机,你是不是也选了很久?”
那时候就算没有收到风铃,一个完美契合他需求和喜好的相机其实也能说明很多。
以对方严谨的性子,说不定还会做表格进行对比分析。
孟此霄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应了一声。
明明十几分钟前,他还都在为对方今年的生日而有些忐忑,现在却好似完全平和了下来。
见人还有些低落,孟此霄碰了下那串陶瓷风铃,安静的屋子里传来一阵清脆的响声。
“现在不是以前,你已经能接收远超50%的内容了,不是都能听到我心里在说什么了吗?”
孟此霄得承认,现在对方对他的情绪捕捉很准。
程蔚朝往前了一步,似乎因为刚刚心情的起伏而有些疲惫,将下巴搁在了孟此霄的肩窝处。
他闭上了眼睛,声音很轻:“因为你传达的也不止50%了,很大声,我听得很清楚。”
一时间两人都安静下来,直到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室内的静谧。
孟此霄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然后又放下:“是你的手机响了。”
他和程蔚朝是同款手机,手机铃声也都是默认设置。
程蔚朝站直身子接通了电话,孟此霄将屋子里的柜子关上,听到了程蔚朝几句说话的声音。
等对方挂掉电话后,他扭头问道:“要去海城了吗?”
程蔚朝闷闷道:“嗯,工作,今晚得走。”
“去多长时间?”
“不太确定,顺利的话半个月,不顺利,有可能都到开幕去了。”
“确定了回的时间后,跟我说一声。”
这决定了孟此霄怎么去给对方过生日。
“嗯。”程蔚朝朝他张开了手臂,“要回去收拾东西了,抱一下吧。”
孟此霄没有吝啬一个拥抱,上前搂住了他的腰。
两人短暂抱了一会儿,程蔚朝才带着风铃念念不舍的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再次陷入忙碌中。
唯一一件打破了孟此霄循规蹈矩生活的事,是弗林先生来到了北市。
对方是做跨境投资的,时常需要到国外出差。
这次来也是为了工作,正好有时间,就联系了孟此霄一起吃晚餐。
作为东道主,孟此霄订了一家具有中式特色的私房菜馆。
他进入包厢的时候,布罗斯·弗林已经坐在了里面,对方身材高大,棕发绿眸。
看到孟此霄后就笑着站了起来,很爽朗的性子。
“Meng,好久不见。”
孟此霄走过去,两人短暂地握了一下手。
“上次见面应该是一年前。”
布罗斯坐了下来:“是,好像还是你过去参加一个会议。”他仔细地看了看孟此霄,“但你好像和上次见面不太一样了?”
孟此霄从菜单中抬起头,问他:“哪里不一样?”
“说不太准,就是感觉。”布罗斯脸上的笑容扩大了些,“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孟此霄有些意外,难得也笑了出来,但没有多说什么。
于是布罗斯也不深究他的隐私。
许久未见的友人见面,聊天除了说说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大抵就是对过往共同的记忆进行追寻了。
布罗斯的话更多,孟此霄大多都是倾听状态。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们一起过的那个春节,我喜欢你给我们写的对联,你呢?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吗?”
孟此霄想了想:“我在那里的第一个圣诞。”
不仅是因为那个圣诞他收到了云朵雕塑,还因为……
“我对那个圣诞印象也很深。”布鲁斯的语气夸张,“那可是圣诞节,我居然还在外面出差。”
这个话题似乎勾起了他的怨念:“而且真的好忙,我甚至没有时间好好睡一觉,圣诞节诶。”
孟此霄捏着筷子的手一顿:“看来是真的很忙,辛苦了。”
布罗斯继续道:“工作倒没什么,就是遗憾杰西和艾德琳的礼物没能准时送给她们。”
孟此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纤长漆黑的眼睫下垂,看不清眸子里的情绪。
下一刻,眼睑掀起,他看向身旁的布罗斯。
耳边响起的却是当时他高烧昏迷后进医院,醒来时和弗林太太的对话。
“请问是谁送我到医院的?”
“我们叫了救护车。”
“我记得有人把我抱起来,穿的好像是私服,不是医护人员。”
“哦,是布罗斯。”
“弗林先生不是出差去了吗?”
弗林太太温和笑道:“他夜晚抽空回来了一趟。”
“为了把圣诞礼物准时送给我和艾德琳。”

孟此霄握着杯子,指腹不自觉地描摹着上面的花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最后他喝了一口茶,自如开口道:
“看来我们都挺难受的,我在医院度过的那个圣诞。”
空气似乎安静了一瞬,孟此霄看着对方的神色。
布罗斯整个人都愣了下,然后避开了孟此霄的目光,恍然般“哦”了一声。
“我好像弄混了日子,出差没能准时送礼物的是另一个圣诞。”
“那天晚上我赶回去了,你病得很严重,好像还是我把你抱到楼下的。”
孟此霄笑了下,当初他病好回去后,对方已经出差回来。
他自然也和对方道谢过,布罗斯理应是知道这件事的。
“真的谢谢了,我当时昏迷了过去,也没什么具体的印象,就记得你外套上的拉链划拉得我脸疼。”
布罗斯大笑了出来,爽朗道:“那可真的是不好意思了。”
“不过我怎么记得是扣子把你划到了?那天我的衣服应该没有拉链。”
孟此霄点点头:“看来我确实不清醒。”
那时,在医院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脸上有道细痕。
正有些失神,弗林太太解释道:“我猜测应该是布罗斯外套上的扣子划伤的,抱歉啊。”
孟此霄伸手碰了碰脸上的那道痕迹,脑子里闪过金属扣从眼前闪过的画面。
他后知后觉回神,点点头:“没关系,我感谢都来不及。”
现在听到布罗斯的回答,孟此霄没再多说些什么,垂下眉眼继续吃饭。
一个“弄混”了圣诞节的人,还能准确记得四年前某一天穿的衣服细节的几率有多大?
孟此霄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接下来布鲁斯说话谨慎了很多。
他不再回忆过去,话题再次拉回到现在。
这家店有很多主厨的自创菜,食材新鲜,手艺高超。
一顿饭下来,两人都很愉快。
分别的时候,布罗斯还在开玩笑:“艾德琳要是知道我和你见面了,肯定要哭我为什么不带着她。”
提起女儿,面前的男人神色温和。
孟此霄从自己车后座拿出一个盒子递给他:“那我就只能哄哄她了,礼物,麻烦帮忙带一下吧。”
布罗斯看着盒子,有些头疼:“你已经送过好多礼物了。”
“没关系,给小孩子的,也不是很贵重的东西。”
布罗斯这才收下:“那谢谢了。”
两人这才正式告别,孟此霄上了驾驶位驱车回家。
他洗漱好出来后,恰好接到了程蔚朝打来的电话。
于是端着一杯温水坐到了沙发前的地毯上,点了接通。
一看到人,程蔚朝拖着嗓音道:“今天怎么回得这么晚啊?”
孟此霄看着镜头那边的人,对方似乎还在外面,周围有些嘈杂的声音。
手机怼脸离得特别近,显得有点孩子气。
孟此霄喝了一口水,然后温声道:“晚上和朋友出去吃饭了。”
“谁呀?陈问吗?”
程蔚朝以前就知道他们是室友,曾经还要陈问帮忙转交过东西。
倒是没想到他后来会和孟此霄的关系变得这么好。
“不是。”孟此霄轻声开口道,“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我在M国的房东弗林先生,他来北市出差,我们就见了一面。”
他目光落在了屏幕里程蔚朝的脸上,仔细地看着他的表情。
对方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哦,是他啊。”
孟此霄没能看出什么,也仍无法彻底确认。
“程蔚朝,你……”
孟此霄的声音犹疑,然后停了下来。
“怎么啦?”
孟此霄摇摇头:“没什么,你回来我们再说吧。”
程蔚朝还想说些什么,孟此霄已经继续道:“回来后要不要和陈问一起吃个饭?”
程蔚朝的注意力被转移:“好啊。”
他的眉眼弯了起来,挺开心的。
毕竟是被带着去认识他的朋友,他当然愿意了。
“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要去一个长辈家。”
孟此霄挑了一下眉:“这么晚去拜访长辈,你也是挺特别的。”
“怎么像是在查岗啊。”程蔚朝笑道,“没骗你,真的是长辈,或者说忘年交?可以说是朋友。”
孟此霄懒得理他:“谁查你了,挂了。”
他确实没有怀疑的意思,程蔚朝这样的人和谁交朋友都有可能,他并不给自己设限,只要聊得来。
程蔚朝“嗯”了一声,温声道:“早点休息。”
“少喝点酒,拜拜。”
等手机彻底熄屏后,程蔚朝才看向自己手中拿着的酒瓶,没忍住笑了下。
没走多久就到了目的地,一间公寓的门口。
他按响了门铃,不多时,里面就有一个男人开了门。
程蔚朝看到齐源,举起手中带来的酒在半空中晃了晃:“齐叔,前阵子说的一起喝酒。”
齐源笑了,侧开身子让他进来,两人一起进了屋子里。
他们本来约好是晚上一起吃饭,但当时程蔚朝和齐源的工作都还没结束。
在重新约时间见面和就在今天喝酒吃夜宵之间,他们选择了后者。
屋子里的生活气息不算特别足,毕竟齐源主要的工作和生活还是在北市。
“正好有个案子需要过来出差,倒是巧,我们出差到一起去了。”
程蔚朝眉眼动了下:“我还以为是追爱来海城呢?”
齐源低笑了声:“就你会往人伤口上撒盐。”
程蔚朝也笑了:“不说了。”
对方从来不说感情上的事。
但从某些只言片语中,程蔚朝也知道,他到现在四十多岁还没结婚,是因为心里有个人,那人生活在海城。
再多程蔚朝就不清楚了,他也不想去探寻别人的隐私。
齐源一边从柜子里拿了两个高脚杯出来,一边开口道:“我炒了几个菜,过来吃点东西吧。”
程蔚朝坐到了餐桌边,晚上他忙工作,就喝了几口咖啡顶了下,现在倒真的是有些饿了。
齐源已经吃过晚餐,现在主要就是看着对面的人吃。
明显能看出来程蔚朝有些饿了,但也只是吃饭的速度快了些。
就算再饿,对方也不是会狼吞虎咽的人,很多举止礼仪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等肚子里的饥饿感缓解了些后,程蔚朝吃饭的速度才缓了下来。
见对面的人正在喝酒,他问道:“酒怎么样?”
“挺好的,酸甜适中口感顺滑,在口中层次丰富、余韵绵长。”
程蔚朝轻轻“啧”了一声:“齐律师又说场面话,我在超市随手拿的,一百多一瓶。”
“……”齐源问道,“没见过什么世面,但还是认识酒瓶和外面的包装的,价格后面应该还得加上几个零。”
程蔚朝发出了恍然的声音:“原来是认出来了知道价格才这么说的,不诚心。”
齐源佯装恭敬姿态:“少爷,请直接吩咐老奴该怎么做。”
程蔚朝胳膊撑在桌面上,笑得肩背都在抖。
齐源也笑:“如果你有喜欢的人,在他面前也会这样?”
“会啊。”程蔚朝坦然承认,毕竟他很喜欢去惹孟此霄,“但他能镇压我。”
齐源讶然,一个是他只是以假设的方式来问的。
他没想到对方给出了一个准确的“他”的答案,对方是真的有个喜欢的人。
再就是,程蔚朝用了“镇压”这个词,被如此桀骜的一个人亲口承认的“镇压”,真的很难想象。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是上次Q大的那位师兄?”
毕竟对方的性取向也不是什么秘密。
程蔚朝点点头。
“师兄啊,那岂不是认识很久……”齐源的声音顿住,敏锐道,“三年前M国的老房子?”
程蔚朝已经吃饱了,放下了筷子。
他自然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一些要走法律途径的东西,都是齐源给他处理,房产过户买卖也是。
其中,就有弗林太太的那幢房子。
他神色平静地应了下来。
齐源一时无言,那间屋子真的很不符程蔚朝的风格。
当初对方说要买下来,他还有些好奇。
只是在以律师身份给对方处理事情时,他懂得不能越界。
又是一件超乎他对程蔚朝认知的事。
他想了想上次在学校对那位青年的匆匆一撇,其实没怎么看清脸,但气质出众,沉静冷淡。
“那他会怎么镇压?”
齐源很好奇,毕竟这位大少爷的哥哥和父母都难以做到。
“三句话之内,他就能明白我要作妖了,不会再回答我的问题。”程蔚朝想了想,“然后,喂我喝一口酒,无声让我闭嘴。”
齐源笑了出来:“挺好的。”
两人坐到阳台上,吹着晚风看着外面的夜景。
海城同样是国内一线城市,就算时间已经不早,但下面的高架上仍堵着车,车灯星星点点连成一片。
“齐叔出差多久?”
齐源想了想:“应该到九月份,你呢?”
“我可能八月底回去回北市几天,九月份再过来。”
不用多问,齐源都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折腾这一趟。
“回去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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